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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农业农村局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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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1-143,永公采【2021】148号

二、项目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第一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博奥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东明路 187 号 B 座第 4 层 401、402、403、404、405。

中标金额:895000.00元

第二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阳政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南省永城市侯岭乡产业集聚区。

中标金额:950000.00元

第三标段

供应商名称:河南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裕德科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东 16 号 1 号楼 17 层 1707。

中标金额:336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第一标段:

货物类

1、名称:单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规格型号:GC-MS3200

数量:1台

单价:526000.00元

2、名称:液相色谱仪

规格型号:LC-5510

数量:1台

单价:369000.00元


第二标段:

货物类

名称:充气打发机

规格型号:CQDFJ-500

数量:1台

单价:55000元

2、名称:蛋糕全自动搅料机

规格型号:JBJ-600

数量:1台

单价:75000元

3、名称:全自动零压比例式蒸炉

规格型号:SDZL-800

数量:1台

单价:670000元

4、名称:智能型不锈钢横切刀

规格型号:PDZQD-800

数量:1台

单价:369000.00元

5、名称:液相色谱仪

规格型号:LC-5510

数量:1台

单价:38000.00元

6、名称:不锈钢电热烤炉

规格型号:WDDJRX-800

数量:1台

单价:38000.00元

7、名称:2卷动力卷成型机

规格型号:DLJ-2

数量:1台

单价:74000.00元


第三标段:

货物类

1、名称:样品架粮油定制台

规格型号:粮油定制台

数量:20台

单价:2300.00元

2、名称:实验台

规格型号:粮油定制台

数量:1台

单价:6000.00元

3、名称:粉质仪

规格型号:ST139

数量:1台

单价:97500.00元

4、名称:拉伸仪

规格型号:ST150

数量:1台

单价:96800.00元

5、名称:糊化粘度仪

规格型号:ST111

数量:1台

单价:9200.00元

6、名称:实验开酥机

规格型号:TYD-650

数量:1台

单价:21000.00元

7、名称:5G+压力容器安全压力监测设备

规格型号:MIK-P300

数量:8台

单价:7000.00元

8、名称:厂区安全用电热成像5G监控设备

规格型号:FL-CZ88-HD-RCX-25M

数量:32台

单价:36000.00元

9、名称:5G+粉尘浓度安全监测设备

规格型号:GCG1000(A)

数量:10台

单价:39400.00元

10、名称:粉尘排放超标报警监测设备

规格型号:GCG1000(A)

数量:13台

单价:35000.00元

11、名称:面粉PLC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

规格型号:粮油定制

数量:1台

单价:300000.00元

12、名称:智能化面粉码垛设备

规格型号:BENS-160-2350

数量:1台

单价:320000.00元

13、名称:微粉碎机

规格型号:XYN-CJ600

数量:1台

单价:225000.00元

14、名称:显示屏

规格型号:粮油定制

数量:10台

单价:16000.00元

15、名称:急速冷冻柜

规格型号:GJ-001

数量:1台

单价:12000.00元

16、名称:冷藏柜

规格型号:GJ-001

数量:1台

单价:11000.00元

17、名称:插盘式工作台

规格型号:GJ-001

数量:1台

单价:6500.00元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季、常项、朱春霞、于翠娟、唐岭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70-5116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18803883806


12.27 c 二次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doc 睢县人民法院科技法庭“三同步两公开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

采购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1-143

中心编号:永公采【2021】148号

招 标 人: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科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



TOC \o "1-3" \h \z \u - 1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3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3 -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 5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5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5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6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6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6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6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 -

一、 总则 - 12 -

二、 招标文件 - 13 -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4 -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7 -

五、 开标 - 17 -

六、 评标 - 19 -

七、 定标 - 22 -

八、 合同的授予 - 23 -

九、 其他 - 24 -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5 -

第四章 合同条款 - 32 -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 33 -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2 -

一、 开标一览表 - 45 -

二、投标函 - 46 -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48 -

四、授权委托书 - 49 -

五、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50 -

六、货物分项报价表 - 51 -

七、技术文件 - 52 -

1、 货物规格一览表 - 52 -

2、 投标产品技术资料 - 53 -

八、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 54 -

九、服务承诺 - 55 -

十、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 - 56 -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 58 -

十二、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59 -

十三、其它资料 - 60 -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登录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投标专区进行网上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 01月18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1-143,永公采【2021】148号

2、项目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531490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5314900.00元人民币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1

1

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烘焙食品研发提升项目

950000.00

950000.00

2

2

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小麦制品烘焙食品研发提升创新项目

962000.00

962000.00

3

3

河南汇丰面粉有限公司一、二、三产融合研发中心项目

3402900.00

3402900.00

5、采购需求:

第一标段、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烘焙食品研发提升项目

1

单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1

2

液相色谱仪

1

第二标段、河南麦客多食品有限公司小麦制品烘焙食品研发提升创新项目

1

充气打发机

1

2

蛋糕全自动搅料机

1

3

全自动零压比例式蒸炉

1

4

智能型不锈钢横切刀

1

5

不锈钢电热烤炉

1

6

2卷动力卷成型机

1

第三标段、河南汇丰面粉有限公司一、二、三产融合研发中心项目

1

样品架

20

2

实验台

1

3

粉质仪

1

4

拉伸仪

1

5

糊化粘度仪

1

6

实验开酥机

1

7

5G+压力容器安全压力监测设备

8

8

厂区安全用电热成像5G监控设备

32

9

5G+粉尘浓度安全监测设备

10

10

粉尘排放超标报警监测设备

13

11

面粉PLC电气自动化控制设备

1

12

智能化面粉码垛设备

1

13

微粉碎机

1

14

显示屏

10

15

急速冷冻柜

1

16

冷藏柜

1

17

插盘式工作台

1

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第二标段、第三标段: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28日至2022年 01月08 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

3.方式:网上获取。

4.售价:0元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 01月1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1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

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file格式)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成功上传。

2、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系统、CA签章工具需投标人自行登陆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组件下载进行下载安装。

(二)根据《永城市新型冠状病毒防控期间公共资源项目交易注意事项及要求》,本项目实行网上开标,投标人实行网上投标,投标人务必保证按时在线递交投标文件,签到、解密,否则后果自负。请各潜在投标人在开标后半小时之内进行解密操作,开标半小时之后不再接受解密操作,如未解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不得现场参与开标,且各投标人不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评标活动,由招标(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代理机构人员1名。须全程佩戴口罩。

评标时,所有评审事项,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不再提供原件等证明材料。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永城市农业农村局

地址: 永城市东方大道东段

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0370-511639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河南省永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人:政府采购科

联系方式:0370-50199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翟先生

联系方式:18803883806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投标文件。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在此期间CA数字证书请勿进行变更、延期等操作!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ycggzyjy.com:7001/ggzy/)下载“永城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最新版本”及CA签章工具,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后缀名为“.PDF”的文件用于打印纸质投标文件,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备用。

4.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ycggzyjy.com:7001/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项目名称

永城市农业农村局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二次)

2

采购编号

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1-143;永公采【2021】148号

3

资金来源

省级财政资金

4

采购预算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5314900.00元人民币;

5

采购需求

见公告

6

交货期、地点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供货完毕。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

7

质保期

1年

8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文件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及有关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9

签字、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1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2年 01月18日09时30分

1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12

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起60日历天

13

供应商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财库【2014】68号、财库【2020】46号);

(2)鼓励节能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节能清单中所列的节能产品;

(3)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政府部门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所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14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 01月18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5

开标程序

电子化开标,按投标文件解密的顺序依次进行开标。

16

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由有关经济、技术专家组成。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在监督部门和招标单位共同监督下,开标前从相关专家库随机抽取。

17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18

电子投标文件

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 X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名称为“备份”的文件夹)。

19

付款方式

以合同约定为准。

20

电子化采购模式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备份文件(使用电子介质存储)。

注:本招标文件中内容与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不一致时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内容为准。


1、​ 总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第五章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中所述的货物及伴随服务。

2​ 合格的投标人

2.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

2.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5​ 有依法纳税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7​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要求

3​ 投标费用

3.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4​ 适用法律

4.1​ 本次招标及由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5​ 招标文件的约束力

5.1​ 投标人一旦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则招标文件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2、​ 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包括:

1)​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

2)​ 投标人须知

3)​ 评标办法

4)​ 合同条款

5)​ 技术参数及商务要求

6)​ 投标文件格式

6.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招标文件中所有的内容。

6.3​ 除6.1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6.4​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招标文件后及时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7​ 招标文件的澄清

7.1​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获得招标文件后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采购文件无异议。投标人在获得招标文件7个工作日内没有对招标文件内容提出质疑的,招标人将视同投标人认可招标文件,之后再提出的对招标文件的质疑将不予接收。

7.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1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招标人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8.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发送给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收到该修改文件后1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3、​ 投标文件的编制

9​ 投标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往来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9.2​ 除技术规格及要求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 开标一览表;

2)​ 投标函;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 授权委托书;

5)​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6)​ 货物分项报价表;

7)​ 技术文件;

8)​ 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偏差表;

9)​ 服务承诺;

10)​ 投标人资格声明文件;

11)​ 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有);

12)​ 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3)​ 其它资料;

10.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分标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

11​ 投标文件格式

11.1​ 投标文件应包括本须知第10条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全部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1.2​ 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所投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分包进行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不予接受。

11.3​ 投标文件及所有文件必须是打印件,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委托人必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11.4​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在改动处签字或加盖公章后有效。

11.5​ 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和传真的投标文件均不予接受。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的包括交货前发生的各种税费、运费及保险费、运杂费、以及伴随的其它服务费总报价。总报价分解为:设备和附属装置、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卖方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报价、检验、技术培训费用、运保费、各类税费及验收检测费、等,各项报价应准确填入投标报价表相应栏内。

1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提供各项货物及服务的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如果单价、分项总价和总投标价之间有差异,评标时以单价为准。投标人应当无条件接受以其所报单价为基准的价格调整,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3​ 投标总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

12.4​ 投标人对所投项目总价和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人不接受有任何有选择性报价的投标。

12.5​ 投标人除按评标委员会要求对其报价进行修正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在投标截止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与拒绝。

12.6​ 投标人以人民币填报所有单价或价格,合同实施时亦以人民币支付。

12.7​ 招标文件中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和中、小、微企业认定证书或证明文件的投标人,不享受中小企业价格优惠评审。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为代理机构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后60日历天。

13.2​ 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于原投标有效期满前,可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投标人可以拒绝招标人的这一要求而放弃中标,同意延长的投标人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投标文件。

14​ 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4.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签字或盖章要求签署。

14.3​ 全套投标文件应采用不可拆分方式装订。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 投标截止时间

16.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不得迟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否则将不予接受。投标文件的递交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招标人可以按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的截止日期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截止日期为准。

17​ 迟交的投标文件

17.1​ 按照第17条的规定,招标人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日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8.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8.3​ 从投标截止之日起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5、​ 开标

19​ 开标时间和地点

19.1​ 开标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2​ 开标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招标人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由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9.4​ 招标人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5​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9.6​ 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

19.7​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0​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20.1​ 开标时,由投标人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解密后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和撤回投标的通知(如有的话)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0.2​ 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解密需分标段进行两次解密。

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或现场进行解密。需开标现场使用一体机进行解密的,请在代理机构引导下进行。

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20.3​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21​ 开标程序

21.1​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 宣布开标纪律;

2)​ 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 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5)​ 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6)​ 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交货期、质量保证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 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 开标结束。

21.2​ 开标时出现下列情况的,招标人将拒绝其开标。

1)​ 投标人未按投标人须知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的;

2)​ 投标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

6、​ 评标

22​ 评标及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22.1​ 评标工作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具体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2​ 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和监督单位代表在开标当天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评标委员会主任由评标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具体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标准独立评标,负责完成评标的全过程直至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3​ 评标过程的保密

23.1​ 评标将采取全封闭的方式(不向其他投标人公布、透露其价格等信息)。评标开始后,直至授予中标投标人合同为止,凡属于对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有关的资料,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及其他任何与评标有关的情况均应严格保密。

23.2​ 在评标过程中,如果投标人试图在投标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合同等方面向招标人和评标委员会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

24​ 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4.1​ 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或说明,但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取代投标文件中被澄清的部分。

24.3​ 根据本须知第25条规定,凡属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

25​ 投标文件中报价的修正

25.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 对投标文件的评审

26.1​ 评审程序:

1)​ 首先由招标人代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送达评标委员会评审。首先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

2)​ 中小企业投标人投标价格折算(若有);

3)​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人进行打分,按照得分进行排序,并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初步评审是指由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及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6.2.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两部分,其中任意一项未通过的都将被视为未通过初步评审,作无效处理。

26.2.2​ 资格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未通过资格审查:

1)​ 不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超出经营范围的;

3)​ 不满足第一章“六、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全部要求;

26.2.3​ 符合性审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未通过符合性审查:

1)​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2)​ 投标文件份数是否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 交货期、质保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 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价;

26.3​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6.3.1​ 投标人未通过初步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

26.3.2​ 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的;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的;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的;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

26.3.3​ 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6.3.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并不能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6.3.5​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时,投标人不确认修正的;

26.3.6​ 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3.7​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26.3.8​ 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

26.4​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未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投标。

26.5​ 评标专家将允许修正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竞争地位的公正性。

26.6​ 在评标过程中,凡遇到招标文件中无界定或界定不清、前后不一致使评委会意见有分歧且又难以协商一致的问题,均由评委会予以表决,获得半数以上同意的即为通过,未获得半数同意的即为否决。

27​ 评标办法:详见第三章。

7、​ 定标

28​ 确定中标人

28.1​ 评审结束后,代理机构在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招标人确认,招标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中标结果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永城市政府门户网》、《永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网站上进行公告,中标公告期限1个工作日。

28.2​ 投标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有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和时间要求进行质疑和投诉,但投标人须对质疑、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对质疑和投诉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29​ 中标通知书

29.1​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的依据。

8、​ 合同的授予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8.1款所确定的中标人。

30.2​ 招标人将根据评标报告,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确定中标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招标人可以按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顺延至第二中标候选人或重新进行招标。

30.3​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0.4​ 招标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设备和服务的数量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货物、单价或其他的条款和条件作出更改。

30.5​ 中标通知书发出7个工作日内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31​ 合同协议书的签订

31.1​ 签订合同后,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和澄清文件、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均应作为签约的合同文本的附件和基础。

31.2​ 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应当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 中标投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32​ 履约保证金

32.1​ 中标单位应以现金、银行转帐或银行保函的形式和合同中签订的数目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银行履约保函),过期不交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另行确定中标单位。

32.2​ 若中标投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33款的规定执行合同义务,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 其他

33​ 其他事项

33.1​ 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招标人。

33.2​ 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形式评审

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

2

资格评审

标准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无重大违法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财务审计报告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范围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

响应性评审标准

交货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主要技术参数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质保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48分;

商务部分:22分

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报价得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扣除: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2.2.2(2)

技术部分(48分)

主要技术参数(30分)

投标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30分,对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需提供制造商技术证明文件。

项目实施方案(18分)

1、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从方案详实、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适用规范准确等方面由评委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2、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力量配备:根据各投标人的队伍完整、人员配备合理,技术力量等情况由评委在0-5分之间进行打分。

3、安装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各投标人对货物安装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4进行打分。

4、技术培训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在0-4分之间进行打分。

2.2.2(3)

商务部分(22分)

业绩(8分)

供应商完成过粮油食品设备类的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售后服务(6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及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对比打分,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优惠措施(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投标文件编制(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洁、完整程度,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第二标段 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48分;

商务部分:22分

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报价得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扣除: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2.2.2(2)

技术部分(48分)

主要技术参数(20分)

投标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20分,对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项目实施方案(28分)

1、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从方案详实、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适用规范准确等方面由评委在0-7分之间进行打分。

2、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力量配备:根据各投标人的队伍完整、人员配备合理,技术力量等情况由评委在0-7分之间进行打分。

3、安装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各投标人对货物安装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7进行打分。

4、技术培训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在0-7分之间进行打分。

2.2.2(3)

商务部分(22分)

业绩(8分)

供应商完成过粮油食品设备类的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售后服务(6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及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对比打分,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优惠措施(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投标文件编制(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洁、完整程度,由评委在0-2分之间进行打分


第三标段 评标办法

分值构成(总分100分)

投标报价:30分;

技术部分:48分;

商务部分:22分

小数点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2.2.2(1)

报价得分(30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价格扣除:投标人所投标的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的,则给予该产品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大型和中型企业制造的不适用本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作为投标人所提供的本企业生产的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所投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产品报价合计×6%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同一产品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30

2.2.2(2)

技术部分(48分)

主要技术参数(20分)

投标产品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的得满分20分,对于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每一项扣2分,扣完为止。

项目实施方案(28分)

1、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方案,从方案详实、措施得力、目标明确、适用规范准确等方面由评委在0-7分之间进行打分。

2、项目管理人员及技术力量配备:根据各投标人的队伍完整、人员配备合理,技术力量等情况由评委在0-7分之间进行打分。

3、安装过程中的质量保障措施:根据各投标人对货物安装过程中所采取的质量保证措施的承诺情况,由评委在0-7进行打分。

4、技术培训方案:根据各投标人所提供的技术培训方案的可行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由评委在0-7分之间进行打分。

2.2.2(3)

商务部分(22分)

业绩(8分)

供应商完成过粮油食品设备类的业绩,每份得2分,最多得8分。

注:须提供合同或成交通知书。

售后服务(6分)

根据售后服务方案、措施、响应及本地化服务能力等情况综合评定对比打分,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优惠措施(6分)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其他优惠措施,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投标文件编制(2分)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整洁、完整程度,由评委在0-6分之间进行打分


第四章 合同条款

(双方自拟)

第五章 技术参数及要求

永城市省级小麦现代农业产业园省财政奖补资金调整补充项目参数明细表

序号

建设/采购内容

规模数量

单位

参数

第一标段:河南鑫鼎食品有限公司烘焙食品研发提升项目

1

单四级杆气质联用仪

1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