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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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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ZW)0000042

项目编号: NXRH-ZC-2022-01-01

项目名称: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4642600.00

最高限价(如有): 46426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餐饮服务 1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文件 4642600.00 49所学校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4642600.00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1-22 00:00:00 至 2022-01-28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 中宁县正大路
联系方式: 0955-503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睿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
联系方式: 18152515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高海军
电话: 0955-5036332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魏 伟
电话: 18152515135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睿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1-21

1 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ZW)0000042 招标文件编号:NXRH-ZC-2022-01-01 代理机构:宁夏睿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时间:2022年 01月 21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ZW)0000042 项目编号:D6405000141002367 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642600.00 最高限价(如有):46426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一;标的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服务期限:一年;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文件:预算金额(元):4642600.00;备注:49 所学校;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创新产品;□优先采购监狱企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优惠;□其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1 月 22 日至 2022 年 01 月 28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01-14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址:中宁县正大路 联系方式:0955-50363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睿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 联系方式:181525151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项目联系人:高海军 电话:0955-5036373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 伟 5 电话:18152515135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睿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01 月 21 日 6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 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实施第三方管理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具体内容及详细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 采购人: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中宁县正大路 电 话:0955-5036332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睿恒工程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正源北街和信创展中心 业务联系人:魏工 电话:18152515135 传真:-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1、营业执照(其经营业务范围内须包含相关业务)、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7 2、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 3、投标人具有国家规定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和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4、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投标人可选择提供投标保证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6、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8、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注:1、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并加盖投标人8 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要求原件的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2、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9 项目预算金额 4642600.00 元; 最高限价:4642600.00 元(如有) / 10 保证金:60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2-02-14 09: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①转账形式: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在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后由系统自动生成。供应商必须将投标保证金由供应商账户一次性汇入指定账户,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由现场工作人员在交易中心开标现场打印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保证金查询系统相关凭证,以现场打印的凭证证明各供应商是否在规定的时间递交了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分公司基本账户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将视为汇款单位与供应商名称不一致)。对逾期递交(以到账时间为准)或从非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投标保证金无效。为确保在上述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供应商在汇款时需充分考虑汇款的时9 间误差风险,否则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形式:将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响应文件中相应位置。供应商应开具金额与投标保证金一致的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应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银行出具(即出具银行保函的银行全称必须与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名称一致。如供应商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不具备出具银行保函资格的,则应当由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上级银行出具的保函并 须做出相应说明)。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④金融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电子响应文件的相应位置。担保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金融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注:1.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件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单独密封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退还保证金时一律按照投标单位打款账户进行退回。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02-14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楼) 10 14 开标时间:2022-02-14 09:00 开标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楼)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是 招标代理费: 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取形式: 供应商须从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 收取时间: 发中标通知书之前。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 11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 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发〔2020〕545 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 90 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 2004〕185 号)。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3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2 月 14 日 09:00 分 12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提供不可擦写光盘和 U 盘各一份(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在开标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代理公司,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 “澄 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 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13 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以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16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7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3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4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18 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一)电子开评标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提供不可擦写光盘和 U 盘各一份(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在开标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代理公司,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19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20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电子招标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版标书,中标单位按采购单位需求提供相应份数纸质版标书以便制作成果资料,提供的纸质版标书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书,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21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其他开标要求: 开标时,由监督人员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评标: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除采购人代表 1人,其他人员在开标前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 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⑴投标文件初审。 ⑵澄清有关问题。 ⑶比较和评价。 ⑷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⑸编写评标报告。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2 19.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23 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1.投标无效 21.1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24 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25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 处理方式: 评委会决议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评委会决议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26 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聘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具体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7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8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中宁县教育体育局 2022年营养改善计划学校临聘炊工人员服务。 (二)“营养改善计划”炊工劳务派遣服务地点 序号 学校名称 序号 学校名称 序号 学校名称 1 大战场中学 18 西沙梁完小 35 太阳梁三小 2 长山头中学 19 彭建完小 36 特殊教育学校 3 长山头九年制 20 喊叫水九年制 37 鸣沙九年制 4 宽口井九年制 21 高岭完小 38 东华九年制 5 小洪沟完小 22 王庄子完小 39 舟塔九年制 6 花豹湾完小 23 马家塘完小 40 白路完小 7 宽口井完小 24 下庄子完小 41 恩和完小 8 长山头完小 25 杨庄子完小 42 刘营完小 9 红宝完小 26 下流水九年制 43 中宁八小 10 石喇叭完小 27 石泉小学 44 枣园完小 11 大战场中心小学 28 新庄子完小 45 余丁完小 12 马莲梁完小 29 长流水完小 46 中宁三中 13 北滩完小 30 徐套九年制 47 恩和红梧山完小 14 马家梁完小 31 徐套小学 48 恩和双井子学校 29 15 白岗完小 32 渠口九年制 49 中宁五中 16 固唐完小 33 太阳梁一小 17 东河完小 34 太阳梁二小 二、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及实施第三方管理有关保障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章第三节“非全日制用工”有关条款,炊工日用工劳动报酬含社会保险;炊工月用工劳动报酬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确定的劳动用工报酬核拨,中标方每月按照不低于 1550元标准考核发放,每年按照十个月发放(每天 4 小时,每小时 17 元,每月按 22 天计算。如遇加班时折中按每月 23天计算,报酬按 1550元标准考核发放)。投标方对炊工变动由采购方监督进行动态调整,以实际服务地点及服务期限时段结算。 三、项目运行及服务要求 1、劳务派遣服务建立系统的工作制度、管理制度和培训制度。经常性开展法律法规教育和爱岗敬业教育,开展常规业务知识学习和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每年不少于 5天。 2、派遣服务应以相关的法规和服务标准为依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认真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在合同约定期内,确保各学校食堂从业人员管理符合“营养改善计划”管理规程。 3、投标人聘用的服务人员应由投标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以保险额不低于 80万为限。 4、中标方聘用的派遣服务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 四、服务期限:1年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负责中宁县教育体育局所管辖的小学、九年制等 49 所学校实施区级和县级“营养改善计划”的各学校。按照规定 1:100 配备炊工,共预计配备 278 名炊工从事“营养改善计划”餐厨工作。如服务地点增减,以实际服务地点结算。 六、人员要求: 1、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思想端正,无犯罪前科。 2、年龄要求:女,55岁以下,男 60岁以下 七、质量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采购单位具备各就餐点的《食品许可证》。投30 标方对于过期及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材,投标方有权拒绝使用。建立食品样品预留制度,保障就餐环境,卫生整洁。 2、责任要求:投标方与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出现的任何劳务纠纷及责任承担均与采购方无关。 31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32 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①根据宁财规发[2021]2 号文件规定,对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且符合下列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8%(工程项目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控股是指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 50%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 50%以上的,以及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 50%,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管理关系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单位之间存在的其他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第四条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的,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不对供应商主体类型作任何限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的,也有大型企业制造的,不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第五条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必须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33 企业扶持政策。 第六条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的,可享受本细则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认定时,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 监狱企业:若是监狱企业则需提供上述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若不是则不需要提供。投标企业须提供监狱企业产品证明原件,且投标文件中附复印件,原件与复印件必须一致,否则不予认定。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34 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分细则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20分 投标人的价格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最终投标报价)*20。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 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20 分。 2 商务响应情况 5分 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得 3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1分,减完为止。 3 服务评审 响应情况 15分 1、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服务指标、参数的为无效标书。 2、满足招标文件服务需求及要求的得 10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服务指标、参数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服务指标、参数的,有一项加 1 分,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 内部管理 制度、职 责及考核 办法 10分 管理制度考核机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管理制度、管理机制、各部门职责清晰,有人员考核标准等。档案建立与管理方案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档案分类、收集、管理、利用等。根据以上内容,提供的方案科学合理、日常物业管理和服务过程中规范、内容详实的,得 8-10分;方案内容全面、能够对各阶段的工作管理内容进行考核的,能够根据项目建立档案并进行管理,实施性较强的,得 5-7分;建立的考核制度及档案内容仅能够满足基础服务工作的,考虑内容不够全面的、得 3-4分;35 涉及管理制度内容较少、档案建立不完善的,得 1-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 人员配备 及培训 10分 1、2名管理培训人员具有人力资源服务从业结业证得 3分。 (投标人提供管理人员资格证书原件扫描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和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扫描彩色打印件加盖鲜章); 2、人员配置要求及人员培训、行为规范:人员配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岗位、人数、配置要求等,人员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方式、培训计划、培训效果评估等。行为规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仪容仪表、职责等。根据以上内容进行评审,服务人员岗位设置合理、与采购需求高度契合、服务人员行为规范、培训计划和内容制定全面具体,可操作性强的得 4-7分;有人员岗位设置、基本的人员培训方案及行为规范得 1-3分;未提供不得分; 疫情常态化管理服务方案 5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地点制定疫情常态化的管理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实施性强,能够结合具体实施地点因地制宜,并提出严格有效的服务方案的,疫情防控措施内容表述具体细致的,得 5分;方案内容全面、能够对实施地点进行结合并编制疫情防控的内容,实施性较强的,得 4分;疫情常态化管理方案内容仅能够满足基础服务工作的,考虑内容不够全面的、不能结合实施地点情况、不够灵活的,得 3分;方案内容漏项较多但有表述内容的,得 1-2分;未提供方案不得分。 临时、突发状况预案 10分 针对本项目特点制定服务开展及实施时有可能发生的临时危急或突发状况的预案措施,由评委依据供应商提供的预案措施进行打分。预案内容全面、即时性强,能够有效解决临时、突发状况的,得 8-10分;预案内容能够起到一定的预警作用,具备可操作性的,得 5-7分;预案内容较为合理,内容细致且具备一定的实施性的,得 3-4分;预案内容不够全面,有缺项的,得 1-2分;未提供不得分。 4 类似业绩 10分 提供 2019 年 1月至今的类似项目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缺少一项不得分),每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得 1分,满分得 10分。 (投标人需提供相对应的合同、中标(成交)通知书,二者缺一不可,投标文件中附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否则不得分) 5 服务承诺 15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响 应时间承诺、延长售后服务期限、售后服务体系及保密承诺等 内容)进行综合评审。服务承诺全面合理、可行性强,具有完 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的得 11-15分;服务承诺完整、可行性强、36 服务体系一般的得 6-10分;服务承诺较完整,但针对性较差,可行性一般的得 1-5分;未提供服务承诺的不得分。 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37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甲 方(采购人): 乙 方(供应商):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特定服务达成一致意见,特签订本合同(包括本合同附件 A)。 一、服务内容: 1、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附于本合同并作为本合同一部分的附件 A 所列的特定服务。服务的内容、时限、衡量成果的标准见附件 A。 2、如果乙方在工作中因自身过错而发生任何错误或遗漏,乙方应无条件更正,而不另外收费,并对因此而对甲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以附件 A 所载明的该项服务内容对应之服务费为限。若因甲方原因造成工作的延误,将由甲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3、乙方的服务承诺: 1)乙方接到甲方通过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附件 A 所列服务的请求后,在两个有效工作日内给予响应并提供服务。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必须按照合同附件 A 规定的标准进行。 二、服务费的支付: 1、服务费总金额为 人民币 (大写: 人民币元整)。 2、本费用结构仅限于附件 A 中列明的工作。如果甲方要求扩大项目范围,或因甲方改变已 经议定的项目内容导致乙方需重复进行项目步骤,乙方将需要重新评估上述费用结构。 3、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项目服务费按阶段以人民币形式支付。每阶段末,甲方将在验收确认该阶段服务完成合格,并且乙方发出该阶段工作的费用账单及正式有效的税务发票后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约定的费用。 38 4、阶段付款的比例及时间约定如下: 项目阶段 付款比例 付款时间 第一阶段 % 附件 A 所列之()~()结束之后 第二阶段 % 附件 A 所列之()~()结束之后 第三阶段 % 附件 A 所列全部服务项目结束汇报之后 5、有关发票方面的任何问题,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作出解释或解决问题,以使甲方能按时付款。 6、乙方将自行承担项目实施范围内合理的差旅费用。 7、乙方同意免除项目杂费。 三、服务的变更: 甲方可以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要求变更或增加所提供的服务。该等变更最终应 由双方互相商定认可,其中包括与该等变更有关的任何费用调整。 四、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如对协议条款规定的理解有异议,或者对与协议有关的事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进行协商。如从协商开始 30 天内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应将争端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五、其他: 1、本合同中所用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而不影响对本合同的解释。 2、附件 A 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后产生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补充条款,具备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4、对本合同内容的任何修改和变更需要用书面形式,并经双方确认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签章) 乙 方(签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 点: 地 点: 日 期: 日 期: 3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40 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1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七、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自然日(日历日)。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42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3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1 年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44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5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商务偏离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偏离说明 内容 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6 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偏离说明 内容 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47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48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49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详细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 邮 政 编 码 :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50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51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2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__)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__________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3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 55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__________(盖章) 日 期:__________ 56 政府投资项目廉洁投标承诺书 (投标人): 为营造“反对贿赂,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贵公司在 项目的投标活动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廉洁自律规定、诚实守信。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具备承担本次投标项目的能力,并独立完成该项目。 二、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 三、不得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不得向招标人、评标专家、招投标监管人员和工作人员行贿,以谋取中标。 五、坚持独立投标,不得挂靠或借用别人的资质投标。 六、严格执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不得参与投标。 七、严格执行标后合同管理规定,不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从中谋取利益。 八、不在招投标活动中恶意投诉。 如违反上述告知事项,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投 标 单 位 (盖章): 年月日 本告知书由投标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与投标文件在开标时一并提交。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承诺单位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57 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承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 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 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 承诺单位(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日 期: 注:投标文件中须装订,同时开标现场必须提供此承诺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其他材料 58 ·投标人认为有助于本次投标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仅供参考)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商务偏离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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