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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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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2-01-27 16:37

项目概况

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ggzyjy.xuancheng.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1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采购、网上不见面开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CS-CG-CS-2022004

2、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0万元/年;

5、最高限价:120万元/年;

6、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7、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2年1月27日17:00至2022年2月17日9:00(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uancheng.gov.cn,以下不再赘述)

3、方式:本项目在线下载采购文件,潜在供应商须登录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点击“主体登录”根据相关操作提示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8:00-12:00,14:30-17:30)拨打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63-2616639。

4、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2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自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

五、开启

1、时间:2022年2月17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并在开启时间之前完成签到。供应商未按规定完成签到的,将无法参加后续开标活动,并视为放弃投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

2、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供应商关于电子招投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供应商操作手册》;

5、供应商关于不见面开标的相关操作详见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服务规范-《宣城市不见面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6、本公告同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宣城市人民政府网、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公告内容与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不一致的,以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为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地址:宣城市鳌峰东路180号

邮箱:wu-jian@yeah.net

联系方式:137056398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宣城市梅园路香江金郡东区11栋5楼

邮箱:2901704186@qq.com

联系方式:0563-2616616、0563-30132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主任、王工

电 话:13705639841、0563-2616616、0563-3013233

2022年1月27日

采购需求 定稿.doc

采 购 需 求

(采购需求和评分细则由采购人:安徽省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提供并负责解释,联系方式见竞争性磋商公告)

前注:

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供应商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审委员会评审认可;

2、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完成本项目并通过验收所需的所有各项服务等全部费用。中标人必须确保整体通过采购人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所发生的验收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供应商应自行勘察项目现场,如供应商因未及时勘察现场而导致的报价缺项漏项废标、或中标后无法完工,供应商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3、如对本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或澄清要求,请按本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约定方式联系,或接受答疑截止时间前联系采购人和代理机构,否则视同理解和接受,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的质疑,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中填写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等信息,承诺函随评审结果一并公示;

5、★条款须满足或优于采购文件要求,否则响应无效;非★条款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后酌情评审。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宣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食堂服务项目

2、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一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在项目预算资金落实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年度考核合格,年内未发生重大安保、消防事故、较大经济损失的,可续签下一年合同,续签时间不超过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价格不变。如年内合同履行服务满意低于80%,或出现重大事故及较大经济损失的,采购人可以终止合同。

3、项目预算:120万元/年

二、服务需求:

(一)人员要求

1、服务主要内容:负责对食堂员工进行管理,提供管理培训和岗位培训,培训内容需包含安全消防知识、烹饪操作技术、服务规范、接待礼仪等;日常餐品制作与服务,保证餐品按时、按量、按质供应,确保所有餐品符合食品卫生相关要求;日常设备厨具维护,对用水、用电、用气情况进行实时监督,确保生产安全及节能环保;员工餐及接待餐菜品安排,定期进行更新并根据员工建议与意见及时进行调整;协助完成食堂成本控制目标并协助完成食堂其它工作。

2、人员配置要求

★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2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其他总人数共计22人(其中厨师9人(含面点师2人)、服务员13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需持有效期内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

注:

★(1)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3整年及以上)食堂或酒店管理经验(提供相担任餐饮经历经营合同,合同须有采购方(合同甲方)及供应商双方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经验年限等信息,还须另外提供盖有采购方(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

★(2)拟派厨师至少4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3)人员岗位按上述要求配置,年龄要在18-55周岁内,人员配置需以甲方的实际需求为准。服务团队人员简历、相关资质证书、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必要信息,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采购人备案。所有服务人员的聘用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

(4)人员配备原则上以食堂正常运作优先,因特殊情况需作调整的,需报采购人同意方可施行。

(5)从业人员配置合理,人数满足服务要求,上岗时着统一工作服,戴工作帽和口罩。

(6)本次项目为三个食堂提供服务。食堂服务地点:市交警支队(鳌峰东路180号)、市交警二大队(梅溪路166号)、市车管所(金坝)。各地点服务人员具体人数由甲方确定。

(二)服务方案的组成

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方案应包含以下内容:

1、运营服务方案:包括总体监控方案,食品质量控制方案、服务质量控制方案、卫生管理控制方案(食品卫生,人员卫生,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餐厅环境管理方案、原材料采购管理方案、成本控制方案、操作规程控制管理方案、食品保存管理方案、人员职责与管理方案、投诉处理方案、消防、治安、应急及意外事故处理方案、以及其他服务内容、服务规范、服务标准、服务措施、质量管理、监控体系及说明材料。

2、服务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人员结构、员工工资、简历表、现场人员工作安排计划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采购人必须安排固定的主要经营服务人员于本项目,并提供上述人员的名单和简历,主要工作岗位人员变动需报备招标人获准。

3、工作日期间早、中餐菜单及食品原材料使用说明及核算依据和清单。

4、员工培训计划及内容。

5、采购人目前正在执行的各项管理规定及经营模式。

(三)其他要求

1、承包区域的各项服务工作时间必须符合及满足甲方的要求,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需根据甲方需要提供服务,乙方不得另外收取服务费。

2、因乙方过错造成就餐员工食物中毒,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3、施行规范的运行和管理制度

3.1、确保食品安全、卫生,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3.2、物料采购必须符合健康安全的要求,采购渠道正规,需索证采购并建立台账;

3.3、中标人应负责确保食堂设备、设施运行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做到规范使用,精心维护。

3.4、因卫生、质量、安全问题引发纠纷或达不到有关部门规范要求而受处罚,或其它责任以及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均由中标服务方承担全部责任。

3.5、食堂经营期间,遇突发性事件,如停电、停气及停水等,应有相关应急预案。

3.6、涉及工商、税务、环保、卫生防疫等事宜,招标人可以予以协助,但涉及到的各种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7、食堂操作间严禁无关人员入内,保持操作间清洁,设备摆放整齐。保持食堂所有区域环境清洁,及时收集、处理、清运泔水垃圾。规范处理垃圾和污水排放,定期疏通下水管道等。保持餐桌椅、自助餐售卖台清洁,餐具规范消毒。

3.8、就餐时服务员现场提供服务或维持就餐秩序。

(四)食品质量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工细腻及均匀并搭配合理,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2、熟制后食品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3、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4、原则上不使用购置的成品腌制菜品,少使用冷冻肉类、半加工类食材原料。

5、所供食品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质量。

(五)饭菜出品时间和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15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承包方应提前通知招标人,并留有充分时间实施应急方案。

2、合理安排用餐人数,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保持供餐器皿内食品在一半以上,根据客流情况及时续菜(饭、汤或水果等)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混乱现象。

3、分餐服务人员及时准确进行分餐,统一标准、保证菜量。

(六)其他

供应商中标后,前三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内采购人每月对中标人进行测评考核,满意率连续两个月低于70分的或者发生食品、消防安全、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采购人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采购人所定行业的中小企业采购;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3)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

四、供应商必须提交的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内容;(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按规定格式)

3、承诺一:拟派本项目人员不得少于2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其他总人数共计22人(其中厨师9人(含面点师2人)、服务员13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需持有效期内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证明上岗。人员岗位按采购文件要求配置,年龄要在18-55周岁内,人员配置需以甲方的实际需求为准。服务团队人员简历、相关资质证书、健康证或健康体检合格证明、无违法犯罪记录等必要信息,在签订合同前提交采购人备案。所有服务人员的聘用必须符合国家与地方劳动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

4、派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3年及以上(至本项目开标之日已满3整年及以上)食堂或酒店管理经验(提供相担任餐饮经历经营合同,合同须有采购方(合同甲方)及供应商双方公章。若合同不能体现经验年限等信息,还须另外提供盖有采购方(合同甲方)公章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5、拟派厨师至少4人具有国家职业资格四级(或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6、中小企业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7、供应商声明函。(按规定格式)

五、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方式:按月支付。

2、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正式签合同前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8%;履约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缴纳方式: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

3、合同争议处理:采购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宣城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报价要求:

1、投标人报价时应综合考虑以下部分,其组成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社保、福利、服装费、培训费、低值易耗品、工具机械、利润、税金等为完成本次采购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2、本项目投标报价按每年服务费进行报价。

★3、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要求:

缴费项目

人数(人)

费用(元)

月(个)

小计(元)

A A

最低人员工资

23

1500

12

414000

B B

社会保险

23

1174.04

12

324035.04

大病保险

23

100

2300

C C

工会教育经费=A*3.5%=A*0.035

14490

DD

D

小计(A+B+C)

754825.04

EE

一般纳税人税金=(A+B+C)*6.72%=(A+B+C)*0.0672

50724.24

总计(A+B+C+E)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805549.28

注:上表已按一般纳税人进行政策性费用测算,如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请自行按小规模纳税人进行政策性费用测算且响应报价应不低于政策性费用测算的总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一般纳税人响应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及规定要求报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报价处理。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响应报价应不低于相关政策性价格及规定要求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4、投标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工资标准、社会保险基数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增加中标费用。

5、承包期内因政府有关部门出台文件调整人员保障工资的,中标人须无条件予以调整,该风险投标人响应时须综合考虑并承担,以后采购人不再给予。

注:1)请供应商自行核算以上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如供应商对以上费用有疑问,请在本项目答疑期内提出。如无疑问,投标报价应不低于上述政策性价格,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2)“一般纳税人政策性费用要求”中政策性费用及规定费用不接受赠送及优惠。

七、本项目所属行业为餐饮服务。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