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1月24日 13:22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其他服务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 ||
行政区域 | 珠海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4日 13:22 |
评审专家名单 | 苏海兰、曾琴琴、林建国、王红瑶、李娜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泽凤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2211516 | ||
采购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27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刘先生0756-32166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泽凤0756-2211516 | ||
附件: | |||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 ||
附件2 | DHH22-ZH2CFGY-00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229(发售).doc |
一、项目编号:DHH22-ZH2CFGY-004(招标文件编号:DHH22-ZH2CFGY-004)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珠海市三灶镇科技工业园鱼林工业区第一层右半部分之一
包组或产品名称:无
费率(%):98.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按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执行 | 按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苏海兰、曾琴琴、林建国、王红瑶、李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执行。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5.034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合同包1(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综合评分法中标候选人排序表
分项 内容 投标人 | 广东万豪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望家欢农产品集团有限公司 | 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 珠海市富力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 | 珠海市汇百恩农畜产品有限公司 | 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 |
资格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符合性审查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通过 |
商务得分 | 48.00 | 50.00 | 50.00 | 50.00 | 50.00 | 41.00 | 50.00 |
技术得分 | 33.00 | 31.00 | 34.00 | 32.00 | 34.00 | 22.00 | 40.00 |
投标报价得分 | 9.90 | 9.92 | 9.40 | 9.69 | 9.69 | 10.00 | 9.69 |
投标最终得分 | 90.90 | 90.92 | 93.40 | 91.69 | 93.69 | 73.00 | 99.69 |
排名 | 6 | 5 | 3 | 4 | 2 | 7 | 1 |
注: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珠海市嘉惠农产品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98.00%
第二中标候选人:珠海市格丽发展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98.00%
第三中标候选人:珠海市得一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费率95.00%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273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6-321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
联系方式:陈泽凤0756-2211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凤
电 话: 0756-2211516
政 府 采 购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DHH22-ZH2CFGY-004
采购人: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陈泽凤
日期:2021年12月
温馨提示
如无另行说明,投标文件提交时间为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30分钟内。
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请正确填写《投标报价表》。多标包项目请仔细检查标包号,标包号与标包名称必须对应。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已按招标文件要求盖章、签名、签署日期。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如所投产品属于许可证管理范围内的,须提交相应的许可证复印件。
如投标人以非独立法人注册的分公司名义代表总公司盖章和签署文件的,须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针对本项目报价的授权书原件。
为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节约社会交易成本与时间,我司希望购买了招标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3日前,按“招标公告”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理念,建议投标人双面打印投标文件。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
第三部分 评标方法
第四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 标 公 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珠海市香洲区科汇大厦6楼666售标书室(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2022年01月04日-01月06日)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HH22-ZH2CFGY-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采购内容: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02月01日-2023年01年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已登记填写《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科汇大厦6楼666售标书室(2021年12月29日-12月31日)/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2022年01月04日-01月06日)
方式:详见附件《采购/招标文件购买指引》,咨询电话:0756-2681017
售价: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1月19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九洲大道东1273号
联系方式:0756-3216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
联系方式:0756-2211516(项目咨询)、0756-268101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泽凤(项目咨询)、宋小姐(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电话:0756-2211516(项目咨询)、0756-268101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29日
第二部分
采 购 需 求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一、采购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采购内容 | ★服务期限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元) |
食材配送服务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2年02月01日-2023年01年31日)。 | 3,450,000.00 |
1.总则
1.1本项目为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其中不低于中标合同金额10%的份额须按采购人要求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最终以国家政策及上级文件要求为准),中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另采购人因工作需要的零星食材采购需求,中标人也必须负责按采购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具体金额以实际采购数量为准据实结算。
★1.2所供食材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安全食材。
1.3投标人需承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
1.4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
1.5所供必须食材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
1.6中标人必须负责所供食材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1.7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8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1.9中标人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重量和质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1.10采购人按合同要求对食材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材,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将无条件取消其供应资格并终止合同。
1.11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有效的发票。中标人按实际配送食材的销售额开具发票。
1.12中标人应指派固定的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的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3人,并报采购人备案。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后方可调整服务团队。
★1.13中标人中标后须为本项目购买保额不少于1000万的食品安全保险并在合同服务期内持续有效。
2.项目具体内容
2.1供应品种
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计划和要求负责供应:采购人单位现有一家服务供应商,与本次招标的中标人按单双月轮流供应食材。本项目中标人承担双月的服务。采购人以《食材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材通知中标人,中标人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材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等要求组织供应。合同履行过程中,中标人须按采购人的采购要求进行配送,否则,采购人将根据情节轻重对中标人处罚。
2.2供应方法
2.2.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周最后一个工作日17时前,将下周采购计划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派人到采购人处领取该周的《食材采购计划单》。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中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修正计划单。
2.2.2筹措物资: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食材采购计划单》。组织食材筹措、加工、生产,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等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材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2.2.3交货时间、地点:中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6:30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
2.2.4食材验收:中标人将食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材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整改到位。
2.3供应质量(基本要求)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食材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材安全、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的各项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中标人供应的食材必须符合:1、GB 2762-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污染物限量、2、GB 2763-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3、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4、GB 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5、GB 31605-202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冷链物流卫生规范等国家标准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食材。若因食材质量引起食物中毒(经市场监督管理、卫生防疫等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无条件取消其供应商资格,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注:若上述标准有变,以最新标准为准。
2.3.1粮、油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①、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质量要求,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等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②、米、油:要有“SC”标志编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等。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③、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情节严重的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执行标准:
①、大米要求为:优质米。
②、米类执行标准:GB/T 1354-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大米
④、油类执行标准:GB 2716-201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
⑤、油类质量要求: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2.3.2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瓜果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
2)具体感观要求:
从色泽看,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食材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气味看,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有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从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食材,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2.3.3肉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
2)所有货物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2.3.4水产类:
1)活鱼类:在水中游动自如,反应敏捷、无伤残、无畸形、鳞片完整无损、无皮下出血现象及红色鱼鳞,眼膜健全、透明清亮,眼珠突出,鳃鲜红等。 2)冰鲜鱼类:表面有薄冰,无异物污染,气味与色泽正常,有弹性。包装完整、产品标示清楚,应于有效期限1/3前到货等。3) 虾类(九节虾、基围虾、明虾(对虾)、青虾等):新鲜、呈青白色(雌虾)或蛋黄色(雄虾),体表和腹肢不发黑,头部和表面不发红,头、胸甲与虾肉连接在一起,虾壳硬有光泽等。4)其他产品: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2.3.5干货及腊味: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味道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可拒收。
2.3.6其他品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标准要求执行。
2.4食品包装
中标人所供的副食品包装应规范、卫生、整齐、美观;肉类要进行分割,5kg/块,外包透明薄膜(食品级标准),外包装用纸箱包装;冻类等用保鲜袋进行冷冻封装;鱼类、海鲜类用网袋装好,放置有加氧机的清水中,保持鲜活;干货、调料、水果类用纸箱包装;蔬菜瓜类用塑料筐盛装。
2.5服务安排
2.5.1如果中标人放弃中标资格,或因不可抗力无法签订合同,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服务资格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2.5.2如果推荐的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经采购人查证、或以其他方式取证证实其投标资料造假或其他原因而被取消中标资格的,则采购人可按推荐的中标人排名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中标人,亦可决定组织重新招标。
2.6供应价格
2.6.1中标人与采购人每一个月对货品定价一次。
2.6.2采购人以每月第一周周三,珠海市朝阳、柠溪及前山市场的同类货物(中等以上质量)考察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当月结算基准价,报送中标人,由中标人进行报价。
注:中标人所报价格不得超过当月结算基准价。
2.6.3采购人对当月中标人报价审核后,双方共同在纸制报价单上签字确认。
2.6.4每期价格一经确定,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更改,如需变动,则需双方签字确认,并详细注明变动原因。
2.6.5结算价=实际采购量×采购人审核后的价格×中标费率。
2.7供应结算
2.7.1结算时,必须凭采购人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
2.7.2中标人每月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供应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财务依据相关的支付程序向中标人付款。
2.7.3中标人每月5号前必须提供上月配送结算清单送采购人财务部门核对,15号前采购人依照对账结果一次性支付上月货款。
注:本项目未尽事宜,中标人按照采购人的合理要求执行。
第三部分
评 标 方 法
评标方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一、总则
评标委员会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依法由5位评委组成,包括:采购人代表1人和专家4人,任何人不得干预评标委员会的工作。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工作小组,主要负责相关资料的整理、记录评标情况等工作。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进行评标。
参与评标工作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以确保评标的公平、公正。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本次评标是以招标文件为依据,按公正、科学、客观、平等竞争的要求,推荐技术先进、报价合理、经验丰富、信誉良好、售后服务好的中标人。
评标步骤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并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最后评标委员会出具评标报告,并排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评分及其统计
按按照评标程序、评分标准以及比重分配的规定,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别首先就各个投标人的技术、商务状况及其对招标文件要求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比较与评价,评出其技术评分、商务评分。各评委的技术评分、商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乘以相应的技术比重、商务比重即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分。然后,评出投标人价格得分。将各投标人的技术得分、商务得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其评标总得分。(注: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二、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按《资格审查表》(见附表1)内容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阶段的评审。
三、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表》(见附表2)内容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只有对《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对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有争议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将以记名方式表决,被认为响应的得票超过半数的投标人有资格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否则将被淘汰。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标有效期是否满足要求、投标文件的总体编排是否基本有序等。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找外部的证据。
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应予以废标。
无效投标的认定
按《符合性审查表》所列各项,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四、详细评审
详细评审是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进行技术、商务和价格的评审。
技术、商务评审: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商务评分细则各项要求进行评分,各因素所占比重见《技术评审表》(附表3)、《商务评审表》(附表4),评分统计按本评标方法4.1条规定进行。
价格评审: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的扶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投标人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含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一定比例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其中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价格=核实后的投标报价-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核实后的投标报价×6%;注: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协议供货、定点采购政府采购项目。
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允许联合体投标时适用),在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投标价格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有关扶持政策;(未在联合体协议中列明合同金额占用比例的不予价格折扣)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投标人应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以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任两种或以上情况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优惠。
说明:如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则不适用上述(1)-(6)条款。
将评标委员会校核后的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定义为评标价格。如存在价格修正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修正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见附表5)。取各评标价格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各投标人的价格得分按以下公式计算: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格)×价格比重×100。
技术、商务及价格比重分配:
评审项目 | 技术 | 商务 | 价格 |
比重分配 | 40% | 50% | 10% |
五、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将出具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投标人名单:本项目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标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以上都相同的,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
若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附表1:资格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资格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 投标资格审查项 (即投标人资格条件) | A投标人 | B投标人 | ``` | |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1)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以上内容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 ||||
(2)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 ||||
(3)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 ||||
(4)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 ||||
(6)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
3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1) | 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 ||||
(2) | 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 ||||
(3)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 ||||
(4) |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
(5) | 已登记填写《获取采购/招标文件登记表》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 ||||
结 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备注:
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审查人员签名: 日期:
附表2:符合性审查表(注:本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投标人 投标有效性审查项 | A投标人 | B投标人 | ··· | |
---|---|---|---|---|---|
投标函及投标有效期符合要求 | |||||
按招标文件规定加盖公章和签署 | |||||
已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 | |||||
“★”条款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如有) | |||||
商务无重大保留或偏差 | |||||
无招标文件或法规明确规定可以废标的其他情形 | |||||
结 论 | |||||
不通过原因说明 |
备注:
1.评审时评委对投标人是否满足要求逐条标注评审意见,“是”标记为“○”,“否”标记为“×”;
2.评审结论栏统一填写为“通过”或“不通过” ,出现一个“×”为“不通过”;
3.对结论为“不通过”的投标,要说明原因。
评委签名: 日期:
附表3:技术评审表(注:此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技术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配分值 | 评审内容 |
---|---|---|---|
1 | 质量控制方案 | 15分 | 对投标文件中的质量控制方案进行评分(包含:原材料选定,包装,运输途中、供货系统、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的整体质量控制方案): 第1档:方案完善且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15分; 第2档:方案完善且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10分; 第3档:方案基本完善且基本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5分; 第4档:方案不完善不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1分; 第5档: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图片、证书等复印件),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第3档次(含)以下评分。 |
2 | 配送方案 | 25分 | 对投标文件中投标人的配送方案进行综合评分(包含投标人对本项目配送人员的配置情况、配送程序、服务承诺、突发事件处理、安全保障等): 第1档:方案非常完善且优于用户需求书的得25分; 第2档:方案较为完善且能完全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20分; 第3档:方案基本完善且基本满足用户需求书的得15分; 第4档:方案基本完善,但无法满足用户基本需求的得10分; 第5档:方案不完善的得5分; 未提供方案的得0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照片、图片、证书等复印件),没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按第3档次(含)以下评分。 |
合计 | 40 |
附表4:商务评审表(注:此表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商务评审表
序号 | 评审项目 | 分配分值 | 评审内容 |
---|---|---|---|
1 | 相关业绩 | 10分 | 根据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具有食材配送项目(不含饭堂经营项目)经验进行评分:每份合同得2分,最高得10分。 注:投标文件须提供项目合同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计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
2 | 种、养殖基地 | 5分 | 投标人有种养殖基地的得5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自有种养殖基地的土地产权证明文件或土地租赁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无效。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相应项不得分。 |
3 | 认证和信誉情况等 | 14分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认证证书、有效的供应链管理体系评价证书、有效的售后服务认证证书、有效的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包含食材配送相关内容的,每个证书得2分,满分14分。 注: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相应项不得分。 |
4 | 食品安全投保 | 7分 | 1、提供投标人为食品安全投保的有效的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险保险单,且总保额在3000万元(含3000万元)以上的得7分; 2、提供投标人为食品安全投保的有效的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险保险单,且总保额在2000万元(含2000万元)以上3000万元以下的得5分; 3、提供投标人为食品安全投保的有效的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险保险单,且总保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2000万元以下的得3分; 注:投标文件中提供食品安全相关责任险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无则不予计分。 |
5 | 配送车辆、人员保障 | 14分 | 1、投标人投入本项目的机动车辆(不含摩托车)数量进行打分:投标人配备一辆冷藏车辆的得2分,每增加一辆冷藏车辆的加2分,每增加一辆其它机动车辆的加1分。本小项满分6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有的专业人员情况:配有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个得2分;配有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每个得1分,本小项满分4分。 3、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食品检测或检验人员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满分4分。 注:(1)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上述第1项所述年审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车辆是否具备冷链运输能力以行驶证或机动车辆登记证书或车辆购置发票(提供发票复印件)所载类型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投入车辆必须为自有车辆,注册用户须和投标人名称或法人代表名称一致,否则不计分。 (2)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第2-3项所述人员持有的相应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相关人员为投标单位员工的相关证明文件(以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三个月内任意两个月项目所在地的社保证明为准)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为了便于评委评审,请在相关证明材料中标示出上述人员),如因政策原因无法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的须提供相关政策文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文件的,相应项不得分。 |
合计 | 50 |
附表5:投标报价修正表1、投标报价修正表2、投标报价缺漏项价格表(注:表格不需要投标人填写))
投标报价修正表1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A投标人 | B投标人 | C投标人 | |
1 | 投标报价 | ||||
2 | 修正后的投标报价 | ||||
3 | 报价给予的价格扣除(%) | ||||
4 | 对小型或微型企业投标扶持的价格扣除 | ||||
5 | 评标价格 | ||||
注:如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此表无须提供。 | |||||
投标报价修正表2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修正原因 | 修正前价格 | 修正后价格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最终修正价格 | ||||
投标报价修正比例 |
备注: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方法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2.本表适用于投标报价发生修正情形时使用。
投标报价缺漏项价格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
序号 | 缺漏项目 | 缺漏项价格 | 备注 |
1 | |||
2 | |||
3 | |||
…… | |||
缺漏项价格汇总 | |||
缺漏价格比例 |
备注: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方法统计投标报价的缺漏项价格。
2.本表适用于投标报价发生缺漏项情形时使用。
评委签名: 日期:
第四部分
投 标 人 须 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 序号 | 内 容 |
---|---|---|
一、 说明 | ||
1 | 1.1 | 项目综合说明: 项目编号:DHH22-ZH2CFGY-004。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叁佰肆拾伍万元整(¥3,450,000.00) 备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项目的最高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无效投标。 |
2 | 2.1 |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
3 | 2.6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4 | 3.2 | 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 |
二、 招标文件 | ||
5 | 6.1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泉福商业大厦19楼1901房 邮编:519000 项目联系人:陈泽凤(项目咨询)、宋小姐(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电话:0756-2211516(项目咨询)、0756-2681017(招标文件领购咨询) 传真:0756-2681017 邮箱:dahanghai1017@126.com |
6 | 投标答疑会:不召开答疑会。 或投标答疑会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投标答疑会地点:。 | |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 ||
7 | 12.1 | 本次招标不允许投标人提交备选方案。 |
8 | 13.1 | 本次招标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投标:是□;否☑。 如是,则投标人须将共同投标协议正本 份、副本 份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
9 | 14.1 | 根据本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投标人还须提供: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分所)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截止日前三年中任意一年度或任意一个月财务状况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4、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考“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部门所在省级政府,或实行垂直领导的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较大数额罚款标准,或罚款决定之前需要举行听证会的金额标准来认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承诺;(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7、信用信息: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③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中不存在近三年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投标人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广东珠海)”网站(http://credit.zhuhai.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前期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承诺;(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的承诺;(参考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提供) 10、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相关资料加盖投标人公章以证明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
10 | (6)投标人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来的经验与业绩。(如有) | |
11 | (8)要求投标人提供证明其信誉、资格的、经过年审合格的文件复印件。(如有) | |
12 | (9)本次招标是否允许投标人将项目分包:是□;否☑。 如是,则投标人须将分包人的下列资料提交采购代理机构: ①分包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分包人持有的生产许可证; ③(本招标项目要求的)其他资质等级证书。 | |
13 | 16.2 | 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 |
14 | 17.1 17.2 |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好投标文件并盖章签字后彩色扫描成电子文档,连同可编辑的word或excel文档刻录成光盘或U盘形式,并在光盘或U盘上标注投标人名称,与投标文件密封在同一包装提交,提交的光盘或U盘在投标截止时间后不予退还。) |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 ||
15 | 18.1 | 投标文件提交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五、开标、评标和定标 | ||
16 | 20.1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
17 | 21.3 | 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第三部分“评标方法”。 |
18 | 22.2 | (5)修正调整的价格或分项报价中的缺漏项价格超过原投标价格(3%)(具体比例按项目实际情况设置)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
19 | 25.5 | 采购结果公告媒体:[①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六、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 ||
20 | 29.3 | 本次招标项目不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款的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信用担保形式。(不得超合同金额的10%) |
一、说明
适用范围项目综合说明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招标公告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综合说明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定义
“采购人”是指:招标公告中所指的采购人。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是指:采购项目所属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大航海(广东)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
关于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
除联合体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或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DHH22-ZH2CFGY-004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1229(发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