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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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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公安局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51544]更正公告

招标详情

招标补充文件

MYZC招补〔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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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MYZC竞磋〔2022〕6号“绵阳市公安局

战训基地餐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的要求,现将MYZC竞磋〔2022〕6号“绵阳市公安局战训基地餐厅服务”项目做如下更正:

将原文件 第三章 附件4 备注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若干规定〉的通知》(川财采〔2015〕37号)的规定,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应当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四川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更正为:“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 号)中相关规定:‘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其他不作调整。

绵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