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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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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提前开展2022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ZFCG2021-193317-T00009-JH001-XM001

二、项目名称:提前开展2022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羊坊村819号201室至218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丰台区羊坊村819号201室至218室 911101067832460652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优惠率 优惠条件 服务要求
北京健坤餐饮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 / 39.9% 负责院区职工的堂食和送餐服务工作;供应商安排到采购人职工食堂的人员负责一日三餐每餐的堂食和送餐服务,并按医院规定的开餐时间把餐食制作完成,对此供应商及其安排的人员均必须实时接收院内职工的订餐,同时按照订餐情况及时将餐食送至科室

项目用途:自用

名称: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

服务范围:负责院区职工的堂食和送餐服务工作;供应商安排到采购人职工食堂的人员负责一日三餐每餐的堂食和送餐服务,并按医院规定的开餐时间把餐食制作完成,对此供应商及其安排的人员均必须实时接收院内职工的订餐,同时按照订餐情况及时将餐食送至科室。

服务标准:按招标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薇莉、宋雁宾、张鹤亭、申慧蓉、戴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8868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预算金额*费率。费率的选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下浮20%计算。 [100*1.5%+400*0.8%+313*0.45%]*80%=4.8868(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

发布时间:2022年1月 26日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8号

联系方式:李云倩,839970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大厦E1座424室

联系方式: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010-8225012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

电 话: 010-82250125

食堂劳务外包-公开招标文件12-30(发售版).pdf

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时间:2022 年 1月 26 日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第一册项目名称:提前开展 2022 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HD21398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1目 录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3一 说 明...........................................................................................................3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32. 资金来源............................................................................53. 投标费用............................................................................54. 适用法律............................................................................................5二 招标文件.......................................................................................................55. 招标文件构成............................................................................5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6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6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9. 投标文件组成..................................................................................7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711. 投标报价............................................................................712. 投标保证金............................................................................813. 投标有效期............................................................................914. 投标文件的制作................................................................................9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0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016. 投标截止..........................................................................................10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1五 开标及评标.................................................................................................1118. 开标..........................................................................11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2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321. 投标偏离........................................................................................1422. 无效投标..........................................................................................1423. 比较与评价..........................................................................1424. 废标..........................................................................1525. 保密原则..........................................................................15六 确定中标.....................................................................................................15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15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628. 采购任务取消..........................................................................1629.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630. 签订合同..........................................................................1631. 履约保证金..........................................................................1732. 预付款..............................................................................................1733. 招标代理费......................................................................................172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735. 廉洁自律规定..................................................................................1836. 人员回避..........................................................................................18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18附件 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19附件 2:履约担保函格式....................................................................................20(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20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23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231 开标一览表.....................................................................................................24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5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7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9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0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2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339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34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371 投标书...........................................................................................................382 成本测算书...................................................................................................423 技术偏离表...................................................................................................404 商务条款偏离表...........................................................................................425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43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457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48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499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50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5111 其他相关文件............................................................................................... 523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一 说 明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其省级分网站网上登记的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1.3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3.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1.4 投标人属于中小企业且由本企业提供服务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1.4.1 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预留份额的情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41.4.4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1.5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5.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7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8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 采购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给采购人、5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1.9.1 提供虚假的资料。1.9.2 与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1.9.3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1.9.4 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与采购人订立合同。2. 资金来源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 最高管理费费率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3 投标人所报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最高管理费费率,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3. 投标费用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4. 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二 招标文件5. 招标文件构成5.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七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第一册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6第二册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第四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六章 服务需求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5.2 如本文件的第一册和第二册内容不一致,以第二册为准;投标须知资料表与编排在后的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7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均应符合国家标准。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9. 投标文件组成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详见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具体要求,其中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11. 投标报价11.1 所有投标均以管理费费率形式报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服务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811.2 投标人所报的管理费费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 每种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2. 投标保证金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 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1 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2 条的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北京地区:电汇、保函、支票,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外埠:电汇、保函,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12.4 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 和第 12.3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9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12.6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13. 投标有效期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4. 投标文件的制作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若纸质版投标文件与电子文档不一致,以纸质版投标文件为准。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10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文件中的签字、盖章必须在招标文件要求的位置进行签字、盖章。未按招标文件上述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5.1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3)投标文件封皮正面标明“正本”或“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16. 投标截止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6.3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11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接收单位 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接收人姓名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满足上述要求的修改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17.5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五 开标及评标18. 开标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12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第二册 资格审查表)。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13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详见第二册 符合性审查表)。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20.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 20.2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20.3 政府采购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1421. 投标偏离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22. 无效投标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重要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2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4)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7)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8)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23. 比较与评价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七章:15(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并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提交了残疾人福利企业单位声明函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24. 废标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25. 保密原则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六 确定中标2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16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之一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七章)。(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七章)。27.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7.2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28. 采购任务取消当采购任务取消时,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9.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29.1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9.2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30. 签订合同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扫描件发至我公司邮箱(zhongxinghengda422@163.com)。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17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31. 履约保证金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31.2 中标人除 31.1 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2)。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0 条或 31.1 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2. 预付款32.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可以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具体以合同条款约定为准。32.2 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33. 招标代理费33.1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执行。33.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二部分附件 6 填写缴纳招标代理费承诺书,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并保证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致发票无法抵扣或无法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承担。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34.1 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34.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34.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1834.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35. 廉洁自律规定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5.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36. 人员回避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超出法定质疑期或未以纸质版现场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37.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联系部门: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综合部联系电话:010-82252237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号元辰鑫大厦 E1座 424室19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中标后开具)致: (买方名称)号合同履约保函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谨启出具保函银行名称:签字人姓名和职务:签字人签名:公章:20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编号:(采购人):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2)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21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五、免责条款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22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23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开标一览表;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8、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9、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注:第一部分只装订上述要求的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其他相关资料请请勿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应装订在第二部分。241 开标一览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报价单位:人民币元货物名称 管理费费率(%) 服务期限 服务地点 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成本测算书的总价相一致。25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说明:1.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2.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2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盖公章):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电 话: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27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委托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处理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等投标相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至投标有效期结束之日终止,特此声明。委托代理人无转委托权。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身份证号码:详细通讯地址:邮 政 编 码 :传 真:电 话:28注:1.自然人投标或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须提供自然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2.非自然人投标或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且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后应附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3.非自然人投标或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还应提供被授权人近 3 个月中任意 1 个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如被授权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退休人员可提供退休证明等,投标单位出具的说明不能作为证明文件),否则视为未提供社会保险的缴纳证明。29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说明: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本单位上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若资信证明中有注明复印无效等规定,则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原件,否则将视为资信证明无效。3.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出具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格式自拟)。4.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0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说明:1.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 9.1 条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1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说明: 1.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说明: 1.提供书面声明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2.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33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8.1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的 ; 或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注: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资格审查前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8.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349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9-1 投标人企业声明函9-1-1 中小企业声明函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企业名称(盖章):日期: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根据企业现在自身情况如实填写。注 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注 3:对于联合体中由中小企业承担的部分,或者分包给中小企业的部分,供应商应当在声明函“项目名称”部分标明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具体内容或者中小企业的具体分包内容。(如适用)359-1-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本单位□是/□否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采购活动提供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369-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是/□否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由本单位提供服务。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37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1、投标书2、成本测算书3、技术规格偏离表4、商务条款偏离表5、缴纳招标代理费承诺书6、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7、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9、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10、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 条的所有技术文件11、其他相关文件381 投标书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份及电子文档 份,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的管理费费率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我公司保证参加本次投标所提供的全部资料为真实、有效的,如有虚假,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4)我们完全理解招标并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7)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8)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9)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联合体的话)。(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地址 传真电话 电子函件39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投标人银行帐号投标人公章-------------------------日期-------------------------------402 成本测算书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包号:格式自拟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注:1.成本测算书要求合情合理、有根有据、全面准确。。2.如果不提供详细成本测算书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413 技术规格偏离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注:投标人应对该第六章第四项下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一项不满足将在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扣除相应分值,如投标人未对第六章第四项下条款进行点对点应答仅填写全部响应等,则评标委员会有权不予认可,并认为其在第七章评标方法和标准中“对采购需求的响应情况”部分不得分。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424 商务条款偏离表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注: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进行应答,否则视为全部响应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投标人(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435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致: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1.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我公司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前按下文 (请填写① 或 ②)向贵公司支付应由我公司交纳的项目招标代理费用:① 同意从我公司缴纳的投标保证金 元中扣除我公司应交纳的项目招标代理费用;② 以电汇形式重新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公司交纳的项目招标代理费用。2. 我公司承诺:若我公司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项目编号: )招标中获得中标资格,招标代理费支付后,请贵公司按照方式 (请填写① 或 ②)开具发票:1 招标代理费开票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公司名称:公司税号:公司地址:公司电话:开户行名称:开户行账号:2 招标代理费开票信息(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名称:公司税号: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开票信息真实、准确。如因信息提供错误而导致发票无法抵扣或无法入账等情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承诺方法定名称:44地址: 邮编: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联系人姓名: 移动电话: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及承诺方盖章: (承诺方盖章)日 期:45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1.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支票形式递交保证金的的应提前到招标代理机构换取保证金收据)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2.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如投标人采用合格的投标担保函,其投标文件中不必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文件。特别提醒: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46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编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四、保证责任的终止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47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五、免责条款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六、争议的解决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七、保函的生效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保证人:(公章)年 月 日487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1.我公司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物品的行贿行为,不存在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2.我公司未存在串通投标情形;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虚假材料。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失实,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情形,我公司投标保证金自动放弃,若我公司取得了中标资格,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中标资格,同时我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投标人名称(盖章):日 期:49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备注:1.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2.投标人如无关联单位也应提供相关声明加盖单位公章。509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51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5211 其他相关文件政府采购服务公开招标文件第二册项目名称:提前开展 2022 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XHD21398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2021 年 12 月1目 录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1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2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8第六章 服务需求......................................................................................................17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201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1.招标编号:ZXHD213982.项目信息:招标项目性质:服务服务内容: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用途:自用3.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②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4.招标文件售价:0元。5.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方式:时间:2021年 12月 30日至 2022年 1月 7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30 至 11:30;下午 1:30 至 5:00(北京时间)。领购方式: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相关操作如下。(1)办理 CA 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详见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zbcg-bjzc.zhongcy.cn/bjczj-portal-site/index.html#/home)查阅“用户指南” 一 “操作指南”一 “市场主体 CA 办理操作流程指引”,按照程序要求办理。(2)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操作指南”一“市场主体注册入库操作流程指引”进行自助注册绑定。2(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按照规定办理 CA 数字认证证书(北京一证通数字证书)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持供应商自身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4)未按上述获取方式和期限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5)证书驱动下载:①于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用户指南”一“工具下载”一 “招标采购系统文件驱动安装包”下载相关驱动。②CA 认证证书服务热线 010-58511086③技术支持服务热线 010-86483801注意:请供应商认真学习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手册。6.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7.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30(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北京时间)。8.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院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室9.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院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邮 编:100029电 话:010-82250125传 真:010-82252237电子信箱:zhongxinghengda422@163.com联 系 人: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开 户 名: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账 号: 0200025619200063450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8号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9970473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本表是关于要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条款号 内 容1.1采 购 人: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8号采购人联系方式:010-839970471.2采购代理机构: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24 室业务联系人:周连妹、鲁先礼、张良武电话:010-82250125传真:010-822501251.3.4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1.4.1 所属行业:餐饮业1.4.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1.4.3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预留份额:否;1.5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1.5.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2.2项目预算金额:813 万元/三年;最高管理费费率:流水的 40%供应商所报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最高管理费费率,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5.4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是,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4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8.1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多个 包(本项目不适用)9.11.提供 2021年 6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缴纳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 2021年 6月至今任意3个月投标人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的证明(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并提供证明文件加盖单位公章。12.1保证金形式: √保函正本 √银行转账 √支票√本项目允许的其他形式:政府采购信用担保保证金数额:160000 元保证金收款人:北京中兴恒达招标有限公司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马甸支行账 号:0200025619200063450注:投标人以电汇形式支付投标保证金的,应在汇款时备注ZXHD21398 投标保证金。特别提醒: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的第 22.2 条相关规定处理。1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14.1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份(内含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U盘形式)。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518.1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20 日下午 13:30(北京时间)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 12 号元辰鑫大厦 E1 座 405 室19.2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23.2 评标方法:适用(2)27.1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327.2 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31.1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个日历日之内履约保证金金额:50000 元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33.1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招标代理费:√计算明细:预算金额*费率。费率的选取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下浮 20%计算。□ 万元支付形式:电汇支付时间: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34.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6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12号天作国际大厦A座 28层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8225223737.2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其他投标人应保证单位授权的被授权人近一个月内未到访过本市、其他省市高、中风险地区;非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未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过接触史;未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身体状况良好。若因投标单位授权的被授权人健康宝非绿码等疫情防控原因导致被授权人不能进入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地点,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7资格审查表投标人名称审查项目结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授权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货物和专业技术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注:1.上述审查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一册第二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一部分对应项的具体要求。2. 本表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3. 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8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甲 方: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职务:授权代表:乙 方: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职务:授权代表:职务:开 户 银 行:开 户 账 号:开 户 名:鉴于:1.乙方保证其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在本合同期内有效存续的具有合法经营权的独立法人,其承诺已取得依据法律规定开展餐饮经营管理服务所需的所有国家、政府、行业协会及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法许可及批准资质证件,并在餐饮经营管理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经验,具有诚信经营和现代服务理念。同时,乙方保证其提供到甲方的人员9均具备相应的合法有效资质和能力,且身体健康,完全能够胜任本合同项下的工作。2.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包括(但不限于)委托乙方对甲方的职工食堂提供管理和服务,并对甲方购买的食材进行加工及提供供餐经营服务,并希望能够获得乙方提供的安全、质优、价廉、方便、实惠、具有较高档次且令人满意的食堂餐厅管理及餐饮服务,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及其职工各种要求的食堂餐厅管理及餐饮服务。3.乙方保证如果其向甲方提供食材和配料,则该食材和配料均是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是由经批准的合法生产及经营机构生产经营的合格且新鲜的食材,权利和质量无瑕疵,且符合食品卫生、食品安全、消防、环保、强制认证以及其他要求的相关规定。4.乙方向甲方提供上述其承诺或保证事项的完整的资质许可及批准文件、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乙方主体公章,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各种证件和资料全部真实有效,具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经营能力及丰富经验,无违法及不良诚信记录,能够实现甲方签订本合同的目的,并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本合同的约定和甲方的要求。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就乙方为甲方职工食堂餐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事宜自愿达成一致意见,具体见如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一、 定义1.合同:职工食堂餐厅合作管理和供餐经营服务合同。2.服务:系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职工食堂(又称“职工餐厅”)经营管理服务和就餐服务(以下简称餐饮服务)。3.乙方员工: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所必须派出的管理人员和服务员。4.服务费:系指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期间,由乙方所承担其员工包含劳动工资在内的所有费用以及乙方依法交纳的税金、食品卫生检查、质量监督、财务管理等项开支及营业利润,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员工社会保险费、加班费、体检费、培训费、员工工装费、劳保洗理费用等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除服务费用以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但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二、委托经营管理1.服务场地:乙方为甲方进行食堂餐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同时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改变各区域的用途。2.服务对象:佑安医院职工及其他工作人员103.服务规模:甲方食堂餐厅管理和提供餐饮服务。4.开餐时间:提供早、中、晚餐、夜加餐、快餐店餐饮早餐:6:30—8:30中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小吃服务时间:10:00—18:00冷热饮和甜点服务时间:10:00—18:00紫气东来快餐店:服务时间:6:30—20:005.服务期限:3 年,合同按年签订。经院方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合同期内如服务质量不达标,甲方可提前终止合同,乙方不可单方面提前终止服务6.经营内容:提供职工工作餐及快餐服务7.经营模式:餐饮管理服务费模式,经甲乙双方协商,按照乙方所报的职工食堂当月流水的百分比作为劳务支付模式。7.1 材料成本:由甲方承担,乙方根据餐标备餐。7.2 与供餐相关的所有水、电、能源、空调、厨杂、燃气等费用:由甲方承担。7.3 低值易耗、烟道清洗等费用:由甲方承担。7.4 餐厅及后厨设备设施维修、更新费用:由甲方承担。三、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一)服务内容1.乙方为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早、中、晚及夜班用餐、零点、值班餐、客饭招待及为手术室、导管室、其他科室医务人员送餐。同时应提供主食、熟食外卖服务,周末和法定节假日等相关供餐服务。2.除早中晚供餐时间固定外,其他夜班用餐、客饭招待等时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应甲方职工加班、夜班等工作需要,乙方在接到甲方职工的外卖订单后需立即为其提供相应服务,但必须根据订单数量为乙方留有必要的加工制作时间 ,但最晚应在接到订单后 1小时内送到。3.饭菜必须现做现卖,批量制作时份数适当,保证菜品色、香、味和温度,保证食品安全,保证饭菜质量均符合国家、地方、行业、学(协)会、企业的各种强制性标准、非强制性标准及推荐性标准和行业通常标准以及日常生活标准。4.乙方必须提供一周不重复食谱,并提前 2 天公示,如甲方对此有异议,乙方应11根据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同时一个月的食谱尽量做到不重样,否则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甲方有权从相应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违约金按重样天数计算,每天扣除 1000元。5.严格执行饭菜出品时间和分餐服务工作,按甲方就餐时间的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提供食品在开餐前 5-10 分钟内布置完毕,乙方必须每日在早上 7:00 点前、中午11:00 点前、晚上 17:00 点前将需供应饭菜准备完毕,基于供餐事关重大,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拖延供餐,如因饭菜未及时出品及分餐服务工作未按时完成造成甲方职工开餐时间延误,则认为乙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次 5 万元。如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内乙方未准时开餐累计出现三次,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6.合理安排食堂供餐服务人员及引导人员,认真做好用餐人员的分流工作,避免用餐人员因等候时间长出现拥挤混乱等现象。(二)服务标准1.餐厅(含值班餐和夜用餐)采用刷卡形式,禁止支付现金就餐。客饭招待由负责招待的部门向院办申请,经院领导审批后凭客饭审批单领取客饭。2.根据伙食要求双方进行协商制定供餐的各种食品价格,按双方约定的投料率并参考收入成本情况定价,价格应低于市场价的 30%,每周食谱、菜品售价由甲方人员审定,未经批准乙方不得擅自调整每周出售主副食的价格,最终定价权归甲方。3.供餐标准:3.1 接待餐的标准:开设低档(一荤一半荤一素)、中档(两荤一素)、高档(两荤两素)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3.2 乙方必须保持食堂餐厅的整洁、干净、美观,卫生条件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3.3 职工用餐标准:根据医院职工的需求和医院的要求按照实际情况进行提供,随时标准。四、甲方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1.甲方有权依照国家及地区、行业、企业有关食品、卫生防疫、消防、安全生产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对违规及不当行为进行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如经合理期限(3天)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应向甲12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 10%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2.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执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及服务规范等情况,如有乙方违反,则甲方有权要求整改,必要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如经合理期限(3天)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 5%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3.甲方有权监督、检查乙方的经营服务标准和质量标准,工会、伙食委员会每月(月末最后 3个工作日内)与乙方共同进行一次伙食满意度调查(具体见附表二),最终调查统计数据文件由甲乙双方相关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若出现乙方不参加或不配合该伙食满意度调查,则甲方有权单方进行调查,最终调查统计数据的结果视为乙方认可,并作为评价乙方是否存在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依据;如果根据甲方调查结果显示不满意度达到 30%以上(含 30%),则乙方必须根据调查不满意的具体事项进行整改,若经合理期限后(3天)乙方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 5%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4.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4.1 主副食品加工、制作、销售情况;4.2 餐厅、厨房、冷库、灶具、厨具、餐具、食品和乙方人员的安全、卫生等情况;4.3 经营场所灭虫、灭鼠、灭蝇、灭蟑等情况;4.4 各岗位人员有与之相符的上岗证和操作水平情况;4.5 人员在岗在位情况;4.6 水、电、气、低耗品的使用情况;4.7 餐厅、厨房安全、消防及安全生产执行情况;4.8 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的使用、保养、维修情况;4.9 其他情况。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更换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若经合理期限后(7天)乙方仍不整改完毕或更换,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拖延整改一日按该日营业收入的 5%计算到整改完毕之日。6.甲方职工就餐卡以外的订餐、送餐服务,必须经过甲方主管食堂科室的负责人同意,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售餐。7.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发生与本合同事项有关的收入和成本耗费情况。(二)甲方义务131.为使乙方为甲方所提供的餐饮服务合法,甲方须及时办理相关的工商、卫生、环保、消防等手续,并负责及时提供相关的场地使用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文件,对此乙方应配合提供相关的材料,如因乙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上述餐饮服务所需证件,则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甲方为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需进行的准备或其它工作,而提供合理的进出服务场地的方便,但乙方不能占用和影响甲方日常运营正常工作及患者就诊需要的场地。2.由于甲方施工、装修、停电、停水等原因将造成餐饮服务不能按平日正常状态进行时,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协商解决。因甲方上述行为虽经乙方努力仍不能供餐或按时供餐的,乙方不承担责任。3.甲方应协助乙方共同做好避免员工就餐食品浪费的工作。4.甲方应教育自己的员工文明就餐、节约用餐,爱护甲、乙双方财产,尊重乙方工作人员的劳动。5.甲方在乙方每月营业额流水 5%范围内,承担乙方每月餐厅经营所需的水、电、气能源实际发生的费用,但超出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人员应当在使用过程中厉行节约,如发现有故意浪费现象,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6.甲方负责餐厅物料、日常低值易耗品、卫生清洁和餐具洗刷消毒、灭蚊虫、垃圾清运等费用,但该费用应在该月营业收入的 0.5%范围内,超出的费用应由乙方承担。7.甲方负责餐厅房屋装修改造、基础设施维修、设备设施维修(维修费 500 元以上(不含本数)的单项设备设施维修)、烟道清洗费用。餐具丢失或自然损耗率每季度在 3%(不含本数)以内由甲方负责,超过 3%(含本数)部分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若相关的维修费用难以进行分别支付,则相关维修费先由甲方垫付 ,但乙方应在合同第一年度期满后及合同第二年度期满后的 7 日内分别根据实际发生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否则每延期一日,乙方应以本合同第一年度或本合同第二年度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1%为标准,按照实际拖延天数计算,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为乙方在甲方餐厅工作人员提供办公场所(1间)及全部员工住宿宿舍,如房屋需要调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进行调整。9.甲方负责本合同项下的食堂餐厅的原材料采购及库房管理,并由甲方直接向供货商支付原材料的费用,供货商自行直接向甲方开具并提供国家规定正式税务发票。10.除本合同第四条第(二)款第 5、6、7项规定的费用外,甲方不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本合同项下食堂餐厅发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14五、乙方权利和义务(一)乙方权利1.在本合同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及相关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乙方有权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独立经营、自主管理本合同所涉及的餐饮服务。3.当餐厅的就餐人数出现较大变动(增加或减少)时,如甲方事先知晓则需提前通知乙方,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甲方事先无法或并不知晓则甲方不承担责任,但双方应当协商解决相关事宜。如因甲方在事先知晓时但未能提前通知而导致的就餐问题或相关损失乙方不承担责任。4.甲方需要乙方增加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之外的额外服务时,应当提前通知乙方。(二)乙方义务1.乙方认真落实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卫生防疫方面的法律法规,严把卫生质量关,为甲方员工提供符合健康和卫生标准的膳食。2.乙方保证本合同涉及范围的食品安全、环境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及标准,并承担在本合同项下食堂餐厅发生的各种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各种侵权案件、治安刑事案件等)的全部法律责任。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对于甲方的合理化建议,乙方应当及时做出响应,积极配合甲方监管人员的工作。4.乙方派驻甲方的管理人员应全时在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必须向甲方管理人员请假,并保证项目经理和厨师长至少一人在岗在位。5.乙方保证按质、按量、按时向甲方提供供餐服务,保证所有与供餐相关的物品采购的进货渠道正规,杜绝假、冒、伪、劣商品。6.乙方负责用餐所需餐具、用具的洗涤、消毒,保证所有餐具、用具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7.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合理建议和用户投诉,一般性问题 24 小时(或更快)内进行处理;对于较复杂问题在 72 小时内予以处理。8.在遇到疫情、火灾、停电、停水等影响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情况时,双方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充分合作,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以保证乙方能正常供餐。9.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停止营业。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包或采取与第三方合作等方式变相转租、转包本合同的任何部分。否则,甲方有权15随时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年度总营业额 40%的违约金。10.乙方负责与餐厅工作人员签订劳动或劳务合同,建立劳动或劳务关系,并依据法律规定为员工支付各种费用,乙方自行承担所属餐厅从业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资、奖金、社保等各项的全部费用,并自觉接受甲方设立的伙食管理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11.乙方从业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或者在甲方提供的场所内发生侵权、刑事案件、意外摔伤、死亡等所有被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事件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其发生的所有赔偿也由乙方承担。同时就餐人员因在食堂就餐时并在乙方管辖区域内发生摔伤等安全事件,相关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各种设备设施及厨具设备(单项)500 元(含 500 元)以下的维修费用。12.乙方承担因发生食物中毒等一切食品安全的风险及责任(如果甲方职工因就餐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风险,则乙方应负责甲方就餐人员因食物中毒而发生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损失,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乙方当月营业收入的 20%计算)。1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如使用燃气、用电、用水等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补偿,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14.甲方无偿提供现有设备、设施、物品(包括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收银设备、桌椅、厨杂、餐具及其配置设施等)给乙方使用。乙方进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支付 。详见《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产”在用一览表》)15.当出现食品、原材料等成本发生较大变化致使物价指数发生较大变化,从而严重影响到供餐成本,以及影响到甲方人员就餐满意度时,任何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要求协商调整餐标及供应价格和双方的比例分成,并根据物价变化情况在原有基础上酌情增减。在未达成双方一致意见前,如果乙方随意调整菜品的数量、质量、价格,或导致就餐满意率下降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当月营业总收入 20%的违约金。16.乙方及其所属员工在甲方的餐厅食堂及甲方所提供的所有房屋及宿舍内,不得留宿家属、朋友等非工作人员,不得进行吸毒、赌博、打架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否则一切责任由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及其工作人员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节约用水用电,做好各种安全防范工作,若甲方提供的该宿舍发生(包括但不限16于)爆炸、火灾、触电、煤气中毒等各种安全人身事故和凶杀、抢劫、盗窃、性侵、绑架、伤害等各种刑事案件以及自杀、坠楼、意外事故等情况的,相关的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支付任何费用。六、人员要求1.乙方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良好的法制观念,遵纪守法。2.乙方厨师必须持有相应资质证书,具有熟练掌握主要菜系制作、主要面点、食品、冷荤制作、主要配制方法的能力。3.乙方餐厅服务人员应当体貌端正、口齿清楚,懂得礼仪的基本要求,男女不限。4.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提供委派到甲方从事餐饮服务人员的健康合格证和各类上岗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要求,上岗必须持有健康证,且必须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并将盖有乙方公章的复印件提供给甲方。5.乙方应按规定安排定编人员 31 人(见附件 1),不得以任何理由缺岗。6.乙方员工始终为乙方雇员,乙方为其承担一切雇主责任,与甲方没有任何关系,甲方对其不承担任何责任。7.如果乙方服务人员在乙方工作期间出现健康问题而不宜继续提供餐饮服务,则乙方应立即停止该员工的工作,并更换其他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在 3日内到位)。七、设备和设施1.甲方负责免费提供现有厨房、餐厅专用设备、设施及其配置给乙方使用。乙方进驻时经清点后在甲方所列清单上签字验收。签收后厨房设备及设施的管理、维修和保养责任由乙方负责,相关费用按照合同约定各自支付。2.乙方对于归甲方所有的厨杂等低值易耗品应爱护使用。除正常损耗外,在乙方合同执行完毕或撤出时,应按双方交接单中所盘点的数量(及设备使用完好率)归还甲方。3.乙方负责对所辖区域内的设备、设施的安全使用负责,发现问题及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正常使用发生问题,则单项维修费在 500 元(不包含本数)以上由甲方负担,500元(包含本数)以下由乙方负担,不属于正常损耗需要维修,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若乙方在使用设备、设施过程中未及时检查、维护、保养以及正确使用等原因发生老化漏电等各种危险情况并造成人员伤亡,对此发生的一切民事、刑事和行政责任均由乙方负担,并由乙方赔偿伤亡人员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4.乙方应承担设备设施的维护责任,乙方应制定并执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并付诸实施。对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的固定资产的损失乙方要照价赔偿。17八、食品安全卫生1.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 小时),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泻、呕吐、头晕、中毒等情况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并垫付相关医疗费。同时,对餐厅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用。2.当甲方就餐人员用餐吃出异物时,乙方负责赔偿相同价值免费餐一份,并对上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解决,因此给就餐人员造成身体损害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九、财务条款1.甲方负责餐厅“售饭卡系统”的设备采购和安装,并承担使用维护费、升级费,就餐人员凭甲方统一办理的餐卡或甲方统一印制的餐券就餐。乙方不得赊欠账款或者收取现金等形式提供就餐服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2.甲方的全部营业收入由甲方收取和管理,其中总流水收入的 %用于乙方服务费用,总流水收入的 2%用于职工满意度考核,除此以外均归甲方所有。(1)满意度达到 80%(含)以上时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其中 2%作为职工满意度的奖励);(2)满意度低于 80%但高于 7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3)满意度低于 70%但高于 6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4)满意度低于 60%但高于 5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但当月的水电煤气及能源消耗全部由乙方支出;(5)满意度低于 50%时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且当月的水电煤气及能源消耗全部由乙方支出,当满意度累计二次低于 50%时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前职工食堂总营业收入 10%的违约金。3.每月服务费结算期间为当月 1日至当月最后一个自然日,经双方授权人审核无误并在审核确认文件签字确认后于次月 25 日前结算乙方餐厅上月的服务费用,并由甲方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开具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正式税务发票。如甲方支付乙方营业收入期间的截止日遇节假日则可向后顺延相应天数,如因其他原因致甲方支付营业收入费用时间需顺延时,双方需协商解决。第一次支付服务费时间为本合同签订生效后 15 个工作日内支付之前已经实际提供服务的费用,之后的服务费按以上规定执行。184.本合同内任何服务项目费用有变化时,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的授权人签字并盖章时方可生效。5.乙方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一次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5万元,主要用于合同期内违反规定的违约金支出。若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因乙方违规或不当行为或限期整改仍不整改等情况,经甲方给予整改通知,整改期后乙方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的,甲方不再返还该人民币 5万元履约保证金。6.如乙方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对乙方收入成本费用财务帐务审查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服务费用。7.发票及抵扣:上述款项甲方以转帐支票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日的 7 个工作日前对甲方支付的费用提供相应的等额且符合国家规定的正式真实的税务发票。但乙方开具税务发票及甲方接收、入账、抵扣和付款等情况均不能作为证明甲方应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服务质量合格的依据,甲方应付款项数额及乙方提供服务是否存在质量问题和乙方是否存在违约应当依据乙方的实际履行情况据实计算和认定。8.抗辩、款项抵销: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和各种权利存在瑕疵及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要求,或乙方存在违约,或乙方未及时开具并提供相应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或乙方的陈述、承诺、保证不真实或有隐瞒,或乙方因履行本合同侵犯了甲方权利,或乙方侵犯了他人人身及财产、知识产权等权利及与他人有纠纷致甲方受到牵连等,甲方有权暂缓支付上述款项,待乙方纠正违约行为、纠纷处理完毕并按约履行相应合同义务后,再根据乙方实际履行情况支付相应费用。同时,如乙方应支付甲方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则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乙方的服务费中直接扣除予以抵销,此时乙方仍应按照抵扣前的金额向甲方提供发票,而且在乙方未向甲方支付完其应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其他款项前,不得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的费用。9.如乙方因拒不执行生效判决或其他生效法律文书,被法院等司法机构依法强制执行,如果执行法院要求甲方协助执行、或直接向执行申请人等第三人履行、或向执行法院直接支付等,那么甲方有权协助法院执行、或直接向司法机构依法指定的第三人履行、或直接将相应的合同款支付给执行法院,此时视为甲方按约已向乙方履行了相应合同款的支付义务,但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相应数额的发票,而相应的费用不再支付给乙方,甲方对此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对于与司法机构强制执行相关的各种事项,乙方均不得以任何事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以及追究任何责任,如对强制执行事项有异议或者认为强制执行错误等,其应向执行法院以及执行申请人另行主张而不得向甲方主张。如果甲方因协助该强制执行事19宜而被执行法院进行处罚以及产生其他相关损失,那么相关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和赔偿,并且甲方可以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直接扣除。10.其它方式的财务结算双方另行协商。十、违约条款:1.本合同终止时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0 日内,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 4、5、6款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如乙方未按时撤离甲方食堂,甲方有权将应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用和职工满意度考核费用作为违约金不再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拖延的天数要求乙方以每天 50000 元的标准向甲方赔偿损失,直到乙方全部执行完毕之日为止,若因延期交付造成的其他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乙方虽交接但不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甲方食堂供餐中断以及其他供餐事故,则相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10 万元的违约金,如顺利交接,十日内按本合同规定支付相关服务费用及职工满意度考核费用。2.甲乙双方均应全面、善意地履行合同,不得无故提前解除合同,若要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需在终止前30天告知对方,具体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无法取得一致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要求提前解除合同,则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未履行时段服务费用的200%;如因乙方违约提前解除合同,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未履行时段服务费用的200%。(本条所指服务费用以合同终止时的上一个月服务费为基准)3.甲方延迟支付餐饮服务费的,乙方应进行两次书面提醒,每次提醒时间间隔不少于一周,如甲方仍未支付,则自第二次提醒时间届满的次日起算,甲方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乙方支付拖延期限内的违约金。4.乙方的经营活动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任何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均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乙方违法违规违约和过失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5.擅自向服务范围以外的人员或未经甲方批准擅自提供服务的,所得收入不纳入总收入计算范围,相应的款项应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按所得收入的 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6.不接受或不配合甲方对乙方收入成本费用财务帐务审查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乙方服务费用。7.本合同对违约及其责任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除此以外如果任何一方还有其他违约行为或虚假陈述,经对方要求后仍不改正的,则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2000020元的违约金,同时还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合同,也可要求解除合同并且可选择或决定解除效力的范围、是否溯及既往及时间。8.乙方派驻到甲方工作人员在甲方场所发生人身、财产损害或意外事故以及乙方工作人员侵犯他人人身财产等情况时,相关的责任及费用最终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另外,乙方应保证其员工不得对甲方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也不得出现对甲方有任何骚扰、干扰、信访等各种影响行为,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9.乙方应将甲方所有设备及系统软件的相关技术资料及设置参数全部提供给甲方,不得设置任何技术壁垒或障碍,否则甲方有权要求其支付本合同两年度营业收入的 30%的违约金。10.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违约金如果不足以弥补对方的各种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守约方维权而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以及取证发生的费用),则违约方还应再赔偿对方的损失。11.如因为乙方的责任致使甲方被他人索赔,则甲方有独立的应诉权,因此支付他人的赔偿款、补偿款以及律师费、鉴定费、诉讼费以及取证发生的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12.乙方必须亲自履行本合同,不得将本合同项目转包、分包或委托其他机构或个人实施,如有违反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支付本合同两年度营业收入 30% 的违约金,同时乙方还应与承包方或受托方承担无限连带责任。13.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存在违法、违约、违规或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等行为,被媒体以及其他传播途径曝光或被社会关注,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甲方的声誉、名誉和社会评价下降可能时,那么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本合同两年度营业收入 20%的违约金,并通过相同或类似媒体及传播途径在相同或与影响相当范围内向社会公众澄清事实并恢复甲方的声誉、名誉和社会评价,有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同时因此发生的一切责任和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和第三人的损失及乙方自己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4.如果甲方没有行使相关权利,或者没有及时或全面行使相关权利,那么并不表明甲方对该权利的丧失或放弃,甲方仍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主张。15.如乙方的违约行为可以同时适用两条及以上的违约约定,那么甲方有权选择其中任何一条违约条款及其中部分内容向乙方主张相关权利。2116.本合同中双方提供的地址及法定代表人和联系人为其送达地址及收件人,如有变化需在更改后 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如存在一方提供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错误、或者地址及收件人变更但未及时通知对方导致无法送达、或者拒绝签收等情况, 那么自对方按该方提供的地址及收件人信息邮寄函件次日起的第 3天即视为已送达该方,并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十一、合同期限1.本合同的有效期限为 年。2.合同终止时的处理:本合同届满前两个月,双方可就续签本合同事宜进行协商,决定合同是否顺延,但在此期间乙方必须保持正常的供餐服务,并不得降低供餐质量及服务。3.如甲乙双方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未达成书面的续签协议,则合同期届满时本合同自动终止。4.如合同解除、出现法律规定或约定的合同终止的情形时,则合同终止。5.合同终止后处理和交接合同无论什么原因终止,乙方均应在合同终止当日无条件地将其员工和物品撤离职工食堂、办公及住宿的房屋并归还甲方的物品。如乙方不按约定及时全部撤离甲方食堂及宿舍,甲方有权不再付给乙方每天的营业收入和履约保证金,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照拖延撤离的天数以每日 50000 元的标准从应撤离日开始计算到实际撤离日。乙方撤离时,应按下列步骤完成以下事项:(1)乙方将本合同项下所接收的职工食堂(包括该食堂的乙方所占用的所有房屋和乙方职工住的全部宿舍)全部腾退给甲方。(2)乙方将所接收的物品、设备设施盘点后全部返还给甲方,不得故意破坏交接的物品、设备设施,否则照价赔偿。(3)乙方将所有人员和所有物品全部撤离职工食堂及宿舍,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独立的设备设施)等由乙方全部自行带走。(4)乙方必须消除职工食堂内所有的安全隐患,不得留有任何危险品。(5)乙方全部完成上述事项后与甲方办理交接事宜并签署交接确认书。6.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逾期未撤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人员撤离,有权禁止乙方人员进出食堂,若乙方人员强行闯入、抢占而不予撤场,则由此发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及刑事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和承担。227.合同终止后如果乙方逾期未撤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相关物品带走。如乙方不将相关物品带走,视为乙方抛弃该物品而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任意处理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风险、后果和法律责任,一切均由乙方承担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也可将乙方的物品在公证下清点后集中堆放并限期乙方搬离,相关物品的丢失、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若限期 7天后乙方仍不搬离,则乙方应根据堆放物品所占面积及相应的商品房租赁市场价格(价格由甲方决定)向甲方支付房屋占用费,若物品为鲜活物则甲方有权直接变卖处理,若非鲜活物则甲方有权在乙方逾期不搬离超 3个月后直接变卖处理,变卖的物品价格和数量以甲方出具的材料为准,变卖物品所得钱款甲方可直接抵扣乙方的违约金、赔偿金、房屋占用费以及其他应付甲方款项。8.如乙方向甲方顺利交接,则交接后十日内甲方与乙方结清所有费用,但乙方应依约先行开具相应的国家正式税务发票。十二、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解除1.本合同任何内容的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同时经甲乙双方授权人签字、盖章后方为有效。2.本合同终止时或甲方书面通知乙方终止合同 30 日内,乙方须按照本合同第十一条第 4、5、6款规定与甲方进行餐厅场地及设施、设备的交接工作。如乙方未按时撤离甲方食堂,甲方有权不再付给乙方任何费用和履约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按照拖延的天数要求乙方以每天 50000 元的标准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损失,直到乙方全部执行完毕之日为止。若延期交接,乙方除承担本合同及法律规定的责任外,因此造成的相关损失也由乙方自行承担。如顺利交接,十日内按本合同规定付给乙方相关营业费用。3.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甲方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通知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做出:3.1 乙方在本合同期内不能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执行的;3.2 经就餐员工的问卷调查年满意度累计两次低于50%(含50%);或者甲方职工到乙方就餐发生食物中毒且属于乙方责任,该情况累计出现两次;3.3未经甲方批准把职工食堂的部分经营场所承租给第三方或内部员工经营;3.4乙方须使用计算机收费刷卡系统,就餐员工预交的费用由甲方统一收取,甲方根据就餐员工实际消费情况每月结算拨付给乙方。乙方不得多扣磁卡存款,不得负数消费和提现业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赊欠帐款,发放各种形式的就餐券,不得采用现金方式交易。23若发现三次以上现金或赊欠账款交易,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当月服务费和履约保证金;3.5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和饮食安全卫生,如在承包期内发生食物中毒、爆炸、火灾、触电等重大责任事故, 经卫生检验机构证实为乙方责任的,乙方必须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甲方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并没收管理费和履约保证金;3.6乙方未经批准擅自提高价格或拒不接受甲方定价,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且提高价格部分获得的收入或不接受甲方定价获得的价差不计入总流水计算范围,该部分费用全部应支付给甲方,同时乙方应按这部分收入的20%计算违约金支付给甲方;3.7 其他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情形。十三、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可抗力的范围是: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雷击、瘟疫、战争、国家或政府规定变化、甲方上级单位相关政策变化或要求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和克服的人力不可抗拒事件。2.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 1个月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该不可抗力事件对履行本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履行或对本合同进行修改。3.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任何一方的损失,另外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各自的保险公司负责。十四、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本合同甲方本部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五、附 则1.若本合同的部分条款根据法律规定成为无效或不能执行的,则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和可执行性不受影响,在不影响整体合同继续履行的前提下,任何一方不得以此为理由拒绝履行该合同其他条款。2.凡是有关本合同的通知、请求或其他业务往来,需以书面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传真、24邮寄、电子邮件)发送到下列双方地址、传真号码方为有效。一方地址、传真号码发生变更,应在变更之日起 5日内通知对方,否则一方以原址、传真号码发送的文件视为有效送达。致甲方,请寄至:地址:致乙方,请寄至:地址:3.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凡是招标文件与本合同有冲突的条款,以本合同条款为准。同时投标文件也作为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5.本合同中所有涉及到财务往来的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6.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伍份,乙方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由合同主体盖章之日起生效。附件:1.乙方岗位编制员工清单2.职工食堂满意度调查表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4. 《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产”在用一览表》25(以下无正文)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26附件 1:乙方岗位编制员工清单营养食堂餐饮岗位及编制序号 岗位 人数 级别 任职资格1234567891011121314151627附件 2:营养食堂满意度调查表内容满 意 度项目 满意 不满意菜品质量种类份量色香味营养温度主食质量米饭面食风味口感卫生方面餐具卫生食品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服务方面仪表仪容礼貌用语按谱供餐处理投诉建议和意见28附件 3: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及奖惩措施(1)奖惩措施:乙方在为甲方提供职工餐饮服务中,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提供三餐饮食,为确保职工对职工食堂的满意度,制定本措施:甲方的全部营业收入由甲方收取和管理,其中总流水收入的 %用于乙方服务费用,总流水收入的 2%用于职工满意度考核,除此以外均归甲方所有。(1)满意度达到 80%(含)以上时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其中 2%作为职工满意度的奖励);(2)满意度低于 80%但高于 7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3)满意度低于 70%但高于 6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4)满意度低于 60%但高于 50%(含)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但当月的水电煤气及能源消耗全部由乙方支出;(5)满意度低于 50%时按当月流水收入 %支付乙方,但当月的水电煤气及能源消耗全部由乙方支出,当年度满意度累计二次低于 50%时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解除前职工食堂总营业收入 10%的违约金。29(2)餐饮服务质量检查评分检查日期: 年 月 日检查项目序号工作内容及评定标准 评分细则扣分检查时间及奖惩措施一、总体要求(25 分)1原料、调料、辅料分类合理,存放洁净卫生。(2 分)未分类存放,扣 1 分;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 分。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 , 在10%(含)内一 分 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2馅类现用现拌、存放洁净卫生,严禁隔夜存放。(2 分)使用隔夜馅类扣 1分;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 分。3各环节按规程操作。(5分)发现未按规程操作,一次性扣 2 分。4各环节无浪费现象。(3分)发现浪费现象扣 1分,屡教不改者,加倍扣分,每次累计 2 分。5成品无夹生、无异味、无异物、无糊锅现象。(1 分)出现夹生、异味、异物、糊锅现象扣 1 分。6清洁用具、化学用品合理存放,存放区域有明显标志。(2 分)存放环境不符要求扣1 分;存放区域标志不明显扣 1 分。7抹布、食品盖被(布)严格按程序清洗、消毒和保洁。(3 分)未按程序清洗扣 1分;未按程序消毒扣 1分;;保洁措施不力扣1 分。(3 分)8员工无不良卫生和操作习惯。(2 分)发现一次扣 1 分。(1分)9 盛用具使用说明标识 未悬挂扣 1 分,悬挂30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 , 在10%(含)内一 分 为 100悬挂明显。(1 分) 不明显扣 0.5 分。(1分)10盛用具按标识使用并分类存放。(1 分)发现一次扣 1 分。(1分)11水池分类分开使用且有明显标识。(1 分)水池未分类分开使用且无明显标识。(1 分)12盛用具除毛菜筐外均离地存放,架子、垫板等保持清洁。(2 分)盛用具除毛菜筐外均未离地存放,架子、垫板等保持不清洁。(2 分)二、切配管理(12 分)1原料泡发符合规范要求。(3 分)不符合有关规范要求,发现一次扣 2 分。2蛋类使用前按程序清洗,表面洁净无异物。(3 分)不按程序清洗扣 2分;清洗不洁净扣 2 分。3按规定“先洗后切”,符合要求,无浪费现象。(3 分)不按规定操作发现一次扣 1 分;有浪费现象发现一次扣 3 分。4待用蔬菜、肉类清洗干净,存放符合卫生要求。(3 分)清洗不干净扣 2 分,生熟不分开扣 2 分,存放环境不符合卫生要求扣 2 分。三、烹制管理(9 分)1凉菜专间遵循“五专两不进”(专人、专室、专用具、专消毒、专冷藏,非本室人员不进、非半成品不进)原则。(3 分)违反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2食品留样符合规定及卫生要求。(4 分)不符合规定扣 2 分;存放不符合卫生要求31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扣 2 分。3剩饭剩菜符合存放及卫生要求。(2 分)不符合卫生要求一次性扣 2 分。四、冰箱、冷库管理(20 分)1冰箱(柜)内物品不能堆积、积压,不能超过容积的 2/3。(2 分)物品堆积、积压、摆放不整齐扣 1 分;超过容积 2/3扣 1 分。2严格按照生、熟、荤、素、水产分开分类存放。(3 分)生熟不分扣 2 分;荤素不分扣 1 分;水产未分扣 1 分。3食品冷藏不超过 24 小时,冷冻不超过 7 天,定型包装食品按包装说明在规定保质期内储存。(3 分)冷藏超过 24 小时扣 1分;冷冻超过 7 天扣 1分。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扣 1 分。4冷冻原材料严格按需使用,解冻方法正确,严禁反复解冻。(2 分)不按需使用扣 1 分;解冻方法不正确扣 0.5分;反复解冻扣 0.5分。5温度较高食品需晾凉后放入冰箱(柜)、冷库内。(1 分)温度较高食品未经晾凉后即放入冰箱(柜)、冷库内扣 1分。6冰箱(柜)、冷库定期除霜,除霜方法正确,确保温度,内壁积霜不能超过 5 毫米。(2 分)未定期除霜扣 0.5 分;除霜方法不正确扣 0.5分;内壁积霜超过 5毫米扣 1 分。7冰箱(柜)、冷库内部无血水、无异味、无残渣、无油污。(2 分)出现血水、残渣、油污扣 1 分,出现异味扣 1 分。32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 , 在10%(含)内一 分 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8冰箱(柜)、冷库物品标识明显准确,字迹清晰。(1 分)标识不明显、名称不准确、字迹不清晰,出现一项即扣 1 分。9冰箱(柜)、冷库物品使用遵循“先进先出”原则。(2 分)不遵循“先进先出”原则,一次性扣 2 分。10带包装原料和冷冻制品(除真空包装和速冻小包装外)放入冰箱(柜)时须除去外包装(纸箱、有色塑料袋等)。(2 分)未除去外包装、纸箱、有色塑料袋等的,一次性扣 2 分。五、洗消管理(10 分)1盛具、用具、餐具严格按程序清洗消毒,使用前无残渣、油腻。(6 分)盛具、用具、餐具不按程序清洗消毒,每项扣 2 分;使用前出现残渣、油腻现象,每项扣 2 分。2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2 分)发现一次扣 2 分。3洗消间卫生整洁、无杂物。(2 分)不整洁、有杂物一次扣 2 分。六、员工卫生管理(10 分)1着装干净整洁,衣物无油垢、无污物、纽扣无脱落。(2 分)着装不整、纽扣脱落扣 1 分;衣物不干净扣 1 分。2工作人员统一佩戴工牌。(1 分)不按规定佩戴工牌扣1 分。3男员工不留长发、胡须、大鬓角;女员工发不外露,长发要盘头。男员工留长发、胡须、大鬓角,发现一次扣 1分,限二日内整改,33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 , 在10%(含)内一 分 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2 分) 未按规定时间整改的,加倍扣分;女员工长发外露,未盘头扣 1 分,限即时整改,不改的加倍扣分。4指甲保持清洁,不得超过指甲肚,不得涂抹指甲油。(2 分)指甲过长(超过指甲肚)、不洁扣 1 分,涂抹指甲油扣 1 分。5上班时间不得佩戴饰物。(1 分)发现一人次,扣 1 分。6更衣室内干净整洁无异味,个人物品不乱扔乱放。(2 分)物品摆放不整齐扣 1分;地面不洁、有异味扣 1 分。七、操作规范管理(10 分)1 厨房无异味。(1 分) 有异味扣 1 分。2食品处理区物品摆放整齐。(1 分)物品摆放杂乱不整齐扣 1 分。3切配、烹制过程中下脚料、废弃料及时入废弃物容器。(1 分)未及时入废弃物容器扣 1 分。4打禽蛋前要洗手。(1分)打禽蛋前未洗手或洗手不彻底扣 1 分。5分发餐时双手不得直接接触熟食品。(1 分)双手直接接触熟食品,发现一次扣 1 分。6各环节防尘有效。(1分)发现一处灰尘,扣 1分。7各类成品验收符合操作规范。(1 分)不按操作规范验收,发现一次扣 1 分。8餐前对各类餐具洗消质量要检查。(1 分)未经检查即发放使用,发现一次扣 1 分。34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 , 在10%(含)内一 分 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9垃圾桶定位放置,外部保持清洁并密封。(1分)放置位置不当、密封不严、外部清洁不净扣 1 分。10不随意在灶台、操作台、餐台等设备设施上坐卧依靠。(1 分)发现一次扣 1 分。八、安全管理(25 分)1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完整可行。(1 分)无安全防范措施及方案,扣 1 分。2 无禁用食品。(2 分)发现禁用食品,一次性扣 2 分。3使用禁用食品要严格按照政府卫生部门解禁批复要求加工、存放、食用。(2 分)未按照政府卫生部门解禁批复要求加工、存放、食用,一次性扣 2 分。4设置防滑警示标识,地面不湿滑。(2 分)地面湿滑扣 1 分;防滑警示标识设置不明显扣 1 分;未设置扣 2分。5操作间内设施完整,无人身安全隐患。(1 分)设施不完整,存在人身安全隐患,不及时报告解决扣 1 分。6易燃易爆物品远离高温、明火区域。(1 分)不按规定存放、离明火区域较近扣 1 分。7操作完成后及时关闭火源、气阀、油阀等。(1 分)不及时关闭火源、气阀、油阀等扣 1 分。8各电源开关、插座处于良好状态,各类线路设置合理,无电线裸露现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电源开关、插座、裸露电线等扣 1 分。35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 , 在10%(含)内象。(1 分)9无私接乱拉电线现象。(1 分)私接乱拉电线扣 1分。10机械设备按要求配置并使用防护罩。(1 分)未按要求配置扣 1分;未使用防护罩扣 1分。11机械设备严格按规程操作,严禁用水冲洗电机部位。(2 分)未按规程操作,发现一次扣 1 分;用水冲洗电机部位发现一次扣 1 分。12机械设备使用后及时断电。(1 分)使用后未及时断电,一次扣 1 分。13消防设施齐全,且处于良好备用状态。(1 分)不齐全或无法正常使用时不及时报告更换,扣 1 分。14所属员工均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1 分)现场抽查,不能够正确使用灭火器材,扣 1分。15所属员工符合上岗要求,必须持有健康上岗证。(1 分)现场抽查,没有健康上岗证,扣 1 分,并限期整改,不整改的加倍处罚。16所属员工无带病上岗现象。(1 分)带病上岗,发现一次,扣 1 分。17岗前、换岗及接触不洁物品后要及时用肥皂等洗涤剂流水洗手。(2分)不按规定洗手,一次性扣 2 分。18禁止着工作服进入卫生间。(1 分)着工作服进入卫生间,发现一次扣 1 分。36一 分 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 分 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19各操作间、餐厅无蝇、虫、鼠迹。(1 分)发现一处扣 1 分。20工作期间禁止带手机。(1 分)发现一次扣 1 分。九、环境卫生(6 分)1油烟罩及灶台、围墙干净无油垢。(1 分)发现一处不干净或有油垢,扣 1 分。2下水道清洁无残渣。(1分)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分。3机械设备干净无残渣。(1 分)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分。4清洁用具干净并按指定位置摆放。(1 分)用具不洁扣 0.5 分;未按指定位置摆放扣 0.5分。5卡机洁净无油污、油垢。(1 分)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分。6分餐台、餐桌椅、布菲台、餐车等洁净明亮无油污、油垢、残渣。(1分)发现一处不干净,扣 1分。十、宿舍管理(5 分)1张贴相关管理制度。(1分)未按规定张贴,扣 1分。2张贴值日值班表。(1分)未按规定张贴,扣 1分。3室内整洁无异味、地面无杂物。(1 分)杂乱不整、有异味、地面不净,扣 1 分。4床铺整洁,被褥床单干净,物品摆放整齐。(1分)床铺杂乱,被褥床单不洁,摆放不整,扣 1分。5 禁止在床铺上充手机 发现一次,扣 1 分。37过 10% , 在10%(含)内一 分 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 超 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 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1 分)十一、节能减排(8 分)1根据岗位实际制定节能减排方案并组织落实。(2 分)无方案扣 2 分;落实不到位扣 1 分。2工作区、宿舍做到“人走灯灭”,随手开关空调、照明灯等用电设备。(2分)工作结束后中不随手关灯按或不按本楼规定开关空调扣 1 分;宿舍内不按时关灯扣1 分。3节约用水,杜绝“长流水、”现象。(2 分)发现一次扣 1 分。4节约燃气,炉灶使用完毕,做到随手关闭阀门,中途换锅要将阀门调至最小量,严禁“长明火”现象。(2 分)发现一次扣 1 分。十二、人员到位情况(5分)1按合同约定人员在岗率达到 100%要求。(5分)按岗位缺 1 人,扣 1分;次日检查依然未到位,再扣一分,以此类推。十三、饭卡管理(5 分)1按规定菜价进行刷卡。(5 分)未按规定菜价刷卡,多刷部分按照 3 倍的价格进行赔偿,发现一次扣 1 分;发现 2次扣 3 分;发现 3 次扣 5 分。38十四、服务质量管理(10)1食堂窗口人员服务态度温和、谦虚、友善(5)态度不端正、处理问题不及时、不友好等问题,发现一次扣 1分1、检查时间不固定,随时进行检查;2、检查实行记分制,每月月终统计一次;3、处罚措施,一分为 100元,每月累计分数不得超过 10%,在10%(含)内一分为 100元;扣分值超过 15%(含)的,一分为200 元;扣分值超过 20%(含)的,一分为 300 元;如果连续二个月扣分值超过 20%(含)的,合同自动终止。2送餐人员在送餐服务中,要准确、友好、礼貌的将食品送至订餐点位。(5)在送餐过程中出现不礼貌、地点送错等问题,出现一次扣 1 分。393每日配餐要准时提供配餐服务,为职工提供可口餐饮。每日配餐要准时提供配餐服务,如因服务公司原因造成未按时供餐,拖延半小时以上,支付违约金 5 万元/次。总分 综合评定乙方专业主管确认签字甲方专业主管确认签字40附件 4:《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产”在用一览表》职工食堂餐厅“低值易耗”在用一览表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职工食堂餐厅“固定资产”在用一览表序号 品名 单位 数量 备注41第六章 服务需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本次招标采购是为提前开展 2022 年服务类政府采购项目-职工食堂人员劳务外包服务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所提出的服务要求,综合市场考虑,选择需要最佳的服务方案前来投标,充分显示自己的竞争实力。(二)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故不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全部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应提供监狱企业声明函并后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投标人应出具招标文件要求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不重复享受政策。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投标人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三、采购标的服务的时间和地点: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2.服务地点:用户指定地点四、采购内容及要求(一)项目背景及概况42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位于北京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8号,是北京市卫生局直属医院,是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为一体的三级甲等医院,是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也是北京市医疗保险 A类定点医疗机构,现有职工 1500 余人。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将职工食堂、营养快餐店、食堂小卖部的供餐服务工作委托给专业的餐饮公司,配合医院做好以上保障工作。(二)服务内容1.负责院区职工的堂食和送餐服务工作;供应商安排到采购人职工食堂的人员负责一日三餐每餐的堂食和送餐服务,并按医院规定的开餐时间把餐食制作完成,对此供应商及其安排的人员均必须实时接收院内职工的订餐,同时按照订餐情况及时将餐食送至科室;其他采购人安排的工作。2.服务地点:北京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8号,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佑安医院。3.服务时间:早餐:6:30—8:30中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小吃服务时间:10:00—18:00冷热饮和甜点服务时间:10:00—18:00紫气东来快餐店:服务时间:6:30—20:00,如采购人在此时间以外有特殊需要或其他紧急情况,则供应商及其安排的人员均应服从采购人的指示、要求和安排。4.服务人数:31 人。其中,项目经理或主管 1名,大专学历,受过餐饮服务专业技能培训,具有餐饮服务管理知识技能和经验。服务人员 30 人,初中以上学历,受过餐饮服务技能培训,年龄在 18 岁至 55 岁之间,身体健康,男女均可。5.供应商负责对员工进行岗前专业培训,加强员工政治思想、遵纪守法和消防安全 常识教育,防止违法违纪问题发生,操作过程中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负全责。6.供应商所有员工必须持证上岗,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开关门轻。供应商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因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在非服务区域逗留,不得随意进入任何非服务区域。7.供应商所有员工凭采购人配发的出入证进出医院大厅,严禁带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区域,严禁在大院会客、吸烟、喝酒,严禁进入非工作区,严禁乱说乱看乱窜,严禁将医院任何物品带出大院。并遵守采购人执行的院内各相管理规定,服从基地管理人员的管理、纠正。438.供应商项目经理或主管到位率必须达到 100%,项目经理或主管外出办事应当事先向甲方请假,(每月不超过 4天,不包括病假,病假凭医院证明),未经采购人书面批准擅自离开岗位,每查到一次,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 200 元违约金,若超过三次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更换该项目经理或主管,供应商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供应商支付 30000 元的违约金。9.供应商更换经理或主管,必须事先经采购人书面方式批准同意,不得擅自更换。10.供应商提供到采购人进行订餐和送餐服务的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劳务、雇佣、用工关系,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供应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所聘任人员的工资及伤亡、医疗、计生、劳保、福利等各项费用,并为此承担一切责任,不得拖欠员工工资;若供应商因拖欠员工工资或用工不当引发纠纷等不和谐问题,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且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人民币 50000 元违约金,对此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不得影响本合同服务的衔接。另外,供应商应保证其员工不得对采购人提出任何主张和要求,也不得出现对采购人有任何骚扰、干扰、信访等各种影响行为,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供应商支付本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11.供应商项目经理或主管及各类员工要爱护作业区各种设施设备,注意节水节电,如发现浪费、损坏或险情、紧急情况,应及时向甲方汇报。供应商负责承包过程餐厅等场所的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维修,并确保承包结束时餐厅等场所的全部资产完好和不流失。供应商人为损坏或被盗,按原价赔偿,并按照原价的三倍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12.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对房屋、设施做任何改动,包括在墙上打洞、擅自安装企业标识和张贴广告。13.供应商必须本着高效、精干原则设置管理机构和人员,按时供应送餐服务,做到服务热情、送餐及时。承包期间,供应商每月向甲方提供当月管理和下月计划的书面报告,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甲方监督管理,保证依法承包,实时保持联络畅通。14.未经采购人同意,供应商不得擅自转让承包项目或变相转让他人保障。15.合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16.投标报价报价不得超过总营业额的 40%,作为拟派人员的总劳务费用(包含服务人员的工资、工伤、保险、培训费、劳保和企业管理、税金等全部费用)、住宿费(由医院根据实际需要提供)。工作人员吃饭由医院保障。17.当满意度累计二次低于 50%时采购人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44责任,同时有权要求供应商向采购人支付合同解除前职工食堂总营业收入 10%的违约金。45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工作程序如下:一、 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2、 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二、 符合性审查工作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符合性审查表”。三、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四、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1、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2、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六、 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七、 评分细则如下:461.评分因素及分值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备注1 价格部分 15详细的评标内容见下述评分标准2 商务部分 153 技术部分 70合计 1002.评分标准序号 评分因素 分值 评分细则1 价格(15 分) 15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所报管理费费率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管理费费率,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管理费费率/投标管理费费率)×15%×1002商务部分(15 分)业绩 12投标人近三年(开标日期往前推算)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每提供一份得 2分,最高得 12 分。(注:同一业主连续续签视为一个业绩,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得分)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3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条款的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商务条款无偏离得3分,否则不得分3技术部分(70 分)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5根据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响应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最高得 5 分,一项技术指标不满足扣减 0.5 分,扣完为止。对本项目的理解10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情况进行评审,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透彻、服务理念与招标人需求相符合,服务模式设计周全、先进、有新意,餐饮公司具有营养餐保障模式的成功案例,得 10 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较透彻、服务理念与招标人需求基本符合,服务模式设计较周全、较先进、较有新意,餐饮公司具有营养餐保障模式的成功案例,得 7分;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一般透彻、服务理念与招标人需求部分符合,服务模式设计一般周全、一般先进、一般有新意,餐饮公司经验一般,得 4分;47投标人对本项目的理解较差、服务理念与招标人不符合,服务模式设计不够周全、先进、无新意,餐饮公司缺乏经验,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人员配备10根据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团队成员的学历、资格证书、工作经验等进行综合评审:人员配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构成比例合理、专业齐备,人员经验丰富得 10 分;人员配备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构成比例较合理、专业较齐备,人员经验较丰富得 7分;人员配备基本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构成比例合理性一般、专业齐备性一般,人员经验一般得 4分;人员配备基本不能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构成比例合理性较差、专业不够齐备,人员经验欠丰富得 1分;未提供不得分。服务方案 35根据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中食品质量保障方案、配餐服务控制方案、清洁卫生、垃圾清运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节能方案、应急预案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每提供一项得 5分,满分 35 分;未提供不得分。优惠与服务承诺10在投标报价不变的情况下,除招标文件要求外,投标人可承诺免费提供的优惠与服务承诺,每提供 1项得 2分,满分 10 分;未提供不得分。注: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北京市财政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折扣,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2.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和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交了监狱企业声明函且提供了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 1 条的比例48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4.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4.1 如采用最低评标办法,则: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4.2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投标报价最低优先;如报价相同则技术部分得分最高优先;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部分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49符合性审查表审查事项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符合联合体规定 1.5.8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 1.6未参与其他服务 1.7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 1.8所报管理费费率未超过最高管理费费率2.3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 8.2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3保证金符合要求 12.4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签署、盖章满足要求 14.2接受算术修正 20.2.3能够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22.2结论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 资金来源 3. 投标费用 4. 适用法律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 投标文件组成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3. 投标有效期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截止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 投标偏离 22. 无效投标 23. 比较与评价 24.废标 25.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29. 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30. 签订合同 31. 履约保证金 32. 预付款 33. 招标代理费 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5. 廉洁自律规定 36. 人员回避 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第二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2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8 本项目特定的资格条件 注:本项不需提供证明文件,以资格审查前时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 9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9-1 投标人企业声明函 9-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9-1-2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9-1-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 投标书 2 成本测算书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5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7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9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10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1 其他相关文件 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六章 服务需求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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