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1月21日 17:16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2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
行政区域 | 北京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1日 17:16 |
评审专家名单 | 丁柯 丁爱军 姚宝利 李东生 曹龙胜 | ||
总中标金额 | ¥98.715058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黄腾、曹蕾 | ||
项目联系电话 | 17812326275/18502659341 | ||
采购单位 | 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助理、陈助理010-86265836 | ||
代理机构名称 | 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黄腾、曹蕾17812326275 | ||
附件: | |||
附件1 | 招标文件-餐饮服务-定稿.doc |
一、项目编号:ZDGX2021-200(招标文件编号:ZDGX2021-200)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古城首钢四宿舍院内
中标(成交)金额:98.715058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北京首钢饮食有限责任公司 | 食堂社会化服务 | 机关食堂 新训食堂 保障大队食堂餐饮服务 | 约需服务人员10人,其中炒菜2人、主食2人、切配2人、洗消2人、服务员2人。 约需服务人员30人,其中炒菜5人、主食8人、切配7人、洗消7人、服务员2人、管理1人。 约需服务人员6人,其中炒菜2人、主食2人、切配1人、洗消1人 。 |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 约需服务人员10人,其中炒菜2人、主食2人、切配2人、洗消2人、服务员2人。 约需服务人员30人,其中炒菜5人、主食8人、切配7人、洗消7人、服务员2人、管理1人。 约需服务人员6人,其中炒菜2人、主食2人、切配1人、洗消1人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丁柯 丁爱军 姚宝利 李东生 曹龙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固定取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联系方式:张助理、陈助理010-86265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联系方式:黄腾、曹蕾178123262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腾、曹蕾
电 话: 17812326275/18502659341
2022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DGX2021-200)
招标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24405" 第一章投标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26524"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7
HYPERLINK \l "_Toc18176" 第三章评分标准 24
HYPERLINK \l "_Toc27614" 第四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0
HYPERLINK \l "_Toc28947" 第五章技术要求 30
HYPERLINK \l "_Toc3892" 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3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2022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DGX2021-200
项目名称:2022年度食堂社会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8.8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8.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食堂名称 | 服务时间 | 预计用餐人数 | 最低人员配备要求 |
1 | 机关食堂 |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 日均100人 | 约需服务人员10人,其中炒菜2人、主食2人、切配2人、洗消2人、服务员2人。 |
2 | 新训食堂 |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 日均1000人 | 约需服务人员30人,其中炒菜5人、主食8人、切配7人、洗消7人、服务员2人、管理1人。 |
3 | 保障大队食堂 |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 日均60人 | 约需服务人员6人,其中炒菜2人、主食2人、切配1人、洗消1人 。 |
注:以上内容为一个完整的采购标包,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和合同授予均以项目为单位,投标人必须就整个项目进行响应,不得仅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1月5日,每天上午09:30至11:0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购买方式: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本项目招标文件一律通过线上购买方式获取,如带来不便敬请谅解。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须先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的招标公告项下下载《购买登记表》并填写完成后,向公告内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汇款,将汇款底单和《购买登记表》发送至867678304@qq.com,邮件主题格式必须为“XXXX(投标人全称)申请购买ZDGX2021-200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汇款底单和《购买登记表》填写无误的,采购代理机构先发招标文件电子版,纸质招标文件随后按《购买登记表》内登记的地址邮寄,邮寄费用付款方式为到付。招标文件购买人对招标文件购买登记信息的正确性负责,因登记信息填写错误造成的后果由购买人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对邮件送达时间和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毁损负责。招标文件购买联系人:黄工,联系电话:17812326275。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10060836018800008013
1.接受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开标当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开标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采购公告、更正公告及评审结果将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刊登,其他网站均为转载。
3.补充说明
名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银行账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招标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联 系 人: 张助理、陈助理
联系电话: 010-86265836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联系方式:010-6818553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腾、曹蕾17812326275/18502659341(发售文件)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资金来源及采购项目的属性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采购人确定本次采购的属性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条款所述货物、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的规定理解,本招标文件中其他地方出现的货物或服务按本须知第2条的定义理解。
定义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合格的投标人”系指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人。
“货物”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有形的或无形的产品以及与之有关技术资料、报告和书面材料。
“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有形产品的运输、保险、交货、安装;进行设计;组织实施;提供售后服务、技术支持及培训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本文件所述“原产地”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来源国家或地区。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
本项目是否能够采购进口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一、说明 | |
1.1 | 本项目预算金额98.8万,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 |
1.2 | 采购项目的属性:餐饮服务 |
2.1 | 采购人: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地 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路16号 联 系 人: 张助理、陈助理 联系电话: 010-86265836 |
2.2 | 采购代理机构: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联系人:黄腾、曹蕾 电话:17812326275 邮箱:867678304@qq.com |
2.4 | “合格的投标人”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购买了招标文件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3.2 | /(不适用) |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 |
11.1 | 投标报价:固定合同总价(含税)。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区域的条件、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技术服务需求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报价。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招标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 |
11.6 | 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98.8万元。 |
12.1 | 人民币报价,任何非人民币的投标都将被否决。 |
13.1 |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需单独装订成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效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财务状况报告 上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注意不得缺漏财务报表和审计意见等关键页)或提供由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或公司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能作为单位纳税的凭证; 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次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缴纳凭证复印件须清晰可辨,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须提供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1-7); 投标人针对本须知2.4条第3项(2)款的声明(格式见附件1-8)。 |
14.2 | 证明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包括: (1)按照详细技术响应的相关要求编写的详细技术方案。 (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招标文件加注“★”号的条款(即星号条款)均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星号条款的下一级条款(无论是否加注“★”标志)仍为星号条款。 |
15.2 |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5000元 |
16.1 | 投标有效期:投标应自开标日起90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 |
17.1 |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1份正本、2份副本; 2. 商务、技术文件1份正本、5份副本; 3.电子文文件包括(资格、资信,商务、技术文件)一份(U盘形式,WORD和PDF格式以及分项报价表的excel格式文件)。 |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 |
20.1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
五、开标与评标 | |
23.1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18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
23.2 | 宣读的其他内容: 附件3开标一览表中列明的内容。 |
25.3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其它修正规定: (1)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总价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分项报价表中汇总金额与公开唱出的价格不一致,以公开唱出的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
26.3(7) | 1)交货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2)货物招标时,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开标一览采购需求表中所列货物的缺项或数量缺少都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在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相关证明材料后,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
28.2 | 评审得分相同的,技术部分得分较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技术得分仍相同,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人推荐资格。 |
六、授予合同 | |
32.1 | 中标人的确定: 1、中标人数量1家;。 2、招标人应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4、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将确定技术部分得分较高者为中标人。 |
33.1 | 评标结果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公告。 |
36.1 |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按预算金额计算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15000元中标服务费。 |
履约保证金 |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是 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 / 。 履约保证金形式:电汇 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按合同约定执行。 |
七、其他 | |
37.4 | (1)质疑函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应通过以下方式之一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1)当面送达原件; 2)信函邮寄、快递原件,采用此方式提出质疑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受理逾期送达的质疑,投标人自行承担邮件误投、逾期或丢失的风险和责任; 3)电子邮件将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下列指定电子邮箱,采用此方式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在电子邮件发出后立即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2)接收质疑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8502659341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新华国际中心D座三层 电子邮箱:867678304@qq.com |
/ | 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投标人须知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构成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招标、投标程序和相应的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分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技术要求;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任何已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渠道获取了招标文件并向采购代理机构进行了登记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通过投标邀请中载明的联系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必要时将答复以澄清形式抄送并书面通知给每个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如果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部分设置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请按本须知第37条规定提出质疑。
为便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实潜在投标人身份及询问的来源,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使用购买招标文件时登记的通讯方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使用登记通讯方式以外的联系方式询问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受理。若投标人确需变更、修改登记信息的,应以书面方式(加盖公章)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在投标截止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潜在投标人提出的疑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复确认,但是投标人的确认不作为其收到上述通知的唯一证据。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或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的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一部分),商务、技术文件(第二部分)共两部分。同一投标人在同一项目项下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时,投标文件必须分包制作、包装、密封递交。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第一部分)(注:投标人未提供以下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以下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写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投标仅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报告
(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投标人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附件)
(8)投标人针对本须知2.4条第3项(2)款的声明(格式见附件)
(9)其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
商务、技术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人应按下列顺序编写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格式详见第六章):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5)技术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6)详细技术响应
(7)其他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对于招标文件第六章给出格式附件的文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统一格式填写,确保内容完整,不得自行删减内容;未给出格式附件的则由投标人自行提供;对于附件格式中要求签字和/或盖章的,应当按要求签字和/或盖章;投标文件应牢固装订(左侧胶装)、不易拆,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报价
价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投标中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价和总价。价格中还应包含所有应缴纳的税费、购买其知识产权等及其他附带服务的费用。
投标人必须对其参加的一个包或多个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如果招标文件采购内容未注明分标包采购,即全部采购内容为一个标包(即第1包)。
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报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否决。投标人对每种产品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投标人根据上述11.1条款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只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力。
本次招标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货币
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应使用何种货币报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产品样本、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它包括的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在阐述上述第14.2时应注意: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技术要求中指出的参考标准以及生产厂商、品牌、型号(如有)仅起参考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要求。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不退还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应为电汇(但不接受个人汇款);或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使用的其他形式,电汇时可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 名:中大国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翠微路支行
帐 号:110060836018800008013
银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彰化路138号2号楼3层07-311
电话 :010-68185532
备注:须注明款项用途及项目编号
以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以其他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保证金原件与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提交。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否决。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入账或无法兑现,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从而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人。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退还投标人: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本须知第35条规定签订合同;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投标保证金不退还的情形。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第15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须一份正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数目的副本和电子文文件。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及副本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纸质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则除了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外,还应尽量注明该纸质文件的内容(例如“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
若投标文件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投标文件的正本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在封面或骑缝或其它明显位置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以及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也称“被授权人”)签字。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合第六章的格式要求。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增删,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盖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单位章才有效。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进行投标时,则投标文件须按包分别编制并装订提交。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包装及标记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纸质正本和副本进行包装,在包装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包名称、投标人名称、“正本”或“副本”和“于_______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投标人应将正本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电汇时为汇款凭证复印件)单独置于一个密封包装内,在密封包装上标明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包名称、投标人名称、并在该密封包装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文件单独置于一个密封包装内,并在该密封包装上标明“电子文文件”字样。
若投标文件有其它组成部分或分册装订等情况,除均应按18.1条规定包装、标记外,还应尽量注明密封包装内的内容(例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册”“商务技术册”“上册”、“下册”、“图纸”或“附件”等)。标包评分标准如含有视频演示,该演示视频的U盘应当单独置于一个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多媒体视频演示”字样,须在该U盘中随视频附上播放软件,保证正常播放。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对其开标一览表中价格等相关内容进行修改的投标声明(如有)的,应与开标一览表一并或者单独包装,单独包装时需按上述18.4条加施明显标记,以便在开标时一并唱出。
如果未按本条上述要求加写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投标文件的密封
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文件及其组成部分的包装均应进行密封(包含实物样品(如有)。
为了方便唱标,放有开标一览表、投标保证金和投标声明(如有)的包装应当单独密封,与装订成册的投标文件正副本一起递交。
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不迟于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指明的投标地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拒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文件的修改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3条、17.4条、18.5条和19条规定编制、包装、标记、密封和递交。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
从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文件,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照本须知第15.7条的规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与评标
开标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修改投标文件的通知、投标价格、折扣声明、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投标声明(如有)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考虑。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投标人未按照本须知第18.5条和第19.2规定包装、密封的投标声明(如有),开标时不予宣读。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
开标后的资格审查
开标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在资格审查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无效:
(1) 投标人不符合本须知2.4条要求的;
(2) 投标人的本须知13.1条规定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正本(每部分)未在封面或骑缝或其它明显位置加盖公章的;
(4) 投标函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或盖章,或者签字的代理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后符合性审查之前。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人员或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资格审查不通过。查询结果将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文件。
资格审查后,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将不进行评标。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
评标由依照有关法规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和综合评分。
在评标期间,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须知25.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应答,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用法律、税及关税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质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为无效投标:
(1) 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
(2) 投标人的投标函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总价超出政府采购预算的;
(5) 投标价格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 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列明的其它投标将被否决的情况之一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9) 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投标被否决的其他条款。
投标的评价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11条规定的投标价。
评标原则:评标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采用综合评分法原则。投标人通过符合性审查后,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投标文件按第三章评分标准进行评价、综合评分。然后,评标委员会将汇总各投标人各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合计,每名投标人的最终综合得分是所有评委对其进行评分后的算术平均值。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
28.1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8.2提供相同品牌核心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接触
除本须知第25.2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其投标有关的事项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投标人试图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或授予合同的决定进行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否决。
废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本项目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投标人被视为串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投标将被否决,其投标无效: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六、授予合同
中标人的确定及合同授予
采购人将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并将合同授予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评标结果的公告
公告媒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签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文件等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如果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取消该中标决定,并且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或者成交投标人。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和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七、其他
质疑提出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及评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投标人质疑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提出质疑的投标人(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人)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相关包号招标活动的投标人;
(2) 提出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限内;
(3) 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当内容真实、来源合法。质疑函应符合本须知第37.3条的规定。
(4)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被授权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投标人的名称、地址、邮编、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号、包名称;
(3) 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 事实依据;
(5) 必要的法律依据;
(6) 提出质疑的日期。
质疑函应当使用中文。质疑函应采用财政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范本。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信息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疑处理和答复
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权不予受理:
(1) 未依法提出质疑的;
(2) 质疑不符合本须知第37.2条和第37.3条规定的;
(3) 两次及以上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新的质疑事项的。
投标人提出的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对于依法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出的投标人质疑,采购人将在收到质疑函之日起(以送达日期开始计算)七个工作日内,直接书面答复或授权采购代理机构书面答复质疑投标人。
质疑答复将以电子邮件将原件的扫描版发送至投标人在质疑函中提供的电子邮箱的方式向质疑投标人送达。因质疑投标人在质疑函中提供信息有误导致答复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将属于其商业秘密的内容进行明确标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和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的商业秘密进行保密。
投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及合同金额等内容不得作为商业秘密。
不退还投标文件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第三章 评分标准
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才能够进入详细评审。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一) 商务部分 (8分) | 管理体系认证 | 投标人每提供1个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最多得3分。 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书有效性以投标人提供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3 |
类似项目业绩 | 投标人每提供1个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止)承担过的类似餐饮服务项目业绩得1分,最多得5分。 注:须提供投标人与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关键内容页及签署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有效证明文件。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未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文件的业绩在评审时将不予承认。 | 5 | |
(二) 技术部分 (82分) | 拟派服务团队人员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拟派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的人员名单、岗位职责、人员资质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团队人员经验丰富、专业技能(且提供优于采购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构成合理、安排详尽且针对性强,优于服务需求得12分; 服务团队人员具有相关经验、专业技能(且提供符合采购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年龄构成合理、安排简单且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得10分; 服务团队人员部分具有相关经验、专业技能有不足、年龄构成欠合理、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服务团队人员无相关经验、专业技能差、年龄构成不合理、针对性欠佳得3分; 服务团队人员安排存在重大缺陷得0分。 | 12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全部证书此项不得分。 | 1 |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具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餐饮服务管理经验得2分。 注:须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中须体现项目经理任职情况)或用户单位出具的项目经理任职情况说明作为评审依据。 | 2 |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厨师长同时具备中式(或西式)技师(二级)及以上烹调师证书得1分;同时具备营养配餐员高级(三级)及以上证书的得1分。 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全部证书此项不得分。 | 2 | ||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厨师长具备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餐饮服务厨师长岗位工作经验得2分。 注:须提供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合同内容中须体现厨师长任职情况)或用户单位出具的厨师长任职情况说明作为评审依据。 | 2 | ||
整体服务方案 | 根据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情况进行综合评审: 服务方案逐条响应“技术服务需求”应答全面清晰、详细、完善,合理、切合实际得 7分; 服务方案逐条响应,但应答程度一般,不详细得 5分; 服务方案没有进行逐条响应、应答程度差,合理性、可行性差得 2分; 服务方案不切合实际得1分; 未提供不得分。 | 7 | |
食品加工及公共区域卫生保障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食品加工卫生保障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食品加工卫生保障方案全面、措施合理详尽且针对性强,优于项目需求得8分; 食品加工卫生保障方案完整、措施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食品加工卫生保障方案可行、措施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食品加工卫生保障方案及措施欠缺,不具有针对性,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未提供方案得0分。 | 8 |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公共区域卫生保障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公共区域卫生保障方案全面、措施合理详尽且针对性强,优于项目需求得8分; 公共区域卫生保障方案完整、措施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得6分; 公共区域卫生保障方案可行、措施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公共区域卫生保障方案及措施欠缺,不具有针对性,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未提供方案得0分。 | 8 | ||
供餐方案、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 针对采购人各种形式的就餐需要,投标人提供的就餐服务方案全面,包含但不仅限于保温措施、分流措施、当采购人增加或减少餐费标准时的调整方案,无漏项科学合理得10分;内容一般得8分,内容有漏项不切合实际得4分;不提供方案或方案不可实施得0分。 | 10 | |
投标人须根据采购需求中的菜品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菜谱(含传统民俗节日食品制作),并按照采购要求两个月进行一次菜谱调整,菜谱搭配合理,且符合采购需求中的要求合理制作菜谱,以自助餐、工作会议招待餐、会议茶点、清真餐、孕妇餐、病号餐、无糖餐相结合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配餐菜单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配餐菜单搭配全面、科学合理、营养均衡,菜品种类丰富且不重复,符合以上及服务需求得10分; 配餐菜单搭配完整、合理可行、营养丰富,菜品种类多,重复率低满足项目需求得7分; 配餐菜单搭配合理可行、有营养,菜品有部分重复,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5分; 配餐菜单搭配不够科学、有一定营养,菜品种类少且重复菜品多得2分, 配餐菜单搭配不合理、菜品种类单调,无法满足项目需求得0分。 | 10 | ||
食品原材料验收方案、食品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菜品质量控制等 |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原材料验收方案、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菜品成本核算、菜品质量控制、质检管理措施的合理性、规范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评审: 食品验收、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全面、规范、合理的,得6分; 食品验收、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较全面、较规范、较合理的,得4分; 食品验收、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全面性、规范性、合理性一般的,得2分; 食品原材料、加工制作标准与流程、核算、质检、菜品质量控制管理措施全面性、规范性、合理性差的,得1分; 不提供得 0 分。 | 6 | |
应急处理预案措施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应急处理预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疫情预防管控措施,停水、停电、停气处理预案,食物中毒事件应急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对餐饮服务可能遇到的各种突发或临时情况考虑周到,应急预案内容全面、科学合理,可实施性高、针对性强,优于项目需求得6分; 突发或临时情况考虑欠缺,应急预案内容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得4分; 应急预案内容不全面、不合理,可实施性差得2分; 未提供方案得0分。 | 6 | |
反对食品浪费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节约粮食,反对食品浪费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反对食品浪费方案完整、节约措施可行且具有针对性,满足项目需求得2分; 反对食品浪费方案可行、节约措施较完整,具有一定针对性,基本满足项目需求得1分; 反对食品浪费方案及节约措施欠缺,不具有针对性或未提供方案得0分。 | 2 | |
保密工作方案 |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保密工作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投标人保密承诺全面、保密意识和保密措施针对性强且服务团队人员保密教育完善得1分 投标人保密承诺欠缺、保密意识和保密措施针对性弱,服务团队人员保密教育差得0.5分 未提供方案得0分。 | 1 | |
接管方案/ 退场方案 | 投标人根据服务需求提供接管/退场方案进行综合评审: 如果是正在服务的单位,其响应文件中不需要提供接管方案,但应提供详细的退场方案。 方案详细、合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得 5 分; 方案描述一般、合理性一般、针对性一般、可操作性一般 3分; 方案描述较差,合理性较差、针对性较差、可操作性较差1分; 未提供不得分。 注:如果是正在管理的单位响应,应提供详细的退场方案;如果不是正在管理的单位响应,应提供详细的进场方案。 | 5 | |
(三) 价格部分 (10分) | 价格 权重 | 本项目价格权重为:10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公式如下: 投标人报价得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响应价格最低的投标人评标价/投标人评标价)×价格权重 | 10 |
总分 | (一)~(三)项得分之和,即为供应商的综合得分 | 100 |
注: 1、中小微型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相关政府采购政 策: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工 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 以及《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规定,若投标产品中有中型、小型、微型企业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需提供附件中小企业声明函或附件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 (2) 本采购文件所称的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 以下条件:1)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 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 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除外; 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 小企业。 (3)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生产制造或提供的,响应文 件内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小型、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货物多品目采购 时,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 物的,不享受价格扣除。 接受联合体响应时,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 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 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需 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分包意向协议)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 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4) 本采购文件所称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符合《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 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中规定的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满足的条件。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给予上述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给 予上述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 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 2、节能、环保政府采购政策:依据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和认证 证书实施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 (1) 所提供产品属于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范围内强制采购的,须提供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 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2) 鼓励节能政策:所提供产品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 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产品。响应文件涉及上述产品的,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型号一致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3) 鼓励环保政策:所提供产品除强制采购产品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 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 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标志产品。响应文件涉及上述产品的, 投标人应提供产品型号一致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作为证明。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本章节所提供的文本为合同草案,具体签订合同以实际为准)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应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一、合同双方
甲方: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
乙方:
为了进一步丰富食堂伙食品种,提高供餐质量和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甲方就餐人员需求,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二、总则
1、甲方将食堂委托给乙方管理,服务期:四个月(自 2022年 2月1日起至 2020年5月 31日止)。
2、甲方无偿提供厨房、食堂场地及现有设施、设备,负责水、电、气、暖能源费用,负责食谱原材料及物料的采购。除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外,甲方不负责提供食品半成品(如肉片、肉丝、面条、饺子等)。本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为乙方实际到岗工作员工提供一定的住宿条件。乙方负责选派符合要求的专业人员到甲方场地进行食品加工,菜品炒制,并保证食品搬运、储存、加工、食用等环节的卫生和安全,以及厨房、餐厅、各库房、炊事器械、餐具、员工宿舍等房间和物品的卫生清洁、日常消毒。
3、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对食堂的设施、设备进行统计、交接、验收并形成物品、设备清单,一式两份。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或使用时过错、过失等原因导致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拒绝或拖延赔偿的,甲方有权自行购买,但产生的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承包期间,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如有增添厨房设施、设备时,甲、乙双方以同样方式进行登记,双方签字确认。合同期满,如双方不再续签,乙方应根据物品交接单完好归还甲方(正常磨损除外)。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食堂的伙食品种、质量及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对乙方员工违反食品卫生法规和甲方纪律等行为进行制止和处罚。
2、甲方就餐人员满意度低于80%时,有权对乙方提出整改要求,如乙方一个季度内出现两次满意度低于80%,甲方有权对其予以经济处罚,直至提前终止合同。
3、甲方有权监督食堂的设施、设备等财产状况。每季度与乙方共同核查一次,以确保甲方固定资产的完好、安全使用。
4、甲方应负责做好乙方工作前食堂水、电、暖线路及设备的检修工作。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的设备,经双方核实后,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更新。
5、甲方应确保食谱所有原材料要从正规商家进货并索证,确保原材料的质量、数量及卫生安全。
6、甲方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及合同履行情况,对乙方进行阶段性考核,考核通过后,甲方按合同约定日期向乙方付款,考核未通过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及时进行整改并经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7、甲方就餐人员及开餐时间、食谱等如有变动,应事先通知乙方。
8、甲方应及时将就餐者有关食堂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以便于乙方更好地改进自身工作。
9、甲方应协助乙方维持食堂就餐秩序,为乙方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10、甲方在乙方按要求做好食堂饮食保障工作的情况下,应按时结算合同价款。
11、甲方应保证乙方的工作环境不受内部或外部因素的干扰,一旦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理顺。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拥有用工自主权。但所用人员必须是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书的正式员工,符合国家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条件,做到持证上岗,并将所用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等有关证件复印件交甲方备案。乙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北京市规定按期向员工发放工资报酬、缴纳社会保险。
2、乙方应遵守甲方规定的与本合同履行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相关行业规范,统一着装、佩戴口罩与手套、仪表端正、佩戴胸卡,热情为客户提供周到服务,加强自身管理,不发生不端行为,不得在食堂与就餐者发生冲突,不引领无关人员进入甲方所在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甲方其它工作区域;不得将甲方食品、用具等带出工作场所;乙方应加强餐厅管理,严禁就餐人员将食品(含水果、饮料、牛奶等)带出餐厅,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3、乙方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食品卫生法规,建立健全厨房操作程序和岗位职责标准。在甲方厨房操作间、面点间、库房、乙方员工宿舍等房间张贴工作职责、卫生标准、操作程序等标准、规范,以便甲方对照规范做好监督。
4、乙方应加强对食堂员工防火、防盗、员工纠纷及劳动防护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定期自检。乙方对所发生的事故承担全部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发生火灾、工伤、被盗及其他有损甲方形象利益等方面的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应根据甲方食堂特点,不断调整经营思路,更新饭菜品种。当甲方有公务接待、会议、执勤、出警等情况时,乙方应及时调整人员做好饮食保障工作,当就餐人数增加时,应及时进行餐线改造,增加人员配置,确保甲方人员就餐满意率达到80%以上。
6、乙方员工在使用甲方现有食堂设施、设备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及章程,科学、正确使用,确保其正常运转。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进行装修、改造或转包、出租给他人使用。若因乙方员工操作不当导致食堂设备设施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在承包期间自行购置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物品,有权自行处理。
7、乙方负责提供每周《菜谱》,并在每周四下班前提供给甲方下周《菜谱》,经甲方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遵照执行。乙方应做到按时、保质、按量、保温供餐。乙方负责食谱原材料从接收到上餐台之间的全部操作过程(包括:食谱原材料的接收入库、出库、加工、制作、装餐槽、摆放至餐台以及甲方人员用餐过程中菜量不多时补充菜量)。
8、乙方应确保食堂卫生干净整洁,包括操作间、就餐区及其他食堂公共区域。每日对餐具进行洗涤消毒,定期对厨房及食堂内外进行消毒。
乙方负责清理厨房的卫生及作业中产生的垃圾,避免易燃物大量堆放引起火灾或其他安全隐患,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每日完成包括学员食堂和基地机关食堂在内的整座食堂楼内和楼外区域卫生安全工作(如楼梯间、卫生间等),乙方应将所有食堂、餐厅产生的垃圾送到甲方指定位置。
9、乙方负责安排1名食堂服务经理,主管甲方饮食保障全面工作,并保证甲方一日三餐开餐时间随时在位,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及时处理用餐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10、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每两个月对各食堂、餐厅主厨调换一次,以保证餐厅菜品的多样性。
11、除厨师长外,其他乙方人员年龄不得超过50岁,前厅服务人员不得超过35岁。乙方指派参与本合同项目的人员必须经过甲方书面同意,并且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更换甲方认为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乙方所有人员调动工作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12、乙方负责为员工配备整套工服(包括:上衣、裤子、靴子、帽子)、口罩、手套等个人用品及国家和北京市规定的相关劳动保护用品。
13、乙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或乙方人员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争议或纠纷等问题与甲方无关。乙方不得因此妨碍甲方工作秩序。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五、服务时间及人员配置
根据甲方内部餐厅的现有用餐人数、用餐形式(每日三餐,根据需要制作宵夜、工作餐、会议餐以及部队官兵出警、执勤等情况的临时加餐)等情况组织一个项目服务团队。
食堂服务经理不少于1人,服务时间、其他人员配置及卫生负责范围要求如下:
(一)新训食堂:
1、服务时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注★中标单位应于2022年1月25日进驻现场开展保障工作并与原保障单位进行工作物品交接
2、预计用餐人数(最终以甲方安排的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约为1000人(以实际情况为准)。
3、最低人员配置要求:
约需服务人员30人,其中炒菜5人、主食8人、切配7人、洗消7人、服务员2人、管理1人)。
4、工作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切菜、洗菜、配菜、炒菜、主食制作、汤粥制作等;
(2)包括但不限于食谱原材料从接收到上餐台之间的全部操作过程(包括:食谱原材料的接收入库、出库、加工、制作、装餐槽、摆放至餐台以及甲方人员用餐过程中菜量不多时补充菜量等);
(3)其他由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务。
5、卫生负责范围:
(1)操作间、就餐区、食堂楼内外卫生及甲方指定的食堂其他公共区域(如楼梯间、卫生间等)。
(2)每日对餐具进行洗涤消毒,定期对厨房及食堂内外进行消毒。
(3)厨房的卫生及作业中产生的垃圾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二)训保支队机关食堂和保障大队食堂:
1、服务时间:2022年2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2、预计用餐人数:约160人(最终以甲方安排的实际用餐人数为准);
3、最低人员配置要求:约需服务人员16人(炒菜4人、主食4人、切配3人、洗消3人、服务员2人)。
4、工作内容:
(1)包括但不限于切菜、洗菜、配菜、炒菜、主食制作、汤粥制作等;
(2)包括但不限于食谱原材料从接收到上餐台之间的全部操作过程(包括:食谱原材料的接收入库、出库、加工、制作、装餐槽、摆放至餐台以及甲方人员用餐过程中菜量不多时补充菜量等);
(3)其他由甲方委托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事务。
5、卫生负责范围:
(1)操作间、就餐区、食堂楼内外卫生及甲方指定的食堂其他公共区域(如楼梯间、卫生间等)。
(2)每日对餐具进行洗涤消毒,定期对厨房及食堂内外进行消毒。
(3)厨房的卫生及作业中产生的垃圾运至甲方指定位置。
六、餐饮服务人员
乙方配备的所有服务人员,需向甲方提供本人2张证件照,以及身份证、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健康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件及人事资料。其中:
1、项目经理1名,应具备大专学历,受过餐饮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具有餐饮服务管理知识技能和3年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
2、厨师长3名,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受过厨师专业技能培训,具有2年(含2年)以上担任厨师长的工作经验、及5年以上从事厨师工作的经验,其中:取得高级厨师2名、中级厨师1名资格证书。
3、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中专以上学历,受过餐饮服务技能培训。
4、采购人提供服务承包商服务期间的饮食,投标人需按服务人数46人缴纳服务人员伙食费,按照每人每天10元,每人每月不低于25个工作日的标准,每月30日之前统一由投标人汇款至采购单位指定账户。(服务人员应于保障单位全部人员就餐完毕后再就餐,伙食标准为当日食谱的一荤一素,不再单独提供伙食)
七、供餐模式
早餐时间:7点至 8点30分
午餐时间:11点至 12点30分
晚餐时间:17点30分至 19点
宵夜及其他类别时间:工作任务需要时
以自助餐、工作会议招待餐、会议茶点、清真餐、孕妇餐、病号餐、无糖餐相结合的方式。
1、早餐提供:小菜、咸菜6种,主食6种,流食3种(包括牛奶),附带酱豆腐、糖、酱油、醋、姜丝(片)、辣椒油等调味料。
2、午餐提供:主荤菜2种,半荤菜2种,素菜2种,凉拌菜2种(包括1种荤菜,1种素菜),主食6种,杂粮2种、流食2种,附带大蒜(片)、糖、酱油、醋、辣椒油等调味料。
3、晚餐提供:主荤菜1种,半荤菜2种,素菜2种,凉拌菜2种(包括1种荤菜,1种素菜),主食5种,流食2种,附带大蒜、糖、酱油、醋、辣椒油等调味料。
4、特色小吃区(仅限机关食堂)提供:每日三餐提供特色小吃两种(例如:刀削面、拉面、烩面、臊子面、水煎包、饺子、馄饨汤、米线等)。
5、会议招待餐:根据接待要求提供,川、湘、粤、京、苏、清真等家常菜系,随着食堂业务招待实际情况或甲方要求而调整。
6、传统民俗节日需制作自制相关食品(如粽子、八宝粥、年糕、月饼等)。
七、付款方式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988000元(大写: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本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即:29640元整,大写:贰万玖仟陆佰肆拾元整)作为履约保证金,形式为电汇/银行转账。
甲方在收到乙方支付的足额履约保证金后,按如下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1)甲方按月支付乙方费用,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本合同约定完成每月的服务内容并通过甲方考核后,甲方按照“合同总价÷4个月”的计算方法计算当月(自然月)应付合同价款,经测算每月支付金额为:人民币247000元(大写贰拾肆万柒仟元整),由甲方在次月第一周内向乙方支付上月合同价款。
(2)履约保证金的扣除及退还:
如乙方未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如数交纳履约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如乙方违约或侵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乙方应当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二日内向甲方补足本合同约定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同时并不免除乙方承担违约及/或赔偿责任。
履约保证金将于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乙方无违约行为且未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情况下,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用餐人员食物中毒或因食用不卫生食物导致身体不适的,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甲方每月对伙食制作质量、服务态度等进行两次测评,如乙方一个季度内出现两次食堂满意率在80%以下,甲方有权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随时解除本合同,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全额赔偿。
3、甲方有权对乙方配置的人员进行不定期抽查,如发现现场人员不足于本合同约定的情况,每少一人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乙方需相对固定服务区域配置人员,如发现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换经理或厨师长,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人•次的违约金;擅自更换服务区其他各类员工,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3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如发现乙方服务区域配置人员服务资质,低于甲方合同要求资质,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4、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失误,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或生活严重不便的,应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5、甲方仅提供乙方服务期间的住宿,乙方对其员工自身安全、宿舍及生活区安全负全部责任,严禁违规用电、用气,杜绝私拉电路等情况,确保员工安全,保持宿舍卫生干净整洁,甲方随时对乙方工作场所、宿舍、卫生责任区等进行卫生检查,如发现私拉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卫生状况不整洁、物品摆放不整齐等现象,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6、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乙方所有员工凭甲方配发的出入证进出甲方营区,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甲方营区,不得因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在非服务区域逗留,不得随意进入任何非服务区域,严禁在甲方营区内会客、吸烟、喝酒,严禁进入非工作区,严禁乱说乱看乱窜,严禁将甲方任何物品带出营区。如发现乙方员工在营区内抽烟、进入非服务区域,在作业期间未统一着装、佩戴胸牌、服装不整洁等现象,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在甲方营区内任何场所留宿人员,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2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8、乙方所有员工需遵守甲方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纠正。乙方违反甲方营区规定,在营区内饮酒、赌博、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偷盗等不文明现象,每发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9、乙方项目经理或厨师长在位率必须达到100%,项目经理或厨师长开会或外出办事应当事先向甲方请假,未经甲方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每查到一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元的违约金。
10、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项目经理、厨师长和各类员工的本人2张证件照,以及身份证、专业技能培训证书、健康证、劳动合同复印件等证件及人事资料;如无劳动合同,一经地方监督机构或甲方查实后,乙方需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并给予清退无劳动合同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及各类员工。
1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所聘任人员的工资及伤亡、医疗、计生、劳保、福利等费用,并为此承担一切责任,不得拖欠员工工资;若乙方因拖欠员工工资或用工不当引发纠纷等不和谐问题,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并向甲方支付人民币10000元的违约金。
12、由于乙方责任,导致重、特大事故或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拒绝履行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出的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并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费用。
13、因违约行为产生的违约金在乙方与甲方结算时相应扣除。
14、除本合同另有约定,乙方违约的,甲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并限期催告乙方停止违约行为、采取有效补救措施、如约履行合同及/或赔偿甲方经济损失。如乙方未在甲方指定期限内采取相关措施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全部或部分已收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