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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第一中学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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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第一中学校园餐厅2层拍租交易公告

招标详情

灵璧县第一中学校园餐厅2层拍租公告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承租人如需咨询,务必首先认真阅读本项目公告,并针对具体条款进行咨询。

序号

内容

说明及要求

项目名称

灵璧县第一中学校园餐厅2层拍租

项目编号

LBCQ2022002

委 托方

灵璧县第一中学

展示及报名拍租时间地点

1.公告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拍租会前一天17时止。

2.网络竞价开始时间:2022年2月 9日10:00

3.拍租地点: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

4.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本场拍租会将设立自由竞价时间20分钟与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拍租会开始后2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开始,意向竞租人开始自由竞价,20分钟自由竞价倒计时结束后立即开始限制竞价时间2分钟,在限制竞价时间内,意向竞租人出价后,限制竞价倒计时重置为2分钟,并立即开始新一轮的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以此循环,直至2分钟限制竞价倒计时期间内无人再次出价,则拍租成交。

5.本次拍租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租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6.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出租方及拍卖人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竞租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意向竞租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出租方和拍卖人可扣除该意向竞租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在竞价过程中以起拍价为起始价,各意向竞租人均不应价的;(2)被确定为承租人后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拍租成交确认书》和缴纳余款的。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拍租标的

参考面积

约(㎡)

租期

免租金装修期(月)

起拍价/2年(万元)

增价幅度

(万元)

竞价保证金

(万元)

灵璧县第一中学2层餐厅拍租

4000

2年

24.67

0.2

10

竞价保证金的交纳及对意向承租人资格的要求

注:目前学校在校学生约1.2万,其中高中学生约6000余人、初中约6000余人,住校学生约1600人。学校学生餐厅2层共约4000㎡,可供1000多学生同时就餐。

1、凡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竞租人三年内无安全事故、连续三年以上且在大、中学经营管理就餐人数超过1000人经验、具有ISO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O食品经营许可证、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环境质量管理体系证书)方可参与报名及竞价(以上证明材料签订合同时均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影印件,以上提供的证书同时须提供“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网址:http://zscx.osta.org.cn/)官网截图,如无法提供相关资质证书,责任自负,委托方不予签订《租赁合同》,保证金罚没)。

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网银(不接受现金缴纳,不得由他方代为缴纳竞价保证金、注册户名账号必须与转款户名账号一致)。

保证金汇入如下帐户 :

保证金缴纳:户名: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璧县分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灵璧南环路支行 账号: 185717979987

3、意向竞租人须确保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在公告截止时间前缴纳,网上报名系统将在截止时间时自动关闭;

4、如因账号错误、保证金数额不足、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现金缴款等原因造成未能报名成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竞得人履行完所有手续后,履约保证金退回原帐户。其他竞租人的竞价保证金于拍租会结束后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实施细则,拍租人向承租人收取佣金比例5%。

佣金交纳: 户 名:安徽省经纬拍卖有限公司宿州分公司

开户行: 中国银行宿州埇桥支行 帐 号:188709428881

对意向承租人的特别要求

(一)意向竞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自行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出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委托方咨询,向委托方查阅并签订《服务需求》自行了解使用该房屋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完成报名的意向竞租人均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二)本次出租所列示的标的面积仅作参考,以实际移交面积为准,实际移交面积与参考面积不符的,不调整成交价格。出租面积之外的建筑物、附属物(如道路、绿化、空地、停车场等)均不在出租范围内,委托方不提供任何承诺及服务。

(三)租赁期内,承租人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消防、垃圾清运、物业管理、停车等相关费用。

(四)租赁期内,承租人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委托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及消防。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人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委托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人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人自行承担。

(五)租赁期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六)《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人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日内交还委托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七)现有标的物实际状况出租,在竞拍中标后出租方不再增加、承担任何维修费用。

(八)1.承租人积极向委托方咨询(即灵璧县第一中学)供餐标准及饭菜品种类数和饭菜价格等相关要求及规定。

2.承租人须严格按照委托人规定的时间营业,服从委托人的一切管理制度。

3.供餐服务质量考核:学校每月组织学生代表(学生代表由每个班的班长组成)对供餐企业服务质量,进行满意度考评一次,考评由学生代表对供餐服务质量进行打分。具体相关考评细则各意向人向学校咨询查阅相关规定。

4.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租、转让、转借给第三方。

5.承租人经营期间承担全部的经营责任及安全责任。

6.违反以上要求的,委托人有权取消承租人的租赁权利,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此租赁面积内不得超范围经营,仅限于学生就餐服务。

成交公告及《成交确书》

竞价结束且无异常情况,将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

《成交确认书》领取时间:成交公告发布日起3日内(同时缴纳租金及成交额5%的佣金)。

《成交确认书》领取地址:宿州市银河二路南翔云集3#2218室。

《成交确认书》领取要求:竞得人须派专人携带单位介绍信(或公司授权书)和本人身份证。

成交租金支付方式

拍租成交后租金汇入: 租金缴纳学校指定非税收账户。

拍租成交3日内交清所有款项后,承租人到标的所在地办理合同签订手续(带成交确认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或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报名要求的相关资质)。经营期限二年,合同签订按 1+1 方式进行(第二年视服务质量,出租人决定是否续签合同)。租金先支付后使用,首期租金在签定房屋租赁合同前交付,第二年租期在第一年租期的最后一个月内交付给出租方。逾期每天按应缴年租金2‰加收违约金从合同履约保证金扣除,逾期达20天,合同自动失效。签订《租赁合同》 承租人需缴纳合同履约保证金(贰拾万元整)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合同期未满,保证金及租金均不予退还)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租赁合同》中约定。

承租人确定方式

本项目采用网络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人(除涉及优先权人未放弃行使优先权的情形)。

注:1、最高报价是指不低于公告底价的最高报价,由于系统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竞价中止时的最高报价不作为本项目最高报价。

十一

项目注册报名及竞价程序

网上注册报名链接地址:

中拍协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网上注册。完善基本信息并审核通过,然后网上报名。网上注与竞价的,产权交易中心、拍卖公司及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

特别提醒

1.信息刊登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及中拍协网站。2.竞得人在拍租会结束后按产权人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3.拍租过程发布的所有数据,若与实际不符,以实际现状为准,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4.特别约定:竞得人逾期未交纳约定款项:成交价款、合同履约保证金、佣金,视为违约,缴纳的竞租保证金由拍卖人处理(拍卖人扣除双方相应佣金后,余款转入委托方指定账户),如再次拍租,标的成交价低于原标的成交价,差额部分由原竞得人承担。5.本次拍租活动若有变动,拍租人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灵璧县第一中学 联系电话: 贺主任 13675576236

安徽省经纬拍卖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徐经理15955778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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