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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用油)(项目编号:0724-2101D66N5802)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0724-2101D66N5802(招标文件编号:0724-2101D66N5802)
二、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用油)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六榕路3号三楼
中标(成交)金额:233.616(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 | 大豆油(核心产品、主要货物);花生油 | 广州;广州 金妮宝;金妮宝 | - | 约200吨/年;约9.26吨/年 | 4.9元/市斤;7.8元/市斤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嘉东 、周伯春(组长)、万莉、肖南、晏军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20%计算,由于实际采购数量不确定,该项目为报单价项目,无具体中标金额,在此约定以采购预算的总金额视为上述参照文件中的“中标金额”,并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432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联系方式如下:
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
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电话:020-37860713/715
2、中标信息
标的名称/数量 | 中标人 | 产地 品牌 | 中标单价 (单位:人民币) 元/市斤 |
大豆油/ 约200吨/年 | 广州市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营销分公司 | 广州 天鹿 | ¥5.47 |
花生油/ 约9.26吨/年 | 广州 天鹿 | ¥8.00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南理工大学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381号
联系方式:文老师020-871120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18楼
联系方式:陈健、蔡婕、夏文、吴继辉020-37860541/37861053/3786050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健
电话:020-37860541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21日
1 / 66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0724-2101D66N5802 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 2022 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用油)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编制 发布日期:二○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2 / 66 温馨提示 一、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分钟内。 二、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三、 投标人请注意区分邮购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及中标服务费各收款账号的区别。务必将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存入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切勿将款项转错账户,以免影响投标及保证金退还的速度。中标服务费存入指定的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四、 投标保证金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招标文件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见《投标人须知》)。由于转账当天不一定能够达账,为避免因投标保证金未达账而导致投标被拒绝,建议合理安排办理时间。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以便退还保证金。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及密封。 七、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一同封装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当。 八、 招标项目内有多项货物或报价内容的,应加总后报总价。 九、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书原件。 十、 领购了招标文件的公司,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是否参加投标。邮购文件的公司应提供快递地址以确保收到纸质的采购文件。 (以上提示内容仅作一般事项提醒,如与实际招标项目要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3 / 66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 4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 7 一、基本要求 .............................................................................................................................................................................. 7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 7 三、技术服务要求 ..................................................................................................................................................................... 8 四、商务要求: ...................................................................................................................................................................... 10 五、其他要求: ...................................................................................................................................................................... 12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 15 一、说 明 ................................................................................................................................................................................ 15 二、招标文件 ........................................................................................................................................................................... 16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16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18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 19 六、质疑及投诉 ...................................................................................................................................................................... 20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0 八、适用法律 ........................................................................................................................................................................... 21 九、资格审查 ........................................................................................................................................................................... 21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 22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 28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 34 一、自查表 ................................................................................................................................................................................ 36 二、资格文件 ........................................................................................................................................................................... 39 三、符合性文件 ...................................................................................................................................................................... 42 四、商务部分 ........................................................................................................................................................................... 48 五、技术部分 ........................................................................................................................................................................... 62 六、价格部分 ........................................................................................................................................................................... 66 4 / 66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各(潜在)投标人: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华南理工大学的委托,对华南理工大学 2022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用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项目采购内容如下: 一、项目编号:0724-2101D66N58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华南理工大学2022年度饭堂部分伙食物资供应商供货资格项目(食用油) 三、项目标的、采购预算及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标的及采购预算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预估数量,具体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 单价最高限价 采购预算 (人民币) 1 大豆油 约 200吨/年 5.50元/市斤 2200000元 2 花生油 约 9.26吨/年 10.80元/市斤 200000元 详细技术规范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如有缺漏,将导致投标无效。如分项投标报价超出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将导致投标无效。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使用进口产品投标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2.交货时间:用户指定时间。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及大学城校区) 4.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 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采购。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5 / 66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 和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gmgitc.com/ 扫描二维码在线领购或现场领购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50元,售后不退(含电子采购文件和纸质采购文件,邮寄采购文件需要收取 50元快递费)。 步骤一:注册登记。供应商必须于领购本项目采购文件前在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采购管理与电子招投标系统(新)”(网址:http://zbzx.scut.edu.cn:8888/ECP/)成功注册,并用已注册账号登陆至所要参与项目进行网上在线资料填写(进入网站后点击供应商入口账号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该网站上点击参与本项目,并将注册结果截图和参与项目结果打印页加盖公章,现场领购采购文件时须将上述打印资料(已盖章)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如扫描二维码领购的,则手机上传上述资料)。否则,供应商无法正常进入采购文件领购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在系统供应商的信息审核与咨询联系电话:020-87112023(文老师),传真:020-22236966。 步骤二:线上或线下获取采购文件 (1)扫描二维码领购采购文件者,通过扫描二维码填写相关信息上传上述(1)-(2)资料扫描件及缴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采购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代表人办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代表人办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 ) 华 南 理 工大 学 招标 中 心 “ 采购 管 理 与电 子 招 投 标系 统 ( 新) ” ( 网 址:http://zbzx.scut.edu.cn:8888/ECP/)注册结果截图打印页和管理系统参与项目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2)现场领购采购文件者,请携带以下(1)-(2)材料到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1楼公共服务区: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非法代表人办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非法代表人办理),相关材料加盖公章; 2 ) 华 南 理 工大 学 招标 中 心 “ 采购 管 理 与电 子 招 投 标系 统 ( 新) ” ( 网 址:http://zbzx.scut.edu.cn:8888/ECP/)注册结果截图打印页和管理系统参与项目结果打印页并加盖公章。 注:领购采购文件的相关事宜请咨询 电话:020-37860612/613传真:020-37860611联系人:林小姐。 六、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00 秒(注:14 时 00 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投标地址):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 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号)(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授权代表亲自送达投标地址,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接受其它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2年 1月 20日下午 14 时 30分 00秒 九、开标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 1号会议室(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 726 号) 十、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健/蔡婕/夏文 采购人联系人:文老师 电话:020-37860541/1053/0505 电话:020-87112023 传真:020-87768283/37860550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 18楼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号 6 / 66 银行及账户信息: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703 (2)中标服务费缴费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十一、本项目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gmgitc.com/) 华南理工大学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scut.edu.cn/zhaobiao/)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 12月 30日 7 / 6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说明: 1、“用户需求书”中凡加注有“★”(如有)的地方均被视为特别重要的指标或要求,投标人须按要求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则投标无效。注有“▲”(如有)的地方均被视为较重要的指标或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响应。否则,若有一项带“▲”的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影响评审得分,但不会投标无效。 2、对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等的证明,如用户需求书有要求的按用户需求书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或证明方式,否则视为负偏离; 3、对技术参数或服务要求等的证明,如用户需求书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以投标人提供的《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表》、《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表》、《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响应表》和《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响应为准。 4、如因投标人原因失误,导致对技术、商务等要求应答方案或承诺与《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表》、《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表》、《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和《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实质性其他要求(“★”项)响应表》、《非实质性其他要求响应表》响应有矛盾的,且评审委员会未要求投标人澄清时,以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定结果为准。将来投标人中标,则须无条件按评审结果认定结果履行合同供货,投标人自行承担因自身失误造成的后果,参与本项目投标,且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即视为认同上述内容。 一、基本要求 功能与用途:食堂生产使用 工作条件:常温 二、货物清单及技术要求: 序号 货物名称 供货 规格 数量 (年预估量) 备注 1 大豆油 20L-40L 大豆油年采购量约200吨/年(该数量仅供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使用,具体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符合国家标准(GB1535-2017一级),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两份相同规格样品,5L≤每份样品规格≤20L(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每份单独包装 8 / 66 2 花生油 20L-40L 花生油年采购量约为9.26吨/年(该数量仅供投标人投标报价参考使用,具体结算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符合国家标准 GB1534-2017,一级,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两份相同规格样品,5L≤每份样品规格≤20L(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每份单独包装 注:大豆油为本项目核心产品。 三、技术服务要求 3.1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掺有其它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剩余保存期不少于原有保质期的三分之二等。 3.2技术指标要求: 3.2.1大豆油:(1)感官要求:色泽清亮、透明度好、无浑浊、无沉淀、无悬浮物、无分层、味香、无酸臭异味。(2) 质量标准:大豆油(GB/T 1535-2017(如国家的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一级)(3) 包装要求:使用塑料桶包装,外包装有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合格证(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效联系电话。塑料桶应有符合要求的 PET英文标示。 3.2.2 花生油:(1) 感官要求:色泽清亮、透明度好、无浑浊、无沉淀、无悬浮物、无分层、味香、无酸臭异味。(2) 质量标准:花生油(GB/T 1534-2017(如国家的最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一级)(3) 包装要求:使用塑料桶包装,外包装有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合格证(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效联系电话。塑料桶应有符合要求的 PET英文标示。 3.3合同履行地点、方式、分批次履行的时间及责任 3.3.1 用户每次购买物资的数量及包装要求、送货时间、送货地点等内容以采购人用户通知为准,用户方每次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中标人,中标人单次送货数量误差不超过总数量的 10%。 3.2.2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每批次送货要求之日起,按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若中标人未能按照用户通知正确履行该批次送货义务,用户有权按照每批次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20%;若中标人累计2次未按照采购人通知的送货内容履行义务,采购人有权因中标人无法保障履约质量而提出解除合同,若因此造成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 3.3.3 如到货不合格须发生退换货,退换货时限为 24小时内,超过时限用户有权按照该批货物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 20%作为处罚。 3.3.4 中标人接到采购人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 3 日无故未能履行送货义务,采购人有权因中标人违反合同条款而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且所造成的损失将由中标人承担。 3.5送货比例及地点: 3.5.1 中标人在与用户方签订服务合同后,按如下原则进行供货: 3.5.2 每批次送货数量以实际送货数量为准,按月结算。 4.服务监控机制 采购人建立供应商服务及货物质量多级监控机制,实施立体监控,保证伙食供应稳定。 4.1 一级级监控:采购人下属各饭堂对货物质量数量、送货时间、服务情况等方面进行监控; 4.2 二级监控:采购人下属采购部门对货物质量数量验收、采购 NC 供应链系统、价格水平等方面进行日常监控。 4.3 三级监控:采购人采购工作小组对供应商总体服务情况进行监控,组织定期不定期供货情况和服务情况检查。 9 / 66 4.4 四级监控:采购人后勤处职能部门及纪检监察部门对采购工作进行程序监督和廉政监察,并组织或参与定期不定期的供货情况和服务情况检查。 4.5 任何一级监督主体对供应商的服务情况提出异议,均立即启动供应商评价机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异议内容进行评议,并根据评议结果和有关规定落实处理措施。 5.供应商考核机制 5.1 采购人制定详细的供应考核办法,定期(月度、季度、年度)对供应商进行考核。 5.2 考核内容包括货物品质、交货期、服务质量、报价价格、其他(投诉意见处理)等内容。 5.3 采购人根据考核结果对供应商实行分级管理,给予相应的奖励、辅导、责令整改、启动退出机制等奖惩措施。 6.退出机制 如供应商发生数量、质量、价格、配送等不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违反购销合同的情况,采购人将根据合同约定条款采取口头警告、约谈并书面警告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供应商收到书面警告通知累计达到 2次,经采购人采购工作小组会议确认,终止合同。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立即终止合同协议,并根据造成损失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追究赔偿责任。 6.1 供应商投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中选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6.2 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反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的; 6.3 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经政府检验检疫部门确认的; 6.4 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采购人声誉和形象或严重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7.价格调整机制: 7.1 价格调整的条件:采购人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每 30 天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询价。如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可以按照以下原则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①涨跌幅≤15%的,价格不调整; ②涨跌幅超过15%的,按照“市场询价”重新确定合同供货执行价格(价格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关价格须经采购人审核机构核准后签发并从调整的下一个月开始实施。 涨跌幅=(市场询价-“中标价”)/“中标价”(适用于首次调价)或涨跌幅=(本次市场询价-上一次价格调整时的市场询价)/上一次价格调整时的市场询价(适用于后续调价) 7.2市场询价时间:每30天进行一次市场价格询价。 7.3市场询价方式: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前往三眼桥粮油批发市场、东旺食品综合批发市场、天平架粮油食品市场等批发市场现场随机抽取一定数量店铺对所供货物或与所供货物同品类同档次的货物进行询价,以所询到价格中的最低价格作为最终的市场询价。 ★8、说明 非投标货物生产单位(即经销商、代理商或者贸易商等)参加投标并获得中标的,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合法授权代理或经销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虚假投标。(非投标货物生产单位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 号)有关文件的精神, 采购人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采购一部分(约预算金额的 10%)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投标人必须承诺:协助采购人按照上述规定完成预留的采购任务。(在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表中提供承诺。) 10 / 66 四、商务要求: 序号 内容 详细要求 1 付款方式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双方签字盖章,凭中标人开出具验收批次货物的发票 30 天内一次性付清(国家法定节假日和采购人寒、暑假期间不计算在内)。采购人逾期支付货款将按合同规定向中标人支付违约金。 2 交货时间 用户指定时间 3 交货地点 华南理工大学(五山校区和大学城校区) 4 质 量 验 收程序 1.中标人向采购人送货时,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送货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及有相关具体要求的检疫证明、凭证等票据证明材料。 2.中标人在货物运输过程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不受污染和损坏。 3.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可以无条件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中标人提供的物资进行两次 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抽检时间、地点以采购人指定为准。 4.如果有抽检时,由采购人通知中标人派代表参加,双方代表均在现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可。经采购人通知后中标人未派出代表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质量抽检有关工作,则认定中标人对采购人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 5.除上述第 3项规定的两次抽检外,若采购人认为中标人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要求,采购人有权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中标人提供货品进行单项检测,中标人必须配合。若检测结果显示中标人提供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若检测结果显示中标人提供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要求,则采购人按照合同相关约定作出处理。 6.除本条规定的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外,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遵守采购人制定的货物质量多级监控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6.1 中标人按照采购人通知要求组织货物,先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初验地点,经初验合格,再配送到各个经营部门(初验不合格的货物,中标人必须在两个工作日内重新配送到采购人指定初验地点); 6.2 货物配送到各个经营部门,经中标人、采购人采购验收员、采购人部门管理员三方再次检验合格,收货入库; 6.3 货物使用后,采购人将根据使用情况(按照招标质量标准和就餐师生反馈意见等内容)作出最后评价货物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6.4经最后评价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采购人将启动货物检验程序,即通知中标人到场,当场检验送货货物,并组织专家(专家组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代表、采购人单位代表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质量评议。检验结果以专家认定的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6.5 在多级监控管理中任何一层验收程序出现质量争议,中标人及采购人均可以提出启动检验程序。 6.6 检验最终结论不符合招标要求,中标人须立即在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退换货处理,采购人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 11 / 66 采购人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中标人予以补偿,造成很大影响,采购人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6.7 合同期内出现两次检验结论不合符招标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5 售后服务 1. 中标人应及时提供有效票据,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按时领取货款支票。 2. 中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原料)供应“四证”(如国家有新的发证规定,则按新规执行),即:(营业执照、国地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流通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并将“四证”复印件提供给采购人留档备查。若采购人所订购的是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食品(原料),则中标人还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送交采购人留档备查。 3. 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要求,并自觉接受上级卫生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供货期间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向采购人送交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由采购人留档备查。 4.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变质、含农药或其它毒素的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货物。 5. 中标人应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在供货品质验收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补足,不得影响采购人正常使用。若中标人送货数量超过双方约定的误差百分比,采购人有权拒收。 6. 中标人应把好食品(原料)质量、卫生安全关和送货关,如因中标人食品质量问题、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对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中标人必须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并承担一切责任。 7. 采购人若对中标人送货者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中标人反映,中标人应及时处理、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 6 结算方式 1. 以中标人中标单价和实际采购量进行结算。 2. 采购人通过转账支票/网银向中标人付款,中标人必须向采购人出据广东省相关机构认可的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华南理工大学”。正式发票必须加盖中标人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必须是中标人。 3. 若因中标人原因采购人不能进行支票/网银付款,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4. 采购人对中标人每月结款最多一次。中标人每月 5 号(节假日顺延)前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若中标人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拒绝向中标人支付货款,直到解决争议为止。 5. 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人按时提供的经核对无误、无遗漏的报账资料后 20个工作日内结清相应货款。 6. 因中标人原因,未能及时在每月 5 号(节假日顺延)前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对采购人结账工作进度造成影响,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包括采取延后付款、罚款等处罚。 12 / 66 五、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存储、伴随服务、各项税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大豆油的采购最高限价单价为 5.50 元/市斤,花生油的采购最高限价单价为 10.80 元/市斤,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2)经验要求:投标人应具固定的经营场所,熟悉高校采购需求特点,能够满足高校伙食物资供应需求。具有不同客户的同类项目经验(由其具有为高校、工厂、大型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类型较多人数团体食堂物资供货经验),且完成的项目应获得客户对服务质量满意,体现良好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3)投入人员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足够数量的高素质服务的人员(如项目负责人、食品专业人员、售后服务处理人员等),能够确保本项目正常供货以及货物后续使用、退换、安全、及时响应等问题。 (4)货源供应保障能力要求:投标人近年来,经营状况和资信良好,履约能力强,能提供日常企业运作稳定证明,如对大豆或大豆原油收购合同或成交凭证(发票)。另由于采购人在校师生用餐人数较多,食用油需求量大,使用频繁,需要投标人有较强的货源保障能力,如投标人所投产品是自有品牌、可自行生产食用油,直接供货等。或具所有食用油牌代理资格,有食用油生产厂家货源供应保障承诺。 (5)仓储能力:无论投标人自产油品或代理销售油品,在体现对采购人及时供应的可靠性方面,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规模相适应的一定面积食用油仓库。 (6)物流服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应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不少于 1 辆,总运输能力(核定载质量)不少于 5 吨,确保按采购人要求能安全、及时的供应货物。 (7)相关管理体系要求:投标人或所投货物生产商应具有质量管理、食品安全等方面管理体系。 (8)食品全保障能力要求:投标人应熟悉了解所投货物的特性,在货物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提出食品质量安全控制措施。 (9)应急处理能力要求:投标人应熟悉和了解高校环境、人员、日常使用特点,针对高校食材类配送各环节、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提供应急预案。 (10)样品递交要求: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大豆油和花生油。 递交样品清单及制作要求如下: 1、样品清单: 序号 样品名称 制作的标准和要求 单位 数量 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要求 13 / 66 1 大豆油 符合国家标准(GB1535-2017一级),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两份相同规格样品,5L≤每份样品规格≤20L(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每份单独包装 份 2 需要 2 花生油 符合国家标准 GB1534-2017,一级,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两份相同规格样品,5L≤每份样品规格≤20L(具体规格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每份单独包装 份 2 需要 注:投标人应根据上述清单提交对应数量的样品,对于投标人多交的样品或非样品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收。评标委员会在对样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尺寸、制作工艺、外观、细节设计及检测报告数据(如有)等综合评价,涉及相关内容可能现场评标委员会需要对样品进行作破坏性测试来进一步验证,测试费用无需投标人承担,对已进行破坏性测试的样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标委员会不作任何赔偿,也不会对破坏后的样品质量负任何责任。建议投标人应充分理解上述说明及综合考虑因此可能产生投标成本后再递交样品。投标人所递交的样品,自递交之日起到可领回时间截止之日,由采购代理机构临时保管。超过了本项目样品的退还及可领回时间,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样品进行保管。未中标人未及时领回的样品,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行处理,一切处理结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递交样品的封装、标识要求 每份样品使用塑料桶包装,使用塑料桶包装,外包装有注册商标、产品名称、执行标准、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号、产品合格证(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及有效联系电话。塑料桶应有符合要求的 PET英文标示。 样品表面单独贴有标签,标签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名称、样品名称及对应数量。 3、随样品提交检测报告要求 ★投标人递交样品须同时提交由国家认可具备相关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中文版)1份,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黄曲霉毒素、酸价、铅、总砷、过氧化值,上述检测项目须评价合格。 检测报告与样品一同封装。 4、递交样品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时间:2022年 1月 20日 14:00:00-14:30:00(北京时间); (2)地点: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楼 1号会议室(广州市东风东路 726号 2楼); (3)方式: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 5、样品的退还及可领回时间 (1)退还及可领回时间:本项目中标结果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2)领回要求:未中标人可在“退还及可领回时间”规定范围内,委派人员带上相关人员关系证明文件(如授权书、委派表)及人员身份证,自行前往采购代理机构领回样品(请提前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项目经办人),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领取的,请未中标人盖章出具说明函扫描发至邮箱 caijie@ebidding.com,可适当延长领取时间,但最长不超十日; (3)如未中标人不领回样品,可通过邮件方式回复同意采购代理机构自行处理; (4)如超过了规定的领回时间,未中标人未及时领回样品,也未有书面的情况说明,采购代理机构将自行处理,不再接受未中标人领回样品要求,一切处理结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5)对于中标人提供的样品,将由采购人保管、封存,并作为履约验收的参考,验收合格后样品退回中标人。如采购人有要求,中标人需将样品送交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样品运输、装卸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中标人在供货时所提供的产品质量不得劣于其投标样品,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通过验收, 14 / 66 并报由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追究其责任;造成较大影响或造成重大损失的,交由司法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5 / 6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华南理工大学。 2.2 “监管部门”是指:财政部 2.3“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2.4“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2.5合格的投标人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 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实质性要求。 2.6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政府采购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工程”是指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并符合本项目相关质量要求、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的工程。 3.3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采购单位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1本次招标向中标人收取的中标服务费,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颁发的[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2011]534 号文《国家发改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下浮 20%计算,由于实际采购数量不确定,该项目为报单价项目,无具体中标金额,在此约定以采购预算的总金额视为上述参照文件中的“中标金额”,并作为收费的计算依据。各部分费率如下表,本项目类型为货物招标: 类型 费率 采购预算(万元)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240-100)万元×1.1%=1.54万元 合计收费=(1.5+1.54)×(1-20%)=2.432(万元)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以电汇方式缴纳,交费账户为: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银行账号:120905690610808 16 / 66 用 途:“项目编号后五位”中标费 二、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的构成 5.1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组成: 1) 投标邀请函 2) 用户需求书 3) 投标人须知 4) 合同格式 5) 投标文件格式 6)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5.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标的参数及服务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6. 招标文件的澄清 6.1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招标采购单位对其收到的书面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6.2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澄清或提出疑问的,招标采购单位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意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l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以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采购单位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领购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修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修改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采购单位回函确认。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8.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8.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招标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0. 投标文件编制 10.1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中多个包进行投标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应按每个包的要求分别装订和封装。 10.2 投标人应完整、真实、准确的填写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招标采购单位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等对其中任何资料及招标采购单位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的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0.3 如果因为投标人投标文件填报的内容不详,或没有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 投标报价 11.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1.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和《投标明细报价表》(如有)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 17 / 66 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11.3《投标明细报价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报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存储、伴随服务、各项税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1.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2. 备选方案 12.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3. 联合体投标 1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格式见附件)。 14.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资格审查表》中所列要求及相关证明文件。资格文件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 投标保证金 16.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2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形式和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6,666.00元。 (2)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中标结果公布后将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中标人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规定退回)。 (3)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指定账号;或以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的形式提交。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收款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金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体育东路支行 账 号:120905690610703 投标人须在汇款或转帐附言标注本次项目编号,同时详细填写附件《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附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中,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手续。 (4)保证金以到达上述保证金账户为准,投标人应按以上所述方式及时间提交投标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及时到帐的风险。 (5)投标人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须于投标文件中提供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保函样本格式参照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投标人提交担保函原件作为《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并将担保函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单独的唱标信封内递交,以便进行公开唱标。 16.3凡未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16.4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6.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中标人应在签订采购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交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16.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或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 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违反招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16.7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7. 投标有效期 18 / 66 17.1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投标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投标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报价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18. 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正本一份和副本五份,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法人证明及法人授权证明均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参考第五部分附件)。 18.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加盖公章或签字才有效。 18.4 电子文件,投标人必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交两套全部投标文件内容的电子文件(U 盘或光盘,无病毒),电子文件必须装于独立的信封,信封上注明“电子文件”。其中所有文件不做压缩处理、不留密码,所有文件用 WORD或 EXCEL格式处理(资质文件及证书等可扫描以图片格式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9.1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与《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清晰标明“唱标信封”字样。 19.2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分别单独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19.3 所有信封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印章或签字。具体格式如下: 投标文件/唱标信封 正本/副本 收件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19.4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19.5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点和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接收投标文件,超过截止时间后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接收。 20.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0.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0.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有效期结束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20.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20.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19 / 66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五、开标、资格审查、评标与授标 21. 开标 21.1 招标采购单位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原则上应当有采购人代表和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子包投标人不足3家的,该子包不得开标。 21.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 21.3 采购代理机构做好开标记录,开标记录由各投标人签字确认。 21.4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投标明细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2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格文件,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为无效投标。具体审查内容详见《资格审查表》。 23.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方法 23.1 评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采购人代表人数、专家人数及专业构成按政府采购规定确定。评审专家依法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3.2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方法,具体见本部分“十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24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4.1 评标委员会将依法审查符合资格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具体审查内容详见《符合性审查表》。只有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后续的比较与评价,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24.2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程度只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文件有不真实、不正确内容的除外。 24.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该条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4.4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评标期间,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答复均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书面形式做出。 25.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 投标的比较和评价 26.1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7.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步骤、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据综合 20 / 66 得分情况由高到低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并提出书面评标报告。 27.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8.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的法定时间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招标采购单位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质疑及投诉 29. 质疑 29.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9.2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9.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各环节质疑时效的规定如下: (1)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3)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限的质疑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不予接收。 29.4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包括证明材料清单、证明文件及获取途径说明)。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9.5接收质疑的联系方式: 质疑接收机构名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机构地址:广州市东风东路726号9楼903室 质疑接收部门联系人:郭小姐、李小姐 质疑接收机构电话:020-37860713/715(工作时间:8:30-17:00), 邮箱:guochunxi@ebidding.com 30.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投诉。 七、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31. 合同的订立 采购人与中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如果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或者没有按照规定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按照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选择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或重新采购。 32. 合同的履行 32.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政府采购合同需要变更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因特殊情况需要 21 / 66 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32.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签订补充合同的必须按照规定备案。 八、适用法律 33.招标采购单位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33.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33.1.1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3.1.2 符合享受本办法规定政策的情形:(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33.1.3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33.1.4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33.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投标时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否则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政策。 33.1.6 供应商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3.1.7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3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存在以上情形的供应商应主动予以回避,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33.3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范围报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九、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2 / 66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 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结果为准] 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 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十、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34.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各包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技术、商务和价格三部分分别打分的方式进行评分。三项总分为 100分,其中技术得分占 18分,商务得分占42分,价格得分占 40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的,以项目所确定的核心产品为准)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项目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5.评标步骤 一、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技术商务比较与评价: (一)符合性审查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内容 1 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办法缴纳了投标保证金 2 投标报价: 1)分项投标报价未超出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 2)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唯一确定的 3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5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6 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7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 23 / 66 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8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二)比较与评价 1.技术评价: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1 食品安全质量方案 4 根据各投标人在货物的加工、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提出的食品质量安 全控制措施进行评价: 优: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4 分; 良:方案较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较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3 分; 中:方案基本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2 分。 差及不提供不得分。 2 应急处理方案 4 对各投标人针对食材配送各环节、过程可能出现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 预案,各投标人进行评价: 优:方案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强,完全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4分; 良:方案较全面、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较强,较能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3 分; 中:方案基本完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一般,基本满足采购要求的得 2 分。 差及不提供不得分。 3 质量保证措施、管理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等 4 1、货物质量、管理措施和售后服务方案详细、可行、切合实际;风险管理、合理化措施、建议明确、详细、可行,综合评价优:4分; 2、货物质量、管理措施和售后服务方案较详细、可行;风险管理、合理化措施、建议较明确、详细,综合评价良:3分; 3、货物质量、管理措施和售后服务方案较一般,风险管理、合理化措施、建议较一般,综合评价中:2分; 4、货物质量、管理措施和售后服务方案、建议等差或无方案的,得 0分; 4 样品 6 样品包装要求指标符合情况(满分 6分) 要求指标:(1)使用塑料桶包装,(2)注册商标、(3)产品名称、(4)执行标准、(5)质量等级、(6)生产许可证号、(7)产品合格证(标识)、(8)生产厂家、(9)厂址、(10)生产日期、(11)保质期、(12)联系电话 说明:所有指标全部符合满分,不符合,每项扣 0.5分,扣完为止。 合计 18分 24 / 66 2. 商务评价: 序号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商务响应程度 3 根据投标人对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完全响应满足用户需求商务条款要求得 3分,否则不得分。 2 投标人质量管理、食品相关体系认证情况(6分) 6 食用油生产厂认证,每具有以下一项证书得 2 分,满分 6 分。 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认证证书。 注:上述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信息截图(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3 业绩经验 10 从 2021 年 1月 1日至今,投标人具有服务不同客户的同类项目业绩经验,1个项目得 1分,最高得 10分。 注: 1.业绩以书面单一食用油购销合同和单一食用油销售发票为准,其他证明材料无效,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得分; 2.如所提供的单一食用油合同没有体现购销金额,应由合同对应的采购单位提供有效书面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食用油采购数量、采购金额,否则无效)。 3.合同签订时间须在 2021年 1月 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否则不得分; 4.若多个项目合同为同一买方(甲方)单位的,只计算为一个项目证明材料计算得分; 5.如提供的材料有欠缺、模糊或不符合要求等,均视为无效材料不得分; 4 业绩及客户满意度情况 5 投标人在本项目提供的业绩项目中有获得合同中买方(甲方)单位对其服务质量评价,且评价内容须为满意或优等类似的正面满意度评价材料,需盖有合同中买方(甲方)单位公章(注:部门章、处室章等其他章有效),一个项目评价得 0.5分,最高得 5 分。 注:①提供多个评价材料均为同一买方(甲方)单位的,只计算为一个评价;②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提供合同中买方(甲方)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便于核实(投标人承诺真实有效并盖章);③如非经认定为有效项目业绩,则对应项目评价材料不得分。不满足上述 3 点要求不得分。 5 仓储能力 5 投标人具有可投入本项目使用的食用油仓库,为采购人购置的食用油存放面积情况(满分 5分) 食用油仓库使用年限在有效期内,且油料仓储面积为 1000 M2,得 1分,在此基础上,面积每增加 200M2加 1 分,增加不足 200M2的不计入下一加分档次,最高可加 4分。本项最高 5分。(未提供仓库证明文件得 0 分)。 25 / 66 备注: 1、证明材料--提供仓库图纸(须清晰标仓库间尺寸、面积,其他非分仓储部分均不计入面积,如无尺寸、面积标注或标注不清晰无法确认仓库面积的视为无效材料)。” 2、提供仓库产权证明或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如提供租赁合同,则须附承租场地有效产权证明材料,否则无效)。 6 投标人货源保障能力 5 满分 5分。 1、所投食用油品牌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系生产商得 5分 2、所投食用油品牌为投标人代理经营,投标人系生产商得 4分 3、所投食用油品牌为投标人所有,投标人系代理商得 3分 4、所投食用油品牌为投标人代理经营,投标人系代理商得 2分 5、上述情况均不符合得 0分; 备注: 1、投标人如有自有品牌须提供自有注册商标证明复印件(须与投标样品一致,否则无效)。 2、投标品牌为投标人代理经营或投标人为代理商等情况均须提供合法代理证明,否则无效。 7 物流服务能力 8 投标人投入本项目服务于采购人运输车辆: 1、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 5 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 20 吨(含)的,得 8 分; 2、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 3 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 12吨(含)的,得 5分; 3、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运输车辆 1 辆(含)以上,且总运输能力大于 5 吨(含)的,得 3 分; 4、无运输车辆或总运输能力少于 5 吨,或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备注: 1.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所有人须与投标人一致,否则无效)。 2.租用运输车辆须提供机动车租赁合同(附承租单位营业执照或个人车主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所有人须与承租单位或个人车主一致,且租赁合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或以上已经开始签订或者连续签订,否则无效),此外还需提供相关营运资质证明(须与承租单位或个人车主一致否则无效)。 3.总运输能力以机动车登记证记载的“核定载质量”合计数量为准。 4.如同时满足上述条件则按最高得分计算。 合计 42分 26 / 66 3、价格评价: (1)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扶持: A. 投标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C1的价格扣除(C1的取值为 6%),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小微企业产品核实价×C1; B. 投标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C2 的价格扣除(C2 的取值为2%),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1-C2)(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C. 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本项目不适用该条款); D.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应当提供该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E. 本条款中上述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F. 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后附,格式不可修改),未提供、未盖章的不予价格扣除。 (2) 节能、环保产品: (a)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3的价格扣除(C3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节能产品核实价×C3。 (b)投标人所投的环境标志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中的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报价给予 C4的价格扣除(C4的取值范围为 1%)即:评标价=核实价(经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更正后的投标价)-环保产品核实价×C4。 (c) 本条款中两种修正原则不同时使用。 (3)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4)如果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该投标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4)评标价的确定:经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进行必要的价格更正及按上述条款的原则校核修正后的价格为评标价。 (6)计算价格评分: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评标价中,取最低者作为基准价,各有效投标供应商的价格评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评分(大豆油)=(基准价(大豆油)÷评标价(大豆油))×40×95% 价格评分(花生油)=(基准价(花生油)÷评标价(花生油))×40×5% 价格评分=价格评分(大豆油)+价格评分(花生油) 注: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综合比较与评价: 根据每个投标人在上述各评审阶段中的得分,采用下面公式算出每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W=C + T + M 27 / 66 其中: W 某个投标人的综合得分; C 某个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T 某个投标人的技术评审得分; M 某个投标人的商务评审得分; 注: T、M均为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三)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评标委员会根据最终评审的结果,推荐各包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可委托评标委员会按下列顺序比较确定中标人:(1)技术评分(由高到低)(2)商务评分(由高到低);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28 / 66 第四部分 合同格式 (项目) 合 同 书 (货物类)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及中标人实际响应进行修订,但不得偏离实质性条款。如合同涉及参考内容与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相同内容不一致时以用户需求书内容为准。 29 / 66 华南理工大学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购货单位): 华南理工大学 乙方(供货单位): 经过公开招标工作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履行的时间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采购种类: 三、采购价格: 四、质量标准: 按招标文件(编号: )有关内容执行。 五、订购方式及要求 1. 甲方按照生产需要,分批向乙方订购货物,每次订货数量、包装要求、送货时间及送货地点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每次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单次送货数量误差不超过订货总数量的 10%。 2. 乙方接到甲方每批次订货信息后,应当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3. 乙方必须严格按时、按质、按量将甲方所订购的食品(原料)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如后期甲方有修改指定地点,以修改后的地点为准)。经食堂物资保管员、采购部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交货、签收。 4. 履行方式:乙方送货至甲方仓库,运输费、装卸费及其它与之相关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所安排的运输车辆,必须适用于该种食品(原料)的运输;装车方式切实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六、验收标准 1.乙方向甲方送货时,须提供每批次产品的送货清单、质量检验合格证及有相关具体要求的检疫证明、凭证等票据证明材料。 2.乙方在货物运输过程应采取适当的运输方式,确保运输过程中货物不受污染和损坏。 3.在合同期内甲方可以无条件委托有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乙方提供的物资进行两次质量检验,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检时间、地点以甲方指定为准。 4.如果有抽检时,由甲方通知乙方派代表参加,双方代表均在现场对抽检样品予以认可。经甲 30 / 66 方通知后乙方未派出代表在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质量抽检有关工作,则认定乙方对甲方组织的质量抽检程序和抽检结果完全承认。 5.除按照本条第 3项规定的两次抽检外,若甲方认为乙方提供的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甲方有权委托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对乙方提供货品进行单项检测,乙方必须配合。若检测结果显示乙方提供货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若检测结果显示乙方提供货品不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则甲方按照合同相关约定作出处理。 6.除本条规定的相关检测机构检验外,乙方必须无条件遵守甲方制定的货物质量多级监控管理规定,主要内容如下: 6.1 乙方按照甲方通知要求组织货物,先配送到甲方指定初验地点,经初验合格,再配送到各个经营部门(初验不合格的货物,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时间内重新配送到甲方指定初验地点); 6.2 货物配送到各个经营部门,经乙方、甲方采购验收员、甲方部门管理员三方再次检验合格,收货入库; 6.3 货物使用后,甲方将根据使用情况(按照招标质量标准和就餐师生反馈意见等内容)作出最后评价货物质量是否符合招标要求。 6.4 经最后评价货物不符合招标要求,甲方将启动货物检验程序,即通知乙方到场,当场检验送货货物,并组织专家(专家组成:学校主管部门负责人、监督部门代表、甲方使用单位代表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质量评议。检验结果以专家认定的结果作为最终结论。 6.5 在多级监控管理中任何一层验收程序出现质量争议,乙方及甲方均可以提出启动检验程序。 6.6 检验最终结论不符合招标要求,乙方须立即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进行退换货处理,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甲方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补偿,造成很大影响,甲方可追究其法律责任 6.7 合同期内出现两次检验结论不合符招标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7、甲方若对乙方提供的配送服务有任何意见,可随时向乙方反映,乙方应及时处理、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本同。 8、如甲、乙任何一方因价格、服务或质量等原因要求提前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十五天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本合同。 七、双方责任 1. 甲方应及时为乙方提供订货计划,为乙方送货上门提供方便,并按时付款。 2. 乙方应及时提供有效票据,按实际验收数量结算,按时领取货款支票。 3. 乙方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原料)供应“三证”(如国家有新的发证规定,则按新规执行), 31 / 66 即:(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并将“三证”复印件提供给甲方留档备查。若甲方所订购的是必须具备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的食品(原料),则乙方还应将这些证件的复印件送交甲方留档备查。 4. 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索证索票制度管理要求,并自觉接受上级监督部门的监督检查。供货期间必须定期和不定期向甲方送交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的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由甲方留档备查。 5.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不得供应假冒伪劣、变质、含农药或其它毒素的不符合质量要求和食品安全标准的货物。 6. 乙方应实行三包政策,即:包退、包换、包补足数量。在供货品质验收不合格或数量不足时,必须无条件及时退换、补足,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使用。若乙方送货数量超过双方约定的误差百分比,甲方有权拒收。 7. 乙方应把好食品(原料)质量、安全关和送货关,如因乙方食品质量问题、供应不及时或供应不足而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乙方必须负责赔偿所有损失及接受相应处罚,并承担一切责任。 8、乙方接到甲方每批次送货要求后,应当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乙方未能按照甲方通知正确履行该批次送货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每批次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 20%;若乙方累计 2次未按照甲方通知的送货内容履行义务,甲方有权因乙方无法保障履约质量而提出解除合同。 9、如到货不合格须发生退换货的,退换货时限为不超过 24小时。超过时限的,甲方有可能按照该批货物采购金额扣减货款的 20%作为处罚。 八、违约责任 1. 乙方未按时结算货款,如无故逾期不结,甲方将按货款总额的 1%扣缴滞纳金。 2. 乙方出现未准时送货或其他影响到甲方生产经营的情况,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3. 乙方累计 2次未按照甲方通知的送货要求准时送货,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 乙方接到甲方每批次送货通知后,超过 3日未能履行送货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5. 经行政主管部门认可资质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机构检测,乙方提供的物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根据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甲方使用不合格产品后造成的损失及社会影响等具体情况要求乙方予以赔偿和处罚,类似情况累计出现两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 如出现违反第七条第 5项规定的违法或违规行为,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同时保留追究乙方相应的法律责任和刑事责任的权利。 32 / 66 7. 如乙方发生数量、质量、价格、配送等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违反购销合同的情况,甲方将根据合同约定条款采取口头警告、约谈并书面警告乃至终止合同等措施。乙方收到书面警告通知累计达到 2次,则启动供应商退出机制,经甲方采购工作小组会议确认,取消乙方的供货资格,终止合同。 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立即终止本合同,取消乙方供货资格,并根据造成损失和产生的社会影响追究乙方赔偿责任。 8.1 乙方招标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中标的,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经营要求的; 8.2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制假、掺假、售假或销售无证食品、未按规定经营范围经营等违反国家或省市有关规定的行为,经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8.3 因乙方货物质量问题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经政府检验检疫部门确认的; 8.4 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出现严重影响甲方声誉和形象或造成甲方严重损失的其他行为的。 九、结算方式: 1. 甲方通过转账支票/网银向乙方付款,乙方必须向甲方出据广东省相关机构认可的统一发票,发票抬头“华南理工大学”。正式发票必须加盖乙方发票专用章,收款单位必须是乙方。 2. 若因乙方原因甲方不能进行支票/网银付款,责任由乙方承担。 3. 甲方对乙方每月结款最多一次。乙方每月 5号(节假日顺延)前必须按甲方要求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若乙方提供的物资未达到本合同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货款,直到解决争议为止。 4. 甲方在收到乙方按时提供的经核对无误、无遗漏的报账资料后 20个工作日内结清相应货款。 5. 因乙方原因,未能及时在每月 5号(节假日顺延)前完成上月货款核对工作,对甲方结账工作进度造成影响,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包括采取延后付款、罚款等处罚。 十、法律权利 1. 本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合同附件、中选通知书、补充协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其他文件,具备同等法律效应。 2. 甲方和乙方具有同等的法律申诉权。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与共同发展的精神,就本协议书未尽事宜或有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商解决。在双方无法协调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3.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责任。 4. 本合同一式叄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用。 33 / 66 5. 履行中的补充条款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 甲乙双方在供应商招标中的有关文件、协议是本合同的附件,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其他约定 1.甲方承诺保证向乙方采购本合同期内至少 90%的货物,甲方保留经过价格谈判比对后,按照学校采购程序向其他供应商采购具有价格优势的相同品种的权利,同等条件下,乙方拥有优先供货权。 2. 乙方如对甲方当期签发的价格(全部或部分)提出异议,可向甲方提出复议。 甲方(加盖公章): 乙方(加盖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路 381号 地址: 联系电话:02087111386 联系电话: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34 / 66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货物类项目投标文件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文件 三、 符合性文件 四、 商务部分 五、 技术部分 六、 价格部分 注:1. 请投标人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并请编制目录及页码,否则可能将影响对投标文件的评价。 2. 《开标一览表》应与《保证金缴纳凭证》同时单独封装在唱标信封中。 35 / 66 政 府 采 购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0724-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36 / 66 一、自查表 1.1 资格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合格条件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投标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主体信用记录信息进行查询结果为准]。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交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已领购本次采购文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证书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资格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7 / 66 1.2 符合性自查表 评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资料 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人民币元整(¥元)(按供应商须知的要求,银行信息正确,提供转帐、汇款底单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 1)分项投标报价未超出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2)对本项目内全部招标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3)投标报价唯一确定的 □通过 □不通过 / 投标有效期 提供《投标函》,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日后的90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按对应格式文件签署、盖章(原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通过 □不通过 /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号条款的技术、商务要求 投标方案不得对实质性技术与商务的(即标注★号条款)条款产生偏离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其它 招标文件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时,不得以进口产品投标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情况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人符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标!在对应的□打“√”。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 / 66 1.3 评审项目投标资料表 评审项 评审细则 证明文件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见投标文件第( )页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9 / 66 二、资格文件 2.1 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贵公司 年 月 日发布 项目(项目编号:0724-XXXXXXXX)的采购公告,本公司(企业)愿意参加投标,并声明如下: (1)本公司(企业)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并已清楚招标文件的要求及有关文件规定。 (2) 本公司(企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 本公司(企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公司(企业)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否则,由此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5)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信用记录信息的查询,截至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我司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 (6)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公司(企业)不存在以下情况: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本公司(企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本单位保证全部投标文件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和有效的,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公司(企业)承担。 特此声明! 后附附件如下: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40 / 66 日期: 年 月 日 企业股东构成情况表 企业名称 注册地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姓名 电话 股东及出资信息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股东全称) 股东类型 (自然人股东/法人股东) 身份证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资额(万元) 出资方式 占全部股份比例 备注: 1.股东或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填写自然人姓名及身份证号;股东或出资人为法人的,填写法人企业全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出资方式填写:货物、实物、工艺产权和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 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股东构成情况,具体信息情况应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的信息一致。 41 / 66 2.2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2.1 法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2.2《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2 / 66 三、符合性文件 3.1 投标函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贵方 招标项目(0724- )的投标邀请,我方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1. 自查表; 2. 资格文件; 3. 符合性文件 4. 商务部分; 5. 技术部分; 6. 价格部分。 在此,我方声明如下: 1.同意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遵守招标文件中的各项规定,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报价。 2.投标有效期为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九十天,中标人投标有效期延至合同验收之日。 3.我方已经详细地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及其附件,包括澄清及参考文件(如果有的话)。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 4.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5.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报价最低并非意味着必定获得中标资格。 7.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中标服务费。 投标人: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公章):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43 / 66 3.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 (单位公章) 附: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4 / 66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兹授权同志,为我方签订经济合同及办理其他事务代理人,其权限是: 。 授权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私章) 有效期限:至 年 月 日 签发日期: 附:代理人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 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4.授权权限:全权代表本公司参与上述采购项目的投标响应,负责提供与签署确认一切文书资料,以及向贵方递交的任何补充承诺。 5.有效期限: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本单位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6.投标签字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则本表不适用。 粘贴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5 / 66 3.3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致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0724- XXXX,的采购活动。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帐/银行汇款形式缴纳人民币(大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银行账号: 说明: 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凭证的要素一致,(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3.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上内容划入我方账户。若因内容不全、错误、字迹潦草模糊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 (粘贴转帐或汇款的银行凭证复印件) 注:1.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形式缴纳。投标人应详细填写本文件,并按要求粘贴凭证复印件,连同开标一览表一起封装在单独的密封开标信封中,以便项目结束后办理投标保证金的退回手续。 2.招标采购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银行汇款单据备注栏应填写:“投标人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后 4位数+保证金”字样,如:“××××公司+5802+保证金” 46 / 66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适用于投标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交)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担保金融机构:(公章) 年 月 日 47 / 66 3.4.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则以联合体投标的企业应提供此文件) 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立约方:(甲公司全称) (乙公司全称) (……公司全称)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自愿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就项目的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有关事务协商一致订立协议如下: 一、联合体各方方关系 (甲公司全称) 、 (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共同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公司全称)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甲公司全称)、(乙公司全称),(……公司全称)作为联合体成员,若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二、联合体内部有关事项约定如下: 1.联合体由联合体共同授权人员负责与招标采购单位联系。 2.联合体投标工作由联合体共同负责,由联合体各方组成的投标小组具体实施。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切实执行一切合同文件,共同承担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同时按照内部职责的划分,承担自身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在法律在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书,并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各方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参加本项目投标。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成为废标,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其违约责任和经济损失。 四、联合体如因违约过失责任而导致采购人经济损失或被索赔时,本联合体任何一方均同意无条件优先清偿采购人的一切债务和经济赔偿。 五、本协议在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如获中标资格,合同有效期延续至合同履行完毕之日。 六、本协议书正本一式 份,随投标文件装订 份,送采购人 份,联合体成员各一份;副本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份。 甲公司全称:(盖章) 乙公司全称:(盖章) ……公司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联合投标时应签订本协议,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确认。 2.本协议是合同的附件之一。 48 / 66 四、商务部分 4.1 投标人综合概况 一、投标人情况介绍表 单位名称 注册地址 联系方式 法人代表姓名 电话/技术职称 授权代表姓名 电话/职务 成立时间 经济类型 登记机关 邮编 联系人姓名电话 传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等)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建筑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资产负债率 注:1)文字描述:单位性质、发展历程、经营规模及服务理念、主营产品、技术力量、实施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财务状况等。 2) 图片描述:经营场所、主要或关键产品介绍、生产场所及工艺流程等。 3)投标人可提供上述情况的证明材料. 4)如投标人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供货渠道与合作机构情况 分项 基 本 情 况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华南地区或广东省总代理或中国总代理或生产厂家 单位名称: 地 址: 销售负责人: 姓名: 电话: 传真: 关键货物 合法来源渠道 (1)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 电话: 传真: 49 / 66 关键货物 合法来源渠道 (2) 产品名称: 制造/供应商: 生产地: 经销总代理: 销售负责人: 产品介绍和报价的权威网站: 产品合法来源验证查询专线: 售后服务管理验证查询专线: 产品制造商在国内的业绩: 电话: 传真: 设在广东省内的售后服务机构情况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代理 姓名: 电话: 传真: 三、同类项目业绩介绍 序号 客户名称 项目名称及合同金额(万元) 完成时间 联系人及电话 1 2 … 注:投标人应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文件。 四、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经历 职称 专业工龄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 … 注:投标人应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人员证明文件。 五、规章管理制度一览表(所列制度均为目前仍在执行的制度,包括质量保证体系和操作管理制度等,提供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序 号 相关规章管理制度名称 开始执行时间 备注 1 2 …… 六、其它重要事项说明及承诺(请扼要叙述) 50 / 66 七、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本 (投标人名称) 公司在参加在贵司进行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中如获中标,我司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本项目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向贵司缴纳 “中标服务费”。 如我方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付金额的 200%由采购人在支付我司的合同款中代为扣付。 特此承诺。 另关于我司缴纳中标服务费后开具中标服务费发票的事宜,我司声明如下: A:如需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于下方( )打“√”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为: ;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B: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于下方( )打“√”,并提供相关资料 ( )请向我司开具中标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为: 1、我司工商注册名称: (请填写) 2、纳税人识别号(国税)/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请填写) 3、注册地址: (请填写) 4、办公电话(固话): (请填写) 5、开户银行及账号: (请填写) 6、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或加盖了税务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章的国税登记证扫描件/或在所属国税局网站的查询结果截图(截图后附) 中标单位联系人: , 手机号: ; 单位地址: 电话: 传真: 。 特此声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 66 八、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证明(如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授权): 制造商(或总代理)授权书(参考格式) (适用于非投标人生产的投标标的,且招标文件规定应提供的情况) (招标采购单位): 我方 (制造商名称) 是依法成立、有效存续并以制造(或总代理)(产品名称)为主的企业法人 ,主要营业的地点设在 (制造商地址)(总代理地址) 。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活动: 1.代表我方办理贵方项目编号为 0724- XXXX,、项目名称: 采购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或总代理)的 (投标标的名称) 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人合作者身份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响应共同和分别负责。 3.我方兹授权 (投标人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此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一切事宜。兹确认 (投标人名称) 及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办理一切合法事宜。 4.授权有效期为本授权书签署生效之日起至该项目的采购合同履行完毕止,若投标人未中标,其有效期至该项目招投标活动结束时自动终止。 5.我方于年月日签署本文件, (投标人名称)于年月日接受此文件。 授权制造厂(总代理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人也可提供有效的经销商证书或代理商证书。 52 / 66 九、政府采购政策适用性相关函件(如投标人不符合条件,不需提供) 1. 政策适用性说明表 序号 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 (服务商) 制造商(服务商) 企业类型 节能产品 环保标志产品 认证证书编号 该产品报价在总报价中占比(%) 注: 1、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2、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投标人所投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内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填写证书号。(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信息可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 3、最终报价中“该产品报价占总报价比重”视作不变。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3 / 66 2.中小企业声明函(包 1)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渔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54 / 66 3.中小企业声明函(包 2)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畜牧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畜牧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2、中标、成交供应商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随中标、成交结果公开。 55 / 66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供应商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56 / 66 十、质疑函格式 说明:本部分格式文件为供应商提交质疑函时使用,不属于投标文件格式的组成部分。 质疑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是否参与所质疑项目的采购活动: □是 □否 地址:邮编: 联系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应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57 / 66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58 / 66 4.2 商务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商务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未设置“★”项商务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项商务条款。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59 / 66 (2)非实质性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投标人、合格的货物、工程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投标人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付款方式:详见用户需求书 5 交货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 6 交货地点:详见用户需求书 7 质量验收程序:详见用户需求书 8 售后服务:详见用户需求书 9 结算方式:详见用户需求书 10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投标文件内容及采购方认为有必要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查、验证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0 / 66 4.3 其他要求响应表 (1)实质性其他要求(“★”项)响应表 序号 实质性响应其他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证明材料(如有)页码 1 ★大豆油的采购最高限价单价为 5.50元/市斤,花生油的采购最高限价单价为 10.80 元/市斤,分项投标报价不得超出对应分项单价最高限价,否则投标无效。 详见投标文件()页 2 ★本项目需要提供样品大豆油和花生油。 详见递交的投标样品 3 ★投标人递交样品须同时提交由国家认可具备相关专业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具有CMA 标识的检测报告(中文版)1份,检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黄曲霉毒素、酸价、铅、总砷、过氧化值,上述检测项目须评价合格。 详见递交的投标样品随附的检测报告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此表内容必须与报价实施方案中所介绍的内容一致,打“★”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中未设置“★”项其他要求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项其他要求。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61 / 66 (2)非实质性其他要求响应表 序号 一般其他要求 是否响应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注: 1.对于上述要求,由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自行补充,如投标人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 62 / 66 五、技术部分 5.1 技术条款响应表 (1)实质性响应技术条款(“★”项)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页码 1 ★8、说明 非投标货物生产单位(即经销商、代理商或者贸易商等)参加投标并获得中标的,中标人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合法授权代理或经销协议等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虚假投标。(非投标货物生产单位的投标人投标时提供承诺函) 此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 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 投标文件第()页 2 ★9、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 ( 财库〔2019〕41 号)有关文件的精神 , 采购人将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有关工作 ,采购一部分(约预算金额的 10%)重点帮扶县农副产品。投标人必须承诺:协助采购人按照上述规定完成预留的采购任务。(在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表中提供承诺。) 投标文件第()页 3 投标文件第()页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 项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打“★” 项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项。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4.当招标文件中技术要求未设置“★”项技术条款时,应在此表中第一行直接填写:本项目未设置“★”项技术条款。 63 / 66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4 / 66 (2)非实质性技术条款响应表 序号 招标规格/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能照抄招标要求) 是否偏离(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偏离简述 证明材料详见投标文件页码 1 注:由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自行补充 注:此处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 注:由投标人根据实际响应情况填写 投标文件第()页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求。 2.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3.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5 / 66 5.2 技术(服务)方案 投标人首先应充分理解招标文件、采购项目内容中的内容要求,并在此基础之上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 货物技术指标简介 2. 货物特点、使用说明及质量标准、检测标准等详细方案 3. 质量保证措施、管理服务措施及售后服务方案等 4. 食品安全质量方案 5. 应急处理方案 6. 提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服务及合理化建议 7. 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它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66 / 66 六、价格部分 6.1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内容 标的名称 产地品牌 投标单价 (单位:人民币) 1 投标价 大豆油 元/市斤 花生油 元/市斤 2 投标保证金 详见随附《保证金缴纳凭证》 3 投标有效期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日 4 备注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上述报价为货交采购人指定地点/仓库人民币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生产、购置、运输、保险、装卸、存储、伴随服务、各项税项以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3.此表是投标文件的必要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还应另附一份并与附件《2.3 保证金缴纳凭证》封装在一个信封中,作为唱标之用。 4.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日期: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