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已由西宁市教育局以校政(2022)001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付家寨贵南路
(2)规模:学校食堂:汉餐食堂1栋,共计二层,食堂总建筑面积3426.5平方米。清真食堂1栋,共计三层,其中二、三层为餐厅,食堂总建筑面积2751.99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054001002
标段名称: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标段二
服务期 :五年
招标范围:学校食堂:清真食堂1栋
合同估算价: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经营2、投标人配备的厨师人员须具备厨师等级三级及以上的证书。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项目共2(具体标段)个标段,分别为:E6301000076034054001002(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2年01月28日0:00时至2022年02月0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2月21日 09时0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53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766292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人:韩璐洁、王宁 |
电 话:0971-7662926 | 电 话:0971-6130260 |
传 真: | 传 真:0971-6157379 |
2022年01月27日
1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E6301000076034054 招 标 人:西宁市第十四中学(自行招标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盖单位电子公章) 日 期:2022 年 01 月 27 日 2 使用说明 一、本《招标文件》适用于《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尚未提供标准招标文件的“其它类型” 栏目的项目公开招标或采购。 二、本《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 三、本《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应按格式编制并发布。 四、本《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条款由招标人自行选择并编制。其中各项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确定。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 五、本《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由招标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当有行业标准合同的,应采用行业标准合同;如无行业标准合同,根据所属行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自行编制并编入本《招标文件》中。 六、本《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所属行业、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 合同条款”相衔接。 七、相关市场各方主体在使用本招标文件过程中如有优化意见和建议,请联系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 0971-6152279。 3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10 1. 总则 ................................................................................................................... 16 2. 招标文件 ............................................................................................................ 18 3. 投标文件 ............................................................................................................ 19 4. 投标 .................................................................................................................. 21 5. 开标 ................................................................................................................... 21 6. 评标 ................................................................................................................... 21 7. 合同授予 ............................................................................................................ 22 8. 纪律和监督......................................................................................................... 23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 24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 25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 27 1. 评标方法 ............................................................................................................ 31 2. 评审标准和程序.................................................................................................. 31 3 评标结果 ............................................................................................................. 3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33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合同书 为确保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虑、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同意将学校食堂第贰层餐厅(汉餐、清真餐)及学校提供的部分资产给乙方使用(注:资产清单另付)。 2、甲方允许乙方在所经营的食堂区域内经营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如需增加经营项目,需先与校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加。 .... 34 3、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部分员工宿舍。 4、食堂的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甲方定期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乙方必须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7、甲方保证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三家食堂。 ..................................................... 34 8、学校将对食堂经营建立有效监管制度。甲方要求乙方制定合理的价格,防止破坏性竞争,既能保证乙方的合理收入,又能让师生员工满意。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向甲方提出申请。.......................................................................................................... 35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甲方提供的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维修年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食堂的照明电、水、暖气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师生进行相应的优惠,食堂动力电、天然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自理。 4、食堂区域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乙方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不采购:加工过期、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如有违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原材料(米、面、油、肉类、蛋、蔬菜等)4 必须由专业食品商贸公司进行配送并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乙方必须索要、保存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建立相关台账、档案。如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可追究法律责任,保证甲、乙双方利益。 6、乙方在承包期间,工作人员的社会福利、医疗保险以及人员伤亡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营业、年检手续,承担有关费用。8、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选择就餐的自由。 10、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对所有员工做到不定期的检查身体,从业人员如患具有传染性疾病时,不得继续工作。 11、食堂垃圾应分类处理,分别应倒在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清理费用。 12、乙方合同期满后,师生反映良好可续签合同。如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乙方应完好交还甲方所有资产,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乙方所投资的资产自行处理。 13、学校用餐实行刷卡制,不得使用现金消费,每月按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财务报表。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擅自停止营业,乙方除要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甲方要求乙方提高风险意识,准备充足的风险保证金。 ................................ 36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 39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办法.....................................................................................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 49 目 录 ...................................................................................................................... 51 1.投标函................................................................................................................. 52 2.开标一览表.......................................................................................................... 53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54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5 5.投标保证金.......................................................................................................... 56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 57 7.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 ....................................................... 58 8. 投标人拟配置的管理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 59 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 60 10. 服务工作方案................................................................................................... 61 11. 其他资料.......................................................................................................... 62 5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已由西宁市教育局以校政(2022)001 号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自其他,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类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西宁市城东区付家寨贵南路 (2)规模:学校食堂:汉餐食堂 1 栋,共计二层,食堂总建筑面积 3426.5平方米。清真食堂 1栋,共计三层,其中二、三层为餐厅,食堂总建筑面积 2751.99 平方米。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6301000076034054001002 标段名称: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标段二 服务期 :五年 招标范围:学校食堂:清真食堂 1 栋 合同估算价:0.0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6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经营 2、投标人配备的厨师人员须具备厨师等级三级及以上的证书。 (应填写投标人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等要求如有请填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予以否决。 3.4 本 项 目 共 2 ( 具 体 标 段 ) 个 标 段 , 分 别 为 :E6301000076034054001002(标段名称或编号)。各投标人可对其中2(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 1(具体数量)个标段,请不要超出允许投标的标段数量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 CA 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网》(www.qhggzyjy.gov.cn/)办事指南栏的《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CA 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 2022 年 01 月 28 日 0:00 时至 2022 年 02 月 07 日7 24:00 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 CA 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报名、登记等。 4.4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 02 月 21 日 09 时 00 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青海省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开标室四(地址:西宁市西川南路 53 号)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远程投标、远程解密操作规范和方法。 8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qhdzzbfw.gov.cn;上发布。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接收异议联系人:王先生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0971-7662926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65 号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人:韩璐洁、王宁 电 话:0971-7662926 电 话:0971-6130260 传 真: 传 真:0971-6157379 9 2022 年 01 月 27 日 10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地址:/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71-7662926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宁市五四西路 65 号(建设科技大厦 3 楼) 联系人:韩璐洁、王宁 电话:0971-6157379 1.1.4 招标项目名称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自筹占 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清真食堂 1 栋 1.3.2 实施期限 服务期:五年 服务质量标准:合格 1.3.3 地点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经营,承担管理责任,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2、投标人配备的厨师人员须具备厨师等级三级及以上的证书。 3、近三年无违法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11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疑问或图纸中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或有可能出现歧义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电子招投标系统中的网上提问菜单提出,并通知招标人(代理机构)。 2.2.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人(代理机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就投标人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澄清文件(QHCF 格式),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2.2.4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代理机构)可以修改招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补充文件(QHCF 格式)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的答疑澄清文件菜单中发布,各投标申请人用 CA 数字证书进行下载。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到投标文件编制的,应12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发出,不足 15 日应顺延开标时间。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潜在投标人自确认参加投标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目的招标人(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更、答疑等内容。无论在《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与否都视为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所有事宜。 3.2.4 最高投标限价 ☑无 □有,最高投标限价: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3.3.1 投标有效期 60 日历天 3.4.1 投标保证金 一、 投标保证金缴纳: □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收取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叁万元 2、保证金缴纳方式:以下三种方式由投标人自行选择,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拒收。 (1)银行转账: 收款行号:/ 收款行:青海西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川南路支行 开户行联系电话:/ 投标保证金代收单位名称: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收款人账号: 20220126110237012870 (2)保险保单:/ (3)银行保函:/ 13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 1、投标保函: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 2、通过银行转账的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 5 日内退还中标人与未中标人本金及银行同期利息。 三、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详见招标文件总则 3.4.4 条款。 3.7.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免费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软件进行编制,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使用Word、WPS、AutoCAD 等工具按照规定的目录和格式编制技术标。操作步骤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中相关流程文件,使用青海省投标文件制作专用工具后生成有 QHTF 后缀形式的加密文件。 2、投标文件编制时时应当建立分级目录,并按照标签提示导入相关内容。 3、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格式文件要求加盖申请人的单位电子印章和(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特别说明: 1、投标人应妥善保管 CA 数字证书,投标人由于 CA数字证书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情况导致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文件加密和解密须用同一把 CA 数字证书介质。 2、如果出现“CA 数字证书到期后重新续期;CA 数字证书因遗失、损坏、企业信息变更等”情况时,投标人应当用新的 CA 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并在投标14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到电子招标投标系统。 3、各投标单位务必提前完善好数据库中投标信息、资质证书、人员、业绩等相关投标材料,投标时相关资料应从数据库中获取电子资料。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投标人在完成投标文件制作后,应使用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具体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未按上述要求加密和数字证书认证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招标人不予受理。 4.2.1 投标截止时间 2022-02-21 09:00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上传、修改、撤回等操作“省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3、招标人(代理机构)郑重承诺本电子招标文件为本项目唯一的招标文件。 4、招标人如需要相应的“纸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形成的评标资料”是指《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生成的电子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资料等的打印文本。在公示结果无疑义后从《青海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招标公告规定的15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地点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应在开标时间前提前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具体操作方法详见省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 5.2 开标程序 开标顺序: (1)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登录进入系统,选择进入应开标的项目、标段。做好准备; (2)宣布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到,现在依法进行开标; (3)宣布开标纪律; (4)点击获取应开标标段投标单位名称; (5)投标文件解密,首先由投标单位逐一进行解密,投标人全部解密完成后,由招标人对投标文件进行批量解密; (6)批量导入; (7)系统生成开标记录表; (8)系统中进行招标文件导入操作; (9)形成开标纪录表; (10)开标结束。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评标委员会构成: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招标人评委 0 人,抽取评委 5 人。 (2)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 其中招标人代表 0 人,专家 5 人; (3)随机抽取评标专家:从青海省综合评标专家库是随机抽取。 16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3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公示期限: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 ☑否 7.7.1 履约保证金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要求 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 ☑不要求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总则 1.1 招标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实施规模: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项目投资估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实施期限 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实施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7 1.3.3 实施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项;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的; (15)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18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根据本章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4 招标文件的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19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投标保证金; (5)费用清单; (6)资格审查资料; (7)实施方案;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4)目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费用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2.3 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费用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20 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通过《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 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规定的条件、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统一信用代码证书等材料。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业绩”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 “信誉”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5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编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3.7.1 项规定。 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1 3.6.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交货(服务)期、投标有效期、供货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加密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1 项规定。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4.2.2 项规定。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1 项规定。 5.2 开标程序 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5.2 项规定。 5.3 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22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 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6.3.1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3.2 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3 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 3 天。 7.2 评标结果异议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3 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23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5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7 履约保证金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7.7.1 项规定的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7.7.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 签订合同 7.8.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2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投诉 8.5.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 序号 投标人 投标保证金 投标总报价 交货(服务)期 备注 25 (万元)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元。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 合同,并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保证金。 特此通知。 26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年 月 日 27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 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提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2.1.2 资格评审标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具备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联合体投标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2 项规定 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 款规定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交货或施工或服务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性能或方案或参数指标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4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1.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28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00 分) 商务部分:30.0 分 技术部分:70.0 分 投标报价:0.0 分 其他评分因素:0.0 分(如有) (注意:上述内容请结合实际赋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下述三种方法可供选择: 评标价 B: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小于个时,评标价为所有投标人投标函报价(Di)算术平均值。当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数大于等于个(含)时,评标价 B 为去掉个最高和个最低投标报价后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 方法一:平均值法: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 B 直接做为评标基准价 P。 P=B=Σ(D1+D2+…+Dn)/n 方法二:权重法:控制价 H 和 B 乘以相应权重比例确定评标基准价 P。 P= B* A % + H*(1- A %), 其中 A=。 A 值:为权重比例。 方法三:降幅系数法:B 乘以降幅系数 K 做为评标基准价 P。 K 的取值范围为至。(取值范围建议在(91-100)之间) P=B*K% K 值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现场抽取,与中标候选人一并公示。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 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一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 2 位小数,示例 0.00%。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详 细 评 审 下表由招标人结合项目特点编制并应就“条款号、评分因素、评分标准、赋分”四项完整填写后才能使用。 条款号 评分因素(偏差率) 评分标准 赋分 2.2.4(1) 商务评分标准(信誉、业绩等) 投标人综合实力 投标人具有《食品卫生许可证》、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8 分 29 (30.0)分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的,提供一个得 2分,满分 8 分。 业绩 1.提供(2016 年 01 月 01 日至今)的类似服务业绩证明材料 (同一单位连续 3 年以上及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5 分,满分 10 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或复印)件; 2.提供 (2018 年至今)其他类似业绩每提供 1 项得 2分,满分 6分,未提供不得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扫描(或复印)件)。 (备注:业绩 1与业绩 2独立计算得分,不重复得分。) 16 分 客户评价 服务的业绩收到服务单位的奖励或表扬信的每提供一份得 2 分,最高 4 分。(附证明资料复印件)。 4 分 经营能力 具有三年以上(含三年)从事餐厅经营,或具有 200人以上规模的机关食堂经营经验的得 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分 2.2.4(2) 技术评分标准(方案、人员等) (70.0)分 项目实施方案 1、食堂经营服务方案,菜品菜系种类设计丰富(附照片),好的得 8 分;较好的得 5分,一般的得 3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2、招待餐厅经营服务方案菜品菜系种类设计丰富(附照片)好的得 8 分;较好的得 5分,一般的得 3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3、食堂服务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投标文件是否针30 分 30 对性控制措施进行评价,好的得 5 分;较好的得 3分,一般的得 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4、食品卫生、质量控制方案。根据投标文件对食堂所提供的控制措施进行评分,好的得 5分;较好的得3 分,一般的得 1 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5、设备维护、投诉处理、应急措施、节能减排、消防安全等方面进行评分,好的得 4 分;较好的得 2分,一般的得 1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派驻团队情况 项目管理人员配置: 1、人员配备中岗位设置合理,承诺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要求的,较好 5-10分,一般 1-4 分,较差不得分。 2、厨师等级证书,横向比较: 0-5 分。 3、人员技能大赛获得餐饮类的证书:0-3 分。 4、人员配备中有营养师资格证书的,横向比较:0-2 分。 以上不提供者不得分。 20 分 食堂服务、应急措施控制方案 投标文件是否有针对性质量控制措施,特殊情况应急方案是否可行进行评价,好的得 6-10 分;较好的得 3-4 分,一般的得 2分,差的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10 分 管理制度 投标人投标文件中的管理制度是否包含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制度、食堂留样制度、凉菜加工制度、库10 分 31 房管理制度等,制度齐全、规范、完整的得 10分;缺一个扣 2分,扣完为止;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按插入法计算得分: Di>P:每高一个百分点从分中扣分; Di﹦P:得分; Di<P:每低一个百分点从分中扣分; 扣完为止,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其中:P 表示评标基准价;Di :投标函报价 1. 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 评审标准和程序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2 初步评审程序 2.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2.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2.2.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32 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2.3 详细评审标准 2.3.1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3.2 评标基准价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3.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3.4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相应条款。 2.4 详细评审程序 2.4.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前附表规定的量化因素或分值进行评审或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2.4.2 投标人得分=A+B+C。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5.2 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5.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 评标结果 3.1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33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合同书 为确保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虑、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同意将学校食堂第贰层餐厅(汉餐、清真餐)及学校提供的部分资产给乙方使用(注:资产清单另付)。 2、甲方允许乙方在所经营的食堂区域内经营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如需增加经营项目,需先与校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加。 3、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部分员工宿舍。 4、食堂的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甲方定期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乙方必须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7、甲方保证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三家食堂。 35 8、学校将对食堂经营建立有效监管制度。甲方要求乙方制定合理的价格,防止破坏性竞争,既能保证乙方的合理收入,又能让师生员工满意。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向甲方提出申请。 36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甲方提供的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维修年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食堂的照明电、水、暖气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师生进行相应的优惠,食堂动力电、天然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自理。 4、食堂区域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乙方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不采购:加工过期、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如有违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原材料(米、面、油、肉类、蛋、蔬菜等)必须由专业食品商贸公司进行配送并与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乙方必须索要、保存每批产品检验合格证的复印件,建立相关台账、档案。如发生食物中毒等情况可追究法律责任,保证甲、乙双方利益。 6、乙方在承包期间,工作人员的社会福利、医疗保险以及人员伤亡等责任应由乙方承担; 7、乙方自行办理相关营业、年检手续,承担有关费用。8、乙方应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及有关安全工作,若出现安全事故,其责任完全由乙方承担。 9、乙方不得干涉学生在校内选择就餐的自由。 10、乙方应认真搞好食堂内外卫生,制订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建立食堂卫生工作自查记录。对所有员工做到不定期的检查身体,从业人员如患具有传染性疾病时,37 不得继续工作。 11、食堂垃圾应分类处理,分别应倒在指定的地点否则应另支付卫生清理费用。 12、乙方合同期满后,师生反映良好可续签合同。如合同期满后不续签的,乙方应完好交还甲方所有资产,否则甲方将按实际收取修理费或赔偿费。乙方所投资的资产自行处理。 13、学校用餐实行刷卡制,不得使用现金消费,每月按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交财务报表。 三、违约责任及解决办法 1、乙方擅自停止营业,乙方除要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因违反《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给学校及师生造成损失,乙方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及全部经济责任。甲方要求乙方提高风险意识,准备充足的风险保证金。 3、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的条款、师生对食堂满意度低,甲方将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视情况给予处罚,连续三次仍不能达到师生满意的,学校将解除乙方合同,乙方需赔偿学校相应损失。A:在合同期内,若甲方无故解除合同,则应赔偿乙方在食堂中投犬费用及经济损失。 四、承包期限 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五、免责条款 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甲、乙双方均不负连带责任。 八、附则 (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二份、乙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李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决定。合同签订后,学校制订的其它监管制度通 并适用于本合同。 38 39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办法 一、基本情况 1.西宁市第十四中学是西宁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位于西宁市城东区付家寨贵南路,创建于 1930 年,是一所全日寄宿制师范高中,占地 195.06 亩,学校东邻贵南路,毗邻湟水河北岸,学校建筑以唐式风格为主,校园环境优美,区域规划分明,布局合理。 2.现有教职工 176 人,学生 2310 余人,少数民族学生576 人,女生 1073 人,教学班 42 个。高一 14 个班约770 人,高二 14个班约 770 人,高三 14个班约 770 人。 3.学校食堂:汉餐食堂 1 栋,共计二层,食堂总建筑面积 3426.5 平方米。清真食堂 1 栋,共计三层,其中二、三层为餐厅,食堂总建筑面积 2751.99 平方米。 4.目前学校食堂设备(主要设备包括炉灶、桌椅、蒸饭、保温、消毒设备、碗筷、冰柜、保洁柜等)可满足师生的用餐需求。 二、经营模式 40 食堂委托管理经营。我校计划对汉餐食堂、清真食堂实施分层承包,其中汉餐食堂计划由 1家经营单位进行承包经营,清真食堂由 1 家经营单位承包经营。 三、经营项目 1 包:汉餐食堂一楼和二楼。 2 包:清真食堂。 五、经营范围 1.汉餐食堂一楼:(学生汉餐)粥、包子、面食、套餐为主。(教工汉餐窗口):粥、炒菜、面食、米饭等家常菜品为主。二楼:(学生汉餐)粥、包子、面食、套餐为主。一、二楼均设有特色菜品窗口。 2.清真食堂(清真学生食堂、设有教工窗口):二楼:粥、面食、炒菜、砂锅、麻辣烫、米饭、套餐等。二楼设有小炒窗口,三楼为就餐区。 六、服务要求 (一)具体经营要求和限制 1.汉餐食堂(1 标段)由中标的具有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餐饮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经营,承担管理责任,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清真食堂(2 标段)由中标的具有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能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社会信誉良好的(清真资质)的餐饮管理单位统一管理经营,承担管理责任,对食品安全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 41 2.为了更好地让利于师生,学校提供食堂经营场地但不收取场地租赁费用,提供现有水、电、气总管设备及餐厨设备,被委托方经营管理方要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被委托经营期满后,如果出现设备损坏,则按照合同规定折旧赔偿,在保证金中扣除。 3.额外购买的餐具及设备由被委托方自行承担,被委托经营管理关系解除后,投标方自行购买的用具归学校所有。部分经学校同意添置的大型设备由财政投入,在经营期间要维护好,损坏由经营方维修。 4.食堂所有经营活动均以被委托方名义开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承担法律责任,不得转让给其他商户,不得转包给其他商户,一经发现立即终止合同。另食堂承包经营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水、电、燃气、垃圾、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换等)均由承包经营者自行承担。 5.服务时间: 学生餐厅:周日到下周六开放。早餐 6:00—7:00,午餐12:15—13:00,晚餐 18:00—19:00,夜宵时间不超过 22:00,具体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教工餐厅:周日到下周六开放。一日三餐在开学时另行安排时间。 6.工作人员配置方案及要求: (1)被委托方具体经营负责人需常住学校,保持通信畅通。在被委托方服务管理期内或合同解除前,被委托方负责人确需更换的,应征得学校同意,原被委托方负责人有备42 案主管部门的,还须征得备案主管部门同意,且更换后的人员不得低于原被委托方承诺人员所具有的资格和业绩条件。 (2)必须保证配备足够的工作服人员,并统一着装,配工号牌。 (3)工作服务人员必须经学校考核认可。 (4)遇工作人员变动,应提前一个月报备委托方同意方可执行。工作人员的聘用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5)工作人员简历、相关证书及必要的相关信息,在聘用前交学校备案。 (6)所有工作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及卫生培训,取得健康证,并定期接受培训和考核。 8.食堂卫生管理方案及要求: (1)上班期间工作人员必须要穿戴洁净的工作衣帽和鞋子,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清洁。 (2)上班期间,不准在岗位上抽烟、吃东西;售餐期间,工作人员必须配戴卫生口罩和一次性手套上岗。 (3)搞好食堂卫生,做到每天一大扫、每周一彻底清扫,保持食堂的清洁卫生。 (4)定期开展灭四害活动,每周一次。 (5)生产加工的工具、容器、砧板等要每次用后清洗,保持卫生清洁,食品用具做到生熟用具、器具严格区分使用,成品和半成品隔离、食品和杂物隔离、盛放食物成品的器具必须经过消毒才准使用。 43 (6)桌椅、工具、台布等做到无积污、无油渍、摆设整齐,及时清洁属于服务区域内的桌面、地面和洗手间,保证良好的就餐环境。 (7)食品用具做到清洁和彻底消毒,餐盘、筷子、碗、等餐具要在密封的消毒柜分类存放,相关操作不能用手接触盛食品的部位。 (8)消毒柜必须清洁、做到无霉菌、无苍蝇、无蟑螂、无杂物。 8.食堂安全生产措施方案及要求: (1)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谁主管,谁负责,被委托方应设立食堂安全生产管理员,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状况自查制度,落实生产管理、监督职责,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要建立安全检查台账,要求每天检查并做好登记。有存在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经营活动。 (2)各类机械设备、燃气设备、煤气储存、管道设备、电器设备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各类设备的操作规程操作,杜绝违规操作,对违反设备操作规程操作造成人员伤亡、财务损失的,由被委托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校方有关用电规定。相关用电设备、用电线路的铺设、连接、安装,必须报学校同意后方可安装。不能擅自乱拉、乱接电线,不能擅自增加用电设备和增大用电功率。对违反规定,造成触电、断电、短路引起火灾事故的违章人员及相关责任人要严肃处理,并承担所有损失,事44 故特别严重的,要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4)加强防火安全意识。上下班要认真检查送气管道、开关、炉头,若发现漏气现象立即关闭总闸,并通知有关部门迅速维修完好;厨房设备及管道要及时清除污垢或易燃物,严防不安全隐患的产生。 (5)保证工作人员正确、熟练掌握消防器材、设备的使用方法,定期对器材、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消防器材充足有效。 (6)定期对食堂的厨具设备、电器设备、燃气输送管道、开关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迅速报告维修,并有检查记录。 (7)要加强食品卫生管理,严防传染疾病的传播流行及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8)认真做好食品仓库的管理,防止变质食品、霉烂食品和过期食品流入加工制作工序,食品贮存要合乎卫生安全要求。 (9)经常性地组织开展食堂员工安全教育。员工在进行餐具消毒、煮饭、菜肴制作时,必须按章造作,防止被热水、热油、高温蒸汽、高温餐具、厨具等灼伤;在刀工制作时,要防止被刀切伤割伤等。如发生跌伤、灼伤、触电、刀伤等事故,要迅速组织抢救治疗,情况严重的要立即报告上级领导,果断采取必要救治措施。 (10)严格按照食品卫生防疫要求,及时做好各类台帐的登记工作。 45 (11)每天的食品都要留样至少 48 小时并作记录,留样食品不少于 125克。学校将定期或不定期委托相关部门抽检食品及餐具、食品加工场所等的卫生情况。 (12)建立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查验记录和相关凭证保存期限不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 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少于 2年。食用农产品的记录和凭证保持期限不得少于 6 个月。 9.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方案及要求: 要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且需有保证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分类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被委托方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要定期清理油污过滤池、管道,以防管网堵塞,每月不少于一次。 10.采购验收、仓库入库和领用方案: 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应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的要求;出库时应做好记录;具备采购验收与仓库入库与领用制度,每月要给学校提供采购支付凭证。 11.建立投诉受理处理方案及要求: 被委托方应建立投诉受理制度,对消费者提出的投诉,应立即核实,妥善处理,并且留有记录,建立完善投诉处理制度和流程。 12.突发应急预案方案: 46 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相关食品中毒及安全事故等应急处理预案。成立食品卫生和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的预防及处理领导小组,包括突发事件的积极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等。 13.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方案和培训管理方案及要求: 制订工作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标准、加工操作规程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对不符合餐饮行业身体健康标准的工作人员一律不能录用;制订食品安全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项目及考核标准,并做好检查记录。 14.其他要求: (1)被委托方必须在 2022 年 2 月 28 日前做好营业准备工作,3 月 1 日前具备正式营业条件。清真食堂未正式交工之前清真食堂经营者先行在原来清真灶开展经营活动,待清真食堂具备使用条件后相应的经营活动将移至清真食堂开展。 (2)整个餐厅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卫生管理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卫生等级 A 级单位标准及以上,并接受学校随时检查和监督。 (3)被委托方须每月按管理目标向学校书面汇报食堂经营管理及服务质量情况,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并且有计划、有步骤地限期落实,否则学校有权终止合同。 (4)本次委托服务内容及要求仅为最基本要求,学校47 还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以上内容进行合理的增加或删减,委托方应予以配合、执行。 15.其它说明事项: (1)原材料成本及低值易耗品成本纳入食堂成本。 (2)学校餐厅收费系统采用一卡通管理,经营者不得收取现金。 (3)学校规定食堂必须经营夜宵,但不能经营定型包装食品。 (4)假期及其它休息日,若学校有安排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托管人必须根据学校要求做好相关人员的用餐服务工作。 (5)学校为食堂工作人员提供集体宿舍,宿舍水电费取暖费、维护费用自行承担。 (6)食品添加剂必须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严格管理规范使用。 七、经营成本控制 1.人员成本。 2.原材料成本。 3.其他开支。 4.膳食菜谱。 八、经营服务周期 经营服务周期五年,自中标并签订合同之日起。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全年管理规范、师生年度满意度(包括:饭菜价格、饭菜质量、营养餐搭配、服务质量、卫生质量等48 方面)测评达 85%(含)以上的经营者,每年经学校考核达标的,可与中标人续签下年合同,不达标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续签期间按原合同执行。 注:若有需要要变更就餐时间,被委托方应无条件及时配合,并准时开餐,做到饭热菜香。被委托方必须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在法定节假日时根据委托方需求工作安排开办伙食,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止营业。 4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本章格式内容由招标人结合项目需要编制相关格式,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格式、签字盖章均应符合招标人规定的格式。 50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 (盖单位电子章) 法定代表人: (电子签字) 年 月 日 51 目 录 一、投标函............................ 页码 二、开标一览表.......................... 页码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明.................. 页码 四、法人代表授书........................ 页码 五、投标保金............................ 页码 六、投标人基本情表..................... .页码 七、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情表..页码 八、项目负责人一表.................... .页码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和信誉况.... 页码 十、服务工作方案.................... 页码 十一、其他资料............................页码 52 1.投标函 投 标 函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编号为 项目的招标文件,遵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单位经研究招标文件和有关资料后,愿意意参加本项目投标。 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 )。 2、我单位将严格按职业守则,按国家相关法规、规范及我方制定的工作方案进行工作的开展。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供相关服务。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编号、补遗书)(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3、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60个日历日。 4、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 月 日 53 2.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4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55 4.法人代表授权书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人代表授权 (委托代理人姓名)为委托代理人,参加贵处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招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委托期限: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天。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反面)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反面) 56 5.投标保证金 (须附投标保证金汇出凭证复印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57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单位名称 营业范围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工商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开户银行及账号 诚信奖励情况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号 电子邮箱 说明 注:须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本项目所需企业资质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58 7.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 序号 姓名 职务 专业 职责分工 59 8. 投标人拟配置的管理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政治面目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最高学历 专业 资质 证书编号 本项目拟出 任职务 工作年限 专业工作年 限 主要工作经历 年份 地点 单位 职务 主要工作 证明人 目前承担工作或在执行项目名称 备注 注:须附项目负责人(包括学历证、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60 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价格 服务周期 承担的工作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61 10. 服务工作方案 针对本次招标提供的服务方案(格式自拟) 62 11. 其他资料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 总则 2. 招标文件 3. 投标文件 4. 投标 5. 开标 6. 评标 7. 合同授予 8. 纪律和监督 9.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附件二:中标通知书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1. 评标方法 2. 评审标准和程序 3 评标结果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合同书 为确保办好食堂,服务广大师生,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在平等虑、诚实守信的基础上,就乙方承包甲方食堂事宜,签订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同意将学校食堂第贰层餐厅(汉餐、清真餐)及学校提供的部分资产给乙方使用(注:资产清单另付)。 2、甲方允许乙方在所经营的食堂区域内经营与饮食相关的项目。如需增加经营项目,需先与校方协商同意后,方可增加。 3、甲方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提供部分员工宿舍。 4、食堂的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校历安排统一规定; 5、甲方对乙方经营的食堂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有检查监督权力,乙方应服从甲方职能部门管理。 6、甲方定期召开伙食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乙方必须参加,听取学生代表及职能部门意见,及时改正,提高服务质量以利于乙方将食堂办得更好。 7、甲方保证在乙方承包期内不在校内开设第三家食堂。 8、学校将对食堂经营建立有效监管制度。甲方要求乙方制定合理的价格,防止破坏性竞争,既能保证乙方的合理收入,又能让师生员工满意。 二、乙方的权力与义务 1、乙方对其承包的食堂享有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经营自主权。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环境保护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及学校的相关规定。承包期内乙方不得随意中途停止营业或不正常营业,或转包他人经营。乙方若中途停止营业,必须提前一个学期向甲方提出申请。 2、承包期内食堂内的甲方提供的资产由乙方负责管理使用,在规定使用年限内,维修年检费用由乙方自己承担。 3、食堂的照明电、水、暖气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对师生进行相应的优惠,食堂动力电、天然气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对食堂的水、电、装修及房屋结构改造需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费用自理。 4、食堂区域规划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乙方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不采购:加工过期、变质的食品,杜绝食物中毒事故,如有违反,造成食物中毒事故由乙方承担;乙方采购的原材料(米、面、油、肉类、蛋、蔬菜等)必须由专业食品商...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 西宁市第十四中学食堂承包办法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1.投标函 2.开标一览表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法人代表授权书 5.投标保证金 6.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7. 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情况表 8. 投标人拟配置的管理项目负责人一览表 9.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10. 服务工作方案 11. 其他资料 2022-01-27T15:28:53+0800 1页(169,430) 青海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检查过该文档,并且进行签章及数字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