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告,诚挚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企业垂询并参与竞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
1.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3采购内容:本此采购参考2021年采购金额约165万元,采购品种14项,采购清单详见附表。该预估采购额仅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参考依据,实际采购品种、数量及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1.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章之日起1年。
合同形式:框架式合同,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1.1.5交付地点:采购人所属单位,包含但不仅限采购人营业地及其他指定交付地址,具体以采购人订单要求为准。
1.1.6交付时间:每月送货4-5次,提前1日下达订单计划,具体送货周期以实际需求为准。
1.1.7票据要求: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应税清单,税率为9%。
1.2响应人资格要求
1.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采购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低于330万元。
1.2.2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有1年盈利。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3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
1.2.4在长沙地区至少有2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协议(若合同中未明确具体车辆数量,需提供不低于2辆车证明材料)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等。
1.2.5提供不低于10名员工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2.6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
1.2.7 仓储面积不低于500㎡。
1.2.8响应人为同一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1.3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与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接受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3.1报名时间:2022年 1 月 21 日至 1 月 23 日 16:00前
1.3.2现场报名地址:长沙黄花机场航空食品大楼509办公室(机场大道307号)
联系人:杨嘉文 ;0731-84797565;
邮件报名地址:csxhfzhb@163.com
1.3.3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且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方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再次审查。
1.4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 1 月 24 日16:00前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应在竞谈前1日中午12点前向指定账户汇款竞谈保证金叁万元,方可取得竞谈资格,账户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2.9条)。
1.5 竞谈时间及地点
竞谈时间:2022年 1 月 26 日9:00(竞谈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一律取消竞谈资格。
竞谈地址: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8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人须在竞谈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单独准备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用于采购人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官网,“空港实业”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1.7资料审核: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采购人承诺对所有申请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及参与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8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31-89981543,17352845256
监督邮箱:kgsyjw@qq.com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采购文件(第二次)
采 购 人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 期: 2022年1月
目 录
第一章 采购公告
第二章 采购须知
第三章 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第五章 项目评分表
第六章 合同文本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第一章 采购公告(第三次)
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面向社会公告,诚挚欢迎具备相关资质条件的企业垂询并参与竞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1项目概况
1.1.1项目名称: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
1.1.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1.3采购内容:本此采购参考2021年预估采购金额约165万元,采购品种14项,采购清单详见附表。该预估采购额仅作为响应人报价的参考依据,实际采购品种、数量及金额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
1.1.4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章之日起1年。
合同形式:框架式合同,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1.1.5交付地点:采购人所属单位,包含但不仅限采购人营业地及其他指定交付地址,具体以采购人订单要求为准。
1.1.6交付时间:每月送货4-5次,提前1日下达订单计划,具体送货周期以实际需求为准。
1.1.7票据要求: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应税清单,税率为9%。
1.2响应人资格要求
1.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符合本采购相关经营范围,注册资本不低于330万元。
1.2.2 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2021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有1年盈利。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2.3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照。
1.2.4在长沙地区至少有2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协议(若合同中未明确具体车辆数量,需提供不低于2辆车证明材料)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等。
1.2.5提供不低于10名员工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1.2.6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
1.2.7 仓储面积不低于500㎡。
1.2.8响应人为同一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1.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投。
1.3报名须知
凡有意参与者,请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以下资料。接受邮件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3.1报名时间:2022年 1 月 21 日至 1 月 23 日 16:00前
1.3.2现场报名地址:长沙黄花机场航空食品大楼509办公室(机场大道307号)
联系人:杨嘉文 ;0731-84797565;
邮件报名地址:csxhfzhb@163.com
1.3.3报名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3.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且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对成交方的资格资质及履约能力再次审查。
1.4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2年 1 月 234 日16:00前
获取方式:电子邮件发送(获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应在竞谈前1日中午12点前向指定账户汇款竞谈保证金叁万元,方可取得竞谈资格,账户信息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第2.9条)。
1.5 竞谈时间及地点
竞谈时间:2022年 1 月 26 日9:00(竞谈时间与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未按时递交响应文件一律取消竞谈资格。
竞谈地址: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318会议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响应人须在竞谈日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单独准备1份授权委托书原件用于采购人现场查验身份信息。
1.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谈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机场管理集团官网,“空港实业”微信公众号,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民航资源网招商平台。。
1.7资料审核: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审查,采购人承诺对所有申请报名单位提供的资料严格保密。报名及参与采购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由响应人自行承担。
1.8 监督单位
监督单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察审计部
监督电话:0731-89981543,17352845256
监督邮箱:kgsyjw@qq.com
附表:
大米及五谷杂粮类询价记录表 | |||||||||
序号 | 产品 | 参考品牌 | 图片示例 | 原产地 | 单位 | 规格 | 预估年采 购量 | 建议拦标价 | 验收标准 |
1 | 珍珠米 | 元宝 | 江苏泰州 | 包 | 25kg | 9319 | 119.00 | 米粒呈椭圆形,有米香味,有光泽,无异味,无霉变,乳白色,不透明或呈半透明状。 | |
雪那红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
孙斌大米 | 黑龙江佳木斯市 | ||||||||
2 | 香米 | 厨中宝泰国香米 | 泰国 | 包 | 25kg | 186 | 173.00 | 符合GB/T1354-2018、GB2761、2762、2763标准,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 |
俊佳柬埔寨香米 | 柬埔寨 | ||||||||
泰皇泰香米 | 泰国 | ||||||||
3 | 香米 | 象冠馨花柬埔寨茉莉香米 | 柬埔寨 | 包 | 5kg | 5328 | 47.00 | 符合GB/T1354-2018、GB2761、2762、2763标准,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 |
金骆驼泰国茉莉香米 | 泰国 | ||||||||
皇家粮仓金龙芭曼颂 柬埔寨香米 | 柬埔寨 | ||||||||
4 | 香米 | 金健邦可泰原装泰国 茉莉香米(清莱府) | 泰国 | 包 | 5kg | 1000 | 77.00 | 符合GB/T1354-2018、GB2761、2762、2763标准,颗粒饱满,米中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 |
乔府大院五常大米 | 黑龙江哈尔滨五常市 | ||||||||
泰皇原装泰国茉莉香米 | |||||||||
5 | 糯米 | 江西 | kg | / | 7400 | 6.96 | 米粒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或椭圆形,乳白色,不透明或呈半透明状;有米香味,有光泽,无异味,无霉变。 | ||
6 | 黑米 | kg | / | 1508 | 6.91 | 符合GB 1354-1986 标准,色泽天然黑色,有光泽,果粒大小均匀,果实饱满。无异味、无蛀虫、无霉变。 | |||
7 | 小米 | kg | / | 1160 | 9.78 | 符合GB 1354-1986 标准,色泽均匀,呈金黄色,富有光泽,有一股小米的正常气味,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 |||
8 | 红豆 | kg | / | 1099 | 15.40 | 符合GB/T10462-2008标准。颜色呈浅红、深红、紫红色,具有红豆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外来杂质 | |||
9 | 薏米 | kg | / | 175 | 12.60 | 符合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颜色呈白色或浅黄色,颗粒饱满有光泽;无异常气味,无杂质、无霉变、生虫等变质现象。 | |||
10 | 绿豆 | kg | / | 4786 | 10.89 | 绿豆表面应为黄绿色、黄褐色或墨绿色,表面有光泽,无异味,无霉变。 | |||
11 | 黄豆 | kg | / | 1475 | 8.60 | 黄豆呈圆形或椭圆形,具有大豆气味,无霉变,无生虫。 | |||
12 | 燕麦米 | kg | / | 300 | 6.36 | 符合GB 1354-1986 标准,具有燕麦固有的土黄色,颗粒饱满,无杂质,无发霉、生虫等变质现象 | |||
13 | 红米 | kg | / | 100 | 6.90 | 符合GB 1354-1986 标准,色泽天然红色,有光泽,果粒大小均匀,果实饱满。无异味、无蛀虫、无霉变。 | |||
14 | 大麦仁 | kg | / | 20 | 5.13 | 符合GB2715/2762/2763国家标准,注明产品保质期、规格、生产日期、生产厂商等信息。采用真空包装无漏气,颜色浅灰色列淡褐色,味道微甜之大麦味,表面无灰尘、无异物、无霉变。 |
第二章 采购须知
2.1付款方式:
2.1.1该项目不支付预付款;
2.1.2通过“送二结一”的方式进行结算。
“送二结一”指成交人提供两个月的配送服务后,采购人只对第一个月配送服务进行结算。具体结算时间以采购人财务管理规定的流程为准。
2.2报价要求:
2.2.1响应人根据采购内容(详见第一章附表)进行分项报价。
2.2.2响应人在报价时应包含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产品价格、运输费、售后服务费、利润、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所涉及的一切费用等。 响应人根据自身供货能力和渠道做出合理报价,成交人不得以未看清、未理解采购文件内容为由拒绝履行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的条款和重新修改报价,否则视为成交人提供虚假信息,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不予退还竞谈保证金,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
2.2.3本项目仅为一轮报价,每个分项仅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被作废。响应人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而予以拒绝。
2.2.4采购清单中有多个品牌的可选择任一品牌进行报价。
2.2.5所报价格均不得超出最高上限价,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置。
2.3 产品检测及应急响应时间要求:
2.3.1每年至少提供1次市级(含)及以上具备检测能力的第三方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送货时应提供每批次出厂检测报告。
2.3.2应急响应时间:
当采购人临时要求新增品种或临时补货计划时,响应人至少在180分钟内完成配送。
响应人应针对上述要求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作出承诺及说明。
2.4售后及运输要求:
2.4.1 本项目有多个交付地址,其中T2航站楼员工食堂位于T2航站楼B1层,成交人安排的送货车辆高度应不超2.2米,并做好航站楼车辆进出备案手续,在合同期内,原则上不得更换已备案的车辆。
2.5采购文件的澄清
响应人对采购文件如有疑问,自收到采购文件3天内以书面形式(邮件或函件)向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如需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将答复内容通知所有响应人。
2.6 采购文件的修改
2.6.1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采购人对需求变更的原因还是出于对响应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采购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2.6.2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或邮件的形式通知已获取采购文件的各响应人。补充文件将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部分,对所有响应人同样具有约束力。
2.6.3如修改内容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采购人将酌情延长竞谈时间,在补充文件中明确。
2.7无效文件
2.7.1响应文件未密封或密封没有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的印章者。
2.7.2响应文件未按规定要求编制或内容填写不清,未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
2.7.3资格审查未通过的。
2.7.4响应文件送达时间逾期者。
2.7.5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不具有唯一性或报价超出最高限价,致使无法评审的。
2.7.6价格文件未单独密封或在除价格文件以外材料中透露任何与价格相关的信息。
2.7.7响应文件中出现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款。
2.8竞谈纪律
2.8.1严禁响应人向工作人员请客送礼,违规者一经发现取消本次竞谈资格,并记录在案,纳入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及招商项目。
2.8.2响应人如若有包括但不限于恶意竞价、串通采购、提供虚假资料、向任何利害相关方透露产品报价信息、转包、分包等违规行为以及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违反以上纪律者将被取消本次竞谈资格,没收竞谈保证金;已成交的违规者,终止合同;并纳入我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三年内不得参加公司范围内所有采购及招商项目。
2.9 保证金
2.9.1竞谈保证金
(1)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响应人应缴纳竞谈保证金人民币 叁万元。
(2)响应人获得采购文件后,以汇款形式提交竞谈保证金,并在汇款项目处写明款项用途为“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竞谈保证金”。最迟到账时间为竞谈时间前1日的中午12点,响应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竞谈保证金,取消响应人的竞谈资格。
户 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花支行
账 号:5898 5735 0953
(3)如响应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a.响应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撤回其响应文件。
b.成交人未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交纳履约保证金并签订合同。
c.采购人发现响应人文件有虚假。
d.成交人与采购人签定合同时,对格式合同实质性条款提出修改要求、以未看清、未理解采购文件内容为由拒绝履行采购文件条款和重新修改报价或主动放弃成交资格。
e.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成交人将项目标的物以任何形式转租或转包给他人经营。
f.违背竞谈纪律。
(4)竞谈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响应人;与成交人完成合同签署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无息退还给成交人。
2.9.2履约保证金
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后,成交人需按照本项目年采购预估金额165万元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8万元(与竞谈保证金汇款账户一致)。待合同期满,且无因成交人原因导致需扣除履约保证金的情形(具体情形详见合同),采购人根据成交人书面申请按照本单位财务管理规定的流程无息退返成交人,退回的账户信息需与汇款账户一致。合同期满后3年内,成交人未提出返还履约保证金书面申请的,视为放弃,采购人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2.10注意事项
2.10.1响应人必须通晓竞谈公告、竞谈须知及合同规定的条款条件。届时均不得以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为借口不遵守竞谈公告、竞谈须知及合同的条款。
2.10.2 采购人有权随时终止本次竞谈活动,不选择任何响应人为项目成交人并不作出任何解释。
2.10.3此次竞谈的最终解释权属采购人。
响应文件组成及编制要求
3.1资格证明文件(所有材料均为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
附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附件3: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4:响应人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有1年盈利。财务报表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附件5:在长沙地区至少有2辆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运输车辆,提供有效租赁协议(若合同中未明确具体车辆数量,需提供不低于2辆车证明材料)或公司自有车辆的图片及车辆相关资料(如行车证)等。
附件6:提供不低于10名员工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或缴费清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7:经营场所面积不低于100㎡。
附件8:仓储面积不低于500㎡。
附件9:响应人为同一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竞谈,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提供企业工商注册的基本资料。
附件11:提供响应人未联合体竞投的承诺函。
3.2 商务文件:按照第五章《项目评分表》提供相应材料,所有材料均为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3.3技术部分:响应人应在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0分钟提交以下产品,以便工作人员完成产品编号,但样品及样品包装物等均不得有响应人名称、logo或其他可疑标记,否则取消其竞谈资格。响应人提供的样品应与该报价相匹配。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规格 | 数量 | 备注 |
1 | 糯米 | kg | 0.5kg | 1 | |
2 | 小米 | kg | 0.5kg | 1 | |
3 | 绿豆 | kg | 0.5kg | 1 | |
4 | 红米 | kg | 0.5kg | 1 | |
5 | 大麦仁 | kg | 0.5kg | 1 |
3.4价格文件:《报价一览表》,报价文件应单独密封于信封中,不得在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中透露有关报价信息,否则按无效文件处置。
3.5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3.5.1响应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否则视为未能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无相应内容的项可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
3.5.2响应文件应使用A4纸张,用墨水笔填写或打印,封面上写明响应人名称、地址、电话,并在封口处加盖响应人公章。
3.5.3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装订一册,一式肆份(正本1份、副本3份),价格文件另单独用信封密封。
(一)承诺函
致: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 年 月 日
1、我公司/单位已全文阅读采购公告、采购须知,同意上述文件所列之条件,并基于此参与大米及杂粮采购项目竞谈。如有采购公告、采购须知中未明确事项,同意以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食品服务分公司的解释为准。
2、我单位理解并同意按照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食品服务分公司制定的采购办法及程序参与竞谈,同时无论成交与否,我单位均将自行承担我方在竞谈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3、若为成交人,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中的合同条款签订合同、交纳履约保证金。承诺实际提供的产品符合采购方要求,并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4、在合同正式签订前,本项目的采购文件和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食品服务分公司的成交通知书是有效之合约,并对我单位及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航空食品服务分公司有约束力。
5、响应文件中的所有关于响应人资格的文件、证明、表格数据、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或不实之处,响应人愿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响应人(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日期:
(二)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本人 (姓名)系 (响应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 位 名 称)、(职务)、(姓名) 女士/先生(身份证号 )为我公司签署本次响应文件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我承认代理人全权代表我所签署的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期限自 起至 止。
在此授权范围和期限内,被授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法律效力,授权人予以认可。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响 应 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三)报价一览表
20212年 月 日
序号 | 品名 | 单位 | 品牌 | 规格 | 预估数量 | 报价 (含税价) |
1 | ||||||
… | ||||||
金额合计 | ||||||
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加盖公章): 日期: |
说明:
预估数量按照采购清单中的数量填写。
所填报价为含税价。
(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要求
如响应人注册地为湖南省以外区域,可提供信用中国(对应省份)的查询截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要求
如响应人注册地为湖南省以外区域,可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应省份)的查询截图。
第四章 评审方法和程序
4.1评审小组
4.1.1评审小组由采购人5名或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评审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4.1.2竞谈期间,响应人的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4.2评审原则与方法
4.2.1评审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响应人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2.2在评审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评审情况扩散出评审小组成员之外。
4.3评审程序
4.3.1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响应人代表身份信息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未按文件要求装袋密封的响应文件应退回响应人,取消其竞谈资格。
4.3.2评审阶段,请各响应人代表离场,评审小组根据竞谈文件要求进行资格审查及集中评分。如在评审过程中,响应文件存在歧义或差错问题,工作人员可电话沟通响应人代表,如须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响应人应在评审小组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现场或邮件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加盖公章)。
4.3.3评审过程中,如出现有效响应人不足三家的情况,评审小组可通过分析和评审剩余有效响应人的竞争性,选择否决全部竞谈或继续评审。
4.4评审标准
4.4.1评审小组根据响应文件对响应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将取消响应人竞谈资格。
4.4.2评分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五章项目评分表。
4.4.3由评审小组根据综合得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当评分最高的响应人出现并列的情况时,以价格较低者为成交人)。
4.5 确定成交人及授予合同
4.5.1原则上以评分最高者为成交人,第2、3名为候补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保留对推荐成交候选人能否满意地履行合同的能力进行审查的权利,如审查未通过,采购人将拒绝其成交候选人资格,并按顺序对下一个成交候选人进行类似的审查。
4.5.2采购人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人候选情况报审批主管确定成交人。
4.5.3成交人确定后,成交结果将在机场集团官网及“空港实业”微信公众号公示竞谈结果,公示期满且无任何投诉,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告知未成交人;采购人在公示期内收到有效质疑投诉后,预计在五个工作日内处理回复,质疑投诉处理完毕前,将暂缓成交通知书的发放。
4.5.4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成交人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履行合同义务,采购人有权与其终止合同关系,可按照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也可重新组织竞谈。同时原成交人的竞谈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不退,三年内不得参与公司所有采购项目。
4.5.5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成交人将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竞谈文件和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成交人在竞争性谈判会议中的相关承诺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具体合同以采购人最终确认版本为准。
(2)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采购人在不违反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的原则下,可根据实际需求细化或修订合同条款。
第五章 项目评分表
项 目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 (27分) | 样品评审 (0-22分) | 样品评审方式:盲评。由工作人员编号后交厨师进行蒸煮,评审小组对蒸煮后的产品进行评审,横向对比各响应人提供的样品是否符合采购需求,优秀计15-22分,良好计9-15分,一般计1-8分,较差或不提供计0分。如响应人每漏一项样品扣3分。 |
检测报告 (0-5分) | 提供所有样品的合格检测报告(检测机构为市级以上),报告中须明确主要成分,每缺一项或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扣1分,扣完为止。 | |
商务部分(13分) | 食品安全保障机制 (0-2分) | 根据响应人的产品质量保障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方案,完整、先进、科学、可行计2分;欠完整、欠合理计1分;未提供方案计0分。 |
供货、售后服务方案 (0-5分) | 含退换货范围、正常供货或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内容。含节假日或极端天气应急措施、极端事件(因产品质量或其他原因引发不安全事件)处置措施或响应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内容。 优秀计3-5分,一般计1-2分,较差或不提供计0分。 | |
应急服务时间响应 (0-3分) | 响应人承诺在60分钟内响应得3分,90分钟内响应得2分,120分钟内响应得1分,180分钟内响应则不得分。 | |
合作业绩 (0-3分) | 响应人提供2019年至竞谈日与采购内容相关的销售合同,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首页、产品品种、签字盖章页、签订日期等。提供合同计1分,没有提供的计0分。与同一个合作商在同一年度内签订超过1次以上的合同仍按1份计分,与同一个合作商签订2年及以上的履约期,视为2份及以上合同。 | |
价格部分 (60分) | 各响应人应分项报价,以各响应人的最低总报价(所有单项报价*该项目预估数量的总和)为基准价,即满分60分,其他响应人总报价较基准价每高于1%减1分(不足1%按实际比例计算)。 偏差率=(响应人报价-基准价)/基准价*100% | |
附加项 | 响应人如为现有供应商,则需按上一年度的合同履约考核情况进行附加评分,由采购人提供《供应商年度考核表》。A档:91—93分加1分,94—96分加2分,97-100分加3分;B档不加分不扣分;C档:78—80分扣1分,75—77分扣2分,74分及以下扣3分,70分以下扣5分。 | |
扣分项 (3分) | 响应人不得被列为“失信执行人”,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需在采购公告发布后从“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响应人不得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为准,响应人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 存在以下任一情况,扣3分: A.响应人三年内有信用中国“失信执行人”记录;B.响应人三年内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黑名单”记录且未被移出;C.响应人未按照要求截图或截图信息不清晰导致无法评审。 *响应人有分公司或同一法人旗下分支机构的,评审小组有权在评审现场查询响应人同一法人旗下分支机构(例如分公司等)相关信用信息,并纳入对响应人的扣分项考评;以联合体参与响应的响应人,联合体中任一方存在扣分情况则视为联合体扣分。 |
第六章 合同文本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购买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品种及价格
1.1采购品种及价格
序 号 | 品 名 | 规 格 | 品 牌 | 单 位 | 单价(元) |
备注:合同价格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以上单价均包含运输费及税费(税率为 %)。
第二条 供货质量和要求
2.1乙方须保证其提供的产品及其生产环境、制作工艺、仓储环境、条件设施以及乙方配备、装运的操作流程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航空食品卫生规范》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并能满足航空食品业的行业要求。
2.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环境、制作工艺、操作流程及仓储环境等进行检查,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航空食品卫生规范》和当地政府的有关卫生管理的办法、规定,并提出建议,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以达到甲方要求。
2.3乙方的送货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并将健康证复印件交甲方备案。
2.4乙方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每年至少提供1次市级(含)及以上具备检测能力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质量检测合格报告,送货时提供出厂批次检测合格报告。
2.5乙方所提供产品,乙方须加强审核担保,保证其质量符合本合同要求。若其代理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甲方视同乙方产品质量发生问题,乙方须承担所有相关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和其他相关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三条 产品运输要求
3.1乙方如因单项产品断货不能如期供货时,须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生产需求提出解决方案进行协商,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2甲方提前 天向乙方下达订单计划,乙方应甲方规定时限内将产品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在产品交付前一切费用和风险由乙方承担。
3.3乙方运输车辆应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要求。
3.4送货数量以甲方通知为准,在订购数量发生变化时,甲方必须提前 天通知乙方。
第四条 验收
4.1在验收过程中,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验收标准,造成甲方以其它产品代替的,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提供符合要求的产品,产生的费用及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4.2甲方在使用前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甲方应及时反馈给乙方,乙方应自接到甲方反馈后的1个工作日内出示书面处理意见,但最终处理意见须经甲方认可。
4.3若乙方以任何形式与甲方验收人员串通导致不合格产品入库,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4.4验收标准:(根据竞谈文件、响应文件填写)。
第五条 货款的支付
5.1乙方须提供甲乙双方签字的送货单、结算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清单,由甲方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结算。
5.2付款周期:送二结一,即供货2个月,仅支付第1个月供货款。
第六条 履约保证金
6.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后7天内按年度预估采购金额165万元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不足1万的按1万元交纳,汇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户 名: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花支行
账 号:5898 5735 0953
6.2当履约保证金余额不足50% 时,乙方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齐。
6.3合同期满且无续约后3年内(3年内再次续约除外),乙方未提出履约保证金退款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该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不予退款。
第七条 投诉处理
7.1因乙方产品原因导致投诉、食物中毒、健康受损、死亡及其他名誉损失等,乙方必须依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共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并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7.2乙方提供的产品,因其商标等问题侵犯第三方权益引起的任何索赔、诉讼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7.3因乙方提供的产品存在异物或杂质造成甲方被投诉,乙方除承担甲方所有相关损失外,仍须在甲方相关损失基础上处以五倍扣罚,甲方有权单方立即终止合同。
第八条 安保要求与责任
8.1乙方须保证产品的生产、运输过程应符合航空安全相关要求,严禁夹带威胁航空安全的物品混入货物中。
8.2乙方所委托的送货人员必须配合甲方进行航空安全保卫检查工作、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
8.3因乙方违反航空食品安保要求及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造成的损失与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8.4乙方(合作方)因违反法律和法规或其危及航空安全行为的,甲方(我方)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并不予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且乙方须按合同金额的20%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违约责任
9.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所有条款的,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9.2乙方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但未造成投诉的,在货款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次。
9.3如乙方违反本合同2.4条的,甲方不予验收货物,并在货款中扣除乙方人民币200元/次,乙方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提供当批次有效期内的检测报告,甲方方可进行验收。因乙方未提供有效检测报告而造成甲方另行采购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9.4如乙方违反本合同3.2条,未能按约定向甲方交付产品,未造成航班延误,在货款中扣除人民币10000元/次,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造成航班延误,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另在货款中扣除人民币20000元/次,甲方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
9.5因不可抗力(如天灾、自然灾害等)致使产品无法按时交货,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办法,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后修改订单,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延迟交货,按本合同9.4条执行。
9.6 如乙方违反本合同3.3条的,甲方有权拒收该产品,在货款中扣除人民币1000元/次,并在规定时限内重新提供符合运输要求的产品,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9.7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的产品,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乙方承担。
9.8如乙方违反本合同7.1、7.2条,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在货款中扣除人民币5000元/次,乙方须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9.9如乙方在一年内发生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中任何一条违约责任累计超过3起(含),甲方有权无条件单方解除合同,扣除乙方全部履约保证金,并保留追诉乙方责任的权利。
9.10合同履约期间发生商业贿赂,经查属实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10%的违约金,且甲方将上报湖南省相应行政主管部门对乙方进行相应行政处罚,如乙方构成犯罪,甲方依法移送其至司法机关处理。
9.1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缴纳应付费用5‰的违约金;逾期30天仍未补交所欠费用,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单方无责终止合同,不退还履约保证金,且乙方须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9.12 双方应当积极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若一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另外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补救措施或者按照本条款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0.1因甲方采购需求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合同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0.2在合同存续期间内,因甲方采购需求发生变化,甲方组织原材料采购项目竞谈,乙方应积极参与竞谈活动;如乙方未成交,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0.3乙方因自身原因无法按照合同条款继续履约,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4在合同存续期间内,如甲方采购需求发生变化,不需要本产品,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甲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10.5在合同存续期间内,如遇不可抗力导致乙方无法按照合同价格履约时,乙方应提前2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双方未达成新的书面合同之前,原合同仍然有效。
10.6 提前解约
10.6.1 乙方可提前60天向甲方提交具有有效签章的书面通知,甲方在30天内确认乙方没有任何欠款、重大违约行为和遗留问题,且留存足额履约保证金的情况下,发出同意乙方终止合同的书面通知。终止合同后,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其履约保证金。乙方发出通知后至甲方通知的合同终止日期间,乙方仍应遵守本合同的规定和甲方的要求。甲方确认乙方有欠款、重大违约行为、遗留问题或留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款项及履约保证金。
10.6.2甲方可提前30天向乙方提交具有有效签章的书面通知提前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可继续按合同履行,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甲方发出书面通知后,乙方继续履行合同期间不再缴纳费用。乙方免交的合同费用视为甲方提前终止合同对乙方作出的补偿。但甲方发出通知后至甲方通知的本合同终止日期间,乙方仍应遵守本合同规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甲方确认乙方有欠款、重大违约行为、遗留问题或留存的履约保证金不足,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所欠款项及履约保证金。
10.6.3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可在任何时候终止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0.6.4乙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的,甲方除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外,乙方还须按合同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确需修改补充的,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有着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纠纷的解决
发生与本合同有关的纠纷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十二条 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第十三条 其它
13.1合同履行完毕,甲方将根据乙方履约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年度招标的评审依据。
13.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公司名称、或营业场所、税号、账号如有变更,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13.3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列金额单位均为人民币。
13.4本合同自全部满足下列条件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13.4.1甲乙双方签字或签章并加盖公章。
13.4.2乙方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履约保证金。
13.5本合同正本壹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为凭。
13.6本合同包含以下附件1《廉政合同》、附件2《供应商安保协议》。
甲方: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9143 0000 7700 8357 8Q
地 址:长沙市长沙县机场大道 地 址:
289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黄花支行 开户行:
账 号:5898 5735 0953 账 号: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
廉政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有力惩治腐败,规范甲乙双方的各项活动,防止发生各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行为,保证项目高效优质,保证项目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达到投资的预期效益,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 (以下称乙方),特订立如下廉政协议: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财政、审计、建设等部门的相关政策及集团公司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从严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等。
(二)严格执行项目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以备案合同作为双方最终结算价款的唯一依据,双方不私下签订“黑白”和“阴阳”等不良行为的合同。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的利益,不得违反合同约定条款。
(四)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协议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双方纪委举报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
第二条 甲方的义务
必须秉公办理,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得以借用、租用等方式变相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礼品、工程回扣、好处费、感谢费、消费卡、贵重物品、股权、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暗示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等行为中给予物资或资金帮助,以及安排国内或出国(境)旅游。
(三)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违规私自向乙方推荐或指定分包单位及供应商。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在项目中揽活或介绍工作,不默许、纵容亲属和特定关系人利用本人职权谋利。
第三条 乙方义务
(一)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礼品、好处费、感谢费、消费卡、贵重物品、股权、有价证券和其他金融产品。
(二)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五)乙方不得直接或变相为甲方住房装修、婚丧嫁娶等行为中提供物资或资金,安排国内或出国(境)旅游。
(六)乙方不得在甲方的授意下违规选择分包单位及供应商。
(七)乙方不得在甲方的授意下,为甲方的亲属、特定关系人等提供工作或其他便利。
第四条 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甲方将其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甲方负责的各类项目。
第五条 本合同作为 合同的附件,与 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第六条 本合同作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签署后送交双方监督部门存单备查。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供应商安保协议
甲 方:湖南空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 方:
为落实中国民航航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航空食品安全,根据《公共航空运输企业航空安全保卫规则》(CCAR-343)要求,经甲乙双方商定,现就共同做好航空保安工作的有关事项,明确乙方责任和义务,友好达成如下协议:
乙方必须确保其所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的有效性,并及时办理相关证照的年检手续。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签订的《原材料采购合同》约定条款,完好履行相应义务和责任。
乙方应对员工进行背景调查,员工的背景应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的要求,对每位员工均要求做到来路清楚、现实表现清楚、变化情况清楚,对于可能发生的倾向性问题,及时发现,及时化解,及时报告。
乙方应严格筛选原材料质量,避免原材料污染,保证生产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等无毒无害,并对采购的原材料和供应品实施安全保卫控制,确保在制作、存储、运往甲方途中受到保护,防止未经授权人员接触。
甲方工作区域实行分区封闭管理和通行管制,乙方人员进工作区域时,应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检查,并做好来访人员的登记。
乙方应建立食品供应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为确保乙方在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地采取果断措施,查明原因、应急处置、确保安全。
乙方应紧密结合当前食品安全形势,从安全角度,对相关工作程序进行完善。
乙方保证其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乙方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应当符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应当符合产品安全要求,保证生产经营的产品卫生、无毒、无害,并能满足航空食品业的行业要求。
乙方送货人员严禁擅自穿梭在航空配餐楼内,必须有甲方人员全程陪同,严禁将刀具和锐器混入原料或机供品,且带入甲方工作区域。
乙方在物资配送过程中出现如下的安全事故或安全事故征候,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乙方违反航空食品业的安保要求及甲方《航空安全保卫手册》,造成损失与责任;因配送物资夹带爆炸物、易燃物、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造成人员伤亡和物品损失;因送货人员的违规操作造成物品损坏;乙方所送产品不符合甲方要求,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相关损失;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送货人员基本情况和乙方生产车间的环境等项目进行定期安全审核,若甲方对乙方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乙方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以达到甲方要求。
甲方:湖南空港实业股份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 或授权代表:
日期: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