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食材配送采购意向

您的位置: 首页 > 采购意向 >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招标详情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2022年1月至1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10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闽财购函〔2020〕21号)等有关规定,现将(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2022 年 1 (至)1 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品目 采购需求概况 预算金额(万元) 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万元) 预计采购日期 备注
1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餐饮服务 [C0702]餐饮服务 一、基本要求 1、须熟悉并能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条例》,不出售不洁、过期、变质、变味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2、餐饮服务商提供餐饮服务,满足全校师生午餐服务需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服务方式:我校不收取场地租赁费用,免物业费,提供厨房、餐厅、设施设备等;餐饮服务商负责食材原料采购、餐饮制作,并向我校用餐人员提供相关服务,收银、供餐用餐场地清洁、泔水清运,若有使用到学校后厨区域需对厨房设备进行养护及油烟管道清洗等。 4、服务方案: 4.1用餐方式:因我校食堂场地局限,拟计划选择具备中央厨房的优质餐饮服务商,通过中央厨房规范生产,校园食堂分餐用餐的形式提供餐饮服务,教职工为堂食,学生送至教室用餐。 二、食品安全规范要求 1、应要求餐饮服务商承诺接受不定期组织的对食材、餐具、留样食品的抽样检验以及对现场卫生状况、人员、设备的检查,不合格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理(检查频次及不合格处置方案由我校确定)。 2、餐饮服务商必须建立严格统一的“一品一码”追溯管理平台、实现追溯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强化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与风险控制措施;主动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手机APP实行24小时监控联网,做到源头及时追溯,确保安全卫生。 3、建立完善的索票、索证、留样制度,有健全的台账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晨检记录表、进货验收记录表、洗消间洗消记录表、蔬菜切配间洗消记录表、鱼肉禽切配间洗消记录表、主食间洗消记录表、副食间洗消记录表、配餐间洗消记录表、成品中心温度抽检记录表、库房巡检表、库房温湿度记录表、保鲜库洗消记录表、冷冻库洗消记录表、食品留样记录表、剩菜剩饭分析记录表、夜巡记录表、前厅巡检表、紫外线消毒记录表、食品添加剂领用登记表、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表、危险性化学品采购出入库及使用记录表格等。 4、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相关的规章及服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因餐饮服务商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其应承担相应责任。一旦出现由专业部门认定的食物中毒事件,该餐饮服务商立刻取消服务资格,该服务商及其主要负责人三年内不得参加本校的餐饮服务,并将申请相关部门依照法律进行严厉处理。 5、餐饮服务商,需不定期为员工展开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操作规范、食品安全高压线、禁用食品申报、食物存储规范、快速检测试验教程、7S现场管理、后厨体系标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及应急预案、常见的食物中毒及预防、餐饮环节食品安全典型及启示、新冠状病毒防控知识、诺如病毒预防知识、消防安全培训、服务礼仪培训。 6、餐饮服务商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提高学校食堂规范化管理水平,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安全,有效的降低食品安全责任风险率。需为学校投保符合要求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赔偿额:1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50万,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5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单赔偿额:200万,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00万,每次事故每人伤亡赔偿限额8千。 三、具体要求以标书为准。 32.49 2022-01

注:“预留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金额”栏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福州教育学院附属第四小学

发布时间:202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