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政府采购合同
甲 方 :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社会事业局
联 系 人:邰君贤
联系电话:0512-65481471
乙 方:苏州互联金秋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敏菁
联系电话:15251600365
签订地点:苏州市相城区
根据苏州市政府采购招标编号 SZGZG2021-XC-C-062 号招标文件及该文件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就此次中标的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的价格与支付
1、本合同成交金额为:人民币捌拾叁万伍仟元整(¥835000.00)。合同价格包括服务费、人工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及各种应纳的税费所需的一切费用以及风险。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合同单价不做调整。
2、合同价款的支付及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预付款,同时乙方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向甲方缴纳或提交合同金额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实际使用方在次季度的首月末,按照该季度实际配送情况、订餐情况按实结算。
履约保证金在项目服务期限结束且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退还方式为银行转账。当乙方未按要求完成项目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当乙方逾期支付履约保证金时,甲方有权拒绝支付项目预付款;当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进行赔偿。
3、根据现行税法对甲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方承担;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要求付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1)合格的发票。
(2)考核表
5、支付方式:银行转账、银行汇票或转账支票,具体支付方式甲方有权根据财务安排自主选择。
二、合同内容
黄埭镇中央厨房餐饮外包服务,主要为黄埭镇4个(村)社区每日约400人,除周末、法定节假日外,周一至周五乙方每天为老人供餐。提供堂食和配送服务:
堂食:老年人可至黄埭中央厨房就餐。
配送:由乙方将餐品制作完成并配送至村社区甲方指定地点。
1、配送区域:黄埭镇裴圩社区、埭川社区、春申社区、鹤泾社区。
2、用餐时间:周一至周五 10:30-11:00
3、配送时间:必须控制在10:30前送达4个(村)社区助餐点。
4、配送标准:每日午餐,符合老年人健康需求和口味。餐标为10元,含配送到各社区甲方指定地点的送餐费用。一大荤(不少于200克)、一小荤(不少于200克)、两素(不少于200克)、一汤、一饭(150克)。每周菜单可相应调整。(上述所有饭菜重量均为烹饪后克数)
5、甲方提供中央厨房及相关设施。
6、食品包装餐盒要求:所使用包装餐盒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方相关要求
7、乙方必须做好每个送餐点的食品留样及记录。
8、食品安全要求详见附件2。
三、考核管理办法(考核表详见附件1)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实行季度考核制度,每季度由甲方对乙方进行考核,结合第三方检查及暗访结果,综合评定考核得分。
2、甲方将联合相关部门建立联合检查制度,并通过第三方暗访等措施,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各助餐点、乙方,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
3、项目负责人(法人代表)原则上在整个配送服务周期内不得更换,确需更换的,必须书面报请甲方审批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更换。若自行更换的,甲方将在考核中酌情扣分,情节严重的将取消配送资格。
4、根据甲方及助餐点运营管理方的每季度考核结果,每季度进行综合考评,每季度考核平均分90分及以上全额付款;每季度考核平均分85分及以上至90分以下,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扣除当季度5%-10%款项;一年中出现二次综合得分在85分以下的则取消配送资格。
四、双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提供服务,违约或造成甲方损失时,甲方有权拒付合同款,并可要求乙方进行赔偿,可从项目款中扣除并可提出索赔要求。
2、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督管理,甲方在检查中发现乙方在工作质量、礼节礼貌、仪表仪容、执行制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
(1)一般性失误,甲方提出后乙方立即有效更正的,给予口头警告;未能及时有效更正的,每出现一次,给予扣除最终结算总金额千分之一的处罚;
(2)重大失误,甲方提出后乙方立即有效更正的,给予口头警告并每次扣除最终结算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未能及时有效更正的,每出现一次,给予扣除最终结算总金额百分之一的处罚;
(3)严重失误并造成不可更正的后果的,甲方有权拒付尾款。
3、乙方必须自己完成合同内容,不得自行分包,否则,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完成合同处理;乙方需要分包的都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单位承担和承担单位的情况介绍。
4、乙方应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如苏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其他规定),负责乙方员工的生病、事故、伤残、死亡和劳务纠纷,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5、乙方负有对自己员工的安全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相关责任。
6、乙方所供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法规定的食品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题而引起的损失,由乙方全部赔偿并无条件退货或换货,造成严重后果的,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处理。凡发生一次因食品质量问题而退货或换货,乙方向甲方赔偿损失货物价的两倍。
7、因所供应食品的质量问题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供货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8、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数量和质量要求送货,并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不按规定时间及地点送达或运送途中发生突发情况(如配送车辆、配送人员、食材等发生突发状况)导致送餐服务未能满足甲方要求的,将罚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甲方违约责任
乙方按合同履约,甲方不按期付款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合同价格的万分之四偿付违约金。
五、索赔
1、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六、不可抗力
1、签约双方任一方由于受诸如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故系指买卖双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故。
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持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七、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2)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4、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八、争议解决办法
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项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
附件1:考核表
项目 | 分类 (分值) | 评分内容 | 备注说明 | 得分情况 | 扣分原因 |
管理 完善 40分 | 人员 (10分) | 配备具有一定的餐饮管理经验,掌握相关餐饮、食品卫生知识的管理、服务人员。工作人员保持个人卫生整洁,穿工作服、戴帽子和口罩。服务热情。 | 有专职10分,兼职8分,志愿者7分。 | ||
公示内容 (15分) | ①助餐服务点标识。 ②每周菜谱、收费标准,周菜谱不重样; ③有制度和监督电话。④每月财务信息。 ⑤综合助餐点、配送餐中心应有《区食品卫生许可证》。 | ①——④每项2分,未公示项不得分,第⑤项7分,有证得5分,公示得2分。 | |||
环境 (5分) | 环境整洁,保持空气流通,营造适合老年人特点的就餐环境。 | 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0分。 | |||
设施设备 (5分) | 厨房、餐厅配齐食品加工设备、清洗和消毒设备、保鲜和加热设备。加工、盛装食物的工具、器具应无毒无害。 | 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0分。 | |||
建立台帐 (5分) | 助餐按程序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建立管理台帐,使用刷卡设备做好餐费结算。 | 不完善项酌情扣分。 | |||
服务 规范 60分 | 清洁 (10分) | 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差0分。 | ||
送餐车 (5分) | 配送餐有专用送餐车,经常进行清洗消毒,保持车辆干净卫生。 | 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0分。 | |||
送餐 (5分) | 按时将食物送至各用餐点或老人家中,送餐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 好5分,较好4分,一般2分,差0分。 | |||
分餐 (10分) | 助餐点应该设有独立的分餐区,统一使用配餐容器,餐具要有专用容器存放。 | 好10分,较好8分,一般5分。 | |||
卫生原料 (20分) | ①食品原料新鲜,来源渠道正规,采购有索证,可追溯(10分)。 ②膳食烧熟煮透,膳食从烧熟到食用的时间在2小时之内。(5分)。 ③饮食符合卫生要求,防食物中毒。设厨房的助餐点每天对膳食留样,保留48小时;凡由其他机构提供膳食的,应由服务方对每日的膳食进行留样(5分)。 | 好20分,较好15分,一般10分,差0分。 | |||
满意度 (10分) | 每日助餐老年人不少于20人,就餐满意度不小于90%。 | 满意率不达标酌情扣分。 | |||
合计 |
附件2:
食品安全要求:
所有主副食品和材料均由经营者自行采购,但必须确保质量,批量物品诸如食用油、食盐、鸡、肉、蛋、鱼、冷冻食品等必须提供供货商三证复印件(即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交由甲方备案。
1、猪肉类:要求必须是放心肉,交货时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2、牛肉类:要求有动物卫生检疫及屠宰证明,去除牛筋杂物,肉质鲜嫩,不注水。
3、鸡鸭类:需配有动物卫生检疫证明,表皮光滑,新鲜肥嫩,无内脏,不打水。
4、冷冻品类:需有出厂日期、保质期,品质要优良,包装过关,无掺假。
5、禽蛋类: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6、蔬菜类:新鲜嫩绿,无黄叶,无菜虫,必须通过农药残留成分测试,蔬菜不带根,不带泥。
7、油类:不得采购来源不明和周转桶装植物油。
8、米面制品:需有商标牌号,厂家三证、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证大米质量,无砂石,无虫,无黑色杂物的品种;
9、鲜鱼类:必须生猛鲜活,过称后杀鱼,鱼鳞刮净,去除内脏、鱼腮,肉质新鲜。
10、半成品:需提供可靠来源,并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合法证。
11、副食酱料:正规知名厂家或其代理商,需有商标牌号,需注明生产日期、产地、保质期,包装规格等。
12、箱装货:要新鲜,符合食品卫生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