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的意见征询
公告日期:2022年1月26日
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批准,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于近期就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资格条件公布如下,并公开征求意见。
一、意见征询编号:XXCG(2022)-001
二、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限制资格要求;
2、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3、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4、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
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2年1月28日下午16:00时前
2、意见递交方式:书面或电子邮件
3、意见接收机构: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意见接收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
5、联系人:范女士
6、联系电话:0572-2630018
7、联系邮箱:296751427@qq.com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是授权代理人签字的,必须出具针对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授权书及联系电话。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
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一经查实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
五、注意事项: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2年1月28日下午16:00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外地可发电子邮件至296751427@com邮箱,邮件须为盖章、签字后的扫描件。
附件信息:
20220126-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docx
130.7 KB
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
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财政审批编号:临[2022]1035号 )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XCG(2022)-001
采购人: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2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3
第二章 招标需求 9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1 3
一、总 则 13
二、招标文件 1 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 9
四、开标 2 3
五、评标 2 4
六、定标 29
七、合同授予 30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31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35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8
第一章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批准(财政审批编号: 临[2022]1035号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委托,现就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XXCG(2022)-001
二、项目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预算:
序号 | 项目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万元) | 服务期 |
1 | 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需求 | 40万元/年 | 2年 |
五、合格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投标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投标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
1. 获取文件时间:2022年 月 日至2022年 月 日
2. 本项目采购文件实行网上获取,不收取工本费。
3. 本项目实行网上报名,不接受投标供应商现场报名,投标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政采云系统“项目采购”模块“获取采购文件”菜单,进行网上获取采购文件。(“政采云”注册账号、密码登录系统后获取采购文件)。
4.未注册投标供应商可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查看公告下附件或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27/sy/index.html“政府采购”--“招标公告”版块公告附件下载。招标公告附件内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投标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并下载了采购文件后才视作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投标供应商完成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后下载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供应商按上述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如未在“政采云”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的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免费注册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投标供应商注册页面):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政采云”, 如遇平台技术问题咨询电话:400-881-7190。
已经注册成功的投标供应商无需重复注册。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13时30分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3)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文件格式“.jmbs”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实行在线投标响应。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13时30分整。
开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404号)【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 号总部自由港E 幢4楼】对本项目进行开标。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委派投标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登入“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在线参与开标,并CA锁在线解密投标文件等完成相关工作 。
注: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必须携带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身份证明文书等有效证明文件以及最近一个月个人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疫情防控期,按照“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投标人可不委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开标。
九、投标保证金:无
十、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说明
1.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进行下载;投标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
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投标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签章。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 ”进行查阅。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3.1供应商应当在2022年 月 日下午13:30 时(北京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递交至“政采云平台”。(未准时上传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
3.2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以 U 盘形式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须与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中制作、加密并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3.3供应商可以以现场递交或邮寄的形式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地址为: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4号)【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 号总部自由港E 幢4楼】,供应商若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快递单上请注明项目编号及供应商名称);邮寄地址为: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联系电话:0572-2630018。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 月 日上午12:00 时前,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将被拒收。由代理公司二名人员(一名接收人、一名监督人员)统一负责接收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二人均在接收记录单上对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快递包裹的相关情况签字确认,与投标资料一并归档,接收文件全过程将录音录像。
注:1)供应商应权衡利弊考虑是否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做强制性要求,若因下一条款(第4条)原因须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而供应商未提供的,视为放弃投标资格,作无效标处理;2)供应商应对提供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进行加密处理,若需要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时,再由供应商告知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加密信息进行解密;3)若供应商未提供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关于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的要求及内容不再适用。
3.4.CA 锁解密时间为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各供应商须提供符合要求的 CA 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有效的 CA 锁供开标当天解密,投标截止时间止未完成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包装的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将拒绝接收,作无效标处理。整个开标过程中若因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均认定为未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未提供或因供应商问题造成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若正常解密成功,则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不予开启。在下一顺位的投标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投标文件自动失效。
4.供应商须在线获取CA数字证书(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供应商自行把握时间,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并登陆“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进入“下载专区”下载“电子交易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
5.供应商须将制作、加密后的电子版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政采云系统中,超过投标截止时间上传的,均按无效标处理。
6.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具体的投标文件加密上传等操作详见政采云平台操作指南。
https://edu.zcygov.cn/luban/e-biding?utm=a0004.2ef5001f.0001.0109.da8b35e0da8611e98d8937b7ef8a3544
十一、发布采购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27/sy/index.html);
十二、其它事项:
1.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项目,实行网上招投标,应按照本采购文件及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要求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系统在线开标响应,开标截止时间前须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响应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本项目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采购人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如认为开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预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投标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5.参与政府采购项目的注册投标供应商,需登录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进行网上报名;尚未注册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先在浙江政府采购云平台上申请注册,注册终审通过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6.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微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挥好政府采购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功能,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中标通知书等材料至“绿贷通平台”网页(https://lvdt.huzldt.com/)或“政采贷”平台网页(www.zcygov.cn)申请相关融资产品。具体操作方式可在“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网站查询,也可向“绿贷通”或“政采贷”平台电话咨询(“绿贷通”联系电话:0572-2392590、“政采贷”联系电话:0572-2151055、18698580797)。
7.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十三、告知事项
1.投标供应商如需到场,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佩戴口罩的人员参与开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且只能指派 1 人参加现场开标活动;
2.参加开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一表”,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 APP 中申领),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格式详见附件)。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供应商若为省外的,投标供应商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 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标活动;
4.各投标供应商如确需到场,请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各投标供应商如确需到场,请提前30分钟。
5.所有需进入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区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业务咨询:
采购人: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联系人:陈岗 联系电话:0572-2556272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田盛街535号
代理机构: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月华 联系电话:0572-2630018
质疑函接收人:沈女士 联系电话:0572-2023019
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八里店镇星光商务广场11幢A座702室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湖州市吴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联系电话:0572-2289702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吴兴大道1号
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 月 日
第%1章 招标需求
一、采购项目: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食堂食材配送(蔬菜、禽类水产类、大米、调味品)
三、采购预算:30万元(以实际供货量为准)
四、服务期限:1年(以合同签订为准)
五、供货清单如下:
食材供货清单
序号 | 分类 | 品种 |
1 | 肉类 | [猪肉]排骨、猪蹄、猪肚、五花肉、猪肝、猪血、猪腰、猪皮、猪肘、猪耳朵、猪心、猪肺、猪大肠、猪大骨头 、猪小排、猪里脊肉等 |
[牛肉]牛肉、牛腩、牛排、肥牛、牛肚、牛蹄筋、牛尾等 | ||
[鸡肉]鸡肉、鸡翅、鸡腿、鸡爪、鸡肝、鸡胗、鸡心、乌鸡等 | ||
[鸭肉]鸭肉、鸭肝、鸭腿、鸭翅、鸭胗、鸭血、鸭掌、鸭肠等 | ||
[肉制品]腊肉、火腿、香肠、咸肉、肉松、培根、熏肉等 | ||
2 | 蛋类 | 鸡蛋、鸭蛋、鹌鹑蛋、咸鸭蛋、鸽子蛋、松花蛋等 |
3 | 鱼类 | [淡水鱼]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青鱼、鲶鱼、银鱼 鳊鱼、桂鱼、乌鳢、泥鳅黄鳝、多宝鱼 、黑鱼等 |
[咸水鱼]带鱼鲈鱼、鳕鱼、金枪鱼、鲳鱼、鳗鱼、三文 鱼、秋刀鱼、比目鱼、沙丁鱼、黄花鱼、小黄鱼等 | ||
[鱼制品] 鱼丸 鱼头 鱼干等 | ||
4 | 水产类 | [虾]虾、 虾米、龙虾、虾皮、基围虾、小龙虾、河虾、虾仁、明虾等 |
[蟹]螃蟹、梭子蟹、河蟹等 | ||
[贝]蛤蜊、牡蛎、鲍鱼、干贝、扇贝、鲜贝、文蛤、蛏子、海螺、青口、河蚌、淡菜、生蚝、花蛤等 | ||
[藻类]海带、紫菜、海藻 发菜等 | ||
墨鱼、鱿鱼、章鱼、海参、甲鱼、田螺、海蜇头、田鸡 牛蛙等 | ||
5 | 蔬菜类 | [茎叶花类]白菜、油菜、芹菜、菠菜、小白菜、韭菜、生菜茼蒿、香菜、芦笋、苋菜、芥菜、莴笋、茭白、菜花、西兰花、黄花菜、荠菜、百合、蕨菜、橄榄菜、菊花、豌豆尖、韭黄、西芹、茴香、娃娃菜、苦菊、空心菜、油麦菜、马兰头、水芹菜、芦荟、芝麻菜、卷心菜、蒜苗、枸杞菜、豌豆苗、萝卜叶、木耳菜、马齿苋、圆 生菜、芥兰 、紫背天葵等 |
[根茎类]土豆、红薯、芋头、胡萝卜、白萝卜、竹笋、魔芋、山药、藕、牛蒡、荸荠、紫薯、春笋、冬笋、菱 角、慈菇、藕带、心里美萝卜、红萝卜等 | ||
6 | 瓜果类 | 豆角、茄子、青椒、西红柿、荷兰豆、豇豆、扁豆、黄瓜、冬瓜、苦瓜、南瓜、丝瓜、西葫芦、葫芦、红椒、 佛手瓜、彩椒、圆茄子、辣椒、四季豆等 |
7 | 菌菇类 | 蘑菇、草菇、香菇、平菇、金针菇、银耳、猴头菇、杏 鲍菇、茶树菇、木耳、海鲜菇、干香菇等 |
8 | 葱蒜类 | 蒜苗 、洋葱 、青大蒜 、小葱 、大葱 、葱白 、大蒜 头等 |
9 | 豆类 | 绿豆芽、黄豆芽、黄豆、毛豆、青豆、绿豆、蚕豆、豌 豆粒、白扁豆、鲜豌豆等 |
10 | 豆制品 | 豆腐、豆腐干、腐竹、千张、豆腐皮、豆豉等 |
11 | 干果 | 花生、腰果、松子、芝麻、红枣、开心果、板栗、白果 |
12 | 调味品 | 油、盐、酱、醋、糖、味精等 |
13 | 大米 | 粮食类 |
14 | 水果 | 苹果、香蕉、橘子等 |
15 | 早餐 | 包子、面条、粽子、糕点等 |
六、供货要求:
1、严格按招标方时间、数量、品质的要求及准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并经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2、所供食材不得以次充好,不得将不合格品参杂其中。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3、所供食材不得缺斤短两。产品数量允许5‰的机动幅度,超过一次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超过3次的,取消其供货资格,并扣其全部履约保证金。
4、因食材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其他法律责任,并取消供货资格。
5、不在民生目录中的食材报价须由采购人所采集的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格作为基准价。
6、猪、羊等肉类采购需每月提供一次当月供货肉类的检疫证与白肉证。
7、大宗蔬菜类每批需随货提供此次供货批次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七、供货时间及地点:
1、接到订货通知后,须在第二天早上07:00时前完成供货。
2、临时急需食材供货须在接到临时供货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3、残次品的替换须在接到替换通知后30分钟内送达。
4、供货地点:采购单位制定地点。
八、付款方式:
(1)送货清单是甲乙双方结算的依据,双方经办人均须在每日送货清单上签字,严格按每周确定后的价格予以结算。
(2)双方约定每月结算上月的货款一次,于次月15日之前结清。
(3)结账如实统计,不得人为进行四舍五入调整。
(4)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5)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作为预付款。
注:1、税费:本服务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成交供应商负担。
2、在签订合同时,供应商明确表示无需预付款或者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采购单位可不适用前述规定。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预付款从其相关规定。
3、结算时由中标人提供相应金额的增值税发票。以湖州市发改委网站上(以最新公布时间为准)有公示的原材料结算价=湖州农贸市场(湖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gw.huzhou.gov.cn/ )公布的市场平均价格为最高限价(如网站上未公布的原材料,由采购人所采集的长期固定摊位的零售价格作为最高限价),并结合中标折扣率计算出最终结算价格。
九、其他要求:
1、服务要求:合同供货期内及时提供用户所需食材。中标方接到用户采购计划后,中标方提供7×24小时服务支持。
2、投标价格包括:包装、运输、搬运、保险、税金等一切费用,即运送至使用单位食品仓库内的包干价格。
▲3、本项目设有最高折扣率限价: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折扣率在85%及以下的投标报价(即投标折扣率至少打8.5折)为有效投标报价,投标折扣率高于最高折扣率限价(即投标折扣率在85%以上的)做无效标处理。服务期内任何情况下均不予调整折扣率,以上所有品种须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产品成本及市场价格波动存在的合同风险。
4、除清单内货品种类外,采购人可定期更新或更换采购品种、规格,成交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如不能提供者须与采购人沟通并经采购人同意,通过同类及同档次产品进行替代,所有新增产品均按成交折扣率进行实际结算。
5、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能力风险,应选择具备相应生产、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
6、开始供货时, 如采购人有部分存货的,中标人需待采购人存货食用完后,再由中标人组织配送。
7、供货期间,若因食材生产厂商停产、减产等问题致使不能满足供货的,经甲、乙双方、纪检监督部门、相关专家组成核查小组,查实后,可以更换其它同类食材,但更换后的食材产地必须符合招标要求,食材生产厂家的生产规模高于原生产厂商,食材质量不低于原食材质量,食材价格按原食材价格。合同期内同种食材只能变更一次。
8、中标人在供货期间,各类食材因不符合要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退货,问题严重的将终止供货,扣光履约保证金,并立即终止配送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及责任。
9、若因中标人原因,造成公共性食品安全危机的,中标人应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10、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应预留合同总额的30%的份额专门分包一家或者多家中小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该要求。
11、同等条件下,预留10%的份额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扶持乡村产业振兴,中标供应商须无条件响应该要求。
第三章 投标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内容、要求 |
1 | 项目名称: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2 | 采购内容:具体详见第二章 |
3 | 投标报价及费用:1、本项目投标应以人民币报价;2、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3、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整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 |
4 | 答疑与澄清: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逾期将不再受理),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提交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招标活动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于投标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 |
5 | 1、投标文件组成:《资格文件》、《商务技术资信及其他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组成。 2、投标文件编制:投标供应商应先安装“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本采购文件和“政府采购云平台”的要求,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的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包括“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和“备份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同时生成);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是指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完成投标文件编制后生成并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 (2)“备份投标文件”是指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同时生成的数据电文形式的电子文件(备份标书),其他方式编制的备份投标文件视为无效备份投标文件。 4、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在线上传递交一份。 (2)“备份投标文件”:密封包装后应在2022年 月 日 上午12:00前邮寄至浙江省湖州市赵湾仁皇108-2幢(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收件人:范女士;联系电话:0572-2630018,数量为U盘一份。 5、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投标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供应商在“政采云平台”编制“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还可以在在2022年 月 日上午12:00前递交以介质(U盘)存储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备份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标注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并加盖公章。没有密封包装或者逾期送达的“备份投标文件”无效;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时,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由代理机构通过政采云电子交易平台【异常处理】端口上传、解密。 c.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文件启用顺序和效力。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投标文件。 (3)所有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视作无效标。 6、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30分钟内自行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法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本项目的投标。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因遗失CA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解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启用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效)。因供应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 盘)或自身原因造成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U盘)无法打开的,作无效标处理。 (3)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
6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 月 日 下午13: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本项目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www.zcygov.cn)”实行在线投标响应(电子投标)。 |
7 | 开标时间:2022年 月 日 下午13:30; 地点: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04号)【湖州市吴兴区区府路1188 号总部自由港E 幢4楼】。 |
8 |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附后 |
9 | 开始评标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执行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截止时点:截止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网站查询,打印留存。 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
10 |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评标结果公告于: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湖州市吴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wuxing.gov.cn/hzgov/front/s127/sy/index.html) |
11 | 在确定中标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供应商须提供一份完整的纸质投标文件给采购人,纸质投标文件须与电子投标文件格式及内容一致。 |
12 | 签订合同时间: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合同签订后由中标投标供应商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已签订的合同书面文件2份,电子扫描件一份用于合同备案。 |
13 | 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按人民币贰万元收取,合同履行完毕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
14 | 采购资金来源:自筹 |
15 | 付款方式:详见合同 |
16 |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17 | 解释: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招标采购单位。 |
一、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采购文件)适用于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湖州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2、“供应商”系指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湖州星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一切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5、“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供应商中标后须承担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义务。
6、“项目”系指投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单位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7、“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子扫描件等。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委托
各投标供应商应指派专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本单位正式员工)负责本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除外)。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壹万元整收取。由中标供应商全额支付,投标供应商应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任何形式的转包和分包。
(八)特别说明: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或必须为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3、投标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质疑和投诉
1、投标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招标方提出质疑。投标供应商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2、提出质疑的投标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投标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潜在投标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3、投标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投标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供应商和其他有关投标供应商。
5、投标供应商对评审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询价小组或者竞争性评标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
6、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投标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
(2)收到质疑函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
(3)质疑事项、质疑答复的具体内容、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4)告知质疑投标供应商依法投诉的权利;
(5)质疑答复人名称;
(6)答复质疑的日期。
质疑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
7、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投标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投标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
(1)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招标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招标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投标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投标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二、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招标公告
2、招标需求
3、投标供应商须知
4、评标办法及标准
5、合同主要条款
6、投标文件格式
7、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投标供应商的风险
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供应商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本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采购文件发布后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采购单位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书面质疑。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或更正公告,并以传真或邮件(原文扫描件)或网上公告等形式告知所有已登记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
2、招标采购单位必须以传真或邮件(原文扫描件)或网上公告等答复投标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以此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供应商;除传真或邮件(原文扫描件)或网上公告形式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3、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单位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及数据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组成,其中电子投标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1、 资格文件:
(1)投标单位情况表;
(2)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证书及身份证明;
(4)授权代理人提供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5)最近一个季度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费的证明[税费凭证复印件,或者依法缴纳税费或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
(6)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供应商信用查询网页截图。(以开标当日采购人或由采购人委托的评标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7)信用承诺书;
(8)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文件
(1)评分索引表(格式见附件,主要用于评审委员会对应评分内容,包括商务部分、技术部分);
(2)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3)技术方案措施
(3.1)供应商对采购服务项目总体实施方案(包含运行方案、管理方针、管理目标、难点要点分析等);
(3.2)保证商品质量的技术方案和措施(时间安排、送货配备、产品质量的保证等);
(3.3)应急实施方案(临时突发性特殊采购、急件采购等服务项目)的科学性、合理性;(3.4)人员配备情况;
(3.5)合理化建议;
(3.6)与采购人的配合;
(3.7)有针对本项目的特殊情况(如专项行动或公共食品安全危机等);
(4)售后服务承诺;
(5)食品质量安全控制制度建设;
(5.1)制度建设;
(5.2)食品质量追溯机制;
(5.3)应急预案;
(6)企业综合实力;
(7)企业业绩;(格式见附件)
(8)企业认证;
(9)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
(10)其他投标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资料。
3、报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