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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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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 分包一、 分包二

招标详情

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公开招标公告

受 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委托,拟对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冠伟公招(服务)2022-00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4006000.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2
各包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 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皆取 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①投标者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且具有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配送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资格转让或授权。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 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2-01-27 11:19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2022-01-28 至 2022-02-08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0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安泰大厦西座写字楼 14 层 1144 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 考招标文件格式(3) )的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冠伟公招(服务)2022-001-1
分包名称: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子账号:7779905201000411119]
分包编号:青海冠伟公招(服务)2022-001-2
分包名称: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 分包二
保证金子账号:[户名: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子账号:7779905201000411123]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2-17 10:00
开标时间
2022-02-17 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4楼)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972-8713393
联系地址:化隆县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15500533585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安泰大厦西座写字楼 14 层 1144 室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文华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28054001040001581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化隆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715192

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01-27

公开招标文件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冠伟公招(服务)2022-001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采购人: 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2022 年 1 月 27 日第 1 页 共 66 页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8一、说明............................................................................................................... 81.适用范围........................................................................................................... 8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83.投标费用........................................................................................................... 8二、招标文件说明...............................................................................................84.招标文件的构成...............................................................................................8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8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9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98.投标报价及币种............................................................................................. 109.投标保证金..................................................................................................... 1010.投标有效期................................................................................................... 1111.投标文件构成............................................................................................... 11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2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2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3五、开标............................................................................................................. 1316.开标............................................................................................................... 13六、资格审查程序............................................................................................. 1417.资格审查....................................................................................................... 14第 2 页 共 66 页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418.评标委员会................................................................................................... 1419.评审工作程序............................................................................................... 1620.评审方法和标准........................................................................................... 18八、中标............................................................................................................. 21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122.中标通知....................................................................................................... 21九、授予合同..................................................................................................... 2123.签订合同....................................................................................................... 21十、其他............................................................................................................. 2224. 串通投标的情形.........................................................................................2225. 废标............................................................................................................. 2326. 中标服务费................................................................................................. 23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25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9封面(上册) ..................................................................................................... 39目录(上册) ..................................................................................................... 40(1) 投标函....................................................................................................... 41(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42(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3(4) 投标人承诺函...........................................................................................44(5)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45(6) 资格证明材料...........................................................................................46(7) 财务状况报告,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7(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8(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49第 3 页 共 66 页(10) 投标保证金证明..................................................................................... 50(下册) ............................................................................................................. 51目录(下册) ..................................................................................................... 52(11) 评分对照表............................................................................................. 53(12)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4(13) 分项报价表............................................................................................. 55(14) 技术规格响应表..................................................................................... 56(15)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57(16)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58(17.1) 制造(生产) 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59(17.2) 从业人员声明函.................................................................................60(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1(19)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62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3(一) 投标要求................................................................................................. 631.投标说明......................................................................................................... 632.重要指标......................................................................................................... 633.商务要求......................................................................................................... 63(二) 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66第 4 页 共 66 页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冠伟公招(服务)2022-001 采购项目名称 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4006000.00 最高限价 包一:2003000.00包二:2003000.00 项目分包个数 2个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包一:配送蔬菜及鸡蛋(以学校实际采购量为准)包二:配送蔬菜及鸡蛋(以学校实际采购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 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具有法人资格;(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无任何不良记 录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 皆取 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6、其他资质条件:①投标者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且具有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配送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资格转让或授权。 7、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经向 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 本次投标。 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1月27 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期限 2022年 1月 28 日 至2022年2月8日(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除外) , 每 天 上 午 9:00-11:30, 下 午 13:30-17: 30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 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地址: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安泰大厦西座写字楼 14 层 1144 室标书购买联系人: 王先生电话: 15500533585电子邮箱:601523525@qq.com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 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 考招标文件格式(3) )的复印件、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 公章) 。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2年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三(海东市乐都区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4楼)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 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0972-8713393联系地址: 化隆县 代理机构联系人 采购代理机构: 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 王先生联系电话: 15500533585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安泰大厦西座写字楼 14 层 1144 室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城西文华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 6 页 共 66 页 银行账号 28054001040001581 其他事项 1、公告期限: 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2、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3、本公告在《青海政府采购网》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同时发布。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 化隆回族自治县财政局联系电话: 0972-8715192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2年1月27日第 7 页 共 66 页第二部分一、1.适用范围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投标人须知说明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第 8 页 共 66 页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 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2.3 其他事项:各包入围供应商 2 家。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 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1) 投标邀请(2) 投标人须知(3)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4) 投标文件格式(5)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6) 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 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5.招标公告、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 真等)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 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 日内提 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 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 ,并 在15 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 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 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 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 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 日的,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 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 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 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 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第 9 页 共 66 页8.投标报价及币种8.1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 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 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 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 投标报价为闭 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4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 包一投标保证金:小写: 35000.00元整,大写:叁万伍仟元整收款单位: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银行账号:7779905201000411119包二投标保证金:小写: 36000.00元整,大写:叁万陆仟元整收款单位: 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 户 行: 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银行账号:7779905201000411123交纳时间: 2022年2月16日17时以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 缴费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 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转(汇) 入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9.3 投标保证金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 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 日起5个工作 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 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 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 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 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 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 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11.投标文件构成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 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1.1、投标文件(上册) (资格审查)(1) 投标函(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4) 投标人承诺函(5)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 资格证明材料(7)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 投标保证金证明11.2 投标文件(下册)(11) 评分对照表(12)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13) 分项报价表(14) 技术规格响应表(15)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16)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17) 制造(生产) 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9)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 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 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 四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服务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 等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 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上、下册)、副本2份(上、下册), 电子文档1份(上、下册)。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 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分别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 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 副本(上、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上、下册)用U盘制作,采用不 可修改文档格式(如: PDF格式) ,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 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12.4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提交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 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 册),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 号(如有分包) 。13.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2022年2月17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3.3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电子文档) 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截 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 投标文件。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3.1-13.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 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 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 加开标活动。16.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 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 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 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第 13 页 共 66 页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 查文件(上册) 进行审查。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 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 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 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8.1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 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 宣布评标纪律;(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 者违法违规行为;(8) 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 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第 14 页 共 66 页(9)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 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 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 文件一并存档。1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 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 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2) 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 大缺陷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书面说明情况;(3)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4)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5)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6)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7) 配合答复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 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8)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 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 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 技术复杂;(3) 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 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第 15 页 共 66 页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 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 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 评审专家。18.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 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 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 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 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 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 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 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 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 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 未按第11.2( 11) -( 15) 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 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 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 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7) 存在串通投标行为;(8) 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1进行确认的;(9) 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第 16 页 共 66 页(10)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 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19.2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 自主创 新的产品。 (注: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 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 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 服务(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 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 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 《从业人员声明函》 资 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 ,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 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18) ,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 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资料必须 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 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 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第 17 页 共 66 页19.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 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 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 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 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 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 标; 报价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 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 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 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评审得分相同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 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 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 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 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实施条例》 、 《政府采购服务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内容分为商务和技术两部分(满 分100分)第 18 页 共 66 页具体项目及评分细则: 类别 评分项目 满分分值 评分标准 商务评价 (16 分) 投标报价 1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投标基准价,其 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 标报价得分=(投标基准价÷投标报价)* 10%*100注:报价即折扣率,基准价为最低折扣率。 业绩 6 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内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2019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每提供 1 项得 2 分,满分 6 分; 不提供 不得分。注: 须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服务部分 (84 分) 食品安全保 证措施 12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等过程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 较,最优的得 12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优得分,在最优得分的 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 食品质量保 证措施 12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及售后过程中食品 质量保障措施方案,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面进行横 向比较,最优的得 12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优得分,在最优得 分的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 食品新鲜度 保证措施 12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保鲜措施方案,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 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 12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优得 分,在最优得分的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 食品送货时 间保障措施 12 根据接到用户通知后的服务响应时间、解决问题时间,时间安 排合理、迅速且能保障供货时间的,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 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 12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优 得分,在最优得分的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 配送能力、 储运及配送 12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库房、配送车辆和相关设施,供应商的 配送方案及青海省内配送网点分布情况等,从科学性、合理性、第 19 页 共 66 页 方案 实用性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 12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 优得分,在最优得分的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 12 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考虑周全,实施 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从科学性、合理性、实用性等方 面进行横向比较,最优的得 12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优得分, 在最优得分的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 应急处理 12 根据投标人的危机处理能力及处理预案,从应急预案、措施,人员救治,危害控制,事故调查,善后处理,舆情应对等方面 进行评价,最优的得 14 分,其他得分对比最优得分,在最优 得分的基础上依次按 1 分递减。20.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20.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 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 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 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 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 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 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第 20 页 共 66 页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入围供应商2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候选人名单 中按顺序确定入围供应商。候选人并列的, 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 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入围供应商; 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 取的方式确定。本项目包4入围供应商为3家。21.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 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 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 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 专家名单。22.3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 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 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第 21 页 共 66 页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 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 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 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及其澄清、说明文件、 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 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 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 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 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8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 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9 采购人应当加强对中标人的履约管理,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及时向 中标人支付采购资金。对于中标人违反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 处理,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23.1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 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其他24. 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 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 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 政部门。第 22 页 共 66 页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 废标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 家的。(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5.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 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 以下方式处理:(1)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 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6. 中标服务费26.1 收取对象: 入围供应商。26.2 收费金额: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说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 (发改 价格[2015]299号) 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 、《关于商 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第 23 页 共 66 页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第 24 页 共 66 页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冠伟公招(服务)2022-001采购项目名称:中小学及托幼机构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招标(入围)采购合同编号: QHGW2022-001/包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 采购人(甲方) : (盖章) 中标人(乙方) : (盖章) 采购日期:第 25 页 共 66 页采 购 人(以下简称甲方)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 标文件要求和青海冠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入围通知书》 ,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澄清、变更公告;3.入围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4.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5.入围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服务地点 单价 备注 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 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 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三、交付时间、地点和要求1.交货时间: 配送期限为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全年共计200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交货地点: 甲方指定各服务区域(各学校) 。2.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由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 产地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一致; 乙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现象 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 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 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未能履行招标文件第 26 页 共 66 页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 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 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4.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 乙方责任的,供应商因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 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5.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 等,必须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甲方 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6.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食品价格都须低于市场价,发现高于市场价,甲方 有权终止合同。7.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四.操作步骤⑴公开招标确定各包配送企业入围名单(2家),签订供应合同。各包入围配送企业2家,投标人不足2家,招标资格审查通过的供货商均进入供货入围名单;⑵为了体现公正公平,保障食材价格和服务质量最优化,先由两家入围企业各配送一个月,从第三月起在保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每月初由教育局营养办以询价方式确定本月的食材供货商(价格最低者优先)。⑶前两月的配送顺序以各企业得分高低或抓阄的形式确定。⑷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通知配送企业备货,上报教育局营养办备案;⑸配送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⑹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⑺每月底配送企业开具税务发票交到采购学校;⑻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2.具体要求(1)信息公开。配送企业有义务及时向教育局营养办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公开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2)价格确定。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中标后,具体价格由2家入围配送企业进行公平竞争,上报本次供应食材单价最终由教育局进行确定,并签订单次供货协议。(3)定点采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若有发现,对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4)采购申报。新鲜牛羊肉和蔬菜,采用“周报周配”方式进行(报送以学区或县直中小学为单位,学区负责所属学校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采购食材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报配送企业和教育局营养办,由配送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每月配送1次;新鲜牛羊肉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食品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学生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四前报县教育局营养办和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按要求配送(县直学校每周配送至少2次、乡镇学校每周配送1--2次)。(5)原料配送。配送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新鲜牛羊肉和蔬菜等不易保鲜的食品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10点钟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食堂的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企业下月量化评分中扣除5分,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教育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6)原料的接收查验。配送企业必须按照教育局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企业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7)食品储存。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等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五、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化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送企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教育局将取消配送企业的供应资格,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挂靠其它企业或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十是为所供货学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六、付款方式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配送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学校报账员到县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无疑问后,由学校按要求支付。七、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 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六、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 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 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 由乙方赔偿 由此引起的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权益而引发纠纷或诉讼的,均由乙方负责 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服务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无故延期接受服务和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应向对方偿付未交服务的 货款3‰的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的5%,超过20天对方有权解 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服务在免费质保期内,因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费用从合同款中扣除,不足另补。7.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15天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非人为情况亦视为不 可抗力。九、知识产权: 详见合同通用条款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 任、费用和经济赔偿。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 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 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 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 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 甲方可 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 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 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九、其他约定: 签订合同时在不违背相关法律、法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 合同规定的前提下,可约定。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 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第 28 页 共 66 页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 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八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3.本合同的组成包含《合同通用条款》 。第 29 页 共 66 页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地址: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账号:地址:联系电话:签约时间:采购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人:年时间:联系电话:月 日年 月 日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的规定, 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 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 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 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 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 “服务”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 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 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 “甲方”指购买服务和服务的单位。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服务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 “现场”指合同规定服务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 认合同条款下的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 原厂商: 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 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 家均为原厂商。1.11 原产地: 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 “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服务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 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第 30 页 共 66 页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服务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 单位。3.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其附属服务, 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服务组装、 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 技术文件。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 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 同时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 向买方提供合 同服务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 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 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 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 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 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 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 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第 31 页 共 66 页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 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 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 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 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 本合同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 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 口头、书面、图表 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 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 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 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 质量保证7.1 服务质量保证7.1.1 乙方必须保证服务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 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 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服务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 予以改进或更换。7.1.3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 检验结果,发现服务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 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第 32 页 共 66 页证实服务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甲方应书面 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服务。乙方在甲 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 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 乙方接受。7.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 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 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 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 的履约保证金中扣款,不足部分,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甲方根据合同规定 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 合同条款下服务的质量保证期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 规定除外。7.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 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 新及在原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 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 ,不得出现因服务停售、转 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 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 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服务,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 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 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服务安全运抵现场。 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服务锈蚀、 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服务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 的包装,以防止服务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 乙方所提供服务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 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 服务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第 33 页 共 66 页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价格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及部件的设计、 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 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 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 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 检验费用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 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 费用。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 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 方人员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 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 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服务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进 口产品90个工作日内,国产产 品60个工作日内。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 所有服务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 开箱验收11.1.1 服务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 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服务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 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服务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第 34 页 共 66 页收服务,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服务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 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 检验验收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 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服务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 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 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 供甲方确认。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 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 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服务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 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 担。11.3 使用过程检验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服务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服务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 由甲方组 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 ,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 索赔,此索赔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 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 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方法和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 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22.2 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第 35 页 共 66 页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 有约定的除外) :13.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 函;13.3.2 支票或汇票。13.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 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 偿。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 服务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 内证实服务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 甲方有权 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 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 。14.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 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 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 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服务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 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 根据服务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 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 估价格为准。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服务来更换有缺陷 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 切直接费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 甲方 可从合同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 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第 36 页 共 66 页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 除合同。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 甲方收到乙方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甲方 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 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 方。17.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 解决。19.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 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 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 部分服务的;20.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20.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第 37 页 共 66 页的服务类似的服务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服务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 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 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 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 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 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 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 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第 38 页 共 66 页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封面(上册)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 标 包 号: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或盖章)年 月 日第 39 页 共 66 页目录(上册)(1) 投标函……………………………………………………………所在页码(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4) 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5)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6) 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7)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 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第 40 页 共 66 页(1) 投标函投标函致: 采购人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 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 地址) 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 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 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 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第 41 页 共 66 页地址: _______________电话: 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邮编: ______________传真: ______________职务: ____________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 采购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 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 件投标人: (公章)年 月 日第 42 页 共 66 页(3)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 采购人 (投标人名称)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 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 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 签字:职务: 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 件投标人: (公章)年 月 日第 43 页 共 66 页(4) 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 采购人关于贵方20XX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 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 ,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 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 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 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 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 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 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 效力。第 44 页 共 66 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5)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 采购人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 诺:一、 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 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 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 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 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 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 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 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 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 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第 45 页 共 66 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6) 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 合一 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未换证的提交“营业 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个体工商户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 自然人需提 交身份证明。(2) 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第 46 页 共 66 页(7)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 1) 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提供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 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 ,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会计) 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 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2、近半年内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 依法免税或 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第 47 页 共 66 页(8)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第 48 页 共 66 页(9)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 采购人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 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 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 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第 49 页 共 66 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10) 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第 50 页 共 66 页致: 采购代理机构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 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民币 (大写: 人民币 元) 已于 年 月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递交保证金人 日以基本户附件: 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 。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 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 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下册)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 标 包 号: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第 51 页 共 66 页目录(下册)(11) 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12)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所在页码(13) 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14) 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15)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16)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17) 制造(生产) 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所在页码(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19)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第 52 页 共 66 页(11) 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 序号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部分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第 53 页 共 66 页(12)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包号 服务期限 免费质保期 优惠承诺及其他:注: 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第 54 页 共 66 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13) 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包号: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单价 备注 1 2 3 4 … 注: 1.本表应依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 不得遗漏。2.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3.投标报价应包括: 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 后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第 55 页 共 66 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14) 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名称: 包号: 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1 2 … 注: 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 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标处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 彩页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 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 等证明材料的实 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 按无效投标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 求的指标需列出“0”; 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 、 “- ”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 如果只注明“+” 、“- ”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 指标不响应。4.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 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 政部门。第 56 页 共 66 页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15) 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 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 数) 或相关认证等资料。第 57 页 共 66 页(16) 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2019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 类型、使用功能合同规模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 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的扫描(或复印) 件。第 58 页 共 66 页(17.1) 制造(生产) 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制造(生产) 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致: 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 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 小型、微型) 企业。即,本公司满 足以下条件: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号) 规 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 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服务(产品) 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 资料;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 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同时附制造(生产) 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 企业的服务(产品) 投标时,可按制造(生 产) 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 企业填写一张。4、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第 59 页 共 66 页制造(生产) 企业名称: 制造(生产) 企业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17.2) 从业人员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致: 采购人本公司郑重声明: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 [2011]181 号) 、《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 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规 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第 60 页 共 66 页制造(生产) 企业名称: 制造(生产) 企业法定代表人:年 月 日(公章)(签字或盖章)(18)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致: 采购人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 141 号) 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 数 人。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 的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 的服务(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 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企业名称: (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第 61 页 共 66 页(19)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第 62 页 共 66 页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 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 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 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 ,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 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技术参数、指标; 以采购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 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 、- ”偏差。如果与 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彩页等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 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 招标内容中未特别标注为“原装进 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必须投国 产产品; 标注为“原装进 口”字样的产品,投标人可以投进 口产品,但如果因 信息不对称等原因,仍有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要求参与采购竞争的,可以 投国产产品,并且按照公平竞争原则实施采购。1.4 所投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不得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 计权等知识产权。1.5 项目中标后分包情况: 不允许。2.重要指标2.1 “技术参数”中用“*”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 全响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否则,投标无效。2.2 招标文件中凡需与原有设备、系统并机、兼容、匹配等要求的,请主 动和采购人联系,取得原有设备、系统相关资料。若有招标文件未提及或变更 内容的,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2.3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 其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3.商务要求3.1.配送期限: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全年共计200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3.2.配送地区: 合同内签订第 63 页 共 66 页3.3.入围的各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后,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召开产品介绍会议,以便学校更好的选择最终的供应商。3.4.入围单位入围后给各学校提供产品的服务内容、服务承诺及配送方案, 由学校自行选择最终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履行合同期间如出现严重的产品 质量问题或不按学校的配送要求,被学校有效投诉的, 甲方有权利终止合同, 并上报财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理。3.5.其他:3.5.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由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 等级、产地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 一致; 乙方所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 期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 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3.5.2甲方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 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乙方未能履行招标 文件和采购合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 品, 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3.5.3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 确属乙方责任的,供应商因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3.5.4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 承诺等,必须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甲方有权拒绝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3.5.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各种食品价格都须低于市场价,发现高于市场价,甲方有权终止合同。3.5.6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3.6.入围单位有不服从管理及存在问题不进行整改的情况出现的,则上报第 64 页 共 66 页财政部门列入黑名单,不再启用。3.7.付款方式: 详见“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中“六、付款方式”的规定3.8.免费质保期: 按生产企业产品质保期执行。第 65 页 共 66 页(二) 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一、食堂所需大宗食材1.蔬菜类、调料及鸡蛋二、项目分包情况根据学校食堂分布,交通运输、所需量等因素考虑,该项目分全县为两个包,具体为:包一:配送蔬菜及鸡蛋,配送预算金额为200.3万元(以学校实际采购量为准),配送范围涉及8个乡镇学校食堂及所属幼儿园食堂:甘都镇、巴燕镇、扎巴镇、金源乡、塔加乡、初麻乡、石大仓乡、二塘乡,上灶人数约为4949人。包二:配送蔬菜及鸡蛋,配送预算金额为200.3万元(以学校实际采购量为准),配送范围涉及10个乡镇学校食堂及所属幼儿园食堂:群科镇、昂思多镇、扎巴镇、查甫乡、雄先乡、阿什努乡、沙连堡乡、德恒隆乡、支扎服务中心、德加服务区,上灶人数约为4637人。三、采购要求1.食品原料的质量要求(1)新鲜蔬菜,中标者需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农药管理条例》等要求对农药残留量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要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并提供每批次检测合格证。(2)其它食品原料质量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3)所有货物的知识产权问题,由各配送企业自行负责。2.配送企业资质要求(1)基本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经营企业或个体户;(2)特定资格条件①投标者应具有国家规定的有效证照,提供《营业执照》其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项目招标内容且具有有效限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②配送企业是经销商的必须提供与代销产品生产厂商签订的委托销售协议书或授权证明复印件并提供生产厂商的有关资质及售后服务等证明文件;③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资格转让或授权。四、操作程序1.操作步骤⑴公开招标确定各包配送企业入围名单(2家),签订供应合同。各包入围配送企业2家,投标人不足2家,招标资格审查通过的供货商均进入供货入围名单;⑵为了体现公正公平,保障食材价格和服务质量最优化,先由两家入围企业各配送一个月,从第三月起在保证食材质量、服务质量的前提下每月初由教育局营养办以询价方式确定本月的食材供货商(价格最低者优先)。⑶前两月的配送顺序以各企业得分高低或抓阄的形式确定。⑷采购学校拟订采购原料清单,通知配送企业备货,上报教育局营养办备案;⑸配送企业按照学校提供的购货申请单内容和要求,将食品原料配送到学校,并随货开据食品原料配送单;⑹学校采购人员和仓库保管员查验食品原料,膳委会值班人员监督,分管领导审核无误后,分别在食品配送单上签名确认,学校根据配送单做好台账;⑺每月底配送企业开具税务发票交到采购学校;⑻各采购学校每月初对上月采购食品原料资金进行稽核,按教育局相关规定程序报账,并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2.具体要求(1)信息公开。配送企业有义务及时向教育局营养办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学校“营养改善计划”食谱公开公示栏中进行公示,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2)价格确定。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高于本地市场批发价,低于本地市场零售价。中标后,具体价格由2家入围配送企业进行公平竞争,上报本次供应食材单价最终由教育局进行确定,并签订单次供货协议。(3)定点采购。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原料必须定点采购、统一价格、统一配送,学校不得在定点企业以外私自采购,若有发现,对学校校长、分管领导及采购人员严肃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4)采购申报。新鲜牛羊肉和蔬菜,采用“周报周配”方式进行(报送以学区或县直中小学为单位,学区负责所属学校采购原料信息的收集和汇总工作),即学校在每月25日前将下月需采购食材数量、配送到校时间和采购学校等信息进行统计后,报配送企业和教育局营养办,由配送企业按要求进行配送,每月配送1次;新鲜牛羊肉和蔬菜等不易保存的食品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学生营养餐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统计,并在每周四前报县教育局营养办和配送企业,由配送企业按要求配送(县直学校每周配送至少2次、乡镇学校每周配送1--2次)。(5)原料配送。配送企业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货源,按要求配送,新鲜牛羊肉和蔬菜等不易保鲜的食品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日上午10点钟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食堂的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企业下月量化评分中扣除5分,累计违约3次(含3次)以上,教育局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配送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6)原料的接收查验。配送企业必须按照教育局选定的中标品牌供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配送企业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验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两人以上人员进行接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二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教育局营养办;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因接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7)食品储存。学校要建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储藏仓库,配备必要的食品原料储藏保鲜设施,配置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防虫、防蝇、防霉变等设施并能正常使用;食品原料储藏应当分类、分架、离地、离墙等安全管理,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不同区域应有明显标识,建立健全进出库管理制度,并有专人管理。五、资金结算按照《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寄宿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实行“专款专用、单独科目”核算。原则上每月结账一次,配送企业与各采购学校核实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开具税务发票,交学校报账员到县教育局营养办审核,无疑问后,由学校按要求支付。项目配送时限及天数 2022年3月1日至2023年1月15日,全年共计200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六、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化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送企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教育局将取消配送企业的供应资格,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挂靠其它企业或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十是为所供货学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第 66 页 共 6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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