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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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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2-01-26 09:54: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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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性磋商2022.01.25定稿.docx

磋商公告

受采购人委托,我司以采购代理人的名义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PTXX2022001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时间安排:

1、报名、购买文件时间:2022年1月26日~2022年2月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年2月8日上午9:00。响应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四、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报名方式:即响应人直接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响应文件。

2、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100元,在购买文件同时一并交于采购代理人。

五、供应商资格标准(合同包一~合同包二):

1、经工商批准具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或个人独资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其企业(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地点安排:

1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9梯323室

2、响应文件递交及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9梯323室。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为合同包一: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合同包二: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帐号—935002010016936699),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参与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响应人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八、响应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与采购代理人联系。

九、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谈判结果等信息,请响应人及时关注,响应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参加谈判的,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01665783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小陈、18030342382

公司邮箱:xxzb2020@126.com

福建莆田兴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2021年1月26日 2021年1月26日


本文件经我方审核确认,同意按此发布。

采购人盖章: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PTXX2022001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 购 人: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采购代理人: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二二年一月

第一章 磋商邀请

受采购人委托,我司以采购代理人的名义对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PTXX2022001

二、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三、时间安排:

1、报名、购买文件时间:2022126日~20222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2289:00。响应文件由招标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四、报名方式及标书费

1、报名方式:即响应人直接到招标代理公司购买响应文件。

2、文件工本费:采购文件工本费100元,在购买文件同时一并交于采购代理人。

五、供应商资格标准(合同包~合同包二):

1、经工商批准具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或个人独资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其企业(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地点安排:

1咨询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9梯323室

2、响应文件递交及地点: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东园西路1133号西山小区A区2号楼9梯323室。响应文件由采购代理人的工作人员接收。

七、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为合同包: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合同包二: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帐号—935002010016936699),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参与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响应人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八、响应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疑问的,请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3日与采购代理人联系。

九、我司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上发布本项目的采购公告、更改通知、答疑纪要、谈判结果等信息,请响应人及时关注,响应人若自己没有在以上网站上查询相关更改通知和答疑纪要等信息而影响参加谈判的,响应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采购人: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联系人:林老师 联系电话:18016657835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电话:小陈、18030342382

公司邮箱:xxzb2020@126.com


附:采购货物一览表

合同包

品目号

标的名称

主要服务内容

数量

最高限价要求

经营管理服务期限

备注

1

1-1

第一、第二食堂和教工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1项

每月最高按营业额的26%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报价要求)

至合同签订起1年

须在报名结束前到学校食堂进行勘察并加盖总务公章。(未勘察或未盖章视为无效投标)

2

1-1

第三食堂食堂运营服务项目

1项

备注(合同包~合同包二)

1、本项目投标人按合同包报价,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视为无效投标。

3、本合同期限为1年。

4、经营管理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中标人不得将本项目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转包,一经发现,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如有)。

5、不满足或不接受上述条款的均导致投标无效。

6、若投标人提供的技术部分存在虚假应标情况,其所投标将做废标处理并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供应商须知》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须知前附表为准。

项号

条款号

编 列 内 容

1

1.1

项目名称:学校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名称:福建省湄洲湾职业技术学校

项目内容:详见第三章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项目编号:PTXX2022001

2

3

供应商资格标准(合同包~合同包二):

1、经工商批准具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的货物或服务的,具有法人或个人独资的投标人。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方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法定代表人和投标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方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中规定的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4、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①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②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

③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投标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投标人须提供其企业(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无行贿犯罪情形的说明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11.1

磋商有效期:响应截止期结束后 90 日历日。

有效期不足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

4

响应文件递交地址:详见磋商公告

接收人: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

响应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5

12

磋商保证金:供应商须交纳磋商保证金合同包: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合同包二: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前以转帐或电汇形式交至(开户名--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城厢区支行,帐号—935002010016936699),以款到帐户为准,不接受现金及汇票。参与响应人在缴纳保证金时必须以公司的帐户或公司的名称缴纳,不得以响应人代表个人的名称缴纳。


6

磋商程序与评审标准方法:本次采购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磋商程序与评审标准方法详见第二章第五部分。

7

23.1

采购项目行政监督部门:采购人相关主管部门

8

招标代理费:

(1)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每个合同包干5000.00元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代理费账户:开户名--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帐号6232625940080501

9

一、无效投标条款:

1、响应文件逾期送达。

2、响应文件字迹模糊不清(包括提交的各类复印件、图纸)。

3、投标内容、技术标准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4、未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磋商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7、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8、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重大偏差与细微偏差条款

1、重大偏差:

(1)响应文件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书面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的;

(2)投标联合体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

(3)响应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磋商文件规定的;

(4)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技术标准的要求;

(5)响应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要求;

(6)响应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条款;

注: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若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认定为未对磋商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2、细微偏差:

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 磋商小组判定细微偏差依据响应文件,而不寻求其他的外部证据。根据响应文件细微偏差的具体情况判定作无效标处理。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采购。

1. 2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须知。

1. 3 参与此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当事人适用本须知。

2.定义

2.1“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公开招标的福建莆田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2“采购人”系指项目实施机构。

2.3“磋商供应商”、“供应商”系指接受招标邀请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企业法人。

2.4“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建设、验收及提供相应服务承诺等的义务。

3.磋商费用

无论竞争性磋商过程与结果如何,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竞争性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4.供应商代表

供应商代表指全权代表参加竞争性磋商活动并签署响应文件的人,如果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响应文件主要内容统一格式)。

二、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

5.磋商文件的组成

5.1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竞争性磋商程序的资料,除以下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谈判结束之前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磋商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竞争性磋商邀请

(2)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

(3)供应商须知

(4)合同草案

(5)响应文件主要内容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需要,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本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有设施、配套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澄清

6.1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但应在规定时间内按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送达或寄达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分送已报名并购买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6.2供应商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及通信地址应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能方便地与供应商取得联系,若由于该方面的原因使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函件无法送达供应商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是否有必要在磋商采购会前召开答疑会。如果召开答疑会,将通知所有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采购文件的潜在磋商供应商。

7.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

7.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的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5日前,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通知的形式通知,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7.2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书将构成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已经报名并领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具有的约束力。

7.3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澄清(答疑)纪要、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书内容均以书面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修改、补充通知、澄清(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

7. 4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你误读、误解修改书面导致的不利后果,不负任何责任。

7.5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如质疑、投诉、技术咨询等,应采用书面形式。

特别提示:磋商文件如有澄清、修改,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上发布,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密切关注上述网站并下载相关信息,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相同内容如有多次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为准)。磋商供应商未下载澄清、修改内容的,后果自行承担。

三、响应文件的编写

8.编写要求

8.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谈判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以使其文件对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供应商应接受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出进一步审查的要求,否则其谈判响应将有可能被拒绝。

8.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并检查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并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8.3采购文件“主要内容格式”中的各项内容和表格为评审的重要参考内容和依据,供应商应按照格式要求统一编写编制,否则,由于被误读、漏读而产生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磋商语言、载体

9.1响应文件及供应商、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磋商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采购文件中载明的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中涉及的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原件属于非中文描述的,必须提供具有翻译资质的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未按要求提供中文译本的,认定为该项资格或技术商务要求不符合。翻译机构应为中国翻译协会成员单位,翻译的中文译本应由翻译人员签名并加盖翻译机构公章,同时提供翻译人员翻译资格证书。供应商应提供中文译本、翻译机构及翻译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计量单位

磋商标的除在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磋商响应文件由报价部分及技术商务部分组成,响应文件在递交截止时间后将不予退还。

11.1响应文件报价部分(单独编制、胶装成册并密封):

(1)报价一览表

(2)评审优惠单项报价统计表(若有)

(3)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1.2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单独编制、胶装成册并密封):

投标资格证明材料

投标书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

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

磋商文件和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其他技术商务材料

投标货物详细说明一览表

技术服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

招标服务费承诺书

退还投标保证金申请函

上述响应文件书按先后顺序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用密封袋密封装好,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有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响应书须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或打印,且按照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加盖法人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12.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2.1组成响应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款。

12. 2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的要求,在响应文件的适当位置注明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有法定代表人或磋商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为保护供应商的利益,组成响应文件的响应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均要求编制封面、目录、页码,并装订成册,图片应单独成册。

12. 3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两份、在每一份谈判响应书上要明确“正本”或“副本”字样。响应文件装袋密封提交。因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编制而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拒绝等不利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3.本次采购设有最高限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响应报价为无效报价,且不能成为成交人。

14.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所需的建设及服务期内的一切费用。

15.磋商保证金

15.1磋商保证金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5.2磋商供应商应从其账户银行转账或电汇向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提交本采购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

15.3未按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将被视为响应无效。

15.4磋商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竞争性磋商免受磋商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5.5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单位签定合同后,其提供的磋商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15.7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 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况给采购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6.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1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密封袋密封,并标明磋商响应项目编号、报价货物名称。

16.2密封件上注明“ 之前不准启封”(指磋商邀请中规定的开标日期及时间)的字样,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7.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7.1所有磋商响应文件都必须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在竞争性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由磋商供应商代表送至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填写签字表。

17.2出现第8款因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的修改推迟磋商响应截止日期时,则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17.3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7.4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后,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或监督人员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委托的公证机构公证人员检查并公证。

18.迟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18.1竞争性磋商小组将拒绝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磋商响应文件。

19.磋商响应文件撤销

19.1供应商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后可对其磋商响应文件进行撤销,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撤销的书面通知。

19.2磋商供应商不得在磋商有效期内撤销磋商响应文件,否则按第16条第8款规定,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五、磋商程序与评审方法

20、磋商小组与磋商程序

20.1成立磋商小组。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的特点和有关规定组成磋商小组,该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组成。

20.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说明情况。

20.3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在磋商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信息或者其他与磋商有关的信息。

20.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20.5最后报价

20.5.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继续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不足三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0.5.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有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0.5.3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响应书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5.4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20.6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磋商、报价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比较,根据磋商采购文件的成交原则,向采购单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1、评审方法和成交原则:

21.1依法组成评委会,评委会对响应人进行资格性复查、符合性检查、评标。

21.2为了有助于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响应人质疑,将请响应人进行产品说明,或在评委会要求下进行产品测试。响应人有责任按照评委员会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说明,提供响应产品配合测试。

21.3合同将授予其响应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地履行合同,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最佳响应人。

21.4不能保证最低报价的响应最终成交。

21.5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将从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从高到低推荐1名服务商为成交候选服务商。评审价格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对所有响应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标委员会将对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且具有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评标过程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3)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

4)评标委员会独立对每个响应人的响应文件进行评价,对价格、技术、商务部分进行评分,并汇总统计算出商务分、技术分、价格分相加算出综合分。得分相同的,按价格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价格分相同的,依次以技术分、商务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且价格分、技术分、商务分相同的,以抽签形式确定。评标委员会按评审后响应人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列顺序推荐一家成交侯选人

5)若发现成交人提交的材料不真实,其成交资格将被取消。

各部分评分值分布如下(合同包一、合同包二):

PF:报价部分 满分35

PB:技术部分 满分45

PT:商务部分 满分20分

PT和PB部分的最终得分为各个评委的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具体分值及评分因素分布如下:

1、报价部分(满分35分)

(1)评审方式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价格最低的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服务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每月最高按营业额的26%收取经营管理服务费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有效应答服务商最终报价)×35

备注:本项目的价格权值为35%,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1、 技术部分(45分)。技术部分评分B(满分45分)技术部分最终得分低于技术部分总分50%(含50%)的供应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为无效标处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服务质量方案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本项目服务质量控制、配餐规划、意见反馈(针对师生员工的意见反馈渠道、意见处理回复流程、配合膳食监督委员会进行满意度调查等,进行方案编制,要求切实可行、具有可操作性,可提供以往服务案例作为辅助材料)、服务承诺(应包括服务态度、食品安全、卫生及消防承诺等)等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原材料验收管理制度、原料存储控制、出入库管理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2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1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0.5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食品质量

方案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本项目食品质量控制、卫生质量控制等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安全、应急

管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食堂经营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方案,对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措施,消防、意外及突发事故的处理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停电、停水应急处理,员工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消防安全应急处理,疫情防控常态化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突发食物中毒事件具有应详细应急预案及响应程序,各环境责任人落实到位,目标清晰明确,针对性强,具有源头追溯性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制度管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等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的:对员工配置、员工奖惩、员工培训、岗位职责等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餐厨废弃物处理制度”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餐具清洗消毒制度”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 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经营理念及经营方案

3分

根据各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经营理念及经营方案,从以下方面编制食堂经营方案:基本大伙、特色窗口、服务育人(光盘行动、排队取餐、环境卫生等)、勤工俭学方案等。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菜品管理方案

3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所制定的“菜品搭配方案”。

1.详实全面、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得3分;

2.较为详细完整、较有针对性的,得2分;

3.科学合理可行性有待提升完善的,得1分;

4.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3分

根据各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提供的早、中、晚及夜宵售卖菜单的食谱营养标准情况,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打分:菜单完整、具体、符合季节性及营养标准的得3分;菜单较完整、较具体、基本符合季节性及营养标准的得2分;菜单简单,基本能实现要求的得1分。未提供本项不得分。

食品检测设备

3分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检测功能设备情况进行评分:具有蔬菜农药残留检测仪的得1分,具有兽药残留功能检测仪的得1分,具有肉类检测仪的得1分,投标人须提供检测设备功能介绍及购买发票,未提供不得分,满分3分。

服务团队

2

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配备的名厨师具有级厨师证得1分,提供一份得1分,满分2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1

投标人拟派服务团队人员中配备的名厨师具有级厨师证得0.5分,提供一份得0.5分,满分1分,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不得分。

③商务项(F3×A3)满分为20分。

评标项目

评标分值

评标方法描述

认证证书

1分

投标人具有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1分

投标人具有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1分

投标人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的得1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1分

投标人具有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体系范围内有食堂承包管理或食堂餐饮服务的得1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1分

投标人具有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的得1分,同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及官网查询网址),否则不得分。(原件备查)

业绩

3分

根据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与本项目类似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多得3分。注:投标人必须提供中标/成交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成交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采购合同文本复印件,未同时提供以上各项证明材料的,该项业绩不得分。

服务综合评价

3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自近三年以来经营的食堂项目服务对象的综合评价(评价内容包含管理经营情况、安全卫生情况、菜品质量与价格情况、服务质量情况、服务满意度情况、履约情况)进行评分,每提供一份得1分 ,满分3分。

注:提供服务对象单位加盖公章的能佐证评价内容为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材料,未完整提供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信用证明

2分

投标人提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书的得0.5分,提供AAA级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的得0.5分,提供AAA级资信等级证书的得0.5分,提供质量服务诚信企业证书的得0.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技术能力

3分

投标人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团队负责人具有餐饮企业高级职业经理人证书得1分,厨师具有高级食品质量管理师证书等级的得1分,具有高级营养配餐师等级证书的得1分,提供劳动合同和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保险情况

2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正在经营业绩公众责任险、食品安全责任险、雇主责任险,每提供一份购买此三类保险的业绩,得1分,同时提供三份保险保单及经营合同得2分。

安全经营承诺

1分

投标人近三年未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得1分。投标人提供声明函,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若声明事项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文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分

投标人承诺提供的本项目服务团队所有人员近三年无犯罪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未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若承诺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视为无效文件,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2、重大偏离

22.1重大偏离系指磋商供应商磋商后货物的质量、数量和交货期限等明显不能满足磋商的要求,或者实质上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或磋商供应商的义务,包括但不限于:

22.1.1磋商供应商未提交磋商保证金或金额不足的;

22.1.2超出经营范围磋商的;

22.1.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无效的;

22.1.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22.1.5磋商响应货物性能、数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承诺不满足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22.1.6付款方式不符合本次采购规定的;

22.1.7未按照本文件第二章第14条规定报价的。

22.2存在重大偏离的供应商将不能成为成交人。

23、磋商响应的澄清、说明、答辩和修正

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2磋商供应商在进行澄清、说明、答辩或者修正是,不得阐述与问题无关的内容,未经允许不得向磋商小组提供新的材料。

23.3如果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磋商供应商的最后报价低于成本价,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磋商供应商限期进行解释。若该磋商供应商未在规定期限内做出解释,或作出的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磋商响应。

23.4报价金额大小写修正原则:报价金额如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金额为准。

24、保密和披露

24.1凡事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均不向磋商供应商或其他与磋商无关的人员透露。

24.2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和评审过程有关资料,均不得向其他人员和单位透露,除采购监督管理部门、采购单位和依法可查阅的单位外。

24.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在合同签订后,无须事先征求成交供应商同意而披露关于已订立合同的资料,成交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成交货物的有关信息以及合同条款等。

25、磋商小组终止磋商

2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小组应当终止磋商。如磋商小组终止磋商,应将理由通知所有磋商供应商:

(1)因情况变化,不在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线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5.2磋商终止后,除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外,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将择期或另择方式进行该项目货物和服务的采购。

六、确定成交供应商与签订合同

26.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

26.1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6.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6.3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7.1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澄清、说明、答辩或修正文书做实质性修改。供应商逾期未签订合同,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将没收磋商保证金,以抵偿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逾期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的,按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处理。

27.2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第%1章 磋商内容及要求

合同包~合同包二:(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1、 技术参数及要求等:

1、食堂情况简介

(1)目前学校在校学生人数约6000人,教师约450人,其中约有5500名学生需在校用餐。

(2)现有食堂两幢:秋实楼第一食堂(一层餐厅)、第二食堂(二层餐厅)和21号楼第三食堂(一层餐厅)、教工食堂(二层餐厅)作为运营场地,第一、第二、第三食堂为学生食堂,包括厨房设备、餐具、桌椅等食堂硬件设施。设施设备均按卫生饮食合格标准设计,第一食堂可提供800个座位,第二食堂可提供595个座位,第三食堂可提供515个座位。各功能用房齐全,厨具、餐具添置完善。

(3)第一、第三食堂为快餐档口。第二食堂为特色档口,共有6个档口,分别为冷热饮、汉堡炸鸡、面点、面食、麻辣烫、快餐档口。其中面点档口需供应全校师生每日需求,该档口经营公司需具备面点生产经营相关资质。

2、食堂日常保障

(1)保障食堂的日常运作;

(2)保障饮食卫生、器具卫生达到餐饮服务标准;

(3)保障场所及设备的安全责任。

3、用餐时间规定

统一以餐卡为消费依据,不收取现金,个人消费不记账;食堂供餐时间按照委托方的要求执行,早餐6:50-810,午餐10:50-13:00,晚餐16:20-18:30,夜宵20:30-21:20。学生正常三餐就餐时间按三批次进行。(根据学校的需要,可进行调整)。学生就餐时间按三批次进行。

4、食谱品种要求

菜肴品种:早餐不少于20种;中餐不少于25种;晚餐不少于20种。其中面食及西点不少于2种;每天提供一种特色菜;每周必须提前提供食谱和价格,并服从学校负责人安排,每周菜肴品种基本不重复。

5、组织机构及人员管理要求

按照国家通用比例食堂人员配置标准比例为食堂员工:1/60-80(所有厨房工作人员/就餐人员),目前学校学生就餐人数为5500人。食堂员工具体人数以学生实际在校为准。根据现有情况暂定食堂员工人数如下:

(1)第一食堂:中标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务必派驻服务队伍人员总数至少25人及以上(含25人),其中厨师长和头锅(持有中级厨师证)、二锅(持有初级厨师证)、砧板、面点及菜肴加工技术人员在12人及以上,服务人员13人及以上,并要求年轻化、五官端正、服务规范,保证菜肴可口和服务上乘。

秋实楼 竞争性磋商2022.01.25定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