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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吉县党校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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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西吉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厨灶具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 NZC/A210480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3368

二、项目名称: 中共西吉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厨灶具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联系电话 中标(成交)金额(元)
宁夏誉通达科贸有限公司 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金海明 3-3-601 0951-6601646 3964670
宁夏鹏莱工贸有限公司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丽景北街江宁国际酒店用品城二期 37 号 15809668882 7885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标的名称 品牌(如有)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元)
其他家具用具 联想 Think Pad L13 7 7100
其他厨卫用具 众厨.佳百年 ZC/DZCL8001-20 2 7857

五、评审专家名单: 高飞、陈敏、夏宗智、李树业
采购人代表: 王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0.00元。收费标准:本项目不收服务费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2022年01月29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西吉县党校
地 址: 固原市西吉县吉强东路667号
联系方式: 0954-3012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银川市北京中路51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6楼
联系方式: 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惠旭升
电话: 0954-3012778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杨青
电话: 0951-6891031

十、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文件
第二标段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代理机构 : 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 2022-01-28

1 货物类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采购人名称:西吉县党校 项目名称:中共西吉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厨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3368 招标文件编号:NZC/A210480 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 2 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21NCZ(GY)003368 项目编号:D6400000141007874 项目名称:中共西吉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厨灶具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806000 最高限价(如有):806000 元 采购需求: 厨灶具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 46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4 (3)参照 《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执行。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 年 01 月 07 日至 2022 年 01 月 1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 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00:0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 方式:网上下载 售价:0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01-28 09:0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 地点: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银川市北京中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 B座 五楼(详细标厅见电子屏幕)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投标者,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 CA 锁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不要拔锁,按系统提示即可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帐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缴纳投标保证金。 5 3.系统实行 CA 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如投标供应商现有 CA 锁软硬件未升级到最新版本,请及时将软硬件升级更新至最新版本,办理 CA 锁业务及 CA 锁升级更新等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键咨询,办理地点:银川市紫荆花商务中心 A 座 1303 室。 4.投标人报名如出现疑问,请打 6891120 咨询。 5.招标文件免费下载。 6.未在规定时间内按以上程序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及下载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一律不予接收。 7.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注: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货物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吉县党校 地址:固原市西吉县吉强东路 667 号 联系方式:0954-3012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联系方式:0951-6891031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惠旭升 电话:0954-3012778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青 6 电话:0951-6891031 代理机构(如有):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22 年 01 月 07 日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序号 内容 1 项目名称:中共西吉县委党校(行政学校)迁建项目办公设备及厨灶具采购项目 采购需求: 厨灶具采购 2 采购人:西吉县党校 地址:固原市西吉县吉强东路 667号 电话:0954-3012778 3 采购代理机构: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6 楼 业务联系人:杨青 电话:0951-6891031 传真:0951-6891031 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1.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 提供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 8 1.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1.5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 1.6 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资格承诺函》)。 注:1.3~1.6 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响应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5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无 6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7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型、微型企业应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8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 9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10 项目预算金额:806000 元; 9 最高限价:806000元(如有) 11 保证金:8000.00 元 缴纳截止时间:2022-01-28 09:00 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12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不组织 □将在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13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是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 详见采购需求及评分办法 14 投标有效期: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 60自然日(日历日) 15 投标文件(电子/纸质)提交截止时间:2022-01-28 09:00 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 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五楼(详细标厅见电子屏幕) 16 开标时间:2022-01-28 09:00 开标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北京中路 51号瑞银财富中心 B 座 五楼(详细标厅见电子屏幕) 17 信用查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数较多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如潜在投标人较少时,建议设定查询时间为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18 核心产品:详见采购需求 10 所属行业:工业 1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20 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3 21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否 22 是否提交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自然(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提交方式:/ 23 是否收取招标代理费:否 是否由中标供应商缴纳招标代理费:否 招标代理费:/ 收取形式:/ 收取时间:/ 24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规定办理融资业务的范围:是 25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及形式: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 26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投标文件格式中“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2.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11 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1 进口产品制造商授权等是否作为资格要求:否 2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无 3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无 4 电子开评标 (一)电子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投标供应商应按照电子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电子签名和签章。 2.电子投标文件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使用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宁夏)专用版编制,生成有 NXTF 以及 nNXTF 两种后缀形式的文件。其中,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加密的电子版文件,须上传至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的宁夏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开标时携带生成投标文件的 CA 锁用于标书解密。nNXTF 后缀形式的文件是未加密投标文件,须以 U 盘形式在开标现场提供(单独密封递交,密封要求同纸质版密封要求)。具体生成投标文件的方法及电子签名详见“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操作手册区的“宁夏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手册”。 3.各投标供应商在开标前应及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变更公告”栏、系统内“澄清和修改”栏及系统内“查看回复”栏,及时查看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12 4.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必须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业务】-【上传投标文件】菜单进行投标文件的上传。上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可启用未加密投标文件(nNXTF):(1)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2)因电子招投标系统原因导致投标供应商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 5.开标解密:开标时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供应商开标现场须随身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用于现场投标文件的解密。 6.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系统实行 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报名前须办理 CA 锁及电子签章(含公章及法人章)。CA 锁业务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4008600271按 1 号键。 (二)无效投标情形: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NXTF)、电子标书备份文件(nNXTF)和纸质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及递交。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及递交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2.投标供应商未携带生成投标文件所用的 CA 锁,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3.投标供应商因自身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电子评标系统的,该投标文件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电子招投标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中标结果时,责任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因投标供应商 CA锁保管不当、硬件老化、电器性能不稳定、软硬件未及时更新等自身问题导致现场不能正常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13 14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4.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1.4.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4.3 符合本项目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4.4 若本项目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5 若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制造,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 如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5.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5.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 1.4.1 的规定。 1.5.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5.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提交。 15 1.5.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5.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8.1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8.2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1.8.3 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8.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8.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8.6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2.2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16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4.1 投标邀请 4.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3 供应商须知 4.4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4.5 评标方法和标准 4.6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4.7 投标文件格式 5.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5.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等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澄清公告或修改内容并自行下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6.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1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变更公告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 6.2 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本项目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的变更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 7.其他投标事项 17 7.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7.2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文字、计量单位要求 8.1 投标人应当对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2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3 投标文件应使用规范汉字书写(专有名词须加注中文解释),并采用通用的图形符号,不得出现与常规书写格式不符的内容。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对其投标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投标人中标后,其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 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18 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 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任何品牌的供应商均可依法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4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货物,以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11.2 投标人应在价格明细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价格明细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工程等费用; 11.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明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 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保证金的数额及缴纳形式。 12.2 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保证金或保证金数额 不足以及未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3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19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需符合以下要求: 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4.2 投标文件需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的制作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 15.2 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5.3 电子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要求: 1.开标厅具体信息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关注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四楼五楼信息发布屏。 2.投标文件份数:纸质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U 盘形式提供,非加密)。 3.投标文件要求:①电子投标文件:见本须知“适用于本供应商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第 4 条。②纸质投标文件:开标现场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投标供应商应将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双面打印成纸质投标文件,胶印装订成册,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投标供应商名称。 4.本项目为电子交易系统试运行项目,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如因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运行出现问题,则启用纸质文件进行评标。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21 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申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4 除投标人不足 3 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予开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8.2 开标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单,介绍参加开标的人员,宣布工作人员,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22 18.5 其他开标要求: 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19.3.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9.3.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称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3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 20.4 如本项目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供应商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本项目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供应商须知前附24 表中载明核心产品,若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的品牌相同,相关投标人将被认定为属于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按第 20.4 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无效 21.1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1.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1.1.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 21.1.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21.1.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 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 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21.1.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1.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21.1.7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2.比较与评价 22.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2.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 25 22.2.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2.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相关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相关价格扣除规定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执行。 22.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3.废标 23.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23.1.1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3.1.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3.1.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23.1.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4.保密要求 24.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4.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确定中标 25.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5.1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26 25.1.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5.1.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 详见评标方法和标准 26.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供应商 26.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6.2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27.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供应商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七)合同及履约验收 29.签订合同 29.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9.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27 29.3 如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供应商须按投标函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9.4 当出现法律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且合格的供应商数量符合规定,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履约保证金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31.履约验收 合同约定 32.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及招标代理费标准,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3.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 中标的投标人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以在取得中标通知书后,通过“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相关金融机构、担保机构申请政府采购融资服务。 (八)质疑和投诉 34.质疑 34.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4.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加所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依法获取可质疑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也可以依法提出质疑。 34.3 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28 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34.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拒收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发出的质疑函,应当在收到质疑函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通知质疑供应商和相关供应商。 35.投诉 35.1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5.2 投诉供应商应在法定投诉期内通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在线质疑投诉系统”提出投诉。 29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一)一标段核心产品:商用笔记本电脑(教学),二标段核心产品:电磁单头 80防腐蚀大锅灶 (二)一标段、二标段交货期均为: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质保期:3年。一标段、二标段所投产品必须提供品牌、型号,负责视为无效投标。 (三)二标段需提供演示设备:电磁单头 80防腐蚀大锅灶、油烟净化一体机(用于功能演示) (四)参数表 二标段参数: 学员食堂清单 清真餐厅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清真食堂粗加工区 1 四层 货架 1200*500*1550mm 台 3 抗菌可调式重型垫货架,柱与横梁、承重部位都是以304#不锈钢制作,支撑立柱为不锈钢板整体折弯式,15年防锈保固;立柱与层板连接为 304不锈钢 M8*16螺丝连接,每一层为 8个螺丝连接,标配四层,每层高度可调,隔板能够以 100mm的增减量进行上下调节,无需拆卸架体,可用于任何潮湿或干燥的区域,没有尖锐接缝或焊缝,每层隔板承重能力:≥300kg,每个架体承重能力:≥1000kg。 2 双层工作台 1800*700*800mm 台 1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30 3 双层工作台 1500*700*800mm 台 1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4 绞切两用机 台 1 特性:全不锈钢机架机身;超大的不锈钢料斗设计;刀具不锈钢保护罩。 刀具组设计为悬臂式,更换不同规格的刀组。加装紧急开关和安全开关。底部设有脚轮方便移动。电源:220V 两相 功率:2.2kw 5 三眼 水池 1800*700*800mm 台 1 台面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背板采用δ=1.5mm不锈钢板(面背板一体成型),沥水盆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配不锈钢提笼式下水器,304#不锈钢铜芯立式鹅颈水龙头,Φ50*1.2mm 不锈钢管脚通,横向采用 304#Φ30*1.2mm 不锈钢管加固,配全钢可调节脚。 6 刀具砧板消毒柜 长1200mm 台 1 采用 304-2B 优质不锈钢板材;采用热风循环+紫外线+臭氧消毒模式,上层拉门柜为毛巾抹布消毒,中层为刀具消毒(容量 10 把刀具),下层拉 门柜为砧板消毒(容量为 10 块砧板)面板厚度≥1.2mm,侧板厚度≥1.0mm;功率为 2.2KW/;电压为 220V;频率 50Hz;温控范围 50~100℃;消毒温度 80℃; 清真食堂洗碗间 1 餐具车 550*900*800mm 台 2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面板,δ=1.0mm 不锈钢加强筋,柜体、层板、底板等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304#Φ38*1.2mm 不锈钢圆管脚通,双动双刹耐磨万向脚轮。 2 蒸汽热风多功能消毒柜 1300*700*1900mm 台 3 1、 釆用优质无指纹不锈钢板材 2.电脑版一键启动,可用于消毒密胺餐具、竹器木器、 毛巾鞋服、玻璃器具、陶瓷器具、不锈 钢餐具,自动设定消毒时间及消毒温度范围,也可自选模式调节温度范围和消毒时间。 3、蒸汽消毒温度 80-120℃可调,热风消毒温度80-120℃可调,更能有效的消除了消毒死角,对肝炎病毒(大三 阳和小三阳)、芽胞杆菌、金黄色葡萄 球体、大肠杆菌等多种较难杀灭的细菌病毒。 4、自带蒸汽消毒自动转换热风循环烘干功能,干式高温消毒使餐具无残留水迹, 集餐具消毒与烘干及无菌储存功能于一身,。 5、电压:220V 功率 4.6kw容积:700L-800L。 31 ★6、产品理化指标(铅、镉、砷、镍、铬)符合 GB 4806.9-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要求。 ★7:产品符合《食品消毒柜安全和卫生要求》二星级消毒柜要求,对各种细菌的杀灭达到 99%; 3 污碟台 1800*900*800mm 台 1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沥水盆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配不锈钢提笼式下水器;7、、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4 通道式洗碗机 双喷淋双烘干 台 1 总功率:65KW; 说明:生产能力 2000 碟/H。耗水量:200-280L/h 给水口径 3-DN20 耗气量 40-60kg/h 蒸汽口径:2-DN25 全不锈钢制造、不锈钢厚度不低于1.5mm,欧式外观设计、坚固耐用. 2.主要由不锈钢机架、清洗机、清洗系统、强力吹水机构、烘干消毒系统、传送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组成。漂洗系统采用 85°以上的净水冲洗餐具表面的污水。强力吹风机构是将附着在餐具表面的水分吹掉。烘干消毒系统用热风将餐具表面的水膜进行烘干、同时对餐具进行高温消毒。6.不锈钢产品及其辅材(除特殊要求的板材)均为高强度 304-18/8 板材厚度 1.5mm 以上,焊接工艺与整体工艺需符合 4D 厨房标准 5 洁碟台 1800*800*800mm 台 1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6 高压 花洒 套 1 1.液压管可耐高温 120度; 2.配置喷头或水枪; 3.配置水枪可 360度旋转,可调节出水形状; 配餐间 1 留样柜 单门 台 1 温度范围:0℃-+10℃,容积:≥280L,功率约:325W,电压:220V,不锈钢玻璃门,隔层数量:5 层,自动回归门设计,进口压缩机组,一级能效。 32 2 备餐工作台 1500*700*800mm 台 1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3 送餐车 550*900*800mm 台 2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面板,δ=1.2mm 不锈钢加强筋,车体、层板、底板等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304#25*25*1.2mm 不锈钢方管框架,双动双刹耐磨万向脚轮。 后厨操作间 1 四层 货架 1200*500*1550mm 台 3 抗菌可调式重型垫货架,柱与横梁、承重部位都是以304#不锈钢制作,支撑立柱为不锈钢板整体折弯式,15年防锈保固;立柱与层板连接为 304不锈钢 M8*16螺丝连接,每一层为 8个螺丝连接,标配四层,每层高度可调,隔板能够以 100mm的增减量进行上下调节,无需拆卸架体,可用于任何潮湿或干燥的区域,没有尖锐接缝或焊缝,每层隔板承重能力:≥300Kg,每个架体承重能力:≥1000Kg。 2 四门 冰柜 四门双温 台 3 外形尺寸:1229*800*1950mm电压频率:220V/50Hz制冷方式:容积:482+482L制冷剂:R134a门型:4门柜脚类型:脚轮 ★1、产品具有中国节能认证证书及能源效率达到 1级检测报告。 ★2、产品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 刀具砧板消毒柜 长1200mm 台 1 采用 304-2B 优质不锈钢板材;采用热风循环+紫外线+臭氧消毒模式,上层拉门柜为毛巾抹布消毒,中层为刀具消毒(容量 10 把刀具),下层拉 门柜为砧板消毒(容量为 10 块砧板)面板厚度≥1.2mm,侧板厚度≥1.0mm;功率为 2.2kw/;电压为 220V;频率 50Hz;温控范围 50~100℃;消毒温度 80℃; 4 保鲜工作台 1800*800*800mm 台 2 机身采用 304 不锈钢材质制作,温度范围:-5℃-+10℃,制冷方式:直冷,自动回归门设计,避免冷量流失,电子数字温控显示,清晰易读,温度控制精确,易拆卸磁性门封,便于清洁,优质进口压缩机组,功率:184w,电压:220V,容积:420L,加承重子弹脚 5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mm 台 3 工作台面板采用 1.5mm 304#不锈钢板制造。所有工作面安装补强撑,面板承受 1500kg/m2 的平均载荷不变形。支架采用不锈钢管壁厚 1.2mm,横管直径 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为 51nun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安装不锈钢子脚。台下面安装有底层33 板 1.2mm 厚,底层板 38mm高,15mm 折边成为槽形,4角切至与脚管配合,层板下面安装 38*38*1.2mm的不锈钢方管补强撑。 6 双层工作台 1600*800*800mm 台 1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 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7 拉门工作台 1800*800*800mm 台 2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台面板(面背板一体成型),面板底附降噪减震板,底封 304#δ=0.6mm 防水不锈钢板,δ=1.2mm 不锈钢加强筋,层板、侧板及底板均为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趟门采用δ=1.0mm 不锈钢板,悬挂式轻质静音轨道,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全钢可调节脚。 8 拉门工作台 1500*700*800mm 台 1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台面板(面背板一体成型),面板底附降噪减震板,底封 304#δ=0.6mm 防水不锈钢板,δ=1.2mm 不锈钢加强筋,层板、侧板及底板均为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趟门采用δ=1.0mm 不锈钢板,悬挂式轻质静音轨道,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全钢可调节脚。 9 双眼 水池 1200*700*800mm 台 1 洗涤台面板及槽体采用 1.5mm 304#不锈钢板制造。侧板及背板用 1.2nun不锈钢板。所有洗涤台安装 4根,承重 100kg,承受 1500kg/m2的平均载荷不变形。支架应采用不锈钢管壁厚1.2mm,横管直径25mm的圆形不锈钢管焊接成型,竖管直径 38mm的圆形不锈钢管,所有脚管安装不锈钢子弹脚。所有星盆工作台的靠墙侧有150mm髙度的防溅挡板,与墙接触处要用密封胶密封 1、产品制作所用不锈钢板材及管材需符合 GB 4806.9-SUS304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满足 GB/T 10125-SUS3042《人造气氛腐蚀试验》120小时及以上,中性盐雾耐腐蚀性能≥8级,。 10 双眼低汤灶 1200*500*700mm 台 1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 1、炉面板采用 SUS304# 1.5mm不锈钢磨砂板; 2、炉侧板、前饰板及背板等采用 SUS304# 1.2mm不锈钢板; 3、炉膛/炉底面板采用 SUS304# 1.2mm 不锈钢板,上垫高级耐火材料隔热; 4、2.0mm 不锈钢板制底衬板,炉体骨架采用 304# 38*38*1.2mm 不锈钢管、50*50*1.2mm 不锈钢管制作; 5、节能环保自吸风炉头、燃烧器,低碳排放,能效等级:优于二级能效以上; 34 11 煲仔炉 四眼 台 1 梁板及面板采用不锈钢磨砂板 304#δ=1.2mm,侧板、背板及前封板均采用δ=1.0mm不锈钢磨砂板精工制作,304# 38*38*1.2mm 不锈钢支架,6寸文华炉头,西式铸铁加厚花架,配置隔渣装置,Φ51*1.2mm不锈钢脚通,配全钢可调节脚。 12 双炒单温灶 1800*1000*800mm 台 2 尺寸:1800*1000*800mm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 1、炉面板采用 SUS304# 1.5mm不锈钢磨砂板; 2、炉侧板、前饰板及背板等采用 SUS304# 1.2mm不锈钢板; 3、炉膛/炉底面板采用 SUS304# 1.2mm 不锈钢板,上垫高级耐火材料隔热; 4、2.0mm 不锈钢板制底衬板,炉体骨架采用 304#38×38×1.2mm 不锈钢管、50×50×1.2mm 不锈钢管制作; 5、节能环保炉头、燃烧器,低碳排放, ★6:能效等级:达到一级能效; 6、配置静音防水风机 2台,风机功率:150W,电压:220V; 7、Φ63*3.0mm 管脚通,配全钢载重可调节脚。 ★8、产品符合 CJ/T 28-2013《中餐燃气炒菜灶》标准要求。 13 拼台 700*750*800mm 台 1 采用 304#δ=1.2mm优质磨砂不锈钢板制作面板及后板,前装饰板/封板等采用 304#1.0mm 不锈钢磨砂板制作,台脚支撑采用 304#Φ50*1.2mm 不锈钢管,配置可调节高度子弹脚。 14 单眼大锅灶 1000*1000*800mm 台 2 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 1、炉面板采用 SUS304# 1.5mm不锈钢磨砂板; 2、炉侧板、前饰板及背板等采用 SUS304# 1.2mm不锈钢板; 3、炉膛/炉底面板采用 SUS304# 1.2mm 不锈钢板,上垫高级耐火材料隔热; 4、2.0mm 不锈钢板制底衬板,炉体骨架采用 304#38×38×1.2mm 不锈钢管、50×50×1.2mm 不锈钢管制作; 15 电饼铛 45型 台 1 全不锈钢机身,不锈钢辊轴,装备恒温装置,安全节能,操作简便,额定功率:5kw,额定电压 220V。 16 烤箱 三层六盘 台 1 全 SUS304-18/8不锈钢前面板结构.烤箱采用全密封式整体耐高温 材料保温结构,保温性能好,加热时间短;食品烤箱内置全自动控 温探头,优质高效的烘烤发热管,升温时间快,工作寿命长,内置青石板。烤箱特设 300℃超高温自复位断路保护器,功率 19.5kw; 精密准确的智能微电脑版控制装置;本电烤箱炉面、炉底温度双重控制。 35 17 蒸车 双门 24层 台 1 sus304-18/8 不锈钢板磨砂材质,隔热层采用聚氨酯整体发泡,内 嵌式放 600*400 卡槽一体成型,箱体骨架 50*50*5mm 角钢焊接, 蒸饭盘为 600*400,深度 50mm,电热管为优质不锈钢加热管,蒸柜箱体采用聚氨酯发泡整体填充,手柄全部采用全不锈钢凹槽省力开关。配送 24 个 304# 1.2mm 蒸饭盘,节水浮球进水开关。 18 醒发箱 单门 台 1 优质不锈钢制作,后板加固反冲击并经过压力测试,湿度可调: 30-85℃,功率 2.5kw,热空气循环雾化型,顶部温控可调节旋钮,前面板可视防护钢化玻璃,水位槽恒温加湿,160mm 加粗钢管架, 19 打蛋机 B20 台 1 新款无极变速,容量:≥ 20L;拌速度:100-360rpm;功率:1.25kw;电压:220V;配:20L缸、20L 钩、扇、球、安全网; 20 压面机 MT50 台 1 铸铁机身,外壳采用高强度不锈钢板采用 1.0mm 不锈钢磨砂板,生产能力 70kg/h;电压 380V,功率 1.5kw;压面厚度可调,操作方便; 电机采用国标优质品牌,设备运转动力大、噪音小,配备安全保 护系统,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 21 和面机 25Kg 台 1 全 304#不锈钢材质;功率:≥2.2kw;电压:380V;效率:100kg/h;一次性和面量:25kg。 储藏间 1 四层货架 1200*500*1550mm 台 7 抗菌可调式重型垫货架,柱与横梁、承重部位都是以304#不锈钢制作,支撑立柱为不锈钢板整体折弯式,15年防锈保固;立柱与层板连接为 304不锈钢 M8*16螺丝连接,每一层为 8个螺丝连接,标配四层,每层高度可调,隔板能够以 100mm的增减量进行上下调节,无需拆卸架体,可用于任何潮湿或干燥的区域,没有尖锐接缝或焊缝,每层隔板承重能力:≥300kg,每个架体承重能力:≥1000kg。 2 米面架 1200*600*300mm 台 3 主支架采用 304# 38*38*1.5mm 不锈钢方管制作,支撑腿方管采用 304# 38*25*1.5mm 方管制作,辅助架采用 304# 30*15*1.2mm 制作不锈钢方管制作、疏格,拉焊满焊焊接,疏格间距≤60mm, 3 平板推车 900*550mm 台 1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面板;面板底附钢板及角钢加固;304#Φ30*1.2mm 不锈钢圆管扶手;配载重双动双刹活动脚轮。载重型脚轮易于、便于更换;负重量:≥350kg,静音、耐磨防滑、载重型脚轮。 餐厅就餐大厅 36 1 电磁单头80防腐蚀大锅灶(核心产品) 1050*1140*(800+400)mm 台 2 1.尺寸:1050*1140*(800+400)mm;1、规格:1050*1140*(800+400)mm; 2、额定电压、功率:380V~、≧20kw; 3、采用电磁感应加热技术,电磁感应线圈感应发热面直径∶ ≧Ø 570mm; 4、加热速度∶380V、20kw,常压下,29℃,50kg 自来水,加热至 99℃所需时间,≦17 分钟; 5、加热效果:电磁灶感应加热面具有仿明火效果,即中心点无明显空白加热区(盲区),而且锅中心区域水花跳高现象效果明显强或高于沿锅壁往上的周边水花跳高效果; 6、锅具:1 个,外直径≧800mm,内直径≧740mm,锅内深≧250mm;锅具净重,≧10kg;容量,≧63L; 7、锅具材质:采用≧厚 3.0mm 的 443#不锈钢板防腐蚀锅; 8、整机采用 SUS304#不锈钢板材制作: 9、面板、框架:釆用 1.2mm 板材; 10、侧板、底板、门板:釆用 1.0mm 板材; 11、支架∶不锈钢方管厚度 1.0mm,不锈钢圆管厚度1.0mm; 12、加强筋∶采用 25mm×25mm×厚 1.2mm 或厚 1.2mm 不锈钢马仔; 13、炉面板采用一体冲压拉深成型工艺,保证炉面板不漏水,不藏污纳垢; 14、主机外壳采用采用 304#不锈钢板材制作,并采用独立散热风道及 380V 静音散热风机设计,散热快、低噪音、避免油烟侵蚀电路; ★15、电磁大锅灶整机通过≧1000h 连续无故障运行试验; ★16、电磁大锅灶整机通过≧6000 次连续通断电正常运行试验; ★17、电磁大锅灶整机通过变频节能率≧34%验证试验; ★18、电磁大锅灶整机通过能经受 45°、90°、180度侧倾,回复水平后,还能承受 500kG重物压力无碍试验; ★19、电磁大锅灶整机通过能在不加水或加油的情况下,在 240~260℃连续 4h安全运行试验; ★20、电磁大锅灶整机通过具有在 24h周期内自定义设置无人看管自动关机保护功能试验; 37 2 售饭工作台 1500*700*800mm 台 2 1、外形尺寸允许偏差[±10mm];2、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3、面板底附 18mm 夹板/注泡加固层;304# 1.5mm 不锈钢加强筋;4、层板、夹附板均为 304#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5、304# 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可调节脚;6、产品抛光后拉丝表面纹理应均匀一致,外表粗糙度 Ra3.2μm,且不得有明显划痕、锤印及烧痕; 3 保温售饭台 1800*700*800mm 台 2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板面板、底板,采用高温高频不锈钢加热管,火力超强劲;精准温控开关控制器,操控简单方便,配备厚度为 304#δ=1.0mm 不锈钢整体冲压一体式食物盆。 4 餐具分类收餐台 1800*800*800mm 台 1 全封闭柜式结构,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台面板(收餐口与台面一体成型,一个圆形垃圾洞口,三个放置餐具分类整理筐的方形洞口),面板底附加强筋采用 304# 38*38*1.5mm 不锈钢方管,侧板均为δ=1.2mm 不锈钢磨砂板,台下收集餐厨垃圾侧配置活动推车一台,推车与门板一体,美观大方,推车与门板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制作,推车负重量:≥300kg,静音、耐磨防滑、载重型脚轮,另一侧配推拉门,趟门采用δ=1.0mm 不锈钢板,悬挂式轻质静音轨道,柜子配Φ50*1.2mm 不锈钢脚通,配全钢可调节脚。 5 收餐车 550*900*800mm 台 2 采用 304#δ=1.5mm 不锈钢磨砂面板,δ=1.2mm 不锈钢加强筋,车体、层板、底板等采用δ=1.2mm 不锈钢板,304#25*25*1.2mm 不锈钢方管框架,双动双刹耐磨万向脚轮。 排烟系统 1 油烟净化一体机 现场量制 平米 78 现场量制;1、板材:采用 01板材,≥1.0mm不锈钢制作, 一体化烟罩式结构设计,无翻转、无折叠。 2、规格:L*1350*800mm(±5mm),本机根据传质双膜理论,对油烟气体进行洗涤、碰撞、化学反应、吸收、冷凝、过滤等工艺处理,净化烹调过程中产生的油雾、气味等有害物质。特级防火,净化一体烟罩前端具备防火设计,电控双保护系统,严格安全测试,从根源上把火灾隐患免除。 ★3、油烟净化一体机材质需符合盐雾试验依据 GB/T 10125-2012 测试标准,在盐雾沉降率:(1~2)mL/80c㎡ /h ,盐溶液 PH值 6.5~7.2测试条件下,试验时间不低于 750 小时 ★4、油烟净化一体机处理风量需符合风管内流速12.6m/s,标杆流量 6596m³/h的检测标准,符合国家GB/T16157-1996的标准。 ★5、采用进口不锈钢水泵,功率≥0.3kw吸力强,能耗低,寿命长,PH值≤7无量纲,悬浮物≤7mg/L;符38 合国家 GB8978-1996第二类一级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6、采用嵌入式外转子离心风机,具电控双保护系统功率≥380V/1.2kw,设备排风口尺寸应采用 325*500mm的尺寸,方便设备与风管的接驳,设备风机噪音≤54db,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标准及国家 GB12348-2008检测标准 ★7、单台设备具备不少于两个独立的防爆 LED照明灯,照明强,寿命强,功率:≤0.2KW,同时符合泄露电流≤3Ma,在环境温湿度 25℃,60%RH,升温至 85℃±2℃稳定存放 16h后,样品在常温下放置 1h,符合国家 GB T2423.2-2008检测标准 ★8、设备采用一次性吊装,自动排溢一体式设计(无需安装阀门),配备便携式“净化剂加注机”,可实现一键加注,无需人工攀爬,安全、便捷、高效,整个过程全自动化完成,样品需完成放置在(24.6±2)℃环境中,电动机在堵转达到 24h时绕组的温度≤180°的实验·,符合国家 GB/T 12350-2009标准 ★9、油烟净化一体机具有前端防火功能 ,高效雾化喷头不间断喷淋,从根源上把火灾隐患免除, ★10、保证油烟净化达到:净化效率≥98.5%;油烟排放浓度≤0.2mg/m³符合国家 GB18483-2001、DB11/1488-2018、DB31/844-2014 标准; ★11、保证油烟净化达到颗粒物排放浓度≤0.9mg/m³;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0.7mg/m³,符合国家GB18483-2001、DB11/1488-2018、DB31/844-2014标准 ★12、油烟净化一体机专有净化剂符合 GB 14930.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洗涤剂》 2 烟罩集烟风箱 600*600mm 平米 29.52 采用优质 1.5mm后镀锌钢板材,加强筋处理,确保风压大时不变形,所有接缝处采用防渗漏工艺处理杜绝漏油渗油。 3 油网烟罩装饰板 平米 80 采用标准 1.0mm厚 304不锈钢板制作,保证永久不生锈,接缝均采用卡槽设计美观 4 洗碗机排气罩 2900*1100mm 平米 8 采用优质 SUS304-18/8 不锈钢板材;1.5mm 厚不锈钢板,加强筋为 1.5mm 不锈钢,烟罩内格栅为不锈钢弯形滤油格栅,厚度为 1.0mm 厚,每隔 2 米间距需安装集油口,(每隔一米需安装 800mmLED 条形防爆灯,防爆灯罩板为 长方形磨砂雾化钢化玻璃) 5 排烟 管道 600*600mm 平米 220 采用优质 1.5mm后镀锌钢板材,加强筋处理,确保风压大时不变形,所有接缝处采用防渗漏工艺处理杜绝漏油渗油。 39 6 排烟管道弯头 600*600mm 个 2 采用优质 1.5mm后镀锌钢板材,加强筋处理,确保风压大时不变形,所有接缝处采用防渗漏工艺处理杜绝漏油渗油。 7 排烟 风机 18KW 台 2 1、功率:18kw/380V; 2、订制防爆阻燃型风机,框架式箱体,钢板压折复式结构,3、降噪减震,进口叶轮、轴承、轴芯,多翼前弯叶片式叶轮. 8 油烟净化器 30000风量 台 2 净化率 95%以上,蜂窝加密电场,环氧高频高压变压器。 9 风机减震支架 定制 台 2 采用国标镀锌 8号槽钢焊接,并配有四个阻尼弹簧减震器。 10 净化器支架 定制 台 2 采用国标镀锌 5号角铁焊接。 11 风机软连接 根据风机及净化器口径定制 个 4 采用优质三防布。 12 洗碗间排烟风机 轴流风机 台 2 直径 50型 13 烟罩集烟风箱 600*600mm 平米 24 采用优质 1.5mm后镀锌钢板材,加强筋处理,确保风压大时不变形,所有接缝处采用防渗漏工艺处理杜绝漏油渗油。 14 排烟管道法兰 根据排烟管道定制 付 60 采用国标镀锌 5号角铁焊接。 15 餐厅 4人餐桌椅(餐厅用) 1400*800*760mm 套 130 尺寸:1400*800*760mm 4 椅 结构: 框架结构(松木实木) 基材:采用 50mm厚新西兰松木,耐潮湿,耐高温,木质紧密,纹理清晰,经过多次干燥强化处理,硬度高,承重能力强 框架:环保烤漆,安全承重,稳定环保 油漆:环保水性木器漆,安全环保 连接部件:连接稳固 桌腿:框架结构、结实耐用 椅子:框架结构,颜色、尺寸跟餐桌配套 40 16 餐厅15人餐桌桌椅(餐厅用) 2.6米 套 1 规格:直径 2.6m 旋转圆盘直径 1.7m 结构:箱框结构 基材:采用多层实木板为基材,表面是优质实木贴皮面料,经冷压、热压、砂光、养生等数道工序制作而成。具有不易变形的特点及良好的调节室内温度和湿度的优良性能,多层实木板具有结构稳定性好,不易变形。甲醛释放限量达到国家的标准要求,绿色环保。 面层:采用实木贴皮,自然真实木质的纹理及手感,所以选择性更强。 含水率:含水率为 5%-14%。 椅子:规格总高 1050mm,坐高 450mm 17 大套间餐桌(1桌 4椅子)(餐厅用) 1400*800*760mm 套 1 实木 橡木餐桌 1400*800*760mm 框架:全实木框架 材质:优质橡木,木质坚硬,纹理清晰,结疤少,质地细腻。耐潮不开裂,稳定性强,含水率在 8%-12%;不易开裂,符合 GB/T 193木材含水率 油漆:木材油漆,绿色环保,甲醛含量低,防水性能强 工艺:桌面边角经过多次打磨光滑,无毛刺 桌脚:粗壮橡木桌脚,承重性能好 椅子:430*420*880mm 全实木座面,稳定椅腿 要求: 1、采购需求清单中带“★”标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由现场评委研究认定。如有佐证材料产品名称字面因单位更名产生不同的,但经专家认定确属同一产品、同一材料的可得分,否则不得分;被佐证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时不得分;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类应附检测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及二维码链接或网站链接网址。 2、投标响应情况应逐一具体载明所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及有关说明,若因直接复制有关招标要求或简易答复“完全满足”导致评委会理解偏差的情况,责任自负; 3、所投产品必须全部标明品牌、型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1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标工作,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的组织工作。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律、招标文件。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评标委员会开展符合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1.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2.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三、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四、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中小企业: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库〔2020〕46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42 评审。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联合体中小微企业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的报价给予 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无 2.同品牌处理办法 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3.中标候选人并列时的处理方式 如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如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仍有并列情况出现,由采购人随机抽取。 六、评审因素和指标 二标段评分细则: 序号 评审项目 标准分值 评分标准 43 1 投标报价 30分 所有算术修正后的投标标价由低到高进行排序,除低于成本价又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投标报价被拒绝外。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2 技术标响应情况 30分 采购需求清单中带“★”标条款为重要技术指标参数, 不带“★”标条款为一般技术要求。 1.带“★”标条款,投标人须提供佐证材料作为评审依据。每个“★” 标条款作为 1 个评分项,评委须对“★”标条款的投标响应逐个评审。评分标准:某一评分项全部指标参数符合带“★”标条款里指标参数要求的,该对应评分项得 1 分;某一评分项全部指标参数优于带“★”标条款里指标参数要求的,该对应评分项得 1.5 分,本项满分 25 分。注:所有符合或优于的技术要求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佐证材料,并(加盖公章)方可得分。 未提供证明材料的该项不得分[详见采购需求清单]。 2、采购需求清单不带“★”标条款为一般技术要求,投标响应全部符合招标要求的得 2 分,在此基础上,每优于一项招标要求的加 0.5 分,满分 5 分; 投标响应有任一项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该项不得分。本项满分。 1.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相应佐证材料附投标文件中,佐证材料的有效性由现场评委研究认定。 如有佐证材料产品名称字面不同,但经专家认定确属同一产品、同一材料的可得分,否则不得分;佐证材料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检测报告类应附检测机构官网查询结果截图及二维码链接或网站链接网址。 3 产品质量 5分 1:电磁单头 80防腐蚀大锅灶所配Φ(D800*d740)*h250mm(防腐蚀)电磁炉用 80防腐蚀大炒锅:采用 443#厚度≧3.0~5.0mm 不锈钢防腐蚀材质制作,符合 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具有 CQC 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证书,且该型号锅具名称与型号规格必须在相关报告和证书的附录清单中;全部满足得2.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2:电磁单头 80防腐蚀大锅灶的整机须经过食品接触卫生和安全检测,符合 GB 4806.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金属材料及制品标准,同时具有 CVC食品接触卫生和 CQC食品接触安全认证认证证书,且该型号产品名称与型号必须在相关报告和证书的附录清单中;全部满足得 2.5分,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不得分。 注:1、相关佐证证明材料需提供扫描件佐证,并提供网络查询链接及网络查询截图; 2、相关认证证书须提供证书扫描件,且该型号产品名称与型号必须在相关证书的附录清单里; 3、CVC 食品接触产品卫生和 CQC 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书清单内容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查询核对为准。 4 功能演示 15分 一、现场需提供 220V 电源进行电磁单头 80防腐蚀大锅灶系统或整机功能演示,以下演示内容第 1~10项每有一项满足得 1 分,加至满分10分为止,未提供演示不得分。演示内容如下: 44 1、产品触控屏应具有定时功能:产品正常工作时应可选择设定一定时长后自动停止加热保护,时间可设置到秒,定时时长 24h; 2、须具有触控屏一键快捷菜单,具有一键选择并语音播报煲汤、煲粥、蒸煮、节能、不糊底、无油烟、煮糖水、自定义等 8个一键快捷功能。 3、产品系统内须具有≥50个常用固定菜单可触屏一键选择可语音播报菜单内容,如鱼香肉丝、宫保鸡丁等,每个菜单可自动变频温度及时间倒计时。 4、产品触控屏具有火力调节功能,可单独控制火力大小具有双系统火力控制功能,触屏+八档磁控两种火力调节,其中一个损坏,另外一个可正常使用,并可在两套控制系统中切换; 5、产品触控屏应具备语音播报各故障原因及文字显示及解决办法; 6、产品触控屏具有自定义设置锅具、线盘、主机超温保护参数,当实际温度高于所设置的保护限值时或有其他故障时,设备应能停止工作并发出相应警报代码。 7、产品触控屏应具备自定义设置高频工作输出频率保护参数功能,在因锅具使用错误导致输出高频突变时对模块起限制和控制保护作用; 8、产品触控屏在无人操作一段时间后(此时间段可在 0(长亮)-240s内自定义设置),屏幕背光会自行熄灭,进入自我保护状态,防止误触; 9、产品触控屏屏幕亮度可调,并具有 1~64级亮度选择功能; 10、播报语音音量具有 1~100 级音量调节选择。 二、现场需提供 220V 电源进行油烟净化一体机系统或整机功能演示,以下演示内容第(1)~(5)项每有一项满足得 1分,加至满分 5分为止,未提供演示不得分。演示内容如下: (1)对设备进行实时预警显示; (2)以阿拉伯数字的形式对应设备的运行流程和设备故障源; (3)根据设备的运行状况计算出设备的净化效果; (4)自动感应设备所处环境的温度; (5)以图标和文字的形式显示设备的运行状态。 演示设备及电源由投标人自理。 5 实施方案 10分 针对供应商所提供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配置、项目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安装调试、项目安全应急预案等)进行评审:实施方案考虑周全、严谨合理、内容完整详细,得 8-10 分;实施方案针对已有内容描述较为具体,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得 4-7分;有实施方案但不够详实,保障措施不到位,得 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6 售后服务 10分 供应商需结合项目的实际特点来制定符合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方案,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提供的售后服务方案(方案中需明确针对本项目所能提供的相关服务内容,设备故障问题解决方案是否全面具体,故障处理时限响应及时并明确时限、现场服务到位时间、技术支持人员安排合理度、完整的服务体系流程、免费服务年限、各类故障应急措施以及符合本项目的其他售后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审: 1.供应商需提供详细的服务机构、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证明材45 料,提供证明材料详细且完整的得 3-4分,较详细完整的得 1-2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2.售后服务方案/承诺描述全面具体,售后服务体系完善,有明确细致的各项维保方案、可操作性强的得 4-6分;有方案/承诺但不够详实,售后方案过于简单的得 1-3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注 1:(1)得分项证明内容必须清晰可见,不得过分缩印,因内容模糊导致无法得分的,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应按照评分细则中的顺序进行编写,增加二级书签,合理设置评分点链接,方便评委查阅。 (3)请供应商自带演示设备(手机等通讯设备除外),现场提供交互一体机。2:根据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以下事项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包括但不限于: (1)已作为资格条件事项; (2)涉及企业规模条件事项; (3)附加金额要求的业绩; (4)对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与偏离; (5)与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不对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事项; (6)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无关的事项; (7)对投标人进行横向比较; (8)非区间评审因素对应区间得分; (9)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 (10)非法限定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所在地; (11)其他不得作为评审因素的事项。 46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合同通用条款 1. 定义 除非合同另有约定,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专用条款中下列词语有如下含义。 1)合同:指买卖双方签署的载明双方达成的条款和条件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2)合同总价: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支付给卖方的全部价款。 3)货物: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或其它产品。 4)伴随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等,以及合同规定的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5)交货地点:指合同项下货物交付的地点。 6)项目现场:指合同项下货物安装、运行的现场。 7)交货日期:指签发货物接收证明的日期。 8)天/日: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指日历日。 2. 合同范围、货物名称、数量及规格 合同的范围包括招标文件中明确应由卖方承担的货物及伴随服务。具体范 围见合同专用条款。合同项下的货物名称、规格及数量,以及安装运行的项目现场见合同专用条款。 3. 交货 合同项下的货物的交货日期和交货地点见合同专用条款。 卖方按照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和数量,将货物及时、妥善送达,在履行了 合法有效的交接手续,买方签发货物接收证明后,才被视为完成交货。 未经买方同意,卖方较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交货日期提前交货的日期不得 超过 30 天,否则,卖方应承担相应的仓储、保管费用。 4. 技术规格与标准 4.1 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 47 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有效版本。 4.2 合同项下交付的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合同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中所规定的技术规格一致或更优。 4.3 除技术标准和要求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5. 权利保证和保密 5.1 卖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没有任何权利负担。 5.2 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 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技术秘密、著作权或其它任何形式的权利主张。一旦出现该情况时,卖方应负责代买方进行辩驳并承担由此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买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费用。 5.3 没有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由对方或对方代表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等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第三方。即使向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要的范围。 6. 包装要求 6.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应提供货物运抵交货地点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长途运输。卖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其防护措施不妥而引起货物锈蚀、损坏和/或丢失等任何损失的责任和费用。 6.2 每船/车/批货物中应配备详细装箱单、检验证书(或质量证明书)、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图纸、维护手册、服务指南及出厂合格证各两套,一套随船/车发送,一套在发货后6 天内用航空信件或特快专递寄送给买方。 7. 装运标志 7.1 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醒目地做出下列中文 包装标记: a) 收货人: b) 合同号: c) 发货标记(唛头): d) 目的地: e)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f) 毛重/净重: kg g)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48 7.2 如果每件包装箱重量达到或超过 2 吨,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标记“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防潮”、“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字样和其它适当标志。 8. 装运条件 8.1 卖方应负责安排货物运抵交货地点的运输,相关运费、保险费及其它费用由卖方支付。 8.2 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如果超过上述数量或重量,买方有权以不高于合同约定的条件予以接收;如买方拒绝接收,则卖方应对超交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负责。 9. 装运通知 9.1 卖方应在预计的装运日期之前,即铁路/公路/水运前 21 天或空运前 7 天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净重、总体积(立方米)、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价款、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及注意事项(特别是易燃品或危险品的注意事项)等通知买方,并以买方书面确认为准。若因非买卖双方原因买方未能及时收到上述信件,视为卖方未通知。当包装箱的重量达到或超过 500 千克,或长度超过2 米,或宽度超过 1.5 米,或高度超过 1.8 米,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 9.2 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 24 小时内同时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将货物名称、规格、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发票金额、车号、航班号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并以买方书面确认为准。若因非买卖双方原因买方未能及时收到上述信件,视为卖方未通知。 9.3 由于未按第 9.1、9.2 款所述方式和内容通知买方,由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由卖方承担。9.4 如对以上通知日期有修正和补充,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 10. 保险和运输 10.1 卖方须办理货物在运抵交货地点途中的保险,保险应以人民币按照合 同货值的百分之一百一十(110%)办理运输一切险。 10.2 在货物完成交货前发生的货物毁损、灭失及在装卸运输过程中造成人身、财产损害事故等一切费用和风险均由卖方承担。 10.3 卖方负责办理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的一切运输事项,相关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中。 10.4 进口货物进口的所有进口手续和流程应由卖方负责,涉及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49 总价中。 11. 技术资料与伴随服务 11.1 卖方应根据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日期向买方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说明书、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11.2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下列伴随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使用指导;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 3) 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提供调试、运行监督、维修等服务,且该服务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5) 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和/或其它买方指定的地点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等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6) 提供技术援助以及其它为实现合同目的而需要由卖方提供的服务; 7) 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的对上述内容的修正和补充。 11.3 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伴随服务的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11.4 如果卖方提供伴随服务的费用未含在合同总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成协议,但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第三方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2. 质量保证与保修 12.1 卖方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和产品的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由于按买方的要求设计或按买方提供的材料而产生的缺陷除外),或者没有因 卖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项目现场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卖方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在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稳定、可靠、让买方满意的性能。 12.2 合同项下的质量保修期在合同专用条款明确,从买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明确的条件签发验收合格证书之日起计算。卖方应对质量保修期内因货物质量问题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12.3 根据检验或测试结果,或者在质量保修期内,如果货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但不限于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50 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并赔偿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经过维修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其质量保修期将重新起算。 12.4 如果卖方在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该补救措施的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且买方对卖方享有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 12.5 卖方承诺,在合同履行阶段和所供货物质量保修期内,对于买方提出的各类质量和服务问题均能积极并及时地响应处理,响应处理起算时间以买方向卖方发出有关书面文件时为准,卖方应对由于其响应处理不及时而对买方的工程进度和/或生产造成的影响负责。 13. 检验、测试和开箱验收 13.1 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商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买方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商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检验证书后面。 13.2 买方或其代表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检验和测试要求和地点详见技术标准和要求,买方将及时书面通知卖方其检验和/或测试代表的身份。 13.3 如果检验和测试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进行,买方检验和/或测试代表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为此承担费用。 13.4 买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必要时,拒绝接受货物的权利不会因为货物在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被认为放弃。 13.5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收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复以满足要求,并赔偿因此而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13.6 买方在货物到达交货地点后,通知卖方一起对货物进行开箱验收,如卖方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验收,验收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可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有效证据。开箱验收合格不视为货物的最终验收合格。 14. 备件 14.1 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与备件有关的材料、服务、通知和资料: 1) 买方从卖方选购备件,但这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2) 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卖方应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51 时间采购所需备件。 3) 在备件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卖方应免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规格和具体技术参数。 14.2 卖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提供所需备件。 15. 履约担保和预付款保函 15.1 卖方应在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买方提交合同专用条款规定金额的履约担保。履约担保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1) 银行保函。卖方提供由买方事先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金额为合同条款规定金额的履约保函,其格式应采用附件 1 所示格式或其它买方可接受的格式。 2) 银行本票、保兑支票或现金。 15.2 在有预付款支付情况下,卖方应在合同生效后,以附件 2 所示格式或其它买方可接受的格式,提供由买方事先认可的银行出具的、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金额为预付款金额的预付款保函。 15.3 卖方提供的履约担保的有效期应持续至所有货物经买方验收并签发货物接收证明后 30 日,若因变更指令或索赔等原因致使前述日期延后,则卖方应无条件顺延履约担保的有效期。若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记载的有效期先于前述日期到期的,卖方应无条件顺延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或提供新保函,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卖方提供的预付款保函的有效期应持续至全部预付款已抵作合同价款或预付款已完全扣清后的 30日。若银行出具的预付款保函记载的有效期先于前述日期到期的,卖方应无条件顺延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或提供新保函,由此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16. 付款 16.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16.2 合同付款条件和方法见合同专用条款。 17. 税费 17.1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17.2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17.3 其中涉及所有的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关税和进口增值税均应由卖方负责,包含在合同总价中,合同总价为全部货物的货到买方现场完税价。 18. 变更指令 18.1 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合同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1) 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52 2) 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3) 交货地点 4) 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 18.2 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则买卖双方将根据以下原则对合同总价或交货时间等进行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 1) 分项报价表中已有适用于变更项目的,按已有单价计算,调整合同价款 2) 分项报价表中没有相同但只有类似的变更项目的,以该类似项目为基础 确定变更项目单价,相应调整合同价款。 2) 如以上两款均不适用,则参考市场价格按公平合理的原则调整合同价款。 19. 索赔及违约金 19.1 除确定买方责任外,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索赔。 19.2 如果买方在合同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期间和质量保修期内提出索赔,且卖方对该索赔内容负有责任,卖方应按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 买方退货,卖方应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卖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相关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还需承担因此给买方造成的一切相关损失。 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的全部直接损失,同时,卖方应相应延长该零件、部件和/或设备的质量保修期。 19.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 10 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合同第 19.2 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并征得买方同意,买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和/或履约担保中扣回索赔金额。索赔金额超出未付货款和履约担保的,超出部分由卖方承担。 20. 误期或终止赔偿 20.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20.2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书面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修改合同,酌情延长交货时间。如买方不同意延长交货时间,则卖方仍需按原合同规定时间交货,否则视为违约。 53 20.3 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含伴随服务和售后服务),买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它补救方法,赔偿费每周按 1%的合同总价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 %的合同总价,一周按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有权终止合同。 20.4 如买方根据合同第 21、22 款规定提出终止合同的,双方除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外,买方有权要求卖方向买方支付不超过 10%的合同总价作为终止赔偿费。 20.5 买方有权从卖方的货款、履约担保中扣除由于误期或终止给买方带来的相关损失。 21. 违约终止合同 21.1 买方有权在下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对卖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补救措施的权利: 1) 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2) 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3) 买方认为卖方在合同的竞争和/或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或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a) 腐败行为: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买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的行为。 b) 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买方利益的行为。 21.2 如果买方根据第 21.1 款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承担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此外,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未终止的部分。 22. 破产终止合同如果卖方破产或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即将破产,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3. 便利终止合同 24. 转让和分包 24.1 转让和分包不能解除卖方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 不可抗力 25.1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发生的事实须由当地权威机构的书面确认,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 25.2 因不可抗力受阻一方延误合同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但应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它事项。 54 25.3 因不可抗力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日内将当地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持续超过九十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25.4在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向买方移交前和/或等待买方验收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货物毁损的,买方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失,但买方有义务减少损失的扩大。 26. 争议的解决 26.1 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如从协商开始二十八天内仍不能解决,双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确定的如下一种方式解决争议: 1) 任何一方有权向买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 任何一方有权申请仲裁,仲裁应由合同专用条款确定的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程序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26.2 仲裁费、诉讼费、律师费均由败诉方承担。 26.3 在诉讼、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仲裁的部分外,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履行。 27.适用法律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解释。 55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目 录 一、封面 二、投标函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价格明细表 五、采购需求响应表 六、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七、资格证明文件 56 封面 (封 面)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供 应 商:(盖章) 年 月 日 57 一、投标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方)自愿参加(项目名称和招标编号)的投标,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我方授权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二、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我方所投总投标价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四、我方同意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承诺自投标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公告为止,撤销投标的、或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者中标后不按照本采购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费的,我方将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投标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 五、我方愿意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有效期 天内提供与项目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所有文件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供应商,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约定时间完成项目,并交付采购人验收。 投标人: (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58 二、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价格 人民币小写(元): 人民币大写: 备 注 投标价格为供应商考虑各种因素(含折扣、优惠等)的最终报价。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59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序号 名称 品牌/型号 单价 数量 总价(元) 交货期 质保期 1 从全部货物验收合格后开始算起 2 3 4 5 6 7 8 … 合计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60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采购需求响应表(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 序号 名称 招标文件规定 投标文件响应情况 偏离 情况 货物内容 货物内容 1 2 3 4 5 … 投标人: (盖章) 年 月 日 61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本部分由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采购需求和相关要求填写,附详细的方案和相应的承诺等。) 62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63 (二)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书声明: (供应商名称)的 (法人代表姓名、职务)授权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 (采购项目名称)购项目投标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与该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真: 电话: (附法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64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5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6 (五)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税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7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资格承诺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单位参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现承诺如下: 我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若我单位以上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 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说明: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申请人承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承诺书) 68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工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备注:1 投标人需按照产品逐项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否则视为非中小微企业,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策。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生产的也有大型企业生产的,不享受中小微企业政策。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可不填本项 70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非监狱企业可不填本项 71 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填报要求: 1.本表的产品名称、品牌、型号应与《投标价格明细表》一致。 2.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2021]271 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认真填写此表,所投产品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及相关佐证材料。 3.所填内容为符合性审查的依据。如填写不完整或有误,按招标文件中 20.6条无效处理。 环境标志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节能产品 产品名称 品牌型号 制造商 节能认证证书编号 有效期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 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第五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范本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一、投标函 三、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有),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二、开标一览表 三、投标价格明细表 四、采购需求响应表 五、采购需求及相关要求响应详情 六、资格证明文件 (一)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注:非监狱企业可不填本项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