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XQGPC-A2022004)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XQGPC-A2022004 二、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绍刚,严玲,郝万刚,侯建平 梁辰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费用收费金额(元):0.00 2.代理费用收费标准:无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机关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西青道419号 联系方式:1860266136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九川路与开源路交口-西青市民中心) 联系方式:022-279370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郭玉轩 电 话:022-27937066 十、附件 采购文件:A2022004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doc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28日 |
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物业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QGPC-A2022004)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年1月7日
目 录
第一分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二分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 一 分 册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委托,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QGPC-A2022004
二、项目内容
采购明细项目:物业服务项目1项,技术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项目预算
879.470376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2年1月7日至2022年1月14日。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电子邮箱获取。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2)将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名项目名称编号发送至xqqczj15@tj.gov.cn。(3)在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内电话确认报名是否合格,合格后将收到电子版招标文件,确认电话:022-27394697,报名时间截止到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最后一天16:30前,超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的视为无效。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免费。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时间:2022年1月28日9:00前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22年1月28日9:00
4.开标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市民中心三楼323第一开标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 李女士
2.联系方式:022-27937066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梁先生
4.采购人联系电话:022-27393171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西青区中北镇中北科技产业园一区4号楼西青区市民中心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质疑受理):022-27937066
4.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0380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一)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七、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采购人质疑受理:
1.联系部门:办公室
2.联 系 人:梁先生
3.联系方式:18602661366
4.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西青道419号
(二)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2年1月7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本项目就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投标人,均可参加投标。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本部分内容若与其他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内容:
物业服务项目1项。
二、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须有法人签字或盖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时必须提供)。
3.法人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不能参与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或2021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 B. 2021年度至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7、2021年度至今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8、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一)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二)本项目仅限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三)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实施能力: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1、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2、验收报告复印件。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五、技术要求:
1、具体需求详见第二部分附件——项目需求书。
六、商务要求:
1、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以人民币填列。
(2)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人员工资、福利、社险、管理人员住房公积金等人工费用、服装费用、办公费、企业利润及税金等为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一切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最终优惠价格投标报价。
(3)验收及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2、服务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详细的服务方案,服务应7×24小时响应。
3、交货要求:
(1)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2)服务地点:天津市西青区城市管理委员会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
(3)特别要求:交货时要求投标人就所投产品的合法供货渠道进行说明,经核实如投标人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为维护采购人合法权益,投标人要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其他责任,并连带追究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责任。
4、付款方式:
按月支付物业服务费,严格执行物业绩效考核办法,在收到中标单位发票及月度验收报告并由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于每月15日前向中标单位支付上一月物业服务费。
5、投标有效期: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
6、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需要提交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7、验收标准
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对每一服务环节、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进行考核与验收。必要时,采购人有权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服务的考核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8、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但不排除同一包中分项中标的可能。
七、招投标程序:
1、参加人员及要求:
(1)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随时准备对评委的询问予以解答。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否则为无效投标。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时,须携带身份证或其他与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身份相符的有效证件原件,以备查验,未按时提供的视为无效投标。
2、开标和评标步骤: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第24至29条。
3、购买招标文件:
详见投标邀请函。
4、投标文件的递交与标志:
(1)投标单位应将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分别密封,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或“投标文件副本”,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公章。
(2)包封上应写明投标单位的名称与地址、项目名称。
(3)如果包封没有按上述规定密封并加写标志,招标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单位。
(4)投标文件应胶装装订,未装订或活页装订为无效投标。
八、评标方法:
1、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方法。评标打分采用百分制,各评委独立分别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进行逐项打分,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评委对该投标人的打分,对各评委每一因素的打分汇总后取平均分,该平均分为投标人的得分。
2、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所投产品中涉及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符合性进行评定,经评定符合国家强制性技术标准的投标人可进入评标打分阶段,否则为无效标。
3、不能满足招标文件中任何一条实质性要求或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为无效的投标。
4、如果几个投标人所投核心产品为同一品牌时,按一家投标人计算。
5、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6、中标候选供应商产生办法: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采购人按中标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7、评分因素及评标标准:
第一部分 价格(10分)
(1)投标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未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报价按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2)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
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第二部分 客观分(48分)
1. 投标人业绩(4分)
完全按照以下要求提供近三年(2019年至今)与本项目内容相当且已完成的成功案例,并附文字说明,提供的证明材料均不得遮挡涂黑,否则不予认定。
A、合同扫描件。包括合同金额、买卖双方名称及盖章、合同清单。
B、验收报告扫描件。
C、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D、第B、C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每个业绩2分,最多4分。
2. 投标人相关证书评价(4分)
投标人具备GB/T19001系列或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GB/T24001系列或ISO14001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GB/T45001系列或ISO45001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GB/T27306系列或ISO22000系列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具备1个证书得1分,最高4分。
3.投标人企业信用等级评价(3分)
投标人获得省级或以上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或企业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企业信用评价证书,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具备最佳评价的:3分;具备次佳评价的:2分,其他:0分。
4. 拟派驻项目经理评价(6分)
投入的项目经理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提供项目经理姓名、项目经理开标前半年内至少连续3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否则以下条款均不得分。
(1)提供项目经理毕业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经理具有本科及以上(含本科)学历的:2分,其他:0分;
(2)提供证明该项目经理具备三年(含)三年以上非住宅项目服务经验的承诺:2分;其他:0分。
(3)提供项目经理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该项目经理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含35周岁)的:1分,其他:0分。
(4)该项目经理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中共党员,提供该党员所在党组织开具党员身份证明的:1分,其他0分
5. 派驻服务人员评价(28分)
(1)承诺全部物业人员均满足项目需求书人员岗位要求且身体健康得3分,否则0分。
(2)秩序维护员: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秩序维护员45周岁以下,至少4人同时具备公安机关颁发的《保安员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建(构)筑物消防员或消防设施操作员)》,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4分;
(3)秩序维护员: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得0.5分,最多2分;
(4)保洁员: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保洁员具备卫生防疫部门或者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且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0.5分,最多3分;
(5)保洁员: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得0.5分,最多3分。
(6)厨师至少3人具备《高级中式烹调师职业资格证书》,且其中一人同时具备《高级营养师资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3分。
(7)厨师: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得0.5分,最多1.5分。
(8)面点师至少4人具备《高级中式面点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上述人员上述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人员得1分,最多4分。
(9)面点师:提供上述人员(已提供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的)开标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由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单位职工缴费信息),每个合格的人员社保证明复印件得0.5分,最多2分。
(10)所有餐厅人员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复印件,满足得2.5分,不满足得0分。
6. 保洁耗材评价(3分)
提供具有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针对拟投入本项目保洁耗材的CMA检测报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每个合格的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得1分,最多3分。
第三部分 主观分(42分)
1、一般技术参数评价:完全满足无偏离的得8分。技术参数有负偏离的,每条扣1分,最低得分为0分。(满分8分)
2、组织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评价(满分6分)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齐全:6分;
组织机构设置较为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较为齐全:4分;
组织机构设置不尽合理,项目经理及各专业管理人员、其他人员配备不够齐全:2分;
其他:0 分;
3、针对本项目特点的专业化管理方案评价(满分6分)
方案考虑全面,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强,操作可行:6分;
方案考虑较为全面,基本不漏项,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较强,操作可行性较强:4分;
方案考虑不够周全,基本不漏项,有一定的专业性、针对性、系统性,有一定的操作可行性:2分;
其他:0 分;
4、对项目重点、难点的理解评价(满分6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准确,能完全满足项目要求:6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一般,基本满足项目要求:4分;
对项目重点、难点理解简单,存在一定缺陷:2分;
其他:0 分;
5、人员培训方案评价(满分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等全项内容:3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四项或五项内容:2分;
人员培训包括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言行规范、仪容仪表、公众形象一项至三项内容:1分;
其他:0 分;
6、应急预案评价(满分4分)
应急预案实用,经济,切实可行:4分;
应急预案较为实用,经济,可行性较强:2分;
应急预案实用性、经济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 分;
7、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评价(满分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切实可行:3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较为规范、可行性较强:2分;
人员保密管理方案规范性一般、可行性一般:1分;
其他:0 分
8、食堂餐饮加工流程(满分3分)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详细、完善的,得3分;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基本详细的,得2分;
食堂餐饮加工流程合理、符合餐饮加工程序,且说明不详尽或无说明的,得1分。
其他:0分
9、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满分3分)
食品加工卫生管理措施内容完整、详细的,得3分;
食品加工内容基本完整、详细的,得2分;
食品加工不完整或无实施方案的得1分。
其他:0分
九、其他注意事项:
1、本项目不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2、请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若有补充文件,请投标人将“补充文件回执”下载后盖上公章,传真至本中心。传真号为:022-27394697。至投标截止时间仍未收到“补充文件回执”的视为已熟知补充文件内容,接受补充文件所表述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3、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对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提交、补交的资质性文件,评审时不予承认。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本项目须提交投标文件,分别包括一份正本投标文件、五份副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电子版需刻录一份,以光盘形式随投标文件正本一同密封递交。
5、其他:
(1)本部分如与招标文件第二分册(第三部分至第六部分)有不同之处,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2)开标以后,不接受投标人及与投标人有关的任何一方递交的材料(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除外)。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提供的产品进行点对点应答,并逐一做出具体响应。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点对点应答表”响应情况进行审查。实质性技术需求不得出现负偏离,发生负偏离即做无效标处理。
(4)未及时提交合同或未按时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投标人,将被取消本次招标项目的中标资格。
(5)某厂家因授权或资质等问题在招标过程中发生争执,影响评标秩序,取消该厂家本项目投标资格。
(6)投标人有选择出席或不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的权利,有在会上提出各项涉及招标文件内容问题的权利;未在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召开之时到达现场视为知悉答疑会举行并自愿缺席;无论是否参加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及提何问题,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缺席答疑会和踏勘现场可能产生的风险。
(7)投标人的诚信度及其行为将进行考核并记入投标人记录中。
十、项目需求书:
本项目属于物业管理行业。
1、实质性技术需求
序号 | 采购项名称 | 数量和单位 | 实质性需求条款 |
1 | 2022年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投标人须承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设备及耗材等均符合相关强制性规定。 |
2 | 2022年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投标人须承诺一旦获得成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与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及天津市相关政策规定,支付工资、加班费和福利费、缴纳社会保险及管理人员住房公积金等。 |
3 | 2022年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投标人须承诺相应专业人员须具备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项目实施过程中保证持证上岗。 |
4 | 2022年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投标人须承诺维修工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高压电工作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低压电工作业)》证书上岗。 |
注:本项目符合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2、一般技术需求
序号 | 采购项名称 | 数量和单位 | 需求条款 |
1 | 2022年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项目 | 1项 | (一)项目背景 城管委综合办公楼(以下简称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建筑面积共计26893.4平方米,包括综合办公楼建筑面积13001.38平方米(其中公证处为非财政拨款单位,建筑面积200平方米),附属办公站点西青区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建筑面积757.48平方米、西青区建筑工程渣土管理站临时渣土处理场建筑面积255平方米、西青区环境卫生队建筑面积857.3平方米、西青区环境卫生队车队(104国道站点)建筑面积3305.1平方米、西青区环境卫生队车队(木厂村站点)建筑面积8042.4平方米、西青区环境卫生队梅江队建筑面积674.74平方米。2022年预计享受物业服务人员约640人,其中区城管委机关17人、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4人、区市容园林服务中心106人、区环境卫生队401人,区司法局68人、法律援助中心3人、公证处11人。 (二)岗位需求 拟设置岗位71个,具体如下: 1、综合管理部3人(项目经理1人、主管1人、文员1人)。 2、保洁部10人(保洁员10人)。 3、工程部6人(变电室、空调机房3人、日常维修3人)。 4、秩序维护部25人(秩序维护员25人)。 5、餐饮部27人(厨师9人、面点师7人、洗碗工2人、粗加工7人、服务员2人)。 (三)服务标准及要求 1、餐饮服务 1.1服务内容 提供三餐及临时用餐保障。本项目需积极配合本区有关部门要求,采购一定比例帮扶产品。 注: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 1.2服务标准 (1)综合季节、节日、节气、膳食均衡等因素,依据餐标制定菜单,搭配合理,准时、保质、保量开餐。应对各类紧急工作、外出活动做好饭菜预留或外带。 (2)把好食品和原材料卫生质量关,坚决杜绝不洁和变质食品及菜肴进厨房、上餐桌,发现质量问题,立即撤换,并进行调查、核实,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消除影响,造成严重后果,相关人员要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 (3)餐饮服务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 (4)工作人员上岗着装统一,衣帽整洁,带好口罩,佩戴工号牌;不在食品加工区域和餐饮供应场所吸烟。 (5)餐厅保持清洁,门窗光亮,空气清新、畅通;桌椅干净无尘,地面清洁,有饭菜打翻,及时清理;餐具严格消毒,无污垢,无异味。 (6)发生投诉,虚心听取意见或建议,经核实后,及时整改,争取投诉者的谅解。 1.3服务要求 (1)餐饮采取服务型模式,保证公务人员入口成本。餐饮原材料由投标人进行采购。 (2)制定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餐饮管理服务方案。 (3)餐厅管理以满足工作人员的餐饮需求为基础,通过建立有序运转的服务支持系统,提供优质、高效、经济、便捷的餐饮服务和人性化管理,与高标准的整体要求相适应。 (4)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原材料管理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工作规程、工作计划、考核标准。 (5)菜品样式多种选择,营养搭配科学合理,满足营养需求。具备开发各种饭菜花色品种的能力,满足不同层次就餐者要求。 (6)为保证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餐饮部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对设备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正确使用与维护厨房设备,加强日常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严禁人为损坏。检查确保冰箱、案台、电源等的运转情况良好和卫生整洁,对燃气灶具开关、燃气管、减压阀等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安全无隐患。发现故障和安全隐患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进行维修,确保燃气灶具、电器安全使用。 (7)餐(炊)具清洗标准和程序完善,保持餐(炊)具清洁卫生;粗加工区、冷藏室、厨房、面点间、洗碗间等各部位卫生责任明确,做到无污迹,无油渍,无异味。物品摆放有序、规范,建立并执行卫生包干制及每日检查制度。 (8)贯彻执行食品卫生制度,抓好卫生和安全工作,加强安全保卫、防火教育,确保餐厅厨房安全。认真记录并保持仓库规定的温度、湿度,做到防火、防潮、防霉变。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要求采购食品原材料,严禁采购腐败变质食品和过期食品。食堂工作人员必须保持食品和冰箱存放食品的清洁卫生。合理储存食品,做到餐具和食品生熟、荤素分开,防止食品相互交叉污染。 (9)采购方负责办理餐厅营业的卫生许可证,中标方负责办理食堂员工的健康证,保证炊管人员持证上岗,所有服务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并定期体检。 (10)食堂内各种物品表面的清洁和消毒。地面:无污染,湿式清扫,有效消毒液擦洗;墙面:无污染,清水和消毒液清理;操作间内物品表面:无污染,清水或消毒液清洗;卫生间: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厨房和餐厅用品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餐厅日常运营涉及的低值易耗品由投标人承担。 (11)接受卫生防疫部门对食堂卫生进行防疫检查,接受采购方对原材料及成品价格的检查。 2、设备维护 2.1服务内容 采购方科室内部综合日常维修,房屋整体外沿及结构的巡检维护,室内外公共区域的共用设备、装饰装修的日常维护。设备机房、变电室等关键点位的常态化巡检运维值守。 注: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 2.2服务标准及要求 (1)紧急维修立即响应,一般零散修1小时到场、2小时内完成,确保维修质量,尽量减少返工,暂不具备维修条件或无法维修的要向业主或采购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 (2)确保房屋整体外沿及结构完好,室内外公共区域共用设备、装饰装修用途外观无改变,运行正常无故障。发生故障及时修理,暂不具备维修条件或无法维修的要向采购方说明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确保无相关安全事故。 (3)实行岗位责任制,设备机房、变电室等关键点位开展常态化巡检运维值守,一点一档,分类成册、管理完善、查阅方便。 (4)单件单价300元以下(含300元)维修材料由投标人提供。单件单价300元以上的维修材料由采购方提供。 3、清洁保洁 3.1服务内容 (1)楼宇日常保洁服务:服务范围内所有楼宇的公共区域(包括楼梯间、电梯间、走廊、大厅、洗手间、会议室、值班室、庭院、外场、绿地等)的清洁保洁,所有处级领导房间内入室清洁工作,入室作业必须采取双人同进同出作业,相互监督的机制。 (2)生活垃圾收集并运送到项目垃圾站集中存放,配合环卫部门清运。 (3)服务范围内的四害消杀工作。 (4)负责项目内公共区域及入室保洁区域布草清洗工作,保持干净整洁。 (5)清洁保洁作业中涉及到的清洁设备、工具、耗材、药剂、卫生间客用品(洗手液、大盘纸等)、消杀费用由投标人提供。 (6)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 注: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 3.2服务标准及要求 (1)公共区域 1)服务标准 ①地面光亮无水迹、污迹,无尘物。 ②楼梯、走廊、指示牌、门牌、通风窗口、地角线、墙壁、柱子、顶板等无尘和无污物。 ③垃圾筒内垃圾不超过1/2,并摆放整齐,外观干净。 ④花盆外观干净,花叶无尘土,花盆内无杂物。 ⑤玻璃、门窗无污迹、水迹。 ⑥楼宇入口梯级、电梯间、地垫等无污迹。 ⑦灯饰和其它饰物无尘土、破损。 ⑧大厅入口地台、梯级、墙壁表面、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无尘土,无污迹。 ⑨大厅天花板无尘埃。 2)服务要求 ①清理服务区域内的所有垃圾,对垃圾进行收集;收集及清理所有垃圾箱和花槽内的垃圾。 ②清洁所有出入口、大门及门牌;清洁所有窗户及指示牌。 ③清除所有手印及污渍,包括楼梯墙壁;清洁所有扶手、栏杆及玻璃表面。 ④清扫所有通风窗口;清扫空调风口百叶及照明灯片。 ⑤拖擦地、台表面;清洁所有楼内楼梯、走廊及窗户。 ⑥清洁所有灯饰。 ⑦清扫、洗刷大厅入口地台地垫及梯级;清扫大厅天花板尘埃。 ⑧擦净入口大厅内墙壁表面和所有玻璃门窗及设施; (2)公共卫生间 1)服务标准 ①门、窗、天花板、墙壁、隔板无尘物、无污迹。 ②玻璃、镜面明亮无水迹。 ③地面墙角无尘、无污迹、无杂物、无蛛网、无水迹。 ④地面、水龙头、弯管、马桶座及盖、水箱等无污迹、无污物,电镀件明亮。 ⑤便池无尘、无污迹、无杂物,小便池内放置香精球,并及时更换。 ⑥桶内垃圾不超1/2。 ⑦设备(烘手器、灯、开关、暧气、通风口、门锁等)无尘、无污迹。 ⑧空气清新、无异味,及时补充客用品(洗手液、大盘纸等)。 ⑨墩布间干净、整洁、无杂物,物品码放整齐,不囤积。 2)服务要求 ①擦净所有门、天花板。 ②擦、冲及洗净所有洗手间设备。 ③擦净所有洗手间镜面。 ④擦净地、台表面。 ⑤天花板及照明设备表面除尘。 ⑥擦净排气扇。 ⑦清理垃圾桶脏物。 ⑧清洁卫生洁具。便器清水冲洗后,使用洁厕灵刷洗次外围,随时保持清洁。 ⑨门把手、水龙头、门窗、洗手池、便池随时保持清洁,抹布、拖把明确标记,严格区分,不得混用,每次使用后冲洗消毒。 (3)电梯间保洁 1)服务标准 ①电梯门表面、轿箱内壁、指示牌无尘土、印迹,表面光亮。 ②电梯天花板、门缝无尘土。 ③电梯大堂、走廊表面干净、明亮。 2)服务要求 ①扫净及清擦电梯门表面。 ②擦净电梯内壁、门及指示。 ③电梯天花板表面除尘。 ④电梯门缝吸尘。 ⑤擦净电梯通风及照明。 ⑥擦净电梯大堂、走廊表面。 (4)庭院、外场保洁 1)服务标准 ①庭院、广场地面清洁无废弃物、无污渍。 ②烟头、废纸、杂物等随时捡拾入桶。 ③垃圾清运及时,垃圾站消毒,无四害滋生,垃圾分类投放。 ④清扫及时,地面无积水、积雪、落叶。 2)服务要求 ①室外垃圾桶内垃圾的清运。 ②围栏的清洁。 ③本项目区域内垃圾清运。 ④庭院广场地面清洁。 ⑤夏季清除积水、冬季清扫积雪。 (5)办公室保洁 1)服务标准及要求 ①每组服务人员至少由2人组成,同进同出,同时进行作业。 ②服务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组织纪律观念强,须签订保密协议,中共党员优先。 ③服务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身体健康,爱岗敬业,服务周到。 ④门、窗、玻璃明亮、洁净,地面干净,无杂物,墙壁、顶棚清洁,无尘物。 ⑤桌、椅、沙发、茶几、茶具、书柜等办公物品保持整洁、干净,无尘污,摆放整齐有序、陈列艺术化。 ⑥文件、报刊、杂志、书籍等摆放整齐、有序、定位。 ⑦经常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无四害。 (6)消杀服务 服务标准及要求 ①消杀对象为蚊蝇、蟑螂、老鼠等,确保区域内无四害。 ②应根据季节的变化规范、调整卫生消杀工作的作业频次。 ③消杀区域包括本项目管辖区域。 ④消杀作业完毕,应将器具、药具统一清洗保管。 ⑤喷药、投放鼠药必须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必要时挂上明显的标识。 (7)布草清洗标准及要求 ①清洗范围公共区域及入室保洁区域布草。 ②要求清洗后干净、整洁、熨烫平整。 4、安保秩序 4.1服务内容 安保秩序、消防管理是指为保证办公楼(区)安全和正常工作秩序,对来人来访进行登记、查验,做好安全保卫和防火防盗工作,安防和消防24小时进行监控;做好车辆停放指引、道路秩序的维护和管理,做好报刊收发工作,做好公共区域钥匙管理工作(所有办公楼内公共区域钥匙管理及钥匙配备)。注: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 4.2服务标准 (1)严格执行验证、登记制度,各出入口设立秩序维护员值守,每个班次不少于2人,24小时值班,了解并能熟练使用和掌握门禁系统,识别外来人员及杜绝闲杂人员进入机关。 (2)庭院、办公楼(区)秩序良好,道路畅通,无交通事故,车辆停放有序,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场秩序井然。安防监控室24小时值守。 (3)对楼内消防设施使用熟练,熟悉和爱护配套公共设施、消防器材,并熟练掌握各种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守。 (4)能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事故隐患,确保机关办公区不发生安全方面问题,并能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 (5)报刊、杂志的分发。当天报刊、杂志,当天送达收受单位和人员,要求准确、及时。 (6)国旗升挂(恶劣天气除外),钥匙台账的管理和及时更新,临时性物品搬移工作。 (7)配合甲方完成其他工作。 4.3服务要求 (1)建立、健全和落实内部治安管理规章制度;秩序维护人员必须通过政审,政治可靠,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保密意识,组织纪律性强,退、复、转军人及中共党员优先。 (2)做好办公楼(区)来人来访的询问及指引工作,并负责对携带的大宗物品进行检查。 (3)进行办公楼(区)巡视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隐患,保证机关安全。 (4)做好对易燃、易爆、放射、剧毒等危险品的安全检查及防范工作。 (5)定期配合维保单位进行消防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和演练并建立管理档案,消除不安全隐患,确保大楼消防安全。 (6)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提高处理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7)负责机关公共秩序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及车场管理。紧急情况下组织人员疏散,布置安全标识。 (8)制定应急抗灾工作预案,提高处理应急事故的能力,并协助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处理办公楼突发事件。做好重大活动,重要领导、宾客及重大节日的安全保卫工作。 (9)负责按时升挂国旗,钥匙管理规范、无损坏丢失,物品搬移及时有序。 5、其他服务 5.1服务内容及标准:分发报纸、提前报送设备维修计划、安排专业人员(具有资质)在岗、与各专业维修单位对接,确保设备设施正常运行、采购方办公环境调整和重大会议、活动、工作任务等相关活动的保障及餐饮需求。配合采购方完成其他工作。 (四)伙食费用标准 按照640人就餐规模(其中财政保障629人,公证处11人餐费自筹),标准按每人每天30元(财政担负27元、个人担负3元)。每月按21.5个和25.5个工作日分别计算。 (五)考核 采购方对中标单位物业服务管理考核实行打分制,每月按照《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附件1)进行考核,参照《西青区城管委综合办公楼及附属办公站点物业服务绩效管理考核表》(附件2)打分,满分为100分。物业服务管理达100分-90分(含),足额支付当期应付物业服务费;89分-85分(含),扣除当期应付物业服务费的1%;84分-80分(含),扣除当期应付物业服务费的2%;80分以下,每低1分附加扣除当期应付物业服务费的1%;70分(含)以下,甲方有权终止委托合同,责令物业企业退场。 |
第 二 分 册
第三部分 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投标邀请函中所述项目的货物及服务的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本次招标活动的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招标活动的机构,即“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统称“招标采购单位”。
2.2 “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
2.3 “招标文件”系指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发出的采购文件。
2.4 “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的投标文件。
2.5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6 “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维修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3. 解释权:
3.1 本次招投标的最终解释权归为招标采购单位,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采购单位解释为准。
3.2 本文件未作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采购单位将对此解释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关于供应商的有关规定,有能力提供招标采购货物及服务的制造商或供应商。
4.2 符合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关于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规定。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等。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1)投标邀请函。
(2)招标项目要求。
(3)投标须知。
(4)合同一般条款。
(5)合同特殊条款。
(6)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6.2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印。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招标项目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7. 招标文件的修改:
7.1 补充文件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依据采购人或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开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要求澄清,并在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按投标邀请函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通知到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在其认为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发给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要求:
9.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
9.2 投标人应认真填写第六部分表格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0. 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全部辅助材料及证明材料均应有中文文本,并以中文文本为准。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译文,并保证与原文内容一致,否则投标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未按上述规定提供中文文本的,评标委员会有权拒绝其投标。
10.2 除在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投标书
11.2 开标一览表
11.3 开标分项一览表
11.4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11.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11.6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11.7 授权书
11.8 真诚投标承诺书
11.9 投标技术说明文件
11.10 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资格要求的证件
11.11其他需提供的内容
12.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部分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完整、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3. 报价:
13.1 投标人对所投标服务应提供分项单价及总价。
13.2 除特殊要求外,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选择性的报价。
13.3 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以便于评标委员会评审。
14. 货币:
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各表中的报价,若无特殊说明应采用人民币填报。
15. 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人必须提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质文件。
(2)国家及行业对投标项目规定的特殊资格证明文件。
(3)投标人对有能力履行投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卖方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和其他技术服务和义务所做出的书面承诺。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材料。
(5)招标文件第二部分规定的资信文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详见第六部分)。
16. 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6.1 投标人须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6.2 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或数据、并须提供:
(1)货物主要技术性能的详细描述。
(2)一份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保证货物正常和连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所有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详细清单,包括其现行价格和供货来源资料。
(3)逐条对采购人要求的技术规格进行评议,指出自己提供货物是否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并说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离。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起90天。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短于90天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7.2 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18.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按第二、六部分的格式如实编写,未尽事宜可自行补充。
18.2 投标人按照投标须知的要求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纸质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以正本为准。开标当日在规定时间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及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方被确认为有效投标。
18.3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盖章。
18.4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抹或增删。若有修改须投标人盖章,并由投标人代表签字。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
19.1 投标人应将纸质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分别用信封密封完好,同时在密封处盖章。
19.2 投标人应在信封上注明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包(项)号、投标人名称、投标人代表等内容。
19.3电话、传真及其它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9.4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一经投标,无论投标结果如何,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
20. 递交投标文件:
20.1 如投标文件由专人送交,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20.1-20.2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投标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20.2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地址收到投标文件的时间应不迟于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
20.3 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按本须知第20条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消:
2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采购代理机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收到该修改或撤消的书面通知。
22.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8条和第19条的规定进行编制、签署、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投标文件”或“撤回投标”字样。
22.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未经采购代理机构许可,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
22.4 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文件有效期届满前撤消其投标。
五、开标和评标:
23. 投标文件的开启: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出席,以接受身份查验。
23.2 开标过程中,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并查验投标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代表本人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
23.3 按规定,同意撤回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开封并原封退回。
23.4 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作开标记录,存档备查。
24. 评标委员会:
24.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抽取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4.2 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进行审查、询问、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询问。
24.3 如果出现投标截止时间后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或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或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评标委员会有权宣布废标。
24.4 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书面评标报告。
25. 对投标文件的初步审查和响应性的确定:
25.1 资格性检查。开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的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正确,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是否齐全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5.2 符合性检查。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首先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文件是指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无重大偏离或保留的投标文件。
25.3 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5.4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改或撤回不符合要求的重大偏离或保留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文件(正本)中资格证明文件(第二部分中规定须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2)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的签字,或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公章的,或授权期限不符合要求的。
(3)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短于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25.5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进行审核,看其是否有计算上或累加上的算术错误,修改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5.6 评标委员会将要求投标人按上述修改错误的方法调整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改后的报价,其投标将被拒绝。
25.7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其它投标人的名次排列。
26. 投标文件的澄清:
26.1 澄清有关问题。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
26.2 澄清、说明或者补充应当为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有效委托的授权人签署。
26.3 投标人的书面答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的修改。
26.4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投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7. 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评标方法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估和比较。
27.2 评标原则:
(1)招标文件是评标的依据,评标工作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2)在评标中执行“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维护采购人和投标人的合法、正当的权益。
(3)不以最低的投标报价作为中标的唯一依据。
(4)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27.3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中标供应商的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技术、财务状况、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权值等。上述因素根据项目情况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8. 保密及其他注意事项:
28.1 评标是开标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评标原则,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8.2 在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标委员会成员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将会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28.3 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试图向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28.4 为保证定标的公正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标过程中及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也不应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委员会成员之外。
六、授予合同:
29. 中标供应商的产生:
29.1 采购人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9.2 采购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
30. 合同授予标准: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标,择优确定中标供应商。除第34条规定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且满足下列条件者为中标候选供应商:
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1. 最终审查:
31.1 评标委员会将对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履行合同义务的资格进行最终审查。
31.2最终审查将根据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其它认为必要的、合适的资料,对投标人的财务、技术、生产和供货能力及其信誉进行审查。
31.3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招标文件的要求确认中标供应商,并将合同授予该投标人。如果审查没有通过,评标委员会将对下一个排名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作类似的审查。
32. 取消采购任务:
采购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授予合同之前有权取消采购任务。
33. 中标通知:
33.1 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以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33.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如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在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的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本中心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4. 签订合同:
34.1 采购代理机构组织中标供应商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洽谈合同条款并最终签订合同。
34.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5. 履约保证金:
35.1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提交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至货到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履约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支付,并采取银行支票的方式提交。
35.2 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与按规定提供履约保证金有关的全部费用。
35.3 如果中标供应商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采购人有权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36. 中标决定的撤消:
如果中标供应商没有按照第35条的规定执行,招标采购单位将有权撤消该中标决定。
37. 合同转让:
37.1 合同的转包、分包要严格按照投标文件进行,中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此类事项。
37.2 合同未经采购人(包括买方和最终用户)同意,中标供应商不得转让合同,转包或分包。
38. 合同款项支付方式:
资金已落实,由采购人支付。投标报价和中标后价款结算和支付,均以人民币元为单位。
七、询问与质疑:
39.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津财采[2017]4号)、《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及委托代理协议的授权范围,针对采购文件的询问、质疑应当向采购人提出;针对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询问、质疑应当向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
40.质疑
40.1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0.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
40.3质疑函应当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二条的规定,并按照《天津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投诉管理工作的通知》(津财规〔2017〕22号)的要求提出(具体格式可参照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下载专区”中的“质疑函格式文本”)。质疑函应当明确阐述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法律依据、事实依据、相关证明材料及证据来源,以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40.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份。依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提出质疑者必须同时提交相关确凿的证据材料和注明证据的确切来源,证据来源必须合法,采购人或天津市政府采购中心有权将质疑函转发质疑事项各关联方,请其作出解释说明。对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将上报天津市西青区财政局依法处理。
第四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需方:
供方:
供、需双方根据 年 月 日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关于 项目(项目编号: )的磋商结果和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服务购销合同:
1、 项目内容:
合同总价款: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二、 服务要求及对服务负责条件:见附件。
三、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必须具有合法手续及相关文件。
四、服务时间:
服务地点:
五、验收工作由需方负责对服务进行验收。
六、货款支付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2、付款方式:
七、其他约定事项:
八、由于供需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出现问题,由供需双方直接交涉解决,包括采用诉诸法律的手段。
九、有关涉及本合同供方向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澄清资料和服务承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对供方具有约束力。
十、本合同未作明示约定,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本合同发生争议产生的诉讼,由合同履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供方持一份,需方持两份,政府采购中心持两份,均具同等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经使用方及供方、需方协商一致并按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供方投标文件(编号:XQGPC-)及其承诺属于本合同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方(公章): 需方(公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合同特殊条款
合同特殊条款是合同一般条款的补充和修改。如果两者之间有抵触,应以特殊条款为准。
合同特殊条款由成交供应商和需求方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协商拟订。
附件1.供应商应答表
第六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
致: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为天津市西青区 项目的投标邀请(项目编号: ),投标人代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_ 份、副本 _份、投标文件电子版光盘_ 份。
1. 开标一览表
2. 开标分项一览表
3.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4.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5. 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6. 授权书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 所附投标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货物投标总价为:
第一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第二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第三包,¥ 元(注明币种),大写 (文字表述)。
……
2. 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 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所有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认为本招标文件公平、公正,不存在倾向性内容。
4. 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有效期为90日。
5. 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采购代理机构可能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采购代理机构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 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 址: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 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价 | 备注 |
1 | |||||
合计: | 大写: 小写: |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3
开标分项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
单位:元
序号 | 服务名称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4
投标点对点应答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包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 服务名称 | 招标要求 | 投标应答 | 偏离说明 | 备注 |
资格要求 | |||||
投标人实施能力(若有) | |||||
技术要求 | |||||
付款方式 | |||||
服务要求 | |||||
交货要求 | |||||
注:
1、不如实填写负偏离情况的投标文件将视为虚假材料。
2、招标要求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具体要求。
3、投标应答指投标人的实际情况。
4、偏离说明指招标要求与投标应答之间的不同之处。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5
近三年主要相关项目业绩一览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
序号 | 用户单位名称 | 项目内容 | 项目实施地点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项目起止时间 | 合同金额 | 验收报告或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 合同编号 |
备注:投标人所列业绩应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提供投标人实施能力的要求将证明材料按顺序附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6
服务承诺及培训内容
(由投标人提供)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7
授权书
兹授权我单位 (投标人代表名称),身份证号 代表 (投标人名称)进行 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此授权至 年 月 日有效,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8
真诚投标承诺书
天津市西青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投标人愿意参与“ 项目(XQGPC-20 - )”的投标,并作出如下承诺:
1. 未与其他任何公司\个人达成固定价格的协议。
2. 在投标撤回之前,不做以下任何事项:
(1)向采购人以外的人员泄漏投标情况;
(2)与其他参与本次投标的人达成可能限制竞争的协议;
(3)为影响投标而向有关招标当事者提供金钱、物质及服务;
3. 保证所投产品来自合法的供货渠道,若中标,则有义务向采购人提供其需要的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如果提供非法渠道的商品,视为欺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承担商品价值双倍的赔偿;同时承担采购人依据现行的国家法律法规追究的其他责任。
4. 保证递交的投标文件不提供虚假材料,否则接受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处罚,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以下材料或情形之一不实的均视为提供虚假材料:
(1)投标价格;(2)交货期;(3)业绩;(4)资质文件;(5)技术响应;(6)服务及履约情况;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9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若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此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