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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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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中标结果公告

  • 采购项目编号:
  • SHXM-00-20211229-1018
  • 采购项目名称:
  •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代码:
  • 134663336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 公告内容:
  •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229-1018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1701600.00元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福泉北路388号东方国信大厦A座7楼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2022年全年,实际履行期限有所变以实际履行期限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段学超,马军,汪卫民,戚伟东,兰云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招标文件要求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4613.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西路150号

    联系方式:021-632753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2364号(人行入口)

    联系方式:186163962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小芳

    电 话:18616396206


    2022年01月24日


    2021年12月30日


    附件信息:

    •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pdf

      988.1K

  • 首次公告时间:
  • 2022-01-24
  • 公告源URL:
  • http://www.zfcg.sh.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4/ZcyAnnouncement3004/mAI8rfxTmVqBPJNGtY/DbQ==.html

  •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
  • 索迪斯(中国)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29-1018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南京西路 150 号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9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 25 第四章 招标需求 ............................................................ 28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 28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 3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单位或个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1229-1018 二、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 三、采购项目内容、数量及预算 包号 包 名称 数量 单位 预 算 金 额(元) 简 要规 格描 述或 包基 本概 况介绍 最 高 限 价(元) 备注 1 上 海市 体育 发展 服务 中心 食堂 餐饮 外包 服务 项目 1 1725000.00 上 海市 体育 发展 服务 中心 食堂 餐饮 外包 服务 ,满 足食 品1725000.00 安全 、健康 、品 种多 样性 的基 本要求 ,并 为就 餐者 提供 高效 、便 捷的 服务 体验 ,就 餐方 式为 自助 餐形 式为准 。具 体详 见招 标文 件。 四、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 (2)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 3 ) 提 供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 (4)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 (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资格审查要求包 1 序号 类型 审查要求 要 求 说明 项目级/包级 1 自定义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投 标 人是 否 符包 1 合 2 自定义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投 标 人是 否 符合 包 1 3 自定义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投 标 人是 否 符合 包 1 4 自定义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 投 标 人是 否 符合 包 1 5 自定义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潜在供应商无利益关系的声明 投 标 人是 否 符合 包 1 6 自定义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投 标 人是 否 符合 包 1 7 自定义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年度)在食堂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 投 标 人是 否 符合 包 1 五、投标报名: 1 、 报 名 时 间 : 2021-12-31 至 2022-01-10 上 午00:00:00~12:00:00;下午 12:00:00~23:59:00(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供应商 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进行报名。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加盖单位公章 ) (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单位公章 ) (2)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 ) (3)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加盖单位公章 )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潜在供应商无利益关系的声明(加盖单位公章); (5)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6)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 年度)在食堂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加盖单位公章)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料必须是真实的,凡复印件须盖红章,否则不予通过报名资格审查。 3、招标文件售价:0 元,招标文件请至公告附件处下载。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金额、开户行、户名、账号等)] 如需缴纳保证金,投标人应于 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22-01-21 13:30:00 时前半小时内派授权代表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有效证明出席)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另行提供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不密封进投标文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2-01-21 13:30:00 时整在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 号(人行入口)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要 求 1. 项目名称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2. 招标单位 招标单位: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详细地址:上海市南京西路 150号 联 系 人:戚伟东 电 话:63275330 3.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徐汇区斜土路 2364号 联 系 人:郭小芳、陈怡诺 电 话:18616396206、17740887667 电子邮箱:hgjszb4@yeah.net 4.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5. 预算金额 172.5万元 6.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不少于 90 天 7. 项目概况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满足食品安全、健康、品种多样性的基本要求,并为就餐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就餐方式为自助餐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8. 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人;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4、其他资格要求: (1) 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 制售类); (2)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3) 提 供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http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 (4) 提 供 信 用 中 国 网 址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招标文件发售 时间:2021年 12月 31 日至 2021年 1月 10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斜土路 2364号(人行入口) 网 上 报 名 : 登 陆 “ 上 海 政 府 采 购 网 ”(http://old.zfcg.sh.gov.cn)报名 10. 投标文件的份数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 1 份、 副本 4 份。请在封面首页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投标人不得复制招标文件中的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的一部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均应打印胶装。装入标书袋内密封,加盖公司公章。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交招标代理机构。★需要另外上交一份盖章电子版。 11. 投标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1月 21日 13:30 12. 投标递地点 上海市斜土路 2358 号(车行入口)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 2364号(人行入口) 13. 评标标准和方法 综合评分法 14. 服务期限: 2022年全年,实际履行期限有所变以实际履行期限为准。 15. 付款方式 按季度支付。 16. 小微企业有关政策 1、根据财库〔2011〕181 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 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作为最终投标报价(此最终投标报价仅作为价格分计算)。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本单位、制造商(如有)“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在报价明细表中说明制造商情况。 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政策;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3%)的价格扣除,须同时提供联合体协议约定(包含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份额)。 2、根据财库[2017]141 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属于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财库[2017]141 号文件第一条的规定,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3.根据财库[2014]68号的相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政策,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格式自拟)。” (注:未提供以上材料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17. 答疑与澄清 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18.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不允许进口产品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19. 是否允许转包与分包 转包:否 分包:否 2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允许 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请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21. 是否现场踏勘 不组织现场踏勘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22. 是否提供演示 不进行演示 系统演示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23. 是否提供样品 不要求提供样品 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招标需求各标项的对应内容。 24. 中标结果公告 中标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发布中标公告,公告期限为 1个工作日,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送中标通知书。 25.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26. 合同签订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 27. 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 28. 投标文件的接收 招标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送达回执、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格式详见附件)应单独提供,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投标文件; 4、未成功办理投标人报名手续的; 5、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招标方,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9. 招标方代理费用 -由中标单位向招标代理方支付招标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采取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收取 2)专家评审费:以签收单为准,由中标单位支付。 30. 解释权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一、 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 定义 2.1. “招标方”系指组织本项目采购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2. “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2.3. “采购人” 系指委托招标方采购本次货物、服务项目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4. “货物”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材料、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工具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文字材料。 2.5.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劳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2.6. “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需求总称。 3. 合格投标人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3.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投标人; 3.3. 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3.4. 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营业执照;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 (2)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等项目参与各方不存在控股、管理等利益关系; (3)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 (4) 提供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失信惩戒对象、 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图打印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服务人员,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 (6)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人代表 4.1.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附件)。 5. 投标费用 5.1.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质疑 6.1.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质疑。 6.2. 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号)附件范本,下载网址: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位置:“首页-在线服务-质疑投诉模板”。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a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b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c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d事实依据; e必要的法律依据; f提出质疑的日期。 6.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质疑应明确阐述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质疑函不符合《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的,应在规定期限内补齐的,招标方自收到补齐材料之日起受理;逾期未补齐的,按自动撤回质疑处理。 二、 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构成 1.1 要求提供的货物和服务、招标过程和合同条款在本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各章的内容如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章 技术需求 第五章 评标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1.2 投标人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及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2、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或有不合理要求的,投标人应当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限满第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招标方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逾期提出招标方将不予受理。 2.2. 招标方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招标方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招标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等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 2.3.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文件的语言 1.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招投标的所有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报价承诺书 投标函格式 开标一览表 报价明细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 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业绩一览表 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3. 投标文件的编写 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完整地填写响应书、报价表、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内容。 4. 报价 4.1 投标人应在报价表上标明本次投标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投标人所报价格应包含指定交货地点的运保费、税金、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的全部费用。每一件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2投标人如需用外汇购入某些货物,须折合人民币(包含进口环节税)计入总报价中。 5.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5.1. 自投标截止日起 90天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5.2.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包装 6.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6.2. 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正本、副本规定的份数分别编制并按 A4纸规格分别竖面单独装订成册,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活页装订(是指用卡条、抽杆夹、订书机等形式装订,使标书可以拆卸或者在翻动过程中易脱落的一种装订方式)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标处理。 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投标文件正本除《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可提供复印件外均须提供原件。副本为正本的复印件。招标方提倡双面打印或书写。 6.4. 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名或盖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6.6. 投标人应按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投标报价文件分类分别单独密封封装。投标文件封装后,外包装封面上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投标文件名称(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开标时启封”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投标保证金 7.1. 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7.2. 保证金形式:网银、汇票、电汇、转帐支票。 7.3. 招标方不接受以现金支票、现金及个人转账方式交纳的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若以网银、电汇方式交纳的,请将网银电脑打印凭证、电汇底单复印件写上所投项目名称、编号、投标联系人、联系电话,请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前到招标方服务台开收据。 7.4. 招标方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供应商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需提供收据的第二联“供应商退款凭据”。详见上海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位置:“首页-在线服务” 保证金不计息。 7.5. 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采购单位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7.6. 串通投标认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7. 投标无效的情形 在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3、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 6、招标需求中要求提供的产品属于节能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品目的,投标人未提供该清单内产品的; 7、资质文件、技术及商务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8、标项以赠送方式投标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或两个报价的; 9、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10、投标人不接受报价文件中修正后的报价的; 11、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2、投标人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13、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8. 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报价明细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明细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经投标人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四、 组织开、评标程序及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程序 (一)组织开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开标,各投标人授权代表及相关人员应参加开标会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投标人如不派授权代表参加开标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开标会由招标方主持,主持人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投标人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2、对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查验、核实,提请投标人代表或公证人员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签名确认,如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有不同意见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多数投标人意见为准。 3、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现场集中封存保管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护送至指定的评审地点,同时告知投标人代表拆封报价文件的预计时间。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现场工作人员退还供应商代表。 4、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宣告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称及理由,有效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情况,无效投标人代表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 5、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报价明细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投标人代表、唱标人、记录人和现场监督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投标人授权代表未到现场的,或开标记录不予确认且不说明理由的,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现场工作人员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护送至指定评审地点,由评审小组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6、评审结束后,主持人公布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二)组织评标程序 招标方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评标现场相关人员通讯工具。 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4、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5、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 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6、采购人代表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文件进行审查并以开标当日为准对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核实,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 7、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应组织相关投标人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招标方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 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8、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9、评审结束后,招标方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三)评审程序 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3、评审人员对各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符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2)投标函的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评标委员会认为的其他废标情况。 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投标人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投标人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授权代表未到场或拒绝澄清说明或澄清说明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作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6、评审人员需对招标方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五、 评审原则 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 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投标人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样品或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投标人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投标人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4、财政部令第 87 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六、 确定中标供应商的原则 1、项目由评标委员会根据第三章《评标办法与评分标准》规定提出中标候选人排序。 2、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 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3、采购结果经采购人确认后,招标方将于 2个工作日内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方签发书面《中标通知书》,服务台根据报名时预留地址寄 送中标通知书。 七、 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招标方作为合同签订的鉴证方。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二)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2、按合同约定办理履约保证金退还手续。 八、 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自行支付。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本次评标总分为 100分。合格投标人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 2位。 二、分值的计算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后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资信商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投标人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资信商务及其他分) 三、分值的计算 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本评标办法由采购人(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共同制定,在评标过程中遵照执行。 评审委员会:政府采购专家(4位)、用户单位代表(1位)。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序号 评估要素 主要评估内容 得分 报价得分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0-10分 合同履约能力 根据报价人提供 2019年至今承接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 1个类似项目业绩得 1分,最高得 5分,未提供不得分(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关键服务期限页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将不得分) 0-5分 体系证书 需提供 ISO认证证书,包括 ISO9001,ISO22000,ISO14001,ISO45001,ISO28000。提供一个的 1分,满分 5分 0-5分 投标人综合实力 企业综合能力(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情况、相关荣誉、公司诚信)等人员的资历等综合实力。实力较强,完全能满足项目需要得 3-5分,基本能满足项目需要 2-3 分,实力较差,很难满足项目需要0-2分。 0-5分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与本项目需求的吻合程度高,内容全面,方案具科学性、合理性、完整性,实施方案充分考虑用户的项目特点和需求,工作流程完整、清晰,流程具有合法性、规范性、经济性、可操作性。完全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14-20分; 服务方案略有欠缺,实施方案基本能够满足用户需求,保障措施,基本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7-13分; 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略有偏差,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粗略,部分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 1-6分; 服务方案针对本项目需求的理解不准确、不符合本项目要求的得0分; 0-20分 服务质量 根据投标人整体服务质量横向比较综合评审 全程服务进度(事前、事中、事后)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措施以及操作程序具有科学性、合规性、合理性;操作流程中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手段具有科学性、全面性;饮食供应做到健康营养服务,根据招标方的企业性质,提供的饭菜营养多样搭配,均衡兼顾,综合评审优秀的得 7-10分,较好的得 4-6分,一般的得 0-3分 0-10分 安全管控 根据投标人有详细的食品安全、设备操作流程的安全管控措施综合评审:优秀的得 7-10分,较好的得 4-6分,一般的得 0-3分 0-10分 应急预案 有详尽的各紧急情况的预案,流程清淅切实可行、具有快速解决突发事件的能力。综合评审优秀的得 7-10分,较好的得 4-6分,一般的得 0-3分 0-10分 3 人员配置 根据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厨师长及厨师的履约能力:厨师等级证书、文化水平、专业职称、工作经验、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在 0-3分之间进行综合评分。 0-3分 项目管理和专业人员配置:人员的合理配置,详细描述各岗位的配备情况、作业人员的组织分工以及相应的权利与职责、关键管理岗位的资质与综合服务管理经验等,团队管理措施。并满足此次招标文件人员要求,综合评审优秀的得 5-7 分,较好的得 3-5分,一般的得 0-2分 0-7分 食材供应链 保障健康、安全、新鲜的食材供应,根据食材供应链的保障与食材质量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7-10分,较好的得 4-6分,一般的得 0-3分 0-10分 增值服务及相关承诺 能够提供日常餐饮服务以外的多种增值服务,根据提供增值服务的内容及描述综合评价。优秀的得 3-5 分,较好的得 2-3 分,一般的得 0-2分 0-5分 合计 100分 第四章 招标需求 第一章 技术需求 1. 日常餐饮服务 1.1 员工餐厅的供餐信息 ➢ 员工餐厅的需求:满足食品安全、健康、品种多样性的基本要求,并为就餐者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务体验。 ➢ 受众群:在职员工 ➢ 就餐人数:250—300人次 ➢ 就餐餐次:每日 2餐,早餐、午餐(根据实际情况将开设晚餐服务)。 ➢ 供应时间:周一至周日(包含国定节假日)。 ➢ 就餐方式:自助餐形式(双休日国定节假日提供简餐) ➢ 供餐品种: 序号 餐次 品种 1 早餐 干点 6种、湿点 4 种 豆浆、蔬菜、鸡蛋 2 午餐 大荤 3种 小荤 2种 素菜 2种 凉菜 2种 杂粮米饭 2种 荤汤 1种 素汤 1种 水果 2种 馄饨、水饺、面条每日提供 1种 1.2 日常餐饮服务价格 员工餐厅就餐计费标准:1)早餐食品成本及其他费用含税 10 元人民币;2)午餐食品成本及其他费用含税 15元人民币 ➢ 供餐的时间及要求: 序 餐次 供应时间 要求 号 1 早餐 7:00—9:00 每半小时补菜一次 每次炒菜的分量控制在 20人份 每两周菜品不重复,除绿叶菜外 杜绝隔顿隔夜菜出现 2 午餐 11:00 —13:00 每半小时补菜一次 每次炒菜的分量控制在 20人份 每两周菜品不重复,除绿叶菜外 杜绝隔顿隔夜菜出现 1.3 国定节假日中午供餐 ➢ 服务需求: 1、每人每份套餐服务(2荤 2素)。 2、标准:50 元 3、配备具备专业能力的厨师和专业服务人员。 1.4 美食节 提供传统节日、重大节庆及市机关事务局倡导发起的各类主题美食节活动;定期举办,原则上每季一次。 2.额外餐饮服务 2.1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及预定的标准向甲方提供值班晚餐服务。 时间:17:00—19:00(工作日) 为确保额外服务的质量,甲方应提前 3个工作日通知乙方,使乙方作必要的准备。 2.2茶歇 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推出茶歇服务。 时间:15:30—16:30 3.原材料的采购 外包方负责食品原料的采购,并对食品原料的质量进行管理,以确保食品安全。 在整个供应链管理过程中,自供应商的选择、日常管理直至付款,均保持独立。 业主方有对食材供应清单、验收记录情况表、出入库明细审核的权责。 4.厨房卫生 做好厨房的卫生工作,餐具每天、每顿全面消毒,食堂工作人员均持健康证上岗;遵守业主方的有关规章。 5.定期反馈 业主方和外包方代表将定期召开会议对食堂的营运工作(包含食品安全、食材质量、菜肴口味、服务质量及卫生状况等)进行评定,会议记录将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存档保留。 业主方根据评定情况要求外包方改进,并视情形出具书面整改通知。 6.其他 岗位 人数 要求 △项目经理 1 大专学历以上 具有服务资质证书 △厨师长 1 中式烹调师高级技师证书 △厨师 2 中式烹调师高级证书 △点心师 1 面点师高级证书 点心帮厨 1 切配 2 帮厨 4 △VIP服务员 1 35岁以下(含 35岁)有酒店工作背景 服务员 1 仓管 1 共计 15 标黄及△的关键岗位人员,需要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社保证明及健康证。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指引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中心-合同名称]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 150 号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2022年全年,实际履行期限有所变以实际履行期限为准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按季度支付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 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_1]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资质文件 正本或副本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29-1018(标项 ) 资 质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附件 1:声明书 声 明 书 致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址 。 我(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编号为 SHXM-00-20211229-1018)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同意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5、投标文件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 90天。 6、我方参与本项目前 3 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我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日 期: 投标人全称(公章): 附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为授权代表,以我方的名义参加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我方对授权代表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授权代表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签名: 职务: 授权代表身份证号码: 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名章): 职务: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 期: 附件 3:相关资料证证明 (1) 营业执照(三证合一);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 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4) 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和单位食堂,经营项目食品制售类) (5)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潜在供应商无利益关系的声明; (6)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没有失信行为的证明材料; (7) 投标人近三年(2019—2021 年度)在食堂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附“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的证明材料;且在以往经营信誉业绩良好,未发生食品中毒事故、安全责任事故和债务纠纷; (9)提供采购公告中符合投标人特定条件要求的有效的其他资质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及需要说明的资料。 (技术及商务文件) 正本或副本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29-1018(标项 ) 技 术 及 商 务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附件 1 供应商基本情况简介格式 (一)基本情况: 1、单位名称: 2、地址: 3:邮编: 4、电话/传真: 5、成立日期或注册日期: 6、行业类型: (二)基本经济指标(到上年度 12月 31日止): 1、实收资本: 2、资产总额: 3、负债总额: 4、营业收入: 5、净利润: 6、上交税收: 7、从业人数: (三)其他情况: 1、专业人员分类及人数: 2、企业资质证书情况: 3、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方承诺上述情况是真实、准确的,我方同意根据采购人进一步要求出示有关资料予以证实。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2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表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1)项目负责人说明表 项目名称: 姓名 出生年月 文 化 程度 毕业院校和专业 执业资格 颁发机构 证 书 编号 从事餐饮管理工作年限 技 术 职称 聘 任 时间 政治面貌 主要工作经历: 主要工作成绩、荣誉: 主要工作特点、优势: 在管其他项目: 在本项目中的主要工作安排: 每周在本项目现场工作时间: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方案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前提和客观原因: 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原则: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达到的能力和资格: 替代项目负责人应满足本项目管理服务的工作方案: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公章)日期:2021年 月 日 (2)主要服务人员名册 (本表仅供参考,投标供应商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填报) 项目组 成员姓名 年龄 在项目组担任岗位 学历和 毕业时间 职称 及资质 进入本单位时间 相关 工作经历 联系方式 ★注:需要附上项目实施团队每位人员的社保缴纳证明,无证明及提供虚假材料,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向国家相关机构举报并追究一切法律责任。 说明:(1)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满足填报需要,可根据本表格格式自行划表。 (2)填报必须完整,表格中应包括投标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人员资料。 (3)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与录用所有人员签订正式合同。 (4)特殊岗位的人员应附上岗位资格证书扫描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公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 3 业绩一览表 业绩一览表 (2019年 7月 1日至今)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 说明:响应方应提供上述项目合同复印件。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公章) 日期:2021年 月 日 附件 4:技术响应表 技 术 响 应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 偏离情况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设备的性能指标、对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偏离情况”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附件 5: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标项: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 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 54 — 附件 6:项目实施方案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格式自定) 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投标人须根据项目要求提供详尽的项目建设方案(包括思路设计、实施步骤、拟投入人员、人员资质等等)。 — 55 — 附件4 — 56 — (报价文件) 正本或副本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HXM-00-20211229-1018(标项 ) 报 价 文 件 投标人全称: 地 址: 时 间: — 57 — 3、报价文件目录 (1)投标报价明细表(见附件 14); (2)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3)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5); (4)残疾人福利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16)。 — 58 — 附件 1:报价承诺书 报价承诺书 致: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在考察本项目、细阅项目的报价须知并充分理解、考虑到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后,我们愿意按报价一览表中所报的单价、费率的价格和计算程序进行价款计算并定为合同价款。该总价已包括了买方要求完成的所有采购任务。一旦我公司获供货权,除非买方要求更改,该总价将最终作为结算价,一次包死,不予调整(采购量变更的除外)。 2.我们保证在签订合同后、承诺的日历天内(包括星期日、假期及恶劣天气)完成上述任务。 3.我们已注意到报价须知中的各项要求,我们承诺将完全考虑和接收买方提出的所有条件,并已在费用和措施中予以充分考虑。 4.如果我们有采购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们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5.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的报价,亦不会要求贵方解释选择或否决任何报价的原因。 6.我方理解贵方不支付我方在报价中的任何费用。 7.我方保证所提交的一切资料均真实、合法、有效,并愿意承担由此引发的各类法律责任。我们完全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8.我们承诺我们提供的资格文件及一切资料均真实有效,如与实事不符,我们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我们愿按《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接收处理。 投标人(盖公章): — 59 — 地址: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章 联系人电话: 手机: 传真: 日期:2021年 月 日 — 60 — 附件 2:投标函格式 致: (采购人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采购的招标公告, (姓名和职务)被正式授权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按照规定向贵方提交纸质响应文件 1正 4副及电子版 1份。 据此函,投标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招标文件规定,我方的投标总价为 (大写)元人民币。 2.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磋商有效期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______日。 4.如成交单位为我方,响应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的组成部分,直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我方将按招标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如果我方有招标文件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任何行为,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如果我方以银行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我方承诺在采购项目因故推迟时,我方的银行保函有效期将相应延期,并配合采购人办理相关手续。 6.我方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进一步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7.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磋商或其他任何磋商。 8. 我方同意开标内容以开标时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我方授权代表将及时对《开标一览表》中与我方有关的内容进行签名确认,授权代表未进行确认的,视为我方对报价记录内容无异议。 9.我方承诺,我方信用记录中 1)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名单,3)没有被列入政府采购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否则,磋商小组可将我方的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0.我方承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已交纳投标保证金证明材料是真实有效 — 61 — 的,对虚假证明材料,承担全部责任。 11.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成交人,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3)我方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公章): 日期:年月日 — 62 — 投 标 报 价 明 细 表 投标人全称(公章): 招标编号及标项: 上海市体育发展服务中心食堂餐饮外包服务项目包1 项目名称 最终报价(总价、元) 授权代表签名: 日期: — 63 — 附件 3:小微企业声明函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 造 的 货 物 , 由 本 企 业 承 担 工 程 、 提 供 服 务 , 或 者 提 供 其 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说明: 1、《中小企业声明函》中,须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如投标人提供非本企业制造的货物,须提供制造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如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查询时间为投标前一周内,并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其中一方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协议中须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 30%以上。 — 64 — 附件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 65 — 附件 5: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_ (投标人全称) _ 你单位递交的以下项目投标文件,经查验,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已于 2020年 月 日 时 分由我中心工作人员接受。 项目编号 标 项 项目名称 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本回执中除接收时间、接收人签名以外均为必填,如因信息填写错误、疏漏等造成投标文件接收出现任何问题,责任由投标单位自负。 2、标项填写方式:如该项目只有一个标项填“1”,多个标项请填写投标的完整标项号。 3、本回执投标单位按要求填写打印后,由授权代表携带至投标现场,与投标文件一并交至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现场工作人员。如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提供回执,视同不需要回执。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接收人签名或签章: — 66 — 附件 6: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上海沪港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本人经由 (单位)负责人 (姓名)合法授权参加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 □不存在利害关系 □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 □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 □与 (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 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 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 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mark PO_12771_PM001 PO_12771_PM002 PO_15528_PM026 PO_15528_PM030 PO_12771_PM001_1 PO_12771_PM004 PO_12771_PM005 PO_12771_PM006 PO_12771_PM001SHPF018 PO_5f80f6e568537ea41QUALIFICATION_HTITLE PO_5f80f6e568537ea41QUALIFICATION_TABLE PO_12771_PM008 PO_12771_PM009 PO_12771_PM010 PO_12771_PM011 PO_12771_PM001SHPF007 PO_12771_PM001SHPF006 PO_12771_PM020 PO_12771_PM031 PO_12771_PM015 PO_12771_PM016 PO_12771_PM001SHPF024 PO_12771_PM016_1 PO_12771_PM001SHPF011 PO_12771_PM042 PO_12771_PM001SHPF009 PO_12771_PM040 PO_12771_PM041 PO_12771_PM043 PO_12771_PM031_1 PO_12771_PM031_2 PO_12771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15402 PO_12771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f80f6e56 PO_11599_CC001contractName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f80f6e568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f80f6e568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159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paymentTypeNa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_1 PO_12771_PM002_1 PO_12771_PM001_2 PO_12771_PM031_5 PO_12771_PM002_2 PO_12771_PM001_3 PO_12771_PM031_6 PO_12771_PM002_3 PO_12771_PM001_4 PO_12771_PM002_4 PO_12771_PM001_5 PO_12771_PM001SHPF020 PO_5f80f6e568537ea41OPEN_TABLE_TITLE PO_5f80f6e568537ea41OPEN_TABLE_TABLE PO_12771_PM031_8 PO_12771_PM031_7 PO_12771_PM031_9 2021-12-29T20:52:09+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12-30T09:09:27+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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