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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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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NXRC(ZC)-2021-043号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1342

二、项目名称: 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中宁县杞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中宁县政务服务中心机关餐厅二楼206室 13739580002 162673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其他服务 采购一家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承担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监察留置所、旅游分局等单位餐厅劳务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合格 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符合采购方要求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新强、黄杰、杨正兰、刘文保
采购人代表: 李向海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3000.00元。收费标准:以采购单位与代理机构签订的采购代理协议为依据。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1月25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排名情况:第一名:中宁县杞韵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评审得分:82.80分;第二名:宁夏润泽源餐饮有限公司,评审得分:68.81分;第三名:中宁县烤天下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评审得分:66.22分;备注:在本项目资格审查阶段,宁夏褀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中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3项) 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着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中卫供销生鲜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文件中 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的(第5项)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中卫市公安局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
联系方式: 0955-7067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
联系方式: 0955-8706835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焦海燕
电话: 0955-7067519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许晓静
电话: 0955-8706835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公安局餐厅外包招标文件(公开).docx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pdf

代理机构 : 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01-25

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NXRC(ZC)-2021-043号服务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2021NCZ(ZW)0001342 招标编号:NXRC(ZC)-2021-043号 采购单位:中卫市公安局 代理机构: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 二一年十二月目 录第一章 投标邀请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函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第一章 投标邀请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ZW)0001342项目编号:NXRC(ZC)-2021-043号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总金额(元):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1655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1655000.00元);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年) 备注 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其他服务 1 采购一家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承担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监察留置所、旅游分局等单位餐厅劳务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1655000.00 数量合计 1 预算合计 1655000.00元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2)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予以10%优惠扣除;(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着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3、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12月31日 08:30 分至2022年01月10日18:00分(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 :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 元 其他: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投标人须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 夏版 ) 专 用 专 用 工 具 ( 免 费 下 载 地 址 https://download.bqpoint.com/ download/downloaddetail.html?SourceFrom=Ztb&ZtbSoftXiaQuCode=4001& ZtbSoftType=tballinclusive)查看招标文件、编制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在交易系统中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当天持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 CA 锁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操作导致投标失败的,后果自行承担。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2 年 01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及发布公告的媒介(1)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登记,登记成功后下载招标文件;(2)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 统提示从基本帐户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单位可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同时支持投标单位从已备案的基本账户通过网银或汇款缴纳;(3)在规定时间内未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登记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文件一律不予接收;(4)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 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注:1、按中卫市交易中心通知,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场地有限,为减少人员过度集中,所有进入场地的人员均需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每家供应商只允许 1-2 人到场参与开标,开标后(非公开招标方式采购项目最终报价后)在场外等候或离场。另外,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中卫市新冠疫情防控动态,疫情防控政策可能随时变化,实际以开标当天中卫市疫情防控要求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前及关注中卫市疫情防控动态。本次公开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同时发布。2、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网站“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公开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联系人:焦海燕联系电话:0955-7067519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名 称: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联系方式:0955-8706835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许晓静电 话:0955-8706835代理机构: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1 年 12 月 31 日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采购一家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承担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监察留置所、旅游分局等单位餐厅劳务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 2 名称:中卫市公安局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联系人:焦海燕联系方式:0955-7067519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荣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37号业务联系人:许晓静电话:13469679587 0955-8706835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价格予以10%优惠扣除;(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营业执照: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着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4)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5)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7)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可选择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也可选择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招标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二者均不提供,视为无效投标。(8)信用信息: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人(供应商)信用承诺书。(10)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注:1、将上述资料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投标。2、需保证上述资料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6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是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7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9 项目预算金额: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1655000.00元);最高限价:壹佰陆拾伍万伍仟元整(1655000.00元);服务期限:三年,具体时间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服务合同一年一签。 10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整(¥:30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请交至: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为网上报名系统自动产生(投标人登陆网上报名系统后自动获取),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转账或电汇以平台开标现场打印入账明细为准,明细表未列单位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保函形式提交的以保函原件为准。)3、投标保证金的形式:①转账形式:将汇款凭证的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文件指定的投保证金账户,账户信息在投标人缴纳时由系统自动生成。以平台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②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保单) 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投标保证保险(保单)的保险条款应当经中国保监会批准或备案。投标保证保险(保单)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保险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③银行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银行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银行的官方网站验证真伪,并在 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④融资性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形式: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相应位置。担保 保函能够通过互联网且无需任何授权即可在相应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官方网站验证真 伪,并在保函上写明网址,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5、如采用保险(保单)、银行保函、担保保函等形式提交,其原件应在纸质投标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需保证上述资料扫描件完整并清晰可辨。如出现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评委有权视其为不合格资料。 11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无 □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2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自然日( 日历日) 13 投标文件(电子) 提交截止时间: 2022 年 01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14 开标时间:2022 年 01 月 24 日 09 点 00 分开标地点: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15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由采购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查询 (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 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6 评标方法:适用综合评分法 17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3 名 18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是 19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 是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10% (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10 自然(日历)日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本项目采用下列第①或②或③或④种形式提交①现金形式(电汇、银行转账)②保险公司出具的履约保证保险(保单) 形式③银行保函形式 ④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形式 20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 是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 否 招标代理费:(按照原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的收费标准,以招标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代理协议为准,向采购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收取形式:转账 收取时间:中标单位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后 21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否 2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并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或代理公司。采购人将对供应商提出的疑问进行澄清和解答,并将正式答复发给质疑供应商。供应商在收到答复后, 应立即向采购人确认收到。在招标的整个过程中任何询问仅以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ningxia.gov.cn)电子化质疑投诉系统答复为准。本项目变更及澄清需投标人登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http://www.nxggzyjy.org)密切关注,未及时登录关注的造成一切后果有投标人自行负责。 注:(1)质疑函格式请参考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2)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 不再另行回复供应商提出的商务或技术部分。 23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1)《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 2 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 、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2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1) 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要求提供所需的投标文件纸质份数。(2)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组成,在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随机抽取 4 位评委,采购人 1 位评委。 3 投标文件(电子)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01 月 24 日 9:00 分;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中卫市政务中心五楼) 注: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 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提供不可擦写光盘和 U 盘各一份(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在开标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代理公司,标注单位名称密封即可。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 “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4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1.4.4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 如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 近姻亲关系。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2.资金来源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二) 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构成4.1 投标邀请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3 供应商须知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4.5 评标方法和标准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4.7 投标文件格式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7.其他投标事项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投标报价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11.3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12.投标保证金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13.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14.投标文件的制作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 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提供不可擦写光盘和 U 盘各一份(含商务部分及技术部分),在开标现场递交或邮寄至代理公司,须标注公司名称密封即可。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 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 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 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 (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 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 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 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 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 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 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投标单位中标后,须按要求向招标人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要求如下: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胶装装订成册。投标文件中所有证明证据文件和资格资质文件必须扫描彩色打印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鲜章)。投标文件注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版”,投标文件书脊上需标明项目名称、标段名称、投标人全称。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电子招标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电子版标书,中标单 位按采购单位需求提供相应份数纸质版标书以便制作成果资料,提供的纸质版标书必须与上传的电子版一致,否则将视为无效标书,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 开标及评标18.开标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读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8.5 其他开标要求: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请各投标人按照投标顺序依次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按照电子标的开标流程,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评标:开标会结束后,评标随即开始。评标工作由为该项目专门组织,除采购人代表 1 人,其他人员在开标前从中卫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 4 人,共 5 人组成的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评委会按以下程序进行评标: ⑴投标文件初审。 ⑵澄清有关问题。 ⑶比较和评价。 ⑷确定(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⑸编写评标报告。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21.投标无效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2.比较与评价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23.废标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4.保密要求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六) 确定中标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按技术指标优劣评定。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27.发出中标通知书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8.告知招标结果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七) 合同及履约验收29.签订合同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同。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0.履约保证金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31.履约验收履约验收由采购人组织聘请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验收。具体合同约定。32.招标代理费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八) 质疑和投诉34.质疑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 质疑和投诉办法》 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及时电话告知采购人及代理公司)。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35.投诉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实行半托管经营,各单位负责采购食材、耗品和正常的维修维护,服务公司主要负责食材加工、菜品质量、食品安全、卫生服务、公务接待等工作,为确保服务质量,需通过采购确定1家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承担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监察留置所、旅游分局等单位餐厅劳务服务,劳务费用不超过1655000.00元/年。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一、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营业执照,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着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具备独立经营食堂的能力。二、采购内容:采购一家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承担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监察留置所、旅游分局等单位餐厅劳务服务;三、服务地点:具体地点由采购方指定。四、服务内容:(一)实行半托管经营,公安局负责采购食材、耗品和正常的维修维护,中标供应商主要负责食材加工、菜品质量、食品安全、卫生服务、公务接待等工作,具体服务内容如下:1、每天按时提供一日三餐,保证饭菜足量、优质,做到菜品丰富、营养均衡、荤素合理,能适应不同口味的人员就餐。 2、根据需要,为处理应急事务等特殊任务人员提供工作餐;做好各级公务接待用餐服务(按照餐饮服务标准,做好桌餐服务工作),不超出接待用餐标准。 3、负责清洗用餐人员餐具并做好消毒工作,做好餐厅及操作间卫生保洁,每周做一次全面清洁。 4、监督用餐人员刷卡;与餐厅管理员、餐厅监督人员共同验收入库食材,并签字确认。 5、制订食谱并根据需要随时调整,做到每周不重样。 6、为丰富警营文化生活,服务公司应在端午、中秋、重阳、冬至、腊八、春节、元宵等传统节日提供多元化的饮食文化活动。 7、完成餐厅管理员安排的其他任务。(二)菜品标准主要以自助餐形式用餐,按照每餐市公安局150人、沙坡头分局120人,每日提供三餐。早餐:稀饭、豆浆、包子、饼子、面点、鸡蛋、粉汤等;中餐:两荤两素、一凉菜、一汤、米饭;晚餐:一凉菜、热菜:一荤一素泡菜面点、稀饭、炒米饭、面条(1种)。如周末开餐,根据人数安排菜品。(三)餐厅岗位设置A:市局机关餐厅岗位设置 序号 人员 数量 职责 1 厨师 1 负责菜品的日常生产运作、厨房整体成本控制、卫生、安全,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做好菜品创新及更新。 2 配菜 1 按照菜品质量要求做好食材切配、腌制等各项精加工准备工作及开餐后的菜品补充工作。 3 消洗员 1 按照领班和工作操作要求,做好洗消、餐具回收、就餐过程中保洁、餐厅卫生保洁。保证所有卫生得到安全保障。 4 服务员 2 按照领班和服务分餐、配餐等工作要求,做好分、发、收及现场员工的就餐服务等工作。为机关员工提供全面、细致、完善和温馨的服务 5 面点师 1 包子、花卷、饼子、拉面等 6 经理 1 负责餐厅全面工作B:沙坡头公安局餐厅岗位设置 序号 人员 数量 职责 1 厨师 1 负责菜品的日常生产运作、厨房整体成本控制、卫生、安全,并根据实际运作情况做好菜品创新及更新。 2 配菜 1 按照菜品质量要求做好食材切配、腌制等各项精加工准备工作及开餐后的菜品补充工作。 4 拉面 1 每周保证2顿拉面。等工作。为机关员工提供全面、细致、完善和温馨的服务 5 面点师 1 包子、花卷、饼子等 6 服务员 2 (其中分局保障1名) 1、按照领班和工作操作要求,做好洗消、餐具回收、就餐过程中保洁、餐厅卫生保洁。保证所有卫生得到安全保障。2、按照领班和服务分餐、配餐等工作要求,做好分、发、收及现场员工的就餐服务等工作。为机关员工提供全面、细致、完善和温馨的服务。C:其它餐厅岗位设置 序号 单位 人数 备注 1 旅游分局 1 2 看守所 8 3 拘留所 3 4 留置所 6 备注:本项目采购预算中包含员工薪酬、保险、劳保、福利、管理费及税金等一切费用,均由中标公司承担,采购单位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五、工作要求1、承包商不得将餐厅劳务服务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承包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或法律诉讼。2、对所属员工加强经常性管理教育,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参与任何非法活动,遵守甲方制定的餐厅管理规定。3、对所属员工加强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厨房炊具等设施,保证人员和设备设施安全。由承包商应承担因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人员及公共财产损失。4、建立健全防火、防毒、防盗等内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5、根据就餐人数灵活掌握饭菜数量,在保证就餐人员吃饱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浪费;质量上做到可口家常、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6、每周做一次全面清洁,保证厨房、餐厅卫生清洁,保持厨柜卫生,餐具整洁,定时定期消毒,副食品库物品摆放整齐,操作台、油烟机、下水道、油渍做到随用随清洁。使餐厅环境卫生符合甲方和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由承包商承担因违反餐饮服务卫生规定而被卫生部门处罚费用及造成的损失。7、餐厅每日的餐饮食物,都需要进行食物留样,留样时间为24小时,以免发生安全食品事故。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必须对相关人员进行追责。8、服务公司须提供工作人员中:面点师、拉面师都要具备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组织餐厅聘用人员进行岗前体检,并取得《健康证》。工作期间,按规定时限定期组织员工体检,确保炊事人员身体符合餐饮从业人员健康标准。卫生检疫、体检等费用均由承包商自理,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采购人有权监督,并检查。9、乙方应建立严谨的打卡设备及制度,所属员工工作期间实行上下班打卡制度,每月将员工打卡情况报甲方监管。甲方有权根据乙方员工上班情况进行经济处罚。10、严格餐厅炊具、餐具管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禁止外借。11、严格食材管理,禁止炊事人员及就餐人员外带食品、食材。12、乙方员工衣食住行由乙方自行承担。餐厅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穿戴统一制服,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讲究个人卫生,营造良好就餐环境。每日上班前,对所属员工进行服装、个人卫生检查。采购人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员工餐由乙方自行提供或缴纳向甲方缴纳就餐费。需方要求:1、为乙方提供所需食材及炊具、水、电、暖、燃料等。2、定期进行用餐成本核算,严格控制用餐开支。3、对乙方服务质量及餐厅卫生情况进行实时监督。(采取每周一次或不固定抽查的方式对卫生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乙方卫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视情节采取沟通提醒、批评警示、责成辞退发生严重问题员工以及经济处罚等措施帮助解决,如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4、维持就餐秩序,制止浪费现象。5、协调解决乙方提出的工作保障中其他事宜。六、工资及支付方式1、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聘用餐厅工作人员,并与聘用人员签订正式劳动协议。每月工资由乙方发放,该费用包括乙方聘用全部人员工资、险金等所有费用。工资按月支付,经甲方确认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当月供餐任务后,于下月5日前一次性打包支付给乙方。具体事宜由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七、双方责任1、甲方应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承担相关义务,保障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如出现甲方供应食材不及时,临时调整就餐人数、就餐时间、或安排公务用餐未提前告知等原因造成乙方工作失误的,责任由甲方承担。2、甲方对乙方劳务服务实施全程监督,对乙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甲方视情节采取沟通提醒、批评警示、责成辞退发生严重问题员工以及经济处罚等措施帮助解决,如造成严重后果甲方可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3、乙方应对所属员工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避免因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员及公共财产损失,如发生意外伤害乙方聘用员工发生工伤时,住院费及因工伤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造成甲方公共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4、员工违反餐饮服务卫生规定而被卫生部门处罚的,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二、符合性审查工作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中小企业: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监狱企业: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报价给予 3% 的扣除;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 2.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采用综合评分法,则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评审因素和指标(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评审因素 标准分 评分标准 1 投标报价 15分 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 投标报价)×15。评标基准价是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除低于成本价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最低报价得15分。得分结果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列为各自最终得分。 2 商务标响应情况 7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满足采购文件商务条款要求的得基本分5分,以此为基础,供应商重要商务条款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1分,一般商务条款优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加0.5分;供应商重要商务条款要求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1分,供应商一般商务条款要求低于采购文件规定的相应商务条款的,每有一项减0.5分,减完为止。注:(综合评议企业综合实力(企业资质、企业规模、服务能力等方面)。 3 技术标响应情况 35分 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重要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为无效标书。满足采购文件技术指标、参数要求的得10分。以此为基础:1、供应商提供对所属员工加强经常性管理教育方案且方案合理,全面、可实施性较强的得4-5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2-3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0-1分;(5分)2、供应商提供对所属员工加强业务培训,正确使用厨房炊具等设施,保证人员和设备设施安全,方案内容合理,全面、可实施性较强的得4-5分,方案内容一般的得2-3分,方案内容不完善的得0-1分;(5分)3、供应商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责任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的得4-5分,管理制度不全面,岗位职责不明确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4、供应商提供一周食谱并根据就餐人数灵活掌握饭菜数量,在保证就餐人员吃饱的前提下,尽可能避免浪费;质量上做到可口家常、花样翻新、营养搭配合理的得3-5分,一周食谱一般的得0-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5、供应商提供卫生管理方案,保证厨房、餐厅卫生清洁,保持厨柜卫生,餐具整洁,定时定期消毒,使餐厅环境卫生符合甲方和卫生管理部门的要求的得4-5分,管理方案不全面,不完善的得2-3分,一般的得0-1分,未提供的不得分。(5分) 4 服务方案 22分 1、 组织机构合理,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合理,组织严密,优秀的得8-10分,一般的得4-7分,不全面的得0-3分;(10分)2、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具有先进性,服务质量和承诺明确合理,措施得力,有针对性的得4-6分;方法可行、措施一般的得2-3分;不完善的得0-1分;(6分)3、管理制度健全,服务标准全面、准确,服务承诺,工作流程清晰,培训计划周密,考核办法措施得力,较好得4-6 分,一般得2-3分,不完善的0-1分。(6分) 5 应急预案 8分 供应商应提供应急情况下的处理方案及提高服务质量、保证优质服务的措施。(1)应急预案全面,内容详实、具体,可操作性强,得 6-8分。(2)应急预案比较全面,内容基本详实、具体,可操作性较强,得 3-5 分。(3)应急预案不全面,内容不够详实、具体,可操作性一般,得 1-2 分。 6 类似业绩 3分 近三年至今每有一项同类餐厅服务外包业绩的,有一项的1分,得够基准分为止(须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和合同(提供的资料为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放置在电子投标文件中的相应位置,否则不予计分))。 7 服务承诺 10分 服务承诺科学、合理、针对性强、措施得力,管理目标明确,内容详细具体,处罚措施可行,得7-10分;服务承诺内容一般,处罚措施操作性不强,得3-6分;服务承诺内容含糊不清,无处罚措施,得 0-2分。(10分)注: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 的质量无关的事项;(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合同条款(参考格式)合同编号: XXXX签订地点: XXXX签订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采购人(甲方) :中卫市公安局供应商(乙方) :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中卫市公安局机关等单位餐厅劳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XRC(ZC)-2021-043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项目基本情况合同期限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采购一家餐饮管理服务公司,以劳务外包方式承担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市看守所、市拘留所、市监察留置所、旅游分局等单位餐厅劳务服务,具体内容、数量及详细参数见采购文件;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 万元;2、XX 万元;3、XX 万元。……服务费支付方式:服务费的合理调整: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 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 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2 种方 式解决:1、提交委员会仲裁2、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 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 XX 份, 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 X 份,乙方 X 份,财政部门备案 X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封 面)投 标 文 件项目名称: 供应商:(盖章) 年 月 日 目 录一、投标函………………………………………………………(页数)二、开标一览表…………………………………………………(页数)三、投标价格明细表……………………………………………(页数)四、商务条款偏离表……………………………………………(页数)五、采购需求响应表……………………………………………(页数)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页数)7、 资格证明文件………………………………………………(页数)一、投标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 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 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服务,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年)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 ,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 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 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投标人: (盖公章)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年): 人民币大写: 服务期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 的最终报价。投标人: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三、投标价格明细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数量 单位 总价(元) 服务期 1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根据项目情况填写)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情况 偏离说明 1 2 3 4 5 6 投标人: (盖章)年 月 日五、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服务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情况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 等。)七、资格证明文件(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二) 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的)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 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投标人(盖公章)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三)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四)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说明: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资格承诺函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录。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说明: 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 的(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1,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2.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1、 供应商需按提供的服务或工程标的分别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未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 (盖章)日 期: 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 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 (盖章)日 期: 供应商信用承诺书承诺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为践行诚信经营理念,维护良好经济秩序,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自愿向社会承诺如下:一、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不良信用记录。二、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践行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等原则,维护市场经营活动正常秩序。 三、在规定时限内纠正已有失信行为,积极主动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达成的执行和解协议,消除不良影响。 四、自愿接受相关行业监管部门将本单位纳入分级分类监管范围,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开展重点监管。 五、如今后存在违法行为,自愿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实施的失信惩戒,并将违法行为信息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六、自愿将本承诺书及其履行情况一同记入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信用记录,并在各级信用门户网站公示。承诺单位: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签章) 日 期:1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