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中标结果公告
【信息时间:2022-01-24 10:20 】
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XHTC-FW-2021-1874
二、项目名称: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三、中标信息
投标人名称:四川爱农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成都市青羊区光华东三路486号4栋1单元11楼1110号
中标金额:本项目执行单价报价,具体详见报价清单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服务范围:蔬菜水果类、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肉、水产类、水发类、冻肉制品类)、禽蛋类、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米面粮油类、各类保质期的奶制品及糕点类等采购及配送。(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供应商需具备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及配送能力,且无食品卫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具体报价清单详见附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任辉、罗燕、蒋先义、徐俭、何光武、李爱军(采购人评审代表)、汪丽萍(采购人评审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以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中标金额 | 货物 | 服务 |
100万以下 | 1.5% | 1.5% |
100—500万 | 1.1% | 0.8% |
500—1000万 | 0.8% | 0.45% |
1000—5000万 | 0.475% | 0.2375% |
5000—10000万 | 0.225% | 0.09% |
10000—50000万 | 0.04% | 0.04% |
50000—100000万 | 0.035% | 0.035% |
100000—500000万 | 0.006% | 0.006% |
500000—1000000万 | 0.005% | 0.005% |
1000000万以上 | 0.005% | 0.005% |
代理服务费金额:537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用 公开招标 方式进行采购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
地 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
联系方式:张岚 135183085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
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
联系方式:林燕 189892897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燕
电 话:18989289723
十、附件
1、报价清单
2、招标文件
附件:(备案发售版)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20211230.docx 附件:报价清单.pdf
(备案版)招标编号:XHTC-FW-2021-1874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文件采购人: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采购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数据中心建设项目政府采购—招标文件2021年12月0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 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7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30第四章投标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4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67第六章评标办法 91第七章政府采购合同 102第一章 招标公告项目概况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招标编号:XHTC-FW-2021-18742.项目名称: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3.预算金额:650万元4.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分项最高限价(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中主要生鲜食材明细及分项最高限价、权重系数表)5.采购需求: 序号 服务内容 服务地点 服务期 1 1.蔬菜水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牙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等)及时令水果采购及配送。2.肉类:2.1生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采购及配送;2.2生鲜禽肉(鸡肉、鸭肉、鹅肉等)采购及配送;2.3水产类(活鱼、虾、蟹等)采购及配送;2.4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采购及配送;2.5冻肉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鸭翅、鱼、冷冻水产类等)采购及配送;3.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禽蛋类采购及配送。4.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4.1干货制品类:木耳、黄花、竹荪、干竹笋、干海带、紫菜等干制品;干鱿鱼、干海参、金钩、虾皮等海制品;以及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采购及配送。4.2调料类:盐、酱油、醋、豆瓣酱、味精、鸡精、耗油、胡椒粉、辣椒粉、麦芽糖、花椒、干辣椒等调味品;当归、八角、香叶、党参、三奈、桂皮、陈皮等辛香料;蒸肉米粉、生粉、红薯芡粉等调制品采购及配送。4.3副食类:各类罐头制品、盐蛋、干(湿)挂面、抄手皮、粉丝、粉条及干(鲜)米粉等,花生米、芝麻、香油、白糖、冰糖等,黄豆、绿豆、红小豆、白芸豆等,老豆腐、油豆腐、腐竹、豆皮等豆类制品,坚果类食品采购及配送。5.米面粮油类:大米、面粉、菜籽油等采购及配送。6.各类保质期的奶制品及糕点类:屋顶奶、鲜奶(袋装)、杯装酸奶、盒装纯奶;曲奇饼干、月饼、粽子、毕业典礼蛋糕、汤圆、棒棒糖、奶酪棒、法式小面包、各类果干等采购及配送。 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春蕾学校幼托中心各幼儿园。(分布于七个教学点) 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其余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两年。初次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考核合格后方能续签合同。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2截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3.3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3.5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需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招标文件1.时间:2021年12月31日至2022年1月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3.方式:3.1现场获取:投标人委托经办人持下列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投标人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标书款转款凭证;(5)投标人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3.2远程获取:投标人将下列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的电子邮箱,并电话告知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1)“供应商信息登记表”(请供应商在公告附件中自行下载并填写此表);(2)单位介绍信加盖公章(原件扫描件,自然人获取招标文件无须提供单位介绍信);(3)加盖单位公章的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自然人参与的无需盖章);(4)标书款转款凭证;(5)供应商开票基本信息和发票邮寄地址(电子档)。以上资料无误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向投标人提供采购文件。注:未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项目投标。4.售价:人民币300元。获取文件的费用直接汇款到以下账户:户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4142009注:此账号只针对本次项目,请在汇款备注中注明缴费单位名称(单位对公账户转款的除外)。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年1月20日9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本项目开标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优先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购买环境标志产品政策、强制购买节能产品政策、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策、《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3.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采购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4.本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上发布。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地址:四川省绵阳市绵山路64号联系方式:张岚 1351830857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绵阳分处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联系方式:何艺18989289707(文件获取咨询)、林燕18989289723(文件咨询)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林燕电话:18989289723邮箱:guwanqiu@xhtc.com.cn附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上传至公告附件) 项目名称 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招标编号 XHTC-FW-2021-1874 包号 / 供应商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标书款汇款账号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4142009 联系人(签字) 联系电话 资料及电子发票接收邮箱 日期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预算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1.3 ★最高限价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投标报价超过分项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1.1.4 项目名称 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1.2.1 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资金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 详见招标公告 1.3.2 ★服务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1.7 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 1.8 ★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1.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说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投标人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投标人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投标人比较情况等就投标人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投标人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1.9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同时为以上两种及以上企业的,价格不重复扣除)。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鲜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3、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1.10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评审排名存在并列情况的,采购人依法确定中标人时,优先确定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为中标人(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供应商需提供属于不发达地区或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 2.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联系人:联系电话:时间:地点:■供应商自行现场考察(如需要)联系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 3.4 ★是否接受联合体 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3.8 ★投标保证金 1、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2、交款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由投标人单位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投标保证金收取账户: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41420093、交款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的交纳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采用支票、汇票、本票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支票、汇票、本票入账时间(建议至少预计7个工作日),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汇票、本票或支票、汇票、本票不符合相关要求,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视为未按时递交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应将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中。采用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保函原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注:不满足以上1.2.3.4条要求的,将在资格审查时作无效投标处理。 4.2.4 评标委员会人数 评标委员会人数7人(其中采购人代表2名) 4.3.1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3家。 5.2 ★合同分包 ■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 5.5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缴纳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元。交款方式:履约保证金可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收款单位: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开 户 行: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银行账号:待中标后采购人提供;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 5.6 合同公告和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 7.1 投标人询问 投标人询问由新华招标有限公司负责答复。联系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地址: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邮编:621000 7.2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且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1、受理质疑方式:书面方式2、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2.4事实依据;2.5必要的法律依据;2.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委托代理人递交质疑函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授权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授权委托书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3、受理部门: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综合运营部4、联系人:徐女士5、联系电话:010-639059036、邮箱:zhangsheng@xhtc.com.cn7、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莲花池东路39号西金大厦8层810室8、邮编:100036。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7.3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固定资产投资建设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816-2482753联系地址:四川省绵阳市游仙区绵山路64号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8.1 信用信息查询 1、截止时点:截至投标截止时间。2、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渠道:2.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2.2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http://ztbxx.caep.ac.cn/)。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以上网站进行在线查询并打印查询结果,与招标文件一并存档。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将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4、使用规则:4.1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4.2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8.2 ★招标代理服务费 收款单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科学园支行银行账号:6232593799004142009中标人支付,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服务费。中标人中标后以预算金额作为代理服务费收费计算基数,以差额定率累进法按以下标准计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银行转账/电汇等方式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例如:某货物采购代理项目成交金额为150万元,计算代理服务费方式如下:0-100万:100万×1.5%=15000元100万-150万:(150万-100万)×1.1%=5500元代理服务费总计:15000+5500=20500元 中标金额 货物 服务 100万以下 1.5% 1.5% 100—500万 1.1% 0.8% 500—1000万 0.8% 0.45% 1000—5000万 0.475% 0.2375% 5000—10000万 0.225% 0.09% 10000—50000万 0.04% 0.04% 50000—100000万 0.035% 0.035% 100000—500000万 0.006% 0.006% 500000—1000000万 0.005% 0.005% 1000000万以上 0.005% 0.005% 8.3 ★关联关系的说明 投标人(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6 ★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8.7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批发业 说 明 本招标文件中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投标人不得有负偏离,否则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不一致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其他要求 供应商需将word或Excel版本的电子分项报价明细表存放于电子U盘或光盘中。电子分项报价明细表U盘或光盘与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一同密封,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1.总则1.1招标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的规定,对本项目进行招标。1.1.2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及交货地点/服务地点1.3.1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费用承担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5★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投标风险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所有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1.7招标文件、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8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0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1.11.1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1.11.2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1.11.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1.11.4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是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采购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采购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一)招标公告;(二)投标人须知;(三)投标文件格式;(四)投标人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五)采购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六)评标办法;(七)合同主要条款。根据本章第2.2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2.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2.2.3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2.3答疑会和现场考察2.3.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本项目是否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以及是否召开开标前答疑会,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3.2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的语言3.1.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即可)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所提供的外文资料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材料。(说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的签字和护照除外。不适宜以中文表述或者已经形成国际惯例的标准、符号、范本、证书证件除外。)3.1.2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3.2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3.3★投标货币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3.4★联合体投标3.4.1若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投标,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1-3.4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3.5项规定的要求。3.4.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3.4.3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投标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投标的一切事务,并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3.4.4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3.4.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4.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5★知识产权3.5.1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任。3.5.2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3.5.3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投标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3.5.4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3.6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3.6.1★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集中在此部分提供资格证明材料,未在此部分提供的资格性证明材料在进行资格性审查时不予认可。3.6.2其他材料。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除资格性审查材料以外的其他一切材料。3.6.2.1报价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本次招标报价要求:(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采购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2)★投标人每种货物/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该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固定不变(招标文件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进行按实结算或根据实际情况变动的除外),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3.6.2.2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投标人的商务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二部分商务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3.6.2.3技术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采购项目的技术需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应当包括本招标文件第三章“第三部分技术部分”所列内容,并按照本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规范性要求进行编制。3.6.2.4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本部分内容本招标文件无强制性要求,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提供。3.7投标文件格式3.7.1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3.7.2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3.8★投标保证金3.8.1投标人投标时,必须以人民币提交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3.8.2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8.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3.8.4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的;(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6)在采购活动中存在串通投标、提供虚假材料(或声明)谋取中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3.9★投标有效期3.9.1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9.2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9.3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3.10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3.10.1★投标人应按规定准备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其他材料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文档壹份(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文件和其他材料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采用光盘或U盘制作)以及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壹份。3.10.2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副本、电子文档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3.10.3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3.10.4★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或加盖单位公章。3.10.5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合页装订。3.10.6★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均指加盖鲜章)。3.10.7★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盖章(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均指加盖单位公章)。3.10.8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图纸、报表除外),并自目录第一页开始按自然数逐页编码。3.1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3.11.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3.11.2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和用于开标唱标单独提交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应当分开密封,其中,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正本一个封装、投标文件(其他材料)副本一个封装(当副本超过一份时,投标人可以每一份副本一个包装)、投标文件电子文档(除电子分项报价明细表)(包含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一个封装、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和电子分项报价明细表一个封装。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资格性审查材料(或其他材料、电子文档、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3.11.3★密封袋应当完好。3.12投标文件的递交3.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3.12.2★本次招标是否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3.12.3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退还投标文件。3.13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13.1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3.13.2投标人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盖单位公章。修改书应按投标须知第3.11条规定进行密封和标注,并在密封袋上标注“修改”字样。3.13.3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销投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4.开标、评标和中标4.1开标4.1.1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4.1.2开标时,可能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4.1.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先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4.1.4开标时,“开标一览表”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1.5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用于开标唱标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4.1.6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开标一览表”上的内容有不同意见的,应在获得开标会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误的,经现场监督人员核实后,当场予以更正。4.1.7开标程序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以及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名单。(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开标一览表”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疑义的,可以当场提出,并要求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说明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疑义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4.2评标4.2.1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4.2.2评标委员会按照“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4.2.3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4.3中标4.3.1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3.2中标公告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4.3.3中标通知书4.3.3.1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4.3.3.2投标人中标后,拒绝领取中标通知书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采取邮寄、快递方式,按照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地址发出中标通知书。4.3.3.3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3.3.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含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相关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4.3.3.5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绵阳市涪城区高水中街29号院内领取中标通知书。联系人:林燕,联系电话:18989289723。5.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5.1签订合同5.1.1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1.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5.1.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依法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5.2★合同分包5.2.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该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中标的标的物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中标人的主要合同义务。5.2.2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5.2.3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5.2.4本项目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合同转包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5.4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5.5★履约保证金5.5.1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5.5.2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5.6合同公告和备案5.6.1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5.6.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备案。因签订的合同不符合法规、投标文件、招标文件要求,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招标管理机构有权要求合同双方重新签订合同。5.6.3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5.6.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处理。5.7验收5.7.1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采购人的要求进行验收。5.7.2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到采购人处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继续支付采购资金。同时保留追究中标人相关责任的权力(包括要求中标人退回采购人已支付的资金)。5.8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6.★投标纪律要求6.1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及相关人员、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或评审小组成员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未按规定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7)中标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的;(8)将采购合同转包的;(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10)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采购合同的;(11)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12)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13)供应商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未按规定说明的;(14)其他违反国家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规定的行为。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6)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中标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6.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询问、质疑和投诉7.1询问,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质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3投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处理。8.其 他8.1信用信息查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2招标代理服务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3★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是否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说明材料(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除外),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三章。8.4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文件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调整。8.5★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8.6★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应在裁判文书网上对中标候选人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若发现中标候选人或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一、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材料和其他材料应分册装订。投标人须将用于资格性审查的材料集中编制入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册。二、投标人应按本章给定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人改变给定格式但不影响实质投标的可以继续进行评审。没有给定格式的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四、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材料)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目录(自拟)一、声明函致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参加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包号(如有) )投标,现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提交以下资格性证明材料,并保证所提供材料为真实的、合法的、有效的。1、2、3、……特此声明!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二、承诺函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文件有疑义,已经在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疑义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我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本单位未对本次采购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未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五、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我单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六、我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七、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八、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招标文件另有规定除外),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注:1、本承诺函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可提供自有格式的承诺函。2、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自然人参与的以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3、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不能认定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三、投标保证金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本投标人自愿参加(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包号(如有) )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附: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或银行转账凭证或电汇凭证的扫描件(复印件)。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授权(被授权人姓名)为我方“”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如有)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的一切事宜。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印章: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印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日期:注:1、投标人委托授权代表参与采购活动时,需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如是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适用投标人为法人单位的)/单位负责人(适用投标人为非法人单位的)亲自参加采购活动的,则仅需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即可。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即可。2、授权代表、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护照(仅适用于外籍人士)或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或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格式见附件,也可由供应商自拟格式)。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成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日经营期限: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系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职务: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特此证明。投标人名称(盖章):年月日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格式自拟。正本/副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及名称:(如有)投标文件(其他材料)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目录(自拟)第一部分 报价部分一、开标一览表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投标报价(元)(单价*权重系数之和,结果保留两位小数)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备注 1 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 项 1 投标报价(元):¥(大写:人民币)注:1.本项目采用基准食材价浮动指导制。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从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食材价格清单中,确定一种作为基准食材(基准食材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其价格(J基0)与每批次供货时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基准食材价格(Jn),相比的变化幅度△基%,应用到起始结算价格(本次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中,指导起始结算价格(本次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的浮动,按照此幅度变化后的本批次食材价格作为此次结算价格,对任意一种食材a其第n批次结算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基%=( Jn- J基0)/ J基0*100%Jan=(1+△基%)* Ja0其中:Jn——每批次供货时,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基准食材价格;J基0——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基准食材价格;Ja0——食材a供货起始结算价格;Jan——食材a第n批次结算价格;△基%----在本批次价格结算时基准食材相对于起始结算价格的变化百分比;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需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3. 如采用不归投标人所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4、“开标一览表”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二、分项报价明细表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权重系数 单价*权重系数(结果保留5位小数)(元) 备注 1 精五花肉 500g 1 0.03715 2 猪棒骨 500g 1 0.00145 3 短猪脚 500g 1 0.00533 4 去骨猪膀肉 500g 1 0.01275 5 精排骨 500g 1 0.05456 6 猪里脊肉(精) 500g 1 0.05128 7 猪去皮一级肉 500g 1 0.04327 8 猪肝 500g 1 0.00217 9 鲜猪肚 500g 1 0.00852 10 羊腿肉 500g 1 0.00281 11 羊排 500g 1 0.00103 12 鲜兔(去内脏) 500g 1 0.00331 13 三黄鸡 500g 1 0.01331 14 乌鸡(去内脏) 500g 1 0.01068 15 鲜鸡脯肉 500g 1 0.04768 16 鲜鸡中翅 500g 1 0.01641 17 鲜鸡翅根 500g 1 0.01548 18 鸡骨架 500g 1 0.00032 19 麻鸭 500g 1 0.01331 20 鲜鸭脯肉 500g 1 0.00095 21 鹅 500g 1 0.00005 22 牛腩 500g 1 0.05852 23 牛腱子肉 500g 1 0.02548 24 牛肋条肉 500g 1 0.03866 25 牛蹄筋 500g 1 0.00579 26 牛里脊 500g 1 0.03731 27 鲫鱼 500g 1 0.01731 28 活基围虾 500g 1 0.05465 29 花鲢鱼中段 500g 1 0.01731 30 龙利鱼(无冰) 500g 1 0.01292 31 青虾仁 500g 1 0.00178 32 鲜青虾 500g 1 0.01799 33 花鲢鱼鱼头(去腮、打甲) 500g 1 0.01731 34 鲜鱿鱼花 500g 1 0.00307 35 鸡蛋 500g 1 0.06548 36 鸭蛋 500g 1 0.00009 37 鹌鹑蛋 500g 1 0.00012 38 乌鸡蛋 500g 1 0.00029 39 咸蛋黄(≥200g/板,≥20粒/板) 板 1 0.00002 40 豆腐 500g 1 0.00155 41 老魔芋 500g 1 0.00017 42 鲜豆皮 500g 1 0.00004 43 海带 500g 1 0.00264 44 豆腐丝 500g 1 0.00207 45 豆腐干 500g 1 0.00551 46 腐竹(≥500g/袋) 袋 1 0.00551 47 豆花 500g 1 0.00055 48 木耳(≥400g/袋) 袋 1 0.00226 49 黄花(≥400g/袋) 袋 1 0.00126 50 竹荪(≥58g/袋) 袋 1 0.00126 51 虾皮(≥500g/袋) 袋 1 0.00327 52 盐(≥500g/袋) 袋 1 0.00526 53 酱油(≥1900ml/瓶) 瓶 1 0.00467 54 醋(≥1000ml/瓶) 瓶 1 0.00378 55 味精(≥400g/袋) 袋 1 0.00062 56 耗油(≥700ml/瓶) 瓶 1 0.00265 57 白胡椒粉(≥30g/袋) 袋 1 0.00136 58 花椒(≥52g/袋) 袋 1 0.00034 59 五香蒸肉米粉(≥750g/袋) 袋 1 0.00179 60 红薯芡粉(≥500g/袋) 袋 1 0.00167 61 八角(≥90g/袋) 袋 1 0.00058 62 鲜面条 500g 1 0.00607 63 抄手皮 500g 1 0.00607 64 粉丝(≥600g/袋) 袋 1 0.00129 65 粉条(≥800g/袋) 袋 1 0.00168 66 花生米(≥1000g/袋) 袋 1 0.00125 67 黑芝麻(≥800g/袋) 袋 1 0.00138 68 香油(≥400ml/瓶) 瓶 1 0.00167 69 白糖(≥800g/袋) 袋 1 0.00154 70 黄冰糖(≥1000g/袋) 袋 1 0.00155 71 黄豆(≥1000g/袋) 袋 1 0.00128 72 绿豆(≥1000g/袋) 袋 1 0.00126 73 红小豆(≥1000g/袋) 袋 1 0.00124 74 有机白芸豆(≥500g/袋) 袋 1 0.00123 75 每日坚果(≥750g/盒,≥30包/盒) 盒 1 0.00187 76 大米(粳米:珍珠米) 500g 1 0.03548 77 高筋面粉 500g 1 0.00448 78 低筋面粉(蛋糕粉) 500g 1 0.00568 79 菜籽油(丹桂纯香一级压榨桶装(非转)) 16.3L 1 0.04521 80 屋顶奶(≥950ml/盒) 盒 1 0.00065 81 鲜奶(≥200ml/袋) 袋 1 0.00156 82 杯装酸奶(≥160ml/杯) 杯 1 0.00021 83 儿童配方奶粉4段(≥400g/袋) 袋 1 0.00047 84 儿童配方奶粉3段(≥400g/袋) 袋 1 0.00018 85 盒装纯奶(≥250ml/盒) 盒 1 0.00015 86 曲奇饼干(≥454g/铁罐) 罐 1 0.00006 87 月饼(独立包装,≥50g/个) 个 1 0.00005 88 粽子(独立包装,≥50g/个) 个 1 0.00014 89 典礼蛋糕(多层) 个 1 0.00002 90 芝麻小汤圆(≥300g/袋) 袋 1 0.00047 91 棒棒糖(≥1000g/袋,≥100根) 袋 1 0.00015 92 奶酪棒(≥500g/袋,≥25根) 袋 1 0.00017 93 法式小面包(≥400g/袋,≥20个) 袋 1 0.00018 94 红心火龙果 500g 1 0.00356 95 糖心苹果 500g 1 0.00095 96 葡萄 500g 1 0.00229 97 枇杷 500g 1 0.00166 98 桃子 500g 1 0.00155 99 西瓜 500g 1 0.00164 100 菠萝 500g 1 0.00168 101 哈密瓜 500g 1 0.00326 102 雪梨 500g 1 0.00043 103 青苹果 500g 1 0.00427 104 红桔 500g 1 0.00096 105 无籽红提 500g 1 0.00012 106 香蕉 500g 1 0.00373 107 酥梨 500g 1 0.00287 108 苹果(一级红富士) 500g 1 0.00476 109 碰柑 500g 1 0.00059 110 脐橙 500g 1 0.00018 111 甜橙 500g 1 0.00022 112 杷杷柑 500g 1 0.00211 113 蜜柚 500g 1 0.00013 114 白心火龙果 500g 1 0.00017 115 土豆 500g 1 0.00532 116 青笋头 500g 1 0.00554 117 白芹菜 500g 1 0.00098 118 蒜苔 500g 1 0.00078 119 大青椒 500g 1 0.00033 120 西红柿 500g 1 0.00221 121 老姜 500g 1 0.00372 122 蒜苗 500g 1 0.00164 123 去皮大蒜 500g 1 0.00112 124 小葱 500g 1 0.00186 125 瓢儿白 500g 1 0.00015 126 洋葱 500g 1 0.00037 127 山药 500g 1 0.00023 128 西芹 500g 1 0.00063 129 豌豆米 500g 1 0.00124 130 红椒 500g 1 0.00079 131 大黄椒 500g 1 0.00005 132 香菜 500g 1 0.00039 133 杏鲍菇 500g 1 0.00662 134 凤尾 500g 1 0.00024 135 毛豆(带夹) 500g 1 0.00172 136 香菇 500g 1 0.00188 137 冬枣 500g 1 0.00098 138 皇帝柑 500g 1 0.00166 139 砂糖桔 500g 1 0.00652 140 白萝卜 500g 1 0.00164 141 豇豆 500g 1 0.00168 142 胡萝卜 500g 1 0.00007 143 莲藕 500g 1 0.00243 144 莲花白 500g 1 0.00227 145 茄子 500g 1 0.00035 146 带皮大蒜 500g 1 0.00027 147 黄瓜 500g 1 0.00142 148 冬瓜 500g 1 0.00046 149 西湖瓜 500g 1 0.00081 150 芦笋 500g 1 0.00009 151 平菇 500g 1 0.00067 152 毛芋儿 500g 1 0.00038 153 玉米棒 500g 1 0.00027 154 高笋 500g 1 0.00073 155 鲜竹笋 500g 1 0.00025 156 鸡腿菇 500g 1 0.00076 157 娃娃菜 500g 1 0.00006 158 海鲜菇 500g 1 0.00006 159 豌豆尖 500g 1 0.00096 160 花菜 500g 1 0.00224 161 小白菜 500g 1 0.00129 162 大白菜 500g 1 0.00204 163 苦瓜 500g 1 0.00028 164 南瓜 500g 1 0.0019 165 黄豆米 500g 1 0.0013 166 大葱 500g 1 0.00227 投标报价(元): ¥(大写:人民币 ) 注:投标报价为单价*权重系数之和,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注:1、投标人必须按“分项报价明细表”的格式详细报出投标报价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项价格,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2、“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相等,若“分项报价明细表”各分项报价合计与“开标一览表”报价合计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并修正“分项报价明细表”。3、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第二部分 商务部分一、投标函新华招标有限公司: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招标编号:,包号(如有) )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姓名)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和服务,投标价为“开标一览表”中所述价格。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三、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1套,副本2套,电子文档1份,用于开标唱标的“开标一览表”1份。四、我方同意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天。五、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现声明,我方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将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会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六、我方承诺,我方及我方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强制性规定。七、我方愿意提供贵公司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传真:日期: 年 月 日二、商务应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采购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1、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商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的,不用在此表中列出。2、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三、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备注 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四、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注:供应商未提供类似业绩的,本表可不签字、盖章。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五、说 明我单位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其中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指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亲友,包括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等。 序号 股东姓名 实际控制人姓名 重要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 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的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的具体工作单位及姓名 二者之间关系 1 2 3 …… 备注: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说明”,在相应的“□”内打勾并在表格内填写相关内容,表格内没有需要填写内容的可以空白或“/”表示。未按实际填写“说明”或未提供“说明”的投标文件做无效处理(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下属事业单位可不提供该说明)。2、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有多名是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的,应按上表格式分别填写,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3、上表“二者之间关系”指: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与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之间的关系。4、如说明中“□”未打勾和表格空白或“/”表示的,视为投标人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重要任职人员中没有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职工及其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日期: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下划线以及下划线上括号内内容需投标人(适用于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供应商(适用于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项目)根据实际情形自行填写,填写错误或未明确填写企业类型(中型、小型或微型)的,有可能不能享受价格评审优惠,该风险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承担。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盖章):日期:第三部分 技术部分一、投标技术服务应答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应答 响应/偏离 注:1、可只填写投标文件中与招标文件有偏离(包括正偏离和负偏离)的内容,投标文件中技术服务应答与招标文件要求完全一致(无偏离)的,可不用在此表中列出,视为投标人接受和响应招标要求(注2除外)。2、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相关材料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否则视为未响应招标要求(负偏离)。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应答,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二、实施方案(格式自拟)三、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拟在本项目担任职务 姓名 职称 常驻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如有)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注:本表格可根据需要自行扩展。投标人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投标日期:第四部分 其他部分(格式自拟)第四章投标人资格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和投标人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提供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的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提供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注:在有效期内。(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承诺函。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法人参加投标的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报表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自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开始计算)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1年的法人无法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或无法提供其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③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注: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资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仅提供印花税缴纳凭证的视为不符合本条要求);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12个月(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月开始计算)内任意1个月已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材料或社保查询网站打印的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或截图(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材料未明确显示缴纳社会保险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本条要求)。②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不足12个月(自投标截止时间的上月开始计算)的法人或组织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③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④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单位,应当出具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或社保的相关证明材料。】注: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各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供。(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6)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8)截至投标截止时间,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函】;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对投标人进行查询,具体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执行。(10)其他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其他类似效力要求及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2)按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3)自然人参加投标的提供其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4)已在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名称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领取招标文件后名称进行变更的,应提供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变更证明资料>)。注:①重大违法记录中的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投标人营业执照注册地(自然人参与的以身份证签发机关)所在省(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金额标准为准。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二、货物内容及相关要求A.所需货物主要包括以下7项:1.蔬菜水果类;2.肉类(生鲜肉类、生鲜禽肉、水产类、水发类、冻肉制品类);3.禽蛋类;4.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5.米面粮油类;6.各类保质期的奶制品及糕点类;7.替补供应采购及配送。B.采购及配送内容1. 蔬菜水果类:时令新鲜蔬菜(叶菜类、根茎类、牙苗类、果菜类、食用菌类等)及时令水果。2. 肉类:2.1生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2.2生鲜禽肉(鸡肉、鸭肉、鹅肉等);2.3水产类(活鱼、虾、蟹等);2.4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2.5冻肉制品类(鸡边腿、鸡大胸、鸡胗、冻鸭、鸭翅、鱼、冷冻水产类等);3. 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禽蛋类。4. 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4.1干货制品类:木耳、黄花、竹荪、干竹笋、干海带、紫菜等干制品;干鱿鱼、干海参、金钩、虾皮等海制品;以及水发类:水发鱿鱼、水发牛筋、水发海参、水发黄笋、水发海带丝、水发玉兰片等。4.2调料类:盐、酱油、醋、豆瓣酱、味精、鸡精、耗油、胡椒粉、辣椒粉、麦芽糖、花椒、干辣椒等调味品;当归、八角、香叶、党参、三奈、桂皮、陈皮等辛香料;蒸肉米粉、生粉、红薯芡粉等调制品。4.3副食类:各类罐头制品、干(湿)挂面、抄手皮、粉丝、粉条及干(鲜)米粉等,花生米、芝麻、香油、白糖、冰糖等,黄豆、绿豆、红小豆、白芸豆等,豆腐、油豆腐、腐竹、豆皮等豆类制品,坚果类食品。5.米面粮油类:大米、面粉、菜籽油等。6.各类保质期的奶制品及糕点类:屋顶奶、鲜奶(袋装)、杯装酸奶、盒装纯奶;曲奇饼干、月饼、粽子、毕业典礼蛋糕、汤圆、棒棒糖、奶酪棒、法式小面包、各类果干等。注:若上述产品属于国家或采购人上级主管单位规定的扶贫产品范围内的,则采购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采购。或上述扶贫产品需交由第三方采购的,经采购人确认后,由供应商负责采购,价格情况由双方协商确定。三、技术要求与指标供应商需具备食堂食材采购供应及配送能力,且无食品卫生、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四、质量(控制)要求1、产品质量要求响应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的为质量合格产品。所列产品标准如国家有调整的,应以调整后的最新标准为准。产品生产(包括原料采购、加工、运输、贮存等)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及相应产品的标准要求。1. 蔬菜及水果类(要求菜品和水果为优质级别) ①叶菜类:新鲜采摘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他杂物,无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农药残留达标。 ②根茎类:按采购人要求规格配送,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畸形,无泥土,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绿,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农药残留达标。 ③果蔬类:外观良好,个体整齐,中等大小,色泽正常,瓜肉坚实,表皮无损伤,无病斑或烂斑,无裂口,无折断,无压痕,无异味,不发软皱缩,农药残留达标。 ④芽苗类:鲜嫩、无老叶、无花斑黄叶,根部切口新鲜,茎叶完整,无腐烂现象,农药残留达标。 ⑤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泡水、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⑥时令水果果形完整,各种水果保证大小均匀(如:苹果需达80至90系列,耙耙柑5至7两),提供的每种水果均为该品种的优质品级,水分充足新鲜,正常色泽且色泽均匀,果质优良,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发霉,无干疤,无失水枯萎,无农药残留。2.肉类配送的生鲜肉类、生鲜禽类应为当日生产宰杀的冷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GB9959.1-2001鲜片猪肉、GB16869-2005鲜禽产品等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相关强制性规定。鲜猪肉(应是当日生产)供应时应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有反应非洲猪瘟结果为阴性的说明。牛肉、羊肉等其他家畜白条肉供应时应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散装生鲜家禽(应是当日生产宰杀)供应时应提供当日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肉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验讫标识,生鲜禽肉类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①生鲜肉类(猪肉、牛肉、羊肉、兔肉等):无槽头肉和血刀肉;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摘除干净;无残留毛绒,不准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肌肉应有光泽,不粘手,有弹性,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原状,并具有鲜肉的正常气味,排骨类无龙骨。去骨肘子需大小均匀肥瘦合适,精五花肉去边,鲜里脊肉去筋,鲜猪脚按采购人要求尺寸剁好,鲜肥肠洗净去油水,排骨类无龙骨按采购人要求尺寸剁好。②生鲜禽肉类:家禽鲜活原料应体壮,色泽正常,无病,无内脏,无异味,符合规格要求,并需乙方配送人员现场分解,达到使用标准。③水产类:新鲜程度高,须保证鲜活(冻货除外),大小基本统一,要求身体表面光洁有正常粘液,无异常色泽,肉质有弹性(有鳞鱼类还须鳞片完整或极少量脱落),眼球微凸,有光泽,不凹陷,无灰白色,鱼鳃鲜红,不乌,肉质结构紧密,肉刺不分离,无异味。鱼、虾、牛蛙等鲜活类需按采购人要求规格配送,由乙方配送人员现场宰杀。④水发类:颜色色泽正常,无腐败变质、无霉变、气味正常、无刺激性异味,无掺假掺杂,严禁使用非食品添加剂、保持食材原有特性、正常加热后不能化渣。⑤冻肉制品类: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2%,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90%,冷冻水产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82%,解冻时间为4小时以内(室温20℃)。所有冷冻食品配送时要求清晰列出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且包装箱上必须贴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SC标志。3.禽蛋类鸡蛋、鸭蛋、鹌鹑蛋等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及蛋制品》(GB2749-2015)出厂日期不超过7日,无破损。4.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应满足《GB14881-2013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以及对应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如《GB31602-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干海参》)要求。外观良好,具有其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霉变。5.米面粮油类(大米、面粉、菜籽油等):应满足《GB/T 1354-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5-198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小麦粉》、《GB/T 8607-1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高筋小麦粉》、《GB/T 8608-198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低筋小麦粉》《GB/T 1536-200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菜籽油》等要求。米、面外观良好,具有其品种应有的色泽,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无霉变。菜籽油:食用油、一级、压榨、非转基因、桶装。6.各类保质期较短的奶制品及糕点类:保质期奶制品类:配送的出厂日期不能超过2天。糕点类:绵阳地区符合食品质量要求的糕点;糕点的花色品种多,能够根据采购人的具体要求进行定制。1天内生产的新鲜糕点,配送符合安全规范。2、货物来源要求供应商应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提供采购凭证、质量安全合格凭证(从食品生产单位、批发市场等采购的,要提供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等材料;从固定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采购的,应当提供供货商或者供货基地的资质证明、每笔供货清单等;从超市、农贸市场、个体工商户等采购的,应提供采购清单等有关凭证)。供应商应对食品供应链进行明确,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等产品应当来源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的供应。冷藏冷冻常温食品贮存库及保险运输车辆设备,应按照国家饮食卫生标准执行,并遵照相关管理体系要求运作。并能提供以往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以供核查。投标文件要求对食品的来源和质量标准要有详尽的描述,验收须按国家标准和感官标准。3、配送要求1. 产品检验合格报告(证明):生鲜肉类由产地检疫部门出具当日的《动物产品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疫合格验讫印章;牛肉、羊肉等其他家畜白条肉应提供当日《动物产品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冻肉制品类,须提供动物防疫合格证及川冷链平台登记证明;蔬菜、水果应提供每批次的农残检测报告;其他食材,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供每批次货物的有效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供应商印章的配送清单。采购人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2. 配送车辆要求:本项目涉及食材配送种类多、数量大、同时配送地点较多且分散,供应商应针对本项目至少配备1量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奶制品与糕点配送车辆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运输要求),所有食材必须由冷藏车或具备冷藏功能的配送专用车进行配送。有配送时温度记录,车厢的内仓,包括地面、墙面和顶,应使用抗腐蚀、防潮,易清洁消毒的材料。车厢内无异味,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配送专用车为供应商自有车辆时,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章节中提供在车辆正前方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购买发票复印件、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次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的相关材料;配送专用车为租赁车辆时,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章节中提供在车辆正前方拍摄的实车图片(实车图片中必须清晰显示车牌照)、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车辆有效行驶证复印件、车辆合格证复印件或车辆一次性证书复印件等则证明车辆具备冷藏功能的相关材料。)3. 服务团队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名,主要负责与采购人进行业务上的联系往来,第一年合同期内不得更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必须更换项目经理,须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司机人数要保障配送能力。配送货物每次必须配备持证食品安全员1名,以及根据采购人需求配备宰杀和分解人员。配送人员必须穿着便于辨认的工衣和佩戴胸卡,因供应商未遵守上述规定而导致无法正常进入采购人单位内送货的,所有后果及经济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项目经理及司机人员名单,同时根据自身情况,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应章节中作出中标后提供配送工作人员近三年内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无犯罪记录证明、无吸毒史、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健康合格证明等材料报采购人备案的承诺。前往采购人处的项目经理,送货驾驶员等相关人员,必须遵守院及学校新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4.配送时间:按照采购人要求进行配送,一般情况下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每日配送,肉类、副食类食品一周一至二次按要求配送,每日配送时间在7:30-8:10分送至幼托中心不少于六个的教学点。五、进度要求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1年进行一次年度评估,经年度评估通过后,方可继续履行下一年度合同。六、评估/验收程序①合同期间甲方将采取日常抽查与定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乙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考核,若食材供应及时性及质量品质不满足要求,甲方随时有权终止合同,满足要求乙方可提出评估(验收)申请;考核办法详见附件2。②合同存续期间,乙方每年需提供相关过程资料及半年总结、年终总结各1份;③接收到评估(验收)申请并资料审查符合要求后,由甲方组织评估(验收),合同期满由甲方组织验收考核。七、成果形式 1.最终交付成品实物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符合要求的食材实物,相关食材均应采取符合要求的包装并指定专车配送至指定地点。 2.交付文件资料需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食品经营许可、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资质(有效期内)复印件1套(加盖鲜章)、疫情期间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2)日供应报告至少包含:供应食材的分类清单、食材对应的检疫合格证明。(3)周供应报告至少包含:供应食材分类汇总清单,包装食品的汇总清单要包含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各批次每项食材对应的商品质检报告、各批次食材交接及结算单汇总、周营养带量食谱、周农残检测报告、各批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每周二发布,每周1次,含民生及批发全品种价格)清单以及产生的其他过程记录;(4)月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 (5)半年工作总结1份; (6)年度工作总结1份。 八、质保期及售后服务要求 (一)质保期要求供应甲方的每批次各项生鲜食材中,乙方均应提供相应的单独留样以备检验,在合同续存期内若发生食品安全事件且留样检验确认提供的食材存在问题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合同履行中出现食材食品安全、索证索票不规范等问题采购人可以马上终止合同。(二)售后服务要求 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所供食材卫生检验相关事项、程序办理。 九、食材认价及结算1.主要需求食材清单见附件1,乙方应参考市场物价及绵阳发改委统计发布的指导价格(每周二发布),在不超过最高限价的前提下逐项确定价格,作为本次投标食材分项报价及后续食材供货起始结算价格Ja0,分项食材报价乘对应权重系数后合计为本次投标报价。2.食材供应价格每批次进行确定及结算,其中肉禽类、鱼类及鸡蛋类食材价格实行“基准食材价浮动指导制”,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从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食材价格清单中,确定一种作为基准食材(基准食材详见下文),其价格(J基0)与每批次供货时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基准食材价格(Jn),相比的变化幅度△基%,应用到起始结算价格(本次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中,指导起始结算价格(本次供应商投标分项报价)的浮动,按照此幅度变化后的本批次食材价格作为此次结算价格,对任意一种食材a其第n批次结算价格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基%=( Jn- J基0)/ J基0*100%Jan=(1+△基%)* Ja0其中:Jn——每批次供货时,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基准食材价格;J基0——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时,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最新基准食材价格;Ja0——食材a供货起始结算价格;Jan——食材a第n批次结算价格;△基%----在本批次价格结算时基准食材相对于起始结算价格的变化百分比;各类食材具体按以下规则进行认价:1)肉类猪肉类:一级肉(民生)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猪肉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一级肉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猪肉类食材在供货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牛肉类:鲜牛腩(民生)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牛肉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鲜牛腩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牛肉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鸡肉类:白条鸡(批发)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鸡肉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白条鸡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鸡肉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鸭肉类:白条鸭(批发)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鸭肉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白条鸭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鸭肉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兔类:鲜兔(批发)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兔肉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鲜兔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兔肉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2)水产类鲜活鲫鱼作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水产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鲜活鲫鱼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水产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3)禽蛋类鸡场蛋作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禽蛋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鸡场蛋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禽蛋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4) 大米类珍珠米(民生)作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大米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珍珠米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大米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5) 面粉类特一粉(批发)作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面粉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特一粉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面粉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6) 粮油类丹桂纯香一级压榨,桶装(非转)(批发)作为基准食材,当本批次粮油类食材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丹桂纯香一级压榨,桶装(非转)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粮油类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3.蔬菜及水果类蔬菜及水果均应供应当季时令品种,供应品种应尽量在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包含的品种中选择,当本批次蔬果供货时最近两次绵阳发改委发布的食材价格清单中相同品种出现价格浮动,则本批次蔬果食材在起始结算价格基础上做相应浮动。若供应的蔬果食材在报价清单中未涵盖而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清单中含有的,则直接以发改委指导价进行结算;若报价清单中含有而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清单中没有且食材供应时市场价格与投标报价价格相差比例超过20%的,其结算价参照京东生鲜电商平台相同食材价格结算(采购人及供应商询价后,协商决定),京东生鲜电商平台未含有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绵阳市大型超市共同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价格;若报价清单及发改委指导价格清单中均未含有的,其结算价参照京东生鲜电商平台相同食材价格结算(采购人及供应商询价后,协商决定),京东生鲜电商平台未含有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绵阳市大型超市共同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价格。4、 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食材食品按照报价清单中相应类别中标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若供应的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食材在报价清单中未涵盖而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清单中含有的,则直接以发改委指导价进行结算;若报价清单及发改委指导价格清单中均未含有的,其结算价参照京东生鲜电商平台相同食材价格结算(采购人及供应商询价后,协商决定),京东生鲜电商平台未含有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绵阳市大型超市共同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价格。5.各类保质期的奶制品及糕点类食品食材按照报价清单中相应类别中标单价*实际数量进行结算。若供应的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食材在报价清单中未涵盖而绵阳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清单中含有的,则直接以发改委指导价进行结算;若报价清单及发改委指导价格清单中均未含有的,其结算价参照京东生鲜电商平台相同食材价格结算(采购人及供应商询价后,协商决定),京东生鲜电商平台未含有的,由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绵阳市大型超市共同询价后的同类产品(促销商品除外)的市场零售平均价格为产品结算价格。十、其他1.服务地点:绵阳市游仙区科学城春蕾学校幼托中心各幼儿园。(分布于七个教学点)2.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每4周进行一次结算(每周单独核算)。乙方须在每次结算周期截止前的3个工作日内将食材配送清单以及结算周期内每周由四川省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的科学城农贸市场产品价格截图(若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清单中未包含而报价清单中含有的食材提供投标文件报价清单;若发改委发布的指导价格清单中和报价清单均未包含的食材提供京东生鲜电商平台相同食材价格截图;若京东生鲜电商平台仍没有的食材提供询价表)上报给甲方进行核对(若当周未发布价格清单,以上周发布的价格清单进行结算),在甲乙双方共同核实确认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开具普通增值税发票并办齐相关付款手续,在甲方收到完整的付款资料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金额。3、违约责任(1) 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时配送的,按每次300元罚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2)乙方供应食材质量有不合格现象,如以次充好、生霉、变色、变味、变质、腐烂、过期等现象,按每次300元罚款,甲方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罚款;(3)如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或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作为赔偿金支付受害人,不足的乙方需补足并承担其他相应责任。4、合同有效期合同有效期为正式开始执行合同任务(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后两年内蔬菜、水果等生鲜食品每日配送,肉类、副食类食品一周一至二次按要求配送。本项目按合同履行期限内实际食材采购数量具有不可预见性,采购人不能确保本项目实施期间实际发生食材采购项目结算金额达到650万元,由此带来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供应商应充分考虑后进行报价。合同到期或结算金额累计达到650万元,合同自动终止。5、配套能力(本条不作为实质性要求)(1).自有或生产厂家具有蔬菜水果类食材种植场所。注:需提供场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2).自有或生产厂家具有肉类或禽蛋类食材养殖场所。注:需提供①养殖场所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养殖场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保鲜储藏、冷冻的场地及设施;注:提供冷冻冷藏库房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及库房内外部全景照片;或提供自建冷冻冷藏库房的证明材料及库房内外部全景照片。(4).具备专业的农药残留物检测设备;注:设备为自有设备时,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设备为租赁设备时,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5).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得4分(不含5000万元);保额在5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得3分(含5000万元);保额在3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得2分(含3000万元);保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得1分(含1000万元)。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6、实施方案(本条不作为实质性要求)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安全监控体系②人员职责与管理③卫生管理控制措施④食材入库保存措施⑤发生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交通管制)时的应急处理措施⑥运输过程中的食材保鲜、保质措施⑦成本控制措施⑧确保长期稳定供货的渠道及措施⑨食材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保证措施⑩配送车辆的运营管理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应完整,阐述清晰且满足项目需求。附件1:主要生鲜食材明细及分项最高限价、权重系数表1.肉 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元/500g) 权重系数 1 精五花肉 19 0.03715 2 猪棒骨 9 0.00145 3 短猪脚 16 0.00533 4 去骨猪膀肉 15 0.01275 5 精排骨 23 0.05456 6 猪里脊肉(精) 17 0.05128 7 猪去皮一级肉 16 0.04327 8 猪肝 9 0.00217 9 鲜猪肚 22 0.00852 10 羊腿肉 35 0.00281 11 羊排 35 0.00103 12 鲜兔(去内脏) 18 0.00331 13 三黄鸡 16 0.01331 14 乌鸡(去内脏) 23 0.01068 15 鲜鸡脯肉 16 0.04768 16 鲜鸡中翅 23 0.01641 17 鲜鸡翅根 16 0.01548 18 鸡骨架 3 0.00032 19 麻鸭 15 0.01331 20 鲜鸭脯肉 18.5 0.00095 21 鹅 25 0.00005 22 牛腩 47 0.05852 23 牛腱子肉 39 0.02548 24 牛肋条肉 44 0.03866 25 牛蹄筋 58 0.00579 26 牛里脊 47 0.037312. 水产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元/500g) 权重系数 1 鲫鱼 12 0.01731 2 活基围虾 55 0.05465 3 花鲢鱼中段 15 0.01731 4 龙利鱼(无冰) 15 0.01292 5 青虾仁 35 0.00178 6 鲜青虾 35 0.01799 7 花鲢鱼鱼头(去腮、打甲) 8 0.01731 8 鲜鱿鱼花 49.9 0.003073.禽蛋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 权重系数 1 鸡蛋 6元/500g 0.06548 2 鸭蛋 8元/500g 0.00009 3 鹌鹑蛋 7元/500g 0.00012 4 乌鸡蛋 12元/500g 0.00029 5 咸蛋黄(≥200g/板,≥20粒/板) 38.5元/板 0.000024.干货制品类、调料、副食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 权重系数 1 豆腐 2.5元/500g 0.00155 2 老魔芋 1.5元/500g 0.00017 3 鲜豆皮 5元/500g 0.00004 4 海带 6元/500g 0.00264 5 豆腐丝 5元/500g 0.00207 6 豆腐干 5元/500g 0.00551 7 腐竹(≥500g/袋) 27.8元/袋 0.00551 8 豆花 2元/500g 0.00055 9 木耳(≥400g/袋) 49.9元/袋 0.00226 10 黄花(≥400g/袋) 54.8元/袋 0.00126 11 竹荪(≥58g/袋) 40元/袋 0.00126 12 虾皮(≥500g/袋) 34.8元/袋 0.00327 13 盐(≥500g/袋) 2.8元/袋 0.00526 14 酱油(≥1900ml/瓶) 12.9元/瓶 0.00467 15 醋(≥1000ml/瓶) 16.8元/瓶 0.00378 16 味精(≥400g/袋) 17.6元/袋 0.00062 17 耗油(≥700ml/瓶) 9元/瓶 0.00265 18 白胡椒粉(≥30g/袋) 16.6元/袋 0.00136 19 花椒(≥52g/袋) 12.5元/袋 0.00034 20 五香蒸肉米粉(≥750g/袋) 19.9元/袋 0.00179 21 红薯芡粉(≥500g/袋) 10元/袋 0.00167 22 八角(≥90g/袋) 15.8元/袋 0.00058 23 鲜面条 3元/500g 0.00607 24 抄手皮 3元/500g 0.00607 25 粉丝(≥600g/袋) 14.9元/袋 0.00129 26 粉条(≥800g/袋) 14.9元/袋 0.00168 27 花生米(≥1000g/袋) 25.5元/袋 0.00125 28 黑芝麻(≥800g/袋) 23.9元/袋 0.00138 29 香油(≥400ml/瓶) 21.9元/瓶 0.00167 30 白糖(≥800g/袋) 10.9元/袋 0.00154 31 黄冰糖(≥1000g/袋) 19.9元/袋 0.00155 32 黄豆(≥1000g/袋) 12.9元/袋 0.00128 33 绿豆(≥1000g/袋) 19.8元/袋 0.00126 34 红小豆(≥1000g/袋) 18.8元/袋 0.00124 35 有机白芸豆(≥500g/袋) 14.9元/袋 0.00123 36 每日坚果(≥750g/盒,≥30包/盒) 100元/盒 0.001875.米面粮油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 权重系数 1 大米(粳米:珍珠米) 2.8元/500g 0.03548 2 高筋面粉 115元/25000g 0.00448 3 低筋面粉(蛋糕粉) 5.8元/500g 0.00568 4 菜籽油(丹桂纯香一级压榨桶装(非转)) 251.93元/16.3L 0.045216.各类保质期的奶制品及糕点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 权重系数 1 屋顶奶(≥950ml/盒) 13元/盒 0.00065 2 鲜奶(≥200ml/袋) 2.1元/袋 0.00156 3 杯装酸奶(≥160ml/杯) 1.95元/杯 0.00021 4 儿童配方奶粉4段(≥400g/袋) 47元/袋 0.00047 5 儿童配方奶粉3段(≥400g/袋) 47元/袋 0.00018 6 盒装纯奶(≥250ml/盒) 5.5元/盒 0.00015 7 曲奇饼干(≥454g/铁罐) 58元/罐 0.00006 8 月饼(独立包装,≥50g/个) 9.8元/个 0.00005 9 粽子(独立包装,≥50g/个) 6.8元/个 0.00014 10 典礼蛋糕(多层) 300元/个 0.00002 11 芝麻小汤圆(≥300g/袋) 17元/袋 0.00047 12 棒棒糖(≥1000g/袋,≥100根) 40元/袋 0.00015 13 奶酪棒(≥500g/袋,≥25根) 80元/袋 0.00017 14 法式小面包(≥400g/袋,≥20个) 10元/袋 0.000187.果蔬类 序号 品名 分项最高限价(元/500g) 权重系数 1 红心火龙果 9.8 0.00356 2 糖心苹果 7 0.00095 3 葡萄 9.8 0.00229 4 枇杷 12.8 0.00166 5 桃子 4 0.00155 6 西瓜 3 0.00164 7 菠萝 7.6 0.00168 8 哈密瓜 3 0.00326 9 雪梨 4.8 0.00043 10 青苹果 4.8 0.00427 11 红桔 3.8 0.00096 12 无籽红提 9.8 0.00012 13 香蕉 4.5 0.00373 14 酥梨 5 0.00287 15 苹果(一级红富士) 8 0.00476 16 碰柑 5.8 0.00059 17 脐橙 3.8 0.00018 18 甜橙 6.8 0.00022 19 杷杷柑 4.8 0.00211 20 蜜柚 3.8 0.00013 21 白心火龙果 8.8 0.00017 22 土豆 3 0.00532 23 青笋头 4 0.00554 24 白芹菜 5 0.00098 25 蒜苔 7.5 0.00078 26 大青椒 5 0.00033 27 西红柿 4.5 0.00221 28 老姜 7 0.00372 29 蒜苗 6 0.00164 30 去皮大蒜 7 0.00112 31 小葱 7 0.00186 32 瓢儿白 3.5 0.00015 33 洋葱 2 0.00037 34 山药 6.5 0.00023 35 西芹 4.5 0.00063 36 豌豆米 5.5 0.00124 37 红椒 9 0.00079 38 大黄椒 10 0.00005 39 香菜 10 0.00039 40 杏鲍菇 4 0.00662 41 凤尾 3 0.00024 42 毛豆(带夹) 3 0.00172 43 香菇 6 0.00188 44 冬枣 9.8 0.00098 45 皇帝柑 8.8 0.00166 46 砂糖桔 7.8 0.00652 47 白萝卜 2 0.00164 48 豇豆 5 0.00168 49 胡萝卜 3.5 0.00007 50 莲藕 4 0.00243 51 莲花白 3 0.00227 52 茄子 3.5 0.00035 53 带皮大蒜 7 0.00027 54 黄瓜 4 0.00142 55 冬瓜 2 0.00046 56 西湖瓜 4 0.00081 57 芦笋 9 0.00009 58 平菇 7 0.00067 59 毛芋儿 3.5 0.00038 60 玉米棒 2.5 0.00027 61 高笋 11 0.00073 62 鲜竹笋 5 0.00025 63 鸡腿菇 8 0.00076 64 娃娃菜 6 0.00006 65 海鲜菇 6 0.00006 66 豌豆尖 5 0.00096 67 花菜 6 0.00224 68 小白菜 3.5 0.00129 69 大白菜 2.5 0.00204 70 苦瓜 7 0.00028 71 南瓜 2 0.0019 72 黄豆米 13 0.0013 73 大葱 6 0.00227注:单价报价超过规定最高限价的,投标报价做无效处理。附件2: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考核办法一、考核目的为了加强供应商供货品质、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按甲(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食材供应方,以下简称:乙方)双方签订的《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规定,甲乙双方合同签订的年限内,甲方要对乙方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签供货合同的重要依据。特制定本考核办法。二、考核范围已签订2022年2月~2024年2月《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正在履约的乙方。三、考核内容及分值 考核内容分为:食材质量、配送过程、服务质量等三个方面,项目分值:食材质量50分,配送过程30分,服务质量20分,加分项目5分。四、考核办法采用百分制按月的要求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一)食材质量考核:由甲方的幼儿园食堂现场工作人员对每批次配送的货物进行现场质量、数量的验收。1.食材质量有不合格现象,如以次充好、生霉、变色、变味、变质、腐烂、过期等现象,每发现1次扣20分;2.供货品种缺失或数量差额超过10%,每次发现1次扣5分;3.未按要求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随货证件资料的,每发现1项扣1分。(二)配送过程和服务质量考核:以实际发生问题后由甲方进行调查取证,形成处罚报告后扣除相应分数。1.未按时配送,影响甲方供餐的,每发现1次扣10分;2.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的交通工具配送食材的,每发现1次扣10分;3.出现食材质量问题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每发现1次扣10分;4.拖延或拒绝退货、换货服务,每发生1次扣10分。(三)加分项目考核:根据乙方主动担当作为、主动服务情况由甲方决定加分分值。1.对甲方临时采购,能按时按量配送到位加1分;2.突发社会重大安全事件能确保供货加2分。四、考核结果及运用甲方每月初将上月对乙方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为优秀,85分以上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年度得分为每月考核分数的平均分数,该分数作为是否续签合同的重要依据。五、合同终止项涉及合同终止项,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拒付当月合同款项:(一)乙方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从业资格,合同自然终止;(二)乙方考核低于85分超过2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三)乙方所供食材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四)乙方存在贿赂甲方及相关工作人员、搞不正当交易、非法获利等违法违纪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偿权利。1食材供应商月度考核评分表 乙方名称 考核阶段 20 年 月 供货类别 序号 项目 分值 评分细则 得分 1 食材质量 50分 食材质量有不合格现象,如以次充好、生霉、变色、变味、变质、腐烂、过期等现象,每发现1次扣20分。 供货品种缺失或数量差额超过10%,每次发现1次扣5分。 未按要求提供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随货证件资料的,每发现1项扣1分。 2 配送过程 30分 未按时配送,影响甲方供餐的,每发现1次扣10分。 使用不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安全相关要求的交通工具配送食材的,每发现1次扣10分。 4 服务质量 20分 出现食材质量问题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每发现1次扣10分。 拖延或拒绝退货、换货服务.每发生1次扣10分。 6 加分项目 5分 对甲方临时采购,能按时按量配送到位加1分。 突发社会重大安全事件能确保供货加2分。 总 分 甲方代表签字确认: 乙方代表签字确认:年 月 日 年 月 日91注:1、★本章所有条款(除另有说明外)均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任一条款负偏离视为不能满足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投标作无效处理。2、本章中如涉及“甲方、用户、需方、我所”均泛指采购人,“乙方、供方、承研方”均泛指投标人、供应商。3、本招标文件如涉及到配置或材料的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等,仅起说明作用,其目的在于清楚明确地说明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响应时可选择本章推荐的,也可选择相当于或优于推荐商标、品牌、生产厂家、产地、型号的配置或材料。4、投标人请勿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供涉密资料,由此带来的后果自负。第六章 评标办法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采购(外协)业务工作规范(试行)》、《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工作程序(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度及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特点制定本评标办法。1.2评标工作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专家组成。1.3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1.4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二)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三)根据需要要求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五)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六)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七)向采购单位、财务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八)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1.5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1.6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其他外部证据。2、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3、 评标程序3.1熟悉、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3.1.1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3.1.2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3.1.4出现本条3.1.2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3.2资格性审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称是否与投标供应商名称一致、是否属于禁止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3.3符合性审查。3.3.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3.3.2投标文件(包括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二)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2个)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除外);(三)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3.3.3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一)投标文件正副本、电子文档数量不足的;(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三)投标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报价规定的;(五)技术、商务、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六)招标文件有明确要求,但投标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的;(七)其他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或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3.3.4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应予废标。3.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理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3.5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3.6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3.7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单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采购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三)评标方法和标准;(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五)评标结果,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经单位委托直接确定的中标人;(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标结果。3.8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单位书面反映。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主管部门依法处理。3.9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3.9.1在评标过程中,供应商投标文件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3.9.2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9.3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3.9.4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9.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五)对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出现本条第(四)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注:评标委员会应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3.10现场复核评标结果。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本条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财务部。4.评标细则及标准4.1本次综合评分因素是: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总分。4.3综合评分明细表4.3.1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4.3.2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分值 评分标准 备注 1 报价30% 30分 以本次最低有效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评审价格扣除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9条。 2 企业业绩10% 10分 1.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每具有1个类似业绩得1分,本项最多得10分。注:1、类似业绩指至少包含蔬菜类、肉类、禽蛋等其中一项食材采购配送业绩,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合同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表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合同中应体现相关信息,否则不能得分;2、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不齐全的不得分;3、同一使用单位的业绩按一个进行计算,不进行重复加分;4、提供合同和使用单位满意度评价表原件备查,未提供原件的类似业绩不得分。(原件无需和投标文件一并胶装,但需随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本项目评标结束后供应商可到代理公司领回提交的原件。) 3 质量保证20% 20分 1、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3分;2.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3.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4.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5.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有效期内的无公害农产品证书得3分;6.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内肉类质量检测报告,一个肉类品种得0.5分,最多得4分。(所有的猪肉算一个肉类品种,牛肉或羊肉或鸡肉等以此类推)7.供应商或生产厂家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2021年内蔬菜质量检测报告,一个蔬菜品种得0.5分,最多得4分。注:1-5项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1-4项还需提供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查询截图,第5项提供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网站查询截图,6-7项提供检测报告复印件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和查询截图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企业综合实力3% 3分 管理机构设置:供应商具备专门负责采购管理、品质督导、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培训)、行政管理、财务管理部门,得3分,缺少不得分;注: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供应商组织机构构架图;②部门职能说明材料;③质量管控制度文件。 5 团队配置2% 2分 拟派本项目团队成员中,每配备1名农产品食品检验员得1分,检验员同时具有营养师相关经验或具有营养带量测算相关经验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2分。注:1、提供拟配备人员的劳动合同、履历证明和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2、提供中标后拟配备人员将按时到岗,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的承诺书(承诺书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配套能力15% 15分 1.自有或生产厂家具有蔬菜水果类食材种植场所得2分。注:需提供场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2.自有或生产厂家具有肉类或禽蛋类食材养殖场所得3分。注:需提供①养殖场所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养殖场地承包或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等相关证明材料。3.具备保鲜储藏、冷冻的场地及设施,得3分;注:提供冷冻冷藏库房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及库房内外部全景照片;或提供自建冷冻冷藏库房的证明材料及库房内外部全景照片。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4.具备专业的农药残留物检测设备,得3分;注:设备为自有设备时,需提供设备购买发票复印件、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设备为租赁设备时,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须满足履约时间要求)、实物图片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不得分。5.供应商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达到5000万元以上得4分(不含5000万元);保额在5000万元以下3000万元以上得3分(含5000万元);保额在3000万元以下1000万元以上得2分(含3000万元);保额在1000万元及以下得1分(含1000万元)。提供承诺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7 实施方案20% 20分 实施方案包含但不限于:①食品安全监控体系②人员职责与管理③卫生管理控制措施④食材入库保存措施⑤发生突发状况(如停水、停电、交通管制)时的应急处理措施⑥运输过程中的食材保鲜、保质措施⑦成本控制措施⑧确保长期稳定供货的渠道及措施⑨食材按时送达指定地点的保证措施⑩配送车辆的运营管理措施。以上方案内容完整,阐述清晰且满足项目需求的得20分,每缺少一项或每有一项阐述内容错误或内容简单不满足项目需求或内容与本项目无关的扣2分,扣完为止。 注:1、供应商最后得分=∑各评标委员会评分/评标委员会人员数量。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2、评分涉及小数点的,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5.废 标5.1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5.2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6.定标6.1.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6.2.定标程序6.2.1评标委员会撰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6.2.2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6.2.3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报价相同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6.2.4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招投标信息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6.2.5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7.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五)发现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一)遵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单位统一保管。(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六)服从评标现场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密级:合同编号: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及配送合同 项目名称: 甲方单位: 乙方单位: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四川省科学城春蕾学校 甲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账号 乙方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单位公章)年 月 日 开户名称 账号 一、范围及主要内容 二、服务期及服务地点 三、主要管理要求主要写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甲乙双方需互相提供的主要材料,甲乙双方需告知的有关事项,甲方对乙方的保密要求,以及甲方对乙方完成任务期间的监督要求等内容。 四、合同验收方式含验收方式、验收要求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五、合同金额、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㈠合同金额(含税)㈡支付方式和进度㈢支付条件上述费用的支付前提为乙方向甲方提出付款申请(乙方需提供等额合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六、保密要求及成果归属㈠本任务密级为: 公开 ,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院相关保密法律法规要求。㈡本任务所取得的技术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在本合同中进行明确。 七、技术文件(如有) 八、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对乙方提供物料价格的核准权及监督权,当乙方实际供货价格与招标和双方协定价格出现偏差时,甲方有权拒收; 2.甲方向乙方下达的需用计划及供货通知,须明确约定所供产品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时间、以避免甲乙双方就所供产品产生异议; 3.甲方负责对物料的验收,保证验收合格的物料入库,不合格的物料当即退货,损失乙方自负。甲方在接货时,应在供货交接凭证上由本合同指定的业务代表或负责人现场验收签字; 4.协调办理乙方供货出入甲方的相关手续,按期支付乙方合同价款; 5.甲方有权按照甲方的质量要求验货,对于不符合甲方质量要求的品种有权不予退还该批次货品且不支付任何费用,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6.甲方对于乙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的履约情况提出质疑时,均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包括由此而给甲方所带来的经济损失,直至本供货协议的解除; 7.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8.甲方有权依据综合测评表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9.乙方未自主经营管理,将本合同内容进行转包、分包、变相转包或让他人身份挂靠,如有上述情况,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及民事责任;10.乙方管理层备案人员不得擅自更换。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管理层人员,情节严重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其合同,并追究其责任;11.乙方未按照投标文件承诺为本项目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购买,乙方拒绝或超期购买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12.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保证对甲方的服务供应,中标后不得拒绝甲方分配的任务。乙方在服务期内没能达到投标文件承诺的服务要求或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或乙方的资质在服务期内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要求,甲方均有权单方终止协议,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2. 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物料需求计划按时、按量、保质送货; 3. 乙方的供货不得以任何借口迟交,由此而造成甲方的各种损失,乙方须负责赔偿;4. 乙方应遵守甲方厂区内关于交通、安全、保卫等各项相关规定;5. 乙方应需根据合同约定按期提供物料报价,按时提供结算相关资料; 6. 如出现脱销、紧缺等特殊情况,乙方应优先保证甲方的物料供应; 7. 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的,乙方对此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赔偿,法律责任等;8. 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十、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条款㈠甲、乙双方应严格执行有关的保密、安全、质量及廉政要求。㈡乙方作为保密、安全、质量的责任主体,对项目的保密、安全、质量负责。㈢乙方及乙方所有工作人员不得把甲方的技术资料和最终成果以及在签订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相关信息提供给第三方,乙方也不得将报告成果用于宣传。㈣如有违反上述约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乙方应承担本协议总额 5 %作为违约金,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的,乙方应赔偿实际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乙方因此获得的收益、律师费、诉讼费等)。㈤如果乙方原因造成泄密或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的,乙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㈥涉密合同须标明密级。 十一、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争议的解决方法(一)乙方无正当原因未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停拨、追缴部分或者全部经费。(二)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 (四)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拒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或终止。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电报、电传或电话等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一月内通过权威部门开具不可抗拒的证明。 (五)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非不可抗拒原因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责任方应向对方赔偿经济损失。(六)若合同的一方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禁令和政府的法令及其它双方认可的不可抗拒情况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正常执行合同,则合同应顺延执行或终止。受阻方应尽快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七)甲乙双方协商沟通后同意解除本次委托的,可终止协议。(八)凡本合同之外未明确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九)因本合同引发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直至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带条件和需要说明的问题履约保证金1.履约保证金金额:元(大写: )2.履约保证金交款时间:中标通知书发放后,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及条件:合同履行第一年结束无任何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处罚罚款返还50%,第二年项目结算无任何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处罚罚款返还剩余50%。合同执行期间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或处罚罚款甲方有权扣除合同签订时约定的相应金额履约保证金。4.退还方式:原方式退还;5.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履约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十三、合同附件与合同生效1. 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 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㈢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