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JGLXCG2021-003
二、项目名称: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食堂餐饮服务。用餐天数为365天/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1 | 项 | 852000(元) | 报价:852000(元) | 江苏启成物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园东路171号4-206、207、208室 | 91320116789905527J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 食堂餐饮服务 | 食堂餐饮服务。用餐天数为365天/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按采购人要求 | 1年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勉,张映红,薛洪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费参照【2002】1980号文计取,以中标金额为计费基础,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即100万以下部分费率为1.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27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地 址: 梁溪区崇正路1号
联系方式:0510-811100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2号金源国际B幢921
联系方式: 0510-852524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路、赵丹(经办人)
电 话: 0510-85252434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食堂餐饮服务项目12.31上网版.doc
338.5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3M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竞争性磋商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JSJGLXCG2021-003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二.供应商须知
三.采购需求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
五.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的委托,就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你单位参加报价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SJGLXCG2021-003 采 购 人: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1)项目概况:食堂餐饮服务。用餐天数为365天/年。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服务期:12个月。 (3)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4)最高限价:87万元。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 (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 |
4 | 磋商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磋商供应商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磋商供应商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企业成立年限不足6个月的,则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社保缴费相关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
5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6 | 磋商文件提供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0日(每天9:00-16:00时) 潜在报价人可在项目采购公告附件中查看采购文件,如确定报价,必须在政采云平台(http://login.wuxi.zcygov.cn/user-login/#/login)中免费下载采购文件(“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管理-待申请”标签页下,找到需要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完成项目报名,方可按要求制作、上传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各项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若备份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则以电子响应文件为准。供应商应承担其编制响应文件以及递交响应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报价结果如何,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
7 | 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16:00时前;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同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2年1月11日17:00 答疑方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
8 | 报价有效期:提交响应文件之日起90天 |
9 | 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3:30止,截止期后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网上响应文件地点:http://login.wuxi.zcygov.cn/user-login/#/login。 备份纸质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写字楼1002-1室 注:①为保证开评标流程顺利,故报价供应商除在开标截止时间前网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仍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文件一份作为备份。②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 网上解密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3:30。 |
10 | 磋商开始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3:30 磋商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写字楼1002-1室 |
11 | 成交供应商确定时间:2022年1月20日评审结束 成交供应商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滴翠路100号国家工业设计园B写字楼1002-1室 |
12 | 响应文件份数:响应文件一份备用。若备份纸质响应文件与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则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
13 | 解密时间:90分钟 |
14 | 本次采购采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进行采购活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布、报价、评审和成交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 |
15 | 供应商主体信息库注册 1.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报价的的供应商按以下流程进行操作: (1)访问“无锡政府采购网”点击“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商家入驻”按钮进入注册界面,选择对应地区进行账号注册并填写申请信息,也可以直接通过http://middle.wuxi.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进入注册界面。 (2) 领取CA(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1楼CA窗口)和办理电子签章(办理地址:观山路199号市民中心12号楼2楼2号窗口)(原已办理过CA进行过电子报价的供应商可不重复申领) (3)报价客户端下载链接: https://zcy-cdn.oss-cn-shanghai.aliyuncs.com/zcy-client/bidding-client/wuxi/ZhengCaiYunStep.3.11.7.exe (4)CA驱动下载链接(江苏省-国信CA驱动): https://customer.zcygov.cn/CA-driver-download?utm=web-login-front.509b3709.0.0.004ab15096ee11ebbc33f5d151e70834 2.报价人在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前务必前往“无锡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息库”(网址: https://cz.wuxi.zcygov.cn/wxCategory19/wxCategory125/index.html?utm=sites_group_front.5b1ba037.0.0.959ae250ca6711ebb0349920799faebc)查询是否完成注册登记。 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登录政采云平台,插入CA后,点击【我的工作台】——页面右上方【CA管理】--【绑定CA】,方可进行电子报价。 3.如报价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报价人自行承担。在“供应商信息库”中无法查询的报价人,由评标委员会审查其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的未审核资料。 |
16 | 本项目采购人设最高限价,最高限价:87万元。 竞争性磋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
17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 联系地址:梁溪区崇正路1号 联系人:韩宏 联系电话:0510-81110123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路、赵丹(经办人) 联系电话、传真:0510-85252434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湘江路金源国际B幢921室 邮政编码:214131 |
18 |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人群聚集,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采购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锡财购函【202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 “苏康码”、“行程码”, 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测温+扫码”并登记,“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 “苏康码”、“行程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 “苏康码”、“行程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时主动“扫码”再出门。(“苏康码”可通过江苏政务服务APP或在支付宝首页搜索“江苏政务服务(官方)”申报获取。行程码可通过微信小程序“通信行程卡”获取。)2)投标供应商进入开标现场人数只允许1人,开标当日投标供应商代表请携带身份证、出示健康码(必须为绿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如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根据“国务院客户端”APP对全国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目录调整的情况更新查询)的,还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服从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健康信息登记等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进场后请保持安全距离,分散等候,不得扎堆聚集,不配合工作人员管理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3)请各投标单位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做好投标准备,未按上述要求而影响投标的,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政策如有变化的,以最新通知为准。 |
二.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响应文件中充分响应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
供应商应向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磋商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响应无效。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磋商文件仅作为本次竞争性磋商使用。
(三) 磋商文件的解释:
供应商如需要对磋商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发送至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人、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磋商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磋商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1.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需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供应商,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竞争性磋商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磋商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提交相应文件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五)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报价模块。
1.商务文件部分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4.磋商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5.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6.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7.磋商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8.磋商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9.磋商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0.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企业成立年限不足6个月的,则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注:磋商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2)补充证明文件
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如是)
4.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文件部分:
(1)目标及整体设想;
(2)管理服务体系;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5)管理规章制度;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2)档案资料管理;
(13)服务响应时间;
(14)特色与创新。
(六)竞争性磋商报价说明:
1)投标报价应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要求、实施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实施方案,自行了解市场价格或参考政府相关造价管理部门(协会)发布的人工、材料等市场指导价格,并考虑风险因素;如供应商虽然在投标文件中未填报或少填报但又是完成本采购项目所必须实施的内容或使用的设备、材料等,由中标单位自行补足,采购人将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项目内,中标人不得以漏算或计量不准确为由要求采购人调整合同价款。
2)报价人的磋商报价应为完成实施方案并由采购人确认。包含采购方案中的所有费用。
3)磋商费用自理。
响应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响应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报价金额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无小数必须注明“.00”。
4.响应文件格式部分,应由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报价人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规定的网上报价时间内,凭CA数字证书登陆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在政采云报价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电子数据),并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响应文件。
6.报价人应对CA数字证书妥善保管,如被他人盗用报价,后果自负。
7.报价人按采购文件规定的网上解密时间进行解密,如未按时解密后果自负。
8.报价人应当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在电子报价系统逐条应答。
9.报价人应对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如资质证书、资格证书)、技术资料(如白皮书、彩页、手册、业绩、报告等)扫描上传至报价系统。
10.报价人进行网上报价请参照《全流程电子化投标操作说明》。
(八) 无效响应文件的确认:
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响应文件无效:
未按规定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库注册的;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期限报价的,纸质响应文件(如有)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电子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签章的;
报价人未按采购文件要求解密响应文件的;
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的;
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网站(credit.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响应文件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填写的;没有在报价系统指定位置上传对应文件、材料的;
电子报价文件图片、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响应文件中有采购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不同报价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的;
不同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报价人的响应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特征显示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个人编制的;
不同报价人响应文件内容存在非正常一致、项目组成员出现同一人、响应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不同报价人的报价资料相互混装、不同报价人的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有在同一个单位缴纳社会保险、同一响应文件中单位名称落款与公章不是同一单位的;
项目(标段)总报价超过本项目(标段)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谈判小组认定报价人报价明显不合理,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响应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21.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情形。
(九)磋商、评审:
1. 所有报价单位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内解密各自响应文件。
2.报价截止时间后参加报价的供应商或解密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不进行评审。
3.评审程序
磋商、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
具体磋商、评审事务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如有争议最终由磋商小组认定。
(1)响应文件的审查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内容与采购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报价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报价人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无效。
(2)响应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报价)承诺函等进行审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确定报价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3)澄清有关问题。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发起询标要求报价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通过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由其授权的代表应答,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磋商小组讨论、确定磋商程序和磋商内容。
(5)磋商小组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轮次由磋商小组视情况决定。
(6)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如有实质性变动,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如有负偏离,将作为无效报价。
评审方法
(7)通过初审和磋商,并提交最后报价的报价人,可进入综合评分阶段。
4.比较与评价
4.1本项目对磋商小组对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比较与评价。经评审有效的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由磋商小组进行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4.2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4.3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汇总各供应商得分,确定各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4.4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三名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5.评分标准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商务及技术评审和报价评审的报价人,采用综合计分的办法进行评分。标准具体如下:
1.评分项目及总分(总分100分)
(1)价格分 10分
(2)人员配置情况 15分
(3)投标人综合情况 17分
(4)服务方案 58分
2.各项目评分标准:
(1)价格分(10分)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经磋商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价格总分。
(2)人员配置情况(15分):
以下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及证明原件扫描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健康证原件扫描件、投标人连续三个月(至少包含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不提供原件扫描件或者提供的原件扫描件不齐全的不得分。
①主厨要求(5分):持有特三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得5分。
②厨师要求(6分):厨师持有三级(或中式烹调师资格)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有一名得2分;此项最多得6分。
③点心师要求(4分):点心师持有中式面点师证的,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
(3)投标人综合情况(17分):
①类似业绩(6分):2018年12月以来,投标供应商经营管理过类似食堂餐饮服务业绩的(或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包含食堂餐饮服务内容的),有1个得2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日期根据合同或协议签订日期起计算,投标时须提供合同或协议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②相关荣誉(3分):2018年12月以来,投标供应商获得过省级及以上餐饮服务相关荣誉证书,有一个得1.5分,本项目最高得3分。(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③体系认证(4分):投标人通过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通过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通过OHSAS18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体系(有效期内)、通过诚信管理体系认证(有效期内)得1分。最多不超过4分。(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④售后服务评定(2分):投标人具有五星及以上售后服务认证证书,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⑤企业信用评定(2分):投标人具有AAA级企业信用等级证书,相关证书需在有效期内。(投标时须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4)服务方案(58分):在响应招标文件需求的基础上针对下列各部分进行
评价,要求体现科学合理性、条理性、可行性、完善性、针对性,以下各部分如未见阐述则不得分:
(1)目标及整体设想(3分)
(2)管理服务体系(5分)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5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5分)
(5)管理规章制度(5分)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5分)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5分)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3分)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3分)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4分)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4分)
(12)档案资料管理(3分)
(13)服务响应时间(3分)
(14)特色与创新(5分)
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偏少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服务方案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70%≤中<80%;60%≤一般<70%。(取所有评委打分分值的平均值)。
*加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分别予以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不重复加分)。
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
(十) 确定成交供应商:
1.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江苏政府采购网、无锡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磋商小组、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一)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磋商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磋商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二)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限外送达的质疑函或法定质疑期限内送达的质疑函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均为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对无效质疑不予受理。如质疑查无实据或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举报,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政府采购质疑的,将记入供应商在江苏省和无锡市的政府采购“报价供应商诚信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2.成交公示结束后,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成交供应商发成交通知书。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十二)成交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
7.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供应商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成交无效。有上述(1)至(7)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成交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约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履行。成交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响应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履约担保
根据我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政策文件要求,履约担保要求如下: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
合同融资
根据我市《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的通知》(锡财购〔2020〕17号)要求,合同融资条款要求如下: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代理费参照【2002】1980号文计取,即100万以内按中标价的1.5%计取。
其他:
磋商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检查磋商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采购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供应商负责。
三.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2022年度为梁溪法院工作人员提供安全放心的餐饮服务。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
《江苏省餐饮服务经营者食品安全自查指南》苏食药监食餐【2016】261号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质量要求:
(1)投标方应是一支“精干、高效、专业、敬业、健康”的餐饮服务团队,有能力为招标方提供安全、优质、高效、满意的餐饮服务。
(2)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规定,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不少于一次健康体检,严格执行清洁消毒规定,不得出售变质、变味的饭菜。
(3)每周五前必须按招标方所提供的用餐人员数量、用餐标准、菜肴品种、规格等方面的要求向招标方上报下周菜单,并对食品原材料的用量进行下单。
(4)必须健全餐厅逐日消耗制度、食品留样制度、索证登记制度,并搞好成本核算和膳食管理。
2.安全要求:
(1)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病源性传播或食物中毒,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2)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四、采购标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数量:
(1)1号楼食堂面积约390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240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
(2)2号楼食堂面积约200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300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
(3)扬名人民法庭食堂约100平方米(含厨房、更衣室仓库等),提供每天约25人用餐,每天提供早餐和午餐两餐。
2、服务期:壹年。
3、实施地点:
(1)1号楼食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民和路1号内。
(2)2号楼食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民和路9号内。
(3)扬名法庭食堂位于无锡市梁溪区梁中路扬名幼儿园旁。
4、餐饮运行模式:
(1)中标方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菜点工艺流程实施与管理,按招标方要求提供机关人员餐饮分餐配送和食堂环境清扫。中标方负责常用消耗品的采购,消耗品清单详见招标文件。食品原材料由招标方采购。
(2)确定人员配比。
①1号楼食堂配置厨师2名,帮工3名。
②2号楼食堂配置厨师3名,帮工4名。
③扬名法庭食堂配置厨师1名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服务标准
(1)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穿戴统一工作服,使用一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2)中标方必须承诺进驻招标方员工年龄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其中服务员超过45周岁的不超过50%。
(3)严格遵守招标方的用餐时间,保证一日两餐按时正点开餐。在开餐前15分钟确保所有饭菜品全部摆放到位,开餐前5分钟所有服务人员站立到指定岗位等待开餐。
(4)用餐期间厨房保证食品菜肴不断档,就餐人员离开后及时擦拭干净备第二餐次人员使用,用餐时段结束后彻底清洁用餐区域,余留食品按规定处理。
(5)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
(6)中标方管理人员每天应到所服务的区域巡视,设置意见评价簿,听取意见,及时整改。
2、服务期限及付款方式:
(1)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期限为壹年。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付至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签订合同时,若中标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预付款部分可由双方另行协商)。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底支付该月份服务费的95%,剩余的5%作为考核保证金使用,在年底考核合格后一致性付清。
3、餐饮供应方式
(1)每天供应早、中二餐,全年(双休日、节假日除外)开餐。
(2)早餐供应粥、点心、粗粮、鸡蛋、面条等,2-3种小菜常翻样。中餐供应二大荤,二小荤,二素一汤及饭、粗粮、水果等,特色窗口供应。
4、招标方提供中标方的经营条件
(1)招标方提供中标方厨房设施设备、排风设备、排污设备、餐桌、桌椅、水、电、气等厨房设备设施的无偿使用权和设备维修费用。人为损坏设备,公共财产等,要照价赔偿。
六、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考核保证金使用:用于中标方违反《食品卫生法》、违反招标方管理规定、合同期内擅自分包或转包、由于工作失误给就餐人员造成损失的补偿。在合同期内未有违规、违法、违约的,合同期满时履约保证金将无息如数退还。
2、如产生法定假日加班,加班费作另行协商结算。
3、投标报价包括:人员成本(含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管理费(服装费、低值易耗用品、利润、体检、培训、政策性规费以及所有不可预测的风险成本),职工福利,税金。
4、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由中标方书面上报,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5、中标方未经招标方同意,不得在厨房内进行食品外加工,一经发现将作违约处理。
6、招标方有权对中标方每天菜品的份量、质量、品质色味进行监督、验收。
7、在经营过程中,因中标方管理不善或工艺流程不到位,引起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情况的:因忘记关闭电器造成能源浪费、因保存不当造成所储存的食材发生霉变造成粮食浪费、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发生过错或造成不良影响、提供的饭菜内有异物、发生病源性传播事件、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因忘记关闭相关电气造成能源浪费等,责任由中标方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
8、中标方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均由中标方承担。
9、中标方要教育所属员工要以“餐厅”为家,爱护“餐厅”桌椅等物品,尤其是不能有监守自盗及其他违纪犯法行为发生,否则,依法纪追究其责任。
合同书(格式)
需方(采购人):
供方(中标方):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内容:
中标总金额:(大写) ;(小写)
质量和包装要求及验收标准:
交货期或完工期:
交货地点和方式:
货款支付步骤和办法:
售后服务:
违约责任:
解决争议的方式:
其它事项:
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条款及中标通知书,供方在报价、评审过程中所作其它有关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均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备案:
合同一式陆份,供需双方各执贰份,区财政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合同生效: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签字、盖章,并经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生效。
需方(采购人): (盖章) 供方(中标方): (盖章)
法定(授权)代表人: 法定(授权)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盖章) 供方户名:
见证人: 供方开户银行:
供方帐号:
年 月 日
★.备注:供需双方必须以本格式文本,按照合同条款拟订合同。
五.合同条款
根据本采购文件和该文件的中标通知书及供方响应文件,供需双方就此次 项目及相关问题,同意按下列条款规定执行。
(一) 合同内容: 需方向供方购买 。
(二) 价格及支付:
1.按此次中标价格执行,合同总标的额为 元。
付款方式: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支付。
知识产权
供方应保证需方在使用其交付物、服务及其任何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软件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供方应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质量要求与检验:
1.供方应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和供方响应文件提供合格的货物及服务。
2.如果任何被检验的货物或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需方均可以拒绝接受,供方应及时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重新提供服务,且不得影响需方正常工作,费用由供方承担,如因更换或重作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本规定并不免除供方在本合同项下的货物质量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3.货物的到货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件、装箱单、质量证书等随机资料及包装完整无破损。
4.货物和系统调试验收标准:按行业通行标准、厂方出厂标准、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的承诺,并不低于国家相关标准。
5.货物运到需方指定地点并经需方验证签收后,由于需方保管不善造成的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修理,但有关费用由需方承担。
6. 经验收不合格的,供方应当按照需方要求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和完善,直至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承诺的相关标准。逾期不予整改或经整改仍不能符合相关要求,或者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
7. 需方不得擅自变更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约定的性能、指标等相关内容,如有变更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程序执行。
(五) 交货条件:
1.交货日期(或完工期):
2.供方在验收时应先用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通知需方。
3. 货物的外观、包装、运输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或相关部颁标准执行。如因供方包装或运输不当等原因造成损坏或丢失,应由供方负责调换或补缺,如因此导致供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供方还应承担逾期交付的违约责任。
4. 货物交货时,所有货物必须带有货物质量检验合格证书、中文质保单、装箱单、中文货物安装使用说明书。其它附件所有部件必须原包装。
5. 运输及到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并承担所有费用,直接送到需方指定地点,即:以合同书上的地点为准。
(六) 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供方负责本项目的安装和调试,并保证其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行业、地方、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及合同规定的质量、性能和标准,并正确且安全地安装。
供方提供的服务全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三包”规定以及按采购文件要求和供方响应文件中的承诺执行。
质保期后的货物维护由双方协商再定。
需方应向供方现场调试的技术人员及维修人员提供方便条件,有关费用由供方负责。
需方如要求供方提供采购文件及供方响应文件以外的其它服务,其费用另定。
(七) 违约责任:
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如果供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核实,并有权根据情况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及损害赔偿金(如有),或依照法律程序解除部分或全部合同。延期应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并履行。
如供方逾期交货且未经需方同意延长交货时间,除不可抗力外,每逾期一日,供方应按照逾期交货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需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20个工作日的,需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解除合同,需方如已支付费用的,供方全部返还;且供方应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损失。
需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时,每逾期一日,需方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的标准累计计算向供方支付违约金。
由于需方的原因要求延期交货,需方应按规定承付货款,并承担供方提供的代为保管费。(有关仓储规定另议)
供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由供方赔偿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总价的3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因采购活动产生的其他责任及后果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及处理方式执行。
由于供方提供货物质量和安装存在问题和缺陷导致任何人身、财产损害的,供方应负责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与需方无关。如不可避免地造成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向供方追偿(该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赔偿金、需方为解决纠纷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合理费用)。供方并应按照合同总价的20%向需方支付违约金,如给需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供方还应负责赔偿。
如遭遇不可抗力事件,遭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供、需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采购文件及合同中所述之“不可抗力”系指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事件。
(八) 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供需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且在采购代理机构见证后即生效。
合同签订后供需双方即直接产生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按照合同约定、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由供需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 方式处理:
向无锡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需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本合同和采购文件的原则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且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合同中未有约定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行业标准或技术文件规定予以解决。
供需双方确认:对本合同条款及后果均已知悉,一致确认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等任何可能导致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形。
响
应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报价供应商:
二○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格式)
投标函
致: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一、我们收到贵方采购编号JSJGLXCG2021-003 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投标。
二、我方愿意提供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响应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组成。相应内容上传至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报价模块。
1.商务文件部分包括: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报价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注: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可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副本);自然人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3.磋商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4.磋商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5.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6.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7.磋商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8.磋商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9.磋商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0.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被授权代表和项目负责人的《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21年6月~2021年11月的缴费证明,如企业成立年限不足6个月的,则按企业实际成立时间提供社保缴费相关证明(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11.承诺书;(格式见附件,提供原件扫描件上传系统)
注:磋商供应商如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要求加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详见http://cz.wuxi.gov.cn/fzlm/zfcgjyxt/index.shtml)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该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上述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必须全部提供,如果原件正在年检(或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或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的,则视为资格、资信审核不通过。
(2)补充证明文件
1.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2.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如是)
4.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3)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4)报价明细表(格式见附件)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2.技术文件部分:
(1)目标及整体设想;
(2)管理服务体系;
(3)岗前培训及阶段性培训管理;
(4)日常管理标准及措施;
(5)管理规章制度;
(6)物资装备的配备及维保使用方案;
(7)管理重点难点和措施;
(8)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
(9)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
(10)特殊情况应急预案及措施;
(11)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
(12)档案资料管理;
(13)服务响应时间;
(14)特色与创新。
三、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报价的有效期限为磋商截止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磋商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报价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采购编号:
项目总报价 (人民币) | 大写: 小写: |
服务期 | |
服务质量 | |
项目负责人 | |
响应文件份数 | 响应文件一份备用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响应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并签字。
(三)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明细表
报价供应商(盖章) 采购编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报价(元/月) | 报价(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福利、法定计提费用 | 参照表(1) | ||
2 | 低值易耗品 | |||
3 | 服装费 | 自行列表说明 | ||
4 | 培训、体检等费用 | 自行列表说明 | ||
5 | 高峰期增加费用 | 自行列表说明 | ||
6 | 合理利润 | |||
7 | 税金 | |||
8 | 其他支出 | |||
… … | ||||
合计: | ||||
是否属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提醒:请各投标人尽可能携带明细报价表的电子文档。
注:1、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包括最低工资标准和社保基数的政策性调整),一旦投标结束最终成交,总价将包定,不予调整。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3、在“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栏内填写“是”或“否”。如填写“是”,必须提供投标人《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投标人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或提供投标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人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采购人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1)员工工资福利及法定计提费用明细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人数配置 | 人员费用标准(元/月) | 合计费用(元/月) | 合计费用(元/年) | 备注 |
1 | 员工工资及福利 | |||||
(1) | 主厨 | |||||
(2) | 厨师 | |||||
(3) | 帮工 | |||||
(4) |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 | |||||
(5) | 员工人身意外保险费 | |||||
(6) | 高温费 | |||||
(7) | 其他员工福利 | |||||
… … | ||||||
2 | 法定计提费用 | |||||
(1) | 养老保险 | |||||
(2) | 医疗统筹 | |||||
(3) | 失业 | |||||
(4) | 工伤 | |||||
(5) | 生育 | |||||
(6) | 其他法定计提费用 | |||||
… … | ||||||
合计: |
注:1、以上人员费用包括工资、社保、福利费、加班费等内容,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政策规定(表中已列出的法定计提费用必须按照本项目人员配置总数计提和填写;投标人不得将法定计提费用通过“先交后返”等方式进行减免或扣减);
2、上述报价表由投标单位参照,不限于此,可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添加条目进行投报。
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项目 | 磋商文件要求 | 是否响应 | 供应商的承诺或说明 |
其他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四)承诺书(格式)
承诺书一
(报价供应商名称)在此承诺:
我公司(单位)愿针对此次 (项目名称)进行投标。
我公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在此郑重承诺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致: (采购人名称)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本公司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三(廉洁承诺书格式)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局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局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单位或串通投标。
4、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招标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局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报价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价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授权代表身份证 |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报价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格式)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
序 号 | 姓 名 | 年 龄 | 性 别 | 证书 | 学 历 | 在本项目拟任 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