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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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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成交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1 16:41:25

一、项目编号:GFTC22PP0002

二、 项目名称: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企业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中标价格中标价格描述
北京润鸿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南三环西路16号3号楼8层906 1636173.600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标的信息

类型:服务 类

名称: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五、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 陈素梅、杜华、秦文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1980号文件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1000.00 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20号

联系方式:010-6291315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

联系方式:010-8223393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东阳

电话:010-82233939

十、附件:

磋商文件(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终稿.pdf

润鸿洁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01月21日

1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GFTC22PP0002项目名称: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人: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 年 01 月2目 录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3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6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4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7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41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 483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项目概况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海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01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GFTC22PP0002项目名称: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638,632.00 元最高限价:1,638,632.00 元采购需求: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详见磋商文件。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4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 号);《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12〕40 号;(2)根据财政批复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供应商可为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本项目对应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2)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至 2022 年 01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海淀)下载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 元程序:(1)办理北京市法人一证通 CA 数字证书请 登 录 全 国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平 台 ( 北 京 • 海淀 )(http://www.bjhd.gov.cn/ggzyjy/),查阅【服务指南】——【CA 办理】栏目,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新用户注册取得 CA 数字证书后,请登录网站主页(http://www.bjhd.gov.cn/ggzyjy/),选择【网上办事】——【供应商】栏目,应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新用户注册。(3)标书下载5标书下载和完成注册后,通过使用 CA 数字证书即可登录系统免费下载磋商文件。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 号院 4 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层东侧五、开启时间:2022 年 01 月 18 日 13 点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南路 29 号院 4 号楼(北京市海淀区政务服务管理局)五层东侧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 20 号联系方式:010-629131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号外经贸安贞大楼 B 座 6 层联系方式:010-82233939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东阳电 话:010-82233939-80526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 说明1 预算金额:1,638,632.00 元2 费用2.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2.2 成交服务费的收取: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成交服务费,服务费金额为 21000 元整。二 磋商文件3 磋商文件构成3.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报价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磋商文件》中均有说明。《磋商文件》共六部分,内容如下: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第六部分 评审方法3.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响应无效。4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4.1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之前 5日通知代理机构。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将对认为有必要澄清的问题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4.2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5 日前,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磋商文件》进行修改。74.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或更正,均以书面形式通知关注领取《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4.4 为使供应商准备报价时有足够的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响应,代理机构及采购人有权决定是否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5 报价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5.1 供应商应对《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所有设备及与之配套的服务、运输、包装、保险、应缴纳税款进行整体报价,对分包采购的不得将同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对于未分包的项目不得以故意漏保瞒报的形式进行报价。5.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6 响应文件构成供应商应完整地按《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响应文件》。6.1. 报价函;6.2. 报价表;6.3. 分项报价表;6.4. 法人营业执照副本;6.5. 纳税证明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6.6. 技术商务偏离表;6.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8. 供应商情况表;6.9. 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6.10. 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6.11. 项目管理负责人履历表;6.12.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6.13.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6.14.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是,中、小、微企业填写)6.14.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86.14.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6.1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6.15. 承诺函;6.16.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17. 技术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6.18. 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7 报价7.1 供应商的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7.2 最终只能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的报价。报价不得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否则响应无效。7.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8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8.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9 报价有效期9.1 报价应在规定的磋商日后的 60 天内保持有效,报价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做无效处理。9.2 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报价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报价。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种要求。上述要求和答复将以书面形式作出。10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0.1 供应商应准备《响应文件》正本 1 份和副本 2 份(A4 幅面),电子版(u 盘,内含签字盖章后的终版 PDF 文件及 word 版文件,U 盘不予退还)一份,首次报价表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各 1份等。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910.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10.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10.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10.5 本《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公章是指行政公章,加盖合同专用章、报价专用章等非行政公章的《响应文件》无效。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11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和标记11.1 《响应文件》应采用左侧装订成册,活页等非固定装订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或被视为无效。送达《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单独密封,响应文件电子版和正本密封一包,且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11.2 所有密封包装上均应:(1)标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20**年**月**日****之前(开标时间)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3)密封包装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若其报价被宣布为“迟到”报价时,能原封退回。11.3 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响应文件》。12 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期12.1 供应商应在磋商公告中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响应文件》递交磋商文件规定的地点。12.2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延长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截止日期和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12.3 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10五 磋商及评审13 送达响应文件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当按磋商公告的规定,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磋商活动,并邀请所有报名供应商代表参加。供应商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签到并递交《响应文件》后,供应商代表应在指定区域等待磋商通知。14 组建磋商小组与资格审查1 磋商小组根据本项目采购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磋商评审工作。2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得进入评审阶段。15 响应文件的初审15.1 磋商小组将审查《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15.2 《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5.3 在详细评审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磋商小组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报价。实质性响应条款以“*”形式在《磋商文件》中标注(明示“本项目不适用”的除外)。不满足实质性条款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决定报价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15.4 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报价。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响应文件及报价将被视为无效:(1) 在《响应文件》送达截止日期和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2)无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定代表人人名章及公章且无身份证明材料的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明材料的;(3) 服务期及磋商有效期不能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4)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装订、密封、签字(或名章)、签署日期、盖章的;(5)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及实质性响应条款要求的;(6)《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7)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11(8)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15.5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5.5.1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15.5.2 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15.5.3 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足 3 家的。16 响应文件的澄清16.1 在评审期间,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16.2 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且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 磋商17.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初审合格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响应文件》技术条款、售后服务条款、报价等,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且初审合格具备磋商条件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初审不合格的供应商不进入磋商阶段。17.2 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17.3 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7.4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7.5 磋商小组根据项目情况可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每轮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最后报价以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的报价为准。17.6 如果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报价,则以上轮磋商的报价作为最后报价(进行一轮磋商的,以其报价为准)。1218 评审18.1 初步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必须 2 家(含)以上,如果初审合格的供应商只有 1家,则本项目终止评审,重新采购),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原则和方法,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评审和比较。18.2 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18.3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18.4 磋商过程中,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的澄清或者解释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果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所做的澄清或者解释不能被接受,有权利拒绝其成交。18.5 最低报价不作成交保证。18.6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递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前出具,并打印相关网页)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18.7 不良信用记录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及被授权代表须出具近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记录声明,否则按废标处理。19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19.1 送达《响应文件》之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与本次磋商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19.2 在磋商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其响应视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3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20 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标准成交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总得分排名前三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2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利21.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的权利,且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21.2 因不可抗力或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等情形,采购人保留与其他候选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权利。22 成交通知书22.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22.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3 签订合同23.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与买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否则按撤回报价处理。23.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3.3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23.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14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一、基本要求餐饮服务外包,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食材加工制作,解决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工作用餐。餐饮服务公司提供早、午餐,保证街道办及执法中心每日值班和应急工作人员就餐。清河街道办职工食堂就餐人数约为 240 人,清河街道执法中心食堂就餐约为 160 人。食堂食材由采购人负责采购。二、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清河街道办职工食堂及清河街道执法中心食堂三、餐饮标准及要求早餐:每天提供 21 种食品,主食 10 种(含杂粮类食品 2 种)、流食 4 种,凉菜 3 种、小咸菜 3 种、蛋类 1 种;以北方口味为主,南方早茶为辅,有部分西式风味。午餐:每天提 21 种食品, 共 10 道菜品,其中 6 道热菜(包含 2 道主荤菜、2 道半荤菜、2道素菜)、4道凉菜、6 道主食(含杂粮类食品 2 种)、2 道汤粥、1道水果或酸奶、风味小吃区:每天提供 2 种风味小吃,如饺子,拉面、削面、干锅、拌饭等。菜品以川菜、湘菜、家常菜等为主,定期更换厨师。晚餐:以加班餐为主;就餐形式:按贵方要求;人均标准:按采购人要求组织。其他:(1)提供会议培训和公务接待的工作用餐;(2)保证周六、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用餐。四、人员配备需求:1、清河街道办需求人员厨师长 1 名,热菜厨师 2 名,凉菜厨师 1 名,风味厨师 1 名,面点师 2 名,前厅主管1 名,服务员 1 名,洗消员 2 名,杂工 2 名,共 13 名。2、清河街道办执法中心需求人员厨师长 1 名,热菜厨师 1 名,凉菜厨师 1 名,风味厨师 1 名,面点师 2 名,前厅主管1 名,服务员 1 名,洗消员 1 名,共 9 名。五、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1、食品应分类摆放,生熟分开,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在加工前要做好冷藏保鲜工作,所有食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152、每日食材按规定留存时间进行留样。3、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月食谱制,每周四制定下周菜谱,并交给食堂采购人员。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程,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4、食品供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方式,努力为干部职工提供热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干净舒适、秩序良好。六、服务质量管理食堂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为中心,推行全面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质量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计划,行为有规范,操作有程序,质量有标准,劳动有纪律。要结合干部职工食堂的特点,从食品质量、花色品种、服务方式、饮食卫生等方面制定服务规范或质量标准。要科学搭配、营养均衡、搞出特色,不断提高食堂的服务水平。2、对食堂工作的全过程,即保管、生产加工、供应等业务工作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把事后服务质量的检查考核同事前各项业务工作的质量监控结合起来。3、加强质量检查与考核,建立质量检查小组,定期实施质量检查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建立质量检查档案。组织餐饮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开展质量自查、互查活动。4、每季度末 5 日内主动收集就餐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服务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积极改进工作。5、坚持对餐饮员工进行质量管理教育,使全体人员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树立质量意识。七、卫生与安全(一)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杜绝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1、从业人员卫生要求:(1)所有食堂人员要持有健康证上岗,要遵守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前科。(2)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服装统一。(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厨房吸烟。2、厨房、餐厅卫生管理:(1)我处负责提供灶具、厨具、餐具等厨房、餐厅用具。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食品制作、餐具的消毒及餐厅服务辖区卫生保洁。卫生区域责任到人。食品、餐具彻底清洗、消毒。(2)负责本餐厅相关的设备、厨具、食具、物资的使用管理和保养。食堂设备要按要求进行操作,并定期进行清理。如果由于餐饮服务公司操作不当造成设备损坏,由餐饮服务公司承担维修费。16(3)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二)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伤害工作(1)食堂安全由餐饮服务公司负责,非食堂人员不准进入操作间。水、电、气要专人负责,做好安全检查。餐饮服务公司要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无故出现浪费由餐饮服务公司承担相关费用。(2)餐饮服务公司对厨房油烟管道定期检查,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费用由我局负责。八、其他1、食堂的日常物耗(如保鲜膜、酒精、垃圾袋、洗涤灵、洗碗液等)由磋商人负责提供,餐饮服务公司按需领用。2、报价方式为综合报价,包括人员工资、社会保险、利润、税费、加班费等。九、参照法律法规1、供应商应严格执行《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单位对于用工过程中发生的矛盾纠纷及工伤等事故概不承担任何责任。2、供应商应遵守相关行业的其它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3、以上条款未尽事宜,需按照国家和北京市下发的餐饮行业相关政策执行。十、服务期: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如次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合同内双方无异议,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 2 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招标)。17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1报价函(格式)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职务、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响应。为此:一、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报价在磋商之日起(有效期) 天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我方同意并遵守本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第九条第二款关于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规定。二、我方承诺,与贵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贵方的附属机构。三、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方已经完全理解了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内容和各项权利义务的真实含义,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磋商文件存在误解、不明白的条款为由,对贵中心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四、提供磋商文件规定的全部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 份、响应文件副本 份。五、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和交付的货物和服务的报价详见响应文件。六、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七、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中显著处予以明确特别说明。八、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同意我方的磋商保证金将被不予退还。九、我方同意贵方提出的最低报价不作为成交保证的规定。十、我方愿意如实提供任何与本项磋商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十一、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十二、我方承诺:贵方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优惠幅度保证供货。十三、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有关部门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18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 与其他供应商或磋商小组恶意串通的;4. 向磋商小组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十四、我方承诺: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的陈述和本响应文件的一切资料均为真实合法,没有不实的描述、承诺或者伪造、变造的情形。如果我方在本项目磋商中做虚假陈述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本响应文件无效,并自愿接受有关处罚,及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一切往来通讯请寄: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19附件 2报 价 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注:1.此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交,并在响应文件中保留此表。供应商名称(盖章):供应商被授权人签字:项目名称 报价(元) 服务期备注说明小写:大写:备 注:20附件 3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 以下表格仅供参考)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货币单位:元注:1.此表磋商报价若与报价表有出入,以报价表磋商报价为准。2.若未详细分项报价将被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名:项目 内容 报价依据 金额 备注总价21附件 4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注:以上证照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22附件 5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1、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凭证(缴费银行单据或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注:(1)纳税证明必须包含增值税或营业税或所得税其中之一,并提供缴费银行单据或税务机关完税证明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2)供应商近半年零缴税,须提供近半年税务系统中纳税申报截图信息作为证明材料,其中:成立时间不满半年的企业,零缴税仅须提供成立以来税务系统纳税申报截图;(3)成立时间未超过 1 个月的一般纳税人,或者未达到季报周期的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合理说明。2、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帐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新注册公司如无法提供社保资金缴纳证明,则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验资报告)。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以上所有证照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人名章。)23附件 61)、项目技术需求及分类偏离表(对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技术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如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内容不符,责任自负。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序号 名称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内容 偏离 说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盖章):日期:242)、商务条款偏离表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商务条款与磋商文件的要求存在偏离,需逐项填写本表,如与响应文件所提供的相应内容不符,责任自负。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序号 磋商文件条款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供 应 商(盖章):日期:25附件 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的采购(含竞争性磋商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供应商代表: 性别: 身份证号:单位: 部门: 职务: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电话:授权方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日 期:接受授权方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26附件 8供应商情况表1、名称及基本情况:(1)供应商名称:(2)地址:邮编:电话:传真:(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4)公司性质:(5)法定代表人:(6)职员人数:(7)注册资本:(8)实收资本:(9)2020 年末资产负债表及 2020 年度利润表(新注册公司需提供符合要求的验资报告):<1>固定资产:原值:净值:<2>流动资产:<3>长期负债:<4>短期负债:<5>主营业务收入:<6>净利润:2、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的、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公章):27附件 9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说明: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 2020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后附报表)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供应商无法提供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3、银行资信证明应是对单位基本账户(人民币结算账户)出具的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备注:供应商提供定点担保机构出具的政府采购报价担保函的不须提供上述资信证明28附件 10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格式自拟)29附件 11项目管理负责人履历表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联系电话岗位证书 文化程度 专业职务 职称主要工作经历备注附: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供应商代表签字:日 期: 年 月 日电 传:传 真:电 话:30附件 12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格式自拟)31附件 13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32附件 1414-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3314-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磋商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414-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35附件 15承诺函我公司承诺:我公司与其他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等情况,如经发现,我公司将自愿放弃本次参加投标资格和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签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36附件 16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提供书面声明或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可以是文字描述、图纸或数据等,能够说明供应商已具有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加盖供应商公章。供应商(盖章):日 期:37附件 17技术需求响应方案及其他相关文件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写,如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中有*条款,应包含对于该条款进行响应的描述、文件或其他证明材料38附件 18政府采购担保函编号:**:鉴于(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报价,根据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参加报价时应向你方交纳磋商保证金,且可以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该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磋商保证金担保:一、 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成交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元(大写),即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随有证明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人向你方支付磋商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磋商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9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日期: 年 月 日注:本保函报价后原件不退还40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注:根据《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京财采购[2011]2882号)的要求,供应商只能向下述三家试点专业担保机构提出投标、履约和融资三种担保申请。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一、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联系人:边志伟手机:13810789199联系电话:010-88822573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二、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人:杨阳陈浩然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三、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联系人:李玉春手机:13910831169联系电话:59705232 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li_yuchu@126.com41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采购合同(合同样本)项目名称:清河街道办事处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合同编号:甲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乙方:42甲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地址:北市海淀区清河小营西路 20 号清河大厦电话: 传真:联系人: 邮编:100085乙方: 地址:电话: 传真:联系人: 邮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双方建立劳务派遣合作关系、乙方向甲方派遣劳动者事宜,签订如下合同,并共同遵照执行。一、服务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清河街道办事处二、服务内容和方式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为清河街道全部工作人员提供餐饮服务。其工作内容为早餐、午餐,并为每日值班人员提供送餐服务。2、甲方负责提供原材料采购及灶具、厨具、餐具等厨房、餐厅用具。乙方负责提供食品制作、餐厅服务辖区卫生保洁,以及本餐厅的设备、餐、厨、食具、物资的使用管理和维修保养。3、乙方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用工需求的人员 名,从事餐饮服务工作。(详见用工人员花名册)4、甲方根据需要可以向乙方提出增减餐饮服务人员的要求。三、服务标准和要求1、早餐:每天提供 21 种食品,主食 10 种(含杂粮类食品 2 种)、流食 4 种,凉菜 3种、小咸菜 3 种、蛋类 1 种;以北方口味为主,南方早茶为辅,有部分西式风味。2、午餐:每天提 21 种食品, 共 10 道菜品,其中 6道热菜(包含 2 道主荤菜、2 道半荤菜、2 道素菜)、4道凉菜、6道主食(含杂粮类食品 2种)、2 道汤粥、1道水果或酸奶、风味小吃区:每天提供 2 种风味小吃,如饺子,拉面、削面、干锅、拌饭等。菜品以川菜、湘菜、家常菜菜等为主,定期更换厨师。3、晚餐以加班餐为主;就餐形式:按贵方要求;人均标准:按甲方要求组织。其他:(1)提供会议培训和公务接待的工作用餐;(2)保证周六、日及节假日值班人员和相关人员用餐。4、所辖区域的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检疫部门的要求。5、所使用的器材、器皿必须精心维护、严格操作规程,人为损坏的,由承包方负责。四、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服务期满后,如次年预算通过主管部门审批,且合同内双方无异议,将按年度顺延签署合同,签订次数最多顺延432 次,三年后将重新组织招标。在此期间未履行合同、不遵守承诺或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索赔要求。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餐饮服务费用共计 元整(大写:人民币 ),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的餐饮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大写: )。上述餐饮服务费用已包括甲方为履行本协议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人员的劳务报酬、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餐饮服务费用等。2、加班工资据实支付。3、支付方式甲方于每月 10 日前以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上月餐饮服务费用。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合法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4、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目费用有变化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补充书面文件确认方可生效。六、甲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享受本协议项下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2、甲方应在合同履行期间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就餐,为值班炊事人员提供住宿条件。3、甲方负责提供食品加工场所和必要的厨、餐具及服务用品用料;甲方保证餐厅内设施、设备齐全,并保证餐厅内部空调、供暖、照明及水电气的正常使用。4、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电话线一条、电话机一部等必要的便利条件。5、甲方应当做好供餐工作的必要保障。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可能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当提前通知乙方。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6、甲方有权制定和修改就餐人员的就餐标准、就餐方式及餐饮服务质量标准。7、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北京市食品、卫生主管部门的法律规定或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要求乙方整改。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主副食品的加工、制作情况;(2)餐厅、厨房、食品库、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卫生情况;(3)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灭蟑等情况;(4)各岗位人员合格的上岗证、资格证和操作水平;(5)水、电、气、炊事机械、灶具、厨具、炊具、餐具的使用情况;(6)餐厅、厨房的消防情况;(7)人员到位情况。8、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与乙方召开有关工作会议,并要求乙方现场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员参加,对于甲方认为的不当事宜,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44等。9、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提出口头或者书面的具体服务要求,有权要求调整和改进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要求,并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并落实到位。10、甲方经检查发现乙方工作严重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者法律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11、经过甲方二次通知乙方整改,乙方仍未能达到有关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终止合同。12、甲方有权随时安排进行满意度调查,调查对象,调查方式。对于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时整改。13、甲方发现乙方有关服务工作存在问题的,甲方有权随时进行书面记录,并有权要求乙方现场人员签字确认。14、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员工就餐的食品浪费问题。15、为使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甲方须协助乙方办理餐厅相关的卫生许可证等手续,确保乙方能正常运行。16、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17、甲方所提供的相关设备在维修保养有效期内,若出现故障,由甲方协助乙方申请厨房设备供应商进行维修保养(所有费用由甲方负担)。因乙方使用不当或故意破坏造成的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18、根据餐饮服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表现,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人员调整要求,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三天内予以调整;19、餐饮服务人员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甲方有权随时将其退回乙方,乙方应在三天内重新派遣劳动者。20、餐饮服务期限届满时餐饮服务人员清退工作由乙方自行负责。21、甲方应依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餐饮服务费用。甲方支付乙方人员餐费具体办法,另以附件的方式另行约定,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2、甲方应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工作的相关规定,为餐饮服务人员提供良好的劳动环境和工作条件。23、甲方应告知餐饮服务人员其餐饮服务岗位、工作要求、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内容。24、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餐饮服务人员加班的,不再另行支付加班费。25、餐饮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甲方应积极组织抢救、保护现场,及时通知乙方,并协助乙方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续处理由乙方自行与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七、乙方的权利义务4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餐饮服务费用。2、乙方负责餐厅的管理运营,按合同约定为甲方人员提供早餐、中餐、以及值班人员、应急工作人员的晚餐服务和招待餐的餐饮服务。3、乙方负责主副食品加工制作。4、每周四提供次周的食谱并交甲方管理人员认可后公示。5、乙方应具有国家法律规定的企业合法经营资质,因乙方自身存在的问题违法,甲方有权解除合同。6、甲方配置的设备和设施等,乙方进驻时应清点并制作清单,经甲方签字确认进行交接;终止合同后,除自然损耗外,上述设备设施乙方应如数完好交还甲方,因为乙方的责任造成甲方设备和设施损坏的,乙方应负责维修。7、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每半年调整或轮换主厨和专业技术人员。8、乙方应确保按照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和服务管理流程提供服务工作。9、乙方应保证其工作人员遵守有关餐饮服务的各项法律规定,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应加强安全管理,并确保节水、节电。10、乙方应对甲方的要求和建议做出令甲方满意的响应。对于甲方提出的建议和投诉,一般问题保证 24 小时内解决,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 小时内解决。11、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乙方必须保证食品卫生,由于食品及用具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引发的中毒事故皆由乙方负责。12、当甲方就餐员工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及时妥善处理,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3、未经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餐饮服务。1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也不得改变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用途,不得改变或破坏餐厅的结构,否则损失由乙方承担。15、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各类上岗证和资格证、暂住证,甲方有权保存其复印件。16、乙方保证其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存续的有限公司,且注册资本高于人民币五十万元。17、乙方应依法与餐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载明用工单位名称以及餐饮服务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乙方应与餐饮服务人员办理用工及餐饮服务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签订或续签《劳动合同》;出具劳动关系确立或解除的证明;办理档案、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手续;出具各种证明、工作证件等;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双方约定的其他福利待遇。乙方应依法向餐饮服务人员支付工资,且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北京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46标准。乙方应依法为餐饮服务人员缴纳各类社会保险费用,按时向社保中心申报并办理相关手续;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乙方在餐饮服务人员的工资中扣缴。18、乙方与餐饮服务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任。19、餐饮服务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处理、依法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待遇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20、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餐饮服务岗位及工作要求选派劳动者,并将餐饮服务人员的基本情况提前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应保证餐饮服务人员的相对稳定,调换人员前需征得甲方书面同意。21、乙方应把甲、乙双方签订餐饮服务合作乙方协议的事实告知餐饮服务人员,并且作为乙方和餐饮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一项条款。22、乙方应对餐饮服务人员进行派遣岗位所必需的职业技能培训。23、餐饮服务人员上岗前,乙方应为其提供体检服务,并向甲方提供其身体健康的证明。24、乙方应告知派遣人员甲方的工作要求、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并督促餐饮服务人员自觉遵守中国法律以及甲方和乙方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25、乙方应加强对餐饮服务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定期听取甲方的意见和建议。八、违约责任1、委托服务期限内,任何一方若单方提前解除本协议的,应提前 60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元,并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双方处理完遗留事宜后,方可解除本协议。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1)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选派、调整或重新派遣人员的;(2)乙方重新派遣的餐饮服务人员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3)因乙方与餐饮服务人员的劳动争议导致甲方承担法律责任的;(4)餐饮服务人员严重违反甲方的劳动纪律、安全保密规定、工作流程或操作规程等制度的;3、因餐饮服务人员的故意、过失行为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应与餐饮服务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甲方由此承担法律责任的,有权向乙方追偿。4、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立即改正,违约方应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调查取证费、诉讼费、律师费等。6、乙方餐饮服务人员如无合法有效的上岗证或者健康证,或者乙方现场餐饮服务人员47不足、乙方餐饮服务人员擅自离岗,严重影响正常供餐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月度服务费用的 作为违约金。7、甲方对乙方服务不满意并经二次书面要求乙方改进仍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8、乙方在服务期间,按照各食堂需求将人员配齐,若甲方在例行检查或不定期检查时,经查实发现乙方存在人员缺岗情况三次以上(含三次)时,甲方有权在第一个服务年到期解除乙方合同。9、因为乙方餐饮服务人员原因给甲方造成任何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其人员工作程序不当等原因,造成甲方财产丢失或损坏,由乙方负责。九、争议的解决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的争议,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其他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3、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服务期限届满时,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如须续订本合同,应在期满前 30 日内向对方提出,由双方协商确定并重新签订书面合同。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 授权代理人:(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48第六部分 评审办法序号评分因素评价指标和分值1商务(12分)同类业绩 6 分同类项目业绩。每提供一个得 1 分,最多得 6 分。(提供合同复印件的首页、金额页、服务内容页、双方签字盖章页,未提供的不得分)相关认证 4 分具有有效的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14001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符合。每有一项得 1 分,最多得 4 分。(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响应文件编制情况2 分 响应文件内容完整、页码清晰准确、双面打印的得 2分,其余不得分。2技术(78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10 分)10分对项目需求的理解和分析:需求理解全面,重点难点分析完全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7-10 分;需求理解较全面,重点难点分析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4-6 分;需求理解偏差较大、重点难点分析不贴合项目实际情况,得 1-3 分;未描述得 0 分。餐饮服务团队人员配备(33 分)15分供应商应详细描述服务机构的组织结构、人员规模、人员构成等,及其对本项目所需的符合程度。项目人员安排合理、分工明确、组织有序,完全符合本项目实施需要,得 12-15 分;项目人员安排基本合理,基本做到明确有序,基本符合本项目实施需要,得 7-11 分;项目人员安排对本项目地实施存在部分欠缺,不能充分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得 1-6 分;不提供得 0 分。4 分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一级资格、且从事烹饪工作 5 年以上,每提供一名满足要求的厨师长得 2 分,最高得 4 分,不提供得 0 分。(附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14分主要技术成员:厨师、面点师具有中式烹调师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从事烹饪工作 3 年以上,每提供一名得 2 分,最高得 14分。(附证书复印件及工作经验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餐饮服务整体方案(35 分)10分菜谱设计方案:菜谱设计丰富、合理、十分完善,完全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充分考虑营养、质量要求,得 8-10 分;菜谱设计一般,部分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营养、质量方面考虑欠周全,得 4-7 分;菜谱设计不完善,不能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营养、质量方面考虑不周全,得 1-3 分;未提供得 0 分。49注:1、根据财政部财库【2014】214 号文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终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价格分数保留两位小数。3、价格评分时,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根据《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京财采购【2020】195 号)之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报价文件中提交了《供应商企业类型声明涵》《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涵》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供应商(供应商),其报价扣除 6%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故此条款本项目不适用)4、供应商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审时予以优先采购,5、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供应商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响应无效。10分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方案:方案设计合理、缜密,无缺项、漏项,可行性高,得 8-10 分;方案设计较合理,存在轻微缺项、漏项,有可行性,得 4-7 分;方案设计差,存在明显缺项、漏项,基本不可行,得 1-3 分;未提供得 0 分。8 分应急餐饮保障、夜餐保障等临时性餐饮保障方案:应急方案合理、细致、针对性强,对于临时性问题的响应速度迅速,方案清晰明确、逻辑合理,得 6-8 分;应急方案较合理、存在部分不完善之处、针对性一般,对于临时性问题的响应速度一般,得 3-5 分;应急方案设计粗糙,无针对性,对于临时性问题的响应速度缓慢,得 1-2 分;未提供得 0 分。7 分厨房设施设备维护保养方案:保养方案细致、合理,针对性强,符合项目实施需要,能保证厨房设施设备得到妥善维护保养,得 5-7 分;保养方案较合理,针对性较强,符合项目实施需要,能达成维护保养的目的,得 3-4 分;保养方案设计粗糙,无针对性,得 1-2 分;未提供得 0 分。4价格(10分)即磋商价格最低的磋商报价作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基准价÷有效磋商报价)×10合计 100 分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五、开启 六、公告期限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二 磋商文件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五 磋商及评审 六 确定成交供应商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报价函(格式) 报 价 表 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 (格式自拟) 项目管理负责人履历表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情况表 (格式自拟) 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自行编写,如第三部分技术需求中有*条款,应包含对于该条款进行响应的描述、文件或其 试点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合同条款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