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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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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CZG42022014的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CZG42022014的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1:52

项目概况

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j.chizhou.gov.cn/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ZG42022014

项目名称: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预算为人民币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7日至2022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j.chizhou.gov.cn/

方 式:1、本项目只接受已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中的完善信息的市场主体参与,未完善的市场主体请及时办理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请参见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切换公告(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02003000/6d726de9fcfb408fa99549a0c8b88955)”(公告附件含操作视频),联系电话:0566-2318357,0566-2318216)因未及时办理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2、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可直接使用办理的 CA 锁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模块中(网址:http://ggj.chizhou.gov.cn/front/linksystem/transition/systemList?systemCode=1023001002),选择 “品茗电子交易系统(政府采购)”进行登陆下载磋商文件及其它资料(含答疑或相关说明)。

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品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2年02月11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品茗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应合理安排获取采购文件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获取采购文件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获取采购文件,责任自负。

2、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供应商在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指南”-“工具下载”(网址: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80000)栏目中下载最新版(品茗)电子制作工具进 行 制 作 电 子 响应 文 件 ,各供应商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响应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无效响应,责任自负。 电 子响应 文 件 制 作 流 程 操 作 手 册 下 载 地 址 : http://ggj.chizhou.gov.cn/front/content/9010060010选择(品茗)。

3、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采取网上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方式进行开、评标活动。供应商须在开标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提前使用CA 锁登录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j.chizhou.gov.cn/front/linksystem/transition/systemList?systemCode=1023001002),选择 “电子交易系统品茗(政府采购)”,进入到“不见面开标大厅” ,点击本项目。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之内完成解密,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解密,视为放弃投标。供应商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应保持“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状态,其授权委托人随时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远程等方式接受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含磋商,如有)、二轮(或多轮)报价等信息。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30分钟内进行回复)对磋商小组发出的询标(含磋商,如有)信息作出答复,逾期未提交询标回复函的,视同认可磋商小组评审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系统发出指令后60分钟之内完成报价)对磋商小组发出的二轮(或多轮)报价做出答复,若超出规定回复提交时间的,则以上一轮报价为最终承诺报价。

4、因演示、答辩等原因确需到场的,投标供应商须遵守以下规定:

(1)根据池州市《关于从严从紧加强全市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措施的通知》等要求,所有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应在抵池后尽快且不得超过6小时,向所在村(居)委和单位或所住宾馆报告。其中,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集中隔离和健康观察,实行2次核酸检测;来自或途经国内中风险地区人员,一律实施14天严格的社区健康管理,实行2次核酸检测;发生本土病例的设区市(直辖市为区)的低风险地区来(返)池人员,一律提交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场交易。

(2)因开标场所在贵池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大院内,投标供应商进入大院和大厅时,同时要服从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在疫情期间实施的有关管控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佩戴口罩、体温检测、健康码扫描、人员信息登记等);请投标供应商合理安排时间,区采购中心概不承担因投标供应商不能或未能及时进场参与投标之责任。

5、技术支持(品茗软件公司)

方式1:18815728052;方式2:15988404421;方式3:13013026209

6、现场开标地点:贵池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采购中心开标一室(贵池区迎宾花园A区,通港大道与梅林路交叉口东北角,二路、十路公交新政务服务中心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地 址:贵池区政务中心(康庄路99号)

联系方式:130130409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池州市贵池区长江路与百牙路交汇处汇安楼6楼

联系方式:138566154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林

电 话:13856615460

附件:
采购需求(竞争性磋商-服务类)
1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每月月末根据本月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2 服务地点 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3服务期限食堂承包经营期限为 3 年(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年进行满意度量化考核(考核由招标人组织用餐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满意度达到 70%以上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运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中标人限期搬离,招标人另行招标。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二、项目概况池州市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位于区接待中心一楼,建筑面积约 2000 平方米,其中就餐大厅面积 1800 平方米,设有 300个就餐位。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2(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3.2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四、服务需求(一)服务范围(1)中标人在招标人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标人分别提供早中晚餐及招待用餐。(2)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满足驻区政务中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二)服务要求(质量、成果等要求)1、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应缴纳税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管道疏通、窨井清淤等费用。2、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须向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饭菜价格合理,原材料不准使用“三无产品”,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保证按需供应,做到安全卫生,新鲜可口,品种多样。3、食堂供餐方式可以选用套餐,也可根据就餐人员需求实行自选饭菜,菜金按实刷卡收取。自选餐产品性价比应优于市场同类产品,并且价格应相对稳定,不得私自提价,若因客观因素确需提价,需提前向招标人报备,经招标人批准后方可施行。4、中标人承担运营后,相关许可证等报批由中标人自行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协助提供有关文件资料。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中标人自理。因中标人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品安全问题,由中标人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6、中标人承包经营期间需缴纳质量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主要用于食物中毒风险及服务质量保证等)。7、招标人对中标人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一年内三次测评达不到 70%及以上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招标人有权解除中标合同,中标人自收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十日内,无条件交回3经营场地及招标人配备的餐具用具,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向招标人提供任何要求。招标人可用上月代收取的餐费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紧急聘请人员的费用。8、中标人经营期内未征得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解除中标合同并扣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9、经营所需原材料由中标人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严禁使用劣质、假冒调味品、食用油等三无产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材、不得提供生、冷食品。10、中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负责。11、中标人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招标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12、招标人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进行监督检查。1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中标人管理范围,中标人保证管理范围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招标人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不能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1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招标人有权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15、中标人在接到招标人正式运营的通知后方可进场运营,且确保按时运营。(三)服务标准执行行业标准(四)经营要求1、中标人不允许将食堂经营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2、食堂由中标人负责经营,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招标人的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43、招标人负责全面监管,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人自行安排,与招标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人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中标人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与招标人无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上岗从业,每发现一次按 500 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及承包资格。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招标人和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中标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中标人负全部责任。5、招标人不收取中标人承包费,承包经营期间的用气(单独装表计量)由中标人全额支付;用水(单独装表计量)和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在营业额 8%以内由招标人支付,超出部分(如承包经营期间用水和用电费用达到营业额 10%,8%部分由招标人支付,2%部分由中标人支付)由中标人支付。卫生费由中标人按物价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中标人负责。6、承包期间中标人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招标人不接收。7、承包经营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中标人自行解决。8、中标人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招标人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招标人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中标人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9、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早、中﹑晚三餐主副食不得少于 28 个品种,并要求每天更换品种不得少于其中的三分之一。10、食堂所售食品必须明码标价,招标人有权检查督促中标人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11、中标人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招标人提供经营场地﹑餐具用具﹑设备设施等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 ,并按照招标人要求(立即)撤走中标人自备物资以及人员,并将场所卫生清理干净后交给招标人,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招标人要求强制搬出。12、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饭脚水处理,中标人必须与5饭脚水收集人签有协议,报招标人备案。13、中标人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14、招标人设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中标人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中标人及时整改。15、中标人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 产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在食堂及周边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16、中标人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报招标人备案,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中标人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中标人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中标人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17、中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招标人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2)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3)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4)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5)制订食堂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职责,认真搞好食堂操作间、餐厅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账记录;(6)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招标人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招标人将从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次 200 元;(7)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8)食堂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9)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8、中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6随意采购,并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蔬菜类原料采购要有固定的蔬菜基地或销售摊位,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并建立台账备案,招标人有权对相关资料备案情况进行抽查。19、中标人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 20cm 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20、中标人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21、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50 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 48 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如发现一次留样不规范,处违约金 500 元。22、中标人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招标人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招标人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23、中标人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中标人承担。24、若中标人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中标人承担在此事故中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招标人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25、中标人要按招标人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招标人。26、中标人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招标人监督。若中标人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中标人加以整改。27、中标人在签订协议时应向招标人上交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招标人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无息退还中标人。28、中标人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招标人的财产不受损失,7不得将产权属招标人的设备、用具等拿出食堂院外;承包期内招标人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中标人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中标人自己承担。29、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中标人承担。30、若中标人有违反上述之规定,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31、违约责任(1) 中标人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中标人不正常营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2)中标人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给中标人造成损失,中标人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3)中标人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招标人有权责令中标人整改。因中标人不具备条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中标人应承担处罚责任。(4)若中标人违反本文件中的没有注明处违约金条款的,招标人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中标人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 500 元直至全部,作为中标人违约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履约保证金,超出的部分由中标人如数交纳,协议自行解除。(5) 若中标人将所承包的招标人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协议,且中标人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在承包期内,若招标人需要收回中标人食堂,则应赔偿中标人在招标人食堂投入设备的经济损失。(7)招标人若违反本文件的有关约定,招标人应赔偿因招标人违约给中标人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32、除上述约定外,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若有违反处以罚款,具体要求如下(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100 元/次。(2)饭菜价格检查净利润率超过招标人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以后加倍罚款。(3)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4)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100 元。8(5)生熟物品及加工用具必须明确标志,分开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6)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元。(7)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8)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9)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 元。(10)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1)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人。(12)不准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外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3)工作期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50 元/人。(14)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人。(15)中标人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招标人将对中标人处同样数量的违约金。上述罚款,中标人应立即缴纳,若迟缴款每项罚款按 10 元/天计算滞纳金。五、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为 0 元六、其他要求1、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2、机关食堂提供设施设备有:场地、桌椅板凳、灶台、消毒柜、冰柜等(不含低值易耗品),详细设备在合同签订前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服从贵池区政府的考核机制。4、中标人需单独开设专用账户,用于资金充值,由招标人管理。七、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其综合评分满分为 100 分,其中:9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 10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 分内容评分标准分 值 范围技 术 资 信分(100 分)业绩1、供应商具有在管食堂经营管理业绩的,每个业绩得 4 分,最高得 16 分。注:(1)响应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中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是否在管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2)供应商在同一个项目所属服务期限内(如服务期限为一年以上,合同一年一签或服务期限采取 1+..+1 等模式的)提供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业绩合同,只按一个项目业绩计分。供应商提供与同一单位签订的多个业绩合同但不属于同一个项目下所属服务期限内的,投标文件中另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或业主(合同甲方)的证明材料扫描件。2、供应商具有在管食堂经营管理面积 1500 平方米以下的得 4 分,1500(含)-2500 平方米(不含)的得 8 分,2500平方米及以上的得 12 分;(本项得分不累计算分,以供应商所提供的最大经营面积的食堂作为本项评分的标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业主单位证明或者合同扫描件,证明或合同扫描件须能体现是否在管及面积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否则不得分。0-28 分10体 系认 证类供应商具有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认可的认证机构颁发有效的:1、餐饮服务类质量管理体系类认证;2、环境管理体系认证;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5、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体系)认证;6、餐饮服务类供应链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认证证书得 2 分,最高得12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上述证书的扫描件,以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官网证书信息查询截图,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12 分人 员配备一、拟为本项目配备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本项满分为 4 分:从事食堂管理工作满 8 年以上,同时具有国家级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业高级职业经理人和省级行业协会颁发的优秀餐饮业职业经理人及西式面点师(一级)的得4 分。注: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人员证书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名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网 查 询 结 果 为 准(http://www.chinanpo.gov.cn/)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0-10 分11誉、奖励均无效。(二)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8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二、厨师长,本项满分为 2 分:同时具有一级中式烹调师证书、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且获得省级及以上专业机构协会颁发的先进个人荣誉证书的得 2分。注: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证书扫描件;(三)荣誉证书扫描件,须能体现人名等关键性评审因素,如无法体现,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网 查 询 结 果 为 准(http://www.chinanpo.gov.cn/)并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三)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 2年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三、公共营养师,本项满分为 2 分:具有高级公共营养师证书的得 2分。注: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证书扫描件;(二)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12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四、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本项满分为 2 分:12同时具有省级以上餐饮协会颁发的高级食品安全管理师及营养配餐师证书得 2 分。注: 响应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一)证书扫描件;(二) 供应商为上述人员缴纳的12 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材料扫描件,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5.3 条。特别说明:以上人员不得重复,否则重复项不计分。荣 誉或 奖项1、投标供应商获得省级以上餐饮行业协会颁发的餐饮荣誉证书的,每 1 个得 2 分,最高得 8 分。2、投标供应商荣获中国饭店协会或中国烹饪协会颁发的团餐或团膳优秀企业证书的得 8 分。特别说明:以上两项同一个荣誉证书不重计分。3、投标供应商管理的食堂获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A 级食堂”、“A 级单位”,每个 2 分,满分 4 分。注:以上三小项响应文件中提供获奖证书、批复、颁奖单位颁奖文件、网上公示截图(具有其中之一即可)等证明材料。以上材料提供扫描件 ,须能体现投标人名称,如无法体现,另附颁奖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国内依法登记注册”以 中 国 社 会 组 织 网 查 询 结 果 为 准(http://www.chinanpo.gov.cn/) 并 提供查询截图,未提供的不得分。 民政部公布的“离岸社团”、“山寨社团”颁发的荣誉、奖励均无效。0-24 分134、投标供应商为其管理的食堂购买过公众责任险或食品安全险的,每个得2 分,满分 4 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保单扫描件,须能体现管理过的项目,若无法体现,须同时提供业主(合同甲方)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其他供应商对人员管理、购买公众责任险和食品安全险承诺的得 3分。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书,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0-3 分14经营方案1、本项目的经营方案(应围绕经营管理、食料采购、饭菜品种、食品价格、安全卫生等内容编制),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经营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好得 4≤F≤8 分,较好得 2≤F<4 分,一般得 1≤F<2 分,较差或未提供的不得分。2、提供停水、停电、停气、消防、食物中毒等应急预案的得 1 分,未提供不得分。0- 9 分技术措施本项目的技术措施,对比各投标供应商的技术措施进行综合评价,好得3分,较好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0-3 分服务承诺服务承诺(应包括经营品种、价格、食品安全、卫生及消防承诺)。根据服务承诺综合评分(承诺函格式自拟), 满分2分,未提供不得分。0-2 分规章制度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较差或未提供不得分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好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2、餐厅经营管理制度:好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3、质量与服务管理制度:好得 1分,一般得 0.5 分;4、其他各项管理制度:好得 1 分,一般得 0.5 分。0-4 分现场答疑供应商根据磋商小组提出的问题进行现场答疑;1、现在答辩思路清晰、完整的得 5分;2、现在答辩思路较清晰、完整的得 3分;3、现在答辩思路不清晰、完整的得 1分。0-5 分15磋商小组依据本项目磋商文件所约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按照有效供应商综合总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按最后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采购单位代表遥号机遥号方式确定排序。遥号机遥号方式决定确定排序供应商的规则:在遥号机内放置与综合总得分且最后报价均相同的合格供应商家数相等个数的球,球上分别标有“1、2、3……”顺序号的标签,采购单位代表按电子交易系统开标记录表中上述合格供应商的顺序依次标注“1、2、3……”顺序号,1号球代表 1号供应商、2号球代表 2号供应商,依次类推。现场遥号时,第一次遥号弹出来的球号所代表的供应商排序在前;第二次遥号弹出来的球号所代表的供应商排序次之;依次类推。附件 1、专家论证意见及结论(项目经过专家论证的,应附专家论证意见、结论和论证专家名单)附件 2、审批文件、政策性文件等(与项目相关的政府或部门审批或发布的文件)附件 3、项目实施方案(与本项目有关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方案等资料定稿)附件 4:政府采购合同16贵池区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项目名称:某项目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项目编号:某编号甲方(采购人):乙方(成交供应商):签订地:签订日期: 年 月 日17某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某代理机构组织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定,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二、服务内容(一)服务名称:池州市贵池区政务中心机关食堂服务采购项目(二)服务范围:①乙方在甲方监督和管理下实行自主经营、自18负盈亏。乙方分别提供早中晚餐及招待用餐。②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堂的相关规章制度、满足驻区政务中心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不得对外营业。(三)管理要求:1、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应缴纳税费﹑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管道疏通、窨井清淤等费用。2、乙方承包经营期间须向机关干部职工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保证一日三餐正点﹑足量、优质、饭菜价格合理,原材料不准使用“三无产品”, 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产品,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保证按需供应,做到安全卫生,新鲜可口,品种多样。3、食堂供餐方式可以选用套餐,也可根据就餐人员需求实行自选饭菜,菜金按实刷卡收取。自选餐产品性价比应优于市场同类产品,并且价格应相对稳定,不得私自提价,若因客观因素确需提价,需提前向甲方报备,经甲方批准后方可施行。4、乙方承担运营后,相关许可证等报批由乙方自行办理,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协助提供有关文件资料。5、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等费用均由乙方自理。因乙方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人员食品安全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6、乙方承包经营期间需缴纳质量风险金及履约保证金,合计人民币:叁拾万元(主要用于食物中毒风险及服务质量保证等)。7、甲方对乙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满意度测评,一年内三次测评达不到 70%及以上或不能保证食堂正常运转,甲方有权解除中标合同,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十日内,无条件交回经营场地及甲方配备的餐具用具,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向甲方提供任何要求。甲方可用上月代收取的餐费和履约保证金支付紧急聘请人员的费用。8、乙方经营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破坏房屋结构及改变房屋的用途,一经发现,视为违约解除中标合同并扣保证金,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199、经营所需原材料由乙方自行采购,并建台账和三餐饭菜留样。严禁使用劣质、 假冒调味品、食用油等三无产品,严禁使用过期、变质、变味的食材、不得提供生、冷食品。10、乙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乙方自行负责。11、乙方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12、甲方有权对食堂的财务状况、经营状况、成本、利润(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进行监督检查。13、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均属于乙方管理范围,乙方保证管理范围区域卫生干净、整洁。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甲方管理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 不能与就餐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有违反上述要求的情况,甲方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14、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甲方有权监督,并定期进行检查。15、乙方在接到甲方正式运营的通知后方可进场运营,且确保按时运营。三、经营要求:1、乙方不允许将食堂经营分包、二次转包或委托他人经营食堂,更不能违法经营。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取消其承包经营资格,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给予经济处罚。2、食堂由乙方负责经营,任命一位有资质、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全权负责食堂的日常管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管理,落实合同约定的要求。3、甲方负责全面监管,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乙方自行安排,与甲方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乙方应按规定与工作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工作人员购买社会保险。乙方及其雇佣人员,发生任何人20身财产的意外损害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准上岗从业,每发现一次按 500 元进行处罚,三次以上的甲方有权取消其经营权及承包资格。4、重视和搞好食品卫生安全及食堂卫生防疫工作,就餐环境必须达到甲方和卫生监督部门制定的标准。如因乙方的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5、甲方不收取乙方承包费,承包经营期间的用气(单独装表计量)由乙方全额支付;用水(单独装表计量)和用电(单独装表计量)在营业额 8%以内由甲方支付,超出部分(如承包经营期间用水和用电费用达到营业额 10%,8%部分由甲方支付,2%部分由乙方支付)由乙方支付。卫生费由乙方按物价部门规定按月交纳,逾期不交造成后果由乙方负责。6、承包期间乙方可添置需要的厨具设备,承包期满添置的厨具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甲方不接收。7、承包经营期间,员工的住宿问题由乙方自行解决。8、乙方所聘用人员(55 周岁以下)必须向甲方提供其身份证、健康证,报甲方批准备案。培训考核合格并与乙方签定合同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等。9、所供菜肴须品种多样、营养丰富,早、中﹑晚三餐主副食不得少于 28个品种,并要求每天更换品种不得少于其中的三分之一。10、食堂所售食品必须明码标价,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饭菜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11、乙方承包经营期结束后,必须完好地移交甲方提供经营场地﹑餐具用具﹑设备设施等物资,如损坏按价赔偿 ,并按照甲方要求(立即)撤走乙方自备物资以及人员,并将场所卫生清理干净后交给甲方,迟交一天处违约金 200 元,直至甲方要求强制搬出。12、食堂(含餐厅、操作间)的饭脚水处理,乙方必须与饭脚水收集人签有协议,报甲方备案。13、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债务赊欠责任自负。2114、甲方设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员,对乙方进菜、配菜、营养搭配、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15、乙方应依法经营、履行协议,严禁违法经营和超范围经营。不得销售“三无” 产品以及违禁物品;不得在食堂及周边饲养家禽家畜;否则视为违约。16、乙方要对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务用工合同报甲方备案,并负责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社保福利的发放;乙方负责对所聘用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安全教育工作。乙方任何人员出现工伤或死亡事故,乙方要负完全责任,所有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17、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及甲方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1)食堂内娱乐设施不得播放内容反动或黄色音像制品;(2)食堂内餐具必须严格做到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应保证消毒柜的正常运行和使用;(3)食堂工作人员衣帽必须统一、穿戴整齐,保持整洁,每个员工应有冬、夏工作服各两套;(4)食堂内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5)制订食堂卫生管理等相关制度及职责,认真搞好食堂操作间、餐厅的环境卫生,要求每餐一小扫、每天一大扫,建立食堂卫生安全工作自查台账记录;(6)食堂所有垃圾应倒在甲方指定的垃圾收集点,否则甲方将从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卫生管理费每次 200 元;(7)食堂工作人员应讲卫生,进操作间不准戴首饰、不准涂指甲油、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8)食堂严禁出售假冒、伪劣、过期、腐烂、变质、有毒物品。(9)食堂必须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品种和用量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18、乙方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原料(如:米、面、油、肉、调味品、豆类等)采购制度,购买物品必须做到定点采购,严禁随意采购,并22且要及时索要定点商店的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蔬菜类原料采购要有固定的蔬菜基地或销售摊位,让卖方出具签字手续,并建立台账备案,甲方有权对相关资料备案情况进行抽查。19、乙方储藏食品原料必须离地、离墙 20cm 以上,食品按种类分类,分柜存放,并实行标签化管理;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食品不得与药品、杀虫剂、洗涤剂、防腐剂、杂品等物品混放;生、熟食品要分开存放。20、乙方加工食品必须严格执行卫生标准,做到双刀、双案、洗菜、洗肉、洗刷 餐具是三个水池,加工食品分类、分区摆放,并且标志张贴明显。2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食品质量检验与留样制度,留存食品必须做到有中餐、晚餐标签,留足数量(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50 克)、留足时间(专用冰箱冷藏条件下存放 48小时以上),并做好留样登记,如发现一次留样不规范,处违约金 500 元。22、乙方保证采购、制作、销售的食品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的卫生、安全标准,并保证随时接受甲方对食堂进货渠道和产品质量检查与监督。如果发现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劣质食品、劣质米、无检疫猪肉,甲方将进行处罚;若受到工商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罚,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23、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卫生防疫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24、若乙方在经营中,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事故,乙方承担在此事故中全部法律责任和所有费用,甲方有权解除协议,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情节严重的走司法程序。25、乙方要按甲方规定的就餐时间准备饭菜,不得拖延;如遇特殊情况须延迟应及时通知甲方。26、乙方应在食堂显著地方公布菜谱价格,并接受甲方监督。若乙方供应饭菜价格与市场价格差异较大,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相关建议并督促乙方加以整改。2327、乙方在签订协议时应向甲方上交履约保证金。若乙方在承包期内无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在承包期满后应如数无息退还乙方。28、乙方在经营过程中注意维护甲方的财产不受损失,不得将产权属甲方的设备、用具等拿出食堂院外;承包期内甲方食堂内的固定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维修年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29、若工商、税务、卫生监督等行政管理部门需要收取有关费用(含税费)由乙方承担。30、若乙方有违反上述之规定,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解除协议。31、违约责任(1) 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不正常营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补偿,不予退还。(2)乙方因违反《食品安全法》、《环境保护法》给乙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全部经济责任及相关法律责任。(3)乙方逾期无法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甲方有权责令乙方整改。因乙方不具备条件而被卫生防疫部门处罚,乙方应承担处罚责任。(4)若乙方违反本文件中的没有注明处违约金条款的,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直接从乙方所交的履约保证金中每次扣除 500 元直至全部,作为乙方违约给中标方造成损失的补偿,若违约金使用超过履约保证金,超出的部分由乙方如数交纳,协议自行解除。(5) 若乙方将所承包的甲方食堂转包给他人经营,则甲方有权终止协议,且乙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6)在承包期内,若甲方需要收回乙方食堂,则应赔偿乙方在甲方食堂投入设备的经济损失。(7)甲方若违反本文件的有关约定,甲方应赔偿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相关经济损失。32、除上述约定外,甲方有权对乙方日常工作进行监督,若有违反处以罚款,具体要求如下24(1)不明码公示饭菜价,处违约金 100 元/次。(2)饭菜价格检查净利润率超过甲方规定要求,第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以后加倍罚款。(3)不准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4)餐厅、操作间苍蝇密度不得超过卫生条例的规定,否则处违约金 100 元。(5)生熟物品及加工用具必须明确标志,分开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100 元。(6)剩饭、剩菜不准隔顿使用,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7)冰柜定期清理、生熟分开存放,违者处违约金 200 元。(8)对餐具及用具应及时消毒,未及时消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200 元。(9)垃圾必须送到指定地点,乱倒垃圾,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元。(10)操作间打扫不干净,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1)工作期间不准员工酗酒,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人。(12)不准超食品经营许可证范围外经营,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200 元。(13)工作期间,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洁, 发现一次处违约金 50元/人。(14)严禁在操作间和售饭窗口抽烟,否则发现一次处违约金100 元/人。(15)乙方如受到工商、税务、公安、环卫等部门罚款的,甲方将对乙方处同样数量的违约金。上述罚款,乙方应立即缴纳,若迟缴款每项罚款按 10 元/天计算滞纳金。四、经营期限1、食堂承包经营期限为 3 年(1+1+1 模式,合同一年一签),每25年进行满意度量化考核(考核由甲方组织用餐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考核满意度达到 70%以上可继续签订下一年度运营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合同,乙方限期搬离,甲方另行招标。如因不可抗拒或国家政策因素引起的变化,双方协商解决。2、合同期满时无论续约还是终止合同,甲、乙双方均应提前 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五、结算方式为结算方便,乙方必须在贵池区注册成立分公司。餐费每月月末根据本月实际消费情况据实结算。乙方出具税票,甲方转账付款。六、特殊说明1、食堂承包经营商无需缴纳承包费,但净利润率不超过 5%;2、机关食堂提供设施设备有:场地、桌椅板凳、灶台、消毒柜、冰柜等(不含低值易耗品),详细设备在合同签订前以现场实际交接为准。3、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服从贵池区政府的考核机制。4、中标人需单独开设专用账户,用于资金充值,由招标人管理。5、中标人进场时间以采购人通知时间为准。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62、向人民法院起诉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 方: (单位盖章) 乙方: (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27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2.1 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供应商的价格。2.1.3“服务”系指成交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 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 知识产权2.3.1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 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 合同专用条款 。2.4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 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28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6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 质量保证2.7.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 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 合同变更2.9.1 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29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 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 不可抗力2.11.1 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 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 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 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 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 合同中止、终止2.14.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 检验和验收2.15.1 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302.15.2 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16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 履约保证金2.17.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 5%的履约保证金;2.17.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2.17.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 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1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 约定内容采购单位(盖章):日期: 年 月 日 (服务类) 项目名称:某项目 (分包项目须填写完整的分包号及分包名称) 项目编号:某编号 甲方(采购人): 乙方(成交供应商):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条款号 约定内容 采购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022-01-27T08:54:12+0800 1页(451,632) 池州市贵池区机关事务服务管理中心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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