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NBCXZFCG2021022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报价:2755682(元) | 浙江盛元城市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宁波市江北区长兴路677号、685号、687号3幢6-6-03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慈溪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慈溪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虞丽亚,戎开臣,陈银正,朱吉锋(采购人代表),陶炯
六、技术评分明细表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0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十、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慈溪市人民法院
地 址: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寺山支路60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思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912591
质疑联系人:孙思佳
质疑联系方式:151583766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慈溪市白沙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红霞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63034199
质疑联系人:陈倩芸
质疑联系方式:0574-63037955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
地 址:慈溪市南二环东路1355号
传 真:0574-63032032
联系人 :赵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4-63032252
附件信息:
CXZFCG2021022慈溪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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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集中采购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NBCXZFCG2021022
项目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采 购 人:慈溪市人民法院
代理机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 9
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 3 3
第五部分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4 2
第六部分 慈溪市政府采购合同 4 5
第七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5 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慈溪市人民法院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标编号:NBCXZFCG2021022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标项名称 | 服务内容及期限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概况介绍 | 采购单位 | 备注 |
1 | 物业管理服务 | 一年。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并经业主同意,双方协商一致,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可续订合同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 280 | 见招标文件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及地点等:
1.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截止日期:2022年1月19日上午9:30时止。
2.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视为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时将被拒绝。
3.招标文件发售/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4.招标文件发售/获取方式:政府采购云平台→“政采云用户”登录→【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
5.招标文件获取条件:已按照《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登记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的。如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意注册所需时间。
6.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7.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发布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供应商应及时登录政采云平台查看和下载,未及时查看和下载的责任自负。
六、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或政采云服务专员电话0574-63917219)。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如遇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用于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 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如遇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400-881-7190)。
七、投标截止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9:30时止
2.投标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2年1月19日上午9:30时止
2.开标地址/网址:浙江省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五开标室(慈溪市白沙路街道南二环东路1355号)/政府采购云平台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公告媒体:
浙江政府采购网
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慈溪市分网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人:慈溪市人民法院,朱吉锋,13906743259
采购代理机构:慈溪市政府采购中心,王红霞,0574-63034199
同级监管部门: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赵淑军,0574-63032252
第二部分 招标需求
特别说明:
需求中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号标明,如投标人未响应的,将被视为无效。
一、项目概况:
慈溪市人民法院物业管理服务范围主要包括:杭州湾大酒店东侧,寺山支路60号,占地面积15000m2,,总建筑面积约37000m2,下属法庭7个,机关办公大楼共11层,附楼食堂1000m2。
★二、项目物业人员配置概况:
职 位 | 人数(名) | 备 注 |
物业项目经理 | 1 | / |
管理员 | 1 | / |
保安服务人员(形象岗) | 2 | / |
保安服务人员 | 32 | 法院机关11名;人民法庭: 浒山庭、周巷庭、范市庭、逍林庭、观城庭、横河庭、坎墩庭各3名; |
保洁服务人员 | 10 | / |
房屋日常管理人员 | 1 | 水电工 |
前台咨询服务人员 | 2 | / |
食堂人员 | 9 | 厨师1名;副厨1名;点心师1名、帮厨1名; 食堂帮工5名 |
保洁兼食堂厨师 | 7 | 浒山庭、周巷庭、范市庭、逍林庭、观城庭、横河庭、坎墩庭各1名 |
总计 | 65 |
★三、物业服务内容及要求
1、物业项目经理(1名)(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配置要求:中专及以上文化,有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有物业经理上岗证书,懂电脑,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2、管理员(1名)(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配置要求:高中文化水平以上,有物业管理经验,懂电脑。
3 、保安服务人员(形象岗)(2名)(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保安人员配置要求:男性,45周岁以下,身高170以上,品貌端正,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具体工作要求:
1) 严格遵守业主单位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 当值期间必须保持立正或跨立动作,并给予访客做必要的指引。
3) 熟悉车辆指挥基本动作,体现良好的专业素养。
4 )负责法院出入口及通道的畅通,制止一切影响管理区域形象及交通状况的行为;
5) 当值期间应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禁止出现坐岗、脱岗、睡岗及萎靡不振等现象。
6 )妥善处理紧急事件,正确保护业主单位的财产及自身权益。
9 )记录本岗位管理区域内发生的事件及处理过程与结果,事宜交接清楚后方能换班。
10 )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任务。
4、保安服务人员(32名)
保安服务人员配置要求:男性25人,要求55周岁以下;女性7人,要求50周岁以下,品貌端正,政治思想好,身体健康,无不良记录和嗜好。
具体工作要求:
1)治安管理24小时三班制值班,不间断巡逻,白天实行安保站立服务,为业主及来客提供礼仪、引导、咨询等服务。
2)严格来客来访人员的出入登记。
3)做好物品出入管理,对大楼物品的出入做好有效登记,凭单放行。
4)运用电子巡更系统及监控系统,与人防相结合,进行无盲点的定线或变更线路巡查。
5)配备专人实行24小时监控管理,对各种可疑因素或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
6)下班后组织一次全面巡查,检查门窗、灯光是否已经关闭。
7)建立义务消防队,对消防设施、重点部位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8)指引进入法院大楼的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按指定路线行驶。
9)报刊杂志分发、递送。
5、保洁服务人员(10名)
保洁管理范围:主楼、附楼、AB楼审判庭院落场地及周边附属。
大楼及办公区域清洁员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品貌端正;外围及附属区域清洁员要求:男性,60周岁以下,品貌端正;男女人数由业主方调节分配。
具体工作要求:
1)门窗、玻璃每二周清洁一次。
2)各办公室每天打扫一次,院长、副院长办公室每天清洁二次,遇来客来访后做到及时清洁。
3)值班室及接待客房每天更换床单、被套一次。
4)电梯轿厢每天清洁二次以上,每半月上光一次,保持洁净,无污迹,桥厢地毯及时清洁。
5)卫生间设施每天至少四次以上擦拭、冲洗,地面半干湿拖,保持干净无异味,并做好巡回保洁。
6)电梯、日常通道、会议室、公共走廊、公共门窗等区域每天拖擦,并做好不定期巡回保洁。
7)四周路面及停车场、绿化带要保持整洁无卫生死角。
8)及时收集生活及办公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日处理。
9)按照市政府卫生部门规定不定期向服务范围喷洒,投放灭鼠药、消毒剂、除虫剂,协助做好除四害工作。
10)其他如遇突发事件或突击检查时,积极配合法院搞好迎检工作,保证随叫随到。
6、房屋日常管理人员(水电工)(1名)(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配置要求:男性,1名,高中以上文化,年龄55周岁以下,从事水电管理工作经历2年以上,具有上岗证和高配电工操作证书,提供24小时随叫随到应急服务。并协助做好安保工作。
具体工作要求:
1)建立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为确保设备安全运行,结合大楼的具体情况,制定一系列相应的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特种设备管理:对行业部门有特殊安全性能要求的设备实行合格证制度,消防等按有关法规严格执行。
3)中控室运行管理。中控室负责大楼的弱电系统(包括消防报警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系统、对讲系统、大楼红外线系统等)检查、检测和弱电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工作。
4)按照规定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等物业管理资料档案,并妥善使用和保管。
5)建立房屋本体及配套设施养护检查制度,定期检查,记录完整。
6)做好供电、供水的日常维护和运行管理,小修、中修应及时维修,以保证设施正常运行。
7)熟练掌握临时用电管理措施与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8)熟练掌握双回路发电机房供电的原理,规范日常操作流程,确保用电安全。
9)做好中央空调的维护及开关工作。
10)统筹规划,做到合理、节约用电。
11)保持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滴漏现象,污水排放通畅,对雨、污水窨井每季度至少疏通清理一次,并建立台汛期间应急处理措施预案。
12)急修——停电不超过半小时,停水不超过一小时,下水道、化粪池堵塞不超过48小时。
7、前台咨询服务人员(2名)(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
配置要求:接待2名,女性品貌端庄、思想素质好,普通话标准,待人接物文明规范,年龄3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文化。具体负责问询联系、会务、客餐、外来客人接待事宜。
8、食堂人员(9名)
配置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厨师、副厨师各1名,男女不限,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相应上岗证书,仪表端正,个人卫生好(提供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等);其它工作人员7人,其中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餐饮服务经验,政治思想好,仪表端正,无不良纪录和嗜好。
具体工作要求:
1)保证法院工作人员(不含物业人员)早餐和中餐的正常供应,值班人员的晚餐及来客就餐。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建立严格的日常操作和管理制度。
3)严格把关食物采购,必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有计划的购置,严禁劣质、变质食物采购入库。
4)必须做到饭菜卫生,可口,荤素搭配合理,就餐人员满意及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并设置意见箱,每月征求一次,连续三次达不到上述要求,物业单位应予更换食堂主要负责人。
9、保洁兼食堂厨师(7名)
配置要求: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其中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有一定的餐饮服务经验,政治思想好,仪表端正,无不良纪录和嗜好。
具体工作要求:
1)保证法院工作人员(不含物业人员)早餐和中餐的正常供应,值班人员的晚餐及来客就餐。
2)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规定,建立严格的日常操作和管理制度。
3)严格把关食物采购,必须通过正规合法渠道有计划的购置,严禁劣质、变质食物采购入库。
4)必须做到饭菜卫生,可口,荤素搭配合理,就餐人员满意及基本满意率达到85%以上,并设置意见箱,每月征求一次,连续三次达不到上述要求,物业单位应予更换食堂主要负责人。
10、加强对物业人员的信息安全的培训,提高物业人员对信息安全的保障意识,杜绝因物业人员问题造成业主单位的信息外泄。尤其注重安检人员的专业素质培训,对进出法院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到严格保密。
四、商务条款
1、本次招标服务期限为一年,委托服务期限总共为三年,中标单位的物业服务合同一年一签,一年后经招标人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报相关主管部门备案,可续订下一年度合同。服务费用由各投标方自行报价,中标价格将作为合同价格执行三年;如在合同执行期间,遇到社保缴费基数、比例及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则中标方须及时对合同中的人员工资相应部分按实际情况予以调整,确保用工合法;在下一年度续订合同时,根据国家、地方政府社保基数和工资基数调整的规定,经采购人和中标方协商后可同比例调整合同价;
2、预付款:在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15日内,招标方向中标方支付合同金额30%的预付款。下一年度预付时间为次年相对应月份,以此类推;当年度预付款尚未扣回的,次年不重复安排;
3、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由甲乙双方在合同中自行约定退回的方式和时间。履约保证金可以现金或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
4、费用结算为每季度结算。剩余合同价款平均分四次,经考核合格后于次月10日前结算,结算时中标方需提供合法票据;
5、供应商要无条件接受招标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监督。每月考核一次。考核满分100分,考核内容详见附表。考核分数≥90分,考核合格。考核分数<90分,每减少1分扣100元,每月所扣款项在支付每季度服务费时一并扣减,同时视为当月考核不合格,一年内出现第3次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取消续签合同的机会,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考核表如下:
年度 月份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标准内容 | 扣分依据 | 检查结果 | 得分 | |
11 | 员工管理(10分) | 5 | 仪表仪容 | 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作证、穿拖鞋、背心的,每人次扣0.5分。 | |||
22 | 5 | 遵守劳动纪律 | 1. 遵守各类工作制度,按规定完成工作职责,一处不符扣0.5分。2.不迟到早退,不串岗。迟到、早退、串岗每人次扣0.5分。上班时间干私活每人次扣0.5分。在禁烟区吸烟的每人次扣0.5分。 2、杜绝因物业人员问题造成业主单位的信息外泄,发现一次扣1分。 3.故意损坏公共财物,每人次扣0.5分并按实价赔偿。 4.食堂人员操作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食品,必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口罩,发现一次每人次扣0.5分,食堂人员必须持健康证,发现一次每人次扣1分。 | ||||
3 | 保洁质量(20分) | 2.5 | 通道、走廊等地面以及天花板等 | 无杂物、无污垢、无积尘、无蛛丝,无烟头,无堆积物,地面无水渍。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其中,同一区域烟头超过5个扣2.5分。 | |||
4 | 2.5 | 墙面、门、窗、扶手、座椅、宣传栏、开关面板、烟感、吹风口、指示灯等 | 无乱张贴,无蜘蛛网,无痰迹,无污渍,无积尘。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 ||||
55 | 5 | 卫生间 | 无异味;门窗玻璃、灯具、镜面、台面、地面无积水、无污渍、无灰尘、无杂物;便器畅通无污渍;废纸篓无满溢。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 ||||
66 | 5 | 电梯 | 地面无污渍水渍垃圾;电梯壁面、电梯门无污渍、无手印、无灰尘;电梯内无烟头、电梯地毯每天更换。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 ||||
77 | 2.5 | 垃圾桶 | 垃圾桶加盖(若有),无异味,桶身无污渍;桶内垃圾不得超过3/4。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 ||||
88 | 2.5 | 会议室、开庭室 | 会议室、开庭室设施清洁无污垢,地面干净无杂物和烟蒂,会后及时打扫。发现一处不符扣0.5分。 | ||||
9 | 保安管理(15分) | 10 | 治安管理、秩序维护 | 1.确保招标方工作人员及办事群众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发生1例次事故扣3分。 2.对进出法院人员的相关信息做到严格保密,发现一例外泄事件扣2分。 3、维护大楼设施设备及物资安全,发生1例次事故扣2分。 4、维护大楼秩序,对办事群众提供引导服务。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1分。 |
| ||
5 | 消防管理 | 1.保证消防通道通畅,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1分。 2.加强对重点区域的防火安全巡查。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1分。 3.严禁易燃、易爆、腐蚀物品进出大楼。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0.5分。 4.发生火险及时上报主管领导和报火警119,组织义务消防队全力扑灭初期火灾并控制火场,防止扩散。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5分。 6.发生火险后及时组织人员疏散并转移贵重物品。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5分。 |
| ||||
10 | 车辆管理(10) | 10 | 车辆管理 | 1.对停车安全进行动态巡查,对院内车辆车门、车窗、后备箱关闭不严等情况进行及时通报和控制,落实对院内车辆防撬、防盗防恶意破坏措施。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1分。 2.引导指挥进入院内车辆按指定区域有序停放。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0.5分。 3.引导指挥车辆按指定出口驶离大楼,正常使用交通道闸,维护大楼进出口交通秩序顺畅。发现1例次不符要求扣0.5分。 | |||
11 | 食堂管理(15) | 10 | 食品安全 | 因供应商的原因出现一次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 |||
3 | 食品制作 | 食品原材料在存放过程中无过期、变质情况,生、熟食品分开,发现一例次不符合扣1分。 | |||||
2 | 厨房卫生 | 灯管、风扇、鲜风机、排气扇、墙壁、抽油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尘渍,洗菜池、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冲四消毒”,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整洁,发现一例次不符合扣0.5分。 | |||||
12 | 会务管理(5) | 5 | 会务管理 | 会议时提前准备好会议室,进场等待客人的到来并倒茶。会议结束后按照要求整理好会议室,桌椅摆放整齐。发现一处不符扣1分。 | |||
13 | 应急管理(5分) | 5 | 应急管理 | 有危害招标方工作人员及其他人员安全事件苗头时,接通知15分钟未到场,每迟到1分钟扣1分。 | |||
14 | 上级检查(20) | 20 | 上级检查 | 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因供应商过错)。出现一例次扣20分。 | |||
合计 | 100 | ||||||
总得分 |
6、 中标方提供的所有配置岗位人员的劳动争议、工伤事故和一切意外伤害均由中标方自行全权负责,相关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特别说明:供应商可自行进行了解项目相关信息及查阅有关资料,不另行统一安排,未进行了解项目相关信息所造成的一切风险由投标方自行承担。采购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详见招标公告。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前 附 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与要求 |
1 | 采购人 | 慈溪市人民法院 |
2 |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服务 |
3 | 招标编号 | NBCXZFC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