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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监狱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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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甘孜监狱2022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2包第三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四川省甘孜监狱2022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2包第三次)公开招标结果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20 17:44

一、项目编号
510201202110540
二、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监狱2022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2包第三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四川绿之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9号1栋6楼615、616号
中标(成交)金额 下浮13%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干杂调料:名称: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品牌:/;规格型号:/;数量:1.0;单价:0.00元。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陈奇志、王强、李敏、艾晓欣、徐宁(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同时按“成本+合理利润”原则,向各包中标供应商收取。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 789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一、四川省政府采购备案编号:SCZC208346_20210013;二、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已落实;采购预算:第2包:526000.00元;三、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四、信用融资政策: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川财采〔2018〕123号”)。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成财采〔2019〕17号”、“成财采发〔2020〕20号”)。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四川省甘孜监狱
地址: 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少乌路1号
联系方式: 0835-32327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179号天祥广场4栋21楼2101号
联系方式: 028-619887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程老师
电话: 0835-323273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
2.评审文件: 附件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1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40四川省甘孜监狱 2022 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 2 包第三次)招标文件中国·四川采购人:四川省甘孜监狱代理机构: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二〇二一年十二月2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6一、投标人须知附表............................................................................................................6二、总 则............................................................................................................................8三、招标文件........................................................................................................................9四、投标文件......................................................................................................................11五、开标和中标..................................................................................................................15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17七、投标纪律要求..............................................................................................................19八、询问、质疑和投诉......................................................................................................20九、其他..............................................................................................................................22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3一、投 标 函......................................................................................................................24二、承 诺 函......................................................................................................................25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27四、开标一览表..................................................................................................................29五、分项报价明细表..........................................................................................................30六、商务应答表..................................................................................................................31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32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3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34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35十一、 中小企业声明函....................................................................................................36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37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38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40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42第七章 评标办法.............................................................................................................................49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593第一章 投标邀请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四川省甘孜监狱 委托,拟对四川省甘孜监狱 2022 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 2包第三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一、项目编号:510201202110540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甘孜监狱 2022 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 2包第三次)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四、招标项目简介:1、本项目为四川省甘孜监狱 2022 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 2包第三次)。本项目共 1个包,具体如下:分包号 各包名称 采购预算(元) 中标人数量 备注第 2包 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526000.00 1 家(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2、本项目所属行业:农、林、牧、渔业。五、第 2包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且享有同等法律效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4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七、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八、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招标文件自 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2 年 1 月 6 日 09: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 4 栋 21 楼 2101 号 购买或联系 028-61988773 网上报名。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列投标人有效证明文件:1、供应商为其他法人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并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19 日 10: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十、开标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 4栋 21 楼 2101 号开标室 。十一、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十二、联系方式1、采购人:四川省甘孜监狱地 址:雅安市名山区蒙阳镇少乌路 1号联 系 人:程老师联系电话:0835-3232736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 4栋 21 楼 2101 号5邮 编:610000联 系 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9887732021 年 12 月 28 日6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1采购预算(实质性要求)采购预算:526000.00 元。分包 各包名称 采购预算(元) 备注第2包 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526000.00超过各包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最高限价:526000.00 元。分包 各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备注第2包 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526000.00超过各包最高限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投标下浮率进行报价。2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1、对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3、“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参加项目投标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不予报价加成或者扣分。4 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5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收取。76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金额:第2包:5000.00元;在签订合同前确定交款方式(以非现金形式缴纳):收款单位:四川省甘孜监狱开户行:XXX银行账号:XXX交款时间:签订合同前退还时间:合同期满无息退还(银行转账);合同期内,因中标供应商违约扣减履约保证金,缴纳定额不足时,中标供应商应于次月补足。7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88773。8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88773。9 中标通知书领取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98877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 4 栋 21 楼 2101 号。10供应商询问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98877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 4 栋 21 楼 2101 号。邮编:610000。11 供应商质疑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对于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质疑均由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28-6198877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一段 179 号天祥广场 4 栋 21 楼 2101 号。邮编:610000。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12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四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028-86723190。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南新街 37 号。邮编:610000。13政府强制/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无线局域网产品1、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2、报价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本项目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8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标注的为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实质性要求)4、列入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文件发布之日前最新一期清单)产品为政府优先采购的无线局域网产品。14强制认证产品(实质性要求)如本项目有涉及 CCC 认证产品参与报价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承诺(招标文件另有要求的除外),承诺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将 CCC 认证证书(复印件)提供至采购人,报价时 CCC 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未提供或不能提供的视为虚假响应。15 合同编号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后 2 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一份)送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财务科。联系电话:028-6198877316政府采购合同公告备案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得荣县财政局。17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由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支付。18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19 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二、总 则1. 适用范围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2. 有关定义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人是 四川省甘孜监狱 (以下简称“采购人”)。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四川顺智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简称“采购代理机构”)。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2.4“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的供应商。3. 合格的投标人(实质性要求)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9(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3)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4. 投标费用、招标代理费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实质性要求)。招标代理费按照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中关于货物招标收费标准收取,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一次性付清。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5.1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本项目的核心产品为:第 2包:酱油。5.2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5.4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母子公司或参股 30%以上的控股公司不能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投标。三、招标文件106.招标文件的构成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投标邀请;(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七)评标办法;(八)合同主要条款。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全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3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构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11四、投标文件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12. 联合体投标(实质性要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14.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分包完成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载明。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1214.1 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及“报价明细表”。 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2)投标人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3)在本次投标之前一周年内,投标人本次投标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相同配置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比例不得高于 15%。14.2 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服务要求做出的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列内容:(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2)技术服务应答表(3)提供服务所涉及产品的品牌、型号、配置;详细的技术指标和参数;(4)评分标准的内容。(5)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14.3 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投标函;(2)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第五章)(3)投标人承诺给予招标采购单位的各种优惠条件(优惠条件事项不能包括采购项目本身所包括涉及的采购事项。投标人不能以“赠送、赠予”等任何名义提供货物和服务以规避招标文件的约束。否则,投标人提供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即使中标也将取消中标资格);(4)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5)商务应答表;(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14.4 售后服务。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要求作出的积极响应和承诺。包括以下内容:(1)说明投标产品的保修时间、保修期内的保修内容与范围、维修响应时间等。分别提供产品制造商和投标人的服务承诺和保障措施;13(2)培训措施:说明培训内容及培训的时间、地点、目标、培训人数、收费标准和办法;(3)其他有利于用户的服务承诺。14.5 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15.投标文件格式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16.投标保证金(实质性要求)16.1 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6.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14件。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18.1 投标文件应分包制作,投标人应按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 份、资格性文件1份、电子文档(U 盘)1 份、“开标一览表”1 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单独提交的资格性文件1份,资格性文件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18.3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18.4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资格性文件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18.5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18.6 投标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19.2 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单独提交的资格性文件、单独提交的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其中,“资格性文件”、“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须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19.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密封袋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分包号及投标日期,并加盖密封章(投标人公章)。19.4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520.投标文件的递交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21.2 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印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 19 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五、开标和中标22.开标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监督人员、投标人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监督人员、投标人代表参加。评标专家不参加开标活动。22.2 开标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可以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1622.4 开标时,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87 号》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22.5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2.6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23. 开标程序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17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24.开评标过程存档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25.评标情况公告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26.中标通知书26.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6.2 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招标采购单位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26.3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6.4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6.5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27. 签订合同27.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7.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18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7.3 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7.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贰份)送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合同编号。28. 合同分包28.1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9. 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30. 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31.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31.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31.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19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32. 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33. 合同备案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4. 履行合同34.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5. 验收35.1 验收标准以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参数及要求、相关行业标准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相关要求为准。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合格单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36. 资金支付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付款方式执行。七、投标纪律要求37. 投标人不得具有的情形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20(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八、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38.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及时做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书面方式询问包括但不限于传真、信函。联系方式见第一章中“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38.2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书面提出质疑。质疑应当依法给与答复,并将结果告知有关当事人。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处理程序阐释如下:38.2.1 质疑处理遵循公平、公正、规范、高效的原则。38.2.2 投标人质疑实行实名制和“谁质疑,谁举证”的原则,质疑应有具体的事项及事实根据。38.2.3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损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38.3 投标人质疑应符合下列条件:(1)提供质疑的项目名称及其采购编号、质疑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政编码、21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日期等基本情况。质疑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提交质疑书原件(传真件恕不受理)。若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提交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质疑文件格式参照《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附件)(2)质疑书提交正本一份,并按与质疑事项相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交副本。(3)有质疑的具体事项、请求及理由,并附相关证据材料,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名称及条款内容。(4)质疑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一并附上中文译本,并以中文译本为准。(5)质疑事项属于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处于保密阶段的事项,质疑的当事人应当提供信息来源或有效证据。(6)参与了所质疑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38.4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办理程序:(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书原件的当日与质疑人办理签收手续。(2)先与质疑投标人进行沟通,以消除因误解或对采购规则、程序的不了解而引起的质疑。如投标人对沟通情况满意,撤回了质疑,质疑处理程序终止。(3)质疑书内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以书面形式告知质疑人,质疑人应根据有关规定作出修改,并在约定的期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文件,否则视为质疑人放弃质疑。(4)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对于需经由法定部门调查、侦查或先行作出相关认定的事项,质疑人应当申请具有法定职权的部门查实认定,并将相关结果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5)处理质疑一般进行书面审查,并可将质疑文件复印件发送给相关当事人;必要时听取各方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进行相关调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进行复议,委托专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或其他专业意见,也可组织听证会进行论证调查。(6)在质疑处理期间,采购代理机构视情形可以依法决定暂停采购活动。(7)采购代理机构原则上在质疑受理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质疑投标人。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38.5 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后,在质疑处理期限内,不得同时向其他部门提起同一质疑。质疑投标人如已就同一事项提起投诉、提请行政复议或诉讼的,质疑程序终止。38.6 采购单位、评标专家和相关投标人等当事人应积极配合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质疑调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供证明材料。38.7 质疑人拒绝配合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进行调查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被质疑人在22规定时限内,无正当理由未提交相关证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视同放弃说明权利,认可质疑事项。38.8 质疑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质疑:(1)捏造事实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2)假冒他人名义进行质疑的;(3)拒不配合进行有关调查、情节严重的。38.9 在投标人质疑受理调查期间,相关信息或材料文件的传递,采购代理机构、质疑人、被质疑人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有关签收手续。38.10 一年内同一投标人同一行业内有三次无效质疑的列入黑名单,并呈报监管部门处理。九、其他39.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23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但应当注明。24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姓名、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总投标价为下浮: %(大写: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2份,资格性文件 1份,电子档(U盘)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四、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 天。五、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 真:日 期: 年 月 日25二、承 诺 函(实质性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参与本采购项目前期咨询论证的供应商。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五、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六、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整体采购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七、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八、在投标截止日前被财政部门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在投标截止日前被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失信行为的有 次。九、参加本次采购项目前未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26十、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十一、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二、我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项目前 3年内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十三、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日 期:XXXX。27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本授权声明: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授权(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 项目(项目编号: ,包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1、提供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2、若授权代表参加投标,则提供“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若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则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2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名称:注册号:注册地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说明:1、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身份证应提供正反面);29四、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包号 项目内容投标下浮比例(%)服务期限 备注小写 大写下浮: %注:1、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材料、人工、保险、代理、运输、培训、税费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3、“开标一览表”以包为单位填写。4、投标人作出报价下浮比例(以基准价为参考做出下浮比例)。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投标日期:XXXX30五、分项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格式自拟注:1、“分项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应详细报出投标总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报价。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31六、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注: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如与招标文件所列商务相关条款无偏离,则无须逐条应答。如有偏离条款(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请将偏离条款逐条应答。未明确偏离的条款,视为默认接受,投标人不得籍未作应答而拒不接受。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32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真 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技工经营范围备注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33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注:投标人(仅限于投标人自己实施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34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如有)项目编号: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35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包号: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资格证明(附复印件)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投标人名称(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36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7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用提供该声明函38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第 2包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取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公司针对本次项目的授权,且享有同等法律效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四)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前 3 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2、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或授权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第 2包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39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报价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金额标准为:5万元。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报名截止日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核实,并将查询记录截图存档。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将被拒绝。40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一、第 2包投标人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1 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2.2 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①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提供承诺函。6、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7、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8、提供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参加本项目前 3 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419、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由代理机构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1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1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二、第 2 包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的规定,报价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三、第 2包投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具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41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的真实性作出承诺。42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一、项目简介本项目为四川省甘孜监狱 2022 年度罪犯生活物资(果蔬、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采购项目(第 2包第三次)。本项目共 1个包,具体如下:分包号 各包名称 采购预算(元) 中标人数量 备注第 2包 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526000.00 1 家二、技术、服务要求第2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1、执行标准GB/T20903-2007或国家最新标准。2、产品要求中标企业必须随货提供同批次的有效的《检验报告》。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完善食品交接手续,在确认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后,经交货与收货双方签字后方可入库储藏。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监狱有权拒收。3、验收标准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新鲜度水量:充足 ,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机械伤 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病虫害 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形 状 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成熟度 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污染及残留物无污染,残留农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包装规范、卫生、整齐、美观;冻类等应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普通干货、调料类用纸箱包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保证干燥,无水分;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粉状类:无碎渣,杂质,颜色正常;色泽好,香味纯正;有包装类:完整,干净,分量足。糖外包装要完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在保质期内。外包装表面无任何污染。用手触摸无任何潮湿的结块现象。打开包装时检查标准。色泽要洁白,光亮颗粒大小整齐一致,无任何黏结现象,不应有任何特殊的气味,不应有任何杂物。牛 奶在保质期内。无脂肪凝结现象。牛奶呈乳百色,乳均匀。包装完好无损。并须符合灭菌乳、调制乳等相关乳制品类别的国家标准。鸡 蛋 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坚硬、完整、无破裂,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43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豆干 厚度均匀,不粗不糙,表面不毛,对角折而不断,质地坚韧,色泽均匀豆腐 无水纹、无杂质、晶白细嫩鲜牛肉肉色鲜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肪白色或乳白色;无奇生虫,无注水。鲜鸡肉表面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具有鲜鸡肉正常气味,无异味。鲜鸭肉表面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脏,无血水,具有鲜鸭肉正常气味,无异味。4、商品目录大类 中类 小类调味品酱油类 酱油醋酒类 醋、料酒酱类 豆瓣、调味酱、豆豉、甜酱盐 加碘食盐味精类 鸡精、味精生粉类 豌豆淀粉、土豆淀粉、红苕芡粉香辛料类火锅底料、花椒及花椒面、辣椒节及辣椒面、胡椒及胡椒面、水煮鱼调料、小米椒及其它调味香料糖类 红糖、白糖、冰糖干杂干杂豆类 黄豆、绿豆、红豆、芸豆、花生、连米其它干杂 海带、粉条、干木耳、干香菇、黄花、干笋、紫菜、小茴香果脯类 果脯 大枣、枸杞、桂圆其它 食用碱、酵母、孜然粉、酸菜、蒸肉粉、奶粉注:不能提供次品商品。5、配送要求(一)所有货物必须无条件按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二)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中标人必须按要求及时予以解决。(三)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四)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五)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6、服务要求中标人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项目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分包,中标人管理层人员备案制度,不得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需得到采购人同意,并备案后方可更换,若发现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的,情节严重者,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7、其它要求44☆1、本项目签订单价合同,具体采购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合同金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2、供应商的报价即投标下浮率,将作为履约的价格依据,投标人报的下浮率不可调整。☆3、首次供应时,应提供中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证照复印件予监狱存档。每次供应时应向监狱提供加盖公章的货物清单(送货单)。☆4、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监狱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供应商。供应商不能按时、按质、按量供货,导致监狱无法正常供应伙食的,监狱有权自行采购同等质量的货物,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并承担违约责任。☆5、货物质量标准各项货物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在用标准。☆6、物资验收6.1 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验收。6.2 双方对质量有争议,如需将货物送至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检测的,若检测结果合格,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支付;若检测结果不合格,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支付。☆7、管理要求7.1 供应商有以下行为,经调查属实的,采购人将立即解除相关供应合同:7.1.1 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已经不具备承接中标供应项目能力的;7.1.2 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向监狱供货的;7.1.3 有行贿、给回扣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7.1.4 工作人员为监狱服刑人员私传物品、信件、口信等违反监狱管理规定的;7.1.5 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用安全事故的;7.1.6 所供应货物存在故意假冒伪劣行为的;7.1.7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狱内发生监管安全事故的;7.1.8 因供应商原因发生退货三次(含三次)以上的;7.1.9 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的。7.2 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保证所供货物的食用安全,有明确的安全责任人。因所供货物质量原因导致狱内发生食用安全事故,除解除合同外,供应45商还需赔偿监狱救治经费及误工损失。7.3 由于监狱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遵守监狱出入监门和物品携带等各项规定。7.4 供应商应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不得变更供应物资,否则,采购人有权退货。☆8、供应商人员进出监管区的约定,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供应商应认真教育本单位工作人员严格遵守采购人的相关管理规定。8.1 供应商人员必须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假借采购人名义从事有损采购人形象的行为。8.2 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应提高警惕,注意人身安全保护,加强自我防范意识;自觉与罪犯划清界线,防止被罪犯利用。8.3 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必须衣着整齐,举止文明。8.4 凡需进入监管区的供应商人员必须由合作方开具委派证明和身份证明原件,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办理相关手续。8.5 供应商车辆应凭审批手续并由采购人人员带领或采购人指定人员驾驶,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8.6 所有进出监管区大门的供应商人员、车辆和物品应接受监门警察和监门哨兵的检查,凭通行证件或经采购人审批的手续,人证相符、手续齐全方可进出监管区大门。8.7 供应商人员进出监管区大门必须遵守四川省甘孜监狱大门管理规定,配合监狱大门保安做好疫情防控检查8.8 供应商人员不得携带违禁品(包括:⑴枪支、弹药、雷管、炸药等物品;⑵手机、对讲机及相关附属配件和其他有移动通讯功能的电子设备;⑶各种货币现钞、金融卡和有价证券;⑷鸦片、海洛因、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管制的其他能使人形成隐僻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⑸管制刀具和刃器具;⑹军警制服、便服、假发。)、违规品(包括:⑴含有酒精的饮品;⑵火种及可以用作点火的可燃物品;⑶各种身份类证件;⑷各种绳索及可用作绳索的生产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⑸玻璃陶瓷类制品及含有玻璃制品的物品;⑹绝缘物品;⑺各种燃料炊具和电炊具;⑻监狱超市未出售的商品;⑼其他未经允许不得在监狱限定区域和时间内持有使用的物品。)、危险品(包括:⑴用于监狱生产和罪犯生活卫生的各类刀具和刃器具;⑵具有一定杀伤力的生产工具和用作生产材料、具有较强破坏力的钝器;⑶绳梯、爬梯、脚手架等攀高物;⑷用于生产的易燃易爆品、麻醉品、剧毒品及放射性、腐蚀性物品;⑸其他可能给监狱安全造成威胁的危险物品。)进入监管区,进入监管区时必须按规定将移动电话等物品保管在贮物箱。468.9 供应商人员进入监管区大门后,必须戴好外来人员工作挂牌8.10 供应商人员在监管区内必须遵守采购人的下列规定:8.10.1 不得擅自与罪犯接触,与罪犯认老乡、攀亲结友;8.10.2 不得为罪犯携带现金、酒类、熟食类物品或传带、保管任何物品;8.10.3 不得为罪犯邮寄信件、捎口信或替罪犯打电话;8.10.4 不得在监管区拍照、摄像或录音;8.10.5 不得在监管区内随意走动,非经许可不得进入监舍区;8.10.6 不得向无关人员谈及采购人工作秘密,或从事其它有碍监管安全的行为。8.10.7 供应商车辆应按指定位置停放并熄火,拔下钥匙,锁紧车门窗。8.10.8 供应商人员若违反本条所列上述约定,供应商相应人员不得再进入监管区;其中违反本条第 8款及第 10 款第(2)、(3)、(4)、(6)项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供应商还将赔偿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其中违反本条第 8款所列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00 元/人/次,违反本条第 10 款所列情形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5000 元/人/次;情节严重的,则移送司法机关处理。☆9、未经采购人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由采购人为本合同提供的有关资料提供给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第三方,不得将其用于履行本合同之外的其它用途,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范围。☆10、运输方式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在组织货物供应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费、搬运费、税金等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负担。☆11、用于货物包装的材料必须清洁,货物无污染。货物的包装和标签必须符合相应的规定和要求,包装费用由供应商负担。☆12、供货计量:以交货地过磅为准。☆13、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以采购人验收组验收为准),扣 100-1000 元不等:13.1 出现一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13.2 未按要求随货提供相关票证;13.3 未按监狱采购计划的时间供货;13.4 供货数量的浮动范围为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5%,且未影响罪犯伙食供应;(供应数大于计划数的退回给供应商,或供应数低于计划数 95%,供应商应立即补足数量,经验收合格后入库,该两种情况不扣除履约保证金);13.5 未按监狱指定秩序卸货。47☆14、供应商发生以下情形(以采购人验收组验收为准),扣 1000-2000 元不等:14.1 出现二次货物质量不合格的;14.2 供应货物品种、规格或质量等级与合同不符;14.3 提供虚假检验报告等相关票证;14.4 因退货或未按监狱采购计划数量、时间供应,造成监狱伙食无法按时供应;14.5 供货数量低于监狱采购计划数量的 95%;14.6 把监狱验收不合格退货的货物重新配送给监狱;14.7 在包装、运输、装卸等环节不符合相关安全要求;14.8 组织机构发生调整,或经营场所、联系人、联系方式变更,未及时通知监狱业务部门,造成无法及时联系;14.9 所供货物溯源管理制度不落实,进货查验记录不全(在合同中约定)。48☆三、商务要求第2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1、服务期限: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供应方式:合同期限内以每月作为一个供货周期,监狱生活卫生科根据实际情况,提前三天以适当方式将采购计划通知当月供应商。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备齐货物,按时送抵交货地点。4、质量要求:按照招标文件或中标人投标文件执行。5、验收标准:5.1中标人与采购人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的要求进行验收。5.2按国家、行业相关标准验收。6、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价格或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例如:市场价格=100元,投标下浮率15%,执行价格:100*(1-15%)=85元)。供应商按监狱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10日前凭验收单、国家正式发票等财务结算所需资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财务科收到申请并审核无误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不包括年初财政资金用款额度为下达时间)7、中标人根据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库办【2020】123号文要求,若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将按照采购文件后附的《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标准要求执行。注: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49第七章 评标办法1、总则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供应商投标文件等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作出评价;(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评标程序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50(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 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组成资格性审查小组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3.3 符合性检查。3.3.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招标文件第二章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和其他注明为实质性要求的条款和使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的条款)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2 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51法辨认的除外);(五)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价格标底和其他报价规定的;(五)技术应答内容完全或者绝大部分复制招标文件规定要求,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六)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七)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3.4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3.5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3.7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52(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性予以特别说明。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8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9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 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三)投标文件未提供的材料。3.9.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按照以下原则处理:53(一)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二)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0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11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3.11.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采购单位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评标委员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二)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54(三)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四)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3.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标:(一)评标委员会已经出具评标报告并且离开评标现场的;(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四)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五)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4、评标细则及标准4.1 评委会只对通过初审的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评分办法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4.2 本次综合评分的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4.3 除价格因素外,评委会成员应依据投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和方法独立对其他因素进行比较打分。4.4 在评标过程中,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非实质性偏离进行扣分:(1)文字表述的内容含义不明确,或者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提供的技术信息和数据资料不完整,投标人拒不或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或澄清、说明、补正的内容也不能说明问题的;(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装订或未编制目录、页码;(3)认定的与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技术、商务和其他规定要求不符的非实质性偏离。(4)认定的其他非实质性偏离。4.5 综合评分明细表第 2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序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说明55号 及权重1 报价 30% 30 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1-下浮率)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1-下浮率)为投标报价。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100。注: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共同评分因素2技术服务要求 10%10 分除☆条款外,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无负偏离的得 10分,有负偏离的每项扣 1 分,扣完为止。注: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响应情况为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3项目实施方案40%制度保障方案6 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制度保障方案(至少包括①内控管理制度;②工作流程管理制度;③质量保证措施等三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善,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6 分;每有 1 项缺项、漏项的扣 2 分。每有 1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或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 1 分。技术类评分因素人员配置方案8 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人员配置方案(至少包括①人员配置方案;②人员技能情况介绍;③项目实施经验分析;④食品安全管理岗位责任等四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善,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8分;每有 1项缺项、漏项的扣 2 分。每有1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或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 1 分。服务方案12 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至少包括①服务组织架构和服务体系;②服务计划;③售后服务人员安排;④配送运输方案;⑤验收方案;⑥配送流程及保障措施(含地理因素及配送路线等)等六项内容)进行评审:方案完善,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12 分;每有 1 项缺项、漏项的扣 2 分。每有 1 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或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 1分。服务承诺4 分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承诺(至少包括①质量安全及卫生保障承诺;②对不合格生活物资退换处置方案及承诺等二项内容)进行评审:服务承诺完善,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4分;每有 1项缺项、漏项的扣 2 分。每有 1 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或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 1 分。应急预案10 分1、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应急预案(至少包括①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②配送超时应急预案;③因突发情况无法按需配送应急预案;④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等四项内容)进行评审:应急预案完善,表述准确清晰,各分项内容健全,并符合本项目实施特点的得 8 分;每有 1项缺项、漏项的扣 2 分。每有 1项与实际需求不符或不满足要求或与项目需求不匹配或直接套用其他项目内容的扣 1分。2、根据投标人承诺的临时配送送达时间进行评审:6小时之内送达名山,10 小时之内送达新都桥的得 0.5 分;4 小时之内送达名山,8 小时之内送达新都桥的得 1 分;2 小时之内送达名山,656小时之内送达新都桥的得 2分;提供承诺函,不提供不得分;4履约能力20%人员保障3 分投标人应为本项目配备以下服务保障人员:1.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配送服务人员在 2 人基础上,每增加 1人得1 分,本项最多得 2 分。2.投标人拟为本项目配备专职驾驶员在 1人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1分,本项最多得 1分。注:①投标人所配备的所有服务保障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健康证并提供人员花名册并提供能证明该人员与供应商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等)。②投标人所配备的专业岗位人员应具有相关证书:驾驶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应符合专用车辆驾驶要求)。③投标人所提供人员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证书、劳务关系的证明材料等有关人员信息应为一致,如不一致,则视相关人员不符合项目条件要求,不纳入评分计算范围。④人员不重复计分。共同评分因素物流保障1 分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配送专用车辆,配送专用车辆在 1 辆的基础上,每增加 1 辆加 1 分,最多加 1 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租赁合同(自有的除外)、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及车辆内外部实景照片(外部照片应为车辆外观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内部照片应为货箱内景和车辆号牌的同框实景照片)。食品安全保障4 分投标人针对食品安全保障提供食品安全责任保单或承诺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承保额度达到 500 万元(含)的得 1 分,保额每增加 500 万元加 1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单复印件或承诺函原件。履约经验8 分投标人具有类似项目的履约经验,每提供一个得 2分,本项最多得 8分。注:提供采购合同或供货协议复印件。信誉4 分1.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2.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3.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4.投标人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 分。注: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相关体系认证证书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的查询页面截图。注:①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两位。②本表中要求提供各类证明材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不认可该项材料的有效性。③本项目不涉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无线局域网产品,故在综合评分明细表中不作体现。④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注册地为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企业。5、废标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57(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购单位。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2. 定标程序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也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注意,采购人按照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不能认为采购人只能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采购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确定后一顺序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依次类推。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58(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八)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九)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59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合同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供应商):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自愿签订本合同,双方同意遵守如下条款:1.合同货物: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下浮率 执行价格1 执行价格=(1-下浮率)*参考基准价注:投标人报的下浮率不可调整, 采购人仅在合同金额内进行支付。2.交货时间、地点2.1 交货时间:按甲方通知的时间。2.2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履约保证金乙方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甲方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缴纳金额见招标文件),以保护甲方按照合同在乙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免受经济损失的执行保证金。一旦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时,该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以此作为对招标人蒙受经济损失的补偿,本采购项目合同执行完后,双方无任何异议,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4.验收及付款4.1 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合同期限内,执行价格=市场价格或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例如:市场价格=100 元,投标下浮率 15%,执行价格:100*(1-15%)=85 元)。供应商按监狱要求完成上月供货后,于次月 10 日前凭验收单、国家正式发票等财务结算所需资料向采购人申请付款,采购人财务科收到申请并审核无误后在 10 个工作日内结清上月货款(不包括年初财政资金用款额度为下达时间)。4.2 甲方根据需要通知供应商将生活物资按质、按量、按时送到指定地点,由甲方验收人进行验收后填写验收清单,同时签字确认。4.3 甲方凭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清单等相关手续以银行转账方式将全部货款汇入乙方账户。甲方原则上在次月底前全额支付上月货款,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推迟付款期。604.4 食材验收时若发现送货数量与订货数量不相符,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验收。一般情况下,乙方所送食材超过甲方订单数时,超过 10%以上的部分甲方可不验收;乙方所送货物低于甲方订单数时,低于 10%以上的部分乙方应负责及时补足。确因特殊情况不能购买到的食材经甲方确认后应在送货前电话告知采购人后可作适当调整,乙方不得擅自进行调整。4.5 乙方应无条件保证甲方用量,乙方必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将物资送至甲方指定地点(所需数量、送达的时间、送达的地点等内容以甲方通知为准);每发生一次乙方未按甲方通知履行送货义务或运送的物资质量未达到招标质量标准或运送的物资经省、市及甲方相关质量监督单位检查存在质量问题等情况,乙方除承担相应处罚责任外,乙方还应按履约保证金的 4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直接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金额。乙方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6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享有对乙方的产品进行抽检的权利。若乙方产品经甲方抽检不合格,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次货物金额 20%的违约金。如乙方对甲方检查的结果有异议,乙方可送检国家相关检验机构进行检验,送检费用自行承担。若经国家质量检验部门检验为不合格,则甲方有权退回当批次物资,并处以当批次货物金额的全额扣款,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如检验结果未发现问题,该批次货物甲方继续使用。4.7 售后服务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乙方投标承诺执行。5.质量保证5.1 乙方供应所有食材质量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作出食品安全保障承诺。严禁供应“三无”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日期、无生产销售许可证)、含有毒有害物质、可能被有害物质污染以及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产品;严禁掺假、掺杂、伪造、超过保质期限的产品。乙方供应食材能够索票索证和溯源。5.2 甲方明确禁止使用含有兴奋剂的食品和添加剂,乙方应完全尊重甲方的行业惯例和要求,确保所供应食品中不出现违禁添加剂。一旦发现含违禁添加剂的原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效力自甲方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生效,甲方解除合同后,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5.3 乙方应对其提供的物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的法律和经济责任。若因乙方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引起消费者(食堂就餐者)投诉,一经查实,对未造成事故的,根据情节处以该批货款总额的 10%—50%的扣款。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乙方应无条件承担由此导致的医药费、差旅费、误工费以及其它受害人提出的所有索赔费用等全部经济61责任和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该批次产品价款二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若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受到国家相关部门查处的,乙方应当积极参与调查处理并承担所有责任,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情节严重者甲方可终止合同、不予退还保证金。5.4 乙方所供货物必须有生产厂家和地址、生产日期、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信息,《质量检测报告单》,联系电话。6.供货方式6.1 所有食材均由乙方负责运输,运输费用及运输途中的风险均由乙方承担。6.2 食材所有权在甲方验收入库后才发生转移。在甲方验收入库前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乙方承担,所有权也属于乙方。验收入库后食材的保管责任及风险由甲方承担,无论款项是否支付,食材的所有权都属于甲方。6.3 乙方不得在未接到甲方通知的情况下擅自送货。6.4、对于已验收的食材,在正常保质期内,若非甲方保管或操作不当,而在使用时才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乙方应予以更换。7.运输方式及运费承担7.1 送货时间:车辆进出只限于工作日上午 XX:XX 至下午 XX:XX,节假日和其他时段非特殊情况车辆一律不得进出。7.2 由乙方自备运输工具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装、运货物、检测货物所产生的费用、货物在途中风险及其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8.误期及赔偿8.1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和甲方要求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每逾期 1小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货总价 0.5%的违约金,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超过一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货总价 1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8.2 本合同确定的物资系监狱服刑人员生活物资,如果非不可抗力原因乙方不能按时供货,或供货产品不符合要求,影响正常生活,需要启动应急采购的情况,甲方在当地市场采购的物资差价由乙方承担。9.违约责任9.1 若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中止向甲方供货或有其他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未提供符合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货物和分包转包等),甲方有权解除本合62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笔订货总价 15%的违约金,且乙方应承担造成甲方一切损失的赔偿责任。甲方不予退还供应商履约保证金,乙方在三年内不得参加监狱系统采购活动。9.2 若因上级政策原因(含不限于扶贫要求),导致当期供货发生变化时,以采购方提出的条件为准,乙方不得以此向采购方提出索赔和追究违约责任。9.3 若一方违约,由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5%的违约金。10.合同生效10.1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0.2 本合同有效期限:从 202X 年 月 日至 202X 年 月 日。10.3 本合同一式 XX 份,甲方 XX 份,乙方 XX 份,采购代理机构 XX 份。10.4 因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1.合同附件11.1 本合同属有附件合同,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食品安全责任书;(2)监管安全责任书;(3)廉政诚信承诺书。11.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双方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12.1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有效期内持续向甲方供货,并按照本合同的规定确定每批货物的单价和订货的其他条件。乙方不得以双方对后续订货的条件协商不成为由,终止或拖延对甲方的供货,否则应按本合同 9.1、9.2 款的约定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12.2 价格调整见招标文件相关要求。12.3 乙方不得擅自向甲方搭售本次采购项目以外的其它生活物资。12.4 如乙方遇地震、自然灾害、疫情等不可抗力不能继续供货,双方经协商可暂时中断供货,待不可抗力消除后,恢复供货。1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签约方: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或授权委托人:63开户行: 开户行:账号: 账号: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 标 函(实质性要求) 二、承 诺 函(实质性要求)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开标一览表 五、分项报价明细表 六、商务应答表 七、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八、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九、投标产品技术参数表(如有) 十、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 十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一、项目简介 二、技术、服务要求 第2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1、执行标准 2、产品要求 3、验收标准 检验项目 质量标准 新鲜度 水量:充足 ,无空壳、皱皮、干涩现象;色泽:新鲜、光亮不变色;硬度:饱满、充实、软硬适中。 机械伤 相同新鲜条件下无外力造成的伤害。如挤伤,压伤,碰伤,切口,裂伤等。 病虫害 无不良病虫害,表面,中间无虫卵遗留,无虫眼。 形 状 曲线谐调,外形优美,果实硕大,无不良图案及异状。 成熟度 适中,无过熟,未熟现象。 污染及残留物 无污染,残留农药。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和《食品安全 包装 规范、卫生、整齐、美观;冻类等应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普通干货、调料类用纸箱包装。 干杂调料、生鲜、蛋类 保证干燥,无水分;外形完美,整齐,无碎渣;粉状类:无碎渣,杂质,颜色正常;色泽好,香味纯正;有包装类 糖 外包装要完好,无任何打开过的痕迹。在保质期内。外包装表面无任何污染。用手触摸无任何潮湿的结块现象。打 牛 奶 在保质期内。无脂肪凝结现象。牛奶呈乳百色,乳均匀。包装完好无损。并须符合灭菌乳、调制乳等相关乳制品类 鸡 蛋 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坚硬、完整、无破裂,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 豆干 厚度均匀,不粗不糙,表面不毛,对角折而不断,质地坚韧,色泽均匀 豆腐 无水纹、无杂质、晶白细嫩 鲜牛肉 肉色鲜红,肉质有弹性,指压凹陷部分会立刻恢复,切面有光泽及微湿润,极少渗出物;具有浓郁的牛肉气味,脂 鲜鸡肉 表面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 鲜鸭肉 表面光滑而有光泽,肉质弹性好且丰满,表皮无毛或少毛,无破皮、无花皮、无显眼淤块;无注水;肚内无一切内 4、商品目录 5、配送要求 6、服务要求 7、其它要求 ☆三、商务要求 第2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评标细则及标准 第2包:干杂调料<生鲜、蛋类、豆类> 5、废标 6、定标 第八章 合同主要条款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