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1月21日 14:4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 | ||
行政区域 | 新都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1日 14:4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至2022年01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22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21日 10:30 | ||
开标地点 | 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 ||
预算金额 | ¥26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罗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8-89392590 | ||
采购单位 | 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军街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李先生,028-83013700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罗先生,028-89392590 | ||
附件: | |||
附件1 | 项目需求.doc |
项目概况 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川正科【022】-(采)字第0017号
项目名称: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1日00:00时至2024年2月29日24:00时,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非中小微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注: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4日 至 2022年01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供应商应当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售价:¥2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1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自然资源部第六地形测量队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军街
联系方式:李先生,028-830137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正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兴乐北路1288号派都广场C座3楼
联系方式:罗先生,028-8939259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先生
电 话: 028-8939259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配送食材相关要求
配送内容 | 食材要求 |
大米 | 1、符合国家大米 GB/T 1354-2018 标准,食品安全标准符合GB2761-2017、GB2762-2017标准,且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2、国标一级大米。 3、加工精度: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米面皮层去净的占 90%以上;碎米总量:籼米≤15%(其中小碎米≤1%),粳米≤7.5%(其中小碎米≤0.5%);不完整米粒:≤3%;杂质最大限量:≤0.25%;水分:籼米≤14.5%,粳米≤15.5%;黄米粒:≤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 |
面粉及面制品 | 1、面粉灰分<0.7%;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 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面筋质>3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0.003g∕kg,水分≤14%,脂肪酸值<80。气味口味正常。 2、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3、面粉及面制品均符合GB2761-2017、GB2762-2017等国家标准,且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
油 | 1、符合符合GB1536-2004质量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等国家相关标准。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2、为非转基因产品。 3、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 |
肉类 | 1、主要包括猪肉、羊肉、鸡肉、鸭肉、牛肉等鲜、冷藏、冻肉类和熟肉制品,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品种、数量提供。 2、冷鲜肉一级,符合 GB9959.1-2001 规定标准和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脂肪呈乳白色或粉白色。弹性(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立即恢复。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香味。 3、猪肉产品符合 GB/T 9959.1-2019《鲜、冻猪肉及猪副产品 第1部分:片猪肉》、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有最新标准时按最新标准执行。 4、羊肉、鸡肉、鸭肉、牛肉等其他畜禽肉类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等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 5、熟肉制品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 6、配送生鲜肉类时提供由检疫部门当批次出具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它家畜肉应提供当批次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 |
水产品 | 1、包括捕捞和养殖生产的鱼、虾、蟹、贝、藻类、海兽等鲜活品和经过冷冻、腌制、干制、熏制、熟制、罐装和综合利用的加工产品。 2、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 |
蔬菜 | 1、叶菜类: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无农药残留。 2、根茎类: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 3、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无农药残留。 4、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 5、豆芽菜及豆制品:必须有SC 认证标识,不得使用添加剂,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无感观异常。 6、符合 GB2763-2021 标准、GB2762-2017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及GB18406.1-2001《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等国家标准。相关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农药残留及重金属不得超标,不得含有国家全面禁止使用的农药成份。 |
干杂 | 1、包括食醋、酱油、香料、食盐、味精、糖、干货等一切干杂辅料配料类。 2、酱油符合GB2717-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酱油》等相关标准,食醋符合GB2719-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醋》等相关标准,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3、食用盐:精制盐,符合GB272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盐》等国家标准。白色,味咸,无异味,无明显与盐无关的外来异物。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 4、所有干杂材料均须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定型包装类的包装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 |
禽蛋及蛋制品 | 1、禽蛋须保证无机砷、铅、汞等依据相关国家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鸡组织异物。 2、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及最新国家标准执行。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 3、配送时须有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禽蛋须提供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 |
其他 | 涉及采购人职工食堂所需的其他食材,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相关食材均符合国家最新质量标准及食品安全标准。 |
1、职工食堂食材的配送品种和数量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
2、存在保质期的预包装类食材在交货时,剩余质保期必须超过保质期一半的时间,不能直接反映保质期的食材须保证食材新鲜无变质。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
3、所投食材均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应保证所有产品通过正规渠道获取。
4、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特殊相关要求。
5、如产品涉及预包装,包装均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的要求。要求包装完整、无渗漏、无破损;应有QS食品安全认证或有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配料表、质量等级、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
二、配送服务要求
★1、采购人于需配送前1日内告知供应商具体配送清单,供应商收到通知后按采购人时间要求将所需食材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
▲2、需配备运送食品及原材料的专用车辆、确定专人联络且该联络人不得经常变更,供应商建立配送管理工作制度,运输过程中驾驶员及配送人员应着企业统一的工作服。
▲3、供应商配备的仓储周边交通便利,收到配送通知后能及时出发去往采购人方。
▲4、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系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遇突发事件下,能保证食品及原材料供应。应急配送要求应在 30分钟内予以响应,2个小时以内送达。
▲5、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供应商内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
★6、配送时供应商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报告的同时须向采购人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等证明。接到采购人反映质量等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做出响应,及时到达现场进行处理。
★三、配送车辆及人员基本要求
1、中标人针对本项目配备一辆固定配送车辆,车辆为厢式货车或其他封闭式车辆。(自有车辆仅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和车辆照片,非自有车辆提供行驶证复印件、车辆照片和车辆租赁协议复印件。本项证明材料在其他响应文件中提供。)
2、配送车辆不得有污染事故的发生。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消毒,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专人管理。运输食材时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如涉及配送需冷藏食品时,车辆配备温度控制设备。
3、针对项目配备专门的配送人员团队。项目配备人员三年内无犯罪、吸毒史,且定期体检、身体健康。
★四、项目其他要求
1、中标人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因食材质量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其配送资格。
2、中标人中标后应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
3、如遇定期或不定期的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中标人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4、采购人如对配送的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支付。
5、采购人每季度视情况可组织相关人员对中标人进行1次食材配送服务、质量等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未按约定履行且满意度较差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五、商务要求
供货期限:2022年3月1日00:00时至2024年2月29日24:00时,两年。
2、履约地点:新都区新军街2号、金牛区天龙北三路西部地理信息科技产业园。
3、货款结算方式(各类食材均分别按以下方式结算):
(1)中标人报价=当日市场平均零售价*(1-统一下浮率)
(2)采购人询价:采购人每次询价的市场点位不少于一个,询价频次为食堂管理员每个工作日一次,食堂主管每周市场监督询价不少于一次,后勤管理负责人每月市场监督询价不少于一次。
(3)市场平均零售价的确定方式:以采购人询价为基准。
(4)采购人认可价=市场平均零售价*(1-统一下浮率)。
(5)结算价确认方式:以采购人认可价为基准,若中标人报价低于采购人认可价以中标人报价为结算价。
(6)当日结算金额=结算价*当日实际供货量。
4、付款方式及时间:采购人按月支付中标人月结算金额,经采购人确认后,当月初支付上个月的货款。
5、验收:(1)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参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承诺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送,且随货提供采购人要求的相关材料。由双方共同验收、签字确认完善交接手续,作为结算依据。未按照采购人要求配送和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
注:★号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对于★号项实质性要求,投标文件中必须做出客观真实的响应说明,杜绝虚假应标和回避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