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2-01-26 16:35

项目概况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511603202200006
项目名称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3900000.00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 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2年01月28日到2022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 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 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获取的磋商文件需为GAZF格式。
售价: 0.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2年02月1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
五、开启
时间: 2022年02月11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 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344号
联系方式: 1350828538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前锋区永前大道1号
联系方式: 0826-28830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陈健
电话: 19981828384

第 1 页 共 73 页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竞争性磋商文件四川·广安(前锋)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共同编制二 0 二二年一月第 2 页 共 73 页目 录第一章 磋商采购公告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第六章 评审办法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第八章 质疑函标准文本第 3 页 共 73 页第一章 磋商采购公告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委托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对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采购。本次采购活动实行电子化采购,请各潜在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采购文件。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编号:5116032022000062.项目名称: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4.采购预算价:390 万元(据实结算)二、项目简介(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供应商在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流程注册、报名后下载采购文件查看。三、供应商资质条件(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三)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 2016 〕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http://zxgk.court.gov.cn)、“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www.chinatax.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第 4 页 共 73 页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被列入以上名单的,视同联合体属于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2.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 号)的要求,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中心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磋商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磋商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采购通过以下方式邀请供应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公告。五、磋商文件获取时间、方式1.获取时间:2022年 1月 28 日9:00至2022年 2月 8 日17:00。2.获取地点: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3.获取方式: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guang-an.gov.cn),点击“投标登录”进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获取磋商文件。采购人不提供其他任何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获取磋商文件的依据,以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提供的获取磋商文件情况汇总表为准。未按照本项规定的方式、时间获取磋商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业务下载”,请按说明操作,否则责任自负。)获取的磋商文件需为GAZF格式。特别提示:未通过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获取磋商文件,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后因供应商原因导致磋商文件丢失、损坏而无法制作响应文件、参与磋商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4.磋商文件售价:0元。六、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第 5 页 共 73 页1.上传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 2月 11日 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将经签章并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交易系统将向上传提交成功的供应商反馈提交成功的证明信息,未成功向系统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视为放弃投标。2.响应文件解密时间:2022年 2月 11日 9:30-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必须凭制作响应文件所用的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除因交易系统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解密外,否则视为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响应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因疫情原因,本项目实行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到现场递交响应文件。除响应供应商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解密响应文件或者调整修改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提交状态。七、开启磋商1.磋商时间:2022年 2月 11 日10 时 00分。2.磋商地点: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3.磋商方式:在线磋商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本项目实行在线磋商。供应商不需安排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达开标现场。具体内容请各供应商严格按照本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第29条要求办理。八、电子化交易本次采购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编制、发出磋商文件,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编制、提交响应文件,磋商小组评审等环节均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其文件编制软件中完成。采购活动参与各方要严格按照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及文件编制软件的操作手册(说明)进行系统及软件操作,并承担操作不当带来的不利后果。供应商的CA证书是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进行系统操作的唯一身份认证,使用CA证书登录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均代表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其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由供应商负责。供应商应当确保其CA证书和使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的网络设备及环境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能够正常使用,严格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并自行承担未按前述规定执行所带来的不利后果。第 6 页 共 73 页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启响应文件、磋商过程、评审过程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应当如实记录并保存电子化采购过程、数据信息来源等信息,妥善保存电子化采购活动中的数据信息,采购活动结束后,形成项目电子档案。九、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十、发布公告媒体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十一、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地 址:广安市前锋区弘前大道 344 号项目经办人员:蒲老师联系方式:135082853862.采购代理机构: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1号)。受理股(交易系统咨询)联系人: 傅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075编审股(采购文件联系)联系人: 兰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3评审股(开标咨询、评审结果联系)联系人:何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6监督股(违法违规举报)联系人: 李女士 联系电话:0826-28832653、广安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系统技术服务联系方式:0826-23901964、CA 证书的办理、运维服务联系方式:0826-2390300十二、重要提示:根据国内疫情防控形势需要,按照《四川省财政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第 7 页 共 73 页防控期间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 号)、《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川疫指发〔2021〕38 号)《广安市前锋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第 5 号)》等文件精神,若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投标人现场参与或投标人自行前往采购中心的,请供应商配合疫情防控做到以下要求:(1)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原则上应委托非中高风险地区委托代理人参加现场投标活动;确因无法委托非中高风险地区代理人参加的中高风险地区供应商,按上述文件精神执行。(2)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全程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必须出示健康码、扫场所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自觉接受新冠病毒疫苗接种信息查验。经查验登记并经允许进入交易场的人员,应接受本中心工作人员管理,不得随意出入,不得随意在本交易场所窜动。(3)对 14 天内有疫情发生所在县(市、区)旅居史的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须提供 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不能提供报告的应在 24 小时内就近完成核酸检测。(4)外地供应商代表来前锋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请随时关注四川省防疫指挥部、广安市防疫指挥部和前锋区防疫指挥部有关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5)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主动报备(登记)、瞒报、谎报旅居史和健康状况等相关人员,不配合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人员,将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第 8 页 共 73 页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1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2采购预算价(实质性要求)390 万元(据实结算)3最高限价(实质性要求)/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审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磋商报告中记录。4 供应商报价本次磋商实行两轮或多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指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一轮报价必须提供);下一轮报价指响应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后的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平台评审系统通知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投标供应商在系统中收到开启报价的提醒消息后,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报价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项目流程页面点击网上报价按钮,在网上报价页面新增报价,供应商需要填写投标总价以及上传报价表文件(PDF 格式),确认无误之后提交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撤回。各供应商未在限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此方式为递交下一轮报价表的唯一方式。开启磋商时间段内,供应商应保持投标人登录状态,随时密切关注系统通知,当交易系统通知进行报价时,按要求在系统显示的限定时间内上传报价表。因供应商未关注系统消息导致未能按要求报价的,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报价资格。5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期间合理的时间内(不少于60分钟,最多不超过120分钟)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第 9 页 共 73 页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6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7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是否收取: 不收取 收取金额:根据去年履约保证金缴纳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收取15万履约保证金。交款方式:网银转账、支票、汇票、本票、金融机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银行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电子保函均可)等非现金方式。注:出具保函的主体应当是金融机构、保险机构、担保机构等依法成立且具有相关资质和偿付能力的机构,否则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成交资格,釆购人将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收款单位: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开户银行:建行前锋支行银行账号:51001748645051501563(备注15103)交款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政府釆购合同签订前。退款方式:履约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未按政府釆购合同履约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8 预付款条款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可向成交供应商支付一定金额的预付款,本项目是否支持预付款及支付方式等具体要求请详见第三章。9竞争性磋商文件咨询1.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涉及除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非程序性内容外的咨询方式:联系人:兰老师 联系电话:0826-28832632.供应商若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商务要求等非程序性内容的咨询方式:详见“采购人”联系方式10开标、评标工作咨询联系人:何老师 联系电话:0826-288326611成交通知书领取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领取成交通知书。12 供应商询问根据本项目集中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供应商对涉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资格条件、技术参数、商务要求等非程序性内容及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询问由采购人负责答复。13 供应商质疑1. 根据本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约定,供应商对涉及磋商文件的技术参数、商务要求、评分细则等非程序性内容及供应商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提出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对招标程序提第 10 页 共 73 页出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共同负责答复。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3.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规定,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签章,并加盖公章。4.本项目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5.质疑受理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女士联系电话:0826-2883075地址: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广安市前锋区永前大道 1号)邮编:6380196. 质疑受理采购人联系方式:请详见第一章采购单位联系方式。7. 质疑函标准文本见第八章14 供应商投诉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广安市前锋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826-2889379。地址:前锋国际18楼。邮编:638019。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15磋商小组的组成由采购人代表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按照规定组成,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6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是17 确定成交供应商1.根据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结果公告,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放成交通知书。2.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名单顺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位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与之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依次类推。18 成交价1.以成交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的报价为准。若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对报价进行修正的,以修正价格为成交价。第 11 页 共 73 页2.评标价不作为成交价。19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不可以调整。在履行合同时,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因物价波动而调整,风险和收益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单价或总价进行支付(因法律法规变化引起的物价调整除外)。20 合同分包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21严禁转包和违法分包本项目一律严禁转包。凡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明确可以分包的,成交供应商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分包。但经采购人同意分包的除外。22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冲突的解决及优先适用次序1.招标采购单位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优先适用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2.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前后有矛盾或不一致,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时间在后的修改、澄清或补正文件为准;没有时间先后顺序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若仍无法解决冲突的,则按公平的原则进行处理,即磋商小组成员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23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仅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第九条的规定,按以下规则进行价格扣除:1.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2.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的采购项目,对联合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3.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注: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的,视为放弃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政策。2.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3.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24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第 12 页 共 73 页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本次采购产品类别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应当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供应商所响应的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并在供货时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定(格式详见第五章)。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该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对应页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25其他强制性规定(如涉及时做为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如涉及3C认证产品的3C认证证书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中标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如涉及信息安全产品的信息安全认证,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招标文件有要求在投标时提供证明材料的除外),供应商中标后应在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26 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服务费。27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四川省财政部门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为助力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和贷款流程申请信用融资贷款。第 13 页 共 73 页28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根据《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8号),如中标供应商为中小企业,付款方式应符合本条例的相关规定,具体方式在合同中约定。29 在线磋商要求(1)评审中磋商小组与供应商磋商、澄清、修正的,一律实行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磋商小组出具的磋商、澄清、修正等问题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微信形式发送给需要回复的供应商。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 30 分钟)提供回复。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供回复的视为放弃。(2)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点起 60 分钟内须添加本项目开标组织专用工作微信号 18090516815 (本微信号为本项目唯一开、评标官方微信账号),以便后续通知参与磋商、报价、澄清、说明和修正等相关事宜。添加本微信号时须注明供应商公司名称全称,否则不予通过;添加微信结束时间点前,未添加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资格。(3)开启磋商时间段内,供应商应密切关注本微信信息,随时准备对磋商予以应答。未及时对本微信信息作出回应的供应商,视为自愿放弃磋商,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也不再单独通知。本微信消息记录也将作为档案保存,参与各方不得在此商谈与本次磋商无关的话题。二、总 则1.适用范围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1.2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2.采购主体2.1 本项目的采购人是 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2.2 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3 按规定获取了磋商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3.4 参与竞争性磋商供应商数量规定第 14 页 共 73 页(1)提交响应文件供应商不少于 3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2)参加报价供应商不少于 3家(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3.5 投标人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允许分公司参与本项目。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磋商活动的全部费用。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5.3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本项目无 5.3 所述情形。5.4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5.5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6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第 15 页 共 73 页5.7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5.8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1)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2)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3)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磋商小组成员。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6.联合体竞争性磋商(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7.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7.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7.2 除非磋商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7.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7.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第 16 页 共 73 页识产权的相关费用。三、磋商文件8.磋商文件的构成8.1 磋商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磋商的依据,同时也是磋商的重要依据。磋商文件用以阐明磋商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磋商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8.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磋商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8.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补遗、更正及有关补充通知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澄清、补遗或更正均在指定媒体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视为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不再另行通知。请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时间前自行登录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查看并获取该项目相关的澄清、补遗或更正内容,供应商未及时上网查阅、下载相关内容造成的后果自负。8.4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举行。四、响应文件9.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磋商过程中澄清。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10.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第 17 页 共 73 页签字和护照除外。)10.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12.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本次磋商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磋商文件约定为准。13.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13.1 响应文件制作时,应按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统一的“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保证内容清晰完整。13.2 为了保证电子响应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电子响应文件转换完成后,应在规定区域加盖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13.3 如供应商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不符合要求或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响应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视为放弃响应。13.4 电子响应文件具有法律效力,与其他形式的响应文件在内容和格式上等同,若电子响应文件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5 供应商必须保证电子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单位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核实的要求。13.6 响应文件中须提供首次报价(实质性要求)13.7 本次磋商实行两轮或多轮报价。第一轮报价指各供应商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中的报价(第一轮报价必须提供);下一轮报价指响应本项目实质性要求后的报价。磋商小组通过交易平台评审系统通知各供应商进行下一轮报价,投标供应商在系统中收到开启报价的提醒消息后,在我的项目中找到需要报价的项目点击项目流程,在项目流程页面点击网上报价按钮,在网上报价页面新增报价,供应商需要填写投标总价以及上传报价表文件(PDF 格式),确认无误之后提交报价,报价一经提交,无法撤回。各供应商未在限定时间内或者未按要求报价的视为自愿放弃报价。此方式为递交下一轮报价表的唯一方式。开启磋商时间段内,供应商应保持投标人登录状态,随时密切关注系统通知,第 18 页 共 73 页当交易系统通知进行报价时,按要求在系统显示的限定时间内上传报价表。因供应商未关注系统消息导致未能按要求报价的,视为供应商自行放弃报价资格。14.响应文件的上传14.1 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将经签章并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通过“响应文件上传”模块上传到系统中;逾期上传或未按规定方式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视为无效响应。14.2 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需重新提交响应文件的,应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或者加盖公章。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15.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供应商上传响应文件后,可以在系统中撤回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但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重新上传响应文件。16.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磋商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17.响应无效的情形除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供应商或其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响应无效处理:17.1.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或因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电子响应文件的;17.2.响应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17.3.响应文件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符合磋商文件的规定,影响磋商小组评判的;17.4.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或采购预算)和其他报价要求的;17.5.技术应答内容完全复制磋商文件内容,且无相关证明材料的(主要适用于专用设备和电子信息化建设采购项目,政府采购工程、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或定点供应商采购、政府采购的货物属于规格标准统一或者订制产品的除外);17.6.没有完全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17.7.磋商文件有明确要求,但响应文件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等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不一致的;17.8 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他服务质量的情况下,最后报价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第 19 页 共 73 页17.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的情形。18.响应文件的格式18.1 供应商应执行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的要求。18.2 对于磋商文件没有格式要求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五、评审19.1.评审工作在电子化交易平台完成,供应商应当具备适应在线评审的软硬件条件,并按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开展评审所需报价等活动。因供应商自身准备不足所造成的不利后果,由其自行承担。19.2.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负责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六、成交事项20.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推荐的候选成交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磋商小组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2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22.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和《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川检会[2016]5号)的要求,成交候选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成交后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履行的,将认定成交无效,同时撤销政府采购合同;成交后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已经履行的,将认定采购活动违法,由相关当事人承担赔偿责任。23.成交结果2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23.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第 20 页 共 73 页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3.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响应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组织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3.4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交易平台获取成交通知书。23.5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成交。七、合同事项24.签订合同24.1 成交供应商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规定,与成交供应商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24.2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4.3 采购人应当及时对采购项目进行验收。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供应商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4.4 采购人可以邀请集中采购代理机构参加中标、成交金额较大的采购项目,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采购人和实际使用人或者受益者分离的采购项目,有质疑投诉举报的采购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24.5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24.6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磋商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第 21 页 共 73 页25.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25.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25.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25.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26.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27.补充合同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28.合同公告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本项目采购合同,但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9.合同备案第 22 页 共 73 页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本项目采购合同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30.履行合同30.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30.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31.验收31.1 本项目采购人将按照合同约定,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规程》的要求及国家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方法和内容组织验收。32.2 验收结果合格的,采购人应向成交供应商出具履约验收报告,成交供应商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33.3 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采购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2.资金支付采购人将按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资金付款详见第三章规定的付款方式。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详见第三章。八、特殊情形处理33.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中止电子化采购活动,并保留相关证明材料备查:(1)电子化交易平台发生故障(包括感染病毒、应用或数据库出错)而无法正常使用的;(2)因组织场所停电、断网等原因,导致采购活动无法继续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第 23 页 共 73 页(3)其他无法保证电子化交易的公平、公正和安全的情况。出现以上情形,不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可以待上述情形消除后继续组织采购活动;影响或者可能影响采购公平、公正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依法终止采购活动。九、纪律要求34.采购人、采购中心应保证磋商活动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采购人、采购中心、供应商和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项目磋商文件以及采购中心现场管理规定,接受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影响磋商过程和结果。35.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磋商不得有下列情形:(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3)与采购人、采购中心、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4)向采购人、采购中心、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5)在磋商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中心进行协商;(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项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36.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将取消其参与磋商的资格。37.对各供应商的商业秘密,磋商小组成员应予以保密,不得泄露给其他供应商。十、询问、质疑和投诉38.询问、质疑、投诉的提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4 页 共 73 页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的规定执行。十一、其 他39.本磋商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磋商文件不再做调整。40.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应当符合其要求。第 25 页 共 73 页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第一部分:资格要求部分供应商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1.承诺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6);2.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身份证明,格式自行拟定;4.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磋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五章格式2。5.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材料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提供投标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拟)。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提供《食品经营许可证》。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电子签章。供应商如有名称变更,须出具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变更证明文件。第 26 页 共 73 页第二部分:采购项目详细要求一、项目概述1.广安市前锋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机关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食堂日常所需食材包含:1.米、面、油、奶等; 2.生鲜食品类:肉、蛋、禽、水产、蔬菜、水果等; 3.干货类:干杂、调味品等。2.折扣率计算方式:折扣率=(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参考市场价格)×100%。例如参考市场价格为 100 元,供应商的供货配送应结算价格为 90 元,则折扣率=(90÷100)×100%=90%。3.报价方式:供应商针对该项目所有类别的食材,报出统一的折扣率。例如:折扣率 90.5%,大写为:百分之玖拾点伍。二、服务要求(一)项目要求1.供应配送的所有食材必须达到现行食品生产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保证食材的质量、安全、卫生、可追溯性。供应配送食材的剩余保质期限不低于 1/2 保质期限,严禁配送临期食材。(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2.所有食材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得供应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第 27 页 共 73 页3.预包装类:食材应具有 SC 标记,具有合格证、检测报告,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人对食材的要求。4.大米为一级,执行标准:符合 GB/T 1354-2018 《大米》、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5.食用油为非转基因食用油,执行标准:植物 GB2716-2018 及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6.面粉为特一等,执行标准:符合 GB1355-2005《小麦粉》、LS/T3203-1993《饺子用小麦粉》、LS/T 3204-1993《馒头用小麦粉》、GB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7.奶制品: 执行标准:GB 2519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和 GB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的规定,采用符合GB1930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生乳》规定的原料奶生产。8.肉禽类:配送的肉禽类应为当日生产的鲜肉,保证肉质新鲜,及时配送。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07-2016 规定的技术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法要求。鲜猪肉须为屠宰厂当日屠宰的活鲜肉,应符合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其它肉第 28 页 共 73 页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检测等相关合格证明材料。每次随货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9.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33-2015 的规定,水产品类须为活鲜保持活体状态固有本色,无异味,鱼类肌肉紧密有弹性,内脏清晰可辨无腐烂,应有相关合格依据。10.蛋类执行标准: GB2749-2015 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检测合格证明和检疫、检测验讫标识。禽蛋必须新鲜、清洁、大小均匀、无破损,保证质期内新鲜、卫生、安全。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11.蔬菜类产品要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鲜嫩,无枯黄叶,无花斑叶,无烂叶;叶茎完整无折断,基部不老化,干爽无水;无裂口损伤,表面无泥土及其它杂物;个体均匀,根形完整,无虫蛀和机械伤,无腐烂,无断折断裂,不萎蔫变软,不发芽,不变色,不空心,不黑心,弹击有实心感,无农药残留。第 29 页 共 73 页12.水果类:必须保证新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不得过熟或欠熟,无虫、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无公害及食品安全的标准。13.特殊类食材:卤(腊)制品、糕点、海鲜等,必须符合国家检验标准。(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14.豆制品:须保证食材干净、不变质、无异味不含非食品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制做。15.调味品及干杂,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无异味。调味品及干杂须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调味品及干杂的生产企业必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调味品产品质量标准应符合 GB18186-2000 酿造酱油、GB18187-2000 酿造食醋、GB2721-20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盐、QBT4510-2013 食盐小包装制作技术规范等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和规定。16.冻货类:须符合国家绿色批发市场标准。外包装须完整,无破损、无不封口现象、有生产日期。冻品在解冻后,发现质量问题,供应商须无条件接受退/换货。每次随货提供有效期合格证、检疫合格证/报告(畜禽)。第 30 页 共 73 页17.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 GB2762-2017 规定。18.预包装类食材每批次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蔬菜、水果每半年提供一次由国家认可的官方检测机构出具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报告。(二)其他要求19.若采购人对配送食材的质量、数量或价格有异议,或供应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食材的进货凭证、合格证、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及采购凭证,采购人拒绝验收,供应商应按采购人要求及时处理。20.供应商自行承担所配送食材的安全责任。若发生系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起的食品安全事故,则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损失。21.采购人不定期对供应商配送的食材进行抽样送检,相关检测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2.供应商须承诺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和考核管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章制度。合同执行期间,采购人将每周对食品及原材料质量、价格及配送等各服务环节进行综合考评(考评方式按《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表》打分),按月出具考核结果,考核结果根据每天考核分数取平均值计算,并作为支付货款的主要依据。第 31 页 共 73 页23.采购方需完成政策性采购时(如扶贫产品采购等),供应商应无条件配合。24.配送车辆应符合相关卫生要求,做到每日清洗、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并采用双人双锁管理。25.供应商送货时须提供食材送货清单,采购人对食材种类、质量、数量、价格等进行验收确认后签字。如供应商未提供送货清单,或采购人对食材质量、数量、价格等有异议,采购人将拒绝验收,供应商须在30 分钟内提供处理方案并妥善处理,不得影响采购人食堂运作。26.供应商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若采购人有需求,供应商应对其所送食材进行必要的初加工。27.供应商具备各项应急措施,有明确应急联络人,保证在各种市场变化及突发事件下,能保证货品数量质量,并能及时满足采购人食堂食品及原材料的供应。28.采购人提前将 2 天将需采购的食材名称、规格、数量,通过约定形式通知供应商,供应商须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将所需食材送到指定地点。若采购人有临时紧急需求,供应商须在接到通知后 30 分钟内送第 32 页 共 73 页达,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提供食材的,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所用费用由供货商于 2 日内据实支付。29.服务年限为 1 年,如服务过程中,连续 2 个月考核分数未达到90 分或出现重大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30.采购人每月对成交供应商服务考核 1 次,考核工作采取现场检查的形式进行。根据检查情况依据《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得出考核分数。供应商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考核办法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减分值 得分送货服务安排固定人员为机关食堂提供配送服务,并且持有健康证人员不固定,出现一人次扣 5 分。未办理健康证或者健康证过期,在月考核结果总分上扣 10 分按照采购人要求配备专用食材配送车辆未按规定使用配送车辆的,扣 5分按照采购人要求按时将原材料配送到指定地点,包括退换货。未及时送达指定地点扣 10 分;发生退换货扣 10 分货物质量按照采购方要求提供食材检验检疫证、检验报告、合格证每个品种扣 5 分至10 分第 33 页 共 73 页书、每批次的质量检测报告、进货凭证、送货清单等,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抽检。未按磋商文件或采购人要求食材质量标准和类别进行配送的每个品种扣 5 分至10 分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的每个品种扣 5 分至10 分食材被水浸泡后增重的每个品种扣 5 分配送破损变形食材的每个品种扣 5 分至10 分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的或有分变质倾向的每个品种扣 5 分配送食材混杂有虫、卵、明显异物的(包括花椒中混有花椒刺之类的)每个品种扣 5 分至10 分应急保障及时保障采购人应急需求响应并确保货物质量未能及时响应的出现一次扣 10 分合计第 34 页 共 73 页注:①采用倒扣分制,基本分为 100 分;②考核得分在 90 分(含)及以上为合格,月考核累计 2 次考核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三、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一)供应商必须有固定经营场所,具备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及满足配送需要的仓储、交通运输等设施设备,确保食材安全储存和安全运输(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二)供应商磋商报价(总折扣率)将作为履约价格依据,报价须包含货物本身,人工成本,包装,运输,装卸、调换、税收等所有费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三)配送食材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由供应商和采购人根据实际需求每月蔬菜及肉类询价 2-3 次,干杂类每季度询价 1-2 次。询价区域:前锋主城区各大超市(如超市没有的食材,则以农贸市场平均价格为准,不含特价食材)和广安主城区超市、农贸批发市场。(四)配送执行价格计算公式:配送结算价格=市场询价价格×实际采购数量×投标报价(总折扣率)。(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供应商食材配送车辆须具有符合规定的自有或租赁的食材配送专用车辆。车厢应为专用封闭式,车辆内部结构应平整、便于清洁,第 35 页 共 73 页配送冷冻、冷藏食材的车辆应有冷藏冷冻设备,所有储藏设施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和规范,且配送车辆应不少于 1 辆。(1.车辆为自有的,提供有效的且能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2.车辆为租赁的,提供有效的且能显示车辆归属权的车辆行驶证和在租赁期内租赁车辆的合同复印件)。(六)供应商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所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供应商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七)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提供配送工作人员有效健康证明(配送人员应不少于 2 人)和无违法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八)建立供应商退出机制。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和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规定,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并追究供应商相关责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①因配送食材质量、卫生安全引发食品安全事故;②月考核累计 2 次均得分在 90 分(不含)以下;③食材配送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第 36 页 共 73 页④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⑤公司因食品安全方面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⑥经抽检,发现所配送食材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或磋商文件或合同相关要求。⑦未按照约定的计价方式结算价格。⑧合同签订主体与履约主体须与投标主体不一致。(九)付款方式:每月初供应商核对上月食材采购费用,经采购人核对无误,并完成对供应商服务的考核后,供应商按相关结果开具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国家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货物税务清单及报销发票查验凭据,确认无误后以对公转账方式支付货款。四、服务方案投标人应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详细明确的投标服务方案。该方案至少包含以下内容。(一)项目管理方案:①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②日常管理制度,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④与采购人沟通方案,⑤进货渠道,⑥质量保证管理措施;(二)配送方案:①产品采购流程,②食品检验检测方案,③出入库第 37 页 共 73 页管理规范,④配送流程,⑤配送人员配置及分工,⑥车辆及配送人员保障方案;(三)售后服务方案: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售后服务电话,③售后响应时间(1 小时以内)【本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④食品退换货方案。注: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第 38 页 共 73 页附:食材清单序号 物品名称 规 格1 大米 袋2 菜籽油 斤3 小米辣 袋4 红泡椒 袋5 泡姜 袋6 泡豇豆 袋7 青泡椒 袋8 生抽 瓶9 老抽 瓶10 料酒 瓶11 耗油 瓶12 辣鲜露 瓶13 香辣酱 瓶14 甜面酱 瓶15 醋 瓶16 大红浙醋 瓶17 美极鲜 瓶18 鱼酸菜 袋19 排骨酱 瓶20 老干妈 瓶21 鸡精 袋22 味精 袋23 紫菜 袋24 海带 斤25 盐 袋26 毛哥老鸭汤 袋27 白醋 瓶28 火锅料底料 袋29 鱼调料 袋30 银河粉丝 袋31 香油 瓶32 幺麻子 桶33 十三香 盒34 食粉 盒35 泰国香米 斤36 青豆 斤37 黄豆 斤38 豆瓣 桶39 糯米 斤40 米粉 斤41 饭豆 斤第 39 页 共 73 页序号 物品名称 规 格42 大白豆 斤43 生姜 斤44 大蒜 斤45 白糖 斤46 红糖 斤47 甜酒 斤48 桂皮 斤49 孜然 斤50 茴香 斤51 八角 斤52 三奈 斤53 香叶 斤54 香果 斤55 砂仁 斤56 沙参 斤57 草果 斤58 当归 斤59 党参 斤60 海椒 斤61 青花椒 斤62 红花椒 斤63 花椒面 斤64 胡椒面 斤65 玉米瓣 斤66 绿豆 斤67 红枣 斤68 枸杞 斤69 生粉 斤70 蒸肉粉 斤71 花生米 斤72 干面 把73 蒸鱼豆油 瓶74 豆皮 斤75 面粉 斤76 瘦肉 斤77 五花肉 斤78 排骨 斤79 猪脚 斤80 骨头 斤81 牛肉 斤82 羊肉 斤83 白鲢鱼肉 斤84 草鱼肉 斤第 40 页 共 73 页序号 物品名称 规 格85 鳊鱼 斤86 鲫鱼 斤87 鸡肉 斤88 鸭子肉 斤89 腊肉 斤90 腊猪脚 斤91 腊排骨 斤92 腊猪舌 斤93 腊猪心 斤94 腊猪耳朵 斤95 莴笋 斤96 青椒 斤97 尖椒 斤98 大土豆 斤99 小土豆 斤100 芹菜 斤101 茄子 斤102 丝瓜 斤103 藕 斤104 小白菜 斤105 豆腐 斤106 番茄 斤107 豇豆 斤108 娃娃菜 斤109 小米椒 斤110 广红椒 斤111 魔芋 斤112 干咸菜 斤113 莲花白 斤114 圆白菜 斤115 牛心白 斤116 小葱 斤117 大葱 斤118 冬瓜 斤119 白萝卜 斤120 胡萝卜 斤121 红萝卜 斤122 棒菜 斤123 儿菜 斤124 青菜包 斤125 上海青 斤126 新蒜台 斤127 角儿菜 斤第 41 页 共 73 页注:以上食材仅供参考,具体品种及数量由采购人按实际需求采购。第 42 页 共 73 页第四章 磋商内容、磋商过程中可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针对第三章、第七章所包含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在获得采购人代表确认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相关内容。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会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第 43 页 共 73 页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备注的,均在提醒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注意的事项。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将备注删除,也可以保留。第 44 页 共 73 页格式 1:竞 商 函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贵方(采购项目名称),正式授权下述签章人 (姓名和职务) 全权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有关采购活动,并提交下述文件。一、按磋商文件提交的响应文件。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报价;2、我方同意在竞争性磋商须知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起遵循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并在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并有可能成交。3、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我方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承担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5、我方已详细审核竞争性磋商文件,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6、如果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我方的响应保证金可被贵方全部不予退还。7、同意应贵方要求提供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行为。9、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恶意串通的;第 45 页 共 73 页(4)向采购人、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传真: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帐 号:供应商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代表签章:磋商日期:第 46 页 共 73 页格式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本授权声明: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等一切事宜。特此声明。授权代表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附: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2、授权代表身份证/户口本/护照。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章):授权代表(签章):供应商名称(签章):年 月 日第 47 页 共 73 页格式 3:信息保密义务承诺函我单位承诺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或采购人向我方提供的所有非公开信息和数据。除非获得采购人的事先书面同意,我方获得的该保密信息只能用于本项目所需之用途。如法律规定或有关监管机构要求我方必须对保密信息做出披露时,我方将立即通知采购人,并仅在法律或监管机构要求的范围内提供信息。供应商名称:XXX(签章)年 月 日第 48 页 共 73 页格式 4:项目要求响应表(实质性要求)序号 项目要求 磋商文件的应答 备注1234注: 1.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陈述。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2.此表可以相同格式进行扩展。供应商名称:XXX(签章)年 月 日第 49 页 共 73 页格式 5:特别声明内容包括:供应商认为磋商项目及要求存在不完善或不清楚的地方,可提出自己的意见及解决方案。供应商名称:XXX(签章)日 期:第 50 页 共 73 页格式 6:承诺书(实质性要求)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我公司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在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政府采购及招投标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若我公司虚假承诺,将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如取消投标中标资格、法定时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投标等)。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三、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已经在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磋商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五、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六、如果有被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七、我公司承诺未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没有未依法履约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理)的情形,否则我公司本次投标、中标作无效处理。八、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的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九、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的中标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十、我公司承诺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60天。十一、本项目如涉及 3C 认证产品的,我公司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3C证书复印件。十二、本项目如涉及信息安全产品,我公司投标所提供的产品均满足相关要求,承诺在中标后签订采购合同时向采购人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十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磋商文件关于“磋商费用”“合同分包”“合同转包”等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履行。第 51 页 共 73 页十四、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我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我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采购人享有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采用我方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使用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构成本磋商文件的各组成部分,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我方不得擅自复印或用于非本磋商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承诺人(供应商)名称: (签章)年 月 日注:承诺书必须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签章,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第 52 页 共 73 页格式 7: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__人,营业收入为___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¹,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签章)日 期:注:1、¹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2、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提供本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监狱企业证明,不然视为无效投标。第 53 页 共 73 页格式 8: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项目编号:)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名称:XXX(签章)日 期:第 54 页 共 73 页格式 9:报价表(实质性要求)(第 轮)序号 内容 折扣率 备注1 本项目所采购的全部食材折扣率为 %(大写:百分之 )供应商名称:XXX(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年 月 日注:1.所报价格是供应商响应项目要求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配送、培训、服务、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2.响应文件中须提供第一轮报价。3.第二轮(或多轮)报价则在磋商结束后,由磋商小组在交易平台评审系统设定报价时间,供应商应按照报价要求填写制作此表(PDF 格式),并在系统规定的时间内上传。4.特别说明:因系统开发原因,电子交易评审系统中报价栏需要填写投标总价以及上传报价附件(本报价表的 PDF 格式)。但本项目无法计算总价,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栏中填写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任意金额,最终报价以供应商在报价附件中上传的本报价表为准。第 55 页 共 73 页格式 10:强制、优先采购产品承诺函广安市前锋区政府采购中心:我方作为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磋商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一、我方提供的 XX、XX、XX、XX……产品属于强制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实质性要求)二、我方提供的 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节能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三、我方提供的 XX、XX、XX、XX……产品属于优先环境标志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产品,供货时提供的前述产品具有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我方在供货时提供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该产品认证信息截图,或者在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我方对上述承诺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经查证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方愿意依法承担因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供应商名称:XXXX(签章)日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第 56 页 共 73 页格式 11: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123… … … … … …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供应商名称:XXX(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第 57 页 共 73 页格式 12: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资格证明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附件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售后服务人员供应商名称:XXX(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日期:XXXX 年 XX 月 XX 日第 58 页 共 73 页格式 1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XXX(签章)年 月 日注:1. 本表中法定代表人、本项目授权代表(如有)和磋商微信栏必须正确填写,在评标期间通讯工具和微信应保持畅通正常,否则因电子交易出现故障无法联系或相关内容无法送达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2.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解密时间截止点起 60 分钟内须添加本项目开标组织专用工作微信号18090516815 (本微信号为本项目唯一开、评标官方微信账号),以便后续通知参与磋商、报价、澄清、说明和修正等相关事宜。添加本微信号时须注明供应商公司名称全称,否则不予通过;添加微信结束时间点前,未添加的供应商视为放弃本项目磋商资格。投标人名称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传 真 网址组织结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授权代表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磋商微信号 (用于线上磋商)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企业资质等级其中项目经理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账号 技 工经营范围备注第 59 页 共 73 页第六章 评审办法一、总则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办法》、《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电子化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采购项目特点制定本次竞争性磋商评审方法。2.评审工作由采购中心组织,具体由依法组建的磋商小组负责。3.评审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并以相同的磋商程序和标准对待所有的供应商。4.本项目采取电子化评审,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完成评审工作。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采购中心和供应商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规定和电子化交易平台操作要求开展或者参加评审活动。5.评审过程中的书面材料往来均通过在线传递。6.评审过程应当独立、保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评审活动。供应商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其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采购中心、采购人及其工作人员、采购人监督人员非法干预评审活动的,将依法追究其责任。7.采购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审纪律;(3)公布供应商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磋商小组推选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审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审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磋商小组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磋商文件;(7)维护评审秩序,监督磋商小组依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审结果,有《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要求磋商小组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磋商小组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审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审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磋商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二、磋商小组第 60 页 共 73 页1.本项目磋商小组评审专家:采取随机方式在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系统)抽取。2.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满足并适应电子化采购评审的工作需要。3.磋商小组成员获取解密后的响应文件,开展评审活动,出现应当回避的情形时,磋商小组成员应当主动回避;采购中心按规定申请补充抽取评审专家;无法及时补充抽取的,采购入或者采购中心应当封存供应商响应文件,按规定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解封响应文件后,开展评审活动。4.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评分方法和标准进行评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熟悉和理解磋商文件;(2)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并作出公正评价;(3)根据需要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受采购人委托确定成交供应商;(5)起草评审报告并进行签署;(6)向采购人、采购中心、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三、磋商程序1.审查磋商文件和停止评审1.1 磋商小组正式评审前,应当对磋商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包括磋商文件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审方法和标准、政府采购政策要求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1.2 本磋商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停止评审:(1)磋商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磋商工作无法进行的;(2)磋商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磋商文件未依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5)磋商文件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6)磋商文件载明的成交原则不合法的;(7)磋商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1.3 出现 1.2 规定应当停止评审情形的,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采购中心沟通并第 61 页 共 73 页作书面记录,经采购人、采购中心确认后方能停止评审。除 1.2 规定的情形外,磋商小组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审。2.资格性审查2.1 磋商小组应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对响应文件是否按照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属于禁止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2.2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出具资格性审查报告,对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投标人在项目评审结束后应及时登录广安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四川政府采购网查看资格审查不通过原因。3.磋商3.1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3.2 磋商小组依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一轮或多轮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磋商顺序由磋商小组确定。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情况调整磋商轮次。3.3 每轮磋商开始前,磋商小组应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拟定磋商内容。磋商小组拟定磋商内容后,由工作人员在监督人员监督下通过微信发送至供应商微信,供应商应在收到磋商内容后在规定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内对磋商内容进行应答,并完成回复(供应商应在磋商应答表中规定的地方签字或盖章,完成后以 PDF的格式进行上传。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一律不予认可)。3.4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3.5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3.6 磋商过程中,磋商文件变动的,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磋商过程中,供应商根据磋商情况自行决定变更其响应文件的,磋商小组不得拒绝,并应当给予供应商必要的时间,但是供应商变更其响应文件,应当以有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为原则,不得变更为不利于满足磋商文件规定,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3.7 经最终磋商后,响应文件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1)响应文件仍不能实质响应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2)响应文件中仍有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响应情形的。3.8 磋商过程中,供应商向磋商小组提交的响应文件或澄清、说明、更正材料未按第 62 页 共 73 页要求进行签字/盖章的,视为未提交书面材料。3.9 磋商小组对所有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后,确定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名单。3.10 磋商过程中,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3.11 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在磋商情况记录表中予以注明,并向财政部门报告,依法应将该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应当作无效处理。3.12 磋商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出具磋商情况记录表,磋商情况记录表需包含磋商内容、磋商意见、实质性变动内容等。4.最后报价4.1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 家(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 3家(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4.2 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磋商小组通过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系统设置报价时间(不得低于 30 分钟)并向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发出报价通知,供应商按照报价通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并上传提交。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 3家。两轮(若有)以上报价的,供应商在未提高响应文件中承诺的产品及其服务质量的情况下,其最后报价不得高于对该项目之前的报价,否则,磋商小组应当对其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不允许进入综合评分。4.3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进行报价。报价超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或者相关报价不符合磋商文件其他的报价规定的,应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本项目特别说明:因系统开发原因,电子交易评审系统中报价栏需要填写投标总价以及上传报价附件(本报价表的 PDF 格式)。但本项目无法计算总价,请各投标人在报价栏中填写不超过采购预算价的任意金额,最终报价以供应商在报价附件中上传的报价表为准。4.4 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1)报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第 63 页 共 73 页(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电子交易平台评审系统中的报价与供应商上传的报价表中的报价不一致的,以报价表为准。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方式并经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盖章。磋商小组不得未经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确认,直接将供应商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4.5 供应商最后报价属于明显低价不正当竞争的,磋商小组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处理。4.6 供应商报价应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5.比较与评价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要求详见本章综合评分部分。6.复核磋商小组评分汇总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进行评审复核,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的重点复核。7.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 3 家(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以上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磋商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磋商小组随机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8.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8.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8.2 磋商小组应当要求供应商在合理时间内(不得少于 30 分钟,但供应商已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更正完毕的除外)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要求的合理时间内按要求澄清、说明、更正的,视为放弃。评审过程中如有需要供应商提供澄清、说明、更正的,通过微信形式发送。9.采购组织单位现场复核评审结果9.1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磋商小组拟出具磋商评审报告前,采购组织单位应当组织 2 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关的法律制度和磋商文件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存在下列情形一的,采购中心应当根据情况书面建议磋商小组现场修改评审结果:第 64 页 共 73 页(1)资格性审查认定错误的;(2)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3)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4)客观评分不一致的;(5)评分畸高或畸低的。9.2 采购中心认为磋商小组评审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财政部门。9.3 采购中心复核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离开评审现场。10.编写磋商报告磋商小组在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向采购中心出具磋商报告,磋商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2)响应文件开启日期和地点;(3)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名单和磋商小组成员名单;(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响应文件审查情况、磋商情况、报价情况等;(5)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排序名单及理由。(6)确定成交供应商及理由。磋商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磋商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磋商报告。11.磋商异议处理规则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磋商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磋商文件规定的,应当在磋商报告中予以反映。12.终止磋商采购活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最后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法律法规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13.综合评分13.1 本次综合评分的评审因素及分值、评分标准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13.2 除价格因素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独立对每个有效供应商的第 65 页 共 73 页响应文件进行评价、打分。13.3 综合评分明细表中的报价应先按供应商须知附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进行报价评分(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适用)。13.4 综合评分明细表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1报价部分(30%)30 分以经评审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最低响应文件报价为基准价,响应文件报价得分=(基准价/响应文件报价)×302服务要求(30%)30 分每满足 1 项得 1 分,共 30 分,每有一项漏项缺项或不能完全满足项目实际需求的扣 1分。3服务方案(34%)项目管理方案(12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项目管理方案包含:①组织架构及岗位职责,②日常管理制度,③内部控制管理制度,④与采购人沟通方案,⑤进货渠道,⑥质量保证管理措施。方案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的,得 12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方案中存在偏差/不足/缺陷的,每个单项分值扣 2 分。提供具体服务方案配送方案(1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配送方案包含:①产品采购流程,②食品检验检测方案,③出入库管理规范,④配送第 66 页 共 73 页序号评分因素及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说 明分) 流程,⑤配送人员配置及分工,⑥车辆及配送人员保障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的,得 12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方案中存在偏差/不足/缺陷的,每个单项分值扣 2 分。售后服务方案(10分)供应商针对本项目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包含:①售后服务机构设置,②售后服务电话,③售后响应时间(1 小时以内)【本项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④食品退换货方案。方案完全包含以上内容且内容完整的,得 10 分;每缺少一项内容或每项方案中存在偏差/不足/缺陷的,每个单项分值扣 2.5 分。4企 业 荣 誉(3%)3 分投标人获得地市州党委政府或省部级行业主管部门(含)以上表彰的得3 分;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或地市州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得 2 分;获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表彰的得 1 分。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5企业业绩(3%)3 分投标人 2020 年以来有类似项目的,每有 1 个得 1 分,最多 3 分。提供成交(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第 67 页 共 73 页注:1.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2.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四、磋商小组应承担的义务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评审工作纪律。(2)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3)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4)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发现的采购人、采购中心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以及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等违法行为。(5)发现磋商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磋商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中心说明情况。(6)及时向财政、监察等部门举报在评审过程中受到非法干预的情况。(7)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8)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五、磋商小组应当遵守的工作纪律磋商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遵守以下工作纪律:(1)不得参加与自己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利害关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审活动。发现参加了与自己有利害关系的评审活动,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退出评审。(2)评审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采购中心统一保管。(3)评审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4)评审过程中,不得发表影响评审公正的倾向性、歧视性言论,不得征询或者接受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不得明示或暗示供应商在澄清时表达与其响应文件原义不同的意见,不得以磋商文件没有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作为评审的依据,不得修改或者细化评审程序、评审方法、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不得违规撰写评审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的评审意见电子签章确认。(5)在评审过程中和评审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审资料,不得向外界透露评审内容。第 68 页 共 73 页(6)在评审现场服从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的管理,接受现场监督人员的合法监督。(7)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中心的请托。六、串通投标的情形磋商小组在评审时,如果发现相关响应文件有下列高度关联情形时,应认定为串通投标,并否决其响应,同时报告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行政监督部门除了收到磋商小组的报告外,在日常监督检查和处理投诉举报工作中发现以下情形时,应当依法作出处理。(1)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加签同一投标单位的 CA 数字证书的;(2)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加签同一法人代表(授权代表)的 CA 数字证书的;(3)不同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帐户转出;(4)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由同一台电脑编制的。第 69 页 共 73 页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样本)合同编号:XXX签订地点:XXX签订时间:XXXX年 XX 月 XX日采购人(甲方):XXX供应商(乙方):XXX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XXX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XX)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XXX。二、合同期限XXX。三、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1.XXX;2.XXX;3.XXX;…四、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1.XX万元;2.XX万元;3.XX万元。……五、服务费支付方式XXX。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第 70 页 共 73 页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应当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 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应当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第 71 页 共 73 页3.本合同一式 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 XX份,乙方 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1、项目磋商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响应文件4、成交通知书5、其他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号: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姓名: 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姓名: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传真: 传真: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账号: 账号:第 72 页 共 73 页第八章 质疑函标准文本质疑函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质疑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质疑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件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文件获取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质疑事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质疑事项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依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第 73 页 共 73 页附: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办理质疑事宜的应提供)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明。供应商名称:XXX(盖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XXXX年 XX 月 XX日注: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指: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供应商若为事业法人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为“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供应商若为其他组织的“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2.“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包括正反两面)或护照(为外籍人士的,则提供护照)或户口本。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2.采购主体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4. 磋商费用(实质性要求) 三、磋商文件 8.磋商文件的构成 四、响应文件 9.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 10.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1.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19.1.评审工作在电子化交易平台完成,供应商应当具备适应在线评审的软硬件条件,并按电子化交易平台操 19.2.采购人委派的监督人员负责评审现场的监督工作。 七、合同事项 八、特殊情形处理 九、纪律要求 十、询问、质疑和投诉 第三章 磋商项目要求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备注的,均在提醒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注意的事项。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可以 授权代表有效联系方式: ,该联系方式从评审到合同履行结束有效。 第八章 质疑函标准文本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