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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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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的中标公告[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CBNB-20221003G

二、项目名称: 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中标(成交)金额(元)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投标折扣率(%):92(%)宁波市北仑宇昕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浙江省北仑新碶街道恒山路与凤洋一路交叉处

2.废标结果:

序号标项名称废标理由其他事项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肉类、肉副产品(含禽蛋类)、粮油、水产类、蔬菜、水果、米、油、面粉、奶制品、豆制品以及调味品等主副食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不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的具体业务量或业务金额,若合同期内购买金额达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盛友铭,朱静章,周令世,董书年,郑善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4725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项目联系人: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0574-89284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项目联系人:蒋海佳

项目联系方式:0574-87423685

附件信息:

  • CBNB-20221003G招标文件-食堂食材配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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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国内公开招标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BNB-20221003G

项目名称: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采购人: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

第二章 招标需求 5

前附表 5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2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23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0




第一章 采购公告

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获取( 下载 )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 1 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BNB-20221003G

项目名称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肉类、肉副产品(含禽蛋类)、粮油、水产类、蔬菜、水果、米、油、面粉、奶制品、豆制品以及调味品等主副食品采购,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不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的具体业务量或业务金额,若合同期内购买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合同自动终止。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312022110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00(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方式:1.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获取,不提供招标文件纸质版。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账号注册;

2.潜在供应商登陆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仅需浏览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可点击“游客,浏览招标文件”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浏览);

3.招标公告附件内的招标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人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并下载了招标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招标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以供应商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申请后下载招标文件的时间为准)。

注:请投标人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121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在线提交;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方式):北仑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北仑行政大楼B座三楼招投标中心开标室)

开标时间:202212109: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www.zcygov.cn)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2.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优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项的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3)落实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政策。

2.2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布,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2.3特别提醒事项:

(1)供应商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 ,未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视为供应商放弃投标。

(2)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之外,还可以(邮寄形式或派人现场提交,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3)电子招投标有关事项说明:

①本项目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实行电子投标,供应商须安装客户端软件,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制作投标文件。

客户端软件下载方式: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

②供应商须申领CA,CA申领及相关操作可参考“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供应商在进行上述操作时,如遇技术问题可致电400-881-7190进行咨询。

(4)疫情期间特别提醒事项:

①采用邮寄方式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需按以下要求递交:

供应商须在2022年120日17:00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至规定地点,由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进行签收。各供应商自行考虑邮寄在途时间,邮寄过程中无论何种因素导致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未按时递交的后果,均由供应商自行负责。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招标代理实际收到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时间为准。迟到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将被拒收。请各供应商确保密封包装在邮寄过程密封包装完好,并在邮寄包裹上注明项目名称,因邮寄过程的密封破损造成不符合开标要求的,本招标代理及招标人概不负责。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邮寄地址为: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收件人:印莹,联系方式:0574-87423685

②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当天投标人员需持绿色“甬行码”、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开标现场(以开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因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而导致无法准时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梅山保税港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284576

质疑联系人陈老师

质疑联系方式:0574-8928457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666号中基大厦19楼             

传真:0574-87425386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海佳、印莹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7423685 

质疑联系人:杨未             

质疑联系方式:0574-87425382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宁波梅山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北仑区梅山保税港区

联系人:郑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4-89284564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第二章 招标需求


前附表

序号

子项

招标需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为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要求

详见二、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详见二、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详见二、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详见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详见三、商务要求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详见二、服务要求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详见二、服务要求

核心产品

现场踏勘

样品要求


一、项目要求


标项

1个

采购内容

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肉类、肉副产品(含禽蛋类)、粮油、水产类、蔬菜、水果、米、油、面粉、奶制品、豆制品以及调味品等主副食品采购。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采购人不保证合同期内中标人的具体业务量或业务金额,若合同期内购买金额达到本项目采购预算,合同自动终止。


行业分类表: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中: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二、服务要求

1.所有肉类、肉副产品(含禽蛋类)、粮油、水产类、蔬菜、水果、米、油、面粉、奶制品、豆制品以及调味品必须符合国家饮食卫生相关标准。

2.蔬果类必须是新鲜“绿色食品”,残余农药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有关标准。

3.肉类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猪、牛、羊的胴体上必须盖有蓝色的检疫合格验迄印章;生活海鲜不得有添加尿素、增色剂等化学物品,冻海鲜不得浸泡双氧水;水产类必须确保新鲜。

4.粮油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且保证非转基因产品。

5.豆制品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6.酱腌菜类。质量要求:亚硝酸盐定期抽检合格,且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

7.冷冻冷藏食品在生产加工以及储存运输过程中须严格控制食品各个环节所处环境的清洁度、温度等,以保全冷冻冷藏食品的品质,杜绝出现过期以及变质产品(比如僵尸肉等)。

8.预包装食品类:不得供应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堪、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异常的食品;不得供应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不得供应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不得供应有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要求。

9.水产除禁渔期间内可用冻品,其余时间须提供热气水产。

10.招标人有要求,须无偿提供初加工服务(如鱼类等宰杀、切段,蔬菜刨皮、切块等)。

1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数量、质量,必须经招标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入食堂。如验收达不到招标人或招标文件要求,则应立刻退回,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若供应商不听劝告,一再坚持错误继续供货,招标人有权拒付货款,并有权终止与供应商的采购合同,由此造成的卫生、安全质量后果,全部由供应商承担,招标人有权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12.供应商须提供保证供货服务的有关资料,如货物来源证明(生产地、厂家销售授权证书)、物资储备条件、运输车辆、职工人数等。

13.供应商应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运送到招标人指定地点,运输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除全部退货外,招标人有权没收部分或全部履约保证金,取消其供货资格,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①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的害的;

②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③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④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⑤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超过保质期的。

15.供应商如不能按时、保质提供招标人所需货物,招标人可以拒绝付款并部分或全部没收履约保证金或取消供货合同,且由此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16.招标人与供应商在投标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7.供应商应承诺,愿意随时无条件接受有关监督部门对供货产品质量价格等的抽查和检查。如违反承诺自愿接受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由招标人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供货资格。

18.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供应商可以提供更优的服务解决方案,在招标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以供应商的方案为准。

19.供应商要有立足于为招标人服务的良好思想,对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有总体设想和措施,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如:人事管理工作、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等制度。

20.惩处相关监督部门对中标人进行定期不定期抽查,提高对所供食品的监督检验频率,发现中标人有不良行为或违反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规定的,情节严重,一经查实,第一次没收5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

21.食品安全责任险:投标人须承诺如中标,须在合同签订前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

三、商务要求表

付款方式

1.中标人须出具合法有效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给采购人。

2.在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按验收入库的数量计算货款,货款每月一结,当月货款于次月15日前进行结算(先供货后结算,节假日顺延)。

3.采购人收到送货清单、入库单及发票等相关资料核实无误后,支付上期货款。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支票(仅限于使用宁波大市区范围内的银行开具的支票)、银行保函。在签订合同之前支付给采购人。

履约保证金的退取: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服务期满后无息退还。但如中标人未能履行合同约定的任何义务,招标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若中标人不签订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能履行合同的,或中标后有转让合同的,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验收

验收单位:由采购人指定人员负责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及招标文件规定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采购人可退货,对采购人造成一定的影响,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验收解决:采购人对供货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定价原则

价格确定方式按以下顺序依次进行。

①肉类、肉副产品(含禽蛋类)、粮油、水产类、蔬菜、水果、米、油、面粉、奶制品、豆制品以及调味品等食堂原材料以询价当日按照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菜篮子民生食品价格监测”的宁波菜市场平均价作为基准价

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未公布的产品以加贝、三江购物超市和大润发超市(或采购人附近的大型超市、菜市场)的同产品标牌价的平均值为基准单价;

实行每日一价,每日的供应单价=当日的基准单价×投标折扣率;

④若当日配送价格高于每日的供应单价,采购人有权扣除相应货款(相应货款=高于折扣后价格-当日配送价格)。

*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为45万元;采购预算仅作参考,不作为结算依据;服务期内根据中标折扣率按实结算。

投标报价采用折扣率形式,折扣率必须≤92%,折扣率92%的作无效标处理(即折扣率≤92%为有效报价;如折扣率78%,即打7.8折)。

其他要求

在合同期内如遇大政策影响机构改革、企业重组等其他影响正常经营的重大事项,采购人提早一个月通知中标人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中标人不得因采购人以终止合同提出任何补偿。

第%1章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宁波蓝色海湾旅游景区管理有限公司员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投标报价及费用:

1、 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

2、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3、中标服务费的收取标准:参照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服务招标费率标准下浮30%,根据采购预算金额(45万元)向中标人收取中标服务费。

4

投标文件份数: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说明: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

(2)供应商可自主选择是否编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3)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5

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6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7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详见第四章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8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北仑区分网和宁波中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9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10

投标文件有效期:90天

11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12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自同一终端设备或在相同Internet主机分配地址(相同IP地址)网上报名投标的作无效标处理。


一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采购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本项目的服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投标人代表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正本用原件,副本用复印件,格式见第六章)。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八)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十)质疑和投诉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须在应知其利益受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就采购文件提出质疑;未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视为与采购结果没有利害关系,不得就采购响应截止时间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

3.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面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函格式和内容须符合财政部《质疑函范本》要求,供应商可到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财政部《质疑函范本》。

4. 接收书面质疑函的方式:质疑人可通过送达、邮寄、传真的形式提交书面质疑函,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签收邮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通过传真方式提交的书面质疑函以被质疑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原件之日为收到书面质疑文件之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方式:见本采购文件第一章有关联系方式。

5. 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二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人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6.投标文件格式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更正公告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不足15日的,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经在网站发布,视同已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再采用其它方式传达相关信息,若因未能及时了解到上述网站上发布的相关信息而导致的一切后果自行承担。

3.如更正公告有重新发布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应下载最新发布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

4.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将视其为无异议。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报价文件、资格证明文件、技术商务文件组成)

1.报价文件:

(1) 投标函(格式见第六章)

(2)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

(3)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章)(如是,请提供)

(5) 中标服务费支付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7)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2.资格证明文件:

(1) 资格条件自查表(格式见第六章

(2)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书面声明(格式见第六章)

%1. 技术商务文件:

1)符合性自查表(格式见第六章)

(2)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企业证明材料(如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第六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代表在距开标日前三个月任一个月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资料(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见第六章)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5)服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格式见第六章)

6)业绩一览表(格式见第六章,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根据评分标准中的各项提供相应资料

(8)采购需求或评分标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二)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包含购买服务需交纳的所有税费及其他一切相关费用。投标人少报或漏报的工作量,采购人将视为已包含在投标总价中,并不予调整。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四)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90 天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文件的份数:

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供应商应准备以下投标文件:

(1)上传到政府采购云平台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2)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含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1份。

3.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应根据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六)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密封封装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2.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由此造成投标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七)投标无效的情形

没有响应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在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委托人未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填写项目不齐全的;

(4)投标代表人未能出具身份证明或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

(5)投标文件项目不齐全或者内容虚假的;

(6)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未使用中文表述、意思表述不明确、前后矛盾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7)投标有效期、服务需求、质保期等商务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8)带“*”的条款不能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投标文件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或者投标文件中经修正的内容字迹模糊难以辩认或者修改处未按规定签名盖章的。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服务方案,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服务要求,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条款发生实质性偏离的;

(3)投标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报价超出最高限价,或者超出采购预算金额,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的;

(4)评委会一致认为报价明显不合理的;

(5)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经按招标文件规定修正后,投标人对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

(6)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且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的。

4.被拒绝的投标文件为无效。


四、开标

1、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

(1)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后30分钟内。

(2) 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开启已解密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并做开标记录;

(3)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宣告评审无效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4)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公布评审结果。

(5)开标会议结束。

3、特别说明:政府采购云平台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程序,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若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以U盘存储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上传成功后,以“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参与评标,“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在“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常运行情况下,“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无法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如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2)采购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导致电子交易平台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中止电子交易活动:

3.1电子交易平台发生故障而无法登录访问的;

3.2电子交易平台应用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3电子交易平台发现严重安全漏洞,有潜在泄密危险的;

3.4病毒发作导致不能进行正常操作的;

3.5其他无法保证电子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

出现前款规定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性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电子交易活动,也可以决定某些环节以纸质形式进行。

(3)未开启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予以退还。

五、评标

(一)组建评标委员会

本项目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

(二)评标的方式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三)评标程序

1.资格审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符合性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由指定专人进行计算复核。

(4)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四)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五)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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