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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八中学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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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河子第八中学内初班食堂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粮、油、调味品、干果等)的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河子第八中学内初班食堂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粮、油、调味品、干果等)的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B8S[2021]10051号-003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石河子第八中学内初班食堂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第三包:粮、油、调味品、干果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01月1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公告中“第二项第3款第(1)条”中“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删除此项
2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条有关“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的要求。 (2)本项目为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需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删除此项
3 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中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中有关“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的要求。 1、资格审查(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是否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的通知》(财库〔2020〕46号)对中小企业的要求,并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及《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后享受中小企业同等政策。)
2、符合性审查(产品生产制造商):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是否与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一致。
删除此项
4 招标公告中第7项“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中第7项“其他补充事宜” 增加“4、为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供应商之间有可比性,本项目“石河子第八中学内初班食堂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共计分为三个包,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即各潜在投标人在成为其中任意一个包的中标人后不可成为其他两个包项的中标人”。
5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 增加“8、为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供应商之间有可比性,本项目“石河子第八中学内初班食堂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共计分为三个包,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即各潜在投标人在成为其中任意一个包的中标人后不可成为其他两个包项的中标人。”
6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增加“第16条:为保证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各供应商之间有可比性,本项目“石河子第八中学内初班食堂2022年度大宗食材采购项目”共计分为三个包,各潜在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即各潜在投标人在成为其中任意一个包的中标人后不可成为其他两个包项的中标人”。
7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方法、投标文件格式”中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方法、投标文件格式”中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提供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审方法、投标文件格式”中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均变更为“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应当提供开标前两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7项“投标文件的现场解密” 1、投标文件解密时长:20分钟 1、投标文件解密时长:30分钟

更正日期:2022年01月2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兵团第八师石河子市第八中学

地 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四路159号

项目联系人:冯永奇

项目联系方式:152999260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千益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河子市北四路225号气象局10楼

项目联系人:张钰琳、陈亮

项目联系方式:15299953417、18139264312

因乳制品、调味品市场占有、使用情况均为大型企业制造、生产,为保证项目得到充分竞争,删除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中小企业预留资金项目”的要求。 6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