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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堰园艺场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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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对戒毒人员进行所内生活补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于 2022-01-26

招标详情

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对戒毒人员进行所内生活补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项目概况

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对戒毒人员进行所内生活补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磋商文件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远程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QJC-2022-0047号

项目名称: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对戒毒人员进行所内生活补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7日 至 2022年0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磋商文件自2022年1月27日至2022年2月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远程获取。

方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sqzb.cn/)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办事平台(报名)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注册登记联系电话:400-618-9722。(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提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659号广电大厦13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15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659号广电大厦13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四川省大堰园艺场

地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

联系方式:钟老师,028-267990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广电大厦13楼

联系方式:肖梅,028-261293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肖梅

电 话: 028-26129333

SQJC-2022-0047号采购需求.pdf
第一章 磋商邀请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 四川省大堰园艺场 (采购人)委托,拟对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对戒毒人员进行所内生活补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QJC-2022-0047 号。2.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对戒毒人员进行所内生活补助物资配送服务项目。3.采购人:四川省大堰园艺场。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企业资金 100 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四川省大堰园艺场拟采购生活物资配送服务一项,本项目为 1个包。(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公 告 方 式 : 本 次 竞 争 性 磋 商 邀 请 在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http://pub.ccgp.gov.cn/loginx/)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7.1 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按照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获取了竞争性磋商文件;10、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参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磋商文件自2022年 1月 27日至 2022年 2月 7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远程获取。获取方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期内,在我司指定网站(http://www.scsqzb.cn/)获取,具体获取流程详见该网站的“办事平台(报名)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注册登记联系电话:400-618-9722。(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提示: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有偿获取,售价:人民币 300 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0:00:0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 659 号广电大厦 13 楼。注: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 年 2 月 15 日 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 659 号广电大厦 13 楼。十二、联系方式采购人: 四川省大堰园艺场地 址:资阳市雁江区临江镇大堰村联 系 人: 钟老师联系电话: 028-2679908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思渠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茶店子支行账 号:4402 22101910 0036882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茶店子西街 36 号金璐天下 1栋 2单元 1819 室项目咨询地址:资阳市雁江区娇子大道 659 号广电大厦 13 楼报名咨询联系人:肖梅 电话:028-26129333财务咨询联系人:艾钦钦 电话:028-81131330项目咨询联系人:肖梅(项目负责人)肖丁华(项目助理)电话:028-26129333电子邮件:2709551855@qq.com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1、项目概述四川省大堰园艺场拟采购生活物资配送服务一项,本项目为 1个包。2、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序号食材分类标准及要求1 猪肉类1、品种:热鲜肉(鲜肉:生猪屠宰后,片肉经过自然冷却,但不经过人工制冷冷却的肉)。2、品质、质量:符合 GB/T9959.1-2019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农业农村部门检疫合格,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猪、死猪。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瞟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无血污及杂质。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3、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猪肉必须具备农业农村部门的“检疫合格验论印章”、“屠宰企业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4、如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含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其他疫情等)造成鲜片生猪肉无法供货履约,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肉类(鸡肉、鸭肉、牛肉、羊肉等生鲜肉类),并提供相关检疫、检验报告,按时、按要求进行供应。5、成交供应商当天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的鲜猪肉,须为 24 小时内宰杀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当天检疫合格的猪肉,由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自行和成交供货商协商釆购猪肉的部位。成交供应商保证肉质新鲜,当天生产,即时供应,不得超越保鲜时限。6、质量保证能力:成交供应商提供每天供应猪肉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随肉送采购人存档。7、猪肉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实施生猪屠宰、检验、缺陷产品召回更换、质量追溯制度,并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生猪来源和生猪产品流向,有严格的肉品品质检验管理制度;肉品品质检验应当与生猪屠宰同步进行,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8、本次鲜猪肉成交供应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2猪副产品1. 品质、质量:符合 GB/T 9959.4-2019 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农业农村部门检疫合格,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猪、死猪副产品。色泽正常,无异味,无酸败味,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2. 如供应商在供货期间因不可抗力事件(含国家或地方政府政策性调整、自然灾害、非洲猪瘟、其他疫情等)造成猪副产品无法供货履约,成交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替代(鸡肉、鸭肉、牛肉、羊肉等生鲜肉类副产品),并提供相关检疫、检验报告,按时、按要求进行供应。3.猪副产品成交供应商必须建立和实施检验、缺陷产品召回更换、质量追溯制度,并如实记录其产品来源及产品流向,有严格的品质检验管理制度;并如实记录检验结果。4.本次猪副产品成交供应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四川省生猪屠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3菜籽油1.食用菜籽油,三级物理压榨非转基因菜籽油,符合 GB/T1536-2004 标准,产品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质检报告。2.包装上有注册商标及 SC 编码,有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注明质量等级、生产工艺、原料产地。3.送货时产品保质期不低于保质期的 2/3。4.黄曲霉毒素 B1≤10ug/kg;铅≤0.1mg/kg;砷≤0.1mg/kg 苯并(a)芘≤10ug/kg4 禽鱼类肉禽鱼类(鲜、冻猪牛羊肉;鲜、冻鸡鸭兔肉;鲜鱼及其他水产品)1.肉、禽类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检疫标准。2.质量要求:肉色泽正常、肉质有弹性、冰块适度。鸡、鸭、兔大小均匀,不得配送病肉、注水肉、病、死鸡鸭兔肉。3.肉、禽类(去头、去脚、去内脏后)配送时需提前通知采购人,保障采购人按时食用,做好交接手续。供应商不按规定配送数量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签字。4.供应商配送每批次的肉、禽类时须同时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检疫合格证明。5.鲜鱼类必须是检疫检验合格产品,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应等级的现行检验检疫标准。6.鲜鱼质量要求:眼睛光亮透明,眼球突起,鳃盖紧闭,鳃片呈粉红色或红色,无黏液和污物,无异味,鱼鳞光亮、整洁,鱼体挺而直,鱼肚充实、不膨胀,肉质坚实有弹性,不得配送死鱼、病鱼。7.其他水产品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供应及配送。5 蔬菜类1.供应商所供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无腐烂、变质,农药残留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限残留限量》GB 2763-2021 的规定。2.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3.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4.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5.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1、质量要求:供应的生活物资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禁止供应有毒、有6 调料、干杂类害、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酸败、霉变、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禁止供应带金属包装的食品。包括但不限于:酿造酱油、酿造醋、鸡精、味精、盐、花椒面、胡椒面、辣椒面、豆瓣酱、海带、粉条、豆腐皮、黄花、木耳、蒸肉粉、八角、三奈、香叶、煮鱼调料、火锅底料等。2、所供产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其质量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下饭菜参数要求:为当地大型超市上架产品,袋装(规格可以以市场考察或实际需求定),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无账袋、无破损,具有固有的香味、无异味。7 蛋糕类1.要求口感柔软,独立包装,密封完好。2. 保质期≥3天,送达采购人时的质保期不少于 2天。8 水果类1、所有水果应保证新鲜、干净、无霉烂变质及品质且符合农副产品质量相关法律法规及检验检疫标准要求。2、包装要求: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包装容器不得使用玻璃、金属等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材质。3、运输要求: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运输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供应商品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2、配送要求(实质性要求)(1) 所有货物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按时运送到指定的地点。(2) 采购人发现质量等问题,供应商必须按采购要求及时予以解决。(3)运输工具、配送人员、包装材料和货物运输途中的防护措施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4) 每次供货必须向采购人提供当前批次质量检验合格等证明。(5)货物的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符合相应 产品(标签) 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名、厂址、配料表、生产日期、 保质期等。(6)供应商提供的食材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 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超过时限和未按要求提供各种材料的,采购人有权拒收。3、采购项目质量要求(实质性要求)(1) 供应商所交付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 ,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 凡不符合以上要求或运输过程中破损的食品,由成交供应商负责调换,并承担换货而产生的一切费用。(2) 须具有符合要求的仓储、加工、配送、管理及相应的从业人员,能满 足本采购项目的供货和服务能力;(3) 须建立进销台账和溯源制度,提供产品来源地;4、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1)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按照资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http://sfgw.ziyang.gov.cn/)官方发布送货前最近一次“市场价格监测周报”为基准下浮,如最近一次”市场价格监测周报”尚未明确的则由采供双方根据采购人实际供货需求及时间到当地资阳市蓝海长城超市考察对应食材的挂牌零售价,并以挂牌零售价为基准进行下浮)(2)报价要求:所报比例为负数或高于 100%的做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的报价中应包含食材价格、食材损耗、运费、仓储、退换货、税费、检测费、人工费用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将货物送达指定地点的一切所需费用,供应商所报价格应为含税价。)(3)结算方式:供应商根据每月供应的货品数量据实结算。(4)配送要求: 按采购人要求分批次配送上门;(5)交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6)配送时间: 采购人指定时间。(7)服务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一年内。(8)抽检机制:8.1 在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委托专业机构随机不定期对配送食品进行抽样检测,送检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若送检质量不合格,将依据合同条款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终止合同,并按合同违约条款进行赔偿。8.2 若发现有不合格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原材料,立即停止使用,供货商应及时更换,并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费用,未及时更换的,将取消配送供应资格。(9)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以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5、考核办法:以本项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等为依据,由采购人对成交供应商的工作成果及服务质量进行百分制评分。满意度评分 85 分(含)为合格,85 分以下不合格。如全年有两个月考核为不合格,则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考核项目 分值 考核细则配送服务80分配送质量 16分1.出现迟到现象,出现每次扣 2 分,严重影响就餐的加扣 1分,扣完为止。服务质量 16分1. 违反园区制度要求,一次扣 2分。扣完为止。食材安全与卫生 16分1. 食材中发现蚊虫、头发等异物的 1次扣 2分;2. 食材因处理不当而出现异味,1次扣 2分;3.食材接收时发现有变质或过期的,1次扣 6分;4.如因食材原因引起就餐者出现轻度腹泻发热、食物中毒,或提供仿冒/劣质产品的,采购人有权直接中止合同。食材满意度 16分1.厨师或就餐人员对食材品质的满意度低于 80%,每低一个百分点扣 2分,扣完为止。食材文档管理16分1.基础管理表格健全及有效运行,每少一次扣 2分。服务受理20分售后服务电话应随时有人接听10分1. 无售后服务电话扣 10 分;2. 有售后服务电话,但无人接听电话,发现一次扣2分。3.有售后服务电话,但接听人员不熟悉售后业务的 1次扣 2分。每月发放服务工作征求意见表,及时采纳合理建议,改进存在问题,不断提高管理与服务质量。10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考核细则对应扣分:1.未征求意见的扣 10 分;2.有征求意见,但无相应调整措施的扣 5分;3.有征求意见,同时制定了整改措施,但执行不力的,1次扣 2分。注:合同履行期内,采购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修改供应商配送考核表中的考核项目、分值等内容。具体考核方式由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在合同中确定。注: 1. 以上实质性要求为本次磋商采购活动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2.本章所包含的全部采购需求,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第一章 磋商邀请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1、项目概述 四川省大堰园艺场拟采购生活物资配送服务一项,本项目为1个包。 2、服务内容及要求(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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