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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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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招标详情

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包)(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包)(二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宿州市) http://ggzyjy.ahsz.gov.cn/(地址)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EP-SZCG2021246B-重1

项目名称: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食堂副食品定点采购及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二包)(二次)

预算金额:24万元/年

最高限价(如有):食堂服务外包采购:24万元/年。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含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不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上情形第(1)(3)(4)(5)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宿州”

(http://credit.ahsz.gov.cn/cms/infoPublicity/toInfoHongHeiMd.action)或其他指定媒介[国家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发布的为准,查询截止时点为采购响应递交截止时间。

情形(2)由供应商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 28日至2022年 02月0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均可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系统会员端登录地址(网址: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交易平台登录处进行用户登记,登记为供应商后使用CA锁登录进入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入系统—》招标公告列表—》筛选项目类型为“采购”—》选中相应项目公告—》点击“文件下载”下载获取招标文件,也可以通过输入标段包编号,在关键字中搜索,找到需要投标的标段。(详细操作流程:详见本公告附件《投标单位操作手册7.1.40.5版本》),并请随时关注网站答疑澄清。(用户登记操作及审核联系电话:0557-3030327)

(2)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范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无法下载招标文件。

(3)潜在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开标前等可能存在的高峰期。

售价:每套人民币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2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五室。

本项目无需供应商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将通过在线视频直播,供应商可通过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 宿州市)点击进入不见面开标大厅 (http://60.171.247.212:8100/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观看开标直播。具体操作详见公告附件或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 宿州市)上的关于《宿州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视频及常见问 题》的操作指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招标项目的解密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投标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请提前登陆系统,按《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开始解密时间30分钟,若超过30分钟视为解密失败;按无效标处理。

2.本招标项目开评标过程中的询标、澄清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15分钟,若超过15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3.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投标人没有及时登录系统、未完成远程网上解密、询标、澄清等环节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评审等情形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地 址:宿州市埇桥区南二环路龙河公园东南

联系方式:159557015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安徽聚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高新电商产业园2#楼8楼

联系方式:158220638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 话:15822063831

4.在线质疑

投标人如果针对此招标(采购)文件存在质疑,可登录电子交易系统http://60.171.247.212:8111/TPBidder/memberLogin点击网上“提问菜单”发起在线质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会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答复。

附件
  • 招标公告.pdf
  • 技术参数.pdf
  • 招标文件(二次).pdf
  • 投标单位操作手册.rar
货物服务需求一览表一、货物服务清单及技术要求/服务需求(一)项目内容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共计两个食堂,分别为人民南路派出所食堂、分局食堂,承担分局 150 余名民警、辅警日常就餐服务。(二)服务范围1、服务范围:食堂服务外包采购,主要服务范围为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为约 150 余名民警、辅警提供餐饮供应,一日三餐,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食堂卫生检查工作,负责食堂及所属区域卫生等。(三)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负责食堂的正常运营、原材料的加工、烹饪;②、负责食堂餐具的清洗消毒;③、负责内外的环境卫生及餐余垃圾和泔水处置;④、负责组织民警、辅警有序分餐、维持就餐秩序;⑤、对民警、辅警就餐进行巡视、检查等。⑥、采购人将食堂厨具等设施设备提供给中标方使用。(四)服务要求二包:食堂服务外包采购1、食堂保障要求:本项目主要为按采购人提供的食材,为约 150 余名民警、辅警提供餐饮供应,一日三餐,并按要求做好相关食堂卫生检查工作,负责食堂及所属区域卫生等。1)食品卫生: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搞好食品卫生、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消毒制度,严防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病原。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自觉接受监督检查。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加强设备维修,杜绝安全事故。2)花色品种: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节假日、保障工作等重大活动、突发情况、重要会务、业务接待用餐等须供餐的,按采购人要求提供保障。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工作餐、加班餐等。每逢我国民族节日,如元宵节、端午节、中秋节、春节或重要节气等民族节日,在饮食配比上,要体现出节日特色。针对餐饮人员中可能有少数民族人员,餐饮应有具体措施。3)饭菜质量:食堂烹饪加工的食品,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做到质高、量足,确保热菜、热饭。注重食品的营养搭配,努力提高烹调质量。4)就餐时间保障:按照采购人要求保障到位。2、人员配备:食堂服务人员配备在满足下列要求的基础上,不少于 4 人,明细如下:1)上灶厨师(主厨)(2名,人民南路派出所食堂、经开区分局食堂各一名)条件: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职责:及时根据采购人的意见建议菜品的品类搭配,每天控制好菜品的品质、口味、花样。不断更新口味,时刻做好整个餐厅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执行采购人下达的各项工作。统筹库存原材料的使用,做好临时加人、加餐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全面负责餐厅后堂出品工作,随时随地保障采购人食堂就餐需求。2)面点师(1 名)条件: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职责:根据每天实际需求量,完成既定面点的加工制作。在主厨的统筹安排下,配合其他岗位工作,确保开餐顺利。3)服务员(1 名)条件:持有健康证,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具有强烈的责任心。职责:维护、保养好采购人食堂交付的设施设备的卫生及日常管理;做好餐前准备工作、餐中服务工作;负责就餐使用碗筷等餐具的清洗、消毒工作。时刻保证餐厅卫生,按照既定的清洁计划,每日进行卫生清扫工作。注:1.拟任项目负责人(可为上灶厨师)必需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项目负责人对整个项目全程负责,无正当理由不得中途更换。2.以上人员,在民警、辅警增加时,需按民警、辅警增长比例,增加人员,确保满足工作需要。3.上述人员配备最低不得少于 4 人。中标后,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前和日常工作中进行核实,如在核实中发现人员不符合招标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限期改正。不能如期改正的,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合同。4.中标供应商应自行办理从业人员健康证及工伤、养老等各项劳动保险,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食堂从业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雇佣、委托等劳动关系,从业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因用电、用气引起安全生产事故或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经济补偿。5.承包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责任。食堂不得使用童工和年龄超过 60 岁的老人;其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上岗,并按规定体检。6.除评标办法中要求提供的人员证明材料外,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明材料。4、考核监督中标方需自觉服从监督,定期听取就餐人员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餐饮质量,提高服务水平。采购方不定期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后,中标方立即整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发现一次及时整改到位的不罚款,发现二次且整改不到位罚款 5000 元,发现三次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5、食品卫生管理① 参与食品原材料的验收,要保证新鲜卫生,要索证索票、存档备查;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腐烂、发霉、生虫、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的原材料不得使用;存放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食品与非食品不得同室存放。② 食品要做到生熟分开,以确保食品味美纯正。③ 操作时要分台、分池操作,以免交叉污染;蔬菜类要按一拣、二洗、三切、四浸泡的顺序操作。④ 处理过的原材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要煮熟,以保证食用安全,以防止中毒。⑤ 加工好的熟食品要妥善保管,如存放时间超过 1 小时,要重新回炉加热处理后才能食用。⑥ 生、熟食品要分冰箱存放,以防熟制食品受到污染。6、厨房卫生管理① 厨房清洁设立岗位责任制,所有日常用厨具每天在工作后都必须进行严格消毒,清洗时要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在消毒后要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未经消毒的厨具不得使用。② 厨房所有厨具在用完后要摆放有序,砧板要竖放,以确保底、面、边三面光,且切生熟食品的砧板要分开使用。③ 洗菜池、洗肉池、洗厨具池要分开,不得混合使用。④ 炉灶、配料台、工作台在完工后要予以擦拭,确保干净整洁。⑤ 下水道要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证排水畅通及清除异味。⑥ 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灭老鼠、蟑螂、苍蝇等。⑦ 仓库物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以防止物品发霉变质。7、餐厅卫生管理① 用餐后须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地面无垃圾杂物、无油渍,保证不积水、干净、清爽。② 门窗、墙壁、风扇、灯管等要定期清洗,要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以确保运转正常。③ 每周大清洁一次,用清洁剂清洗桌椅、地面,做到厨房无苍蝇、蟑螂、蚂蚁。8、用具清洁管理餐厅按规定操作程序进行清洁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凡没有进行清洗、消毒的一律不准使用。厨师配备专用毛巾、抹布,保证一班一洗一消毒,专物专用,下班时将毛巾、抹布清洗净,然后煮沸消毒,在太阳下干晒,保洁存放,下次再用。菜刀、菜板、案台保证天天清洗消毒。食品容器用完后立即清洗,及时清除食品残留物,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消毒后再用。9、食品留样管理(按相关文件要求及时调整)① 每餐前或后取每样食品不少于 150g 样品留样;② 留样食品应按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必须在冷藏条件下保证 24 小时以上;③ 食品样品留存须存放在独立的冷藏柜内;④ 食品样品留存不得与其它生、熟食品混放,以防交叉污染;⑤ 食品样品留存 48 小时后应及时销毁,留存食品不得混入用餐食品中;⑥ 食品留样留存有专人负责、记录管理。10、厨房设备及用具管理① 厨房所有设备、设施、用具实行文明操作,按规范标准操作与管理。② 对厨房所有设备、制定的保养维护措施,人人遵守。③ 厨房内共用器具,使用后放回规定的位置,不得擅自改变,同时加强保养和正常使用。④ 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包括零部件)不准私自带出。⑤ 厨房一切用具、餐具应轻拿轻放,避免人为损坏。⑥ 厨房内用具,使用人有责任对其进行保养、维护、因不遵守操作规程和厨房纪律造成设备工具损坏,丢失的,照价赔偿。⑦ 设备定期检查、维修。凡设备损坏后,须经维修人员检查,能修则修,不能修需更换者,应向采购人相关领导报告审查批准。11、其他管理制度① 餐厅属于承包者管理范围。食堂工作人员主要由承包者自行安排,人员经费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餐饮法规以及采购人有关规定,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人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② 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承包者自理,因承包人的管理不善造成师生食物中毒,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并解除合同。③整个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区卫生等部门制定的相关标准。规范经营,采购人有权监督,并定时检查。④ 餐厅内水、电、气费用由采购人负责。⑤ 食堂的平面布置由承包者自行安排(具体安排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但必须达到卫生检疫的要求。⑥收集整理相关卫生材料,随时迎接市、区卫生、市场局等部门的检查;11.投标报价要求本项目投标报价为总价报价,报价时,按招标文件要求,注明大写和小写。投标人投标报价不得高于 24万元/年。(五)考核标准1、根据采购人对后勤管理服务的要求与承包人的服务承诺进行考核,由采购人组织考核小组,以及民警、辅警满意度调查成绩相结合。承包人在经营的过程中发生违规经营或不履行义务时,采购人有权干预,对造成损失的,承包人应承担赔偿责任。2、在日常监督检查中,经食品卫生监督部门认定为食源性疾病的或被卫生监督部门处罚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采购人有权解除或终止承包协议,并由承包人完全承担相应责任。(六)费用结算:1、付款方式为:次月结上月的费用,具体费用按考核标准支付。2、中标供应商需在合同服务期内接受采购人以月为周期进行的总体服务质量考核(服务质量考核表附后),每月考核得分 95 分以上(不含 95 分),按合同额 100%结清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 90-95 分以上(不含 90 分),按合同额 95%结清上月费用;每月考核得分 85-90 分以上(不含 85 分),按合同额 90%结清上月费用;考核得分低于 85 分(含 85分)为不合格,扣除当月全部费用,连续三次或年平均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重新确定服务单位。视情节恶劣情况没收相应保证金。(七)服务质量考核表二包:服务质量考核表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 评分标准 分值 得分二包考核内容供应1、饭菜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发现一项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后)一次扣 2分。102、饭菜内发现异物、杂物。3、隔夜饭菜不超过 12 小时,供应商必须高温加热。4、超过规定用餐时间供应的饭菜必须加热(人员加班时)。工作餐搭配1、早餐每日按排列表供应。每少一种扣 2分。荤、素菜营养搭配不合理扣 2 分。102、午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 4 种。3、晚餐荤、素菜营养搭配合理,种类不少于 4 种。4、每日三餐汤类尽量不重复。仪表仪容1、从业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不留长指甲,对客人员须戴口罩。男同志不留长胡须、不留长发,女同志不带耳环、戒指、不抹口红。发现一次扣 2分 102、不得穿戴工作衣帽、围裙上卫生间,做到便后洗手。3、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服务1、食堂服务人员微笑服务、热心解答。 不文明行为扣 2分。每举报 1人扣4 分。发现一次扣 1分。102、不得发生争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3、按规定时间开饭。制作卫生标准1、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存放及使用容器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并有明显的区分标志。存在交叉污染并无明显的区分标志扣 2分。生、熟食品未分扣 2分。食品存放未分类分架扣 3分。102、生,熟食品分开。3、食品存放分类分架。4、无过期、变质食品原材料。厨房卫生标准1、灯管、风扇、消毒柜、冰箱、排气扇、墙壁、抽油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网、尘渍。有一项不清洁扣 1分。无消毒作业扣2 分。不按食品安全工作规定执行扣 2分。202、各种蒸饭、煲汤炉具整洁,里外干净光亮,饭盘无饭粒等残留物。3、工作间地面干净、无油污、无积水、无杂物。4、操作台、灶台及饭台干净整洁。5、货架经常擦拭,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6、洗菜池、灶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冲四消毒”。7、各种机器设备保特整洁,标示清晰。8、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餐厅卫生标准1、餐厅地面每日清扫,地面整洁。发现一次/一项扣1 分102、桌椅摆放整齐,桌椅、壁柜洁净无污渍、桌面无菜渣、水渍。3、水房、餐余回收处干净整洁、无残渣。库房卫生标准1、地面保持清洁。发现一次/一项不清洁扣 1分102、所有食物必须上架、禁止随意摆放。3、夏季须保持通风换气,库房无异味,保持蔬菜新鲜。4、冰箱、冰柜、消毒柜日常维护到位,标志、温控清楚,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摆放整齐。日常管理1、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及食品库房。发现一次扣 2分 102、严禁就餐人员将食物和餐具带出食堂(除特殊情况外)。3、合理的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开水机及时断电,杜绝长流水现象。4、制作食品严禁原材料浪费、私自带出。发生因加工不当原因引发严重重食物中毒的,除按《食品卫生法》规定进行处罚外,还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商务要求序号 内容 要求1 质保期 符合国家标准2 供货要求 符合招文件要求3 售后服务 符合招文件要求4 包 装 要 求(货物)/5 验收 采购人组织验收6 付款 付款人:宿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付款方式:按月支付,结算之后由中标人提供正式发票,经审批后支付。7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签订合同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的 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电汇、保函。8 其他 以下标“√”的为本项目要求,其余未标“√”的不属于本项目要求:□如果投标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附上这些外文资料的中文翻译件。对于关键性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外文内容相同且由同一人签署(或盖章)的中文件,或经国内公证部门公证的中文翻译件。□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服务,如果是国家实行许可证、计量证、压力容器证等生产、经营准入制度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上有关证书。□如有进口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的相关材料。□若所提供的产品为国家鼓励、扶持的或节能、环保产品,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参照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发布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对获得认证证书的品目清单内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为便于评委对产品的认识,投标人应尽可能地附有所投产品的彩色样本图等能证明产品符合性的资料。对于采购品种比较单一或金额比较大的项目(或包),投标人应在投标书中附有法定的或权威的检测报告、产品操作手册(使用指南)。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