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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版权代理中心)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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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发布于 2022-01-26

招标详情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终止公告

2022年01月26日 19:43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采购单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2年01月26日 19:4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41(项目咨询)、62688251
采购单位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一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3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4195632
代理机构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陈俊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
附件:
附件12141STC43343_招标文件.pdf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2141STC43343

采购项目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本项目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一号天桥艺术大厦A座3层

联系方式:010-841956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联系方式: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陈俊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陈俊

电 话: 010-62688223(购买标书)、62688241(项目咨询)、62688251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2141STC43343 采 购 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代理机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 35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 52 第五章 评标标准 ................................................................................................................. 58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 62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 投标邀请 项目概况 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26 日 9 点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改为以汇款形式支付标书款、电子邮件送达招标文件的方式发售。纸质招标文件和标书款发票的获取事宜详询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2141STC43343 2.项目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食堂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800 万元(财政资金 320 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 4.采购需求: 包号 标的名称 数量 交货地点 /实施地点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01 食堂服务 不适用 采购人指定地点(北京) (一)配餐地址: 天桥艺术大厦配餐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一号天桥艺术大厦 A 座地下一层 102 单元。 雍和大厦办公区配餐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号雍和大厦 1 层。 (二)供餐时间: 工作日(不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供餐。 供餐时间为: 早餐:7:30—8:20; 午餐:11:30—12:50; 晚餐:17:30—18:30。 (三)就餐基本情况: 1. 天桥艺术大厦食堂基本情况: 天桥艺术大厦食堂使用面积为 528平米,可同时供 240人用餐。 天桥艺术大厦现有职工 520 人左右(其中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职工 170人,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340 人,《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 10 人),单独供餐,供应早、午、晚三餐。(经统计 2021 年 10月 11 日至 2021年 12 月 17 日,合计共 50个工作日,日均早餐 241 人次,午餐 367 人次,晚餐 170 人次) 2.雍和大厦办公区基本情况: 日平均就餐 10 人左右,均为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职工。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 单独供餐,仅供应早、午餐,就餐时间与天桥艺术大厦食堂时间相同。 注:投标人必须针对每一包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分投标。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须同时满足)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②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③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 ④本项目不属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对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 ⑤法律、行政法规、招标文件关于“合格投标人(申请人)”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1 月 5 日至 2022 年 1 月 12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9:00 至 12:00,下午 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为减少人员聚集,疫情期间我公司招标文件暂停现场发售,以电子邮件送达采购文件的方式发售。非常时期如有不便,敬请谅解。 方式:购买时请同时提供: ①购买人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②为便于及时通知有关项目信息并开具发票,请提供《申请人联系信息表》及《申请人开票信息表》签字件,以上表格请申请人自行前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官网“帮助中心”栏目下载,下载地址为:http://tendering.sinosteel.com/zgzb/bzzx/moreinfo.html); ③标书款可以汇款方式交纳。若以汇款方式交纳的,须提供标书款及邮资的汇款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 单复印件,汇款单附言处须注明本项目“项目编号/包号”。 说明:须将以上①~③项材料以及②项 word 格式电子版一并发送至“获取招标文件指定邮箱”。由于邮件众多,为保证购买人能及时获取招标文件,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内、邮件发送后,主动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确认是否收到以上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指定邮箱”为:516499184@qq.com 。 售价:人民币 500 元/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 年 1 月 26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的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2.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4.账户信息: 开 户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账 号:9576 0328 0000 0075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一号天桥艺术大厦 A 座 3 层 联系方式:010-84195632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 8 号中钢国际广场 16 层 联系方式:010-626882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炳勋、马娟娟、聂娅琼、陈俊 电 话:010-62688223、516499184@qq.com(邮箱)(购买文件、发票咨询)、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项目问询)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2 年 1 月 5 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均以本资料表为准。标记“■”的选项意为适用于本项目,标记“□”的选项意为不适用于本项目。 条款号 内容 2.1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2.2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招标内容并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和验收标准(如招标文件未作规定,则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标准)。 2.3 项目属性: □货物 ■服务 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否 □是 2.4.3 本采购项目涉及中小企业采购的,则: 1、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以及相关标的及预算金额,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2、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详见《第一章 投标邀请》; 3、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有关价格扣除比例,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采购人(如认为具备相关条件)对中小企业在资金支付期限、预付款比例等方面的优惠措施: 无,尚不具备条件 ;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包号 标的名称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01 食堂服务 餐饮业 本项目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其划型标准如下: 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3.2 现场考察踏勘: ■不组织 □组织,考察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考察地点:【 】 开标前答疑会: ■不召开 □召开,召开时间:【 】年【 】月【 】日【 】点【 】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 条款号 内容 召开地点:【 】 演示视频: ■无需递交 □递交,投标人可以用【U 盘】形式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不超过【____】分钟的演示视频(视频演示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第五章 评标标准》】相关规定),供代理机构在评标时向评标委员会播放。播放格式为 avi、mp4、rmvb、wmv 其中一种格式,视频应配有讲解音频。如果演示视频超过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则超出部分不再播放。如因投标人所递交的视频文件出现错误,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对此部分顺利进行评审,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且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投标样品递交: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7.2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适用 □按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统一编制和包装,具体为: 1、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所有各包可编制并包装在一册中,各包重复之处无需反复提供;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所有各包分别编制和包装; □按所投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编制并包装在一册中。投标人需在密封外包装、投标文件封皮及每个章节开始之处标明适用包号。 注:投标文件如内容较多,可分成多本进行编制,并在每本封面上标记清楚,如“投标文件第 1 本/共 3 本”。 7.3 如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 ■本项目不适用 □不限制; □限制。具体规定如下: 9.3 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 ■不允许 □允许,具体要求如下: 1、可以分包的具体内容为:【_____】。 2、可以分包的金额或者比例:【_____】。 3、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资质条件:【满足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第【/】项规定】。 4、若项目或相关采购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1-2-2 及其附件提交投标文件相应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 条款号 内容 内容;非因以上原因而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的,须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2-12 及其附件提交投标文件相应内容。 5、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6、分包承担主体不得再次分包。 11.1 投标保证金金额:16 万元人民币;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电汇形式的投标保证金提交汇款凭证复印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见第六章)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提交,并在该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字样。 同时须特别注意: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仍须提供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11.3 投标保证金建议形式:电汇(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 投标保证金收受人: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人名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 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兴新城支行 人民币账号:9576032800000075 11.9 为保证中标人投标保证金的及时退还,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1 个工作日内,通过其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中标人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 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 采购代理机构接收邮箱见招标文件《投标邀请》中“项目问询”邮箱。 如中标人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1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天(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13.1 投标文件的份数: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正本 1 份,副本 5 份; 《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U 盘),电子文档为 word、Excel 等格式。电子文档应包括投标文件全部内容。 对于《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与《商务技术文件分册》要求提供的各项内容,除非招标文件另有明确规定,否则投标文件相关内容无需在两个分册中重复提供。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1.4、9.3、10.4、10.6、10.7、11.4、11.5、11.6、12.1、18.2、20.3、23.2、23.3.1、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0 条款号 内容 27.2、29.5 及其他标记★号的条款(如有)。 22.3 □本项目为单一产品采购项目。 □本项目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_________】。 ■关于核心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3.3.1 对于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情形,招标文件的另行规定: ■无 □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3.2.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小微企业报价(投标人报价),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为:【6%】 23.3.2.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投标人报价),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为:【2%】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以投标报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技术及服务/技术/商务/业绩或其他)部分得分高者为中标候选人 □随机抽取 ■本项目不适用 25.3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 ■推荐 3 名中标候选人 □推荐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所有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6.1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采购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 □是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得分且投标报价均相同的,以【_____________】(技术及服务/技术/商务/业绩或其他)得分高者为中标人 □随机抽取 30.1 是否需要提交履约保证金: □不需要 ■需要,具体要求如下: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4%】; 履约保证金提交: ■投标人单独提交至采购人,提交时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提交形式为【(支票/汇票/本票/银行保函/政府采购担保函或其他)】 □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1.1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1 条款号 内容 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2.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由采购人支付 ■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照如下第 1、2 种标准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1)管理服务费部分:以中标人的两年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2)食材采购经费部分:以两年预算金额为计算基数,按“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 号)规定的收费标准(见下表),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 2、若按上述标准计取的费用低于 1.5 万元人民币,则按 1.5 万元计取。 3、固定收费:人民币【____】元/每包(每位投标人)。 注:接收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号:同投标保证金账号。 评审专家费标准:执行《北京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标准》 增补条款 本项目预算金额为 800 万元,包括:1、驻场服务费不超过 87 万元;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2 条款号 内容 1 2、餐费为预计数量,根据实际就餐人数和餐饮标准据实结算,费用不超过 713 万元。 增补条款2 本项目合同甲方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委托中国版权保护中心作为采购人组织采购活动,并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在采购活动中签署的文件全部予以认可。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完成后,3 个合同甲方分别与乙方中标人签订合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3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中小企业、合格投标人(申请人)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详见《投标邀请》。招标文件中所称“招标人”、“用户方”、“甲方”、“买方”等,如无特指,亦是指采购人,以及享有采购人权利、承担采购人义务的相关单位及其代表。 1.2 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招标文件中所称 “投标方”、“供应商”、“申请人”、“乙方”、“卖方”、“中标人”等,如无特指,亦是指投标人。 1.3 中小企业:系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1.4 “合格投标人(申请人)”须满足如下条件,或未出现如下禁止情形: 1.4.1 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投标人信用记录的具体要求为: 1.4.1.1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4.1.2 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实际查询时间; 1.4.1.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1.4.1.4 信用信息的使用原则:经认定的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4 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投标无效。 1.4.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3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4.4 对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包),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1.4.5 行业情况特殊的,可允许法人的分公司、分所等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承担。本项目如果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则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邀请》相关规定。 1.4.6 本项目(包)是否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详见《投标邀请》相关规定。若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1.4.6.1 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他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资质须与其在联合体中的分工相匹配。若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中途退出,则该联合体的投标无效。 1.4.6.2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4.6.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4.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指定联合体牵头单位,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5 体牵头单位必须承担主要工作任务。该联合体投标协议应当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投标文件其他内容同时递交。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1.4.6.5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采购人承担的连带责任。 1.4.7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2 资金来源、招标范围、项目属性及政府采购政策(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情形) 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者接受其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 2.3 本项目的项目属性、是否属于科研仪器设备采购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4 本项目中,涉及到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情形如下: 2.4.1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 政 策 :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 产 且 使 用 该 中 小 企 业 商 号 或 者 注 册 商 标 ;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 小 企 业 ;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 员 。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型 企 业 制 造 货 物 的 , 不 享 受 中 小 企 业 扶 持 政 策 。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6 2.4.2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给定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得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 投标费用与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 3.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3.2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了进行现场考察踏勘、开标前答疑会、视频演示、提供样品、测试等,则投标人应按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采购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第五章 评标标准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4.3 招标文件中的“货物”、“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服务。 4.4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如列有工艺和材料的参照牌号、分类号,仅用于采购人对产品技术指标和品质要求的说明和参考,不是投标人必须选择的,并没有任何限制性。 4.5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提出的各项功能要求和技术指标是对本项目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全部详细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投标人所有与本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均应不低于投标时已颁布的国家和行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7 业标准、或相应的国际标准的有关条文,使用最新的专利和保密专利需特别说明。 4.6 招标文件中的“原厂商”系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招标文件所述的生产厂家、货物制造商、制造厂家、货物制造厂家等,均为原厂商。不具备产品商标和定价权的 OEM 代加工厂不是原厂商。 4.7 招标文件中的“产地”系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产品的国家或地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的来源国家或地区。 4.8 招标文件纸质版本和电子版本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一致,以纸质版本为准。 5 潜在投标人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澄清 5.1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6.2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对所有潜在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潜在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的书面通知后,应在 1 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书面通知送达的通讯方式以获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供的登记信息为准,因提供信息有误导致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及投标语言 7.1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投标人可以对本项目的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也可同时对多个包(如有)进行投标。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8 7.2 若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多个包(如有)同时进行投标,则投标文件的编制、包装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7.3 投标人在本项目中最多中标包的数量(如限制数量)要求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为准。 7.4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7.5 投标文件及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按《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分别编制并包装。 8.2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8.2.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格式见附件 ★1-2-1 联合协议 格式见附件 如为联合体,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1-2-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 格式见附件 如本项目(包)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且投标人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1-3 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复印件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投标人如为分支机构的,则视为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授权其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由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授权文件。 ★1-4 税务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复印件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19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税务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 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1-5 社会保险登记证(或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的营业执照); 并提供本项目开标日前六个月内任意月份投标人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有效票据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 复印件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1-6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 2019 或 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开标日前六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财务审计报告应当体现投标人(被审计单位)名称、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单位)名称、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审计年度并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未体现以上内容的视为无效。 2、银行资信证明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复印件。若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声明复印无效的,则投标人必须提供原件,否则视为无效。提供复印件的,必须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所有内容页的齐全的复印件,含首页、声明页等,否则视为无效。 3、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见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1-9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当本项目(包)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必须提供,此时建议在本册提供。如不在本册提供可能导致的不利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1-10 生产厂家的资格声明 (参考)格式见附件 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1-11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 (参考)格式见附件 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1-12 投标人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无须投标人提供 ★1-13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 (如有) 若本项目(包)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则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此处可提供该分支机构或其所属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相应证明文件。 8.2.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2-1 投标书 格式见附件 ★2-1-1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 复印件 ★2-2 开标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格式见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2-5 采购需求偏离表 格式见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格式见附件 2-7 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包含内容见本须知第 9 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格式见附件 2-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如有,例如: 《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仅当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1 附件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单》且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类别的,必须提供相应的认证证书,否则投标文件无效;其余情况下,投标人可自愿选择是否提供认证证书。 2-10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 与《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一并单独包装提交,投标文件中可不重复提供本表。若未能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信息不准确而导致无法及时退还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逾期退还的相关责任。 格式见附件 2-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附件 当本项目(包)未涉及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建议在本册提供。如不在本册提供可能导致的不利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合同分包的,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如实填报。 2、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二) 格式见附件 如本项目(包)非因“要求通过分包措施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而允许分包、且投标人拟进行分包的,必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 8.3 除上述 8.2 条外,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 9 条的所有文件。 8.4 对于招标文件中提供了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属于实质性要求的格式文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相关内容(注明“参考”格式的除外)。除明确允许投标人可以自行编写的外,投标人不得以“投标文件格式”规定之外的方式填写相关内容。对于招标文件未提供格式的投标文件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8.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应提供上述 8.2.1 条中的附件号为“1-3”至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2 件号为“1-9”号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其余文件联合体中应至少一方出具。 9 证明货物及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9.1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 9.2 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见《投标邀请》。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包括已经进入中国境内的进口产品(此处所述产品是指通过制造、加工或元部件装配,最终形成的产品)。关于进口产品的相关规定依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 号文)、《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 号文)。 9.3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可以依法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本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是否允许分包,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不允许分包的项目,中标人不得将合同项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分包履行的,中标人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政府采购合同主体、关键性工作不能分包。 9.4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9.5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9.5.1 投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及要求,提供相应的技术方案、实施方案、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方案、培训计划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响应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9.5.2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产品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9.5.3 招标文件《评标标准》中涉及的证明文件。 9.5.4 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10 投标报价 10.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格式见附件)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0.3 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税费,招标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0.3.1 投标货物及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和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及质量保证等费用; 10.3.2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完成本项目的全部相关服务费用; 10.3.3 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要求的其他采购内容产生的费用。 10.4 投标总价须包含招标文件全部内容,如分项报价表有缺漏视为已含在其他各项报价中,将不对投标总价进行调整。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对此进行书面确认,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0.5 为了方便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投标人可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但并不限制采购人以上述任何条件订立合同的权利。 10.6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为是非响应性投标,其投标无效。 10.7 每种产品/服务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1 投标保证金 11.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及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投标人自愿超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做无效处理。 11.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1.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的形式:《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建议的形式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接受的其他非现金形式。 11.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 11.1 和第 11.3 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其投标无效。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4 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1.5 如发现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入账,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其投标无效。 11.6 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同投标有效期。 11.7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详见履约保证金有关条款的规定;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 11.8 若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资料等自身原因导致投标保证金无法及时退还或发票开票延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12 投标有效期 12.1 投标应在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其投标无效。 1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及装订 13.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的字样。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版与纸制文件不符,以纸制文件为准。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联合体投标的,对于要求盖章之处,除提供的格式中规定或本招标文件中要求联合体各方盖章的以外,其余均加盖联合体牵头单位公章即可。 13.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后才有效。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5 标人负责。 13.5 投标文件需牢固装订成册(凡用活页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均不认为是牢固装订)、目录清楚、页码准确。 ★13.6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投标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如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须提供特别说明函,明确该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作为直接参与投标时相关投标文件的签章、及业务合作伙伴参与投标时授权函的签章,其效力等同于公章(该特别说明函须同时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投标人投标专用章或其它印章)。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投标文件的包装、标记和密封 14.1 投标时,投标人需将投标文件分以下几部分进行包装、标记及提交: (1)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 (2)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将该正本、所有的副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正本、副本”的包装袋/箱中进行提交,并尽量减少包装袋/箱的使用数量; (3)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将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单独包装在标记为“投标文件电子文档”的包装袋中;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其他电子介质文档(如视频演示电子文档等),则该文档与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并封装在同一包装袋中); (4)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为方便开标唱标,除投标文件中的《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以外,投标人还需另行准备一份相同的《开标一览表》,并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一并包装单独提交,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 14.2 所有包装袋/箱上均需: (1)清楚标明递交至投标邀请中指明的地址;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6 (2)注明投标邀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 (开标日期、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写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并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密封章。 14.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包装及加写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4.4 未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4.5 采购人拒绝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 15 投标截止期 15.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送达地点应是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址。 15.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5.3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拒收。 16 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 16.1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16.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6.3 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开标后,投标文件不予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7 开标 1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在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文件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是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7 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及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17.3 开标过程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8 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18.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18.2 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内容见本须知 8.2.1)有任何一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18.3 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进行评标。 18.4 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通过发布公告方式邀请供应商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中小企业数量不足 3 家的,应当中止采购活动,视同未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19 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评标委员会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和本次招标采购项目的特点进行组建,并负责具体评标事务。 19.2 评审专家须符合财库〔2016〕125 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依法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查询有关信用记录,不得选定具有行贿、受贿、欺诈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0.1 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从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0.2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0.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无效: (1) 投标总价超过项目预算金额或者项目(分包)最高限价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8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 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 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8.2.2 加注★号的附件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 (5)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中★号条款要求的(本须知 8.2.1 各项内容已在本须知 18.2 审查,此处不再包含); (6) 投标文件技术指标超出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主要技术参数允许偏差的最大范围的(如有); (7)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且未能应评标委员会要求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8)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报价、两个或两个以上技术及服务投标方案的(招标文件允许提供备选方案的除外); (9) 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如相应技术、安全、节能和环保等),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不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的(采购的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中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则投标人所报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投标产品如涉及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须具有公安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投标产品如有属于开展国家信息安全产品认证产品范围的,须具有由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原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等); (10)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11) 投标人、投标文件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投标被否决的情形。 21 包含不允许偏离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条款号: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2 评标方法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未通过符合性审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9 查的投标文件不得进入比较与评价。 22.2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针对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23 投标文件的评审与比较 23.1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3.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有权要求该投标人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若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3.3 投标报价的调整 23.3.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一)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与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单独递交的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二)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三)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四)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五)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招标文件如有另行规定的(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从其规定。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0 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3.3.2 小微企业价格评审优惠的政策调整。只有符合本须知第 2.4 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评标时价格不予扣除。 23.3.2.1 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对符合本须知 1.3 条和2.4 条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3.2.2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本项目实际采用的扣除比例见 《 投 标 人 须 知 资 料 表 》 。 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3.3.2.3 价格扣除比例对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3.3.2.4 监狱企业提供了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北京市含教育矫治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3.3.2.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的,视同小微企业。 23.3.2.6 若投标人同时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的两种及以上,将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价格扣减的优惠政策。 23.4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注:所采购的货物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范围,并且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确定的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1 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详见本项目《评标标准》(如涉及上述产品采购)。 24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4.1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及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5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推荐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25.2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或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不同投标人,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5.3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各投标人的评标排序,依次推荐本项目各包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6 确定中标人 26.1 采购人将按照包号由小到大的顺序、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6.2 采购人在确定中标人前,有权根据投标人递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和采购人认为其它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真实性审查。 27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7.1 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依照下列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2 规定处理: (1) 未确定中标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 已确定中标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 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4)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 27.2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8 中标公告与中标通知书 28.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中标公告期限为 1 个工作日。 28.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9 签订合同 29.1 中标人、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签订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结果无效,并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9.2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有权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或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9.3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3 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9.4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29.5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包。 30 履约保证金 30.1 中标人须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金额和形式,按规定的时间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 供应商违法行为 31.1 如在招标各环节中出现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等违法行为,相关情形将被上报财政部门,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供应商有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之一的,中标、成交无效。 31.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民事责任,投标人也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1.2.1 提供虚假的资料; 31.2.2 在实质性方面失实。 32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及标准 32.1 中标人须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由中标人支付的,投标人报价应包含代理费用。 32.2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直接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可用支票、电汇等付款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4 式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 33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33.1 方式: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派授权代表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及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收到。 (2) 质疑函须使用财政部制定的范本文件。 (3)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3.2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部门:采购管理部门、招标部门。 33.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见《投标邀请》。 33.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讯地址:见《投标邀请》。 33.5 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法定质疑期内两次及以上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33.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以及必要的法律依据。 34 信用担保 34.1 本项目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5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文本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6 合同条款前附表 是否星号指标 主要条款 内容 否 付款方式 详见合同草案条款 否 交货时间或实施周期 详见合同草案条款 否 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 详见合同草案条款 否 质量保证期 详见合同草案条款 否 其他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7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 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 署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8 (一)合同协议书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所属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以_____方式进行采购,经过合法合规的采购程序,确定乙方_______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订本合同。 本合同(■是□否)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1、合同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 1.1 本合同由下列文件共同构成并视为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补充。各合同构成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a.本合同协议书; b.合同一般条款; c.合同附件; d.合同补充协议(如有); e.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含澄清文件); f.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澄清文件)。 1.2 本项目合同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进行签订。 1.2.1 对于同一事项在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或招标文件中未提出明确要求的事项,均以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1.2.2 对于招标文件中提出明确要求,但中标人投标文件中不满足或不一致的相关内容,按如下原则处理:若中标人投标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和采购需求偏离表中明确表示无偏离、或未明确提出偏离的,均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否则以中标人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1.3 本合同及附件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争议的解决等适用本合同签订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1.4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中国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致使本合同的部分条款相冲突、无效或失去可强制执行效力时,双方同意将密切合作,尽快修改本合同中相冲突或无效或失去强制执行效力的有关条款。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39 2、合同标的及质量要求 合同内容(标的)及采购数量: 3、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 元整)。其中分项价格见本项目中标人的投标文件。 4、付款方式 4.1 本合同项下的合同价款将由甲方按下述比例分期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 (1)餐费 每月初由合同甲方工作人员根据刷卡数据统计上月各单位就餐人数,按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2)驻场服务费 首次付款:合同生效、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甲方在 30 日内向乙方支付驻场服务费 30%的预付款,即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 验收付款: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且甲方收到乙方付款申请后 30 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驻场服务费 70%的合同款,即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元整)。 注:驻场服务费中国版权保护中心承担 31%,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承担 69%。 4.2 如果约定的甲方付款日期处于甲方年终封账期内(封账期一般为每年的 12 月 10日至次年国家财政管理部门下拨款项之日),或受财政资金拨付进度影响,甲方将顺延到封账期后/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后付款,并将不承担延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4.3 乙方指定账户: 户名 开户银行 指定账号 4.4 上述款项由甲方按期汇入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账户,乙方在申请付款时,先向甲方出具正式的等额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款项一致。甲方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开票信息如下: 名 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 址: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0 电 话: 开 户 行: 账 号: 5、本合同提供货物及服务的时间及地点 交货时间或实施周期: 交货地点或实施地点: 6、验收要求 本合同验收包括____共___个阶段。各阶段验收条件、验收标准如下:_________。 7、质保期要求 本合同项下货物及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终验合格之日起/年。 8、履约保证金 8.1 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合同乙方须向合同甲方提交合同总价_4_%额度的履约保证金,采用如下非现金形式提交:______(□支票 □汇票 □本票或者金融机构 □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履约保证金须在项目质保期满之前持续有效。 8.2 合同终验合格,在甲方向乙方支付最后一次合同价款之前,合同乙方可将履约保证金额度降低为合同总价___%,以保障采购人在质保期内的权益。 8.3 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项目结束后,由乙方提出申请,甲方履行完必要的审批手续后,返还履约保函或原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8.4 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若乙方违约需要支付违约金时,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该款项,乙方须在 15 工作日内补足该金额以保证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在质保期前仍然满足合同规定。 9、违约责任及罚则 9.1 合同生效后,乙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需全部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其中,乙方因技术人员调整或流动、技术设施故障,或因注销、吊销、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完成本合同项目时,乙方应在上述原因成立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或在合同一般条款约定时间届满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乙方需双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甲方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及损失;合同生效后,若甲方因自身原因单方面解除本合同的,则甲方已支付的合同款项不予退还。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1 9.2 其余违约责任,详见本项目合同一般条款的规定。 9.3 乙方逾期交付违约: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履行合同并交付合同成果物,每逾期一天按合同金额的 1‰计算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的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金额的 5%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4 甲方逾期付款或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金:甲方由于自身原因(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未能按时、按额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款额的万分之三计算支付违约金。 9.5 对于因采购人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应当依照合同约定对供应商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具体约定如下:根据造成的损失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按实际发生的损失金额予以赔偿,届时合同乙方须提供有效证据。 10、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10.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同意选择以下第 10.1.2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并填入序号): 10.1.1 双方均同意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10.1.2 双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当事人一方在规定时间内不履行仲裁机构裁决的,另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0.3 仲裁费用和诉讼费用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1、合同的生效及终止 11.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且乙方按要求向甲方提交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 11.2 本合同乙方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含质保期保修服务),且合同甲方支付完成全部合同价款,并将履约保证金原额退还乙方后,本项目终止。 12.合同数量及合同附件 12.1 合同数量:本合同一式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乙双方各执__份。 12.2 本合同附件包括:□保密承诺书、□履约保函、□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如有)。 13.其他条款(如有):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2 (二)合同一般条款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本项目合同协议书中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合同总价”系指按照合同约定乙方正确地且完全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货款或报酬。 1.3“货物”系指按照合同约定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硬件设备、材料(包括主材和辅材)、软件(包括成品软件和针对本项目定制开发的软件)等。 1.4“服务”系指按照合同约定乙方承担的与供货或项目建设有关的服务,如安装、调试、技术支持、应急处理、日常服务、维修,以及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软件开发、集成服务等其它义务。 1.5“系统”是指由按照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由货物和服务构成的、能实现甲方采购技术需求、具有一定架构和功能的有机整体。 1.6“甲方”或“采购人”系指通过采购,接受合同货物、系统及服务的单位。本合同中的甲方见合同协议书。 1.7“乙方”或“中标人”系指中标后提供合同货物、系统和服务的供应商。本合同中的乙方见合同协议书。 1.8“到货验收”系指硬件和成品软件按甲方要求运到甲方指定的交付地点后,甲乙双方共同对货物的数量、包装、规格和单件质量进行验收,包括开箱加电调试,所有指标符合合同条款、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原厂商”产品指标的内容(如上述文件内容发生冲突,以性能最优的文件为准),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到货验收)。 1.9“原厂商”系指货物生产厂家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述的生产厂家、货物制造商、制造厂家、货物制造厂家,均为原厂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3 商。不具备产品商标和定价权的 OEM 代加工厂不是原厂商。 1.10“产地”系指货物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二、合同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 甲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外,甲方同时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2.1.1 配合乙方确认项目实施需求; 2.1.2 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1.3 协调乙方与其他协作单位的关系; 2.1.4 及时进行各项确认和验收工作; 2.1.5 指定专人负责与乙方的合作事宜; 2.1.6 及时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款项,收到乙方出具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后,甲方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认证工作。如有问题,须及时跟乙方沟通。 2.2 乙方权利和义务: 除本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外,乙方同时享有以下权利并履行以下义务: 2.2.1 制定项目实施方案,确定各阶段的工作计划等; 2.2.2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和进度,以及甲方审核同意的实施方案、各阶段工作计划及验收方案等,负责项目建设的组织和实施工作; 2.2.3 保证所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等货物和所集成的系统功能与本合同的规定一致,并负责培训、维修等本项目要求的服务; 2.2.4 为项目提供应急预案,确保系统在紧急情况下的正常、安全运行; 2.2.5 保修期内为系统内容的日常更新提供技术支持和升级服务; 2.2.6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提供免费培训; 2.2.7 承担保密责任和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单位及参与开发的人员不得向第三方泄露项目的任何情况和资料。具体保密事项及相关要求见合同附件《保密承诺书》; 2.2.8 乙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是正式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应与甲方实际支付的价税合计金额一致。乙方应保证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将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甲方; 2.2.9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和义务。 三、税费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4 3.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向乙方征收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支付。 3.2 发生在中国境外的,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应由乙方承担。 四、质量保证 4.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合格材料和先进的工艺,并在各个方面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合理操作和维护保养,在货物寿命期内运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造成的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除本合同中另有规定外,出现上述情况,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 30 天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零部件或整机更换期间,乙方应采取一切措施,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使用,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按本合同第十条相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4.2 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和指标参数应与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承诺相一致,但由于客观原因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调整的除外(调整后须优于调整前)。若上述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或其原厂家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 4.3 乙方须保证甲方在使用乙方提供的产品、服务及其任何组成部分时具有合法性,并且不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以及其他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妥善处理,给甲方带来损失的还须赔偿甲方相应损失。 五、货物包装运输 5.1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 5.2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中应有足够的包装保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可预见及不可预见的损坏。 5.3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详细的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晰明确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除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中另有规定的外,乙方应准备与本合同货物相符的技术资料随每批货物一起发运甲方。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样本、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修指南或服务手册等。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条款所述资料不完整或丢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立即免费另寄。如乙方邮寄到达时间(以邮戳为准)超过 15 日,应按未及时交货承担本合同第十条规定的相应违约责任。 5.4 货物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5 损毁均由乙方负责。 六、验收 6.1 生产厂家应对货物进行检验并出具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乙方负担。乙方应将质量合格证和检验记录提交给甲方。 6.2 货物到达工作现场后,甲方或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将会同乙方人员共同在不加电的情况下对合同货物的外观、规格和数量进行检验,对需要加电验收的货物进行加电检验,并出具双方签字的检验记录。检验过程中所必需的专用设备或仪器由乙方提供。 6.3 乙方不能按照报价表提供货物,应向甲方来函说明,经甲方书面同意,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后,乙方可提供替代产品,且不得低于被替代产品的质量和技术标准,单价价格不得高于被替代产品。甲方对此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4 检验时,货物如果出现差错,应由 6.2 款所述的双方检验人员共同签署“货损货差证明”,如果外包装完好无损,但箱内货物发现任何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合之处,乙方应根据“货损货差证明”于_7 日 内负责补足或更换,经甲方检验合格后视为到货。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6.5 如果乙方人员在甲方通知的日期内未能参加检验,甲方有权单独进行开箱检验,乙方应接受开箱检验的结果。如发现任何货物短缺、故障、损坏或与合同规定不符合之处,由乙方在_7 日 内补足或替换,并经甲方检验合格。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甲方单独检验可能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6.6 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集装箱的开箱和返箱不视为开箱检验。 6.7 验收时,乙方交付的货物的技术指标出现可能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情况时,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省级或以上资格、资质的行业鉴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检验,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如检验结论证明货物的技术指标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相关检验费用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凭检验结论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6.8 在货物使用寿命期内,因货物存在质量缺陷,不论该缺陷是由于何种原因(包括但不限于隐蔽缺陷或使用不适当的原材料)引起,影响货物自身或系统整体的正常运行的,乙方应承担修理、更换和其他违约责任。若对货物存在缺陷引起的争议,甲方有权委托具有省级或以上资格、资质的行业鉴定机构或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检验,鉴定结果是最终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相关鉴定费用及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负担。如鉴定结论证明货物存在缺陷,甲方凭检验证书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6 七、服务和保修 乙方须按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标准提供相应的服务。 八、知识产权 8.1 在本合同生效前已存在的原有产品及其功能模块的著作权及其他知识产权并不因本合同的签署和履行而转移,但乙方应提供相关产品的技术白皮书、帮助手册、应用接口文档等,确保甲方在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 8.2 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或甲乙双方针对本项目需求开发或组织开发的软件、软件模块或其他代码等需在项目预验收前向甲方提交源代码。乙方保留无偿自用由乙方开发或甲乙双方共同开发的软件的权利,但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之用于商业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 九、不可抗力 9.1 任意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系指双方在缔结本合同时所不能预见,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 9.2 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发生不可抗力之日起 14 日内将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 120 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十、违约责任及索赔 10.1 本合同签订生效后,若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事件或国家政策发生变化,造成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经甲乙双方书面认可后,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如果造成损失由甲乙双方各自承担自身损失。 除上述情况外,合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造成另一方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10.2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一方违约或不能履行合同,造成另一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的,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 10.3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遭受第三方追诉的,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并承担违约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7 10.4 因甲方中途改变方案或自身原因导致乙方交货或工期延迟的,不视为乙方违约,且乙方的交货期限和工期相应顺延。 10.5 交货及付款违约处理: 10.5.1 乙方未能按时、按质、按量交货,每延迟一天按本项目合同协议书规定的逾期交付违约金额度计算支付违约金,甲方可从应付价款中扣除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5.2 逾期交货的违约金累计达到本项目合同协议书规定额度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10.5.3 由于甲方原因,未能按时、按额付款,每逾期一天按合同协议规定额度支付违约金。 10.6 服务违约处理: 由于乙方原因未履行或未及时履行服务承诺的,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10.6.1 乙方未按照服务承诺时限响应或排除故障,或未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的,每次按合同金额的 5‰计算支付违约金,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10.6.2 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培训服务,每次违约(4 课时视为 1 次,不足 4 课时按 4 课时算)按合同总价的 5‰计算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10.7 索赔: 10.7.1 甲方对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或因行使单方解除合同权而提出的索赔,乙方同意甲方有权按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解决: 10.7.1.1 乙方同意甲方拒收货物,在甲方作出拒收决定日起 7 日内,将已收取的被拒收货物的货款退还甲方,并负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依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滞纳金、银行费用、运输和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装卸费以及为保管和保护拒收货物所需要的其它费用。 10.7.1.2 根据货物的瑕疵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金额,经双方同意降低货物价格。 10.7.1.3 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修理缺陷部分,以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和支付的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0.7.2 如果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乙方未能予以答复,该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能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的 30 天内,按甲方同意的上述任何一种或多种方式处理索赔事宜,甲方有权从未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乙方应继续履行义务;或甲方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8 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10.8 发票违约处理: 10.8.1 由于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合格,或者未能通过税务部门认证,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个工作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送达甲方,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10.8.2 由于乙方的原因,导致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期失效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认证期失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显示的税额。 10.8.3 以“失控发票”等事由追缴税款的,追缴税款由乙方据实向甲方支付,并按照合同总价款的 10%支付违约金。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 10.8.4 如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税务部门鉴定为假发票,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甲方全部经济损失。 10.9 其他违约处理: 10.9.1 经检验,乙方交付货物的技术指标被证实达不到乙方投标文件承诺时,每发生一次按合同总价的 2 %计算支付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 15 天内重新交付符合乙方投标文件承诺的货物,该项违约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并应负责赔偿。该违约金累计达到合同总价的 10 %或重新交付时间超过 15 天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0.9.2 乙方或其参与开发、服务的工作人员未履行保密义务或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约定,按合同总价的 10%计算支付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并应负责赔偿。 十一、合同修改、转让、分包的限定 11.1 对本合同条款做出的任何改动,均须由甲乙双方签署书面合同补充协议。 11.2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地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1.3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整体或部分进行转包、分包。 十二、合同附件 12.1 保密承诺书(格式附后)。 如果需要,乙方将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加盖单位公章的保密承诺书提交给甲方。 12.2 银行履约保函(格式附后)。 12.3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人) 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9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 开户名称: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账 号: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0 合同附件 1 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开具日期:_______________ 致:(买方名称) _____(合同编号)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____年____月_____日就_____(项目名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_____(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______(合同编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______(出具保函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______%,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换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的金融或担保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姓名印刷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1 合同附件 2 保密承诺书 甲方(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 鉴于在________(项目名称)的合作过程中,我公司已经或将要知悉贵单位所拥有的且标明秘密的参数、技巧等秘密信息,我公司做出以下保密声明,承诺有效地保护贵单位秘密和信息: 1、秘密信息指商业秘密、所有权、秘密技术、所有的分析、记录、研究、原型以及其他与秘密信息相关的文献和材料,其中商业信息包括所有的信息,目前涉及到的数据和工具、将来或计划中的设备、材料、仪器、工艺过程、配方样品、技术、图纸、设计、产量、成本、供应商、客户、关键技术以及贵单位提供给我公司的其他类似资料信息,包括在采购设备中所出现的技术参数等。在可能的合作过程中,贵单位提出的所有服务需求和改进的建议,均属于贵单位专有的技术秘密。 2、保密义务 (1) 对秘密信息进行保密; (2) 除为履行职责而确有必要知悉秘密信息的相关人员,不向其他任何人披露,也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3) 及时、妥善地做好资料整理、归档和保密工作。 3、如违反上述承诺,我公司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承诺方全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诺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附件 3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以投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2 第四章 采购需求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3 采购需求书 总体要求 一、本部分内容是根据本餐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的。 二、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本部分的全部条款。对本部分中存在的任何疑问、遗漏或相互矛盾之处,或是对于相关要求不清楚,认为存在歧视、限制的情况,投标人可随时向采购人问询,采购人予以澄清。 三、本次招标项目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及所属企业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共用食堂的职工配餐、食堂驻场服务管理采购项目,项目相关服务选定 1 家供应商,投标人应根据需求文件要求,制定符合要求的服务方案实施投标。 四、本项目采购服务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3 年 1 月 31 日。 五、本项目采购预算为 800 万元。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4 服务需求 一、基本情况 (一)配餐地址: 天桥艺术大厦配餐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天桥南大街一号天桥艺术大厦 A 座地下一层102 单元。 雍和大厦办公区配餐地址: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 28 号雍和大厦 1 层。 (二)供餐时间: 工作日(不包含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供餐。 供餐时间为: 早餐:7:30—8:20; 午餐:11:30—12:50; 晚餐:17:30—18:30。 (三)就餐基本情况: 1. 天桥艺术大厦食堂基本情况: 天桥艺术大厦食堂使用面积为 528 平米,可同时供 240 人用餐。 天桥艺术大厦现有职工 520 人左右(其中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职工 170 人,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 340 人,《中国版权》杂志社有限公司 10 人),单独供餐,供应早、午、晚三餐。 2.雍和大厦办公区基本情况: 日平均就餐 10 人左右,均为中华版权代理有限公司职工。单独供餐,仅供应早、午餐,就餐时间与天桥艺术大厦食堂时间相同。 二、配餐服务要求 (一)配餐标准 用餐职工每人每天 70 元,其中早餐 15 元、午餐 30 元、晚餐 25 元。 (二)餐食要求 1. 菜品种类要求: (1)早餐:供应不低于 17 个品种,每人就餐标准 15 元。其中,小菜 4 种(2 种热炒、1 种咸菜、1 种叶菜)以上,主食花样 8 种(6 种面食、2 种杂粮)以上,粥、豆浆、馄饨等流食 4 种以上,蛋、乳制品 1 种以上,早餐品种(煎、蒸、炸、煮)合理搭配。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5 (2)午餐:供应不低于 17 个品种,每人就餐标准 30 元。其中,热菜 8 种(2 种主荤菜、3 种半荤菜、3 种素菜)以上,应覆盖国内知名菜系菜品。杂粮 2 种以上,小吃 1种以上,主食花样 4 种以上,汤粥各 1 种以上,酸奶水果至少有 1 种以上。 (3)晚餐:供应不低于 13 个品种,每人就餐标准 25 元。其中,热菜 6 种(1 种主荤菜、2 种半荤菜、3 种素菜)以上,小吃 1 种以上,主食花样 3 种以上、杂粮 2 种以上,水果不少于 1 种,粥 1 种。晚餐如有中午剩余菜品不得超过 2 种。 (4)中国特色传统节日提供相关食品(腊八粥、元宵、粽子、月饼等)。 (5)具备及时提供临时加餐的能力。 (6)具备清真餐制作供应能力。 (7)不得提供转基因食品和农药超标蔬菜。 (8)食材原材料采购由投标人经正规渠道采购,价格按新发地批发市场网上公布平均价格+上浮率 12%计算,如果所需食材新发地批发市场网上没有报价,以实际新发地市场询价为平均价格。 (9)投标人采购食材的供应商资质及品牌应由采购人认可。采购人有权进行日常监督检查,要求投标人提供食材供应商资质、采购票据复印件及食材的检验检疫证明。 2.配餐人员要求: (1)投标人应制定相应规章制度严格管理其聘用员工,双方应签订劳动合同。凡被录用人员,必须经投标人上岗培训合格,并办理市防疫站核发的健康证,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聘用员工的健康证复印件备查。投标人应对聘用员工进行文明规范教育、定期体检。 (2)所有服务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守规意识、法制观念,政治上可靠,无违法犯罪记录。 3.配餐服务要求: (1)负责提供工作餐配送,包括餐食保温及现场餐具以外的备餐设备。 (2)投标人每周制定详细的每日菜品方案,注重营养搭配,应每周三前向采购人列明下周的供餐菜单,采购人指定代表审核,指定代表有权在合理的范围内调配菜品,并在 1 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建议。 (3)投标人按采购人要求,视服务情况调整其投入本项目的厨师,确保菜品的多样性。 (4)投标人工作人员须统一着装、文明服务。并遵守采购人现行安全、卫生等相关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6 规定。 (5)投标人应按采购人规定时间,为采购人雍和办公区工作人员配送早、午餐。 (6)做好食品留样工作(留样保存 48 小时)。 三、驻场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每工作日按时提供早餐、午餐、晚餐、残食及废料处理、垃圾倾倒等工作。 2.投标人应保证供应的所有工作餐在开餐 15 分钟之前准备完毕,相关服务人员全部到位准备就绪。 3.服务人员必须保持食堂卫生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有序,保持卫生清洁。 4.服务人员在闭餐后及时清理、清洗用餐人员餐具、用具。 5.环境卫生应达到食品药品监督局规定标准,餐具设备清洗、厨余垃圾回收处理、现场消毒及虫鼠消杀应符合正规程序标准。 四、服务人员要求 (一)项目经理: 1.须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 300 人以上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管理经验。 (二)驻场厨师: 1.为专业技术学校毕业。 2.具有 5 年及以上担任厨师长(管理员)的工作经验; 2.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掌握三种以上风味菜系的制作。 (三)配送员: 1.拥有 B1 货车及以上驾照,具备专业的驾驶技巧,熟知驾驶和车辆相关的知识和法律; 2.年龄 50 岁以下,安全驾龄 3 年以上; (四)服务员: 1.须持有健康证、非京籍员工须具有北京居住证、身份证并上报招标方存档。 2. 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五、其他约定 1.投标人配餐期间,采购人每月通过随机调查问卷的方式对投标人的服务进行问询调查,就餐员工满意度应不低于 80%,满意度 60%-80%之间视为基本合格, 单月满意度低于 60%视为配餐餐品不合格,若不合格,采购人视情况有权扣除当月 3%-5%的餐费。调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7 查连续 2 次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服务合同。 2.采购人单位本级办公室、采购人所属企业行政部负责承担餐厅的监督管理职能,负责与投标人就餐厅事宜的联系、沟通及相关问题的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转包,投标人无权转让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扣除其本月全部费用并有权终止合同。 4.对于采购人日常监督及管理要求投标人应积极给予配合。采购人有权要求投标人更换不合格厨师和服务人员,投标人应在一周以内完成人员更换。 六、各项费用结算方式 (一)餐费结算 供餐费用标准为 70 元/人/天。其中,早餐成本 15 元/人/天,午餐 30 元/人/天,晚餐25 元/人/天。每月初由采购人、所属企业工作人员根据刷卡数据统计上月各单位就餐人数,按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 (二)驻场服务费结算 投标人对人员配备情况及劳务服务费明细需做出详细说明,按招投标最终价格分次支付结算。 如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需要对项目服务人员进行调整必须得到采购人的批准。 该项目配备驻场人员 9 人,全部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需要配备驻场项目经理 1人、驻场厨师 1 人、服务人员 6 人、配送人员 1 人。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8 第五章 评标标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59 评标标准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 部分 投标人与本项目相关认证、证书 10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HACCP 认证证书的,每个证书得 2 分,最多得 10分。 投标人业绩 10 投标人近 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的与本项目类似的项目业绩,每提供 1 个合同得 2 分,最多得 10 分。 注:需提供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合同内容至少包含盖章页及服务内容页,否则不得分。需提供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同一用户的多个合同业绩不重复计分。 用户评价 5 以上业绩中,如投标人提供了用户单位出具的餐饮服务评价(加盖用户单位公章),且评价内容能够体现“服务质量优秀”或类似意思表述的,得 5 分,否则得 0 分。 技术及服务部分 人员配备 4 项目经理要求: 1.以项目经理身份承担过 300 人(含)以上类似食堂餐饮服务项目的得 2 分(需提供合同作为证明材料,若合同无法体现项目经理姓名,则还需额外提供用户单位出具的书面证明); 2.具备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4 驻场厨师要求: 1. 具有高级(含)以上厨师资格证书得 2 分,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2.具有 5 年及以上厨师长(管理员)的工作经验得 2 分。 4 投标人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支持架构组成完善、项目团队组成和人员配备合理、技术支持体系完善、人员相关经验丰富,得 4 分;整体支持架构组成和人员配备等基本完善、合理,得 2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内容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配餐服务方案 10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配餐服务方案(可提供食谱范例等)。 方案内容完整、考虑周全、描述翔实具体、针对性强,充分考虑了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得 10 分;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措施及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7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得 3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服务及保障方案 7 投标人提供设备维护方案、投诉处理方案。 方案内容完整、考虑周全、描述翔实具体、针对性强,充分考虑了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得 7 分;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措施及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4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得 2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0 8 投标人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服务及保障方案(需包含交接、撤场方案及餐厨垃圾分类回收方案)。 方案内容完整、考虑周全、描述翔实具体、针对性强,充分考虑了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得 8 分;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措施及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5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得 3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采购渠道及供货方案 8 对投标人提供的粮油米面蛋奶等采购渠道及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须同时提供合作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方案完整、详实,供货稳定性强,渠道来源可靠,货源有保障,得 8 分;方案简单、通用,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5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采购渠道来源不可靠,得 3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内容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8 对投标人提供的调料等辅料采购渠道及供货方案进行综合评价(须同时提供合作协议等有效证明材料,否则本项不得分)。方案完整、详实,供货稳定性强,渠道来源可靠,货源有保障,得 8 分;方案简单、通用,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5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采购渠道来源不可靠,得 3 分;未提供相关内容或内容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应急预案 9 对食品安全控制能力以及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后有完善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交通事故后应急预案; 甲方临时增加配送任务的应急预案、不可抗拒力因素影响配送的应急预案、重大节日市场休市原因无法配送的应急预案、出现产品质量问题退换货应急预案; 因质量问题引起不良后果的处理措施和承诺等,评委根据投标人应急预案进行综合评审; 方案内容完整、考虑周全、描述翔实具体、针对性强,充分考虑了采购人需求和实际情况,得 9 分;提供了通用、简单的措施及方案,具有一定可行性,得 7 分;方案内容不全或可行性欠佳,得 3 分;未提供方案或方案存在重大缺陷得 0 分。 现场阐述部分 现场阐述 3 请投标人在评审当天对各自投标方案、服务设想进行现场阐述(时间不超过 10 分钟) 1.阐述人为项目经理的,得 1 分。 2.根据现场阐述的科学性、可行性和专家询问应答情况进行评分: (1)现场阐述科学合理,可行,回答问题清晰准确,得2 分; (2)现场阐述内容简单、通用,具有一定可行性,回答问题具有一定清晰准确度,得 1 分; (3)现场阐述不科学,可行性差,回答问题不准确不清晰,得 0 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1 价格部分 价格分:10 分 投标人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低价优先法,按如下公式进行计算: 投标人报价得分=(所有投标人评标价中的最低价/投标人评标价)×10。 注:投标人评标价为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22.3 条规定修正、调整后的投标报价。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2 第六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3 附件 1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分册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采购(含投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_________(注: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或分支机构(仅当招标文件注明允许分支机构投标的),则此处签署人可为单位负责人)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被授权人姓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传 真: 电 话: 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若投标文件中签字之处均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本人签署,则可不提供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4 附件 1-2-1 联合协议(格式) 联合协议 、 及 就“ (项目名称)”____包招标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各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 由 牵头(主办), 、 参加,组成联合体共同进行招标项目的投标工作。 二、 为本次投标的主办单位,联合体以主办方的名义参加投标,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本中标项目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 联合体各方均同意由主办单位代表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按招标文件要求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四、 主办单位为项目的总负责单位;组织各参加方进行项目实施工作。 五、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六、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七、 负责 ,具体工作范围、内容以投标文件及合同为准。 八、 本项目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额为________元,联合体各成员按照如下比例分摊(按联合体成员分别列明): (1) 为□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2) 为□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 为□小微企业(包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中型企业、□大型企业、□其他,合同金额为_____元。 其中: 所有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之和占预算总金额的比例为_______%,其中所有小微企业的合同金额之和占所有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之和的比例为_______%。 九、 各方对于分享项目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约定为: 。 十、 各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在中标后经各方协商后报采购人同意另行签订协议或合同。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5 十一、 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在同一包号中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联合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其它联合体或单独投标人的项目组成员。因发生上述问题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的,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可追究违约行为。 十二、 本协议自各方盖章后生效,如未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主办方: 参加方: 盖章: 盖章: 地 址: 地 址: 邮 编: 邮 编: 电 话: 电 话: 参加方: 公章: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且联合体的各方不能再以任何其他方式参加同一包的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2、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本协议上共同盖章,不得分别签署协议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6 附件 1-2-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一、格式) 拟分包情况说明 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拟分包合同内容 拟分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中型企业 小微企业 1 2 … 拟分包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元): 拟分包合同金额占该采购包投标总报价金额的比例(%) 注: 1.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3 条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随本表后附相应齐全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 我单位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7 附:分包意向协议 甲方(投标人):________ 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 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承诺将不低于该包投标报价总金额___%的部分合同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其中不低于___%的部分合同内容将分包给小微企业)。为此,甲方与乙方就上述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一旦甲方在上述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承诺将该采购包合同中的如下内容分包给乙方:【_____】。 2.以上拟分包给乙方的合同内容占该采购包投标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___%。 3.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4.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8 附件 1-7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 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办公、生产设备等) 专业技术能力 (如履行合同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人数,专利或专有技术,研发或实施能力等) 注:本表必须填写,表中内容不得为空。如本表中的内容在投标文件其他地方已有体现,可填写对应内容的章节号或页码。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69 附件 1-8 投标人声明函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在参与本次项目投标中,我单位承诺: 1、我单位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如果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经届满)。 2、与我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法人单位信息如下(如有,不论其是否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均须填写): 序号 单位名称 相互关系 1 2 … 3、不存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情形(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除外)。 4、我单位不属于政府采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或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仅适用于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存在违反上述承诺的事项,我单位将自动失去在本项目的中标资格,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虚假投标责任。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注:投标人如存在上述要求不一致的情况,请如实列出。一旦发现投标人提供的声明函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0 附件 1-9(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1 附件 1-9(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2 附件 1-10 生产厂家的资格声明(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参考)格式) 1、生产厂家概况: (1)名称: (2)地址及邮编: (3)成立和注册日期: (4)法人代表(或单位负责人): 2、(1)关于制造投标货物及服务的设施及其它情况: 工厂名称地址 生产的项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制造厂不生产,而须从其它制造厂购买的主要零部件 生产厂家名称和地址: 主要零部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3、易损件供应商的名称和地址: 部件名称 供应商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其他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生产厂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3 附件 1-11 生产厂家的授权书(仅当招标文件要求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授权文件时须提供,否则无须提供。(参考)格式) 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生产厂家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生产厂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生产厂家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代理商地址)的(代理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第 (项目编号) 号招标公告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 (设备名称及型号) 的货物及服务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 作为生产厂家,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 我方兹授予 (代理商名称) 作为我方的被授权人,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事宜。兹确认 (代理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 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生产厂家名称:_________________ 生产厂家(盖章):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4 附件 1-13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如有)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5 附件 2 商务技术文件分册 附件 2-1 投标书 投 标 书(格式)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招标公告(项目编号/包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___】份及电子文件【___】份: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商务条款偏离表 4.采购需求偏离表 5.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和技术规格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 6.以【___】形式出具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__】元,交款单据复印件后附。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项目投标总价:见《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___】号(项目编号、补充通知)(如有)。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若投标人获得中标,投标人保证按有关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6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盖章)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7 附件 2-1-1 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复印件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8 附件 2-2 开标一览表 开 标 一 览 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投标人名称 投标报价(人民币元) 合同履行期限 交货地点/ 实施地点 投标保证金 其他 声明 备注 大写 小写 注:1.以上报价须包括投标人为完成本项目、达到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的所有费用及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需缴纳的一切税费。 2.此表由投标人提供二份相同的原件,一份与投标保证金交款单据及《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共同包装在一个信封内单独提交用于开标现场唱标,另一份在投标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分册》中提供。 3.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附件 2-3 中的总价相一致。 4.本表必须按包分别填写。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日 期 : _____ 年 ______ 月 ______ 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79 附件 2-3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分项报价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分项名称 分项内容描述、产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合价(元) 取费标准及 详细的费用计算说明 1. 驻场服务费 1.1 驻场项目经理(兼食品安全员) 1 人*年 1.2 驻场厨师 1 人*年 1.3 配送员 1 人*年 1.4 服务员 6 人*年 2. 餐费 3. … 总价(元) 注:1.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2.如果不提供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3.上述各项的详细规格,可另页描述。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0 附件 2-4 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对本项目商务条款(《采购需求书》以外的其他招标文件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前附表(如有)中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请在下表中予以逐一列明: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应当按本表要求予以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相应规则予以处理。 3.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商务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完全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1 附件 2-5 采购需求偏离表 采购需求偏离表 项目编号/包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名称: 一、对本项目技术条款(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所有条款的偏离情况(请进行勾选): □无偏离 □有偏离。如有偏离,则请在下表中予以逐一列明: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 二、对本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书》中标注为“★”、“#”和“※”条款(如有)是否满足逐项填写(与上面(一)重复之条款建议在此处再次填写,否则可能导致的不利评审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页码)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偏离情况(据实填写无偏离/正偏离/负偏离) 说明 1 … 注:1.本偏离表是评委评审最重要的直观材料和主要依据,投标人应当按本表要求予以填写,未按规定填写的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于偏离情况请如实列出,否则根据情况承担相应后果。任何情况下,对于投标人没有在偏离表中明确、清楚地披露的事项,包括可能属于被投标人在偏离表中遗漏披露的事项,一旦在评审中被发现存在偏离或被认定为属于偏离,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按照相应规则予以处理。 3.对于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技术条款,除在本表中已列明的所有偏离外,均视作完全响应和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盖章): 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2 附件 2-6 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合同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 (元) 项目 单位 项目单位 联系人/电话 项目内容 描述 1 2 … 注:1、业绩的认定标准及有效证明文件要求见招标文件《评标标准》。 2、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有效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复印件,须内容清晰。投标人须将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按本表形式及编号顺序进行编排。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业绩在评标时将不予认可。 3、本表中信息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其投标无效。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3 附件 2-7 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 投标人应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编制项目技术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含内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9 条要求及本项目《评标标准》。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4 附件 2-8 拟派往本项目实施团队情况 附件 2-8-1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名单 拟担任 职务、分工 姓名 职称 学历 专业 从业资格 相关工作年限 投标人承诺:项目周期内实施人员保持稳定,项目核心人员不发生变动。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5 附件 2-8-2 本项目实施团队主要人员简历表 姓名 年龄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学历 职称 职务 现所在机构或部门 相关工作年限 拟在本项目担任中职务 主要经历 日期 参加过的相关项目名称/成果情况 担任何职 (负责人/参加者) 是否已完成 备注 注:“主要人员”是指实际参加本项目规定的管理、技术和服务工作的负责人员(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责人等),应附上有关从业资质证书。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6 附件 2-9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人认为应附的其他材料 附件 2-9-1 其他材料(如有,包括评标标准中涉及的或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7 附件 2-10 投标人退款、开票信息格式 致: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参与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 一、投标保证金退还账户信息、招标代理服务费开票信息 我单位知晓在招投标活动结束后,投标保证金请退回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 开户行全称: 账 号: 行 号: (右侧两项信息请按实际情况勾选一项并按要求填写;投标人公章请勿加盖在银行账号上) □我单位为小规模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 付款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我单位为一般纳税人,如获中标,请在我单位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我单位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发票类型,进行勾选)并按以下信息开具发票(适用于投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项目,普通发票仅填写①和②项内容即可): ①付款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 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③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 ④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 ⑤开户行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⑥账 号:__________________ 我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复印件或加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戳记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税务部门网站的资格查询结果截图附后。 二、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保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方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贵方一次性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如我方未按上述承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和责任由我司承担,我司声明放弃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和追索的权利。 我方同时确认,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同意按照 □从保证金中扣取 / □单独电汇 方式向贵方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若我方选择“单独电汇”方式缴纳,则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缴纳,否则视为我方同意从保证金内扣除相应款项。 三、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事宜告知承诺 我方承诺,一旦在本项目获得中标,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我方在本项目登记备案的邮箱向采购代理机构发送邮件告知准确合同签订日期,履行告知义务。 我方已知晓,发送邮件标题应为“xx合同已签订,请退还投标保证金”,邮件正文应为“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年月日))+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如有)”,并将合同关键页(包含采购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日期、双方盖章内容)、招标代理服务费付款凭证(适用于单独缴纳方式)作为附件上传。 若我方未按要求及时发送通知邮件,由此导致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或发票开票延迟等责任由我方自行承担,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8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发票信息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默认填写内容为:“招标服务费”,如需开具“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请做勾选,□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 “单位”默认填写内容为:无; “数量”默认填写内容为:1。 以上信息请知晓,如有其他特殊要求,请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邮件形式告知本项目联系人。 以上信息已与我方财务人员核实,真实有效、正确无误,如我方相关信息在此期间内发生变更,我方负责及时通知贵公司。由于填写错误、不清晰、我方信息变更而未及时告知招标公司等引起的退款、开票延误等后果由我方自行承担。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89 附件 2-1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________ 日 期:________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0 附件 2-1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请进行勾选): □不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属于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1 附件 2-12 拟分包情况说明及分包意向协议(类型二、格式) 拟分包情况说明 _________(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参加贵单位组织采购的项目编号为_______的_________项目(填写采购项目名称)中___包(填写包号)的投标。拟签订分包合同的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我单位承诺一旦在该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将按下表所列情况进行分包,同时承诺分包承担主体不再次分包。 序号 分包承担主体名称 分包承担主体类型 拟分包合同内容 拟分包合同金额 (人民币元) 小微企业 中型企业 大型企业 其他 1 2 … 拟分包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元): 拟分包合同金额占该采购包投标总报价金额的比例(%): 注: 1.如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资料表》9.3 条载明分包承担主体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则投标人须随本表后附相应齐全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 我单位与上述拟分包承担主体签署的《分包意向协议》后附(非必须,可选)。 投标人名称(盖章):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92 附:分包意向协议(非必须,可选) 甲方(投标人):________ 乙方(拟分包单位):________ 甲方承诺,一旦在_________(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为:_______)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甲方与乙方就上述招标采购项目的投标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1.一旦甲方在上述招标采购项目中获得采购合同,承诺将该采购包合同中的如下内容分包给乙方:【_____】。 2.以上拟分包给乙方的合同内容占该采购包投标报价总金额的比例为___%。 3.乙方承诺将在上述情况下与甲方签订分包合同。 4.本协议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甲方未在该项目(采购包)中标,本协议自动终止。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注:投标人须与所有拟分包单位分别签订《分包意向协议》,每单位签订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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