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XHL-FW-2022-106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J22010016-0003
三、项目名称
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湖北菱湖尚品洪山菜苔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洪山区青菱都市工业园白沙洲中小企业城第17号厂房1单元1-3层1号(仅限办公)
中标(成交)金额:87(%)
服务类 |
名称: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 服务范围: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要求: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根据(财库[2014]37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2年) 服务标准: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周楚斌,洪春晓,李德文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2-01-20
2、评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203号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规定取费标准
2、收费金额:0.8532(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
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长安路27号
联系方式:027-837928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4号楼203号
联系方式:186279993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学睿、黄玉婷、杜厚超
电 话:18627999377
- 2022年食堂配送服务磋商文件_20220124151136.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武汉市区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采 购 人: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项目名称:2022 年食堂配送服务项目编号:XHL-FW-2022-106采购代理机构: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一月2目录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3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6第三章 采购需求..............................................................................................................17第四章 合同书(参考)......................................................................................................17第五章 评定原则及评分方法..........................................................................................26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383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项目概况】2022 年食堂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203 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HL-FW-2022-1062、项目名称:2022 年食堂配送服务3、采购计划备案号:J22010016-0003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5、预算金额:56.88 万元6、最高限价:56.88 万元7、采购需求:2022 年食堂配送服务(详见磋商文件)8、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 2 年)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其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4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所称“中小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二条。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三、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 年 1 月 10 日至 2022 年 1 月 14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00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3、方式:现场/网络获取1)现场领取: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B、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2)网络获取:A、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扫描件领取;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扫描件领取。B、文件领购登记表(公告附件链接请自行下载)发送至 475098400@qq.com。3)请在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内,将获取文件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发送至475098400@qq.com 邮箱,磋商文件、澄清通知等文件均由此邮箱发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电子文本传输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的时效性以投标人提交的完整资料的时间为准。4、售价: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1、开始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北京时间)2、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3、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五、开启1、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2、地点: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2)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3)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4)政府采购5进口产品政策;(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6)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2、公告媒体: 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地 址:武汉市硚口区古田四路长安路 27 号联系方式:027-83792866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联系方式:18627999377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黄学睿、黄玉婷、杜厚超电 话:186279993776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一)磋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2022 年食堂配送服务2 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3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废标处理)最高限价(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56.88 万元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2 年)4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5 询问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后若有对磋商文件有不明确或不清楚的地方,可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函,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据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函的时间,有权延期开标时间,所有函件都以书面形式为主。6 中标后分包 不允许7响应文件有效期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天8响应文件份数一式 叁 份, 壹 份正本, 贰 份副本(纸质版响应文件可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要求盖章与正本一致的扫描件)9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00 分至 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10 磋商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11 磋商时间 2022 年 1 月 20 日 14 点 30 分(北京时间)12 评标办法 详见第五章13磋商小组组成磋商小组由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14采购代理服务费根据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签署的政府采购委托协议书约定:1)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支付 由采购人支付2)支付标准: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和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取费标准。3)支付时间: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方式支付。5)银行账户信息户 名: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洪山分公司7开 户 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硚口区支行行 号:403521002108账 号:942007010075010002其他事项:中标单位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时需携带以下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⑥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15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16支持监狱企业□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17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项目18采购节能产品政策供应商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财库【2019】19 号)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将在评审中给予该供应商加分,具体规则详见评分细则。19采购环保产品政策依据财库【2019】18 号文的规定,投标产品为《环保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容的,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将在评审中给予该供应商加分,具体规则详见评分细则。20政府采购政策补充说明注:供应商同时满足中小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个政府采购扶持政策中多个政策的,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扣除。2、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3、供应商应当对《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上述材料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1 其他磋商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磋商会议。注:采购人根据需要填写“说明与要求”的具体内容。8(二) 磋 商 须 知一、总则1.适用范围1.1 本文件仅适用于文件中所叙述的货物、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2.定义2.1“采购人”是指: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2.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供应商”是指响应本文件要求,参加磋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果该供应商在本次磋商中成交,即成为“成交供应商”。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2.5“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2.6“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根据本文件要求,编制包含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文件。3.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3.1 详见磋商邀请函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4.磋商费用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责任承担此类费用。4.2参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和国家发展和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取费标准。二、磋商文件5.磋商文件的构成5.1 磋商文件共分六章,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第三章 采购需求第四章 合同格式(参考)第五章 评定原则及评分方法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除以上内容外,对本磋商文件的书面澄清、修改等补充通知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供应商起约束作用。5.2 供应商获得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并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由供应商承担责任和风险。如发现任何页9数或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任何词义含混不清,应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全或澄清。如果供应商不按上述要求提出而造成不良后果,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6.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6.1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 5 天,采购人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供应商提问的澄清或修改,均可对磋商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或修改。6.2 对磋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将以书面邮寄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每一供应商。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6.3 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5 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并将此变更通知每一供应商。7.澄清(或答疑)7.1 各供应商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送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无论是采购人根据需要主动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或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和答疑,采购代理机构都将于磋商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或答疑),同时将书面澄清(答疑)文件向所有供应商发送或传真。供应商在收到该澄清(或答疑)文件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给予签字确认或传真回函,否则视为收到。7.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对磋商文件的最终解释权。三、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8.语言和计量单位8.1 供应商提交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2 除非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9.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构成9.1 供应商编制的竞争性磋商响应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第六章要求。注:响应文件目录及内容每页须按顺序编写页码。10.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10.1 供应商对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诺并履行本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10.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必须按本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10.4 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1011.磋商报价要求11.1 供应商应采用人民币报价。响应文件的单价和合价(总价)全部用人民币表示。在合同执行中也采用人民币支付。11.2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11.3 供应商须按磋商文件的格式对所投内容进行报价,每项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供应商未填报的单价或合价的项目,视为该费用已包含在其它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11.4 投标报价应报固定价格,按可调整价格报价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11.5 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更正:响应文件中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一览表为准;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1.6 供应商报价应包括磋商文件所确定的采购范围内相应的全部内容。11.7 如所投项目类别为货物,供应商必须对主要材料的产地、品牌、规格、数量等均应做出说明。11.8 供应商所报的综合单价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12.磋商有效期12.1 磋商有效期从磋商结束之日起计算,本次采购磋商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磋商供应商承诺的磋商有效期不足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12.2 特殊情况下,在原磋商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要求供应商延长磋商有效期。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时,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其磋商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磋商有效期满后将不再有效,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12.3 供应商同意延长磋商有效期的,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回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磋商保证金。注:本项目不设置磋商保证金。13.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数量13.1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均可双面打印,采用不可拆卸的形式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13.2 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由授11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中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供应商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3.3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才有效。13.4 响应文件应当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进行装订,若因采用活页装订的响应文件造成的部分内容缺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其产生的后果。14.磋商响应文件递交14.1 供应商应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合并装订成一册,正本和副本合封在一个包装,封口处均需加盖公章。密封包装不得有破损。“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无需密封。另将“磋商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并注明“磋商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如符合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企业(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需单独提供一份“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节能环保产品的证明材料”,并加以密封。专为开标时所用,与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一并递交。14.2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及单独用信封密封的“磋商响应函及报价一览表”的密封袋上均应写明: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②供应商单位名称及地址:③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所有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封口及骑缝处应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印章。14.3 如果未按要求加写密封和标记,采购代理机构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15.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及磋商截止时间15.1 磋商响应文件的送达地点和截止时间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6.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16.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17.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17.1 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该通知须有经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17.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17.3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响应文件。1217.4 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格式中确定的磋商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17.5 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磋商结束后,无论成交与否都不退还。18.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18.1 磋商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18.2 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供应商在名称和法律地位上与通过资格审查时的不一致,且这种不一致明显不利于采购人或为磋商文件所不允许的;18.3 响应文件未按照磋商文件中的要求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的;18.4 响应文件未按规定加盖响应供应商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有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但未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的;18.5 响应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按时出席磋商会或参加磋商会时,未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有效身份证件的;18.6 响应供应商的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与证明文件不相符的;18.7 响应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辩认的;18.8 两个以上响应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内容有雷同的;有围标、串标行为的;18.9 磋商报价未以人民币报价的,或响应供应商在一份响应文件中对同一采购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声明以哪个报价为准的;18.10 合同履行期限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18.11 响应文件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 90 天的要求的。三、磋商的步骤19.1 磋商将按照“第一章磋商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19.2 磋商小组组成详见《磋商须知前附表》。19.3 介绍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到会人员,宣读磋商纪律及宣读评审工作规则。19.4 磋商专家签署《评审专家签到表、评审专家承诺书》19.5 采购人查验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代表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19.6 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19.7 供应商抽签排序。19.8 在正式磋商前,需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处或者有明显方案和计算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得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得实质性内容。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13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方可进入磋商程序。19.9 单独磋商:磋商小组按抽签确定的磋商顺序,与每一供应商分别就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进行单独磋商,并审查其报价、响应情况。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供应商分别在磋商记录表上签字确认。19.10 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最终报价。19.11 磋商小组评审。19.12 评审是磋商工作中的重要环节,评审工作在磋商小组内独立进行。磋商小组将遵照评审原则,公平、公正的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19.13 在评审期间,磋商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果的活动。19.1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供应商私下交换意见。在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评审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审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19.15 响应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政府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磋商活动终止;终止后,采购人需要采取调整采购预算或项目配置标准等,或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应当在采购活动开始前获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四、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使用规则20.1 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信用记录的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网站。20.2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20.3 两个及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信息。20.4 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最终以正式磋商前“信用中国”等网站发布的信息为准。20.5 在资格审查与评标工作未同日进行的特殊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资格审查阶段对供应商的信用信息进行复核,发现评标当日存在不良信用信息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符合性审查不合格作无效投标处理。五、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办法21.1 磋商小组要求磋商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价。21.2 磋商小组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要求所有的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多次报价,该14最后报价将作为磋商小组评审意见的最终依据。21.3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需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以书面形式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响应,未做出响应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文件。21.4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将现场公开唱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后报价的磋商供应商,视同退出磋商。未通过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将不再进行最后报价。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磋商报价不能低于成本价,进行恶性竞争。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六、成交结果和合同22.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22.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2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22.4 合同(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采购人与成家供应商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15(4)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5)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6)采购人应当加强对成交供应商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对于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七、质疑与提交23.1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武汉鑫航路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函原件递交到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古田二路汇丰企业天地 4 号楼 203 号,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 475098400@qq.com。23.2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23.3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只能一次性提出。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八、质疑答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磋商小组协助答复质疑。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质疑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二)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三)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四)告知质疑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五)质疑答复人名称;(六)答复质疑的日期。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九、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供应16商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十、保密和披露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磋商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采购人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十一、适用法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供应商的一切采购活动均适用于《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17第三章 采购需求一、项目概况1、采购标的: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 2022 年食品配送服务。2、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采购人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配送服务。3、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促进小微型企业发展政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5 款要求。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项目主要商务要求(一)采购预算:项目名称:2022 年食品配送服务预算金额:56.88(万元)最高限价:56.88(万元)(二)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 2 年)(三)合同履行地点: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四)付款方式:按月付款,具体以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为准。二、采购清单及要求(一)物资配送品种(1)每天不少于10个菜品,每天配送所需(早、中)的食材、调料、 主食(含成品)及半成品,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 类别 品类(种)1 蔬菜类包菜、菠菜、蚕豆米、大白菜、冬瓜、番茄、篙芭、广东菜心、红椒、红薯、胡萝 卜、葫芦、瓠子、花 菜、黄豆芽、黄瓜、金针菇、板栗、韭菜、韭黄、韭 菜花、苦瓜、篱蒿、绿豆芽、毛豆米、嫩南瓜、藕、 平菇、茄子、豆角、山药、玉米粒、生菜、丝瓜、四 季豆、蒜苗、笋瓜、土豆、芹菜、豌豆米、莴苣叶、 西芹、苋菜、香菜、小白菜、小红番茄、芋头、杏鲍 菇、洋葱、油麦菜、竹叶菜、竹叶菜梗等182 禽蛋类 皮蛋、鹌鹑蛋、鸡蛋、咸鸭蛋等。3 水产类鳊鱼、财鱼、刁子鱼、桂鱼、河虾、鲫鱼、净鱼块、鲢子鱼、鲈鱼、鲶鱼、牛蛙、胖头鱼、鳝鱼、带鱼、 泥鳅等。4 肉类牛肉、牛肚、牛腩、肉丁、肉丝、肉片、筒子骨、五花肉、鸭块、鸭腿、羊肉、猪肚、猪肝、猪心、猪血、 土鸡、鸡爪、鸡块、鸡腿、鸡翅、猪排等。5 冻品类冻鸡块、冻鸭块、冻剥皮鱼、冻带鱼冻、小黄鱼、冻牛肉、海带等。6 豆制品柴火豆腐、臭干子、豆腐泡、豆油皮、腐竹、干子、老豆腐、霉千张筒、素鸡、蓑衣干子、香干、豆丝等。7 调味品白糖、白醋、冰糖、生粉、鸡精、味精、番茄酱、酱油、黄豆酱、耗油、生抽、老抽王、豆鼓、花椒粉、 花椒油、辣椒酱、甜面酱、陈醋、料酒等。8 调料类八角、白果、白扣、陈皮、孜然、豆豉鲮鱼、山楂、十三香、坛坛乡剁椒、五香粉、细孜然、香果、香叶、 小茴香、玉果、云鹤碘盐、无碘食盐、芝麻酱、生粉 等。9 干货类白木耳、白芝麻、干豆角、干腐竹、香菇、枸杞、黑木耳、红枣、梅干菜、花生米等。10 主食类奶粉、宽粉、热干面、细粉、小米、小麦仁、玉米渣、面粉、黄豆、绿豆等。11 主食成品类 馒头、花卷、面窝、包子类、饺子类等12 半成品类 肉丝、肉馅等(2)每天配送所需(早、中餐)的牛奶、酸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序号 类别 规格1 鲜奶 150ml-250ml(具体规格由采购人确定)2 酸奶 150ml-250ml(具体规格由采购人确定)(3)每天配送所需(早、中餐)的水果,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9序号 类别 品类(种)1 水果类 苹果、香蕉、梨、西瓜、荔枝、黑布林、葡萄、枣子、桔子等采购人以《食品采购计划单》的书面形式,将需要采购的食品通知投标人,投标人根据该计划单所列明的食品品名、数量、质量及包装要求组织筹措供应。(二)供应方法1、制定计划:采购人在每个工作日 17 时前,将下个工作日《食品采购计划单》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通知投标人。若发生计划不准确或不及时或有疏漏等情况,投标人有义务提醒采购人提供或修正计划单,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采购人如有特殊需求需要临时采购的,投标人应及时配合零星采购,不得延误和推诿,提供 7*24 小时的配送服务。2、筹措物资:投标人根据采购人提供的《食品采购计划单》的要求组织食品采购、加工、配送,按规定的品名、数量、质量要求进行供应。特殊情况需要更换食品供应品种时,须经采购人同意后实施。3、配送时间、次数及地点: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当日的计划,每日上午 7:00 点前将当日所应供食品送至指定地点。4、食品验收:投标人将食品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相关人员对食品的品种、数量、质量进行逐项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采购人出具验收合格意见书;若发现产品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要求投标人退/换货,或要求投标人以其他方式予以纠正,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应承担因其提供与采购人要求不符的货物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类似情况达到 3 次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三)供应质量投标人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所供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证书。投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严格遵守武汉市“无公害蔬菜”管理办法,供应质量必须经过粗加工,食用率达95%以上。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如投标人供应的货物出现包括但不限于质量问题、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收所提供货物。投标人应承担因食品质量问题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第三人造成的全部人身、财产损失,采购人承担的,有权向投标人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执行费,采购人并有权取消投标人的供应资格。(四)供应结算201、结算时,必须凭采购人所出具的验收合格意见书方可办理相关结算手续。2、投标人每天按照采购人验收的实际数量和双方规定价格开票收据,每月开具一次发票,结算时,双方对当月发票金额核对无误后,由采购人依据相关的财政支付程序向投标人付款。(五)扶贫采购根据采购人扶贫采购任务的比例(每月按采购政策规定的比例在“扶贫 832 平台”或其他平台采购食堂农副产品),确保采购人完成扶贫采购任务,采购任务量如有调整,按最终要求的比例采购。(六)疫情防控:因疫情反复,汲取相关地方疫情教训,实现新冠疫情防控常态化。四、报价要求1、本次项目报价依据以武汉市硚口区司法局周边 3 家大型商超价格的平均价为参考。投标人按照周边大型商超价格的平均市场价格报优惠率。2、结算价的核定标准是:(∑单品配送数量*均价)*优惠率。例:投标人优惠率报价为 95%,结算价格为(∑单品配送数量*均价)*95%3、中标人按照结算价(折扣后的金额)提供发票,采购人审核无误后支付当月食材费用。五、其他要求1、投标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需承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承担违约责任。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投标产品必须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2、投标人必须负责成交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投标人将货物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前的货损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3、投标人不得将成交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第三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保全费、执行费。4、投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应提前通知投标人。非因采购人原因致使投标人不能按时交货时,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由投标人承担。5、投标人不得变更成交物品,应严格按招标要求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216、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投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人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或供应不合格、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样板不符,采购人退/换货后将记录在案,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情节严重的,采购人可取消投标人的供应资格。7、投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投标人按配送食材的结算价(折扣后的金额)开具发票。8、投标人应指派固定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 2 人,并报采购人备案。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服务团队,否则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解除服务合同。9、如磋商文件中有描述未尽的内容,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补充完善。22第四章 合同书(参考)采 购 合 同项目编号:合同编号:项目名称:甲方:乙方:年 月 日23甲 方:乙 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条款:1.合同标的及交付1.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如下:1.2 服务时间地点服务时间:服务地点:甲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乙方联系人: 联系方式:1.3 服务质量要求与验收(按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填写)2. 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2.1 合同总额人民币 (小写)RMB: 元;(大写) 元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受票单位地址:财务电话:开户行:银行帐号:2.2 合同总额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辅导、管理、人工等成本在内的所有费用。2.3 价格为各分项服务单价固定不变,如无特别说明,天数为日历天。2.4 付款方式2.4.1 付款方式(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2.4.2 乙方账户信息:单位名称(需与乙方名称一致): 开户银行:行号: 账号:3.履约保证金24(按采购文件要求填写)4.双方的权利、义务与责任4.1双方一致同意,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所约定的内容是双方权利与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1)本项目采购文件: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文件/单一来源谈判文件;(2)成交通知书/中标通知书;(3)甲方在采购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4)乙方的响应文件/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单一来源谈判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以及乙方在投标/磋商/谈判期内所有书面承诺内容;(5)乙方在投标/磋商/谈判时随同响应文件一起递送的与甲方采购文件相符的资料及附图;(6)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4.2 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款项,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4.3 乙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交货期向甲方提供合格的服务,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5.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5.1 甲方如对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能否胜任工作有异议,应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5.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天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5.3 甲方因违章操作造成设备和数据损坏,所提出的异议乙方有权不予接受。6.争议的解决6.1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2 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7.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8.税费8.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8.2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9. 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25采购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10.其它10.1 甲乙双方均有责任对本合同所涉及的信息及其它内容对第三方保密。如一方泄露合同信息,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10.2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10.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10.4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10.5 本合同签约履约地点: 。10.6 双方均已对以上各条款及附件作充分了解,并明确理解由此而产生的相关权利义务与责任。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单位名称: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注:本合同仅作为合同的基本格式,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的相关条款及内容作进一步的细化和修改。26第五章 评定原则及评分方法一、磋商小组代理机构负责组织本项目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评审专家共 3 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经济、技术评标专家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系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二、评定原则1、竞争优先,择优选用。2、公平、公正、科学、合理。三、评定标准1、全部实质性响应本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供应商信誉好。2、满足采购要求,保证质量,保证工期,符合环保要求。3、报价及售后服务、各种优惠条件对采购人最有利。4、供应商综合实力,经营信誉和经验。四、资格性审核及符合性审查:1、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2、资格性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 须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文件对应页码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如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自然人,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由投标人对以下内容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是法人的,应具有上一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须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须提供①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②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投标人仅提供银行存款证明而无其资信情况实质内容的材料,不能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资信证明。全文同)。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是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专业担保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27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完税证、缴款书、印花税票、银行代扣(代缴)转账凭证等均可);投标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12 个月内(至少有 1 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应满足以上要求;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具有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备注:如果投标人同时提供了 1)书面承诺及声明、2)相应证明材料,且二者内容不一致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选其中一种进行评审,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由投标人提供书面承诺及声明,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289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承诺书;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11投标人需保证在本项目提供的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13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1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声明函注:(1)按照本章“资格性审查表”,根据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的进行审查。依据对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的审查结果,确定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合格供应商才能进入符合性审查阶段。(2)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供应商可以不提供原件。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供应商可以不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3)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非公开招标采购人式的信用情况审查,由磋商小组完成,磋商小组要通过指定渠道核实供应商是否存在“失信”情况。缺乏网络环境(如交易中心封闭评审环境)的情况,可委托代理机构查询并提供结果给磋商小组使用。供应商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得再作为本次资格审核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信用记录证明材料亦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审核依据。(4)查询时间:在资格审查阶段,磋商小组(或磋商小组委托代理机构)在网上进行查询。3、符合性检查表序号 评审因素响应文件对应页码1 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292 按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3 响应文件有效期满足磋商文件规定;4 响应文件中未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5 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6 响应人未出现磋商文件中规定无效投标的其它条款;7供应商未有下列任一情形:(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相互混装。注:若符合性检查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即符合性检查不合格,不能进行详细评审,经符合性检查通过后才能进入详细评审。五、评分细则项目 评审分项 分值 评审内容及分值价格部分10 分投标报价 10 分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10%×100商务部分20 分类似业绩 10 分供应商近 3 年内(2019 年至今)有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个 2 分,最多 10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项目合同及用户反馈意见并加盖公章;企业实力5 分1、根据投标人的企业信誉等情况,每提供一个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证明材料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2 分。2、每提供一个市级部门颁发的企业荣誉证明材料得 0.5 分,本项累计最高得 3 分。5 分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22000 食材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认证,每提供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 5分。技术部分70 分服务方案 10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配送方案中对食材能按时按量地配送到位,是否具有合理的保障措施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打分,要求设计科学、合理、完善;提供的专门响应方案完全符合要求,设计合理、内容完善的得 10 分;提供的专门响应方案,虽合理可行、保障有效,但其内容的完整性有欠缺的得 6分;方案虽目标明确具体、内容详实,但缺乏合理性和可行性的得 4 分;提供涉及的响应方案的内容空泛,措施不力的或未提供的得 0 分。拟派项目人员 12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本项目详细人员配备情况表、管理措施及职责说明进行打分,人员配备齐全、管理措施清晰、职责说明划分明确得4分;人员配备较齐全、管理措施较清职责说明划分较明确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供应商提供须所有拟派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30拟派于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具有食材安全管理员的得 2 分;具有营养师证的得 2 分;具有高级食品检测员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需提供食材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书、营养师证及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车辆配置情况 6 分根据供应商拟投入配送车辆配置情况进行打分:1、拟投入本项目的车辆为自有或租赁的车辆(须提供本车辆的行驶证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且所提供证件须属同一牌号车辆),提供 1 辆得 2 分最高得 4 分;2、保证运输车辆及其配套设施每天清洗得 2 分;(提供承诺函及车辆内部环境的清晰图片)。食材渠道 8 分提供食材采购的来源说明及证明材料;食材为自产的,提供生产基地的基本情况(包括所处地理位置、规模等)。食材为外购的,提供代销合同或授权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一个类别食材至少提供一份来源证明材料,每提供一项得 2 分,满分为 8 分。(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安全 8 分从食材来源地出品的食品是否进行菜品检测,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一个类别食材至少提供一份食物检疫报告,每提供一项得 2分,满分为 8 分;(复印件加盖公章)食品健康 4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拟投入的食材,获得绿色食材证书的情况,每增加一个绿色食材证书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4 分。应急预案及措施3 分根据供应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的完备和可行情况进行评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的详尽、可行性强的得 3 分,质量及风险控制措施内容完整、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3 分针对项目特点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临时性、运输、搬运三个方面编制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根据投标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打分,方案详尽、合理性及可行性高得 3 分,方案完整、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 2 分,未提供不得分;3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缺货补货应急方案合理性进行打分,方案详尽、合理性及可行性高得 3分,方案完整、合理性及可行性一般的得 2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质量承诺及保证措施6 分对服务质量、安全运输、配送响应时间有承诺且有违约经济处罚措施的得 6 分,每缺少一项扣 2 分,未提供的不得分。管理制度 2 分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项目实施管理制度进行打分,制度完整、合理、可行得 2 分,基本合理、可行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食品安全责任险 5 分供应商已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且在保期内,提供保单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的得 5 分;供应商承诺在中标后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的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5 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总分 100 分备注:1.评分细则中缺陷指存在如下情况:“不全面、不完整”(针对采购需求的每个项目的实际情况和服务要求的每个要求展开论述等不全面情形)“不具体、不细致、简略、不详细”(只做了简要分析,并未结合采购需求做详细的论述31或提出解决方案等不具体情形)“不合理、不可行”(与国家或行业政策、规范等文件存在未完全响应等不合理、不可行情形)2.类似项目的定义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与招标采购工程的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或设备的规格、型号、参数,或服务的内容、质量、标准)相同或相近的项目。3.磋商文件中所要求提供的文件、业绩证明材料、荣誉、证书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成交供应商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 658 号)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一条之规定执行。六、评标统计及定标办法由磋商小组负责打分统计工作。对磋商小组评出的各供应商的总分和,采取总分和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得分,分值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供应商最终得分相同时,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磋商小组应按得分顺序,推荐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定成交供应商,报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32另附:政府采购政策优惠评审因素1、中小企业评审优惠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工程项目为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3%作为其价格分。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工程项目为 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 1%作为其价格分。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3评审标准附件 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供应商如属于此类企业,需将此表与报价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4.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5.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34评审标准附件 2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序号行业大型企业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营业收入(万元)从业人员(人)总资产(万元)1 农、林、牧、渔业 ≥20000 ≥500 ≥50 <502 工业 ≥40000 ≥1000 ≥2000 ≥300 ≥300 ≥20 <300 <203 建筑业 ≥80000 ≥80000 ≥5000 ≥5000 ≥300 ≥300 <300 <3004 批发业 ≥40000 ≥200 ≥5000 ≥20 ≥1000 ≥10 <1000 <55 零售业 ≥20000 ≥300 ≥500 ≥50 ≥100 ≥10 <100 <106 交通运输业 ≥30000 ≥1000 ≥3000 ≥300 ≥200 ≥20 <200 <207 仓储业 ≥30000 ≥200 ≥1000 ≥100 ≥100 ≥20 <100 <208 邮政业 ≥30000 ≥1000 ≥2000 ≥300 ≥100 ≥20 <100 <209 住宿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10 餐饮业 ≥10000 ≥300 ≥2000 ≥100 ≥100 ≥10 <100 <1011 信息传输业 ≥100000 ≥2000 ≥1000 ≥100 ≥100 ≥10 <100 <101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000 ≥300 ≥1000 ≥100 ≥50 ≥10 <50 <1013 房地产开发经营 ≥200000或,≥10000≥1000且,≥5000≥100且,≥2000<100或,<200014 物业管理 ≥5000 ≥1000 ≥1000 ≥300 ≥500 ≥100 <500 <1001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00或,≥120000≥100且,≥8000≥10 且,≥100 <10或,<10016 其他未列明行业 ≥300 ≥100 ≥10 <10-35评审标准附件 3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供应商如是监狱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了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支持监狱企业的发展,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一、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二、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优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注:供应商如属于此类企业,需将此表与报价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36评审标准附件 4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如属于此类企业,需将此表与报价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一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企业名称(盖章):日 期:备注: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37评审标准附件 5 节能环保政策一、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文规定,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则该产品必须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所投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将在评审中给予该供应商加分,具体规则详见评分细则。(1)“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财政部《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文规定为准。(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节能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a、投标产品在节能品目清单页面截图、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二、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文规定。为积极推进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发挥政府采购的环境保护政策功能,应当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下简称“环保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对符合该文件规定的供应商享受如下政府政策评审优惠:(1)投标产品列入环保品目清单的,将在评审中给予该供应商加分,具体规则详见评分细则。(2)投标产品如属于政府优先采购环保产品范围的,须提供如下相关证明资料:a、投标产品在环保清单页面截图、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三、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及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19〕513 号)文规定为准。注:经评标委员会审核确认供应商响应产品符合政策支持要求的,将在评审中给予该供应商加分,具体规则详见评分细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证明材料不齐全的不给予加分。38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磋商响应文件须认真填写和打印,磋商响应响应文件一律 A4 规格纸张打印、装订。磋商响应文件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参照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对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函部分格式、磋商响应文件商务部分格式及磋商响应文件技术部分格式执行。封面及封口处封面上应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等,应有文件目录和页码编号。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封口处注明“于 年 月 日 时开标时才能启封-39评标导引表评标项目 评标因素 子项及分值 供应商响应情况磋商响应文件对应页码价格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备注:为便于评委评标,供应商可根据磋商文件中载明的《评定细则》,将具体响应情况及响应文件中对应页码在上表中注明。未在上表中标注对应页码,导致评委评标时漏看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其产生的后果。-40响应文件目录(略)-41一、磋商响应函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编号)项目服务的投标邀请,签字代表(被授权委托人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和副本 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一份。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声明如下:1.我方将响应磋商文件的规定并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2.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需要修改)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同磋商文件的内容,且对磋商文件并无其他异议。3.本有效期为自投标之日起九十(90)个日历天。4.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5.我方承诺本次投标所报送的所有资料均真实有效,若有不实或弄虚做假等违背政府采购诚信要求的,愿接受相应的处罚。6.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地址:邮编:电话:传真: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磋商文件42二、报价一览表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序号 内容 明细1 投标报价优惠率报价: %注:结算价的核定标准是:(∑单品配送数量*均价)*优惠率。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一年(根据(财库[2014]37 号)《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合同期结束后,若考核良好,最多可续签 2 年)3 拟投入人员4 备注注:1.此表还应单独用信封密封壹份,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注明“报价一览表”字样。2.未单独提交或单独提交的上述资料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其投标。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磋商文件43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有)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1)节能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 型号 数量单价(元)总价(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属于(强制采购/优先采购)123 ......2)环保产品序号设备名称制造商名称品牌 型号 数量单价(元)总价(元)《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123 ......注:供应商应将所投产品中属于节能、环保产品分别列入上表中,并按本磋商文件“评审标准附件 5 节能环保政策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填写本表或证明资料不全的不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44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供应商名称(公章):日 期: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45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 (姓名)为我的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授权委托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委托代理人: 性别: 年龄:身份证号码: 职务:授权委托日期: 年 月 日附: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复印件:磋商文件46五、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市场主体名称: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号码:行政区划代码:主管部门:承诺内容: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 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我方承诺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无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承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诺日期: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磋商文件47六、商务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注: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的商务条款作出响应,并填写此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磋商文件48七、技术偏离表项目编号:序号 磋商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偏离说明 响应文件对应页码注:供应商须对磋商文件中的技术条款作出响应,并填写此表。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竞争性磋商文件49八、资格证明文件《资格性审查表》中所要求提供的内容。竞争性磋商文件50九、类似业绩证明汇总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项目金额 业主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注:1.本表填写内容为供应商近三年的类似项目业绩汇总(附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竞争性磋商文件51十、服务方案包括以下内容:1、针对本项目提出的运作流程制作;2、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重要问题的处理措施;3、针对本项目提出合理的管理制度;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十一、公司管理制度1、质量控制制度;2、风险控制制度;3、财务管理制度;4、人事管理制度;5、档案管理制度。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十二、优惠服务1、磋商文件要求供应商须提交的其它资料;2、供应商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技术内容。3、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优惠条件。供应商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第一章 磋商邀请函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二、采购清单及要求 第四章 合同书(参考) 第五章 评定原则及评分方法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评标导引表 响应文件目录(略) 一、磋商响应函 二、报价一览表 附:节能环保产品清单及证明材料(如有) 项目编号: 1)节能产品 2)环保产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提供)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授权代表投标时提供) 五、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六、商务偏离表 七、技术偏离表 八、资格证明文件 九、类似业绩证明汇总 十、服务方案 十一、公司管理制度 十二、优惠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