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SXTY-J-22010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 | 招标内容 | 预算金额即上限价 (单位:人民币元) |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 |
分项预算金额 | 总预算金额 | |||
01 | 米 | ¥385000 | ¥600000.00 | ¥0.00 |
油 | ¥90000 | |||
面粉及豆类 | ¥56500 | |||
调味品 | ¥68500 |
注:以上各项费用为预估总费用,每项报价为单项报价,实际费用以结算费用为准,投标时大米和油要提供样品。
四、投标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具有本项目经营范围。
2、2019年至今具有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同类食堂食材供应经历2个。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和服务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五、资格审查方式:
1、资格后审。
2、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必须是本单位职工。需在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提供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该授权代表的社保证明(如授权代表为离退休返聘人员的,投标响应文件技术部分内需提供退休证明及单位聘用证明)。
六、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至2022年2月 15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 ,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通过邮件847866878@qq.com进行报名,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不接受电话报名)。
工本费(元):0
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2月 16 日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611-1室
开标时间:2022年2月 16 日0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611-1室
八.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或未登记的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查看。
4.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1021127324@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2)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九、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2月16 日09:00 时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611-1开标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项目投标文件允许投标单位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611室(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接收人:倪工,联系方式:15167571820。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847866878@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备查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备查。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2021年2月16 日09:00 时在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611-1开标室(绍兴市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开标,投标人代表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
十一、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二、公告有效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十三、质疑和投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绍兴市越城区胜利东路405号国茂大厦6楼611室];联系人:冯春华;联系电话:0575-88717015。投诉受理地点:绍兴市财政局;联系电话:0575-85209806。
十四、联系方式: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 周福成 0575-88600091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倪立 0575-85127242
十五、若本公告相关内容与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以正式发出的招标文件为准。
绍兴市新闻传媒中心
绍兴天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