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1月25日 21:05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 | ||
行政区域 | 石狮市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5日 21:0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1月26日至2022年01月30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3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15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 | ||
预算金额 | ¥0.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蔡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5-83955781 | ||
采购单位 | 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23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老师 0595-88680205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陈 0595-22655097 | ||
附件: | |||
附件1 | FJSFSS2022002 招标公告.docx |
项目概况 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FSS2022002
项目名称: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6日 至 2022年01月3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
方式: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
地址: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232号
联系方式:林老师 0595-886802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
联系方式:小陈 0595-226550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蔡
电 话: 0595-83955781
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 委托,对其所需的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进行公开招标 ,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招标编号:FJSFSS2022002。
2、预算金额、最高限价: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
3、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采购标的一览表》及采购文件第五章。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无进口产品。节能产品,无。环境标志产品,无。信息安全产品,无。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得被人民法院列入生效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税务机关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被列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名单。
5、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5.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书面承诺)。
5.2一般资格证明文件:
明细 | 描述 | |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若有) | 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投标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 |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投标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或2020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1.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1.1、1.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非自然人的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 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号)的规定。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 1、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3、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若有) | 1、招标文件未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提供本声明函。2、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可不提供本声明函。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1、“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2、须对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声明。3、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中小企业声明函(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适用,若有) | 1、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11]75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3、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填写本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投标人在声明为残疾人福利企业时,至少以其政府采购网可查询的正在履约的合同中约定的人数为员工基数,否则不予认定。)。4、投标文件正本中的本声明函(若有)应为原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5.3特定条件:
包:1
明细 | 描述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 | 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 | 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 |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 投标人提供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主体业态注明有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提供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 |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餐饮服务无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较大责任食物事故 | 投标人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餐饮服务无发生食品安全及其他较大责任食物事故(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 | 投标人须承诺拟派往本项目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通过劳动部门指定医院(或防疫站)的体检,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证(提供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 |
营业执照 | 投标人须为合法存续的餐饮企业,提供具有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餐饮配送服务等经营范围,且经营场所必须和营业执照住所一致,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
5.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应提交的“投标人的资格及资信证明文件”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6、报名及采购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公示时间及发售时间:2022年 01 月 26 日起至2022年 01 月 30 日止(节假日除外),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逾期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供应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转账需附上凭证。]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4:30~17:30时(北京时间);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将购买登记表保存好,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购买登记表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若出现投标人伪造购买登记表,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同时对伪造购买登记表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02 月 15日上午09 :30 时(北京时间),实质性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02 月 15 日上午09 :30 时(北京时间)
8.2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石狮市湖滨街道龙湖路189号征达广场C01号六楼
9、公告期限
9.1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9.2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发布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10、信息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1、采 购 人:石狮市蚶江中心小学
地 址:石狮市蚶江镇文政小区232号
联 系 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0595-88680205
%1、 代理机构: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德泰路328号万兴大厦五楼501室
联 系 人:小蔡
联系电话:0595-83955781
E-Mail:fjsfxm@163.com
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0二二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1: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省申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福建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濠江支行 |
银行账号:9070611110010000152995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缴交相应的投标保证金。 |
特别提示 |
1、投标人应认真核对账户信息,将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汇款汇入以上账户,并自行承担因汇错投标保证金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在转账或电汇的凭证上应按照以下格式注明,以便核对:“(招标编号:******、项目名称)的投标保证金”。 |
附2: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期限 | 允许进口 | 投标 保证金 | 1-1 | 学生午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 | 3年 | 否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