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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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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采购公告

  • 采购项目子包编号:
  • 1
  • 公告标题:
  • 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的公开招标公告
  • 公告内容:
  • 项目概况

    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HXM-00-20220124-1057

    项目名称: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

    预算编号: 0022-05323

    预算金额(元): 1077350.00元

    最高限价(元): 包1-1077350.00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7735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就餐人数113人,总预算包括餐费客饭费及服务费,其中服务费为竞争性费用预算为40万元。其余餐费和客饭费为固定金额不可竞争费用。餐费:23元/人/天。早餐需提供干点和湿点,午餐需提供两荤、两素、米饭、粗粮(或点心)、汤、酸奶或水果。鉴于该项目延续性,在该项目未开展、完成招标工作前,一季度相关服务工作由原中标企业承担,待招标工作完成后,服务工作由新中标企业承担,但新中标企业应支付原中标企业一季度相应费用。

    合同履约期限: 2022年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5日至2022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00:00:00-12:00:00,下午12:00:00-23:5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6日 09: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2会议室

    开标时间: 2022年02月16日 09:30

    开标地点:上海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9楼1902-2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shabidding.com)完成注册,找到对应招标公告登记信息,以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录入系统。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584弄4号

    联系方式:021-529066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延安西路358号美丽园大厦14楼

    联系方式:021-62791919×17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斐

    电 话:021-62791919×174









附件信息:

  • 分类中心-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招标文件.pdf

    718.8K

["1024FPA/319900/2100000000056131/20221/290d5d8e-8067-495f-8fab-0794e889fe87"]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2-01-25
  • 公告发布媒体:
  • 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 公告源URL:
  • http://www.zfcg.sh.gov.cn/ZcyAnnouncement/ZcyAnnouncement2/ZcyAnnouncement3001/grPQ+uWJFF2jEKSaVWoDbQ==.html

  • 投标(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 2022-02-16 09:30:00
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 招 标 文 件 招标代理机构内部编号:2105004001 政府采购预算编号:0022-05323 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编号:SHXM-00-20220124-1057 项目名称:2022年后勤保障服务 招标人: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2年 1月 SITC i 总 目 录 投标邀请书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5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25 第三章 技术规格 .............................................................................................................27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30 第五章 各种格式 .............................................................................................................36 第六章 资格证明文件 ......................................................................................................46 第七章 评标办法 .............................................................................................................55 第1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投 标 邀 请 书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页 共60页 投 标 邀 请 书 日期:2022 年 1 月 25 日 项目编号:2105004001 1. 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和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服务的范围、内容及主要技术要求:2022 年后勤保障服务:就餐人数 113 人,总预算包括餐费客饭费及服务费,其中服务费为竞争性费用预算为 40 万元。其余餐费和客饭费为固定金额不可竞争费用。餐费:23 元/人/天。早餐需提供干点和湿点,午餐需提供两荤、两素、米饭、粗粮(或点心)、汤、酸奶或水果。 鉴于该项目延续性,在该项目未开展、完成招标工作前,一季度相关服务工作由原中标企业承担,待招标工作完成后,服务工作由新中标企业承担,但新中标企业应支付原中标企业一季度相应费用。 本次招标的采购预算为:¥1077350.00。 本次招标的最高限价为:¥1077350.00。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由中小企业承接,且在投标文件中须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内容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如果存在内容虚假,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对投标人作出处罚(即将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在招标文件的发售截止时间之前实际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3 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家时,将中止采购活动,并按面向所有潜在供应商进行采购的方式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于行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附件)中所述的餐饮业。 2.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应符合下列条件: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页 共60页 (2)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 (3) 近三年(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未被国家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本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或优先采购节能和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微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如服务提供商为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二条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本招标文件中所称的中小微企业的含义均与此相同),则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20〕46 号附 1 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如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格式符合财库〔2017〕141号文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正本),一旦中标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其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若提供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4.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在 2022 年 1 月 25 日至 2022 年 2 月 7 日00:00:00~23:59:00 的时间内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 (http://www.zfcg.sh.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 未在上述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在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https://www.shabidding.com)完成注册,找到对应招标公告登记信息,以便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时录入系统。 5.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 9:30 时前上传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6. 兹定于 2022 年 2 月 16 日 9:30 时,在上海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9 楼 1902-2会议室公开开标。届时请投标人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 证书)参加开标。招标代理机构将提供电脑,投标人也可以自备电脑。无法现场参加开标的投标人允许远程使用 CA证书开标。 7.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 5 个工作日。 8. 说明: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第三批单位上线运行的通知》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的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简称:采购云平台,门户网站:上海政府采购网,网址:www.zfcg.sh.gov.cn)进行。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采购云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采购云平台中的“操作须知”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采购云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页 共60页 投标未完成。 招标人: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2584 弄 4 号 邮政编码:200063 联系人: 范明明 电话:021-52906615 传真:021-52906615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邮政编码:200040 联系人:王斐 电话:021-62791919×174 传真:021-62791616×174 邮箱:wangfei@shabidding.com 第5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6页 共60页 分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8 投标人须知 .......................................................................................................................10 一、总则 ...........................................................................................................................10 1 适用范围 ............................................................................................................................... 10 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 10 3 合格的投标人 ....................................................................................................................... 10 4 促进中小企业政策 ............................................................................................................... 10 5 投标费用 ............................................................................................................................... 11 6 质疑 ....................................................................................................................................... 11 二、招标文件 ....................................................................................................................11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 11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 12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 12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10 投标语言 ............................................................................................................................... 12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 12 12 投标函 ................................................................................................................................... 13 13 投标报价 ............................................................................................................................... 13 14 投标货币 ............................................................................................................................... 13 15 资格证明文件 ....................................................................................................................... 13 16 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 14 17 投标保证金 ........................................................................................................................... 14 18 投标有效期 ........................................................................................................................... 15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 15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 ........................................................................................... 16 21 投标截止期 ........................................................................................................................... 17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 17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 17 五、开标与评标 ................................................................................................................17 24 开标 ....................................................................................................................................... 17 25 资格审查 ............................................................................................................................... 18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7页 共60页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 18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 19 28 评标办法 ............................................................................................................................... 19 六、授予合同 ....................................................................................................................19 29 合同授予标准 ....................................................................................................................... 19 30 资格复审 ............................................................................................................................... 19 31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 19 32 中标通知书 ........................................................................................................................... 19 33 签订合同 ............................................................................................................................... 19 34 履约保证金 ........................................................................................................................... 20 35 招标代理服务费 ................................................................................................................... 20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24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8页 共60页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 项目名称: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2022 年后勤保障服务 采购服务名称:2022 年后勤保障服务 2 2 招标人:上海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 2584 弄 4 号 邮政编码:200063 联系人:范明明 电话:021-52906615 传真:021-52906615 3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邮编:200040 联系人:王斐 电话:021-62791919×174 传真:021-62791616×174 邮箱:wangfei@shabidding.com 4 4.6 本项目所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附件所示的餐饮业。 5 8 对招标文件提出澄清问题的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8 日 12:00 时(北京时间) 6 17.1 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6000 元;其有效期应至少能履盖投标有效期(即其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应不晚于投标截止日,其有效期的届满日应不早于投标有效期的届满之日);其收退规定见投标人须知附件 1《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投标人代表请注意提醒贵单位财务人员,在投标保证金的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2105004001”)。 7 18.1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90 天 8 19.1 投标文件副本的套数:纸型投标文件:1 正 4 副 电子投标文件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9 20.1 提交投标文件的方法:提交纸型投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上海市政府采购云平台。 纸型投标文件开标现场密封提交或提前快递给招标代理机构。 10 20.2(2) 投标服务名称:2022 年后勤保障服务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9页 共60页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项目编号:2105004001 投标文件提交至:上海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收件人:王斐 11 21.1 投标截止期:2022 年 2 月 1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12 24.1 开标时间:2022 年 2 月 16 日 9:30 时(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9 楼 1902-2 会议室 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的相关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下同)开标大厅进行。 13 33.1 合同签约地点:待定 14 补充条款 招标代理费: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支付标准以中标通知书中列明的中标金额为准,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所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计算,低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按壹万元收取(如投标人不清楚上述收费规定,可向招标代理机构咨询);支付时间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十四(14)天内。如果中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0页 共60页 投 标 人 须 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项所列项目及服务的采购。 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见本须知前附表第2项和第3项。 3 合格的投标人 3.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2 投标人应未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3 投标人应满足投标邀请函第 2 条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各项资格要求。 3.4 如果本次招标允许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参与投标,则整个投标联合体将被视为一个投标人,且组成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及各成员应满足投标邀请函第 2 条所列明的相关资格要求。当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时,除须提交联合体各方各自的相关证明文件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应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一份“共同投标协议”,该协议中应明确指定联合体的牵头人,阐明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声明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将承担各自独立和相互连带的责任; (2) 联合体各方的职责和分工应与各自的特长、专业工作经验和资质等级允许承担的工作范围(若有时)相适应; (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文件,对联合体的每一成员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 除牵头人之外的联合体其他各方的单位负责人应签署并提交一份授权书,以证明联合体牵头人的资格; (5) 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 (6)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全部相关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7)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共同投标协议”中分工承担该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成员确定整个联合体该专业的资质等级。 4 促进中小企业政策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1页 共60页 4.1 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是否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以及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的采购预算见投标邀请书。 4.2 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采购人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见投标邀请书。 4.3 对于不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或采购包),有关对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见评标办法。 4.4 依据财库〔2020〕46 号文的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企业。 4.5 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部分采购包)对中小微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若有时)见合同条款。 4.6 本项目(或本项目中的各采购包)所对应的中小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见本须知前附表第4项。 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的所有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质疑 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质疑期限内,以符合要求的书面形式向投标邀请书中注明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全部质疑,否则将不予受理。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构成 7.1 招标文件包括: 章节 名称 投标邀请书 一 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二 服务需求一览表 三 技术规格 附件1 图样(如果有的话) 四 合同条款及前附表 五 各种格式 六 资格证明文件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2页 共60页 七 评标办法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章节、条款、格式、图样、附表和附件。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属于投标人的风险。根据评标办法的规定,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判为无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在本须知前附表第5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按本须知前附表第3项规定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下同)发给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对在该截止时间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及答复,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9.2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将在原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应立即以书面形式确认已收到了修改通知。 9.3 为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足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语言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资料,但有关的段落必须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 11 投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 按照本须知第12条要求填写的投标函; (2) 按照本须知第13条和第14条要求填写的投标报价表; (3) 按照本须知第15条要求出具的资格证明文件,以证明投标人是合格的,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 (4) 按照本须知第16条要求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是合格的货物和服务,且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3页 共60页 (5) 按照本须知第17条要求提交的投标保证金。 12 投标函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投标函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函。 13 投标报价 13.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报价表,说明所提供服务的数量、单价和总价。每项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3.2 投标人不得将可能影响投标产品主要功能或性能的标准配件或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选购件,否则将不予认同,在评标时仍将把这部分价格计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13.3 投标人的报价不应有缺漏项。如有缺漏项,在授标时将被认为已包含在其他已报明价格的项目中(即合同价格将不予增加),但在评标时将把其他有效标中的该项最高报价计入该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之中。 13.4 投标人在其供货清单中如有超出招标文件服务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要求的附加、辅助或额外的服务等,不论其是否标明分项价格,在计算评标价时一律不予扣除。除非投标人在其“投标函”和“投标报价汇总表”中对这一部分价格作出了明确申明,且在唱标时和开标记录中已扣除了这部分价格。 13.5 投标人不得将从第三方采购设备的随机备品、备件列为需要另行收费的备品、备件,否则在授予合同时将从授标对象的投标价格中扣除这部分费用,但在计算评标价时这部分费用将不予扣除。 13.6 投标报价表中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分开填写: (1) 对所提供的服务进行报价,该报价必须包括投标人提供相关服务所包括的所有人力成本、操作成本、管理费用、增值税和其他全部税费); 13.7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3.6条的要求分类报价,其目的是便于评标委员会评标。在任何情况下,分类报价方式并不限制招标人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3.8 投标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将视为非响应性的投标而被判为无效。 14 投标货币 本采购项下的投标应以人民币(RMB)报价。 15 资格证明文件 15.1 按照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对于本项目合格投标人资格条件中提及的与单位或个人相关的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可以在投标文件中直接提供相关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可以提供可以查询到相关资质或资格信息的有关官方网站的网址(必须保证此类查询无需任何费用,也无需事先办理注册或认证等手续);如果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既未提供上述资质或资格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也未提供可供查询的官方网站的网址,则将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4页 共60页 视为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5.2 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应能使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满意,并符合下列要求: (1) 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2) 如果投标人在上海没有营业地点,投标人应由或将由(如果中标的话)一家在上海营业的机构代理。该代理机构应有相应的装备,并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和(或)技术要求中规定的卖方所应承担的维护、保养、修理和备品、备件储存的义务。 15.3 投标人应填写并提交招标文件第六章中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15.4 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将以招标代理机构从财政部指定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 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官方渠道查得的信息为准,所查得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与招标文件等一并归档。 16 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 16.1 按照本须知第11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有关证明文件,证明其按合同要求提供的所有服务的合格性,并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证明文件应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证明服务合格性的文件应包括投标报价表中对服务原产地的声明。 16.3 证明服务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样和数据,投标人应提供: (1) 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2) 服务的时间; (3) 逐条对技术要求进行评议,说明自己提供的服务是否作出了实质性响应,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逐条填报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4) 对招标人提出的商务条款进行评议,并按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附的格式填报“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5) 凡是投标文件的商务或技术部分与招标文件的要求之间存在负偏离(即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或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中予以反映,否则在中标后一律不予考虑。但在评标时,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和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之外发现上述负偏离的,则将作出对投标人不利的评估。 16.4 投标人在按照上述第16.3(3)条的要求进行阐述时应注意:如果招标人在技术要求中给出了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或者参照的品牌及型号,则它们仅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可以选用替代的标准、品牌和(或)型号等,但这种替代要实质上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要求中的相关要求,并能使招标人满意。 17 投标保证金 17.1 投标人应提交一笔金额不少于本须知前附表第6项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7.5条的规定不退还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5页 共60页 投标保证金。 17.2 对没有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在评标时将视为非响应性的投标而被判为无效。 17.3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4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按本须知第33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按本须知第33.1条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后的 5 个工作日内退还。 17.5 当发生下列任一情况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投标人在其投标函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 根据本须知第33条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b) 根据本须知第34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若合同条款有约定); (c) 根据本须知第35条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咨询服务费。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人的投标应从本须知第24条规定的开标之日起,在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所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短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的投标而被判为无效。 18.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人可征得投标人的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不会因此而不被退还。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既不能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19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1条的要求,准备 1 套投标文件正本和本须知前附表第8项规定套数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均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将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19.3 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交纸型投标文件(包括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提交纸型投标文件)时,凡招标文件的投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之处,投标人提交的纸型投标文件的正本对应文件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公章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9〕25 号)的单位正式印章,下同;如果投标文件要求加盖公章之处投标人加盖的是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则必须同时提供加盖了公章的声明函,声明所加盖的投标专用章等其他印章与其单位公章具有同等效力,否则不予认可)。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 19.4 当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该网站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6页 共60页 的要求将电子投标文件转换成符合要求的格式,并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的规定,通过该网站认可的用于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的数字证书上传其电子投标文件。 19.5 当要求投标人在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另行提交纸型投标文件时,或者要求投标人在上传和/或提交电子和/或纸型投标文件的基础上在指定网站的价格填报栏中直接填报价格时,上述投标文件及报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应保证相关内容间的一致性。如果在资格审查、评标或签署合同时发现某一投标人所提交上述文件或报价的内容存在不一致时,除有明确规定之外,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都将按不利于该投标人的原则进行处理。 19.6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9.7 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19.8 投标人应保证纸型投标文件的内容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完全一致。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发送 20.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9项所规定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20.2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操作: (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副本用单独的信封密封,且在信封上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再将这些信封密封装入一个或多个外套的大信封(大口袋或包装箱)中。 (2) 内外层信封均应 (a) 标明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注明的投标服务名称及项目编号,并注明“在 年 月 日 : 时(北京时间)(填入本须知第24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日期和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和 (b) 按本须知前附表第10项中说明的地址发往或送往指定地点。 (3) 在内层信封上还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和地址,以便在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到”时,能原封退回。 (4) 如果外层信封末按上述第(1)款和第(2)款的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如果没有内层信封或者内层信封未按上述第(3)款写明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对投标信息的意外泄露和无法原封退回投标文件不承担责任。 (5) 对未从招标代理机构处领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提交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外层信封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如果仅单独提交的投标声明未按规定密封,则只拒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7页 共60页 投标声明,原投标文件仍将受理;内层密封情况不作为判定拒收的条件)。 20.3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及相关电子采购平台的操作规程用密钥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并保证在开标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能够顺利地对其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的,视为该投标人放弃投标。 21 投标截止期 21.1 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须知前附表第11项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 21.2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后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后至新的截止期。 22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照本须知第20.2条第(3)款和第21条的规定,招标代理机构将拒收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3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2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3.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须知第19条和第20条的规定进行签署、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信封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3.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3.4 根据本须知第17.5条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届满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本须知前附表第12项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 24.2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纸型方式提交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投标人可委派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 按照本须知第23条的规定,提交了可接受“撤回”通知的投标将不予启封。 (3) 开标时,招标代理机构将当众宣读投标人的名称、投标价格、报价变更声明、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只有在开标时唱出的折扣声明才能在评标时予以考虑。 (4) 招标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应包括按本须知第(3)条规定在开标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8页 共60页 宣读的全部内容。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当投标人不派代表参加开标会时,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24.3 当要求投标人通过电子采购平台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沪财采〔2012〕22 号)及相关电子采购平台操作规程的规定,在上海政府采购网的开标大厅进行。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对开标记录进行确认的视为确认;上传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如因病毒和文档损坏等原因无法打开的视为无效。 25 资格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 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列明的对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应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文件(含纸型和电子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情况是否符合本须知第19.3条和第19.4条的规定(包括当投标文件由授权代表签字时,是否提交了格式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要求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3) 投标人是否按本须知第17.1条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包括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形式和有效期等); (4) 投标人承诺的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本须知第18.1条的规定; (5) 投标报价是否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可能列明的最高限价(含可能有的分项最高限价),或者在未规定最高限价的情况下是否超过了本项目投标邀请书中列明的采购预算(含可能有的分项预算); (6) 是否提供了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对任一报价项提出了可选择的报价(除招标文件允许投备选方案外); (7) 对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是否未按规定提交共同投标协议,或者提交的共同投标协议未明确牵头人、各成员间的分工和一旦中标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投标单位以单独或联合成员形式在不同投标人中出现两次以上的; (8) 投标人是否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和行贿等违法行为。 如果投标人未通过上述资格审查,其投标将被直接判为无效,不再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如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不足 3 家,本项目将直接发布评标结果公告(或废标公告),不再启动评标程序。 26 评标过程的保密性 26.1 公开开标后,直至向中标方授予合同为止,凡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6.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比较及授予合同方面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或)评标委员会的评委施加任何影响,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19页 共60页 27 投标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或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提交,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或投标文件中的其他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 28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将按招标文件第七章评标办法所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 六、授予合同 29 合同授予标准 除本须知第31条规定外,招标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履行合同义务的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 30 资格复审 30.1 在最终授标之前,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对综合评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将针对该投标人在资格预审(若有时)或开标之后可能发生的资格变化而进行。 30.2 如果复查通过,则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复审没有通过,则其投标将作无效处理。在此情况下,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综合评分排序在后的中标候选人作类似的资格复审。 31 招标人接受和拒绝任一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当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招标人保留在授标之前的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一投标、宣布招标程序无效或拒绝所有投标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2 中标通知书 32.1 在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中标人。 32.2 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之一。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应当在招标代理机构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招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并同时在上海政府采购网 (www.zfcg.sh.gov.cn)上签订电子采购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33.2 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向其退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0页 共60页 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中标人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除招标人原因之外),或者拒绝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合同均视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33.3 招标人将在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采购合同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 履约保证金 34.1 合同签订时,采购人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行收取项目履约保证金。采购人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35 招标代理费 本次招标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人支付,收费标准按照本须知前附表规定。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1页 共60页 附件 1: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操作须知 (2021 版) 1 接收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账户信息 (1)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曹家渡支行 (2) 户名: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3) 账号:215080920510001 2 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地点和时间 (1) 地点:中国上海延安西路 358 号美丽园大厦 14 楼 1401 室 (2) 时间:每个法定工作日的正常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9:00 时~11:30 时和 13:00 时~16:30 时) 3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3.1 投标人可以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支票等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为提高效率,鼓励投标人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3.2 当投标人为两家或两家以上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时(前提是招标文件中未明确声明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的一方或多方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对于施工招标项目应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或联合体的各方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所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对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均具有约束力(即只要有任一联合体成员在投标有效期内申明退出联合体,或在中标后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或不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服务费,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均有权不退还全部投标保证金)。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上述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偏离表”或“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中明确申明,否则视为接受。当由联合体的牵头人以联合体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时,本须知中提及的投标人均指投标联合体的牵头人。 3.3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境内投标人用现金(含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均须从其基本存款账户转出。其他招标项目是否有此要求详见具体项目的招标文件。 3.4 投标人不得以现钞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也不得用经过背书转让的支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提交投标保证金。 3.5 投标人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办理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手续: (1) 当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或电汇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相应款项直接付至本须知第1条指定的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宜适当提前办理);在汇款附言中请务必注明:“投标保证金:项目编号”(示例:“投标保证金:12300001”)。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2页 共60页 (2) 当采用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委派代表携带银行本票或银行汇票,到本须知第 2 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等信息。 (3) 当采用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的 5 个工日之前,委派代表携带支票,到本须知第1(1)条的指定地点办理投标保证金提交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在办理过程中,投标人代表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的经办人明确申明项目编号等信息;投标人应保证提交的支票不是空头支票和不被银行退票,否则,在评标时将被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处理。 (4) 当投标人选投一个招标项目的多个包件或标段且合并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用表格或其他方式清晰注明每个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注明其所投各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且合计的保证金金额又不足时,评标委员会将按其所投全部包件或标段的投标保证金均不符合要求来处理。 3.6 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将会“投标保证金收据”(原则上采用电子收据,如投标人有特殊需求,请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下同)发给已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各投标人,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封装在装有“投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或“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小信封中,或者装订在正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或“投标书”)之后。如果投标人在封装投标文件时尚未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据”,也可直接将投标保证金支付单据的打印件或复印件封装在装有“投标一览表”(或“开标一览表”或“投标信息汇总表”)的小信封中,或者装订在正本投标文件的“投标函”(或“投标书”)之后;随后与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联系并索要“投标保证金收据”。 3.7 当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且投标人收取了纸质版的“投标保证金收据”时,投标人应妥善保存该收据的原件,在办理投标保证金退还手续时,该收据的原件将作为退还凭证。 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4.1 在具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之后,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除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之外,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的 5 日内(对非政府采购项目)或 5 个工作日内(对政府采购项目),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按原路退还,请注意查收退款邮件(邮箱为中标人在招标代理机构处登记的项目联系人邮箱)和退款。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退款,请及时与我司项目负责人联系。 4.2 在具备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条件之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向未中标人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或“未中标通知书”,下同),除发生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人和(或)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况之外,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中标合同之日起的5 日内(对非政府采购项目)或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的 5 个工作日内(对政府采购项目),未中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按原路退还,请注意查收退款邮件(邮箱为未中标人在我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3页 共60页 司登记的项目联系人邮箱)和退款。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退款,请及时与我司项目负责人联系。 4.3 对采用网上支付、贷记凭证、电汇、银行本票、银行汇票或支票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在退还的同时还将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活期存款利率向投标人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 4.4 对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将只根据投标人的要求退还保函正本,不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利息。 5 其他 5.1 本须知如被具体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所引用,即成为该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组成部分。如投标人欲对本须知中的相关内容作进一步咨询,可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也可打电话向招标文件中列明的招标代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咨询。 5.2 对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非招标采购项目,如果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提交保证金(或者称为谈判响应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或比选保证金等),则一旦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询价文件或比选文件等采购文件中引用了本须知,则表示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提交和退还的规定将同样适用于对应的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或比选等采购项目。此时,本须知中的“招标文件”应理解为“采购文件(也可分别理解为“谈判文件”、“磋商文件”、“询价通知书”或“比选文件”等);“投标人”应理解为参加谈判、磋商或报价的“供应商”;“投标文件”应理解为“响应文件”;“投标保证金”应理解为“保证金”(也可理解为“谈判保证金”、“磋商保证金”、“报价保证金”或“比选保证金”等);“评标委员会”应理解为“评审委员会”(也可理解为“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或“比选小组”等);“评标”应理解为“评审”;“中标”应理解为“成交”。 5.3 对于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未及时到账等情况,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4页 共60页 附件 2: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从业人员廉洁自律承诺 为了加强公司的廉政建设,规范从业人员的代理行为,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公司代理的各类项目均能依法、合规地进行操作,防止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特对制定本廉洁自律承诺。 本廉洁自律承诺将在公司代理的每个招标或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或采购文件中予以公布,以接受招投标或采购活动有关当事人(包括监管部门、招标人、评标专家、投标人、供应商等,下同)的监督。 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在招标及采购代理工作中须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1) 不索取或接受招标人、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馈赠的现金、礼品、礼物、有价证券及其它财物等,无法拒绝的一律上缴。 (2) 不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报销应由个人或公司支付的各类费用。 (3) 不接受投标人、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安排的宴请、旅游、娱乐或其他有悖于法律规定和职业道德的各种活动。 (4) 除招标人之外,在投标截止期(或者提交响应文件或应选文件的截止期)之前不对外泄露潜在投标人或供应商的名称及数量;除依法公示评标结果或发出有关通知之外,不对外泄露资格审查及评标情况,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 (5) 不与招标人或投标人串通,搞虚假招标,或者协助投标人、供应商作假、作弊、串标、陪标或围标等。 (6) 除支付合理评审费之外,不向评标或评审专家提供其他财物或好处,不影响或干扰他们独立、客观和公正地履行评标或评审职责。 (7) 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自觉接受有关当事人及社会的监督。 (8) 积极配合有关监管部门采取的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和处理。 如公司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有关当事人均可向公司反映,或直接向有关监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公司监督电话:021-62478313,传真:021-62791616 上海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第25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二章 服务需求一览表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6页 共60页 服务需求一览表 序号 服务名称 项目要求 1 2022 年后勤保障服务 详见第三章 第27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三章 技 术 要 求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8页 共60页 1 基本要求 1.1 本技术要求所提出的要求是对本次招标欲采购货物及伴随服务的基本技术要求,并未涉及所有技术细节,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规范的全部条款。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及伴随服务除了满足本技术要求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地方、国际或设备制造商所在国的有关标准、规范(尤其是必须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有关强制性规定)。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要求高的为准;当上述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与本技术要求的规定之间存在差异时,应以本技术要求为准。 1.2 本技术要求中指定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或型号(若有时)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工艺、材料、标准、品牌或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或优于本技术要求的要求。 1.3 除有特殊说明之外,本技术要求中所有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均应理解为是招标人可接受的最低要求。也即,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小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上限值或最大允许范围;当对应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是越大越好时,则指定的具体技术参数或参数范围应理解为是下限值或最小允许范围。 1.4 本技术要求中所有带“★”号的要求均为主要技术要求,投标人除了在投标文件中应对这此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外,还需提供技术支持资料。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未对任意一项主要技术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其投标将被判为无效。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29页 共60页 详细技术要求 一、 采购费用: 1) 本项目预算金额是 1077350元。 2) ★其中不可竞争费用为固定金额共 677350元。包括:餐费 649750元、客饭费 27600元。投标人必须将此项计入投标总价中,如不满足要求投标将被否决。 3) 服务费 40万元,至少 3名服务人员。服务费为竞争性费用。 二、 服务时间: 2022年 1月 1日至 12月 31日; 三、 服务内容: 1) 提供工作日早餐、午餐;就餐人数:113人。 2) 开餐时间:早餐:8:00-8:45,午餐:11:30-12:30 四、 餐费标准: 1)餐费:23元/人/天,早餐需提供干点和湿点,午餐需提供两荤、两素、米饭、粗粮(或点心)、汤、酸奶或水果;职工可按需点餐,一菜一价,按实结算 2)客饭费:23元/人,包括:两荤、两素、米饭、粗粮(或点心)、一汤、酸奶或水果。 五、 技术要求: 1)投标人有相关业绩证明 2)有应急预案及响应措施和新冠疫情防疫措施 3)保证食材采购渠道,能提供检测报告 六、 其他 1) 鉴于该项目延续性,在该项目未开展、完成招标工作前,一季度相关服务工作由原中标企业承担,待招标工作完成后,服务工作由新中标企业承担,但新中标企业应支付原中标企业一季度相应费用。 2) 中标单位应严格落实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做好操作间、就餐区的清洁维护和垃圾分类处理,确保食堂环境整洁和食品安全卫生。 第30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四章 合同条款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1页 共60页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 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 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 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 元整。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2.2 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本年度。 3 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本招标项目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4 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2页 共60页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 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 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 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 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6 保密 6.1 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 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 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支付批次 支付条件 支付比例(%) 1 2022 年 3 月 30 日前支付 30 2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 50 3 2022 年 11 月 30 日前支付 20 8 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 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本招标项目服务,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 8.2 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本招标项目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 8.3 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本招标项目服务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 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 当本招标项目服务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3页 共60页 以便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6 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本招标项目服务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 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 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配合。 9.3 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9.4 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6 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本招标项目服务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本招标项目服务正常运行。 9.7 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 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 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 (2) 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 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 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解除合同并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4页 共60页 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 误期赔偿 12.1 除合同第 13 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 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 履约保证金 14.1 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15 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 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 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5页 共60页 (1)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务。 (2)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 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 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文件为准。 21 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合同签订地点: 日期: 第36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五章 各 种 格 式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7页 共60页 分 目 录 投 标 函 .................................................................... 38 开 标 一 览 表 ............................................................... 39 分 项 报 价 表 ............................................................... 40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 41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 42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 43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和服务的一览表 .................................... 45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8页 共60页 投 标 函 致: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 项目招标采购的 服务的投标邀请书(项目编号为: ),现正式授权的下列签字人 (姓名和职务)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的名称),提交下述投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份: (1) 投标报价表; (2) 商务条件响应/偏离表 (3)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由 银行开具的金额为 的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须知”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全部文件。 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a) 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服务的投标总价为(大写)人民币 元(RMB )。 (b) 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c) 我方已详细审核了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如果有的话)、我方知道必须放弃对上述文件中所有条款提出存有含糊不清或不理解之问题的权利。 (d) 我方同意在“投标人须知”所述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的规定,并在“投标人须知”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对我方均具有约束力,而且有可能中标。 (e) 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不予退还。 (f) 如果贵方有要求,我方愿意进一步提供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g) 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址: 电话号码: 电子信箱: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手机号码: 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39页 共60页 开 标 一 览 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投标总价(元) 投标总价(元)(大写)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0页 共60页 分 项 报 价 表 序号 服务内容 数量 单价 总价 1 餐费 按实结算 23 649750 2 客饭费 按实结算 23 27600 3 … 合计 (1) 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RMB)元表示。 (2) 如果单价×数量与总价不符时,则以单价×数量为准。 (3) 其中餐费、客饭费为固定金额投标人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1页 共60页 技术要求响应/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投标文件的应答 响应/优于/ 负偏离 投标人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应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并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指标的服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提供服务能够达到的具体指标。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2页 共60页 商务条款响应/偏离表 序号 招标文件要求 是否响应 投标人的承诺或说明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注: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偏离,请直接在表中第一行填写:全部招标文件要求、响应、所有条款无偏离。若有偏离的项目请在表中逐项列明。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3页 共60页 项目组人员一览表 表1 项目经理简历表格式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专 业 职 称 学 历 序号 从事相关工作经历 时间 担任职务 个人荣誉情况 1 2 3 4 5 类似项目管理经验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规模 担任职务 获奖情况 项目经理应附身份证、职称证、相关资质证书;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4页 共60页 表2 项目组主要人员一览表格式 序 号 姓 名 学历 专业 职称 执/职业资格证明 拟担任职务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5页 共60页 近三年投标人完成的类似项目和服务的一览表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简介 服务期限 合同 价格 在项目中承担的主要工作 是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注:本表所列的项目均应附有类似项目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需体现合同的签约主体、项目名称及内容、服务期限等合同要素的相关内容,否则不算有效的类似项目业绩。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第46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六章 资 格 证 明 文 件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7页 共60页 分 目 录 营业执照 .................................................................... 48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 48 投标人概况表 ................................................................ 49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0 关于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 51 其他各项资质文件、许可证等(若有) .......................................... 54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8页 共60页 营业执照 (复印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的 公司的在下面签字的 (单位负责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的在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的合同提交投标文件、澄清答复、谈判、签约、执行、完成和保修,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有效期为 90 天。 特此声明。 (随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位负责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单位名称: 地址: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49页 共60页 投标人概况表 投标人名称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企业性质 经营方式 经营范围 单位资质 近三年获奖或受表彰情况 近一年涉及的法律诉讼情况 企业职工总数 (人) 有职称管理人员(人) 其他人员(人) 高级职称 中级职称 初级职称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此后可附企业样本)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0页 共60页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此声明,在参加本项目投标之前的 3 年内,我方没有因违法经营而受到下列处罚: (1) 刑事处罚; (2) 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3) 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注:较大数额罚款的标准见《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的规定。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1页 共60页 关于财务状况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承诺函 根据国发〔2021〕24号《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简化对供应商资格条件等的形式审查,不再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等证明材料,降低政府采购供应商交易成本。 我方在此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特此声明。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2页 共60页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餐饮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_______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直接控股股东或管理方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月___日 注:本项目对应各行业划型标准: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填写说明: (1)本声明函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非企业性质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不属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确定的中小企业,不得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声明为中小微企业,也不适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本声明函所称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是指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否则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4)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以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书》规定为准。 (5)中标人为中小企业的,本声明函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 (6)投标人未按照上述格式正确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3页 共60页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非此单位无需提供此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4页 共60页 其他各项资质文件、许可证等(若有) (复印件) 第55页 共60页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七章 评 标 办 法 SITC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6页 共60页 1 评标依据 本项目的评审依据为: (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 号);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2017〕第 87 号); (3) 《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财库〔2007〕第 2 号); (4) 《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2〕69 号); (5) 《上海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和评审工作管理办法》(沪财发〔2018〕2 号); (6) 《招标文件》; (7) 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2 基本要求 2.1 整个评标工作应符合下列总要求: (1) 严格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 (2)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评标过程和结果。 (3) 保证评标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4) 评标活动及其当事人应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2.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开展评标工作时应遵守以下工作守则: (1)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 认真履行评委职责,严守秘密,廉洁自律; (3) 客观、公正、公平地参与评标工作; (4) 明确提出个人意见并对所提意见负相应责任; (5) 不接受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因提出不正当要求而给予的财物或其他好处; (6) 在评标工作期间不私下接触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的人员,或者与投标人或投标设备制造商有利害关系的其他人; (7) 在发布中标或成交公告之前不对外泄露对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的情况、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评审活动开始前主动申明,并不得担任评委: (a)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b)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c)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d) 不是以采购人代表的身份参与本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除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经主管预算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7页 共60页 单位同意的项目之外); (e) 与本项目有关的各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工作人员。 (9) 在对投标人的澄清提问中不提暗示或诱导性问题,不接受投标人主动作出的澄清; (10) 以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作为评标依据; (11) 不发表与个人打分相反的言论; (12) 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客观明确的评审意见。 2.3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其他参与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保守有关秘密。应当予以保密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评标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2)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评审及详细评审情况; (3) 对各投标人的澄清问题及投标人的答复; (4) 评委发表的评审意见; (5) 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 2.4 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应按诚实、信用和勤勉的原则完成评标委员会交办的事务性工作,并主动接受评标委员会的监督。 2.5 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本项目评标工作的其他人员如果违反上述第2.1条至第2.4条的规定,将按有关规定承担相应责任。 3 人员及职责 3.1 评标委员会由 5 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从上海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的专家评委不少于评委总数的 2/3。 注:对采购预算在 1000 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项目,评标委员会应由 7 人以上单数组成。 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过程中行使评委职责;在评标委员会的专家评委中推选 1 位评委担任评标委员会主任评委,负责主持评标工作。 4 评标细则 4.1 评标步骤 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将按下列步骤进行: (1) 符合性审查; (2) 详细评审;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4.1.2 符合性审查 4.1.2.1 在符合性审查中如果发现投标文件存在下列任一情况时,将直接判定其无效,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1) 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2) 投标人曾为招标人在本招标合同项下拟采购的服务提供设计、编制技术要求或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8页 共60页 者提供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3) 投标文件载明的完成期限超过了招标文件规定的允许期限。 (4) 投标人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或其清偿能力与本项目合同标的不相适应。 (5) 投标人卷入了可能影响本项目顺利实施的未决诉讼或仲裁案件。 (6) 投标文件存在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的现象。 (7) 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a) 未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 (b) 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者减少中标人的义务; (c) 对合同争议处理办法提出异议; (8) 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或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9) 投标人对技术要求中的任意一项加注“★”号的技术要求未作出实质性响应。 (10) 投标文件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或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之处。 4.1.2.2 当评标委员会认为某一可能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将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判定其投标无效。 4.1.2.3 符合性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将被判定为无效投标人,不再进入后续的详细评审。 4.2 详细评审 4.2.1 一般要求 4.2.1.1 本项目的详细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价格评审采用低价优先法。 4.2.1.2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用书面方式要求有关投标人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且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在澄清过程中不得向投标人提出暗示或诱导性问题;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作出的澄清。 4.2.1.3 每位评委均应按规定格式填写《评审意见表》,并按有关规定签署在评标过程中形成的相关文件。 4.2.2 评分细则 4.2.2.1 针对表1所列的各项评审因素的评审内容,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对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评审,并给出相应的评分。 表1 各评审因素的评审内容、评分标准及满分值一览表 序号 评标要素 评审标准 满分分值 1 价格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10 2 业绩证明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执行类似项目的数量,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 5 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关键页和签字页作为业绩证明材料,业绩5 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59页 共60页 证明材料应能反映具体执行时间并符合类似项目定义。 3 用户评价 提供近三年(从 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投标人服务的用户单位出具的服务评价书良好及以上,每有 1 个得 1 分,本项最多得5 分。 5 4 项目经理 具有上海市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2分) 具有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中级及以上(2 分) 4 5 服务承诺 对于服务质量标准承诺(1 分),对于原材料采购及验收管理承诺(1 分),对于食品安全卫生承诺(1 分),对于出品质量及创新承诺(1 分),对于出品时间承诺(1 分) 5 6 应急响应措施 食材安全及应急预案(2 分)人员缺员管理(2 分)应急供餐服务(2 分)突发停水、电、燃料紧急处理(2 分)服务投诉处理管理措施(1 分)食品安全预警(2 分)食物中毒应急预案(2分)不安全食品召回管理规定(2 分)煤气泄漏、中毒、着火、爆炸事故应急预案(2 分)火灾事故应急预案(2 分) 19 7 食堂管理制度 标准化作业制度(2 分)烹饪加工环节管理(2 分)加工环节操作规范(2 分)设施设备用具管理措施(2 分)消防安全管理(2分)操作安全管理(2 分)原料领用及保管制度(2 分)水电气节能管理(2 分)项目点成本核算控制(1 分)新冠疫情人员防控措施(2 分) 19 8 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餐饮安全预防及巡检(2 分)卫生区域责任表(2 分)食品留样管理(2 分)防虫害控制管理(1 分)仓库环境管理(1 分)异物控制管理(1 分)日常卫生档案记录内容(2 分)垃圾分类清理(2 分)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管理制度(1 分) 14 9 人员培训措施 礼仪服务应用标准(1 分)肢体礼仪规范标准(1 分)服务标准考核(1 分)主要人员职责培训(2 分)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2 分) 7 10 奖惩监督 员工管理及奖惩举措(2 分)用餐人员满意率管理措施(1 分) 3 11 食材采购 采购工作实施(1 分)食材采购渠道(1 分)采购质量保证(1分)近期的食材配送单及检测报告(1 分)采购验收规范与标准(2 分)对供应商考核细则(1 分)食材安全预防及事故应急预案(1 分)送货不达应急预案(1 分) 9 注:投标文件中应当设置专节来对上述第 5 项至第 11 项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中提及的各项评审内容作出响应性说明。如果没有设置专节来对上述服务方案的各项内容作出响应性说明的,或者经评委评审后被认定为明显不合理或不具有适用性和针对性的,则对应的内容不得分(如果评委评审后认定某投招标文件(项目编号:2105004001) 第60页 共60页 标人针对某项内容的响应性说明明显不合理或不具有适用性和针对性的,则应在《评审意见表》中对此加以说明);反之,对应的评标内容得规定分值。 4.2.2.2 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其各项评审因素的合计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4.2.3 推荐中标候选人 4.2.3.1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进入详细评审的各有效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向招标人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作为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当因两家或两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刚好相等而无法判定前三名或无法判定前三名之间的排序时,将自动计入后续各位小数以决定排序;当计入后续各位小数后相关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仍然相等时,将按依次按下列步骤决定相互间的排序: (1) 相关投标人的评标价格低者排序在前。 (2) 由评标委员会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投票决定。 5 定标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而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如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中标合同,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本次招标的中标人。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