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2.1 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应答人,其应答将被否决。 2.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2.1 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非法人组织,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2.2 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或证明资料)。 2.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同时应答。 2.2.4 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或山东中移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或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且影响项目履约的;在最近三年内(2019 年2月1日至今)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认定存在骗取中标行为的。 2.2.5 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