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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教育体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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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阳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GY)000079

项目编号: NXCDH-2022(采)-001号

项目名称: 彭阳县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6547114.60

最高限价(如有): 6547114.6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第一标段:大米(城区中学及幼儿园) 食品用类似原料 400200 详见招标文件 1000500.00
第二标段:面粉(城区中学及幼儿园) 食品用类似原料 753890 详见招标文件 1507780.00
第三标段:大米(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食品用类似原料 261400 详见招标文件 663500.00
第四标段:面粉(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食品用类似原料 504588 详见招标文件 1009176.00
数量合计: 1920078 预算合计: 4180956.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a.营业执照(三证合一);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c.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需提供 信用中国 网站和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 信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 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②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d.保证金进账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01-26 00:00:00 至 2022-01-30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2-16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机关
地 址: 彭阳县白阳镇栖凤街595号
联系方式: 0954-70125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固原市新天地二期
联系方式: 13995040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王云龙
电话: 0954-7012523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张钰
电话: 13995040927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代理机构 :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1-25

- 1 - 公开方式招标文件 固原市政府采购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GY)000079 项 目 编 号: NXCDH-2022(采)-001 号 采购单位名称: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采购项目名称:彭阳县 2022 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一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3 第二章 投标须知 …………………………………………………………………20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42 第四章 合同文本 …………………………………………………………………47 第五章 货物参考标准 ……………………………………………………………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50 第七章 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63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彭阳县 2022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方式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2022NCZ(GY)000079 项目编号:NXCDH-2022(采)-001号 项目名称:彭阳县2022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6547114.6 元 最高限价(如有):6547114.6 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一标段 大米(城区中学及幼儿园) 400200斤 详见招标文件 1000500.00 二标段 面粉(城区中学及幼儿园) 753890斤 详见招标文件 1507780.00 三标段 大米(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261400斤 详见招标文件 663500.00 四标段 面粉(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504588斤 详见招标文件 1009176.00 五标段 胡麻油(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44664斤 详见招标文件 446640.00 六标段 调味品(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1批 详见招标文件 653420.00 七标段 鸡蛋(农村学校及幼儿园) 2126831枚 详见招标文件 1276098.60 金额合计 6547114.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a.营业执照(三证合一);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c.信用记录查询结果:①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②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d.保证金进账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 01月 26 日至 2022年 01月 30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至 12:00,下午 12:00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2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ccgp-ningxia.gov.cn);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xggzyjy.org)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第一至四标段开标时间:2022 年 02 月 16日 9 时 00分(北京时间); 第五至七标段开标时间:2022 年 02 月 16日 10 时 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 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 别 提 示 : 1 、 登 陆 宁 夏 回 族 自 治 区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中 心 网 站(http://www.nxggzyjy.org/)系统,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制作完成投标文件并将投标文件上传至系统。 2、根据《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试运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3、开标登陆方式:各投标人使用 IE 浏览器(IE11 版本)打开固原不见面开标大 厅 系 统 登 陆 页 面 ( 登 陆 地 址 : http://main.nxggzyjy.org/GY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 n)以 CA 锁或使用“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在距开标时间前 1 个小时内完成网上在线签到,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4、使用“标证通”投标的操作流程:投标人办理“标证通”证书(办理流程请登录《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办理指南栏目,下载“标证通”办理的相关操作手册);使用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并下载“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参与投 标 活 动 ( 下 载 地 址 :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aa1e-3147568599ff&p=5)。 5、以“标证通”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标证通”解密;以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 CA 锁解密。 6、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将在系统内公布投标人名单,并核验投标保证金递交情况后发出投标文件解密指令,投标人使用实际制作标书的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以 CA 锁或使用标证通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实施解密。使用“标证通”的投标人可登录“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全程参与开标过程(“古雁不见面开标 APP”下载地址: http://main.nxggzyjy.org/EMP7/rest/file/release?a=570fe122-9be1-410e-aa1e-3147568599ff&p=5)。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注:1、投标人可在本单位按照规定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远程签到解密。 2、投标人也可在开标提前一小时随身携带电脑及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现场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 3 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7、操作手册下载:请各投标人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操作手册栏目 http://www.nxggzyjy.org/ningxiaweb/005/serviceGuid.html,自行下载《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尽快熟悉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使用方法,如有疑问,致电 0951-6891120、4009980000 或加入技术支持 QQ311870151 寻求帮助。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县城栖风街 595号 联系方式:0954-70125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固原市泰合公寓 联系方式:13995040927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苏军 电话:0954-7012506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张钰 电话:13995040927 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01月 25日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彭阳县 2022 年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供应服务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食堂食品及原辅材料 2 采购人: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地 址:彭阳县县城 电 话:0954-7012506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固原市新天地 业务联系人:张钰 电话:13995040927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a.营业执照(三证合一);b.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c.信用记 录 查 询 结 果 : ① 需 提 供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 ) 和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②由投标人自行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打印后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d.保证金进账单。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如无其他资格要求,不填写) 5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是、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如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填写) 10 一标段预算金额:1000500.00 元;最高限价:1000500.00元。 二标段预算金额:1507780.00 元;最高限价:1507780.00元。 三标段预算金额:653500.00元;最高限价:653500.00 元。 四标段预算金额:1009176.00 元;最高限价:1009176.00元。 五标段预算金额:446640.00元;最高限价:446640.00 元。 六标段预算金额:653420.00元;最高限价:653420.00 元。 七标段预算金额:1276098.60 元;最高限价:1276098.60元。 11 本项目一标段投标保证金:15000.00 元;二标段投标保证金:20000.00 元;三标段投标保证金:10000.00 元;四标段投标保证金:15000.00元;五标段投标保证金:5000.00元;六标段投标保证金:5000.00 元;七标段投标保证金:15000.00 元; 缴纳时间:开标前 保证金缴纳方式:形式一: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为: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形式二: (1)投标保证金请汇至: 帐户名: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固原分行 6 账 号:系统内随机提供产生的子账号 (2)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开标前 (3)投标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CA网上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个随机虚拟账户,可按该账户直接缴纳投标保证金。 (4)投标供应商务必按照网上系统提供的子账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供应商的基本户转入(不接收个人网银业务),其他户转入投标时出现问题、账号填写有误或未及时缴纳将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按时到账,后果将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5)投标供应商需充分考虑保证金缴纳时间段内的银行处理业务时间以及节假日等客观因素,确保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及时汇出并保证按时到账。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情况由代理机构进行核实。 (6)退付投标保证金通过交易平台系统直接转入投标供应商的基本账户,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付,履约保证金按有关规定办理。具体缴纳及退付方式请参考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关于推行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的通知”。网上报名和收退投标保证金工作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951-6891120、4009980000 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7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否(是、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 第一至四标段:2022 年 02 月 16 日 9时 00分 第五至七标段:2022 年 02 月 16 日 10 时 00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16 开标时间: 第一至四标段:2022 年 02 月 16 日 9时 00分 第五至七标段:2022 年 02 月 16 日 10 时 00分 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固原市民生中心民生大厦附楼一楼) 17 信用查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内(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8 核心产品:详见参数表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家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是 (是、否) 8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否 (是、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金额收取。 中标金额在 100 万元以下,代理招标费率 1.5%; 中标金额在 100 万元至 500 万元之间,代理招标费率 1.1%; 中标金额在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之间,代理招标费率 0.8% 中标金额在 1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之间,代理招标费率 0.5% 中标金额计算单位为人民币。 例如:若中标金额为 380 万元,中标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 万元×1.5%= 1.5 万元 ( 500- 100)280 万元×1.1%= 3.08 万元 合计收费= 1.5+3.08= 4.58(万元) 收取形式:中标服务费只收现金或转帐。 公司名称:宁夏昌德慧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固原支行 账号:106053718121 收取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 否 (是、否) 9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和《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扩大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范围的通知》(市监认证函 2019〕513 号)文件要求,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以 2019年第 16号令公布了《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供应商选投经名录内认证机构认证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 4、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文件规定: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 10 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厂家《中小企业声明函》)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参加本项目的小型及微型企业在计算价格分时,其投标报价给予 8%的扣除。 5、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库[2014]68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 11 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7、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9、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10、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 否 (是、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无 12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中标后中标单位按要求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共五份;( 注:另附 U盘一份)递交投标文件:详见公告中特别提示。 备注:根据《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做好全流程电子化“不见面”开标试运行的通知》、《关于投标人办理“标证通”参与投标的通知》的要求,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 4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2、电子投标文件编制: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编制。 (二)电子投标注意事项: 1、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2、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编制: 电子版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编制,电子投标模式操作步骤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操作流程文件,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版)专用工具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两种后级形式的文件(包含商务标及技术标)。 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13 安装手册下载”。 电子标书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作为备用投标文件,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 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人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3、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时间: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裁止时间前,将网上加密投标文件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进行上传递交。 4、开标解密: 开标会议按规定程序进行: 注:1、投标人可在本单位按照规定自行完成投标文件远程签到解密。 2、投标人也可在开标提前一小时随身携带电脑及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锁,现场投标文件的签到解密。 各投标人须及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以免影响投标活动。因投标人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操作手册要求配置软硬件、解密锁发生故障、用错解密锁等因自身原因未在要求时限内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放弃解密。因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招投标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经监管部门核实后延迟解密时间或在监管部门的监督下按招标文件要求继续开标。 (三)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及电子标书备份文件(A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送达。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送达的,视为无效投标。 14 注:投标文件制作及上传如有问题,请咨询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客服 40099800000951-6891120.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 15 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6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17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 18 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9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20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因投标文件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2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 23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4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 25 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 26 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 27 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5.1.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 28 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 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一、二、三名。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 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 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 组成部分。 28.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29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 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30 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31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序号 名称 规格及技术参数 单位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第Ⅰ标段 大米 国标二级大米,质量符合 GB1354-2009 标准,具体要求: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水分≤15.5%,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彩印塑料编织袋普通包装,编织袋上必须印刷大米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报价含抽检、配送等费用,且要求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所学校。 斤 400200 2.50 1000500.00 城区中学及幼儿园 第Ⅱ标段 面粉 特制一等小麦粉,质量符合 GB1355-1986 标准,具体要求:水分≤14 %,灰份≤0.70%,含砂量≤0.02%,面筋质≥26.0%,粗细度:CB36号筛全部通过, CB42号筛≤10.0%,磁性金属≤0.003g/㎏,脂肪酸值≤80mg/100g,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彩印塑料编织袋普通包装,编织袋上必须印刷面粉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报价含抽检、配送等费用,且要求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所学校。 斤 753890 2.00 1507780.00 城区中学及幼儿园 第Ⅲ标段 大米 国标二级大米,质量符合 GB1354-2009 标准,具体要求:不完善粒≤3.0%,杂质最大限量:总量≤0.25%、糠粉≤0.15%、矿物质≤0.02%;水分≤15.5%,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彩印塑料编织袋普通包装,编织袋上必须印刷大米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报价含抽检、配送等费用,且要求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所学校。 斤 261400 2.50 653500.00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第Ⅳ标段 面粉 特制一等小麦粉,质量符合 GB1355-1986 标准,具体要求:水分≤14 %,灰份≤0.70%,含砂量≤0.02%,面筋质≥26.0%,粗细度:CB36号筛全部通过, CB42号筛≤10.0%,磁性金属≤0.003g/㎏,脂肪酸值≤80mg/100g,无异常色泽和气味。彩印塑料编织袋普通包装,编织袋上必须印刷面粉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报价含抽检、配送等费用,且要求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所学校。 斤 504588 2.00 1009176.00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第Ⅴ标段 胡麻油 食用纯胡麻油,质量要求符合 GB/T8235-2019 标准,具体要求:酸值≤3.0(KOH)mg/g 过氧化值≤7.5mmol/kg,水分及挥发物≤0.15%,不溶性杂质≤0.05%,澄清、透明,无异常色泽和气味。PET 透明一次性食品塑料桶密封包装,塑料桶封面必须标明品牌、质量等级、执行标准等。报价含抽检、配送等费用,且要求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所学校。 斤 44664 10.00 446640.00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第 Ⅵ 标 段 小苏打 预包装产品,200 克/袋、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袋 2.50 2600 6500.00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32 食用碱面 预包装产品,200 克/袋、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袋 2.00 1350 2700.00 食盐 中盐,预包装产品,400 克/袋 袋 1.50 25000 37500.00 食醋 预包装产品,1500 毫升/桶,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桶 5.50 5340 29370.00 生抽酱油 预包装产品,1900 毫升/桶,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桶 14.50 1630 23635.00 老抽酱油 预包装产品,1900 毫升/桶,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桶 14.50 650 9425.00 味极鲜酱油 预包装产品,750 毫升/瓶,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瓶 13.50 260 3510.00 香油 预包装产品,230 毫升/瓶,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瓶 6.00 1000 6000.00 鸡精 预包装产品,200 克/袋,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袋 5.00 1026 5130.00 味精 预包装产品,180 克/袋,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袋 5.00 1050 5250.00 十三香 预包装产品,45 克/盒,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盒 4.50 10000 45000.00 麻辣鲜 预包装产品,120 克/袋,产品标签标明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成分或者配料表,生产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保质期,产品标准代号,贮存条件,SC 标志等 袋 4.00 4200 16800.00 花椒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55.00 3600 198000.00 33 大香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45.00 3600 162000.00 香叶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14.00 900 12600.00 桂皮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13.00 900 11700.00 肉扣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25.00 900 22500.00 草果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26.00 900 23400.00 小茴香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9.00 900 8100.00 干姜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15.00 900 13500.00 小尖椒 大料,干燥、无杂质、无霉腐,食品专用袋包装 斤 12.00 900 10800.00 第Ⅶ标段 鸡蛋 单个重量≥60 克,新鲜、无发霉变质。价格含 3%损耗、抽检、配送等费用,且要求配送到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每一所学校。 枚 2126831 0.60 1276098.60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幼儿园) 34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 12 号令)、《评委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发改委第 29 号令)、《宁夏回族自治区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结合本招标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评标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评标工作由专家评委组建的评标委员会承担。专家评委在固原政府采购专家库随机抽取相关专业专家 4人,甲方代表 1人,评委会由 5人组成。 评标原则 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原则; 2、反不正当竞争原则;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35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一)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二)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 36 明函》(代理商须同时提供厂家《中小企业声明函》)才可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对于参加本项目的小型及微型企业在计算价格分时,其投标报价给予 8%的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五)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按财库[2014]68 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7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由评标委员会确定一、二、三名。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30 分 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 30 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报价。注:各供应商分项投标报价不得高于分项预算价,高于分项报价视为无效投标。 2 商务标响应情况 6 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招标文件重要商务条款的得 4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重要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1 分,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优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 0.5 分,两项加分至标准分时为止;投标人一般商务条款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 0.5 分,减完为止。 3 技术标响应情况 10 分 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 10 分。以此为基础,投标人技术指标、参数有缺项的,每有一项减 2 分,减完为止。 38 4 类似业绩 4 分 近三年(2018 年 1 月至今)同类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满分 4 分。注: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不全或所提供的证明文件内容不一致的不得分;业绩资料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需保证所提供的内容清晰可辨,未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5 配送方案 5 分 投标人根据项目的实施特点自行拟定配送方案,包括配送人员、车辆、时间,配送方案应合理可行,能充分满足项目实际情况及采购人需求:配送方案,方案内容全面、合理、符合采购人实际情况的得 5 分,方案内容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3分,方案内容不周全的得 1 分,未提供配送方案的得 0 分。 6 配送能力 10 分 投标供应商有经营实体店或配送中心,配送车辆。每有 1 项,得 3 分,共 6 分。(注:证明材料须提供车辆行驶证或合格证、经营实体店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投标单位的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配送人员,有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健康证,每有一个得 1 分。满分 4 分。(注:须提供配送人员身份证及健康证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确保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 7 应急措施 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应急供货方案中制定的详细应急响应措施(如灾害性天气及道路事故、货物紧缺、断货等其他突发事件),进行综合评审;投标供应商制定的应急方案,内容非常细致全面,并且应急方案切实可行,各种应急预案准备充分的得 5 分;制定的应急方案比较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比较充分的得 3 分;制定的应急方案不够细致,各种应急处理预案准备不够充分,实施不到位的得 1 分;投标人未提供应急方案或应急方案不能满足需求的得 0 分。 8 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 10 分 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完善、具体,能够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7-10 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较为完善、具体,能够较为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并且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4-6分;食品质量及安全控制方案不够完善、不具体,不能安全有效、全面地控制食品质量及安全或没有针对性地做出承诺,得 1-3 分;未提供方案及承诺的不得分。 9 疫情防范措施 10 分 提供疫情防范措施,措施科学合理、具体规范、全面可实施性强,处置措施得当,联动机制及时的得 7-10 分,阐述条理明确,措施科学合理、完整规范、全面,方案编写有规范,有组织满足疫情防控要求的 4-6 分,措施不科学、不够合理、不够完整、不够规范、不够全面,方案编写简单得 1-3 分,无方案不得分。 10 售后服务 10 分 售后服务承诺详细、具体,满足用户要求且优于其他投标人售后服务承诺得 7-10分;售后服务承诺周到,具有服务体系的得 4-6 分;售后服务体系不完备的得 1-3分,无售后服务不得分。 注;1.上述人员须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 6 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原件的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确保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2.上述打分项所需相关资料,投标供应商应将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附在投标文件相应位置(需确保清晰可辨,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提供的资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得分)。3.考虑及时配送、仓储及垫资能力,米、面各供应商只能预中一个标段。 39 政府采购服务合同 甲方(采购方): 乙方(供货方): 一、合同概况 1.合同名称: 2.交货地点: 3.采购方式: 4.签订合同地点: 二、服务内容 为彭阳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供应大米、面粉、胡麻油、肉类、蔬菜(水果)、鸡蛋、调味品等食品原料和配送服务。 三、项目服务期限及实施范围 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服务期限为 2022年春、秋季学期。 2.项目实施范围: 标段配送服务学校共 所(后附具体名单)。 四、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指派专人或者单位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2.甲方有权定期会同发改、财政、学校代表和供应商代进行市场询价,确定本标段供应食品原料的基准价。 3.甲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后,对乙方投标书中承诺的食品原料贮存场所、运输工具等设施设备进行核实,发现实际情况与投标书中的承诺不相符,甲方可通过法律途径解除合同。 4.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检乙方配送服务采购、运输、贮存、分拣、加工等 40 环节卫生、安全等情况;抽检配送食品原料的农药残留等危害品含量超标和质量情况。 5.甲方应按月足额向乙方支付食品原料资金。如乙方服务未达到合同要求,甲方有权拒付未达要求部分的款项。 6.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详细的学校名单、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7.甲方学校必须提前一周对学校食品原料的种类、数量进行统计,填写《学生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清单》,经学校食堂管理员、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给乙方。 8.甲方学校有权对所采购食品原料进行验收,如出现与合同要求条款不符的,甲方学校有权拒绝接收。 9.在服务期内,甲方对乙方供应服务情况最少组织验收 1次,验收结果公示。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指派专人携带身份证、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准营证、从业人员健康证、中标通知书等证件材料,到甲方学校协商签订供货协议,并负责合作事项的全程沟通及协调工作。 2.乙方应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质量关,如配送食材超过保质期或质量不合格,甲方学校可以无条件退换。 3.乙方供应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所投食品原料的参数要求(后附参数要求)。 4.乙方应根据甲方学校要求供应食品原料,应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送达指定地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延后送达的,双方协商同意后按约定时间送达。 5.乙方提供的食品原料经甲方学校验收合格签字确认后,有权要求甲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据实结算,但必须提供有效发票。 41 6.乙方所供食品原料货款中包含税收、检验、运输、配送、损耗、装卸、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且乙方要确保配送运输过程中的交通、人身等安全,避免发生意外事故,否则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配送运输的车辆等用具应符合《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投标书中的承诺,车辆用具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干净,防止食品原料污染,并保证食品原料安全所需的温度等要求,不得将食品原料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其中:配送蔬菜、肉类车辆必须是厢式冷藏货车。 7.乙方对所供应食品原料质量负全部责任,不得提供有霉烂、变质、过期的食品原料。为开设清真食堂的学校提供食品原料的,必须取得国家规定的准营证、许可证等证件。 8.乙方应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建立健全食品原料进货查验制度,并保存进货相关凭证,确保食品原料源头可溯,有据可查。 9.乙方应按照投标书中的承诺,保障食品原料贮存场所,并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备,保障食品原料卫生安全。 10.乙方应提前制定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如因食品原料质量问题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到达现场协同甲方调查处理,并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交付与验收 1.乙方供货数量以甲方学校食堂实际用量为准。 2.乙方必须与甲方学校签订配送协议,具体约定配送食品原料种类、时间、方式和质量等要求,原则上米面油调味品每月配送 1次,其他食品原料每周配送 1次,学生人数较多的学校,乙方应根据甲方学校要求确定配送次数及时间。 3.甲方学校根据食品原料的规格要求、质量标准及双方约定,对食品原料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相关验收手续。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到达交货地点时,距保质期截止日期至少还有 45 日以上。 42 4.乙方按协议规定配送时,甲方学校无正当理由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5.甲方在验收结束后,未提出异议的,视为供货方交付食品原料符合协议规定,但乙方依然应当履行国家有关的三包规定。 6.乙方将食品原料配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学校至少指定 2人负责验收、过称、核对、入库,验收合格后,甲方学校在销货凭证(专用台账)上签字盖章,作为资金结算凭证;在验收过程中发现存在数量、质量、品种、规格、型号、颜色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学校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7.乙方向甲方学校供货时必须出具当期批次原料相关检疫、质量检验合格票证原件等相关材料,并向学校提供与之相应的复印件(注明商品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信息并盖章)存档备查。其中:肉类应按照检疫、质量检验合格票证的签发日期,在三天以内配送到甲方学校。对无相关检疫、质量检验合格票证或与检疫、质量检验合格票证不相符的食品原料,甲方学校有权退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在指定的时间内重新供货。 8.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学校提供的《学生食堂食品原料采购清单》配送供应,若甲方学校要求乙方供应采购清单以外的食品原料时,乙方有权拒绝并及时电话告知甲方负责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9.乙方根据甲方学校实际用量,学期末将甲方学校食堂剩余食品原料收回,确保学校食堂库存“清零”。 六、资金结算 1.合同约定供货数量为估算数量,实际数量根据学校就餐人数、就餐时间及就餐标准据实核算。食品原料(肉类、蔬菜水果、鸡蛋、胡麻油等)价格由发改、财政、学校代表、供应商代表和营养办每半个月对食品原料进行一次市场询价(3家以上零售店,其中超市不少于 1家),确定基准单价,结算价=基 43 准单价×当月实际数量×报价费率。米面及调味品按实际供货量及所投单价结算。乙方应按照甲方学校下达配送计划分批次供货,合同期满因乙方多配送、甲方又无法进行结算的食品原料由乙方负责收回,或由乙方和甲方学校协商解决。 2.食品原料资金原则上按月结算。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由甲方申请县财政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于次月 15 日前向乙方结算资金;农村寄宿制学校、城区中学、幼儿园生活费(伙食费)资金由学校向乙方按月结算资金。乙方应在甲方规定时间内,向甲方学校提供正式合规发票等资料。 七、违约责任 1.乙方按照投标文件、本合同约定、配送协议等文件要求进行食品原料配送。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未取得对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有关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视为根本违约,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2.在供货期间,如发生质量纠纷,甲方有权对被投诉食品原料送权威机构检测,其检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3.如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出现矛盾纠纷时,双方应立即沟通、协商处理但不得影响甲方正常工作。 4.乙方因经营方式发生改变需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提前三个月告知甲方,否则视为违约。 5.甲方相应政策规定出现变化时,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乙方应及时按照要求调整供应方案(包括供应价格、供应方式等政策规定的一切要求),同时签订补充协议,如果乙方拒绝调整签约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供应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双方需要签订协议时,所属协议及后续补充协议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后续补充协议部分条款与原合同相冲突的,以最新签订的 44 补充协议为准。 6.乙方如不按甲方学校的要求供货,出现延期供货、供货不足、单次超量供货、验收时食品原料腐烂变质或服务态度差、价格偏差大、虚开票据等情况的,经甲方查实或学校举证,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从乙方配送食品原料款项中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5%扣除乙方违约金。 7.乙方除不可抗力因素外,如不能履行合同单方终止合同执行的,必须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5%赔偿甲方违约金。 8.乙方应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并自觉接受甲方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单位的监督检查,如在监督检查中发现乙方配送的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或因开展违法经营活动被有关部门查处,无法保证食品原料正常配送的,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供货合同,且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5%赔偿甲方违约金。 9.甲方学校无正当理由不接收或不及时验收食品原料,造成乙方损失的,由甲方学校赔偿。 10.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保证产品质量。如因产品质量问题引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民事责任。 八、保密条款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对甲方提供的各种文件(服务内容、资料、报告)、工作业务信息、相关数据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批准不得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如有违反包括故意泄露、管理不善、过失等原因造成的泄露,均视为乙方未执行好保密措施,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此保密义务不因合同的终止而免除。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5 十、其它约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立即终止供应商送货并解除合同: (1)因配送的食品原料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2)因配送的食品原料出现假冒伪劣或过期、变质情形 1次的; (3)因存在与甲方学校行贿受贿、权钱交易和安全隐患等情况的。 2.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时,在双方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决定终止本合同,有关费用以实际履行部分进行清算。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乙方、财政部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各执壹份。 甲方(盖章): 彭阳县教育体育局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分管领导: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银行帐号: 单位地址: 彭阳县栖凤街 595号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0954-7012506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2022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2022年 月 日 4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47 目录 一、投标函………………………………………………(页数) 二、开标一览表…………………………………………(页数)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 六、资格证明文件………………………………………(页数) 48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49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约定或按采购单位要求供货和提供服务 投标有效期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90自然日(日历日)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0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1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2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53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54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55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6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7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58 (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货物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0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9.投标文件的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5 其他开标要求: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无效 22.比较与评价 23.废标 24.保密要求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28. 告知招标结果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30.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32.招标代理费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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