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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食品慰问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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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的合同公告

招标详情

一、合同编号:11NMB2F306452022201

二、合同名称: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SHXM-00-20211230-1119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地 址:广粤路131号

联系方式:021-23171045

供应商(乙方):礼赠品(上海)品牌发展中心

地 址:奉贤区肖南路368号1幢3层

联系方式:1352533865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多功能电蒸锅

数量: 9500

单价(元): 398.5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品牌:MEPRA多功能电蒸锅
规格型号:MEPRA/M-EZ
02

2.合同金额(元):

378575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非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2年01月2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2-01-24 18:06:43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春节慰问品采购的合同(11NMB2F306452022201).pdf

1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2 年春节慰问品采购合同统一编号: 11NMB2F306452022201合同各方:甲方: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乙方:礼赠品(上海)品牌发展中心地址:广粤路 131 号 地址:奉贤区肖南路 368 号 1 幢 3 层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201400电话:021-23171045 电话:13525338653传真: 传真:联系人:机构管理员 联系人:王华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合同主要条件: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货物: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等。2.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3785750,按实结算(单价详见合同附件的投标文件),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3.交付时间:甲方合同签订后 3 天内到货并验收合格。4.交付地点:甲方指定地点5.付款方式:收到全部货物并验收合格,乙方应编制付款结算申请书和相关凭证以及开具发票后,经甲方审核通过后一次性支付全款。2二、合同条款:1.质量标准和要求1.1 乙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1.2 乙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1.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甲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2.权利瑕疵担保2.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2 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2.3 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4 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3.包装要求3.1 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3.2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质量证书和保修保养证书。4.验收4.1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3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七日内提出。4.2 甲方收货后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如果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甲方在货物送达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验收或不验收超过合同所规定的验收期的,则视为其已验收通过。但对货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之规定。对于大型或者复杂的采购项目应当由甲方邀请法定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参加验收的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5.付款5.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详见本合同主要条件 5.付款方式6.伴随服务6.1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6.2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2)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3)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乙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4)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4操作人员进行培训。6.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7.质量保证7.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7.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7.3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7.4 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质量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质量保证金应在甲方最后一次付款前支付。质量保证金期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满后 15 天内,甲方应一次性将质量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退的,甲方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8.补救措施和索赔8.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8.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5(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3)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8.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9.履约延误9.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9.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9.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10.误期赔偿610.1 除合同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11.不可抗力11.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2.履约保证金12.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合同规定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 日内退还乙方。12.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12.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7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13.争端的解决13.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13.2 协商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13.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14.违约终止合同14.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14.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14.3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15.破产终止合同15.1 如果乙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8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16.合同转让和分包16.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17.合同生效17.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7.2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18. 合同附件18. 1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8. 2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19.合同修改19.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三、合同附件: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签约各方: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日期:2022-01-24 日期:2022-01-249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2022-01-24T10:26:55+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2-01-24T17:57:37+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