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ZCD-KFQ(20212535)2021126
二、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拟采购一家食堂餐饮服务公司;根据实际采购内容及数量结算;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 | 年 | (1)学生餐费 一~二年级学生:中餐8元/人/天;三~四年级学生:中餐9元/人/天;五~六年级学生:中餐10元/人/天; (2)教职工餐费:早餐:5元/人/天;午餐:12元/人/天; | 报价:5968512(元) | 新疆百成鲜食(集团)供应链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街358号 | 91650100592827705B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 | 食堂餐饮服务 | 食堂餐饮服务 | 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服务期间合同一年一签 | 合格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勇,金玉梅,甘书齐,孟永彪,王学韶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约定。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魏户滩路159号
联系方式:0991-389494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联系方式:13999138533、132099503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
电 话:13999138533、13209950311
4.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5868
附件信息:
(定稿)智诚达-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12.29.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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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ZCD-KFQ(20212535)2021126
采 购.人: 采购代理: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 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
目 录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5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0
第二章 招标文件的编写 12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13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递交 16
第五章 开 标 17
第六章 评 标 18
第七章 授予合同 27
第八章 其 他 28
第九章 质疑的提出及处理 29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43
第五部分 附 件 49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1月25日11 :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CD-KFQ(20212535)2021126
2、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元):5998500.00
5、最高限价(元):5968512.00
6、采购需求: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拟采购一家食堂餐饮服务公司;根据实际采购内容及数量结算;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
8、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能力提供本项目全部采购内容的供应商;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具有相应的餐饮服务能力,并有良好的技术支持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
(4)在“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2月29日至2022年01月06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方式:现场报名
备注:各投标人请将购买招标文件所须提交的资料:①投标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③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⑤购买文件登记表(Excel版,格式见附件)。
售价(元):3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1月25日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开标时间:2022年01月25日11:00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维泰大厦1楼公共资源交易2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无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魏户滩路159号
联 系 人:孟江涛 联系电话:0991-3894942 1399920330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项目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 联系电话:13999138533 13209950311
3、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办监督电话:
0991-3763363 0991-3775868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
第一章1.1款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项目 | ||
第一章1.2款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第一章1.3款 | 采购内容 | 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食堂餐饮服务招标,拟采购一家食堂餐饮服务公司;根据实际采购内容及数量结算;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
第一章1.4款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和学生家长自付资金 | ||
第一章1.5款 | 项目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
第一章1.6款 | 服务期 | 2022年3月1日至2025年2月28日,服务期间合同一年一签,在合同期内,甲方对中标企业提供的餐饮服务等进行不定期考评,计入合同期末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成绩合格后甲方可考虑与中标企业续签一年合同。若考评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若合同中间遇不可抗政策、制度等因素,以需求为准,签补充协议或重新招标。 | ||
第一章1.7款 | 质保期 | / | ||
第一章2.1款 | 采购人 | 名 称:乌鲁木齐市第91小学 地 址: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魏户滩路159号 联 系 人:孟江涛 联系电话:0991-3894942 13999203305 | ||
第一章2.2款 | 代理机构 | 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198号丽景名都9号楼6层 项目联系人:高慧玲、王中华 联系电话: 13999138533、13209950311 | ||
第一章2.9款 | 偏离 | 不接受实质性负偏离 | ||
第一章3.1款 | 投标人资格 | 详见招标公告。 | ||
第一章5.1款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第一章6.1款 | 踏勘现场 | 组织, √不组织 | ||
第一章7.1款 | 进口产品 | 不接受 | ||
第三章15.7款 | 业绩 | 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包含本次招标的相关内容(业绩为计分项目,以投标人业绩为准); 业绩证明材料为:①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②合同执行情况反馈意见表; 合同需提供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内容及金额所在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即可,需加盖公章。合同关键处不得遮挡涂黑,日期清晰明确。 未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或工作内容模糊不清的,其业绩不予认定。 本项内容作为评审内容,未按上述内容提交证明材料的,将影响评审得分。 | ||
第三章16.3款 | 最高投标限价(采购预算) | 本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为:5968512.00元(大写:伍佰玖拾陆万捌仟伍佰壹拾贰元整);单价明细如下: (1)学生餐费 一~二年级学生:中餐8元/人/天;三~四年级学生:中餐9元/人/天;五~六年级学生:中餐10元/人/天; (2)教职工餐费:早餐:5元/人/天;午餐:12元/人/天; 注:餐费不允许降低标准。 | ||
第三章17.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
第三章18.1款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4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网银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名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交通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支行 账号:86516510110130001001220 行 号:301881000091 附注:xxx项目投标保证金 咨询电话:0991-5855226(财务办公室)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确保到帐;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无效。 | ||
第三章18.2款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 ||
第三章18.3款 | 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2)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 ||
第三章19.1款 | 投标文件份数 | 纸质版文件: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电子版文件:1份(U盘或光盘) 特别提示: 1.本项目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须以密封的形式递交一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是投标文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光盘或U盘) 2.为了便于存档,投标文件请用A4纸张制作,且装订厚度不宜超过3cm;如投标文件超过3cm,请在装订时分册装订(建议双面打印)。宜采用死页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如因装订造成的文档缺失,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 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须按标段分别编制投标文件。(如有) | ||
第四章20.1款 | 投标文件密封 | 1.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制作投标文件,正、副本可以密封在同一文件袋中。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 2.投标人须制作“开标一览表”,并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开标一览表”的字样。 3.投标文件袋和《开标一览表》袋上可写明: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公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联系电话: 备注开标时间(年月日)前不得开封。 | ||
第四章21.1款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第五章23.1款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详见招标公告。 | ||
第五章23.4款 | 开标现场须查验的证件 |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到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 (3)投标保证金缴纳凭据(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或汇款凭证等)。 说明: 上述第(1)-(3)项为投标时资格审查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交,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现场以外的二次提供)。 | ||
第六章26.2款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
第六章30.1款 | 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量 | 1-3 人。 | ||
第七章34.1款 | 履约担保 | 伍万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5日内,以非现金或银行转账等方式,向采购人缴纳后双方签订合同。 | ||
第八章37.1款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7.1.1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
37.1.2 | 付款方式: (1)学生餐费:次月初由各班班主任提供上月学生就餐出勤名单,餐饮单位方可自行收取; (2)教职工餐费:早餐3元,午餐9元,合计12元,学校按照实际就餐人数对公转帐;早餐2元,午餐3元,合计5元教职工交现金入餐饮单位帐。 (具体付款方式以最终签订的合同为准。) | |||
37.1.3 | 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提供信用记录查询资料; 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该时间段内任一时间)。 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结果:附网页截图(需体现出查询的相关结果)。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 |||
37.1.4 | 投标文件中须提供: 1.提供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2.企业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并加盖公章)。 3.主要管理人员(含本项目的授权代表人)近六个月社保缴纳证明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 |||
37.1.5 |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供一家在乌鲁木齐市市区内正在经营的生产基地或车间(提供的场所和投标方法人是同一人的车间)进行现场考察(考察内容:操作间规模、机械设备、日生产加工能力(配餐能力)、目前每天需要完成合同配餐数量、卫生环境、库房存储情况、防疫消杀等),提供食堂具体地点及现场负责人联系方式,以供本项目评标委员会进行现场考察打分,请各投标人提前做好考察相关准备工作,保证评标委员会能到达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评审。格式参照P57页附件《正在经营的食堂情况一览表》。 特别提醒:各投标人须保证所留食堂地点准确,联系方式畅通,因所留信息有误导致不能现场实地考察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 |||
37.1.6 | 招标文件中部分加粗、加下划线、废标、无效、投标被否决等字样的条款,为采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 |||
37.1.7 | 注:如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与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如有不一致处,则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关内容为准。 | |||
37.1.8 | 招标人委托了专业的招标代理机构实施本次招标工作。招标代理服务费的计算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 [2015] 299号文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及计价格[2002]1980号的规定。 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方支付,代理费金额为35000.00元整。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采购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资金来源: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项目地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服务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质保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 定义
下述术语和缩写的定义为:
2.1“招标人”“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系指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4“货物”系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设备、产品等。
2.5 “工程”系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 “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2.7“进口产品”系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详见《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
2.8偏离
2.8.1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
2.8.2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加下划线、“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投标被否决”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未用上述文字规定或符号标注的条款为非实质性要求条款(即一般条款)。着重提醒各投标人注意,并认真查看招标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9特别说明
2.9.1供应商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等必须为供应商所拥有。
2.9.2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并对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2.9.3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任何责任。
3. 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资格: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
3.3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5.联合体形式
5.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为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5.2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除应符合本章第3条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义务、工作、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6.现场勘察
6.1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考察。
6.2勘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勘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自己负责。
6.3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借口,而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7.采购进口产品
7.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采购活动。
8.政府采购政策的支持
8.1 落实的政策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符合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或商务技术分值加2分)。
8.2依据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财库[2019]9号)。
8.3供应商在签署相关承诺、提供相关信息前,应当认真阅读财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符合本章第8.1-8.2款规定的,应当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章 招标文件的编写
9. 招标文件的构成
9.1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附件
9.2 招标文件以中文书写。
9.3 投标人被视为熟悉本招标项目的各种情况以及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其他情况。
9.4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应在领到招标文件后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投标人同时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10. 招标文件的澄清、标前会议
10.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按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采购人要求澄清。采购人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采购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将答复内容(包括原提出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分发给所有投标人。
11.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1.1 在投标截止期15日前的任何时间,采购人可主动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电报或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11.2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有适当的时间考虑投标文件的修改,采购人有权决定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将此变更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11.3招标文件的修改书和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并且比招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优先的约束力。
第三章 投标文件的编写
12.要求
12.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条款、格式、表示、条件和规范等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份数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材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3.投标文件语言和度量单位
13.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采购人就招标、投标交换的文件和往来信件,须以中文书写。供应商可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中文注释,在有差异时,以中文为主。
13.2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国际单位制和国家选定的其它计量单位)。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开标一览表;
(4)投标人资格、资信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