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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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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2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晟骋公招(服务)2022-001

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

预算金额(元):29723000

最高限价(元):29723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包一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14332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涉及10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14332人(配送食品种类范围:牛奶、卤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包二
数量: 1项
预算金额(元): 15391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涉及8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15391人(配送食品种类范围:牛奶、卤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全年共计200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其他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水果);
(3)投标人所供应的食品生产厂商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不含水果);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8日 ,每天上午09:00至11:30 ,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

方式: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售价(元):500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scgc@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24日 09: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网址):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碧桂园西侧)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24日 09:00

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碧桂园西侧)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信息:

分包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户名: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

子账号:7779905201000411157

分包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 分包二

保证金子账号:

户名:海东市政务服务监督管理局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东市分行(行号:313852316017)

子账号:7779905201000411142

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 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学苑路

传 真:/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1363972707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韩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0971-4327069

附件信息:

  •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招标项目(定稿).pdf

    0.1 KB

1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青海晟骋公招(服务)2022-001采 购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2目 录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5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8一、说 明................................................................................................................. 81.适用范围.................................................................................................................. 8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83.投标费用.................................................................................................................. 8二、招标文件说明..................................................................................................... 84.招标文件的构成...................................................................................................... 85.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86.招标文件的修改..................................................................................................... 9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8.投标报价及币种................................................................................................... 109.投标保证金........................................................................................................... 1010.投标有效期......................................................................................................... 1111.投标文件构成..................................................................................................... 11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2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4.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315.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13五、开标................................................................................................................... 1316.开标..................................................................................................................... 133六、资格审查程序................................................................................................... 1417.资格审查............................................................................................................. 14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418.评标委员会......................................................................................................... 1419.评审工作程序..................................................................................................... 1620.评审方法和标准................................................................................................. 18八、中标................................................................................................................... 21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122.中标通知............................................................................................................. 21九、授予合同........................................................................................................... 2123.签订合同............................................................................................................. 21十、其他................................................................................................................... 2224. 串通投标的情形............................................................................................... 2225. 废标................................................................................................................... 2326. 中标服务费....................................................................................................... 23第四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投标文件目录(上册)................................................................................... 4301.投标函................................................................................................................. 44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45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604.投标人承诺函..................................................................................................... 47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4806.资格证明材料..................................................................................................... 49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00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1410.投标保证金证明................................................................................................. 53三、投标文件封面(下册)................................................................................... 54四、投标文件目录(下册)................................................................................... 5501.评分对照表......................................................................................................... 560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5703.分项报价表......................................................................................................... 5804. 服务应答表....................................................................................................... 590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590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6107.(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620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66第五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 67(一)投标要求....................................................................................................... 671.投标说明............................................................................................................... 672.重要指标............................................................................................................... 673.商务要求............................................................................................................... 67(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685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名称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招标项目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晟骋公招(服务)2022-00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29723000元最高限价包一:14332000元包二:15391000元项目分包个数 2个包各包要求包一:涉及10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14332人(配送食品种类范围:牛奶、卤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包二:涉及8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15391人(配送食品种类范围:牛奶、卤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1.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其他资格条件:6(1)投标人为生产厂商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商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商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含水果);(3)投标人所供应的食品生产厂商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或民族宗教委员会相关证明材料(不含水果);公告发布时间 2022年01月27日招标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8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30(午休、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名称: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电话:0971-4327069电子邮箱:qhscgc@163.com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开户许可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留存备案)。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qhscgc@163.com),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投标截止时间 2022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开标时间 2022年2月24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及开标地点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地址: 海东市乐都区碾伯镇朝阳山片区海东大道碧桂园西侧)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招 标 人:化隆回族自治县教育局联 系 人:王老师联系电话:13639727072联系地址:化隆县群科新区学苑路7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韩先生电话:0971-4327069地址:西宁市城西区文景街 7 号(新华联家园一期)3 号楼 1 单元 1091 室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湖新区支行收款人 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 0701201000249695 (报名费及代理费收款专用)其他事项本公告发布于《青海省政府采购网》《青海省电子招投标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公告期限:自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公告内容以青海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项目落实的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监督单位:化隆回族自治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2-8715192备注 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包进行投标,且最多只能中一个包。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27日8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一、说 明1.适用范围1.1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2.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3.投标费用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二、招标文件说明4.招标文件的构成4.1招标文件包括:(1)投标邀请(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投标人须知(4)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5)投标文件格式(6)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7)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4.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列示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要求等内容。如果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对招标文件未作出实质性响应的,根据相关法规要求,此类投标将被拒绝。5.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9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审委员会协助处理质疑事项,并依据评审委员会出具的意见进行答复。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6.招标文件的修改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投标文件的编制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10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8.投标报价及币种8.1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中标服务费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8.2投标报价应注明有效期,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8.3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所有内容,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8.4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8.5投标币种是人民币。9.投标保证金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说明: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投标保证金:包1:280000元整(大写:贰拾捌万元整)包2:300000元整(大写:叁拾万元整)保证金账户:详见《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qhdzzbfw.gov.cn/fwpt/)发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中每个包生成的子账户信息。备注:此项目保证金缴纳至《海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了使项目顺利进行。请各投标人务必提前 3 天缴纳,并随时查看是否被退回。若因投标人未发现被退回,保证金缴款失败造成的废标,我公司概不负责。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9.2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9.3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11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者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0.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11.投标文件构成11.1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一、投标文件封面(上册)(资格审查)二、投标文件目录(上册)01.投标函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04.投标人承诺函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06.资格证明材料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0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0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10.投标保证金证明11.其他要求三、投标文件封面(下册)12四、投标文件目录(下册)01.评分对照表0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03.分项报价表04.技术规格响应表0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0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0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0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12.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五部分的内容,应分别注明所提供货物的名称、技术配置及参数、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12.2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上、下册)、副本4份(上、下册),电子文档1份(上、下册)。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制,必须胶装成上、下两册并编码,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一概不予接受。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上、下册)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上、下册)用光盘或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12.4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13.1 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所有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册),13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13.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20XX年XX月XX日XX时XX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标签密封。13.3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14.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3.1-13.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15.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15.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五、开标16.开标16.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6.2开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包括采购人代表)不得参加开标活动。16.3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14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16.4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16.5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6.6开标时,由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签字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16.7身份验证: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拆封以后,出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不符的按无效投标处理。六、资格审查程序17.资格审查1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进行审查。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17.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 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或未足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3) 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6) 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七、评审程序及方法18.评标委员会1518.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2)宣布评标纪律;(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8.2具体评标事务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1)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2)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3)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4)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5)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18.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2)技术复杂;(3)社会影响较大。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16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18.4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18.5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19.评审工作程序19.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19.1.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未按第11.2(11)-(15)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4)产品交货时间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7)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8)存在串通投标行为;(9)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1进行确认的;17(10)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9.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19.2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附件1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19.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19.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18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9.6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定处理。20.评审方法和标准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20.2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技术参数、综合实力、实施方案、服务能力、履约能力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19序号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技术参数(10)技术参数和配置完全满足或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 10 分;每有一项负偏离扣 2分,扣完该项得分为止。2综合实力(13)1.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HACCP 认证证书的得 4分;2.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具有 ISO9001 认证证书的得 4 分;3.所提供的学生牛奶具有《中国学生饮用奶标志使用通知书》的得 2 分,没有不得分;4. 所提供的产品生产厂家具有食品检验高级职称人员的得 3 分。3实施方案(38 分)1.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及售后过程中食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良好、基本合理的得 6 分;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合理的得2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2.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及售后过程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良好、基本合理的得 6 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合理的得2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3.投标人在配送过程中,就投标人针对本包提出的食品保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10 分;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良好、基本合理的得 6分;食品保鲜措施方案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合理的得 2 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4.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措施及危机事件发生后人员的救治、危害控制方案、事故调查及善后处理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应急预案、措施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8 分;应急预案、措施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良好、基本合理的得 5 分;应急预案、措施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合理的得 1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1. 投标人具有 4 台(含 4 台)以上食品配送运输车辆的得 8 分;具有 2台(含 2 台)以上食品配送运输车辆的得 4 分;未提供配送车辆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2.横向比较投标人提供的工作人员、食品配送人员、相关从业人员具备有效身体健康证明,优的,得 6分;一般的,得 4 分;较差或其他情况的,203服务能力(24 分)不得分。3.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送计划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考虑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完成的得 6 分;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基本合理,能够制定基本配送计划的得 4 分;未提供该项方案或方案差的不得分。4.投标人在化隆县域内有配送分支机构、有统一配送设备、配送仓储能力,配送机构能够根据学校制定配送计划按时完成配送的得 4分;投标人在化隆县域内没有配送分支机构但承诺中标后在化隆县域内设立配送分支机构的得 2 分。履约能力(15 分)类似业绩情况:提供投标截止日前 3 年(2019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每提供 1 项得 3 分,满分 15 分;不提供不得分。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和项目合同(需提供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供货合同签字盖章页)复印件。其他 本项目价格以供应商实际供应量结算,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20.3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20.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1八、中标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21.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2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22.中标通知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2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22.3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九、授予合同23.签订合同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22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23.2 签订合同时,可将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或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数额由采购人确定,但不得超出采购合同总金额的10%。23.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3.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3.7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3.8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23.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十、其他24. 串通投标的情形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25. 废标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25.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26. 中标服务费26.1 收取对象:中标人。26.2 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的收费金额。24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执行。25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服务类)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采购合同编号:合同金额(人民币):采购人(甲方):(盖章)中标人(乙方):(盖章)采购日期:26采购人(以下简称甲方):中标人(以下简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 XXXX 年 XX 月 XX 日(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招标文件;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二、合同标的及金额单位:元1.投标分项报价表。序号 采购内容 规格型号 食品单价 服务期限根据上述政府采购合同文件要求,本政府采购合同的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合同实际总金额以学生实际享受金额为准)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合同总价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27运输费、保险费、售后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其它要求:1、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2、学生营养餐标准平均每生每天为 5元(周合计金额为 25 元),其中包装、运输、抽检、税费等费用由中标配送公司自行承担。配送的学生营养食品价格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格。3、供货企业根据学校和学生需求,给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校在校学生,每生提供以下组合之一:1、一袋牛奶、一包蛋糕 、酸奶(每周两袋);2、一袋牛奶、一包卤蛋、酸奶(每周两袋);3、一袋牛奶、一个苹果、酸奶(每周两袋);4、一袋牛奶、一包饼干、酸奶(每周两袋);5、一袋牛奶、一包桃酥、酸奶(每周两袋)。学生营养餐食谱依据季节变化和大部分学生口味及营养搭配均衡需求等因素,教育局营养办可以有所调整,各配送企业需无条件配合。4、每期配送营养餐时,随同提供同批次、同生产日期的检验报告,每学期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省级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5、配送企业每周配送 2次(按需求数量配送至所有学校),每期配送量满足下期就餐量,不得超天数配送,不得超数量配送,具体配送天数、学生数和配送日期以化隆县教育局营养办提供的数据为准。6、配送食品需为各校及教学点提供学生总数 3%的敷数,作为学校留样、陪餐(敷数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不足百人的教学点按百人计算。7、配送食品种类范围:牛奶、鸡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8、食品配送企业必须将营养食品配送到相关学校的每个完小、初小及教学点。9、配送企业随时掌握学生食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化隆县教育局营养办协商,妥善处理;若出现损坏食品,配送企业及时无条件调换,确保学生正常食用,所产28生的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10、乙方配送食品前必须先向教育局营养办提供近期配送的学生营养餐食谱及样品,予以备案。期间未获营养办允许,不得私自更改食谱,变动配送食品。如有变动,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学生营养食谱,便于乙方准备。坚决不允许出现同一乡镇的学校配送不同的食品。一经发现,甲方可退换货或拒绝接收,严重者通过教育局营养办终止乙方配送合同。11、所有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以上。12、牛奶为学生专用奶(清真),约 220 克/袋,必须是经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学生专用奶,产品外包装印有“学字标”标识,符合国家学生奶行业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牛奶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营养成分要求:每 100g 蛋白质含量≥3.0g,每 100g 含量脂肪≥3.6g。保质期为常温保存 60 天,配送到学校的牛奶保质期至少要预留 15 天以上。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包装为“利乐枕”包装。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奶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有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13、清真蛋糕,每包重量为 55 克及以上;桃酥每包重量为 80 克及以上;饼干每包重量为 80 克及以上,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配送到校后学生食用前保质期至少在 15 天以上。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14、清真卤蛋,每包重量为 40 克及以上,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配送到校后学生食用前保质期至少在 15 天以上。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29行。15、红富士苹果,规格需达到 80#及以上,符合学生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具有检验合格证明。16、酸奶(清真),约 150 克/袋,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经过巴氏杀菌后再向牛奶中添加有益菌(发酵剂),生产过程全自动电脑控制无菌灌装,酸奶采用自有牧场优质生牛乳加入白砂糖发酵制成,过程不添加任何物质。营养成分要求:每 100g 蛋白质含量≥2.3g,每 100g 含量脂肪≥2.7g,保障酸奶的营养。保质期 2-6℃保存 21 天,配送到学校的酸奶保质期至少要预留 7天以上。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奶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有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三、服务时间、地点要求和要求(一)服务期限:全年共计 200 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二)配送地点:化隆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各指定学校。(三)相关要求:1.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备合法资格。2.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是国内注册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所采购食品的生产商或代理销售商,持有合法有效的相关证件。303.在合同期间,乙方必须在化隆县境内有固定的仓库、办公场所、完成本合同的配送设备和相应工作人员、配送车辆,有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保障措施。4.在合同期间,乙方不得把签约项目全部或部分转让他人。5.若国家政策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营养餐模式变化时(更改模式、食品种类或停止营养餐)、遇到自然灾害等特殊情况时,需要调整营养餐食品种类、数量或停止等时,乙方要配合甲方无条件接受。6.在合同期间,配送到学校的部分食品(牛奶、酸奶、饼干、蛋糕)要为清真食品,学生饮用牛奶要有“清真标识”符合少数民族饮食要求。7.在合同期间,甲方考虑季节变化、民族习惯、大部分学生口味需求及营养搭配均衡需求等因素,配送的食品种类如需更换,乙方应进行调整营养餐同等价格供货种类(提供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供货价格的证明及产品符合国家规定的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材料),保证所调整供货种类的质量、保质期、新鲜度符合需方民族地区特殊需求及国家相关规定。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再另外支付。8.乙方所提供的营养餐食品必须为原装正品,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检验标准。若因所供食品质量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或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并负其它连带责任。9.食品生产、仓储、运输、配送,工作人员管理等环节,由乙方全面管理、承担费用,每一环节工作必须完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担当风险负完全责任,甲方和相关部门履行监管、监督职责,乙方无条件接受。10.乙方配送每批次营养餐食品前必须先向教育局营养办提供配送的该批次学生营养餐食谱及样品,予以备案。期间未获营养办允许,不得私自更改食谱,变动配送食品。。如有变动,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学生营养食谱,便于乙方准备。坚决不允许出现同一乡镇的学校配送不同的食品。一经发现,甲方可退换货或拒绝接收,严重者通过教育局营养办终止乙方配送协议。11.合同期内乙方提供不少于两次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每种食品的检验报告。12.合同期间,如果上级部门或上级文件要求学生营养餐供餐模式从企业供餐模式转变为食堂供餐模式时,乙方要无条件接受。3113.不符合上述任何一条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违约处理,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五、付款方式每月凭学校提供的月报账单(附:企业配送单、学校月汇总表、周汇总表、学生签领表、敷数签领表、正式完税发票),学校验收小组签字,校长审批,加盖公章,各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后由教育局结算中心转帐至各企业帐号。六、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七、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监督核查乙方派出人员进行服务工作的进度、程序、质量和其他情况。2、乙方不按相关合同规定以及《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要求履行职责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组织核查或终止合同。造成不良影响和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乙方消除影响并承担赔偿责任。3、若乙方在服务过程中有违反规定的行为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甲方有权提请相关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对乙方做出相应处罚,并向社会公布。4、甲方应协调解决乙方服务工作中的有关问题。5、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动物检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教育局将取消配送企业的供应资格,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32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挂靠其它企业或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十一是被教育局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下发三次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并不加以整改的。(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保密和廉政纪律,服从甲方工作安排。2、乙方不得对服务业务进行转包和分包。3、乙方派出人员应按照甲方规定的期限按时提交核查报告、行业分析报告和甲方要求的其他与相关的数据,并为核查报告的质量和真实性负责。4、乙方在服务期间无特殊原因不得更换派出人员,确需更换的,替换人员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八、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30个工作日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2.因各级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的情况也视为不可抗力。九、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营养餐食品不侵犯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知识产权。十、合同争议解决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33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1.本合同一式8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约时间: 年 月 日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合同书以最终实际签订版本为准)34合同通用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乙方的价款。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1.10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2.技术规格要求2.1 本合同条款下提交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53.合同范围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所需的配件及服务。4.合同文件和资料4.1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4.2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5.知识产权5.1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5.2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5.3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5.4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5.5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6.保密6.1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36从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6.2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6.2.1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段、财务信息;6.2.2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数量、品牌等;6.2.3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6.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以保密协议为准。7. 质量保证7.1货物质量保证7.1.1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7.1.2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7.1.3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7.1.4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7.2辅助服务质量保证7.2.1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37有产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服务。7.2.2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8.包装要求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坏均由乙方负责。9. 价格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9.3检验费用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9.3.3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38延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10.交货方式及交货日期交货方式:现场交货,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交货期应根据产品的特点实事求是填写。特殊产品交货期需说明。交货日期: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双方开箱验收合格之日。11.检验和验收11.1开箱验收11.1.1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11.1.2 乙方应在交货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交货。11.2 检验验收11.2.1 交货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参加的试验、检验。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列任一处理方式: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11.3 使用过程检验11.3.1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39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11.3.2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10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12.付款条件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合同书”中具体规定。13.履约保证金:13.1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三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22.2项的约定提交履约保证金。13.2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13.3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除外):13.3.1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13.3.2 支票。13.4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质量保证金。14.索赔14.1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除外)。14.2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4.2.1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14.2.2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14.2.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40用。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14.3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15.迟延交货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15.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16.违约赔偿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17.不可抗力17.1.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17.2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17.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18.税费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19.合同争议的解决19.1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19.2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20.违约解除合同2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20.1.1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的;20.1.2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20.1.3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4120.2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21.破产终止合同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2.转让和分包22.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22.2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和义务。23.合同修改甲方和乙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但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如必须对合同条款进行改动时,当事人双方须共同签署书面文件,做为合同的补充。24.通知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25.计量单位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26.适用法律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42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一、封面(上册)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上册)(资格审查文件)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 标 包 号: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3二、投标文件目录(上册)01.投标函……………………………………………………………所在页码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0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0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0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0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10.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4401.投标函投标函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其完全理解并接受。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制定的评标办法。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5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性别: 年龄: 民族:地址:身份证号码: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46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资料。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联系电话: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职务: 职务: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4704.投标人承诺函投标人承诺函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贵方20XX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采购项目,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我方完全接受。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8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投标人诚信承诺书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列业绩。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的意见、结果。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产品、以次充好。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4906.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材料包括:(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2)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50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适用于新成立公司)(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上一年(2020年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2、2021年8月-2022年1月之间的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510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为保证本项目合同的顺利履行,投标人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必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格式自拟),并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书、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520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特此声明。附“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和相关查询截图,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310.投标保证金证明投标保证金证明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为: )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基本户转账方式汇入你方账户。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户 名:开户银行:开户帐号: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4三、投标文件封面(下册)正本/副本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投 标 文 件(下册)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投 标 包 号: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5四、投标文件目录(下册)01.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02.开标一览表………………………………………………………所在页码03.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04.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0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所在页码0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07.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0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5601.评分对照表评分对照表序号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部分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5702.开标一览表开标一览表投标人名称投标包号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备注: 营养餐组合形式配送过程中按采购人需求及时进行调整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803.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投标人名称: 包号: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单价及单位 配送数量 生产厂家1234…注:本表应依照每包采购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为保证本项目服务及产品质量,本项目所投产品为固定价格报价。(详见参数内容)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5904. 技术规格响应表技术规格响应表投标人名称: 包号: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序号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 名称 技术参数及配置12…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2.“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3.填写此表时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超出、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只注明“+”、“-”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4.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告本级财政部门。投标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600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投标产品相关资料根据采购项目内容,投标时提供国家认可的质监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的产品检验报告、证明技术参数响应的相关资料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或相关认证等资料。610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自 2019年1月1日至今 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相近的项目。(详见评标办法)6207.(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至: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投标人为非企业单位的,可不提供此证明投标人名称: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年 月 日63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注:1.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同时附相关证明材料;2.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64从业人员声明函致:青海晟骋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员数为 人。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年 月 日6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单位名称(盖章):日 期:注: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2、供应商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此声明。660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格式自定67第五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一)投标要求1.投标说明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如有分包)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1.2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如果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中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或直接复制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的,按无效投标处理。1.3 本项目产品价格为固定单价,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产品单价。2.重要指标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推荐的每一项产品在性能上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重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完全响应,否则投标无效。3.商务要求3.1 服务期限:全年共计200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3.2 服务内容:包一:涉及10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14332人(配送食品:牛奶、卤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包二:涉及8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15391人(配送食品:牛奶、卤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3.2 配送地点:化隆县各指定学校3.3 配送数量:每周配送 2 次(按实际需求量配送至所有学校)3.4 营养餐组合形式:按采购人需求调整3.5.付款方式:每月凭学校提供的月报账单(附:企业配送单、学校月汇总表、周汇总表、学生签领表、敷数签领表、正式完税发票),学校验收小组签字,校长审批,加盖公章,各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后由教育局结算中心转帐至各企业帐号。3.6 本项目按牛奶(2.2 元/袋)、酸奶(2 元/袋)、蛋糕(2 元/袋)、饼干(2元/袋)、桃酥(2 元/袋)、卤蛋(2 元/袋)、水果(2 元/个)采购,生产企业按国家的食品标准和清真食品标准进行生产,各项指标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68通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一、项目名称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招标项目二、项目配送时限及天数全年共计 200 天。(以学生实际上课天数为准)。三、学校具体分标段情况由于本次招标所涉及到的学校点多、面广、线长,享受学生人数众多,学校地域分布极为分散,同时考虑到交通的便利与路程的远近和人口分布情况等诸多因素,为切实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决定将我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分为二个包。包一:涉及 10 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 14332 人。包二:涉及 8个乡镇,学生人数约为 15391 人。(详见附件)四、准入标准(一)产品准入标准1、所有产品达到无公害农产品标准以上。2、牛奶为学生专用奶(清真),约 220 克/袋,必须是经相关主管部门指定的学生专用奶,产品外包装印有“学字标”标识,符合国家学生奶行业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牛奶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采用超高温瞬时灭菌工艺生产,无菌灌装,不添加任何防腐剂,营养成分要求:每 100g 蛋白质含量≥3.0g,每 100g 含量脂肪≥3.6g。保质期为常温保存 60 天,配送到学校的牛奶保质期至少要预留 15 天以上。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69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包装为“利乐枕”包装。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奶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有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2.清真蛋糕,每包重量为 55 克及以上;桃酥每包重量为 80 克及以上;饼干每包重量为 80 克及以上,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配送到校后学生食用前保质期至少在 15 天以上。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3、清真卤蛋,每包重量为 40 克及以上,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配送到校后学生食用前保质期至少在 15 天以上。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4、红富士苹果,规格需达到 80#及以上,符合学生食品安全相关要求,具有检验合格证明。5、酸奶(清真),约 150 克/袋,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并通过食品质量安全认证;生产企业须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自行检验检测设施和能力,必须拥有稳定可靠的优质奶源供应基地,执行国家相关标准,不能使用复原奶生产,经过巴氏杀菌后再向牛奶中添加有益菌(发酵剂),生产过程全自动电脑控制无菌灌装,酸奶采用自有牧场优质生牛乳加入白砂糖发酵制成,过程不添加任何物质。营养成分要求:每 100g 蛋白质含量≥2.3g,每 100g 含量脂肪≥2.7g,保障酸奶的营养。保质期 2-6℃保存 21 天,配送到学校的酸奶保质期至少要预留 7天以上。每份奶的单件包装净含量负偏差符合国家规定。所供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标准要求、产品检验报告,不允许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若标准有变,按新标准执行奶类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具有生产企业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70(二)食品生产准入标准1、本项目按牛奶(2.2 元/袋)、酸奶(2.元/袋)、蛋糕(2元/袋)、饼干(2元/袋)、桃酥(2元/袋)、卤蛋(2 元/袋)、水果(2元/个)招标,生产企业按国家的食品标准和清真食品标准进行生产,各项指标均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通过国家食品质量安全认证。3、配送的学生营养食品(牛奶、饼干、蛋糕、酸奶)必须要有“清真”标志,符合少数民族饮食要求。五、其它要求1、每个投标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2、学生营养餐标准平均每生每天为 5元(周合计金额为 25 元),其中包装、运输、抽检、税费等费用由中标配送公司自行承担。配送的学生营养食品价格不能高于市场零售价格。3、供货企业根据学校和学生需求,给全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学校在校学生,每生提供以下组合之一:1、一袋牛奶、一包蛋糕 、酸奶(每周两袋);2、一袋牛奶、一包卤蛋、酸奶(每周两袋);3、一袋牛奶、一个苹果、酸奶(每周两袋);4、一袋牛奶、一包饼干、酸奶(每周两袋);5、一袋牛奶、一包桃酥、酸奶(每周两袋)。学生营养餐食谱依据季节变化和大部分学生口味及营养搭配均衡需求等因素,教育局营养办可以有所调整,各配送企业需无条件配合。4、每期配送营养餐时,随同提供同批次、同生产日期的检验报告,每学期提供不少于两次的省级以上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5、配送企业每周配送 2次(按需求数量配送至所有学校),每期配送量满足下期就餐量,不得超天数配送,不得超数量配送,具体配送天数、学生数和配送日期以化隆县教育局营养办提供的数据为准。716、配送食品需为各校及教学点提供学生总数 3%的敷数,作为学校留样、陪餐(敷数费用由企业自行承担)。不足百人的教学点按百人计算。7、配送食品种类范围:牛奶、鸡蛋、苹果、饼干、蛋糕、桃酥、酸奶等。8、食品配送企业必须将营养食品配送到相关学校的每个完小、初小及教学点。9、配送企业随时掌握学生食用动态,发现问题及时与化隆县教育局营养办协商,妥善处理;若出现损坏食品,配送企业及时无条件调换,确保学生正常食用,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企业承担。10、乙方配送食品前必须先向教育局营养办提供近期配送的学生营养餐食谱及样品,予以备案。期间未获营养办允许,不得私自更改食谱,变动配送食品。如有变动,经乙方申请,甲方批准,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学生营养食谱,便于乙方准备。坚决不允许出现同一乡镇的学校配送不同的食品。一经发现,甲方可退换货或拒绝接收,严重者通过教育局营养办终止乙方配送合同。11、结算方式:每月凭学校提供的月报账单(附:企业配送单、学校月汇总表、周汇总表、学生签领表、敷数签领表、正式完税发票),学校验收小组签字,校长审批,加盖公章,各分管领导和局长审批后由教育局结算中心转帐至各企业帐号。六、建立配送企业退出机制中标企业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和《化隆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配送企业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教育局将取消配送企业的供应资格,配送企业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72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挂靠其它企业或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三次不能按时供货的。十一是被教育局在日常监督管理中下发三次食品安全整改通知书,并不加以整改的。附:化隆县 2022 年学生营养餐招标分包表化隆县学生营养餐补发分配表包一 包二学校 学生人数 学校 学生人数巴燕初级中学 1985 化隆县第三中学 765巴燕中心学校 1395 化隆县第四中学 1179谢家滩中心学校 257 清源中学 1782石大仓中心学校 216 思源实验学校 2734阿什努中心学校 261 雄先中心学校 1037初么中心学校 441 支扎中心学校 125牙什尕中心学校 1864 查甫中心学校 586化隆县第二中学 1168 扎巴中心学校 2070甘都中心学校 3609 群科中心学校 2960金源中心学校 577 德恒隆中心学校 790塔加中心学校 149 沙连堡中心学校 297昂思多初级中学 342 二塘中心学校 1066民族中学 493 瓜州中学73昂思多中心学校 847 职中德加中心学校 728合计 14332 15391共计 2972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5.招标文件、招标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6.招标文件的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投标报价及币种 9.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有效期 11.投标文件构成 12.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 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5. 投标文件的撤回和修改 五、开标 16.开标 六、资格审查程序 17.资格审查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8.评标委员会 19.评审工作程序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八、中标 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2.中标通知 九、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十、其他 24. 串通投标的情形 25. 废标 26. 中标服务费 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一、封面(上册) 二、投标文件目录(上册) 01.投标函 0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0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04.投标人承诺函 0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06.资格证明材料 0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0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投标保证金证明 三、投标文件封面(下册) 四、投标文件目录(下册) 01.评分对照表 02.开标一览表 03.分项报价表 04. 技术规格响应表 05.投标产品相关资料 06.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07.(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08.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采购服务要求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2.重要指标 3.商务要求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