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JTCC-2110AX4027
二、项目名称: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荣邦餐饮投资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夹岗双龙科技产业园3号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259.191804万元整/年,服务期限3年,总金额为人民币777.575412万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兴发(采购人代表)、许智猛、史红、许银、唐晋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一次性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进行收取。
代理服务金额:人民币5.9491万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 称: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
联系方式:樊宝群 025-86633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 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D座14楼
联系方式: 朱朱 025-83206099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朱朱
电 话:025-83206099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附件:JTCC-2110AX4027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文件(发售稿).pdf
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文件.doc
附件下载:
苏 兴 大 厦
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采购文件
采购项目名称: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编号:JTCC-2110AX4027
采购人: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
(江苏省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采购代理: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电汇购买采购文件,按下述银行信息电汇标书款后,同时需将电汇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zhuzhu9934@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等信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 月20日14时整(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TCC- 2110AX4027
项目名称: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
采购预算:人民币264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
最高限价:人民币264万元/年,服务期限3年
采购需求:苏兴大厦食堂餐饮服务,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前一年的财务状况报告;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中标人不得分包、转包。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30日至 2022年1月6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 17 :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因疫情防控需要,本次招标项目只接受邮箱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电汇购买采购文件,按下述银行信息电汇标书款后,同时需将电汇凭证扫描发送至邮箱zhuzhu9934@163.com,并在邮件中注明投标人名称、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等信息。售价:300元/份。采购文件售后不退。公司名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江苏路支行,账号:7321810182600023404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月20日14时整(北京时间)
地点:远程不见面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4)《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
(5)《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地 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6号
联系方式:樊宝群 025-866335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118号14楼1416
联系方式:朱朱 025-832060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朱
电 话:025-83206099
第一章 投标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条款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1 | 1.1 | 采购人 | 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 |
2 | 1.2 | 采购代理机构 | |
3 | 1.3 | 合格的投标人 | 见采购文件《采购公告》 |
4 | 1.4 | 保密 | 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中,对于采购人披露和提供的所有信息应作为商业秘密对待并予以保护,未经采购人授权不得将任何信息泄漏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
5 | 7.1 2) | 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表 | 2020年度 |
6 | 7.1 3) | 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必须包括的内容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根据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要求,作出服务内容响应方案。在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中至少须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人企业情况概述 (2)对第三章《项目内容及要求》的逐项应答,项目服务方案建议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劳动用工管理,主要包括:劳动用工方式;所需员工数量、明细。 b)组织管理:拟采用的组织管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架构、基本的管理制度等。 c)员工培训:投标人制定的人员培训方案,包括培训方式、方法及考核等。 d)保险:投标人投保安排及承诺。 e)按照国家规定建立企业福利制度,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包括但不限于:缴纳养老、失业、生育、工伤以及医疗等)的承诺。 |
7 | 8.1 |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投标文件一式叁份(1份正本、2份副本)及电子版(U盘)1份。 投标文件须采用软面胶装,并编制目录及逐页编码。 |
8 | 9.1 | 报价内容 | 投标人应在投标报价表上标明本合同拟提供服务的价格。投标单位报价以一年合同年限的总价为投标标的。投标总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薪资费用(统筹)、人员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委托管理服务费及税金),各分项明细如下: (1)人员薪资费用: ①投标人给予员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②报价充分考虑附加费用,包括但不仅限于:社会保障金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其中社会保障金等附加项,投标人需根据有关规定为员工缴纳。 (2)人员其他费用:制服、福利、宿舍等费用。 (3)低值易耗品费用:完成该项目所需要的低值易耗品费用。 (4)委托管理服务费及税金:完成该项目所产生的管理服务费、税费。 |
9 | 10.1 | 投标保证金 | 无需提交 |
10 | 11.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的60天内保持有效。 |
11 | 13.1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2年1月20日14时整(北京时间) |
12 | 16.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0日14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次招标的开标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 |
13 | 19.5 |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将可能被拒绝 | 1)不满足采购文件对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不能实质性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或不能提供实质性满足证明的;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于第二章《合同条款及格式》有任何负偏离的; 4)投标函、法人代表授权书不按照第四章《附件》的格式提供的; 5)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失效或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7)投标文件或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8)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的; 9)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方式领取采购文件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的; 11)评标委员会认为不能实质上满足采购文件其它要求的。 |
14 | 20 | 评标 | 20.1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须知第20条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0.2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采用综合评标法:详见《评标办法》。 20.3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对投标人按综合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综合得分排序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
15 | 20.1 | 中标人数量 | 一位中标人 |
16 | 24.3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以中标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参照原计价格[2002]1980号文服务类进行收取。 |
一、总则
1、采购方式
1.1 本次采购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采购公告中所述项目。
2、合格的投标人
2.1详见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合格投标人”。
3、适用法律
3.1本采购文件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等规范性文件
4、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均自行承担因参加投标而发生的全部费用。
5、采购文件的约束力
5.1投标人一旦参加本次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5.2政策功能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评标时将获得优势,参加投标的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策法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采购公告
第一章 投标须知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
第三章 服务需求及内容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按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采购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其投标将被拒绝。
7、采购文件的澄清
7.1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6日(即:2022年1月4日)16时之前以书面形式或电邮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朱朱,电子邮箱:zhuzhu9934@163.com。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5日(即:2022年1月5日)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或电邮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8、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8.1 在投标截止期15天(即:2022年1月5日)16时前,采购人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和/或补充采购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以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人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否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
8.2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或补充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采购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8.3采购文件的修改与补充将构成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3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是采购文件所确定的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2)本项目为总承包项目,投标人投标报价应包含招标范围内所有费用;
(3)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报价采用一口价原则,并按“投标分项报价表”进行填报。
(4)投标人应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等标明提供服务的单价、总价以及分项报价。投标人系小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须在《开标一览表》、《投标分项报价》中注明,如无法划分计算的,将不予认可。
10、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当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采购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商务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法人代表授权书(格式见附件)
4)资格证明文件(顺序见前附资格要求)
5)投标人类似业绩
4)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技术条款响应偏离表
6)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二)服务方案文件
1)项目服务方案(顺序见后附技术文件部分内容要求)
2)服务承诺书
3)投标人认为其他需要提供的文件
11、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
12、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有效期为采购人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后的六十(60)天。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或电报等)。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投标。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
13、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人须知的要求准备投标文件,准备三份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贰份)及一份电子版(U盘),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A4纸大小打印,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法定代表人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所有的副本可复印。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要求胶装成册,并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13.3 除投标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副本”的字样,这些信封再封装在一个外信封中。封口处要贴封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不论投标单位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4.2内外层信封均应:
1) 注明投标人名称,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注明的地址送达采购人;
2) 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书编号、正本或副本及“请勿在2022年1月20日下午14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14.3内层信封应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投标时,能原封退回。
14.4如果信封未按第14.1-14.3条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人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作废标处理。
14.5为了方便开标时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一式两份)”分别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并在内封套上注明“开标一览表”字样。
15、投标截止日期
15.1采购人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
15.2采购人可以按前附表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有权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采购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6、迟交的投标文件
16.1 采购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7.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
17.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修改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作任何修改。
五、开标
18、开标
18.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进行远程不见公开开标,投标人须由法定授权代表参加。
18.2 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远程视频邀请投标人授权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18.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和采购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4 开标时,《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18.5 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8.6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不足三家的处理。
18.6.1 如出现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不足三家的情况,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其采购文件经评委会认定没有歧视限制条款的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将报告相关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据其批准按以下原则处理:
(1)同意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或者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采购代理机构将采用相应的采购方式继续实施采购。
1)改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转为谈判小组,原投标文件变更为谈判文件,原采购文件中公布的评标办法不变,具体采购程序如下:
谈判小组讨论、通过谈判工作流程和谈判要点。
谈判小组审阅谈判文件。
围绕谈判要点,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各个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由谈判小组视情况决定。
谈判文件有实质性变动的,谈判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将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确定并提交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提交最终报价的谈判供应商,其谈判文件视为无效。
最终报价将作为计算价格分的依据。
2)改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评标委员会与供应商在保证采购项目质量和双方商定合理价格的基础上进行谈判采购。
有多家供应商参加投标但只有一个品牌的,按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其中一家供应商参加单一来源采购谈判。
18.6.2 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没有批准采购方式变更的,本次招标项目作流标处理,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18.6.3在评标期间,出现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情形的,比照前款规定执行。
18.6.4投标人若不同意采购方式的改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书面向评标委员会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说明的视为同意采购方式的改变。
19、投标的澄清
19.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书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进行澄清。
19.2投标人有责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进行答疑和澄清,有关澄清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六、评标
20、评标
20.1评标委员会
20.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根据本招标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由五人以上(含五人)奇数组成,评标委员会将对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并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0.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关联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 存在其他不适于参与本标段评标活动情形的。
21、评标原则
21.1评标委员会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在评标活动中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信用”的原则,并接受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
22、对投标文件的初审
22.1评委会将会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响应了采购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是指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采购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的内容,而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委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2.2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没有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评委会将予以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 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2) 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
3) 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的签字,或代理人签字未附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
4)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 不满足本次招标项目实质性要求和或超出允许偏差范围的;
6) 投标报价不是固定价;
7) 投标报价超出财政部门本项目预算的;
8)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流标: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采购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且评委会认定剩余有效投标报价无市场竞争性的;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流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2.3评委会将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进一步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 如果用数字表示的金额和用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额为准进行修正;
2) 当单价与数量的乘积和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进行修正。只有在评委会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误时,才能以标出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 如果投标人提供的折扣数与按折扣率为基准计算的折扣数不一致时,以折扣率计算为基准进行修正。
22.4评委会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投标报价,调整后的价格应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价格,则其投标将被拒绝,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22.5评委会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相应的名次排列。
23、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22条的规定,仅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和比较。
23.2本次评标采取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公正、公平、科学、竞争”的原则进行评标。采购文件是评标的唯一依据,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技术方案、企业业绩、企业实力等方面的内容进行综合评价。
23.3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由评标委员会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方法详见后附评标办法细则。
24、评标过程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采购人对除此以外的其他渠道得悉的任何信息都不承担责任,并保留对其信息来源追究的权力。
24.2投标人试图影响评标或授予合同方面的任何尝试,可能导致该投标人的标被废弃。
七、定标
25、定标原则
25.1评委会根据本采购文件规定评分办法与评分标准向采购人推荐出中标候选人。
25.2 采购人应根据评委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5.3中标人名单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个工作日。
25.4若有充分证据证明,中标候选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25.4.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5.4.2向采购人、招标代理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5.4.3恶意竞争,投标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25.4.4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无效条件,但在评标过程中又未被评委会发现的;
25.4.5与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25.4.6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25.4.7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的。
25.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
25.5.1投标人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5.5.2投标人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5.5.3投标人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5.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5.5.5投标人之间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
25.5.6投标人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
25.5.7投标人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投标人的其他串通行为。
八、授予合同
26、中标通知
26.1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中标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27、签订合同
27.1中标人应带中标通知书与采购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未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视为放弃中标,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27.2采购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中标人必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的履约保证金。
27.4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人民币。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可为银行汇票、支票、电汇、保函等。
27.5 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为质保期满,质保期满后若中标人所供货物及服务无质量问题,一次性退还给中标人,不计利息。
27.6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授标。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标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评标办法细则
序号 | 评分标准说明 | 分值 | |||
一、价格部分(20分) | |||||
1 | 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 20 | |||
二、企业资质、荣誉、业绩部分(45分) | |||||
2 | 投标人须提供ISO9001、ISO14001、ISO45001、ISO22000、HACCP系列认证证书各得1分,最高5分(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查询网址链接或查询结果截图); | 5 | |||
3 | 投标人具有信用评级机构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证明,如:AAA 级资信等级证明等,每提供一个类别信用证书得1 分,最高得4分,不满足不得分(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4 | |||
4 | 投标人为员工缴纳社保人数达900人及以上得6分;缴纳人数达800人及以上得5分;700人以上得4分;600人以上得3分;最高得6分(附证明文件)。 | 6 | |||
5 | (1)投标人获得2019年1月1日以来获得过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有关荣誉证书,每提供一个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得1分,最多得4分。具备“中国团餐十大品牌”证书的,则加2分。 (2)投标人获得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奖项的:省级每提供一个得2分,市级每提供一个得1分。最多得4分。 | 10 | |||
6 | 投标人目前正在实施托管服务的相关行业单位类似项目的日就餐人次不少于1000人次的合同,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不超过20分。(须至少提供合同首、尾及相关页面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 20 | |||
三、技术支持与服务部分(35分) | |||||
(一)服务方案的完整科学性 | 15分 | ||||
1 | 对比各投标人的服务方案是否科学: 供餐品种设计及营养搭配情况、创新改良方法、供餐服务及操作管理流程控制方案、总体监控方案、厨房与就餐区域卫生管理措施;是否有规范的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和成本控制方案、应急预案与保险理赔保障方案等措施; 合理可行得5分;可行性一般的得3分,可行性差得1分,没有不得分。 | 5 | |||
2 | 投标人提供的菜谱菜色品种丰富、荤、素搭配合理、质量标准高的得5分; 投标人提供的菜色品种一般、荤、素搭配良好、质量标准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3分; 投标人提供的菜色品种较简单、荤、素搭配一般、质量标准一般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1分; 无该项方案内容不得分。 | 5 | |||
3 | 就餐员工满意率管理措施、日常考核表单(可提供管理其它项目时已使用的例表) | 2 | |||
4 | 节能减排改善建议、服务质量承诺: 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提出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优的得3分; 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提出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一般的得2分; 对于本次采购项目提出有针对性、合理性、可行性差的得1分; 没有该项内容不得分。 | 3 | |||
(二)服务团队配置的科学与合理性 | 6分 | ||||
5 | 本项目专业技术力量、服务团队的配置,项目组织架构、人员配备、职责分工、主要项目成员(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厨师长)的相关经验和资质、资历等。 配备团队实力强得5分,一般得3分,基本符合得1分,没有提供不得分。 | 5 | |||
6 | 管理规章制度(岗位责任、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及标准): 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优,岗位责任明确,管理人员考核制度健全,标准合理,得1分; 投标人提供的管理规章制度一般,岗位责任不够明确,管理人员考核制度不够健全,标准不够合理,得0.5分; 没有该项内容不得分。 | 1 | |||
(三)集中采购及物流配送体系 | 14分 | ||||
7 | 由评委根据投标人集中采购与配送体系: 1、场地规模(满分2分):投标人能够在时间、仓储、物流配送上及时响应采购人的冷链服务。(须提供场地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租用场地须提供租赁合同,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2、配送运输能力(满分5分):①投标人具有配送车辆8辆(含)-10辆(含)得1分,10辆(含)-15辆(不含) 得2分,15辆及以上得3分;②其中每有一辆冷藏车加1分,最多2分。(若是自有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是租用车辆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以及提供6个月以上的租赁合同及银行相关结算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上资料原件备查) 3、供应能力(满分3分): 主要食材采购管理措施、食材的采购渠道与品牌、合作供方的资质及配送方案,保障方案安全可靠、针对性强且合作供应多为知名品牌,如:麦德龙、苏食、苏粮、益海嘉里、农垦等得3分, 方案较为简单,可行性一般且合作较少知名品牌供应的得2分; 方案简单,可行性差且无知名品牌供应的得1分; 没有该项内容不得分。 | 10 | |||
8 | 投标人具备食材采购订货智能化管理平台的得4分,提供投标人在用的智能化管理平台有关证明(使用的软件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没有提供不得分。 | 4 | |||
总 分(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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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所有评标因素均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计。
(2)在满足采购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对国家认定的节能、环保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4%、4%的加分(特别说明:节能、环保产品必须纳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官方网站“节能、环保产品查询系统”,且以提供的证书复印件为准)。
(3)对中型、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监狱企业等同小微企业)。
(4)大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中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如果联合协议中约定,中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中小型、微型企业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5)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以及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及其要求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第二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供参考)
甲方:江苏省省级机关物业管理中心(江苏省级机关资产管理中心)
乙方:
甲方受驻苏兴大厦省级机关单位共同委托,接受驻楼单位监管(食堂委托协议、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明确)。甲方将苏兴大厦机关食堂主副食品采购、加工制作、饮食安全管理、卫生保洁等工作承包给乙方经营管理,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依法共同遵守。
第一条 项目概况
1.位置和面积。苏兴大厦机关食堂坐落在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院内,食堂面积约1000平方米。
2.设备设施。甲方提供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设施及餐厅小件,有就餐大厅1个和5个接待包间,保证水、电、气的供应。
3.服务内容。负责驻苏兴大厦省级机关单位每天早、中、晚三餐饮食保障;负责肉食、蔬菜、粮油、副食品等采购,组织用餐加工、制作服务、公共区域(周边空地、过道)及厨房、用餐区的清洁卫生、消毒防疫等工作。国家法定工作日(应急保障除外)保障,工作日就餐人数约800人次(早170人、中510人、晚120人),周末和节假日不开伙。
第二条 支付方式
管理费用:按季度支付。包括人员薪资、人员其他费用、低值易耗品费用、委托管理服务费、税金等。
第三条 用餐时间
用餐时间为早餐7:30-8:30,中餐11:30-12:30,晚餐17:00-18:30(17:30-19:00夏季时间)。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
第四条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5万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对于因乙方原因提前解除合同的,或在服务期发现原投标材料有虚假证明的,或在服务期间没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的,报经甲方认定属实后,该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第五条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监督乙方依法经营、安全生产、履行合同并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派驻1名员工,对乙方的采购方式、采购价格、采购渠道、就餐卡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对加工生产、服务标准及卫生状况进行督导,组织日常考评,发现问题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
3、甲方协助乙方维持食堂的就餐秩序,并督促就餐人员遵守食堂的各项管理规定。
4、甲方有权派员随时抽查当餐菜肴的质量,当发现与乙方承诺不符时,有权要求整改;如乙方接到甲方书面整改通知,一周内未解决问题,甲方有权处罚乙方人民币壹仟元,并再次发出书面通知;一周后原有问题仍未改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协议。
5、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内提供膳食,因未按时开餐(发生人力不可抗拒因素除外)而影响就餐人员及单位正常工作超过15分钟以上,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当餐全部膳食收入作为处罚。
6、乙方因生产和服务需要而产生的能源费用、餐厨垃圾处理费、设备维修护保养费由甲方负责。乙方应严格管理,厉行节约,不浪费一滴水、一度电、一升气,杜绝一切人为损失。
7、乙方在托管期内所有安全生产问题均由乙方负责,其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和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8、乙方应依法用工并负责其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事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纠正其违规行为。
9、甲方有权对乙方派出的人员进行考评,并有权要求乙方调整不称职人员,乙方需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甲方要求更换的人员进行调整。
10、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随意提高餐饮的售价。
11、甲方按合同约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关的服务费用。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严格按照政府防疫部门和相关机构的卫生要求做好厨房内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地面、台面、用具、就餐区等经常保持清洁卫生。
2.乙方应严把食品卫生安全关,认真遵守《食品卫生法》的各项要求,实行“规范操作,安全监督”机制。由于乙方管理不善或过错造成的后果将由乙方承担完全责任。
3.乙方须做好厨房的消防安全工作,不得出现任何人为的消防安全事故隐患,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4.乙方应严格遵守仓库保管制度,要严格办理相关的领用手续并做好台账,节约各种食物、配料、原料。
5.乙方应爱护食堂内的公物,不得将食堂内的用具随意破坏、丢失或转借他人。同时乙方必须遵守节约用水、用电、用燃气、用料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6.乙方负责厨房设施设备日常的维护及保养,耗材费用由甲方负责。
7.乙方服务态度要好,讲究职业道德及各项文明礼仪(包括着装整齐、干净),并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
8.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
9.乙方聘用的员工须满18周岁以上的守法公民,并持有相关证件(身份证、健康证等),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应及时交甲方备案。
10.乙方聘用员工的养老保险、意外事故保险、福利补贴等各项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劳动保障条款均由乙方负责办理,其相关费用开支由乙方自行负责,因以上情况产生的任何法律纠纷均由乙方独立承担,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11.乙方对员工宿舍实行严格管理,确保员工宿舍整洁卫生、治安和消防万无一失,在员工宿舍内严禁赌博、吸毒、打架、斗殴等一系列违法违纪的行为。
12.乙方须支持甲方履行政府采购、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指标落实。
第六条 责任条款
1.引起食品污染、中毒事故责任及因此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同时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约,并扣收保证金。
2.厨房(包括员工宿舍)内因人为引起的消防安全及工具(炉灶、各种炊事设备)操作事故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3.因不可抗拒或甲方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按时开饭的责任由甲方承担,除此以外的均由乙方负责。
4.厨房内的工具因人为因素引起的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恢复原样,损坏的要照价赔偿。
第七条 经营管理要求
1.乙方应依法经营,保障甲方的合法权益,确保饮食卫生,提供优质的饮食服务。乙方开展经营服务活动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卫生部《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
2.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大厦物管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做有损国家、集体、他人利益之事,服从甲方的管理和监督,能及时正确解决经营中的矛盾和问题。
3.乙方必须独立经营,不得对食堂进行任何形式的转让、转租和分租,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他任何活动。
4.乙方要按甲方的规定时间定时开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开饭时间,甲方应提前半天通知乙方,乙方须执行。
5.乙方应及时受理消费者在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投诉,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解决。
6.乙方自行承担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各种风险责任。
7.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实行规范化管理,保持操作间干净卫生,杜绝食物中毒现象,确保饮食安全。如若发生食物中毒,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质量管理及要求
1.对乙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和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应当建立一套与政府机关饮食保障相适应的企业内部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保障能力,不得因任何理由停供、断供。
3.乙方在饮食保障中应当按时、足量、优质供应,要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主副食品采购渠道和供应商,约定价格折扣,做到品种丰富多样,能适应不同口味人员就餐,不得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剩菜。
4.乙方要建立餐厅公示制度,公开本周主供菜品市场采购价格(包括近期低价菜),公布一周食谱,标注菜肴定价,提倡低价菜供应,工作餐须按成本销售。建立健全就餐人员意见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改进。
5.商品销售须专人负责,定时开放,保证产品质量,执行明码标价制度。所有商品的产品标识必须符合规定要求,有标价。商品价格不得高于附近3公里内中型以上连锁超市同类商品价格(参照华润苏果超市),所有零售商品价格须报甲方备案审核。按照相关规定,不得销售烟酒。熟食外卖必须为自主加工制作的面点、卤味品等,不得从市场购入成品、半成品外卖,不得高于市场价。
6.包间餐饮、风味小吃以保障、优惠、服务为唯一宗旨。包间以工作餐、公务接待为主,包间餐饮要制定以工作餐、公务接待为标准的多种套餐模式;风味小吃要突出特色,争创餐饮和风味小吃的“苏兴大厦品牌”。
第九条 卫生标准及要求
1.食堂环境卫生
(1)食堂周围干净卫生,无蒿草、脏物,无乱摆放物品和乱倒垃圾。垃圾桶、泔水桶(外侧)清洗干净,无蚊蝇和蚊蝇孽生地。
(2)食堂前后厅(包括饭台、墙壁)干净,无尘土,无蜘蛛网,食堂废包装、纸壳、杂物及时清理;办公场所、仓储等要保持干净整齐。
(3)洗手、洗碗水池无污物、残物。
(4)食堂内的物品摆放有序,碗筷和食品要有防蝇、防鼠、防蟑螂设施,下水道清洁无异味。
2.机械设备、售饭工具
(1)机械设备有专人负责,用后及时清洗,无油垢、锈蚀。
(2)主副食案板,墩子用后涮洗干净,木见本色,刀无铁锈。主副食灶台用完后要涮洗干净,炒锅等工具要放置到位,灶台无油污及杂物。
(3)售饭工具每餐清洗消毒,达到规定卫生标准。冰箱、冷库要每月清洗一次,无异味,食品要生熟分开,成品、半成品分开。
3.库房
(1)主副食库房地面干净,房顶、墙壁无尘土。
(2)粮食离地离墙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
(3)副食库食品分类摆放整齐,无过期、变质和生虫食品。
4.冷荤间、公用餐具
(1)冷荤制作应达到五专(即专人、专刀、专墩、专用工具和专用冷藏箱),刀、墩、售饭工具每餐消毒,生熟分开,凉拌菜必须洗净消毒,达到卫生标准。
(2)餐具要严格按消毒程序消毒,达到光、洁、涩、干,存放公用餐具的地方要清洁卫生。
5.个人卫生
(1)个人卫生要做到五勤(即勤洗、勤换、勤理发、勤修指甲、勤换工作服),胸牌整齐化一。
(2)上岗人员中发现有传染病和化浓性、渗出性皮肤病的患者应立即调离诊治。
6.饭菜卫生
(1)严格执行国家《食品卫生法》,供应饭菜要达到规定的卫生标准,无过期、变质和假冒产品。
(2)禁止采购、出售腐烂变质食品,杜绝食源污染病和食物中毒。
(3)制作期间要严格执行有关卫生规定,坚持留样化验制度。
第十条 人员管理
1.乙方的项目总负责人 ,身份证号: 。
2.乙方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素质教育和管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保密规定和甲方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如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乙方工作人员应当着装整洁、举止文明,不得从事违法违纪活动,不得做有损政府机关形象的行为。
4.乙方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体检,保证所有人员考核合格、身体健康,无传染病、皮肤病以及从事餐饮业所禁止的其它疾病,对服务态度不好、素质差、不服从管理的工作人员,甲方有权通知乙方辞退。
5.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人员配备须包括:经理1名、厨师长1名、宴会厨师不得少于2名、宴会案板厨师不得少于1名、大锅菜厨师不得少于2名、大锅菜案板厨师不得少于1名、冷菜厨师不得少于1名、风味厨师不得少于1名、面点师不得少于2名、服务员不得少于5名、刷卡员不得少于2 名、厨务不得少于8名、库管(财务)人员不得少于1人。等级厨师必须持国家规定的等级证书。
6.乙方调整项目经理等中层管理人员应事先同甲方进行协商。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保障,应当根据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更换不合格工作人员。
7.乙方工作人员的人身意外伤害、伤亡(如触电、溺水、烧伤、打架斗殴和交通事故等),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8.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和劳务派遣的相关规定,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十一条 资产管理
1.合同期限内,乙方负责设备(包括机械、厨具)的日常使用、保养工作,确保正常使用。期满后,所交接的设备设施必须保持设备完好并如数退还,若有损坏丢失要照价赔偿。
2.承包期间,因饮食保障需要新增设备由甲方负责。
3.乙方不得擅自拆改房屋,如确实需要拆改的,应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二条 食品安全要求
1.乙方应当根据甲方要求,每一年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检查结果报甲方备案,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当地发生疫情时,要按照防疫要求加强人员管理,控制人员外出,必要时随时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一律不得上岗。
2.乙方应当加强人员个人卫生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求其勤理发勤剪指甲,操作前、便后洗手,工作时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口罩。
3.乙方应当做到厨、餐具定期消毒,符合国家和行业管理的有关卫生标准,就餐人员使用的餐具应做到每餐消毒,大件厨具应定期消毒。
4.乙方应加强食堂内外环境、员工宿舍卫生的管理。餐厅、操作间的物品和厨具放置有序、干净整洁,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生熟刀板(墩)分开使用。
5.乙方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检查食品加工、保管和供应的卫生状况,炊具、餐具消毒情况,检查员工、操作间、餐厅和环境卫生情况,对食堂采购的所有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检验率要达到100%。
6.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样品不少于100克)。乙方没有按要求留样的,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应推定为乙方原因和责任,并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第十三条 特殊保障
乙方必须服从和服务于甲方应急保障需求,如有重大节假日保障任务和平时小量客饭,乙方应满足甲方提出的保障需要。
第十四条 退出机制
1.乙方在承包期满后按与甲方签订合同条款自然退出。但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甲方和下一任中标人做好食堂各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食堂工作平稳过渡,提供正常的膳食服务。
2.乙方在承租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立即取消其承包资格,责令限期退出。并扣罚相应的保证金,且对其所造成的损失保留追索的权利:
(1)经营期间发生食物中毒,或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且造成严重后果的。
(2)因质量、卫生和服务态度等造成恶劣影响的。
(3)在经营过程中,存在掺杂做假、销售无证食品等违规行为,经甲方规劝、限期整改依然无效且情节严重的。
(4)在经营过程中存在转包、分包和挂靠经营行为的。
(5)在承包经营过程中,严重违反消防安全条例,经甲方规劝三次以上,限期整改依然无效的。
(6)报价时以弄虚作假等欺诈手段获得准入资格,或经营情况发生变化不符合准入条件的。
(7)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承包,且乙方须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3.如果甲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甲方须提前一个月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甲方支付乙方赔偿金10万元。
4.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无理由终止合同,乙方须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承包,乙方须支付给甲方赔偿金10万元;如果乙方在服务期内突然无理由终止合同,未提前三个月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终止合同,乙方须支付给甲方月经营额三倍金额的赔偿金。
5.本合同期满,甲方决定不委托乙方的,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决定不再接受委托的,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1.合同期间,除不可抗力事件外,双方不得擅自中断合同。
2.合同执行期间双方应履行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造成对方损失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和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时或不充足供应膳食,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扣减当月的管理费。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应膳食,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5.乙方应制定预案和措施,确保停电、停水、停气等特殊情况下的正常饮食保障。
6.因客观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甲方应提前半天通知乙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解决由此产生的保障困难,但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7.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物中毒的,乙方应主动配合甲方相关部门查明原因,确属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8.因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和甲方均不承担责任。
9.乙方对合同期内工伤等事宜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除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以及行业的安全法规、规章外,还必须严格执行甲方的安全目标。达不到安全要求,甲方将对乙方进行处罚。在甲方每月、每季度或专项检查中发现有不安全、不文明的,甲方有权处以每次不低于1000元的罚款,并责令乙方整改。
10.甲方需按时结清乙方垫付款额,逾期不付每天按总额的1‰缴纳滞纳金(特殊情况除外)。
11.甲方监管人员和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在与乙方合作中,出现吃、拿、卡、要等恶意干扰乙方经营活动的情况,乙方有权拒绝,并向甲方纪检部门投诉。
第十六条 附则
1.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限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
2.本次签订的合同期限为1年(自2022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期内,乙方符合甲方保障要求,想延续合同期限的,乙方应当于合同期满60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应当于本合同期满30日前签订《合同续订书》。
5.本合同如有遗漏和未完善之处,在补充协议中明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按照本合同签订有关程序要求进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不得双方个人私自签订。乙方投标文件内容视同合同附件。
6.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抄送委托单位伍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理人(签章): 法定代理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开户全称: 开户全称: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第三章 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食堂概况
食堂位于 北京西路16号 ,餐厅面积 1000 平方米,餐厅位于 二 楼。
二、服务内容
选定的餐饮管理公司负责完成机关食堂日常工作,采购人负责日常监管。工作内容包括正常的工作餐及其他相关餐饮保障,餐后餐具的洗消工作,工作场所(后厨、餐厅、加工场地)及相关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等。
1、员工餐厅概况
1.1就餐餐位:共 260 个餐位。
1.2服务对象:干部职工。
1.3就餐人数:每天约 800 人次。其中早餐约 170人次,午餐 510 人次,晚餐约120人次。
1.4供餐内容:早餐、午餐、晚餐及外卖主副食品、风味餐等;
1.5供餐时间: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工作日)
1.6供餐模式:自选
2、接待包间概况
2.1包间概况: 5 个接待包间
2.2供餐内容:早餐、中餐、晚餐
三、服务模式及要求
食堂采用全委托管理服务方式进行保障,所用原材料由中标单位配送。
3.1采购人负责事项
1、提供厨房、餐厅、包间、全套厨房设备、就餐用具,负责提供水、电、气、暖;
2.负责餐厅的所有工作区域的设施设备维修、定期保养维护(如:灭蚊、蝇、鼠、蟑螂等消杀,下水、烟道等清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3.负责对投标人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对主要工作区域实行视频监督,定期检查主副食品消耗、刷卡收入、人员出勤等情况,定期组织成本核算,定期进行伙食满意度调查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不合理之处作出整改;
4.可根据实际需要,提前告之投标人变更就餐时间,临时增加少量人员就餐,投标人应予以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保证饭热菜香;
5.托管期内如必须添置或更换厨房设备,由采购人购置并承担相关费用;
6.协助投标人伙食保障工作上的其他相关事项。
3.2投标人负责事项
1. 投标人负责食堂的管理,全面实行6S(整理、整顿、清扫、清洁、素养、安全)管理,具体包括正常的工作餐及机关饮食保障,餐后餐具的洗消工作,工作场所(后厨、餐厅)、所属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等;
2. 投标人在实施服务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3. 投标人负责相关工作区域的设施设备日常养护,需要保养和维修应及时与采购人沟通经批准后方可处理,若出现人为损坏的投标人需按市场价赔偿;
4.食堂尽量利用现有炊事器材;
5.为保证饮食丰富,需配置特色风味制作区,风味小吃要多样、丰富、有特色、受欢迎;
6.托管期间,投标人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自岗位职责。规章制度主要包括:伙食调节制度、人员管理制度、日常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成本控制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等;
7. 投标人应以服务采购人为唯一目的,不得对外营业、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8. 投标人派驻人员要相对固定,调配人员要报采购人同意,所有派驻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自觉接受监管,教育员工做服务热情、场所整洁、营养健康;
9.实行计划配餐,在制定食谱时报批采购人,投标人每两周必须推出新品菜肴和面点,做到新鲜可口、营养健康;
10.托管期间,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等由投标人负责,每天必须做好食品留样。如投标人发生责任事故,所有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其责任;
11.派驻人员由投标人统一配备工作服(区分前台和后台),仪表端庄,穿戴整齐、干净卫生;12. 投标人负责日常的灭蚊、蝇、鼠、蟑螂等消杀,承担下水、烟道等清理工作;
13. 投标人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查食品加工、保管和供应的卫生状况,炊具、餐具等消毒情况,检查员工、操作间、餐厅和环境卫生情况,对食堂采购的所有原材料进行严格检验,检验率要达到100%;
14. 投标人应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48小时,样品100克),没有按要求留样的,对发生的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15.采购人负责餐卡管理工作。
16.采购人负责办理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要求的各种许可证件(包括但不限于食品经营许可证等)并承担所需费用,属于中标人应具备的资质证明、许可证件等,中标人自行负责。
四、食品标准
1、主荤菜:以猪、牛、羊、鸡、鸭等家禽类、海鲜类(水产类)为原材料加工制作而成,主晕菜要以全肉类为主,需要调剂口味的可适当加以辅材,但辅材量不得超过三分之一;油腻味大的主材配辅材量不得过半;主荤菜的加工方式不得重样。如红烧(清蒸)海鲜水产、肉、家禽等。
2、荤素结合菜(炒菜):以辅材(素食品材料)为主原料,加以荤腥类海鲜水产蛋类等加工制作而成,荤素结余菜的主辅配料要合理,要能体现出荤素搭配出的最佳口味。
3、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单一或者是几种素食混合制作而成。
4、保障食堂的主副食必须全部自加工,不得外购成品饭菜;饭菜现做现卖,批量制作,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形和温度。
5、品种要求:早餐不少于 [8] 个品种,主食4种,面点4种和蛋品2种、稀饭、豆浆、牛奶加1-2种炒菜等;午、晚餐不得少于12个品种,主食3种,主荤菜不少于4种、荤素结合菜不少于5种、素菜不少于2种,汤1种,以及水果、酸奶、饮料等。 风味小吃:早中晚各不得少于2种,要充分体现风味和特色,要搞好调剂,尽量不重样;外卖:主要供应自制、酱制、卤水类熟食和面点等,传统节日须增加供应节日食品;商品销售:要保证质量,价格不得高于周边3公里内中型超市售价(参照华润苏果)。
6、菜谱要求:主副食品和菜谱每周1套,要根据市场价格波动,提前研究和制订菜谱,并公开售价。
7、根据需求,为重大会议、活动提供餐饮服务。
五、人员要求
1、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餐饮服务从业人员的相关规定,必须持有身份证,健康证,上岗证等,等级厨师必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未经体检和岗前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从事服务保障工作;
2、投标人调整项目经理和中层管理人员应事先与采购人协商。投标人未按合同要求提供保障,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限期整改,更换不合格工作人员。
3、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需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各工种岗位人员最低年龄不得小于18周岁,最高年龄男员工不得超过58周岁,女员工不得超过55周岁;
5、人员编配须满足实际保障需求:包括经理1名、厨师长1名、宴会厨师不得少于2名、宴会案板厨师不得少于1名、大锅菜厨师不得少于2名,大锅菜案板厨师不得少于1名、冷菜厨师不得少于1名,风味厨师不得少于1名、面点不得少于2名、服务员不得少于5名、刷卡员不得少于2 名、厨务不得少于8名,库管(财务)人员不得少于1人。管理人员应具备3年及以上的餐饮管理经验,厨师长应具有5年及以上大中型餐饮机构厨师长工作的经验;能保证厨房的正常运转,熟知成本核算与控制。
六、双方费用承担范围问题
1、水、电、燃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
2、投标人自备的厨房设备、物料管理系统、仓管系统等,以及员工宿舍的水电暖等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采购要求
投标人所采买物品的供应商需有合格证件,符合卫生标准等食材要求,食材选择要精良,要符合加工制作需求。
八、服务期限
考虑食堂管理的复杂性,经营的连续性,基于降本增效的原则,招标期为叁年,合同一年一签,当年考核不合格可终止合同。管理期内中标人如因自身管理、操作问题导致发生安全、食品卫生等问题采购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九、投标人在中标后须满足的其他要求
1、食堂经营服务中标人所使用的餐饮设备及物料均应达到国家规范及卫生部门的规定要求。
2、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安全法》。
3、食堂经营服务中标人应指定专门的项目负责人与招标监管人员保持联系,随时解决各类问题。
4、中标人应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
5、中标人须接受采购人定期进行的考核,考核结果与委托服务管理费挂钩。考核内容由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占30%)和日常考核(占70%)构成,服务对象满意度测评由就餐人员进行测评,日常考核由采购人根据制定的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委托服务管理费发放标准原则为:80分以上的,发放比例100%;79-70分以上的,发放比例90%;69-60分以上的,发放比例80%。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函格式
投 标 函
致:江苏省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我方收到贵司编号JTCC-2110AX4027采购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此次项目的投标。
一、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二、我方愿意提供在采购文件中要求的文件、资料(具体内容如下):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证明文件
资格证明文件
1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的除外)
5 案例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6 承诺书
(如有补充性文件请如上列明内容)
3、开标一览表
4、细目报价表
三、我方同意按采购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投标的有效期限为开标之日起60天。
四、如果我方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方将履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完成交货任务。
5、 我方认为贵中心有权决定中标者。
六、我方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合同条款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同意由协调解决,并按相关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处理。
七、我方认可并遵守采购文件的所有规定,放弃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权利。
八、如果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愿意在见证合同时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我方如无不可抗力,又未履行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的,一经查实,我方愿意赔偿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并同意接受按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对我方进行的处理。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邮编:
2、投标报价表
2.1
开标一览表(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JTCC-2110AX4027
名称 | 报价 (单位:元)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报价 | /年 | 3年 | 按附表2.2项目总报价表 |
投标总报价(大写): | |||
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 | 是 否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投标人代表签字:
填写说明:
1、开标一览表必须单独封装在小信封中并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在“投标人是否属于小、微型企业”栏后“是”或“否”上打“√”。如填写“是”上打“√”,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为中型或小、微型企业的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按要求填写和提供有效证明或相关内容表述不清的,不得享受价格扣除。
2.2项目总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采购编号:JTCC-2110AX4027
费用项目 | 各项数值(月/元) | |
经营费用 | (1)人员薪资费用 |
|
(2)人员其他费用 |
| |
(3)低值易耗品费用 | ||
(4)委托管理服务费用 |
| |
(5)税金 |
| |
月度小计 |
| |
年度合计报价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
1. 本表中的经营费用报价包括投标人派驻人员的工资、保险、管理费、税金、其他成本等采购文件要求的所有费用。
2、本表中管理费是指投标人接受本项目的委托管理服务费。
3. 投标人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资料及有关数据、现场考察、自身实力、结合市场价格并考虑风险因素进行综合报价。
2.3.1项目分报价表(1):
人员薪资费用
序 | 岗 位 | 人数 | 工资/月 | 统筹/月 | 总金额/月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2.3.2项目分项报价表(2):
人员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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