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2年01月28日 18:23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行政区域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1月28日 18:23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9日 每日上午:10:00 至 14:00 下午:15:30 至 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政采云平台上获取 | ||
开标时间 | 2022年02月17日 15:30 | ||
开标地点 | 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 ||
预算金额 | ¥5342.62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兵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92303654 | ||
采购单位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997-8166808 | ||
代理机构名称 | 阿克苏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阿克苏市左岸明珠小区7号楼2单元20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15292303654 |
项目概况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2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G2022-01
项目名称: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53426200
最高限价(元):534262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534262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油米面、蔬菜及调料、羊牛肉和鸡肉、学生奶、鸡蛋、水果、副食品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1月28日至2022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5:3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开标时间:2022年02月17日 15:30
开标地点:政采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文件时须上传以下资料清晰原件扫描件(PDF):(1)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及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3)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4)依法缴纳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凭据;(5)税务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间及地域范围内(查询时间为公告日期之后);。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CA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CA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7. 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投标企业下载采购文件后请仔细阅读,如对采购文件内容有质疑,投标人应在采购文件规定的质疑及澄清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认为必要时,将(澄清)修改后的公告发布在新疆政府采购网,敬请投标企业及时关注。在规定期限内投标企业未提出质疑的视为投标企业默认招标文件不存在质疑的相关问题。超过招标文件质疑时间将不再接受投标企业所提出的质疑。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联系方式:0997-816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左岸明珠小区7号楼2单元208室
联系方式:1529230365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兵
电 话:15292303654
附件信息: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2023年度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1).doc
315.5K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XHCG2022-01
招 标 人: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招标代理:阿克苏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招标文件
项 目 名 称: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 购 人(公章):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托合提·吾甫尔
电 话:0997-8166808
采购代理机构(公章):阿克苏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联 系 人:王兵
电 话:15292303654
地 址:阿克苏市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208
2022年1月25日
目 录
TOC \o "1-1" \h \u HYPERLINK \l _Toc3818 第一章、招标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第三章 招标需求 30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3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40
第一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2月17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HCG2022-01
项目名称: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3426200元
最高限价:53426200元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1 | 53426200 | 批 | 油米面、蔬菜及调料、羊牛肉和鸡肉、学生奶、鸡蛋、水果、副食品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否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3)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4)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16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新疆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自行下载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2月17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答疑、澄清将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布,采购人在新疆政府采购网上发出澄清或修改通知即视为所有供应商收到该澄清或修改通知。请供应商每天自行登录新疆政府采购网查阅澄清或修改通知。
(2)本次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和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地 址:新和县解放路16号
传 真:0997-8166808
项目联系人(询问):托合提·吾甫尔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997-81668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英阿瓦提路左岸明珠7号楼2单元208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兵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29230365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类 别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 | 新和县中小学、幼儿园2022年2月至2023年1月食堂食材采购项目 |
2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3 | 采购内容 | 油米面、蔬菜及调料、羊牛肉和鸡肉、学生奶、鸡蛋、水果、副食品 |
4 | 投标价格 | 特别提示:1、所有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中所有条款如有疑问或异议请在开标前七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本项目采购预算价:53426200元; 下浮率要求:1)肉、禽蛋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2.2%(食品综合定价); 2)油、米、面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5%(食品综合定价); 3)蔬菜、调料、水果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12%(食品综合定价); 4)牛奶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16.5%(食品综合定价); 5)大馕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2.5%(食品综合定价); 6)面包、糕点、桃酥类,市场零售价基础上下浮≥11.5%(食品综合定价)。 备注:(投标人的报价不能低本项要求的下浮率,否则作废标处理)。 评标小组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5 | 质量保证 | 投标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肉禽蛋类供应时须附有《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蔬菜类、水果类供应时须附有新和县农业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所有投标产品质量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
6 | 配送范围 | 配送要求:供应企业配送至指定地点(如有异味、变质等影响食用的问题,由供应企业负责);配送时间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为准(不能以送货地点远近为理由拒绝送货,否则业主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
7 | 配送要求 | 配送要求:供应企业配送至指定地点(如有异味、变质等影响食用的问题,由供应企业负责);配送时间以甲方要求配送时间为准 |
8 | 供货期 | 2022年2月-2023年1月。 |
9 | 澄清及答疑 | 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要求澄清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将要求澄清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
10 | 投标保证金汇款开户行及账户 | 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打款须注明项目名称及用途,且须与所投项目名称相一致) 账户名称:阿克苏新华远景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新疆阿克苏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迎宾路支行 账号:852130112010107633278 投标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6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供应商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应充分考虑资金在途时间。投标保证金在规定时间内未进入到指定账户,其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开标时,投标人须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保证金从其基本账户中转出且已缴存的证明。 |
11 | 投标有效期 | 60日历日(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
12 | 投标文件 |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开标结束后需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供纸质版投标文件一正二副)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时间:2022年02月17日15:30(北京时间) |
14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2年02月17日15: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政采云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
15 | 结果公示 | 采购结果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中标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个工作日。 |
16 | 评标方法及标准 | 综合评分法 |
17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18 | 开标程序 | (1)投标文件递交:在投标截止前查验网上投标文件递交家数 (2)开标顺序:以递交投标文件的确认收到时间由后往前依次唱标 |
19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限招标人在职人员,且应当具备评标专家相应的或者类似的条件)专家 5人; □分 组 :技术组 人,经济组 人。 √不分组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随机抽取 |
20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 人 |
21 | 履约保证金 | 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3%,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如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则扣除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合同到期后,如无任何事故,履约保证金(食品安全保障金)全额返还。 |
22 | 签订合同时间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 |
23 | 招标文件费及招标代理服务费 | 招标文件费:售价0元。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以中标价为基准价,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由中标人支付,服务费应隐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再单独列支。(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足额支付)。 |
24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备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4.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5.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政处罚记录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与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投标人资格(开标时查验内容) | 1、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参加的授权委托人需提供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 3、投标保证金银行缴存证明; 4、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近三个月的完税证明; 6、企业及授权委托人的近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 7、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需提供能体现出查询相关结果记录的网页打印页)报名时间内; 8、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若为生产厂家的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9、注明:第1、2、3、4、5、6、7、8条所述资料扫描至电子标书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八项“其他投标资料”页签并加盖电子印章,扫描件为原件扫描件。 | |
25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 1.政府采购强制采购:(1)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其他。 采购《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2、政府采购优先采购:(1)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2)环境标志产品; 3、采购产品为《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非标记*符号的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的产品: 投标文件文件中对所投标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在投标报价时必须对此类产品单独分项报价,计算出小计及占合同包总金额的百分比,并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从发布以上清单目录的权威媒体网站上下载的网页公告、目录清单、证书等),未单独分项报价且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4.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具体扣除比例为6%。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2 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
26 | 场地服务费 |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规定缴纳场地服务费。 |
总 则
(一)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招标采购单位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代理机构(“招标人”)和采购单位。
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方提交投标文件的单位或个人。
3.“产品”系指供方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招标人提供的一切货物、设备、保险、税金、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招标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5.“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招标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6.“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等。
7.“▲”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三)招标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四)投标报名
有意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企业,在符合招标公告报名条件的前提下,自行至新疆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参与投标,在开标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
(五)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六)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4.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之规定双倍赔偿招标人,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八)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采购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投诉。
2.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招标文件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本招标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二)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为无效标。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并将不包含问题来源的答复书面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
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编制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商务技术部分:
1、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招标文件,并保证所有材料的真实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2、招标文件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3、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投标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简介;
(5)开标一览表;
(6)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送及驾驶人员);
(7)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
(8)拟投入的主要运输车辆;
(9)货物来源、供货渠道、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储存场地;
(10)供货、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3)其他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内容。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投标报价(开标一览表)必须按投标须知中标准要求执行,否则其报价无效,不进入评审阶段。
▲3.投标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单位在报价时请考虑。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日内投标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被没收。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4.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须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2.保证金形式: 投标保证金可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3.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公示期截止后退还。
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签订正式采购合同,履约保证金打到指定账户后退还。
5.保证金不计息。
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4)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用死页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投标人将投标文件1正2副本分别装订成册并密封,开标一览表1份(单独密封),投标文件电子版1份(单独密封)。
3.供应商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份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封面左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若投标文件与招标需求要求不一致,其内容影响成交结果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为了保证投标文件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完整性,招标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逐页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招标文件中。
6.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投标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7.电子标书应提供带签章的纸质版投标文件最终稿的PDF格式。
投标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投标文件电子版,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所有投标文件信封上均应贴上封条,且加盖公章;封套上应写明: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年 月 日;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明“开标前不准启封”等字样。
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投标无效的情形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属于投标人疏忽、笔误所造成的差错,应当允许其在评标结束之前进行修改或者补正(可以是复印件、传真件等,原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修改或者补正投标文件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在中标结果公告之前查核原件。限期内不补正或经补正后仍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人修改、补正投标文件后,不影响评标委员会对其投标文件所作的评价和评分结果。
开标
(一)开标准备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
(二) 开标程序:
1.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4.监督人现场审查投标人资格情况,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无效。
5.投标人当场推荐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
6.由主持人按照递交标书逆向顺序逐一宣读投标企业的《开标一览表》,宣读其中的投标人名称及在其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报价和服务期,以及主持人认为有必要宣读的其他内容,宣读完毕后投标人退场。
7.专家进入会场进入评标阶段,宣读评标纪律。
8.符合性审查由评标委员会组织。
9.符合性审查通过的企业评标委员会组织对商务部分评分,评分完毕后对技术部分评分,招标代理公司负责本环节的录音录像工作。
10.复会时由主持人公布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单、投标无效的原因及其他有效投标的评分结果;
11. 记录人做开标记录,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
12.开标会议结束。
评标和定标
评标原则
1.本标的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87号令)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评标,维护招标投标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规章和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涉及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及其他规定,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优先推荐节能、环保产品,优先考虑中小企业。投标人符合规定,获得相应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不徇私情,不明招暗定。
4.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均有同等机会参加竞争。
5.评标人员不得私自泄露评标内容,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公正、公平的任何活动。
6.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二)评标方法
1. 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本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本行业相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二。
2.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评标委员会不以任何外部证据作为其评标的依据或标准。
3.评标过程将严格保密。开标后直到授予中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评标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4.在评标的整个过程中,投标人所进行的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者被取消中标资格。
5.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评标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两个阶段。
5.1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5.2 详细评审分为经济报价部分和技术标评审及商务标评审三个部分。
6 初步评审
6.1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6.2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判定其内容是否真实可靠,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最基本的实质性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离。重大偏离系指投标文件的有效性、真实性、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性能和规格等内容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形成了重大的不一致,而这种不一致可能限制了买方的权力和投标人的义务,纠正或承认这些偏离将会对该投标人和其它投标人合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具体评审内容系指:
6.1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6.2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6.3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密封、标记、装订;
6.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6.5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所有规定签章处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6.6 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未提供的,且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6.7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6.8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6.9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技术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采购清单数量的改动)
6.10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6.11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12 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6.13投标人营业执照不具备本次采购货物的经营范围的;
6.14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6.15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未提供的;
6.16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6.17 投标人商业信誉未提供的;
6.18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6.19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 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对其进行算术性修正。算术性修正是指对投标文件的报价明细进行校核,并对其算术上和运算上的差错给予修正。修正的原则如下:
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需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7.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4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7.5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定为实质上非响应性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响应性投标。
7.6 评标委员会将允许投标中有微小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而该微小之处不构成重大偏离。
8 通过初步评审及算术性修正的投标文件将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8.1 详细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将采用综合评估法中的打分法,以投标文件能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为依据,独立地对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8.2 评标委员会将对下述评审因素进行量化,并根据评委会每个成员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理解进行打分。报价得分权重占30%,技术标权重占70%。投标人两部分的分值相加,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附:初步评审标准
初步评审 | 评审内容 | |
1 | 投标人不满足本招标文件关于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的规定; | |
2 | 投标文件组成不完整,主要内容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格式填写、密封、标记、装订; | |
3 |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或者所提供的投标保证金有瑕疵; | |
4 |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规定; | |
5 | 投标文件没有按照规定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所有规定签章处签署及加盖单位公章的; | |
6 | 投标代表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人身份证未提供的,且投标代表授权书未能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 |
7 | 投标文件针对每一种货物出现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 | |
8 | 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 |
9 | 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关于对招标货物规格和标准的要求;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包括采购清单数量的改动) | |
10 |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供货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 |
11 | 投标文件载明的供货范围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
12 | 提供近三年(2018-2020)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 |
13 | 投标人《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或生产厂家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 | |
14 | 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页查询截图未提供的; | |
15 | 相关人员近三个月社保缴纳明细、完税证明; | |
16 | 投标人商业信誉未提供的; | |
17 | 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 |
18 |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初步评审合格后方可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报价得分、技术标权重取值范围:K1=30%,K2=70%,且K1+K2=1 |
经 济 报 价 K1 |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最新的规定,本次采购货物中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并提供清单内证明材料,否则投标无效。其他产品若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2)“节能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系指列入财政部、环保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同一合同包内的节能、环境标志、政府采购产品部分加分只对属于清单内的非强制类产品进行加分,强制类产品已作为投标时强制性要求不再给予加分。若节能、环境标志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予加分。 价格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价格项满分值 技术项加分: 1、(节能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2、(环境清单部分产品的价格/投标报价)×3%×技术项满分值 注:1、投标人须提最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2、投标人提供最新《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关于投标产品当前页的打印件; 最低报价不作为评标的唯一依据。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 |
评分标准(投 标 报 价 打 分 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分方法 |
1 | 米面油 | 5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5%。 |
2 | 肉禽蛋类 | 5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2.2%。 |
3 | 蔬菜、调料、水果 | 5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12%。 |
4 | 牛奶 | 5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16.5%。 |
5 | 大馕 | 5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2.5%。 |
6 | 面包、糕点、桃酥 | 5 | 以农贸市场的零售价的平均价格为基准,下浮不低于11.5。% |
说明:以上投标报价满分为30分。 2、报价评分以最低报价或下浮率最多者为评标基准价,得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以下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值/投标人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2位) |
评分标准(技术力量评分表)
序号 | 评分内容 | 评分方法 | |
1 | 卫生保障计划 | 0-8分 | ①投标人货物储存场所要有专人负责卫生保障和消毒消杀,满分2分,如有得分,没有得0分。 ②投标人要有食品储存库房管理,运输车辆,人员健康管理方面的相关制度和明确人员职分工。满分3分,有得分,没有得0分。 ③投标人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制定卫生安全保障承诺及卫生安全保障措施。是否可实行、是否完善。满分3分,如有可实行,完善得2分,不完善或不可实行得0分。
|
2 | 质量保证承诺 | 0-6分 | ①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详细可行、完善的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有得2分,没有不得0分; ②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质量保障承诺,有得2分,没有得0分。 ③能够作出保证一天内按时配送到位的承诺书,有得2分,没有得0分。 |
3 | 商品安全检验 | 0-8分 | ①投标人有专业食材质量检验实验室的得2分,有农药残留检验设备得2分;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照片、发票等),否则不得分。 ② 食品采购,装卸,保管、配送等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健康证。满分4分。没有身份证号复印件,健康证复印,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
4 | 配送实施方案 | 0-10分 | 投标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实施方案,包括有货物配送方案得2分,车辆配送管理制度得2分;仓储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得2分;设备设施配置方案得2分;供货方案得2分。 |
0-10分 | 根据管理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本项目实际情况,设置符合食品服务行业需求的组织机构,组织架构各岗位主要人员资历证明,有得2分;有完善的人员岗位名称、人员数量及各岗位人员配置方案得3分,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得2分;投标人自有物流运输队伍得2分;有专业配送车辆得1分。 | ||
5 | 服务可靠性 | 0-10分 | ① 固定员工2名(不含2名)以上的,每1名得2.5分,满分5分。(需提供从业人员花名册及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② 有固定经营场所、有果蔬存储库房及配送车辆,属于本公司购买或租赁箱式货车,(至少有一辆冷链车),1辆得1分,满分为5分(,如无扣一分);按照投标书所提供的材料车辆提供购买或租赁合同、车辆行驶证及图片,否则不得分。 |
6 | 货物供应情况 | 0-8分 | 投标人具有详细的货物供应措施保障方案得4分;有保障产品新鲜、不注水不腐烂变质、无异味无杂物,且每批次供货合格质量保证承诺书,得2分,没有不得分;有相应的质量监督管理措施得2分。 |
7 | 退换承诺 | 0-8分 | ①退换货的人员保障, 有退换货处理方案,方案上要有专职售后服务回访、退还需求处理人员,有专职处理人员得4分,没有不得分。 ②对于出现质量不合格产品时,投标人有明确对不合格产品的退换时间;退货、换货响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的承诺书(承诺时间小于4小时得2分,承诺时间4-8小时得1分,承诺超过8小时不得分,总分2分)。 ③对退换后产品质量作出承诺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 |
8 | 标函质量 | 0-2分 | 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及完整性,根据标书的目录、页码标识、错漏字等进行评分,错一处扣0.1分,总分2分。 |
说明:以上商务及技术满分为70分。 |
8.3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每个投标人的经济报价和技术标的打分合计即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计算公式为:总评标得分=报价得分+技术部分
8.4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8.5 评标委员会将按投标人得分顺序由高到低依次排名,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及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前一名至前三名投标人将成为中标候选人。
8.6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合同授予
(一)签订合同
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3.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按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未按规定履约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合同,并且不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4. 中标合同不得转让或分包。如需对合同的非主体部分进行转让或分包,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予以说明,并需经采购人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中标资格。
5. 如中标人未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可以选择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并组织中标人和采购人签订经济合同。
6. 合同履约保证金的形式为银行保函,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条件执行。
(二) 合同的组成
29.1 下列文件均为经济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9.1.1 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文件;
29.1.2 中标的投标文件及其他附件;
29.1.3 经确认的答疑记录;
29.1.4 中标通知书。
七、其他事项
(一) 中标服务费
1.中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通知书》核发时至核发后3天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2.中标服务费的计算基数是中标人投标报价的总金额,即中标通知书中载明的中标金额。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不在报价中单列,计费标准见下表:
招标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例如:某货物采购项目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2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 × 1.5% = 1.5万元
(200-100)万元 × 1.1% = 1.1万元
累计收费 = 1.5万元 + 1.1万元 = 2.6万元
(二) 参与本次招标的投标企业必须有商务、技术人员对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商务、技术问题进行答疑。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无效投标的认定和废标
(一)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2.投标函没有投标人盖章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的印鉴或签名。
3.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4.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不完整。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报价竞标。
6.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价(预算金额)。
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
8.投标文件逾期送达。
9.有虚假、谎报等造假现象。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出现,将视为招标失败或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三章 招标需求
肉类
(一)牛羊肉、鸡鸭肉类必须是产自新和县本地。牛肉(去骨肉、新鲜肉、牛肝和内脏油不要)、羊肉(不带羊肝和内脏油;每只羊净量不超过25公斤)、鸡鸭肉(鲜肉、净重量,不能为病、老、冻鸡鸭)。供货商并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由畜牧兽医局开具的本批次交易的动物产品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合格证》,保证是合格产品,不得有注水、变质、变味、以次充好的情况。
备注:肉类食品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专用材质的袋子或包装膜。
米、面、油、馕、鸡蛋类
(一)米、面、油,必须提供本地优质、新鲜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并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产品质检报告。
大米:阿克苏长粒香大米、25kg/袋;
小麦面粉:特一级,25kg/袋;
玉米面:特一级,4kg/袋;
清油:菜籽油(非转基因,一级,压榨)--5L/桶。不得供给调和油。
(二)供应公司提供的鸡蛋质量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并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产品质检报告。鸡蛋必须是新鲜的,不能供破碎、过期、变质或有严重质量问题的鸡蛋,单枚必须大于50克。
(三)大馕:
直径50cm,每个馕重量不得低于500g,使用符合食品专用材质的袋子或包装膜进行包装。
三、菜、副食品、调料、水果类
(一)菜
提供的蔬菜质量应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蔬菜必须新鲜,供应商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具有县级及以上农业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
辣子:(青椒)长形或萝卜状,颜色碧绿、有光泽、表面光滑,饱满有一定硬度和弹性,肉层中等。
西红柿:颜色大红或粉红,光泽亮艳,个大圆整,饱满有弹性,至少八成熟,肉厚籽少、味甜中带酸。
茄子:色正(紫、绿、白)、形正(棒形、卵形、灯泡形),表面光滑有色泽,有弹性不软,皮薄肉嫩籽少,个体均匀。
芹菜:叶翠绿、无主茎、分支少,根细,茎挺直、脆,芹香味浓,水分充足。
菠菜:颜色碧绿、鲜嫩,叶子大,挺直,根桃红、无主茎且叶柄无红色,棵株适当
大白菜:外叶淡绿色、奶黄色,帮白,内叶乳白色,叶新鲜光泽,棵完整、包心坚实紧密,根部断面洁白完整。
白萝卜:颜色为洁白光亮,表面光滑、细腻,形体完整、分量重,底部切面洁白,水分大,肉嫩脆、味甜适中。
胡萝卜:颜色红色或橘黄色,表面光滑、条直匀称、粗壮、硬实不软,内质甜脆、中心柱细小。
大蒜:颜色白色或紫色,蒜皮干燥,蒜瓣结实,有硬度。
大葱:葱叶为管状、绿色、葱白长、紧实、挺直,无根,长约50厘米。
洋葱:鳞片颜色粉白或紫白、鳞片肥厚、完整无损、抱合紧密,球茎干度适中,有一定的硬度。
洋芋:颜色为奶白色或黄色,个大形正、表皮光滑,体硬不软、饱满,必须无发芽。
蒜台:颜色深绿,梗细滑、有光泽、挺直,鲜嫩,指甲掐之易断。
红薯:颜色粉红或淡黄色,依品种而定。个大形正、大小整齐,表皮无伤,体硬不软、饱满。
南瓜:颜色金黄色或橙红色,瓜形周正,肉金黄、紧密、粉甜,表面硬实。
(二)水果
提供的水果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和食品卫生及安全标准。水果必须新鲜,供应商向学校提供配送凭证和具有县级农业管理部门授权的检测机构出具的《农药残留检验合格证》。
水果品种及要求如下:
苹果:一级苹果,直径60-70毫米左右。具有本品种特有的外形,大小均匀,果面光滑有光泽,具有本品种应有的自然色泽;无斑点及果锈,不起皱,无裂口,无压痕及其他机械损伤和冻伤黑斑;果身重、硬朗;口感汁液饱满,无苦涩味,无木栓化组织。
橙子:大小均匀,皮光滑并有光泽,手感重,无机械损伤,难剥离,果汁多,味可口,无萎蔫。
梨子:一级香梨,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带果柄;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身重结实,味道爽甜。
香蕉:果实丰满,果形端正,梳柄完整,单果均匀;色泽自然、光亮;皮色青黄,果面光滑,无病黑斑,无虫疤,无霉菌,无创伤;果肉稍硬;果皮可剥或易剥。
橘子:果实小而扁,大小均匀,果面新鲜光洁,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易剥落,桔络少。
红提葡萄:具有本品种应具有的外形、色泽;果粒面完好,皮上无斑痕,果珠饱满,大小均匀;轻提果穗枝梗,微微抖动,果实不抖落或抖落极少。
猕猴桃:体型饱满,颜色均匀,外皮黄色,头尖,表面完整,有弹性,无裂口,无机械伤、病斑及腐烂现象,果蒂完整平齐,
火龙果:果面火红有光泽,叶片青,果实坚实。无腐烂,无软塌,无皱缩,大小均匀。
西瓜:4-6公斤,具有本品种应有的形状,大小均匀,果色清新光亮,条纹清晰,果皮无伤痕,无水份腐烂,无干疤,无虫眼,无病斑,果柄茸毛脱落,脐部凹陷,水份大,甜度高,切开鲜艳光泽,无异味及黑瓤。
甜瓜:瓜形端正,呈椭圆或橄榄形。瓜身坚实微软,果皮无伤及其无腐烂,切开色泽鲜艳光润,大小均匀,香气浓郁。
(三)副食品及调料类
饼干、面包、麻花、糕点:独立真空包装;必须印制有“SC”商标,优先使用本地合法合规企业生产的产品。
调料类:必须具有“SC”食品质量安全认证,有品牌及生产日期、生产厂家、产品成份,保质期、执行的产品标准、配料表、净含量等。液体状调料必须是瓶装或袋装。
四、牛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学生饮用奶定点生产企业”的产品,硬质包装—200ml/袋—20包以上/箱;
【说明】:
1、投标商所报价格包含税金、运输、配送等相关费用。
2、结算方式:各采购学校(幼儿园)每月与供货商结算一次。
3、配送方式:供货商按照采购单位要求负责货物每天送到采购方指定地点,决不许出现超范围配送,超范围配送的不给予结算。
4、供应公司为学校(幼儿园)提供本地所出产或生产的主副食品(主食:米、面、油)、(副食:牛奶、面包、饼干、糕点)、肉禽蛋类、蔬菜等。
5、食品验收监督工作由采购单位(学校或幼儿园)负责,供货方提供的食品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解除供货方的合同,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从候选中标单位中重新选定中标单位签订供货合同。
6、供货的时间和方式:学校在食品采购前的1-2天通知供应公司所需的食品名称、数量和规格。供应公司按照要求负责配送至学校或幼儿园,由此产生的运费和人工费由供应公司承担。
7、运输配送食材所需的交通、储藏等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8、合同期内供货商出现下列情况,取消供货资格:
(1)经常短斤少两或故意弄虚作假的;
(2)配送不及时被收货方投诉三次以上或配送不及时、服务不到位,影响正常供应的;
(3)出现各种质量问题,配送的食品出现腐败变质、混有异物、含有毒有害物质、寄生虫或微生物超标、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掺假掺杂伪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或超过保质期等情况的。
9、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10、其他要求
(1)所有中标供应商均不得转让或分包给他人,一经发现,取消其供货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2)中标人须具备必要的自检能力。招标人可不定期委托第三方具有资质的质检机构对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进行抽检,若抽检发现有不合格产品,检测费用由该中标人支付,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将结果送交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进行处分。
(3)因中标人违法经营被行政主管部门处以停业整顿或取缔、或因经营不善造成不能正常供餐的,招标人有权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并解除其合同关系。
(4)对于需要进行包装的食品,中标人必须使用专用的食品包装方式(箱,袋)对食材进行包装。
(5)中标人根据供货学校(幼儿园)就餐学生人数,为供货学校(幼儿园)就餐学生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险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供货协议
注明:该协议仅供参考,不作为正式模板。
采购方(甲方) 合同编号: :
供应方(乙方): :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本着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就购买 (以下简称“产品”),签订如下合同条款。
一、中标食材
序号 | 产品名称 | 价格 |
1 |
1.贵公司在此次 招标采购中中标,供应的范围为: (详见分配表)
2.产品的最终数量以实际送货合格产品数量为准。
3.食材价格为包含产品价款、运输费、包装费、装卸费、税金等运送到采购商指定交付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出不利于甲方的价格调整。
4. 乙方必须对所供应的食材具有一定的存储,大批量订货乙方应按照甲方采购人员通知数量分批次送货,合同约定范围内的产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
5. 招标食材的配送以甲方每次向乙方下达的采购订单为准,乙方必须严格采购订单及要求,不得超计划供货,不按照要求供货。
6.在签订本合同之前,乙方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并以转账方式向甲方指定的专户缴纳合同履约诚信保证金。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后的3个月内甲方将保证金无息返还。
二、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1.乙方应该按照甲方的采购订单打印一式四份的送货清单,将产品按甲方指定的地点交付甲方。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乙方在供货期间,如不能按时供货,甲方有权在当地采购检验合格及符合食品安全生产的食材补给,费用均有乙方承担,对此违约责任乙方将承担甲方补给食材五倍的罚款,如有多次供货不到位情况,甲方将终止乙方的合同,并不予退还违约金。
三、质量、验收标准、质保期
1.乙方严格遵守招标书中的承诺,严格制定原材料生产、采购和储存,食品加工、配送、留样及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和预案,并在食品供应前提供给甲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的要求,并且应当符合相关部门标准等相关要求。配送的食品必须是投标书配餐方案中承诺的食品,必须保质保量,新鲜可口,必须把食品安全和供餐安全放在第一位。
2.如检验发现产品不符合食品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且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受到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3、甲方有权根据国家食品标准有关规定,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
4.验收方法:质量按合同约定的标准验收;数量按照以甲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数量为准。
5.每批配送的产品乙方均需向甲方提供正式的农药残留检测证明。
四、运输及保险
1. 配送营养食品所需的运输、相关设备、用具,必须保持清洁、卫生,经常消毒,食材必须使用密封装载交通工具配送;
2.乙方食品物资在运到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安全责任和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运输人员及配送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持有健康证。
五、支付、发票的开具、入库手续的办理
1.发票开取时间为:产品经甲方入库验收合格后,双方根据每月入库清单进行结算;甲方按照乙方上月发票入帐金额以支票、汇票、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乙方货款(质量诚信保证金除外)。
2.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当月供货人数、品种、数量和送货地址。甲方指定专人(甲方)验收产品。
3.乙方向甲方交付食材满一个月之后必须向甲方提供与食材合同标的物相符的发票。
4.乙方送货后,应到甲方办理送检手续,检验无异议后于当日办理入库手续。
5. 乙方应保证向甲方提供合同范围内的商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在合同期内市场价格发生变动时,乙方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要求变更结算方式或变更供货数量,否则将被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由于食品质量而引起的中毒等伤害事件造成的损失由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所产生的一切由乙方承担;
2.乙方若出现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供货或延期交货,供应食材不合格等现象,发现一次,甲方扣除乙方缴纳违约金的2%至10%。在履约期间,连续7天以上停止供应食品的,依法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合作。
3.乙方提供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损坏等情况,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乙方负责。
4.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供应商品质量合格,一经发现所供应商品有假冒伪劣的,乙方必须赔偿甲方其所供假冒伪劣产品市值10倍的金额作为赔偿金,且甲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并取消乙方供货的权利。
5、乙方须根据甲方需求将主副食品送至 ,若乙方未按时间将主副食品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有权在当地购买符合甲方标准的食品并索要相关票据,购买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承担当日应送物品价格的5倍罚款,送货食材不符合标准、损坏,罚款2万元,累计超过3次将公司拉进供货黑名单。
6、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如有因食品安全方面造成重大事故、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原性疾病,根据不同情节,乙方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依法依规追究负责人和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7、因食品安全致人死亡或致人残疾而丧失劳动能力的严重后果,乙方将赔偿经济上的损失,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8、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七、合同的解除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不能按照与甲方约定的时间交付产品超过7日的,或者交付的产品是假冒伪劣的、有质量问题的。
2.乙方交付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不符合国家食品标准、相关部门标准的;
3.条款约定的应由乙方承担的义务,乙方怠于履行的。
4.其他损害甲方利益不能按时供货的,而甲方则可解除合同及其供货资格,并没收乙方交付的履约保证金。
5.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提前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完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八、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本合同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后时生效。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自该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有特殊情况,由甲方通知供货商继续供货。
九、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或申请 所属地 仲裁机构仲裁解决)。
九、附则
合同文本一式四份,双方各自保留两份。
双方有关供货合同的协商、会议纪要、招投标文书等书面协议或者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法人签字(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付款币种及方式
1. 付款币种
本次招标所述的项目资金均以人民币支付。
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与甲方协定。
备注:最终付款方式以和甲方单位签订合同为主。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或副本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单位地址:
联系人及电话:
目 录
(1)投标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公司简介;
(5)开标一览表;
(6)人员配备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配送及驾驶人员);
(7)食品质量保证承诺、措施及不合格食品退换的承诺、卫生保障承诺;
(8)拟投入的主要运输车辆;
(9)货物来源、供货渠道、产品加工工艺流程及加工储存场地;
(10)供货、配送方案及产品详细介绍;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投标单位《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13)其他投标人认为还需补充的内容。
(一)投 标 函
致: 采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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