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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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斜桥中心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采购项目

招标详情

斜桥中心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2022-01-25
一、合同编号:ZZFDCDL2021013
二、合同名称:斜桥中心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ZZFDCDL2021013
四、项目名称:斜桥中心小学厨房设备采购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地址:靖江市新港大道1号
3、联系方式:18762366610
4、供应商(乙方):靖江广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5、地址:靖江市人名北路城北桥南首
6、联系方式:0523-84986032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双门蒸饭柜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3、联系方式:0523-84986032
4、主要标的数量:3
5、主要标的单价:8650元
6、合同金额:95.1688万元
7、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见公示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2-01-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2-01-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斜桥小学厨房设备合同1.docx




斜桥中心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FDCDL2021013





合同号:


项目名称:斜桥中心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


采购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供应商:靖江广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签署日期:2022 113

合同协议书

合同号:


甲方(采购人):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乙方(供应商):靖江广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甲、乙双方就(斜桥中心校厨房设备采购安装项目项目编号ZZFDCDL2021013),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一)合同格式以及合同条款

(二)中标通知书

(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

(四)中标人投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

(六)本合同附件

同一层次的合同文件规定有矛盾的以较后时间制定的为准。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货物、数量以及规格

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数量以及规格等详见乙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应包含品牌、型号、产地、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合计等信息)。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951688 元,大写: 玖拾伍万壹仟陆佰捌拾捌元整

%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方式:现金、银行转账、银行保证保险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1、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后付30%预付款;

2、验收合格且结算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5%

3、余款作为质保金,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支付。

七、交货安装

1、交货与安装时间: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指令单后方可进场安装,并在进场后30日内安装到位。

2、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地点

3、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该货物通过甲乙双方联合验收交付前由乙方承担,通过联合验收交付后由甲方承担;因质量问题甲方拒收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八、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且能够提供相关权威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提供的相关服务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标准。

九、包装

货物的包装应按照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的技术规定执行,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应当按双方约定采取足以保护货物安全、完好的包装方式。

十、运输要求

1、运输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一、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中国境内使用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知识产权的诉讼。

十二、验收

1、货物运达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后,经采购单位及斜桥中心小学代表验收通过后确认方可认为验收通过

2、对货物的质量问题,甲方应在发现后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接到书面异议后,应当在 7 日内负责处理。甲方逾期提出的,对所交货物视为符合合同的规定。如果乙方在投标文件及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及承诺中,有明确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

3、经双方共同验收,货物达不到质量或规格要求的,甲方可以拒收,并可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 12 个月(自交货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3、其他售后服务内容:提供长期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货物发生故障,在接到采购人报修电话后及时响应,并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如需更换设备或送修,在48小时内负责解决,且更换维修期间须提供备用设备以保证正常运转

十四、违约条款

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 10 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3、其它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4、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 30 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五、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及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15 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六、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 1 方式解决:

1、提交 靖江市 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 靖江 人民法院诉讼。

十七、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合同补充条款应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十八、合同保存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招标代理机构 份 ,市(县、区)财政部门 份。

十九、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 /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公章):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名称(公章):靖江广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开户银行:农商行新港园区支行


账号:3210240081010000067803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