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JLAB-JZ-GK2021185
二、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
三、中标信息:
项目名称 | 中标供应商 | 数量 | 中标金额 (人民币/元)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备注 |
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 | 杭州田旺农副产品有限公司 | 一批 | 2268862.75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獐山路218号1层 |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数量 | 单价(人民币/元) | 金额(人民币/元) |
1 | 带皮腿肉等 | 1260kg等 | 16.00等 | 2268862.75 |
五、评审专家名单:曾宇翔、余昀、于炜、史精华、孙景行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如果投标人中标,将向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含)以内 | 0.75% | 0.75% | 0.5% |
100-500万元(含) | 0.55% | 0.4% | 0.35% |
500-1000万元(含) | 0.4% | 0.225% | 0.275% |
1000-5000万元(含) | 0.25% | 0.125% | 0.175% |
5000-10000万元(含) | 0.125% | 0.05% | 0.1% |
10000万元以上部分 | 不收取代理费用 |
中标服务费:人民币14478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个工作日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之江实验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南湖总部主楼13楼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方法:0571-56393505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905811312
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法:0571-56390603
采购项目纪检监督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法:0571-58005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9室
传真:0571-87211507
联系人:曹海英,金婉娇
电话:0571-87211505,88219719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曹红
联系电话:0571-87829182
电子邮箱:hzyxzbdl@qq.com
附件信息:
21656GK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发售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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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江实验室
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JLAB-JZ-GK2021185 |
招标项目: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 |
采购单位:之江实验室
采购代理单位: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O二二年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第四章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之江实验室的委托,就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ZJLAB-JZ-GK2021185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控制金额 | 简要技术要求 | 备注 |
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 | 1批 | 人民币280万元 | 食堂原材料采购,主要包括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等。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 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
三、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时间: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月1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9室)。
3、公开招标文件售价(元):每本500.00(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社保登记证复印件(或“五证合一”后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潜在供应商可将上述材料连同招标文件购买凭证(付款信息:公司名称: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国际花园支行;帐号:1202 0523 1990 0022 431)传真或电子邮件(hzyxzbdl@qq.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联系报名;
(2)投标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3)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允许获取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询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招标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五、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于2022年1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
六、投标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8室。
七、开标时间:2022年1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
八、开标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8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信用记录
根据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招标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之江实验室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之江实验室南湖总部主楼13楼
联系人:柳老师
联系方法:0571-56393505
采购项目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18905811312
采购项目质疑、投诉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方法:0571-56390603
采购项目纪检监督联系人:戴老师
联系方法:0571-580050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9室
传真:0571-87211507
联系人:曹海英,金婉娇
电话:0571-87211505,88219719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受理联系人:曹红
联系电话:0571-87829182
电子邮箱:hzyxzbdl@qq.com
第二章 投标须知
前附表
条款 | 内容规定 | ||||||
1 |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 项目类别:货物类 项目名称及数量:
主要技术参数和性能要求:详见第三章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5个月(2022年2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如服务期限内,供应商累计供货总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则项目自动终止。) | ||||||
2 | 合同名称: 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合同 | ||||||
3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起90个日历日。 | ||||||
4 | 投标保证金数额: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
5 | 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正本各1份;副本各5份。电子版1份(用U盘或光盘提供)。分开装订且分别密封包装。拒绝接受活页装订的投标文件(须胶装)。 | ||||||
6 | 应标截止时间:2022年1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 | ||||||
7 | 投标文件递交至单位: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递交至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8室。 | ||||||
8 | 开标时间:2022年1月25日09:30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杭州市教工路1号,西湖数源软件园,17号楼5层508室。 届时请应标方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授权委托书(须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格式制作)出席。 | ||||||
9 | 投标人信用记录: 依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 ||||||
10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果公示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等相关网站或媒体。 | ||||||
11 |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安排现场踏勘。 | ||||||
12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否 | ||||||
13 | 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 ||||||
14 | 转包与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一 、总则
1.项目说明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标中所叙述的之江实验室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项目。
1.2项目说明见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第1项所述。
1.3相关名词说明:
采购单位之江实验室为本项目的采购人(合同中的甲方)。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自愿参加本次项目投标的公司为投标人,经评审产生并经批准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签订合同后的中标人为供应商(合同中的乙方)。
1.4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必须按国家《保密法》以及保密工作的相关规定,对招标文件内容应承担保密义务,维护采购人的权益,发生窃、泄密事件潜在投标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答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定义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公告”第二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需自行承担涉及投标的一切费用;
4.2 如果投标人中标,将向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支付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如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万元(含)以内 | 0.75% | 0.75% | 0.5% |
100-500万元(含) | 0.55% | 0.4% | 0.35% |
500-1000万元(含) | 0.4% | 0.225% | 0.275% |
1000-5000万元(含) | 0.25% | 0.125% | 0.175% |
5000-10000万元(含) | 0.125% | 0.05% | 0.1% |
10000万元以上部分 | 不收取代理费用 |
注:差额累进法计算总额。
例:如货物类项目中标金额为RMB2800000元,计算方法如下:
中标服务费=1000000*0.75%+1800000*0.55%=17400元。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文件及附件
l 第一章 招标公告
l 第二章 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
l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l 第四章 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
l 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5.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包括招标公告、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须知、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采购合同的一般和特殊条款及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从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采购代理机构拒绝。
6.招标文件的解释
6.1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认为有必要回答的问题,将以书面解答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6.2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和答复。
6.3不论采购代理机构向投标人发送的资料文件,还是投标人提出的问题,均采用书面形式,任何口头提问及答复一律无效。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从招标文件发出至投标截止日期,采购代理机构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
7.2补充通知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以书面形式同时发给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
7.3若有必要,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
8.投标报价
8.1标的物
项目名称 | |
食堂原材料(冷鲜肉类、水产类、冻品类)采购 | 1批 |
8.2有关费用处理
合同价格包括本项目所有工作内容、货物、服务费用、人员费用、管理费用、各种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不可预见费用等全部费用。乙方的投标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中标后合同总价不做调整。
《投标(开标)一览表》是报价的唯一载体。
8.3其它费用处理
招标文件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报价。
8.4投标货币
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应是唯一的,采购机构有权利不接受有选择的报价。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投标文件的语言
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中文。
10.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一般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和投标(开标)一览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技术文件(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商务文件(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10.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响应函;
(2)投标(开标)一览表;
(3)代理服务费支付承诺书。
10.2投标人的技术文件应至少包括:针对本项目的技术和服务响应方案,技术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
(1)投标人应提供针对项目的投标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方案,提供必要的数据、图片;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项目的管理目标、指标及方案、日常服务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安全管理控制方案、应急预案、培训、考核方案等。(所有技术指标表述均应采用中文,任何含糊不清的表述导致评标委员会技术扣分直至认定为投标无效都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对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中所提出各项要求进行逐条逐项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回答“满足”应说明如何满足,回答“部分满足”要明确哪部分满足和哪部分不满足。同时明确满足的程度。若采用“详见”、“参见”方式说明的,应指明所指文档(应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的具体章节及页码。任何含糊不清的表示对评标结果的影响将是投标人的责任;
(3)针对本项目建设的详细实施计划,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组织机构、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管理和协调方法、关键步骤的思路和要点;
(4)供货及质量保证措施
(5)食品安全管控措施
(6)优惠条件及特殊承诺
(7)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组建的工作小组名单,每个专业人员的情况和人员数应该明确表示,明确各阶段投入人数,在提交的标书中安排的人员,须为公司的固定职员;每个参加项目人员的履历表应随标书一并提交,主要内容包括学历(学院、大学和其他职业教育,列出大学的名称,就学日期以及所取得的学位)、工作特长(特长领域、能力取向、系统集成的能力等)、经验与业绩(包括从事相关项目建设的经验,对每一个项目有一个简要的描述,该人员参与的时间以及项目中的责任),资质情况(包括项目组人员的有关资质)等。
(8)验收方案(须提请采购单位确认);
(9)技术偏离说明表;
(10)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11)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10.3投标人的商务文件至少应包括:证明其为合格供应商和所提供的为合格产品的有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偏离说明表,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等(均需加盖公章)。
(1)资格证明文件: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②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④税务缴纳证明材料;
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声明书;
(4)所有资质文件;(如果有)
(5)公司介绍及投标产品相关的主要业绩证明,[参考合同或用户验收报告等实例证明,是否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等情况];
(6)商务偏离说明表;
(7)关于对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拒绝声明(如果有);
(8)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或说明。
11.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文件合格投递后,在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的日期内有效。
11.2在原定投标有效期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
12.投标保证金
12.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组织机构造成损失的供应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2.2 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将承担赔偿责任。
l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l 投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转让中标的。
13.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3.1投标人必须以中文形式,按前附表第5条规定的份数编制投标文件,并在封面上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3.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投标一览表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13.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机构要求进行,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所修改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并加盖印章。
13.4 投标文件采用A 4 幅面,必须按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成册。提倡双面打印。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4.1 投标文件分为正本和副本,其中投标报价文件[投标响应函、投标(开标)一览表和相关的报价明细清单]、技术文件(技术和服务方案等)、商务文件(商务资格等)分别装订并分别密封包装。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中不得出现项目报价信息。否则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没有按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4.2包装封面物的正面应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全称与地址,封口处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授权代表签章)。不论投标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均不退回。
14.3投标文件递交至前附表第7项所述的单位和地址。
15.投标截止期
15.1投标人应按前附表第6、7两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将投标文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5.2 采购单位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单位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利、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至新的投标截止期。
16.投标文件的修改
1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修改文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修改、补充投标文件。
16.2投标人的修改文件,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志和递交(在密封物上标明修改字样),如果一份投标文件有几份函件时,应注明哪一份有效,否则所作修改视为无效。
16.3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均要加以说明,否则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将被视为无效。
16.4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
五、开标
17.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采购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开标采取先拆封商务和技术文件、商务技术评审后拆封报价文件的顺序进行。具体按以下程序进行。
17.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核验出席开标活动现场的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及相关单位人员身份,并组织其分别登记、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现场。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投标文件中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
17.1.2采购代理机构接收投标文件并登记,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投标文件的递交记录情况进行签字确认。没有按要求密封包装的投标文件,将被当场拒绝。
17.1.3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开标,介绍开标现场的人员情况,宣读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开标纪律、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注意事项,组织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17.1.4提请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17.1.5开标时,按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登记顺序当众拆封、清点投标文件(包括正本、副本)数量,将其中密封的报价文件集中等候拆封,将拆封后的商务和技术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送至评审地点,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等候采购代理机构拆封报价文件。
对不符合装订要求的投标文件,由采购代理机构当场退还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未单独密封的,如开标时发生报价泄露,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17.1.6商务和技术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宣布商务和技术评审无效投标人名单及理由,无效投标人可收回未拆封的报价文件并签字确认;公布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投标人名单及其商务和技术得分之和。
17.1.7采购代理机构拆封投标人报价文件,宣读《投标(开标)一览表》有关内容,同时当场制作并打印开标记录表,由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不予确认的应说明理由,否则视为无异议)。唱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报价文件及开标记录表送至评审地点,由评标委员会对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有效性等进行审查核实。
17.1.8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公布中标候选人名单,及采购人最终确定中标人名单的时间和公告方式等。
18. 投标文件鉴定
18.1在评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可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由采购人代表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实质上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投标人资格和条件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评标委员会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来判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18.2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细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范,采购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影响评标时投标人之间的相对排序。
18.3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采购单位及评标委员会将予以拒绝,并且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18.4经开标后递交至评标委员会的投标文件,仍需接受相关符合性的检查,并有可能在评标过程中被判断为无效。
六、评标
19.评标组织
19.1组织评标程序
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程序组织评标,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由5人(含)以上单数组成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询、评审和比较等。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咨询专家组成,其中政府采购咨询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各评审专家及相关人员应参加评审活动并接受核验、签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19.1.1核验出席评审活动现场的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和相关监督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分别登记、签到,按规定统一收缴、保存其通讯工具,无关人员一律拒绝其进入评审现场。
19.1.2介绍评审现场的人员情况,宣布评审工作纪律,告知评审人员应当回避情形;组织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19.1.3宣读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组织评标委员会各位成员签订《政府采购评审人员廉洁自律承诺书》。
19.1.4根据需要简要介绍招标文件(含补充文件)制定及质疑答复情况、按书面陈述项目基本情况及评审工作需注意事项等,让评审专家尽快知悉和了解所评审项目的采购需求、评审依据、评审标准、工作程序等;提醒评标委员会对客观评审项目应统一评审依据和评审标准,对主观评审项目应确定大致的评审要求和评审尺度;对评审人员提出的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说明、解释或讨论。
19.1.5评标委员会组长组织评审人员独立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拟认定为投标文件无效、供应商资格不符合的,应组织相关供应商代表进行陈述、澄清或申辩;采购代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对打分结果进行校对、核对并汇总统计;对明显畸高、畸低的评分(其总评分偏离平均分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组长应提醒相关评审人员进行复核或书面说明理由,评审人员拒绝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据实记录;评审人员的评审、修改记录应保留原件,随项目其他资料一并存档。
19.1.6做好评审现场相关记录,协助评标委员会组长做好评审报告起草、有关内容电脑文字录入等工作,并要求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签字确认。
19.1.7评审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对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专业水平、职业道德、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评价;同时按规定向评审专家发放评审费,并交还评审人员及其他现场相关人员的通讯工具。
19.2评标委员评审程序
19.2.1在评审专家中推选评标委员会组长。
19.2.2评标委员会组长召集成员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以及相关补充、质疑、答复文件、项目书面说明等材料,熟悉采购项目的基本概况,采购项目的质量要求、数量、主要技术标准或服务需求,采购合同主要条款,投标文件无效情形,评审方法、评审依据、评审标准等。
19.2.3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19.2.4评审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依法独立对供应商投标文件进行评估、比较,并给予评价或打分,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预。
19.2.5评审人员对各供应商投标文件非实质性内容有疑议或异议,或者审查发现明显的文字或计算错误等,及时向评标委员会组长提出。经评标委员会商议认为需要供应商作出必要澄清或说明的,应通知该供应商以书面形式作出澄清或说明。书面通知及澄清说明文件应作为政府采购项目档案归档留存。
19.2.6评审人员需对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唱票或统计的评审结果进行确认,现场监督员应对评审结果签署监督意见。如发现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评分不一致以及存在评分畸高、畸低情形的,应由相关人员当场改正或作出说明;拒不改正又不作说明的,由现场监督员如实记载后存入项目档案资料。
19.2.7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汇总情况和招标文件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名单。
19.2.8起草评审报告,所有评审人员须在评审报告上签字确认。
20.评标原则
20.1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20.2评审专家因回避、临时缺席或健康原因等特殊情况不能继续参加评审工作的,应按规定更换评审专家,被更换的评审人员之前所作出的评审意见不再予以采纳,由更换后的评审人员重新进行评审。无法及时更换专家的,要立即停止评审工作、封存评审资料,并告知供应商择期重新评审的时间和地点。
20.3评审人员对有关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现场演示(如有)的说明、解释、要求、标准存在不同意见的,持不同意见的评审人员及其意见或理由应予以完整记录,并在评审过程中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表决执行。对招标文件本身不明确或存在歧义、矛盾的内容,应作对供应商而非采购人有利的解释;对因招标文件中有关产品技术参数需求表述不清导致供应商实质性响应不一致时,应终止评审,重新组织采购。评审人员拒绝在评审报告中签字又不说明其不同意见或理由的,由现场监督员记录在案后,可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20.4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报价最低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报价相同时,技术分最高的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均相同时,由评标委员会集体决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1.修正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文件进行审核,对发现计算、书写等错误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
21.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1.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1.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1.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以修正后的总价作为投标报价。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2.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技术和服务方案、投标人提供的资质和业绩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由各评委独立记名打分。经统计,得出各投标人的最终评审分,按最终评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价格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并形成评标意见。
综合评分法计算方法说明: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核,凡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未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进行报价或格式严重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作为无效文本,予以废除;有效投标单位不足三家的,采购人可依法重新招标或者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操作。
评标委员会以投标文件、询疑为基础依据,对有效的投标文件及供货商的以下两个部分分别进行分析、评议,并采用百分制评分。
1、技术资信评分7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对各投标文件技术内容充分审核后,评标委员会按评分细则,进行评判,每人一张评分票,并记名。如某张评分票的一个项目评分超过规定的分值范围,则该张评分票无效。各投标供应商技术的最终评分值为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有效评分票的算术平均值。
2、报价评分30分。评标委员会成员按评分细则对各投标供应商的报价进行计算评分。
(一)技术资信分(满分,70分)
项目名称 | 评审要点 | 分值 |
服务计划 | 投标人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0-2分):在1000万(含)-2000万(不含)元的,得0.5分;2000万(含)-3000万(不含)之间得1分;3000万元(含)以上的,得2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复印件,开标日在投保有效期内的,不提供不得分。原件备查 | 0-2 |
投标方案满足招标要求的程度(投标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和偏差情况,包括:原料采购方案(2分),配送方案(2分),验收方案(2分)等。) | 0-6 | |
投标人项目组织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以及工作时间进度表、工作程序和步骤是否合理进行综合评价。 | 0-4 | |
投标人内部管理架构、运行机制及各项管理规章制度,考虑全面、有针对性的得3分,管理制度欠缺的得1-2分,未提供管理制度的得0分。 | 0-3 | |
投标人的自行拥有冷藏、冷冻库情况:自行拥有冷藏库、冷冻库的得5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自有证明(证明材料可以是产权证明或购买合同加对应发票)和对应实景照片为准,不提供不得分;投标人通过租赁方式获得冷藏、冷冻库的得2.5分,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租赁合同证明和对应实景照片为准,不提供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 0-5 | |
投标人自行拥有冷链运输车的,一辆得1分,最多得5分,依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资料(车辆行驶证复印件等证明资料)打分,不提供或提供条件不符得0分。 | 0-5 | |
投标人自有专职检测员:检验人员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提供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提供合格材料的得2分,不能提供或提供条件不符得0分。最高得2分。 | 0-2 | |
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管理员: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证书复印件及近半年内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原件备查。提供合格材料得2分,不能提供或提供条件不符得0分。最高得2分。 | 0-2 | |
产品质量、食品安全保证措施及承诺:未提供承诺的得0分;承诺标准低于招标文件要求或未明确保证措施的得1-3分;承诺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明确保证措施的得4-5分;承诺标准优于招标文件要求或其明确的保证措施得力、适宜量化考核的得6分。 | 0-6 | |
冷鲜肉(猪肉、牛肉):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需提供合同及相应时间内的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每组证明资料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 0-3 | |
冻品类: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需提供合同及相应时间内的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每组证明资料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 0-3 | |
水产类:所供货物的进货渠道,供应物品的追溯及索证。需提供合同及相应时间内的业务往来税务发票和检验检疫报告。检验报告、发票需与合同对应为一组,每组证明资料得3分,不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以上证明资料原件备查) | 0-3 | |
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未明确承诺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的得0分,承诺设置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的得1-2分,承诺的应急保障及危机处置预案可操作性强,适宜组织实施的得3分。 补货、退货、换货响应送到时间1小时内得2分,1个半小时内得1分,2个小时内得0.5分,2小时外不得分。 | 0-5 | |
投标人承诺所提供的产品品质担保情况。承诺所供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二的得5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按换一赔一的得2分,承诺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免费更换的得1分,投标人未明确承诺的不得分。 | 0-5 | |
拟指派服务人员中,持有食品健康证(有效期内)的每人次计2分,最高计6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计分,或拟指派服务人员不属于投标人单位在职人员的不予计分,以单位社保缴纳证明为准。 | 0-6 | |
业绩 | 投标人企业2019年1月1日以来具备的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及与之对应的发票,每组得2分,最高得8分。投标人未提供合同复印件、对应发票或提供的合同复印件字迹模糊无法辨识的、或提供的业绩无效的,该笔业绩均不予计分。) | 0-8 |
体系认证 | 投标人已取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认证,且证书在开标日仍在有效期内,得2分,不提供不得分。 | 0-2 |
(二)报价评分(30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分析总报价及各个分项报价是否合理,报价范围是否完整,有否重大错漏项,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报价出现异常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期间对投标报价的详细组成和投标用材的供应渠道等事项作出解释和澄清,并确认其投标报价是否有效。
报价评分应在投标报价产品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配置基础上,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取所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30%)×100
最低报价不是中标的保证。评标委员会将推荐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者为中标候选人。
23.评标内容的保密
23.1开标后,直到宣布中标单位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及有关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漏。
23.2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确定入围单位过程中,投标人对采购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投标资格。
24.投标文件的澄清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计算错误等内容,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并要求投标人作出书面澄清;投标人的书面澄清,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作为投标文件的补充部分,但澄清的内容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废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供应商不足3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26.无效标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1)投标文件没有密封包装或者由于包装不妥,在递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组成漏项或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或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不足,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
(3)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的;
(4)投标报价明显高于市场价或低于成本价,且不能提供书面证明材料说明原因的;
(5)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变更通知更改投标文件的;
(6)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所投内容不符合实质性采购要求的;
(7)投标人拒绝按招标文件第21条修正原则对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
(8)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
(9)经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有类同或有串标嫌疑的;
(10)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本次采购公平、公正的;
(1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控制金额的。
七、定标
27.定标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和有关规定,履行评标工作职责,以评标原则和评标办法为标准,全面衡量各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以打分的方法,排出推荐中标的投标人的先后顺序,并按顺序提出授标建议。评标结果报经批准,最终确定中标人。
八、合同签订及其他
28.中标书
28.1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并向中标供应商签发中标通知书。
28.2投标人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并签订合同后,中标通知书亦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8.3如中标人拒绝承担中标的项目,或提出采购单位不能接受的条件,致使合同无法签订,采购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考虑与下一次序中标候选人进行谈判或另行组织采购。
28.4在中标人签订合同并生效后,中标人即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及时将未中标的结果通知其他投标人。
29.合同的签订
中标人按规定的日期、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与采购人代表签订合同。
30、采购方式变更
在符合资格的投标人不足规定数量或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其报价、售后服务承诺等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以及招标过程中出现其他不正常情况时,经批准,采购单位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四十三条之规定,重新选择合适的方式进行采购。
九、质疑与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94号令)、《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财库〔2007〕1号)和《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浙财采监[2012]1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可以依法提起质疑和投诉。
31.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机构提出询问,采购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2.供应商质疑
32.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32.1.1供应商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32.1.2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2.1.3供应商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32.2供应商提交的质疑书需一式三份,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质疑书至少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32.2.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以及被质疑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32.2.2被质疑采购项目名称、编号及采购内容;
32.2.3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依据;
32.2.4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32.2.5提出质疑的日期。
32.3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与质疑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当事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33.供应商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之江实验室纪委提出投诉。
34.解释权
凡涉及本次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均属于杭州意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第三章 项目技术规范和服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
1、5个月(2022年2月1日-2022年6月30日, 如服务期限内,供应商累计供货总金额达到本项目中标金额,则项目自动终止。)
2、在服务期内中标人能严格履行合同,如中标供应商在合同履行期内配送的食材引起重大事故的,经鉴定为配送单位食材质量问题的,由配送单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终止合同。
3、在服务期内违反合同约定,经考核不合格,采购单位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二、供货范围
食材供货清单
序号 | 品类 | 货物名称 | 规格 | 预估量 | 单位 |
1 | 鲜肉类 | 带皮腿肉 | kg | 1260 | 千克 |
2 | 鲜肉类 | 冷鲜白条鸭 | kg | 1080 | 千克 |
3 | 鲜肉类 | 土鸡 | kg | 175 | 千克 |
4 | 鲜肉类 | 鲜鸭肠 | kg | 108 | 千克 |
5 | 鲜肉类 | 生牛肉末 | kg | 380 | 千克 |
6 | 鲜肉类 | 乌骨鸡 | kg | 260 | 千克 |
7 | 鲜肉类 | 老鹅 | kg | 800 | 千克 |
8 | 鲜肉类 | 中方条肉 | kg | 537 | 千克 |
9 | 鲜肉类 | 膘油末 | kg | 168 | 千克 |
10 | 鲜肉类 | 牛腩(鲜) | kg | 1350 | 千克 |
11 | 鲜肉类 | 切片鲜大排 | kg | 265 | 千克 |
12 | 鲜肉类 | 切块羊排(鲜) | kg | 900 | 千克 |
13 | 鲜肉类 | 驴肉 | kg | 300 | 千克 |
14 | 鲜肉类 | 鲜猪爪 | kg | 1500 | 千克 |
15 | 鲜肉类 | 鸭胗(鲜) | kg | 120 | 千克 |
16 | 鲜肉类 | 猪肝(鲜) | kg | 150 | 千克 |
17 | 鲜肉类 | 精仔排 | kg | 1020 | 千克 |
18 | 鲜肉类 | 咸猪爪 | kg | 198 | 千克 |
19 | 鲜肉类 | 牛心 | kg | 75 | 千克 |
20 | 鲜肉类 | 牛肚 | kg | 258 | 千克 |
21 | 鲜肉类 | 老鸭 | kg | 564 | 千克 |
22 | 鲜肉类 | 三黄鸡 | kg | 3000 | 千克 |
23 | 鲜肉类 | 牛肉 | kg | 208 | 千克 |
24 | 鲜肉类 | 牛里脊肉 | kg | 318 | 千克 |
25 | 鲜肉类 | 猪腰 | kg | 237 | 千克 |
26 | 鲜肉类 | 去皮腿肉 | kg | 360 | 千克 |
27 | 鲜肉类 | 猪心 | kg | 75 | 千克 |
28 | 鲜肉类 | 猪耳朵(生) | kg | 216 | 千克 |
29 | 鲜肉类 | 猪大肠(生) | kg | 300 | 千克 |
30 | 鲜肉类 | 精肉片 | kg | 1306 | 千克 |
31 | 鲜肉类 | 猪筒骨 | kg | 75 | 千克 |
32 | 鲜肉类 | 猪板油 | kg | 72 | 千克 |
33 | 鲜肉类 | 五花肉末 | kg | 1355 | 千克 |
34 | 鲜肉类 | 中方仔排条肉 | kg | 1250 | 千克 |
35 | 鲜肉类 | 精肉丝 | kg | 1226 | 千克 |
36 | 鲜肉类 | 五花条肉 | kg | 1263 | 千克 |
37 | 水产类 | 大包头鱼 | kg | 1250 | 千克 |
38 | 水产类 | 黄鳝(杀好) | kg | 262 | 千克 |
39 | 水产类 | 冰鲜大黄鱼 | kg | 236 | 千克 |
40 | 水产类 | 花蛤 | kg | 275 | 千克 |
41 | 水产类 | 净牛蛙(杀好) | kg | 460 | 千克 |
42 | 水产类 | 鲜带鱼 | kg | 130 | 千克 |
43 | 水产类 | 中黄鱼 | kg | 423 | 千克 |
44 | 水产类 | 沼虾 | kg | 248 | 千克 |
45 | 水产类 | 扇贝(冻) | kg | 216 | 千克 |
46 | 水产类 | 河鳗 | kg | 272 | 千克 |
47 | 水产类 | 冰鲜小黄鱼(40-60) | kg | 225 | 千克 |
48 | 水产类 | 冰鲜小黄鱼(100-150) | kg | 268 | 千克 |
49 | 水产类 | 黑虎虾 | kg | 1250 | 千克 |
50 | 水产类 | 千岛湖鱼头 | kg | 32 | 千克 |
51 | 水产类 | 银鳕鱼 | kg | 251 | 千克 |
52 | 水产类 | 大明虾(活) | kg | 1250 | 千克 |
53 | 水产类 | 基围虾 | kg | 180 | 千克 |
54 | 水产类 | 鱼头(大头鱼) | kg | 567 | 千克 |
55 | 水产类 | 太阳鱼 | kg | 162 | 千克 |
56 | 水产类 | 白鲳鱼(净0.26-0.3) | kg | 236 | 千克 |
57 | 水产类 | 梭子蟹 | kg | 150 | 千克 |
58 | 水产类 | 青蟹 | kg | 330 | 千克 |
59 | 水产类 | 汪刺鱼 | kg | 372 | 千克 |
60 | 水产类 | 鲈鱼(0.8斤以上) | kg | 108 | 千克 |
61 | 水产类 | 鲈鱼(0.4斤~0.6斤) | kg | 654 | 千克 |
62 | 水产类 | 河虾(活、统货) | kg | 260 | 千克 |
63 | 水产类 | 鲫鱼(150g~250g) | kg | 1129 | 千克 |
64 | 水产类 | 蛏子 | kg | 255 | 千克 |
65 | 水产类 | 草鱼(3-4斤) | kg | 2126 | 千克 |
66 | 水产类 | 甲鱼 | kg | 583 | 千克 |
67 | 水产类 | 大头鱼(3斤以上) | kg | 1145 | 千克 |
68 | 水产类 | 鳊鱼(杀) | kg | 605 | 千克 |
69 | 水产类 | 鲍鱼(自助) | 个 | 1500 | 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