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JSZHCG2021-66
二、项目名称: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南院食堂劳务外包,实地情况自行踏勘。 (2)最高限价:5981424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服务期限:两年。 (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2 | 年 | 报价:5932800(元) | 无锡君来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 无锡市滨湖区新金匮路1号 | 91320211072700487R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 南院食堂劳务外包(详见采购文件)。 |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 服务期限:两年 | 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徐荣根,马燕,汤丽娟,张念,周建秋,陈学东,杜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66.67%收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3413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其他事项: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地 址: 无锡市中山路路68号
联系方式:0510-6856311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联系方式: 18352543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卓玉平、徐丽平、钱羿弈
电 话: 18352543412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定稿.doc
283.0K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1M
附件:招标文件-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定稿.doc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下载:
无 锡 市 政 府 采 购
公 开
招 标 文 件
政府采购编号:JSZHCG2021-66
采购项目名称: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 购 人: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2月
目 录
一.投标邀请函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四. 合同书(格式文本)
五.合同条款(格式)
六.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邀请函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的委托,就其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并提请注意下列附表中的相关事项:
序号 | 内 容 |
1 | 采购项目名称: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JSZHCG2021-66 采 购 人: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2 |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
3 | 采购项目概况、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南院食堂劳务外包,实地情况自行踏勘。 (2)最高限价:5981424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服务期限:两年。 (4)服务质量要求:合格,满足采购人的考核要求。 (5)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餐饮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
4 | 投标供应商条件: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财务状况良好; (3)具备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具有餐饮服务能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公司成立在2021年6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
5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6 |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1年12月30日-2022年1月7日。 (法定假日除外,每天9:00-11:30,13:00-16:00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903)报名联系人:钱工18352543412。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获取,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备注好所报项目名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捌佰元/份,售后不退。 |
7 | 提疑截止时间:2022年1月8日11:00前; 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同时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答疑时间:2022年1月8日16:00 答疑方式:邮件形式 邮箱:1538012275@qq.com 传真:0510-82712529 |
8 |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9 |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天。 |
10 |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2年1月24日13:00始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月24日13:30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投标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911) |
11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4日13:30 开标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911) |
12 | 定标时间:2022年1月24日评标结束 定标地点: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911) |
13 | 投标文件份数: 明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暗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1份(注明投标供应商名称)。 |
14 | 最高限价:5981424元;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15 |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程序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采购人:无锡市第二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68号 联系人:霍军 联系电话:0510-68563895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玉平、徐丽平、钱羿弈 联系电话:18352543412 传真:0510-82712529 联系地址:无锡市新吴区太湖国际科技园菱湖大道180-8号B栋9楼 邮政编码:214000 电子邮件地址:1538012275@qq.com |
16 | 根据锡财购函【202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为1人),座位保持安全间距。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
二.投标供应商须知
遵循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包括本文件目录所列全部内容,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在投标文件中充分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
投标供应商应向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对招标文件各项内容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投标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表明承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招标文件仅作为本次招投标使用。
(三) 招标文件的解释:
投标供应商如需要对招标文件要求澄清的问题,请以书面提出,并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将电子邮件及书面文件传真(两种形式均须发送)至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mail:1538012275@qq.com 传真:0510-82712529
采购人、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按“投标邀请函”第7项规定的时间对投标供应商针对招标文件书面提出的要求澄清的问题进行书面答疑。
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四) 招标文件的补充或修正: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需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正,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更正公告并书面通知已报名单位,该澄清或修正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原招标公告媒体上发布的相关更正公告。请采购文件的收受人下载此更正公告后,于投标截止日前书面回函(传真件)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不回视同收到此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供应商;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
明标部分包括:商务标。
暗标部分包括:技术标(服务方案)。
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1份(含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并注明单位名称)。
一、商务标(明标部分)
1.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2.证明文件:
(1)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详见附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格式见附件);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时必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者具有餐饮服务能力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具有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公司成立在2021年6月以后的则提供自成立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保缴费证明);
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注:供应商已按《无锡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管理办法》(锡财购〔2012〕3号)文件要求入供应商库的,可注册入库成功后,从网上下载打印《无锡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资格信息登记表》(以下简称信息登记表),并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可作为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提交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表所记录的信息如能反映供应商具备对应资格条件项的,在本项目评审时,可凭信息登记表免于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材料的原件或公证件,否则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资信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件来予以证明。
上述资格文件中的资格、资信文件必须按要求全部提供,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如上述资格证明文件遇年检、换证,则必须提供法定年检、换证单位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为外籍、港、澳、台地区人士的,其身份证明须提供有效的护照或港澳同胞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同胞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其它可在中国大陆有效居留的许可证明。
(2)补充性文件
如是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如是监狱企业的,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发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如是)
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
投标供应商的历史、背景和近年主要业绩介绍;
3.报价文件:
开标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明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4.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见附件)
5.投标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6.其他(对应评分标准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和文件,如有自拟并自行添加。)
二、技术标(服务方案)(暗标部分)
详见评标标准中对应评分项。
投标供应商应编制针对本地区、本项目特点的技术、服务、组织方案,并作为今后实施的相关依据,方案编制应严谨、完整并具有相当的可操作性。
(以上未提供格式的自行编制格式)
(六)投标报价说明:
投标报价中应考虑到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报价范围包括:人员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一切费用。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范围报价。
投标文件中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在项目实施中如有疏漏,后果由中标人负责,招标人在项目实施上,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文件的要求:
1.所有文件、往来函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规格、型号辅助符号例外)。
2.投标文件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如实填写(编写),须有法人(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方为有效,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3.如无特别说明,投标供应商报价一律以人民币为投标结算货币,结算单位为“元”。
4.投标文件格式部分,应由投标供应商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
5.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
6.投标文件统一用A4纸,按照投标函格式中的顺序制作,并编制目录。
7.投标文件份数,明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2份;暗标部分:正本1份,副本5份。投标供应商还应提供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1份(含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并注明单位名称)。
8.投标文件的装订要求:
(1)商务标、技术标分别单独装订成册,不得有分册;
(2)将商务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正本”;将所有商务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商务标副本”;
(2)将技术标正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 “技术标正本”;将所有技术标副本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技术标副本”;
(3)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
(4)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的原件及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原件,单独密封在一个封袋中,并在封袋上清楚的标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及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可随身携带,不放入原件密封袋中;
(5)所有投标文件封袋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密封袋上还均应注明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标供应商名称。
9.为方便开标时唱标,供应商需将商务标中的“开标一览表”另行制作壹份(加盖公章),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里,并在标袋密封处盖供应商公章或有供应商单位全称的封口章,标袋上注明 “商务标开标一览表”,写明政府采购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投标供应商名称。
10.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时,修改处必须有法人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签字。
11.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2、技术标是暗标,暗标书面文件须单独装订成册。暗标的书面文件封面、封底和装订夹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发放。暗标文本须全部采用A4纸单面黑色打印。暗标书面文件中均不得出现供应商名称、人员姓名。要求版面整洁、字迹清楚、不许涂改,不得出现能显示企业特征或其它提示性的标记或标识,也不得采用任何不符合常规、有别于其它投标供应商的特殊做法等。
暗标排版要求(含目录):使用word文件形式,A4白色纸单面黑色打印,字体为小四号宋体,不得出现手写。1.5倍行间距,不得有任何加粗、斜体、下划线、边框、底纹、阴影等标记,不得设置页眉,页脚只准出现页码,页码采用小五号阿拉伯数字格式,设在页脚对中位置,页码应当连续,不得有空白页,暗标页码从目录开始编制,装订必须在左侧装订,暗标“底面”字样朝内装订。
暗标不按照以上要求制作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八) 无效投标文件的确认:
投标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的;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未准时参加投标会议的;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制作的;
投标文件书写潦草、字迹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
投标文件中有招标文件未允许提供的选择性内容的;
恶意串通其他投标供应商,故意哄抬价格或压价的;
提供虚假材料的(包括工商营业执照、财务报表、资格证明文件等);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未分别制作、装订、密封包装的;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未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相关人员出现同一人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出现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单位联系人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文件商务标(明标)中同一方案有选择性报价且未声明以哪一个为准的;
技术标(暗标)中出现该投标供应商单位名称、简称、人员姓名、Logo、商标、电话号码等任何标识标记及其他暗示性标志的
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其中某一标被本项目评委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
投标折扣率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
未按要求提供电子光盘或光盘内容不全、格式不符要求的;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或投标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未通过初步资格性审查、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投标文件中错误(或异常)一致或雷同、电子文档信息一致或雷同的。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的装订形式、纸张情况、目录序号、排版格式、文字风格等存在明显的相似性或一致性。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报价畸高或畸低或明显一致,但投标总报价与各分项报价不能相互对应,在询标时没有合理的解释或者不能提供计算依据和报价依据的。
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或技术标页数偏少,或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得分达不到技术标分值60%。
(九) 开标、评标:
1. 由专家及采购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并实行回避制度。
2. 投标文件的评审依据
2.1商务标(明标)和技术标(暗标)的纸质文件,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2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2.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2.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2.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上述事宜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3. 开标工作程序
根据锡财购函【2021】3号《关于近期政府采购领域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的通知》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委派人数为1人),座位保持安全间距。凡进入活动(开评标)现场的人员,必须戴口罩并出示“苏康码”与“行程码”(实时查验图,截图无效),采取“测温+扫码”进,“扫码”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可进场;“苏康码”、“行程码”为绿码,但行程中有涉及中高风险地区的,应持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场;“苏康码”验证结果为黄色或红色、体温≥37.3℃的,严禁进场并上报采购代理机构所在地社区与同级财政部门。《“苏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投标供应商应考虑完成上述程序所需时间,提前进入开标地点,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参加投标所造成的风险及损失,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3.1 密封性检查:
由投标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情况,也可以由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3.2初步资格性审查:
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采购人监督下,按照投标供应商签到时间顺序进行。审查内容有:
3.2.1 投标供应商是否按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2.2 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是否在规定的期限、地点送达;
3.2.3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授权代表是否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3.2.4 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是否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工作人员将审查内容进行记录,由各投标供应商被授权代表签字确定,并存档备查。
3.3 唱标:
3.3.1 经初步资格性审查确认无误后的明标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在公证员公证或采购人纪委监督下,当众拆封交唱标人唱标。
3.3.2 唱标内容仅涉及响应函和投标报价文件。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3.4唱标结束,供应商退场。
3.5编制投标供应商暗标编号。
3.5.1由监督人员随机编制暗标编号,并记录在暗标编号汇总表上,同时将对应的技术标(暗标正本)封存(不拆封)。技术标(暗标副本)封面上进行编号。暗标编号汇总表当场封存、专人保管,直至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才予打开。
4.评标工作程序:
4.1信用审查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江苏)”( http://www.jscredit.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2投标文件资信、资格检查。
4.2.1投标文件资格性检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4.2.2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信、资格证明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提供资格证明的合法性、真实性,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4.2.3对意见难以统一或出现争议的事项,提交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表决。
4.3 投标文件符合性检查。
4.3.1评标委员会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检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4.3.2澄清有关问题。涉及到明标部分的,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供应商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涉及到暗标部分的,应由招标工作人员传递给投标供应商法人授权代表,并按手印代替签字。在暗标评审小组确认签字时,签署“×(技术标编号)号供应商”。投标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4 比较与评价
商务标(明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暗标)投标文件的符合性检查结束后,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与评价。
4.4.1明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价格、财务状况、业绩、信誉等明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4.4.2暗标评审小组负责对招标文件评分标准中涉及的技术方案、性能、服务质量等暗标部分内容进行评审。
评审中,暗标评审小组成员不接触明标商务标文本。需要对照、查阅明标商务标有关内容的,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查阅告知。
4.4.3技术标暗标和商务标明标评审全部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在公证或监督下,在评标室当场核对、公布各投标供应商技术标编号,汇总各投标供应商商务标和技术标得分,确定各投标供应商总分和最终排序。
5. 评标方法
投标供应商通过初审的,方可进入比较与评价程序。
比较与评价采用综合评分法(计分均保留2位小数)。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标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
评分标准
(一)商务标(明标部分)(48分)
1、报价(20分)
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
备注:1)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投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属于小微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3)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支持;
同一投标供应商,上述三项价格扣除优惠不得重复享受。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投标供应商评价(12分)
(1)业绩(4分):投标供应商自2018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食堂劳务外包)的,每有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体系认证(4分):投标供应商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4分。(提供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荣誉(1分):投标供应商获得行业内省级及以上荣誉的得1分,最高得1分。(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风险防范意识(3分):投标供应商近2年连续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为员工购买了意外险、大病保险,每有一个得1分,最高得3分。(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时必须提供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人员配置情况(14分)
(1)项目负责人(项目主管)能力(4分):年龄40周岁以下,学历为大专(含)以上的得2分;具有5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经验的加2分。本项最高得4分。(提供身份证、健康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餐饮管理服务经验证明、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2021年6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提供健康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餐饮管理服务经验证明的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厨师要求(6分):厨师中持有三级(或高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每有一张得1分,最高得3分;其中持有的为二级技师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的加1分;其中持有的为一级/高级技师及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加2分;本项目最高得6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证书、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提供健康证、学历证明、相关证书、身份证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3)点心师要求(2分):具有二级或以上面点师证书的得2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证书、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身份证只需复印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其他人员要求(2分):投标供应商为本项目配备的人员中,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加1分;具有食品检验工且具有相应证书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提供相关人员的身份证、健康证、相关证书、由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2021年9月至2021年11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放入投标文件内(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4、投标文件规范性、完整性(2分)
投标文件格式规范,得1分;内容完整,表述清楚,得1分。
(二)技术标(服务方案)(暗标部分)(52分)
(1)餐饮服务管理工作设计及实施方案:包括目标及整体设想,管理服务体系,日常服务标准及措施,监督检查考核机制等。(8分)
(2)日常管理制度和工作标准: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索证登记制度、食品逐日消耗登记制度、员工奖惩制度、操作工艺流程及管理制度等。(8分)
(3)防火、防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5分)
(4)保障应急任务后备人员充足的承诺。(5分)
(5)供餐模式及品种方案。(5分)
(6)与采购人以及其他单位、部门的综合协调方案。(5分)
(7)正式接管前具体措施。(4分)
(8)过失及意外保障措施。(4分)
(9)针对食品、消防安全的培训方案及实施细则。(4分)
(10)特色服务和创新服务方案。(4分)
注:除技术文件编制粗糙,缺漏项较多,技术标页数偏少外,评委一般按照下列评分幅度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分:90%≤优≤100%;80%≤良<90%;60%≤中<80%。
评委在5人及5人以上的,取所有成员的平均值。评分办法及评分细则的解释权属采购人。未列入本评分细则的其他条件不作为评分内容 。
*加分: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各加1分(同一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注:其中上述评分标准要求提交的原件或公证件必须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交,其余时间提交均不接受。
(十) 定标:
1.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审,依法确定中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无锡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对未中标人告知其评审得分与排序。
2.如有质疑,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168号)、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87号)等有关法规处理。
3.中标公示结束后,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将向中标供应商发中标通知书。
(十一) 废标的确认: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3.投标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
(十三)中标无效的确认: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供应商的;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向招标采购单位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投标供应商有上述(1)至(5)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无效。有上述(1)至(6)项情形之一的,处以政府采购项目中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签订、履行合同:
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合同经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见证后生效。
2.中标供应商须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日内向采购人交纳中标合同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证。履约保证金应该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在本项目验收合格并按相关规定扣除处罚款后退还,不计利息。
3.采购代理机构监督合同的履行。中标供应商非因不可抗力未履行招、投标文件和合同规定的义务,一经查实,代理机构将根据具体情况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作出相应处理。
(十五)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是指由专业担保机构为中标供应商支付履约保证金的义务向采购人提供的保函担保。专业担保机构根据中标供应商的中标通知书为凭据,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保函, 中标供应商以保函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供应商未按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约定义务而应实际支付保证金的,由专业担保机构按照担保函约定履行担保责任。供应商可以自愿选择是否采取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
中标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履约担保形式,自主选择合作银行。除江苏省财政厅确定的江苏省再担保有限公司和无锡市财政局确定的科发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为无锡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合作担保机构外,民生银行南京分行、江苏银行和中信银行南京分行、浙商银行无锡分行可以在无锡市范围内开展政府采购履约担保业务。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格式见附件。
2.融资担保。
合同融资,是指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凭借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金融机构以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按便捷贷款程序和优惠利率,为其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一种融资模式。供应商与金融机构按照“银企自愿,风险共担”的原则开展融资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在无锡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一体化系统凭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在线提出融资申请,自主选择金融机构及其融资产品,金融机构进行融资信息审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融资,做好预授信。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签订融资协议,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
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选择采用合同融资形式,在无锡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提供的银行名录内自主选择合作银行。
3.合作担保机构及银行出具的投标担保函、履约担保函及银行保函等,均具有《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列明的担保效力。除不可抗力外,无论基于何种原因,供应商一旦出现违约情形,承担保证责任的专业担保机构应当先行按照政府采购担保函及时进行偿付,偿付完成后,再按与供应商签订的协议约定内容进行追偿。
(十六)采购代理服务费:
1.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费标准的66.67%收取。
2.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十七)其他:
招标文件的条款必须认真审阅,投标供应商应自行检查招标文件页数是否齐全。若有遗漏、重复或不清楚,需立刻通知招标人予以更正;凡属对条款的误解所造成的投标价格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三.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
供应商报价内容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不得有负偏离。
一、人员岗位配置
厨师3名,点心师1名,厨工(勤杂工)20名,配餐员15名,项目主管1名,总计40名。
二、人员要求
1.项目主管(项目负责人)要求:50周岁及以下,具有3年及以上餐饮管理服务经验。
2.厨师要求:男性,50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健康证、厨师等级证书。
3.点心师要求:男性50周岁及以下,女性45周岁及以下,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持健康证、点心师证书。
4.厨工(勤杂工)要求:男性≤63周岁,女性≤55周岁,且男性数量不少于70%,缴纳社保人数比例≥5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健康证。
5.配餐员要求:女性,55周岁以下,缴纳社保人数比例≥50%,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持健康证,能熟练操作订餐手掌机,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完成病员餐的满意度测评工作。
三、采购周期:两年
四、具体要求:
(1)开餐天数为365天,员工餐每天满足提供医院职工就餐服务(含早、中、晚餐),病员餐每天提供病区的各类营养治疗餐(含早、中、晚餐)。做六休一,具体作息时间根据采购方各岗位工作特点细化。
另需协助采购方提供特殊部门员工送餐服务(如手术室、急诊室等)及体检中心客户送餐服务(早餐)。服务内容会根据病员餐及职工餐需求不断调整,必须配合服从采购方安排。
人员要求:
岗位 | 岗位数 |
项目主管 | 1 |
厨师 | 3 |
点心师 | 1 |
A类厨工(勤杂工) | 10 |
B类厨工(勤杂工) | 10 |
A类配餐员 | 8 |
B类配餐员 | 7 |
合计 | 40 |
注:帮厨中A类人员要求缴纳社保,B类人员不缴纳社保。
(3)岗位要求:所有人员持食品安全健康证上岗,由采购方统一管理负责制。
(4)投标供应商报价时必须提供员工工资体系、绩效奖励体系。
(5)采购人有偿供应中标单位员工用餐,每餐2元。不提供员工住宿、交通等条件。
(6)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等用品由采购人自行承担。
(7)中标单位对其工作人员负有政治思想、日常表现、业务技术、健康状况的审核责任,工作人员必须政审合格,身体健康,形体无明显缺陷,外貌端正,并经过岗前专业培训,并经采购人审核通过。
(8)餐厅需维修、维护和添置设备、设施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如因中标单位操作不当损坏设备设施,由中标单位承担相应责任,采购人不承担中标单位员工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福利费、工伤、生病住院、意外伤(亡)害等费用,如有上述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进行报价,如有服务偏离请于服务偏离表中说明。
(10)中标单位根据采购人要求定岗、定薪,工作人员的工资须符合国家、省、市的相关规定,符合无锡市最低工资标准且必须根据劳动法缴纳相应的社保及公积金等(如有按国家规定可不缴纳社保的人员,按相应规定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费及高温费、办公用品费、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伤、意外伤(亡)害、生病住院等费用包含在投标费用中。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服务期内所有可能影响到报价的因素,一旦投标结束最终中标,总价包定,合同期内不予调整(采购人变更岗位配置数量除外)。如发生漏、缺、少项,都将被认为是中标人的报价让利行为,损失自负。一切涉及劳动争议均由中标单位负责。
五、服务内容及要求
1、运行模式:采用包工管理纯人力技术人员提供的餐饮运行管理模式。其中:采购人负责食品原材料采购、核价及成本核算和餐费收取,餐厅整体管理,餐饮工艺流程实施;中标单位提供服务人员及技术服务,负责协助采购方菜点制作、售卖、配送、餐饮工艺流程实施、餐厅厨房保洁、服务等。
2、采购人提供食物原材料、餐厅及厨房硬件设备、餐具、厨具、炊具、餐桌椅、排风设备、排污设备、洗碗设备、泔水、废油处理设备(设施)、餐厅内所需的低值易耗用品如消毒、洗涤、保洁、手套、口罩、洗碗机洗碗液等用品,能源(水、电、煤)、厨房餐厅虫害控制,同时承担场地、设施、设备、水、电、蒸汽、燃气费用。
3、中标人应爱护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施设备,所有设施设备由采购人负责维保及维保费用。发生由中标人违规操作的异常损坏损耗,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4、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食品安全卫士相关的法律法规。服从采购方做好安全生产、经营的日常规范管理规定,确保饮食卫生安全,杜绝各类事故。
5、中标人应不折不扣协助采购方做好医院送餐工作(含住院病人病员餐及手术室、体检中心、内镜中心、急诊室、DSA等特殊科室员工餐),给予优质服务,有特殊公务接待用餐,院方提前通知,根据不同要求协助院方作出相应接待供餐服务,满足院方需求。
6、供餐内容与作息时间必须按院方要求。职工食堂每日菜单提前公示。品种一周内不重样,做到品种常新、荤素合理、营养均衡,并提供免费汤。
7、统一规范订送餐人员的服装,必须按时订送餐,做到服务态度好、文明礼貌、耐心细致、提供优质服务。每周菜单提前公布于病区配餐间,送餐到病房至病床前,无论订餐多少必须满足,提供人性化服务,确保送餐车整洁,杜绝滴漏现象,发生问题纠纷及时沟通协调,不得置之不理,严禁使用禁语。问题严重时,由负责人出面协调解决。
8、食堂运行过程中,对院方提出整改的内容,中标人必须不折不扣的完成整改,对不合格工作人员及时辞退,不得影响医院声誉。
9、所有采购物品由院方指定供应商供货并验收。中标人只需提出进货品种、数量等,配合院方共同把好进货关。
10、经营过程中,应严格按“食品卫生法”要求,保证质量,层层把关,确保卫生,每天做好食品留样。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整洁大方。每天做好工作场所、餐厅、厨房等全部环境卫生工作。所有餐具每餐必须清洗干净并严格消毒烘干后方可使用。所有员工进入岗位前必须,使用—次性卫生手套、口罩,所有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穿防滑鞋,所有人员不得自带任何食物进出工作区域,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工作区域,工作时不得会客、吸烟、吃食品、大声喧哗和聊天。
11、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水、蒸汽、液化气的操作规程,特殊专用设备专人专管。做好防火防盗工作,工作人员需会使用灭火器,掌握常规灭火操作要求。警钟长鸣,平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12、中标人协助采购方负责日常保洁工作,要求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工作场所整洁,无积灰,墙壁无霉斑,各种餐具用品做到卫生、洁净、消毒;餐室(厨房)无蝇、无虫,排油烟设施罩清洁不滴油。食堂产生的泔脚、下脚油等由中标人按规范统一交有证照资质单位处置。下水道应有防堵设施,定期清理,隔油池每天必须清理。一旦发生堵塞,及时处置解决。
14、用餐方式按院方要求,一日三餐,病员与职工分开餐厅,不能混用。
15、未定协议或新增内容,由双方另行商定或补订协议后方能实施。
六、人员素质要求
1.主管的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
(2)熟悉餐厅管理和服务方面的知识,具有熟练的服务技能。
(3)熟悉餐厅的工作流程和服务标准,了解餐厅的各项规章制度,有处理员工日常事物能力,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2.厨师的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熟知厨房热菜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厨房规定的热菜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热菜加工设备。
(2)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厨师等级,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3)具有制作新菜单和烹制新菜的能力;在工作中,具有良好的协调组织能力,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面点师的任职资格
(1)熟知各种面点的加工程序,并能实际操作;掌握面点生产的质量标准,能熟练使用加工设备。
(2)持有国家劳动部门核准的面点师等级,具有食品卫生学、营养学等相关知识;熟悉食品卫生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熟知本岗位的工作职责、程序、标准。
4.帮厨/勤杂工的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5.配餐员的任职资格
(1)相貌端正,身体健康,会讲普通话。
(2)工作踏实、认真,有较强的责任感,热爱餐饮行业,能吃苦耐劳,听从指挥。
(3)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能够耐心与病员沟通,协助病员订餐。
四.合同书
采购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中标单位(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 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一、合同标的
1.合同价: 。
2.项目地点: 。
3.乙方在签订合同前须向甲方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在协议期限结束后退还。
二、委托服务事项
3.委托管理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中项目有关说明。
三、委托服务期限
1.委托服务期限:两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检查监督乙方日常管理工作的实施的执行情况;
(2)依据服务考核办法每月对乙方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3)乙方服务工作不达标时,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对其进行相关处罚;对不称职的乙方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调换,以满足工作需求;对服务人员的定编定岗情况进行每天考勤,根据考勤实际情况决算付款费用。
(5)甲方按合同约定如期支付乙方服务费用。
(6)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义务。
(7)甲方不承担乙方服务人员在合同期间所发生的办公用品费、人员工资、加班费、福利费、社会保险费、工伤、意外伤(亡)害、生病住院等一切费用。如若发生,由乙方承担。
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自觉接受甲方的督查和考核,积极采纳甲方合理化的建议并加以改进。
(2)按照合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同时必须按照确定的人员设岗要求派出相关人员从事服务工作,其聘用人员应能满足其从事的工作岗位要求。乙方须及时向甲方提供聘用人员的劳务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核查。
(3)乙方及其聘用的员工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不得在医院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如发现相关情况,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乙方应依法与所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关系,及时支付工资和各项劳务费用;乙方与其聘用的劳务人员发生的任何形式的劳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与甲方无关,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员工在工作期间未按工作流程、制度操作而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6)乙方须对其聘用的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达标后方可上岗;专业人员需持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专业岗位证书上岗;所有培训费用乙方自理。甲方有权现场监督培训工作。
(7)每月25 号前向甲方报送下个月的工作计划,5号前报送上月工作小结,工作小结应包括对工作的完成情况、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及人员考勤情况。
(8)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附件中约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义务。
五、服务费用
1、在项目期限内,合同总计人民币为: 元(大写: )甲方根据考核结果支付上月费用,甲方对乙方服务人员的定编定岗情况进行每天考勤,根据考勤实际情况按各岗位固定单价决算付款费用。同时甲方有偿供应乙方员工用餐,每餐2元,费用也同时由乙方结算给甲方(餐费结算方式签订合同时双方再约定)。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有效正式发票支付其费用,支付时间为收到发票后30个工作日。
六、违约责任
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合同约定,使乙方未能完成规定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内解决,逾期未解决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关损失。
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达到约定的管理目标,或出现重大管理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与甲方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七、附则
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应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因履行本合同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2、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六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处一份,采购代理机构一份。
4、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
附件1: 项目廉政协议书
需方(签章): 供方(签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见证方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1:
项目采供廉政协议书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预防业务活动中不规范和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上级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行风建设规章制度,(需方) ,(供方) 特订立如下协议。
一.需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的规定。
2.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病人的利益,违反行业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
3.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4.双方承诺严格遵守本协议,自觉接受双方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二.需方的义务
1.需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供方的钱物。
2.需方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受供方承担费用的旅游、参观、学习培训等活动。
3.需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得营私舞弊,不得以权谋私,获得非法利益。
4.需方工作人员有义务宣传、告知医院已建立的行风建设制度和规定。
三.供方的承诺
1.不以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变相组织旅游和娱乐活动等形式贿赂本院管理及医务人员。
2.不以任何名义为需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不以任何理由安排需方工作人员参加高消费宴请及娱乐活动。
4.不为需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属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和一些其他服务。
5.不得要求医院任何部门、任何个人对 设备、物品等使用情况进行统计。
6.遵守“两指”制度。销售代表必须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开展活动。
四.违约责任
1.需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供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协议的,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实施商业贿赂行为的,将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同时,需方有权终止其业务往来。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日期:
使用部门负责人:
项目主管职能部门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对特殊商务要求、特定评分标准、特别合同条款意见:
签 名 年 月 日
采购中心对特殊商务要求、特定评分标准审核结果及调整建议:
签 名 年 月 日
五.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格式:
(项目名称) 公开招标
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内容:
年 月 日 时 分开标,此时间以前不得开封;
政府采购编号:
投标供应商: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格式)
致: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你们 ****项目 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此次 (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的投标。
一、我们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包括付款方式),提供本项目的报价,总报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们愿意提供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
三、我们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90天。
四、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期限内完成全部工作。
五、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六、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
七、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八、我们认可并保证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十、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愿意在签订合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为合同价的10%。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十一、我方拟派驻本项目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是 (姓名),该同志在我单位担任了 (职务)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地址: 邮编: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三)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单位)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我公司愿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进行报价,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报价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单位) 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采购编号:
日期: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
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公司(单位)全权办理针对本项目(采购编号: )的报价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送达你处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被授权人有(无)转委托权。
被授权人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电话:
通讯地址:
被授权人签名: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
(五)承诺书一(格式)
致: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单位(公司) 项目的投标,并接受对我公司的资格审查,我公司承诺:我公司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根据贵单位(公司)提出的采购文件要求,本公司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的内容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若发现该行为,贵公司可以拒绝我公司报价,如已中标,可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并接受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对我公司弄虚作假、违反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做出的任何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承诺书二 廉洁承诺书(格式)
为了积极配合贵单位为平台的招标工作,有效遏制不公平竞争和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确保招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我们保证认真贯彻《招投标法》等相关规定以及相关廉洁要求,特向贵单位承诺如下事项:
1、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廉政建设制度。
2、主动了解贵单位招投标纪律,积极配合贵单位执行招投标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3、不使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供应商或串通投标。
4、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进行投标,不隐瞒本单位投标资质的真实情况,投标资质符合规定。
5、不以任何方式向采购人员赠送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券;不宴请或邀请招标方的任何人参加高档娱乐消费、旅游、考察、参观等活动;不以任何形式报销招标方的任何人以及亲友的各种票据及费用;不进行可能影响招投标公平、公正的任何活动。
6、不向设计招标的单位及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7、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的配偶、子女、亲属分包此次招标项目。
8、不向涉及招标的单位及个人支付好处费、介绍费。
9、一旦发现相关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有索要财物等不廉洁行为,坚决予以抵制,并及时向贵单位纪检监察室举报。
我们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接收取消投标资格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处理。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标、成交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将随中标、成交公告进行公示。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郑重承诺,根据《财政部司法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公司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八)投标供应商简介和经营情况说明表
(内容写不完的栏目可相应扩展)
投标供应商情况表1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法定代表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 中级职称 人数、 高级职称 人数 | |||
2020年12月资产总额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2020年12月股东权益 | 万元 | 2020年业务收入 | 万元 | |
2020年实现利润 | 万元 | |||
办公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近三年来受行业主管部门考核评价及业主评价意见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违纪或是其他原因被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九)开标一览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南院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项目总报价 | 小写: 大写: |
服务期限 | 两年 |
项目负责人 | |
投标文件 份数 | 明标部分:1本正本,2本副本;暗标部分1本正本,5本副本;全套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或U盘1份(含明标部分、暗标部分,并注明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开标一览表中的内容应与投标函内容一致,否则评标时一律按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为准,开标一览表中必须盖章或签字。
(十)明细报价表(格式)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单月报价 (元/月) | 一年报价 (元/一年) | 两年报价 (元/两年) | 备注 |
1 | 项目主管 | 1 | ||||
2 | 厨师 | 3 | ||||
3 | 点心师 | 1 | ||||
4 | A类厨工(勤杂工) | 10 | ||||
5 | B类厨工(勤杂工) | 10 | ||||
6 | A类配餐员 | 8 | ||||
7 | B类配餐员 | 7 | ||||
............ | ||||||
9 | 合计: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投标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提供投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供应商如为“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供应商如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未按要求填写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投标供应商对所报相关数据的真实性负责,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有权将相关内容进行公示;
(2)供应商应当根据“项目技术要求和有关说明”的内容在上表中详细填写,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内容,请各供应商自行补充完善;表格不够可自行延长;
(十一)人员配置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简历表(格式)
(1)人员配置表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章) 政府采购编号: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岗位名称 | 学历 | 证书/职称 | 主要资历、经验及承担过的项目 |
1 | |||||||
2 | |||||||
3 | |||||||
4 | |||||||
5 | < 附件(4)我要登录 ![]() ![]() 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注餐饮招标通 相关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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