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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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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ZB-2022-001: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招标详情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成交公告

2022-01-29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
采购单位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行政区域 省级 公告时间 2022-01-29
本项目招标公告日期 2022-01-18 成交日期 2022-01-30
成交供应商 玉溪优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总成交金额 ¥79.7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金子涵
项目联系电话 18887703205
采购单位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采购单位地址 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877-2616363
代理机构名称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2号楼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877-6991366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HYZB-2022-001
二、项目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
三、成交信息

标段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

供应商名称:玉溪优食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徐百户屯23幢2号

成交金额(万元):79.7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标段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
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约160名干警工作日早、中、晚餐用餐服务,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等。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
服务时间:一年,具体详见附件。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春发、陈力宏、刘俊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金额:0.9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33号

联系方式:0877-26163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2号楼2楼

联系方式:0877-69913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金子涵

电 话:18887703205



附件

小微企业.pdf

附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院餐饮服务)1.18.pdf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编号:HYZB-2022-001采购单位: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盖章)采购代理机构: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注意事项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请携带以下证明材料至磋商会议现场核验:序号 相关证件或证明材料原件 备注1 保证金缴纳凭证或银行保函或保险单保证金缴纳凭证提供复印件;银行保函或保险单提供原件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会议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参加磋商会议时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的原件在磋商会议前由工作人员核验登记,如果有不符或不全的,工作人员记录,并将该记录结果提交磋商小组。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性将由磋商小组评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目 录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 5 -1.总则.................................................................................................... - 9 -2.采购文件.......................................................................................... - 10 -3.响应文件.......................................................................................... - 11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5.开启响应文件.................................................................................. - 15 -6.磋商和评审...................................................................................... - 15 -7.合同授予.......................................................................................... - 18 -8.质疑.................................................................................................. - 20 -9.纪律要求.......................................................................................... - 21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草案..............................................................................- 27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3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 号楼 2 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 年 1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HYZB-2022-00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采购预算:¥800000.00 元/年(大写:捌拾万元整/年)最高限价:¥800000.00 元/年(大写:捌拾万元整/年)采购需求: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约 160 名干警工作日早、中、晚餐用餐服务,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等。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服务地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三、获取采购文件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时间:2022 年 1 月 18 日至 2022 年 1 月 25 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 8:30 至 11:30,下午 14:3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方式:现场购买售价:600.00 元,售出不退。其他: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供应商公章复印件一份:1、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购买磋商文件时提供)。四、响应文件提交提交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 8 点 30 分至 9点 00 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五、开启响应文件时间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 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磋商公告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2. 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磋商公告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 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地 址:玉溪市红塔区龙马路 33 号联系方式:0877-2616363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联系方式:0877-6991366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金子涵电 话:188877032052022 年 1 月 18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1 项目名称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2 采购单位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3 采购需求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约 160 名干警工作日早、中、晚餐用餐服务,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等。4 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6 项目地点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7 最高限价 ¥800000.00 元/年(大写:捌拾万元整/年)8 供应商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2)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3)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9供应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或具体要求(1)供应商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一年(2020 年或 2021 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3)供应商提供 2021 年 1 月至今任意 1个月缴税证明和社会保险费缴纳凭证或参保证明。(4)供应商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6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不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磋商。(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10 踏勘现场☑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 ,踏勘集中地点: 。11 采购预备会☑不召开,供应商若有疑问可以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日前以书面形式发电子邮件至 yxhyzx@qq.com,采购人统一解答后发给所有接收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召开,召开时间: ,召开地点: 。12 响应文件有效期 90 日历天。13 响应保证金保证金的金额:10000.00 元(大写:壹万元整)保证金的形式:转账或银行保函或保险保证响应保证金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按以下账户通过转账或电汇方式交纳,响应保证金缴纳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开户名: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账 号:1018021000367477开户行: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彩虹支行其他:采购人接受以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证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供应商采用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证方式提交响应保证金的,与响应文件同时提供银行保函或投标保险保证的原件,其有效性由磋商小组认定。14 响应性文件偏差☑不允许□允许允许偏差的范围:允许偏差的项数: 项。15供应商要求澄清采购文件的时间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 5日前,不足 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16 分包☑不允许□允许:非主体、非关键性的工作允许分包,分包需经采购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7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单位书面同意。17 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的响应。18合同价格形式和报价要求合同价格形式:包工包料固定总价承包(含税包干价)报价要求:①本项目采购预算为¥800000.00 元/年(大写:捌拾万元整/年),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响应文件无效。②报价为含税包干价,包括餐饮服务成本(人员工资、保险、奖金、福利、服装、劳保等)、员工培训费、管理费、风险费、税收等所有费用,以及本院未提及但有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的总和。合同实施期间,成交价不随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而进行调整。19响应文件份数及装订要求响应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一份副本,电子文档一份(光盘或 U盘);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装订要求:打印装订成册。20 响应文件密封密封要求: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的正本与所有的副本及光盘或 U盘装在一个密封袋中。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1)项目名称、编号;(2)供应商名称和地址。2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地点现场提交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 8:30 时~9:00 时(北京时间)提交截止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22 磋商时间、地点时间:2022 年 1 月 29 日 9:00 时(北京时间)地点: 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23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本项目共进行二轮磋商。□本项目不事先确定磋商轮次,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确定,并在最后一轮磋商前告知供应商。磋商顺序:按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顺序进行。24 评审方法及标准 综合评分法25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26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数量按最终得分由高到低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3名27 发布成交公告 公告媒介:云南省政府采购网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8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序号 内 容 说明与要求28 履约保证金额□不要求递交■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履约保证金形式:转账、保险或保函。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前递交到采购人指定账户。退还时间:服务期限满后无息退还。29小型和微型企业服务的审查□不适用■适用,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按以下价格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报价的 6%,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参与价格扣除,具体详见评标办法。30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适用,按照《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评审中价格扣除按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幅度执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1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府采购政策□不适用■适用,如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等时,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排名优先;均属于或均不属于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供应商的情形,由磋商小组投票决定排名。32 异议渠道联 系 人:金子涵电 话:0877-6991366、18887703205通信地址:玉溪市高新区腾龙路玉溪双创中心启迪众创园 2号楼 2楼电子邮箱:yxhyzx@qq.com33 采购代理服务费费用标准或金额:9000.00 元(大写:玖仟元整)交费时间: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交费方式:银行转账、微信、现金、支付宝34供应商携带至磋商会议现场的材料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注意事项。35 磋商小组的组建磋商小组构成: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 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 2/3。评审专家确定方式:云南省政府采购专家管理子系统中随机抽取。36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供应商为非法人机构的其他主体资格的,磋商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指其他主体资格的负责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9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1.总则1.1 采购方式1.1.1 本项目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执行,以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1.1.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1.2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1.2.1 采购项目概况: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项。1.2.2 供应商资格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项。1.2.3 供应商资格审查需要提供的必要材料或具体要求: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项。1.3 磋商费用承担1.3.1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3.2 招标代理服务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33 项。1.3.3 公证费收取标准按云发改价格【2019】771 号文件执行,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 3个工作日内直接向公证处缴纳(如有)。1.4 保密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5 语言文字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6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7 踏勘现场1.7.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0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部分供应商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1.7.2 供应商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采购人的原因外,采购人对供应商参加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不承担责任。1.7.3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地点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仅作为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的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 采购预备会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采购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采购预备会。1.9 分包1.9.1 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部分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并在响应文件中作出说明。1.9.2 分包供应商不得将分包项目再次分包。成交供应商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 响应和偏差1.10.1 采购需求或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均以“*”符号标记。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需求和合同草案中的关键条款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1.10.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了对允许偏差的范围和可以偏差的项数的,如响应文件存在的偏差超出上述范围或项数,将被视为无效。2.采购文件2.1 采购文件的组成本采购文件包括:(1)磋商采购公告;(2)供应商须知;(3)评审办法;(4)合同草案;(5)采购需求;(6)响应文件格式;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1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7)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采购人依照本章规定,对采购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内容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的形式发给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2.3 供应商在收到补充文件后,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3.响应文件3.1、响应文件的组成3.1.1 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情况;(4)响应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9)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供应商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作出的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2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3.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响应文件、亲自参加磋商的,响应文件不包括授权委托书。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响应文件不包括联合体协议书。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未要求供应商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响应文件不包括响应保证金。3.2 报价3.2.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在响应函和报价表中进行报价。响应函中报价及最终报价应为包含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在内的含税价格。3.2.2 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对于服务采购项目,采购人在签署采购合同时及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权对采购标的的数量进行增加或减少。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4 报价的其他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 响应文件有效期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有效期应为 90 日,从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开始计算。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的,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响应文件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响应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响应文件在原有效期届满后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响应保证金。3.4 响应保证金3.4.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的同时,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见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递交响应保证金,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响应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4.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将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 5 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 5 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响应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响应保证金采购人可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3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以不再退还。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5)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3.5 资格审查资料供应商应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规定的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3.6 响应方案3.6.1 响应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的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采购需求中明确为关键条款(标记“*”)的,供应商还应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有关证据或证明材料。3.6.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只能提出唯一响应方案外,供应商可在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中提出多个响应方案。供应商在最终报价前应确定一个最终方案,并针对最终方案提出最终报价。3.6.3 响应文件对采购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响应文件偏差表中未列明的内容,将视为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但如发现响应文件的其他部分与商务和技术偏差表的描述不一致或供应商的响应缺乏支持性文件,则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进行澄清,并根据澄清结果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3.7 响应文件的编制3.7.1 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3.7.2 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联合体协议书(如有)应由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4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响应函或联合体协议书(如有)由代理人签字的,应在响应文件中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由供应商或联合体各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3.7.3 磋商中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4 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3.7.5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供应商应根据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3.7.6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响应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4.响应文件的递交4.1 响应文件的包装与标记4.1.1 响应文件应妥善包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响应文件应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按要求密封。4.1.2 响应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4.2 响应文件的递交4.2.1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采购人收到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4.2.2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4.3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5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4.3.2 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或供应商撤回已递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采购人收到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接收凭证;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后,退回供应商的响应文件。4.3.3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采购人应在 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响应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响应文件的修改文件应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包装、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启响应文件5.1 开启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采购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和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启响应文件,并邀请所有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5.2 开启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公开开启响应文件:(1)宣布开启会议纪律;(2)宣布参加开启会议的工作人员姓名;(3)供应商代表检查确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4)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启顺序开启响应文件,公布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保证金递交情况、响应文件数量等信息,并记录在案;(5)供应商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等在响应文件开启记录上签字确认;(6)宣布磋商有关安排和注意事项;(7)开启会议结束。6.磋商和评审6.1 磋商小组6.1.1 采购人将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由磋商小组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以及第三章“评审办法”的规定与供应商进行磋商、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6.1.2 磋商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6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要求其回避。6.1.3 磋商小组组建后,磋商小组成员共同推选磋商小组组长,磋商小组组长负责组织磋商及评审工作。6.1.4 在磋商和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审报告。6.2 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6.2.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主要对响应文件的形式、供应商的资格和响应文件的响应性进行审查,以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6.2.2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2.3 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2.4 只有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且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评审。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未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7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6.3 磋商6.3.1 磋商小组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磋商轮次及磋商顺序与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6.3.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集中与单一供应商逐一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参加磋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在磋商中做出的承诺构成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3.3 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磋商的,视为其放弃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6.4 递交补充响应文件6.4.1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6.4.2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6.4.3 补充响应文件与首次递交的响应文件共同构成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二者内容不一致的,以补充响应文件内容为准。6.4.4 磋商小组审查供应商补充响应文件,对其响应性进行评审。补充响应文件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补充响应文件未能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及其修改和补充内容的,该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取消供应商的磋商资格并对其进行告知。6.5 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在磋商中未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磋商小组修改和补充了采购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8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文件的,磋商小组应要求按照本章第 6. 4 款规定递交了实质性响应的补充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6.6 详细评审及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6.6.1 磋商小组按照第三章“评审办法”规定的评审方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和程序对响应文件进行详细评审。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6.6.2 评审完成后,磋商小组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候选成交供应商名单。磋商小组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6.3 所有供应商最终报价均明显不合理的,采购人有权终止磋商活动。6.7 特殊情形处理6.7.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除采购文件 6.7.2 说明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家的。6.7.2 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2 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 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7.合同授予7.1 确定成交供应商7.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7.1.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19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7.2 成交结果公示成交供应商确定后 2 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并将磋商文件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7.3 发出成交通知书公告成交结果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7.4 履约保证金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7.5 签订合同7.5.1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7.5.2 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响应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响应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5.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7.5.4 联合体成交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成交项目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7.6 特殊情形处理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0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8.质疑8.1 提出质疑8.1.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8.1.2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8.1.3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4)事实依据;(5)必要的法律依据;(6)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8.2 质疑处理8.2.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供应商质疑不成立,或者成立但未对中标、成交结果构成影响的,继续开展采购活动;认为供应商质疑成立且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按照下列情况处理:(1)对采购文件提出的质疑,依法通过澄清或者修改可以继续开展采购活动的,澄清或者修改采购文件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否则应当修改采购文件后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对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的质疑,合格供应商符合法定数量时,可以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的,应当依法另行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否则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8.2.2 质疑答复导致中标、成交结果改变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1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9.纪律要求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采购人不得泄露磋商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磋商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9.3 对磋商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磋商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9.4 对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推荐情况以及磋商有关的其他情况。在磋商活动中,与磋商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磋商工作正常进行。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0.1 采购代理服务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由供应商承担采购代理服务费的,供应商应按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10.2 其他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2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第三章 评审办法评审办法前附表条款号及名称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1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2.1.1 形式评审标准供应商名称与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一致响应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第 3.7.2 项及第 3.7.3 项的规定联合体情况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供应商递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不接受联合体的,联合体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无效2.1.2 资格审查标准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财务状况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要求,提供缴税在规定期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供应商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参保证明复印件企业信誉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出席磋商会议或签署响应文件的,还应按照采购文件的格式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信用信息查询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查询不良记录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以上信用信息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查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1日。2.1.3 符合性评审标准报价 符合第二章第 3.2 款规定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第 3.3.1 项规定响应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第 3.4.1 项规定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4 项规定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5 项规定偏差 偏差范围和偏差项数符合第二章第 1.10.2 项的规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3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 分值构成和权重 技术部分、商务部分:100 分,权重: 0.9报价:100 分,权重:0.13.2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3.3技术和商务评分标准(100分)服务方案(满分 20 分)(1)服务方案(包括原材料采购管理、食品保存、食品安全控制、服务质量控制等)全面、详细、合理,有针对性,且各项服务标准较高,能为采购人提供高标准服务的,得 14-20 分。(2)服务方案(包括原材料采购管理、食品保存、食品安全控制、服务质量控制等)基本全面、合理,有一定针对性,且各项服务标准能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得 7-13分。(3)服务方案(包括原材料采购管理、食品保存、食品安全控制、服务质量控制等)遗漏或错误较多,不合理,不能很好的为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得 1-6 分。(4)未提供服务方案的,得 0 分。食堂管理方案(满分 20 分)(1)食堂管理方案(包括食堂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用水、用电、消防、6T 等)全面、详细、合理,有针对性,得 14~20 分。(2)食堂管理方案(包括食堂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用水、用电、消防、6T 等)基本全面、合理,有一定针对性,得 7~13 分。(3)食堂管理方案(包括食堂管理制度、安全卫生、用水、用电、消防、6T 等)遗漏或错误较多,不合理,得1-6 分。(4)未提供服务方案的,得 0 分。餐品搭配(满分 20 分)(1)提供的餐品搭配具有营养健康,且不存在食物相克或可能发生中毒的情况,菜式组合创新、色彩明快绚丽,菜品种类丰富,菜品质量高,原材料使用好,得 14-20分。(2)提供的餐品搭配科学合理、营养健康,菜品种类一般,菜品质量一般,原材料一般,得 7-13 分。(3)提供的餐品搭配不科学合理、营养一般,菜品种类一般,菜品质量差,无原材料说明,得 1-6 分。(4)未提供服务方案的,得 0 分。食谱参考(满分 10分)(1)提供的菜品较多,优于项目要求的食谱,能兼顾不同口味需求的,做到品种多样,确保餐饮服务优质高效,得 8-10 分。(2)提供的食谱满足项目要求的食谱,荤素搭配合理,营养健康,得 5-7 分;(3)提供的食谱低于项目要求的食谱,种类一般,得 1~4 分;(4)食谱存在问题或未提供食谱不得分。应急预案(满分 10 分)(1)应急预案(如临时供餐、食物中毒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火灾、停水跑水、停电、地震等方面)科学合理,对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有具体合理的应对措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4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施,能够及时有效解决,针对性强的,得 8~10 分。(2)应急预案(如临时供餐、食物中毒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火灾、停水跑水、停电、地震等方面)合理可行,对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能够解决,但针对性不强的,得 5~7 分。(3)应急预案(如临时供餐、食物中毒预案、消防应急预案、火灾、停水跑水、停电、地震等方面)基本合理,对服务过程中的突发情况解决措施不到位,保障措施不具体,缺乏针对性的, 得 1~4 分。(4)未提供应急预案的得 0 分。服务人员配置(满分 10 分)(1)各类岗位、人员配置齐全、科学,承诺专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考核有标准、有措施、有奖罚淘汰机制。上岗着装、仪表、行为、态度等标准统一、规范,厨师、面点师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所有人员均需具有健康证,得 8~10 分;(2)各类岗位、人员配置齐全,承诺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有人员考核标准,厨师、面点师具备职业资格证书,人员具有健康证,但证件不全的,得 5~7 分;(3)各类岗位、人员配置不齐全,未承诺专业人员持证上岗,无人员考核标准的,证件不全的,得 1~4 分;(4)未提供人员配置的不得分。服 务 评 价 评 审(满分 10 分)提供与采购人性质类似的单位服务评价意见或民主测评结果,优秀得 10 分,良好得 5 分,差不得分。(评价意见或民主测评结果须附服务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必要时采购人可联系确认。3.4报价评分标准(100分)报价评分(100 分)1、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价格权值×100。2、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的规定,供应商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且提供产品或服务均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对磋商报价给予 6%的扣除,扣除后的价格为评审价格,即评审报价=最后磋商报价×(100%-6%)。1.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2.形式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标准和程序2.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 资格审查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5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2.3 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2 评审程序2.2.1 磋商小组依据本章规定的标准对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依次进行形式评审、资格审查、符合性评审,判断响应文件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只有以上评审合格的响应文件才可通过相应评审。2.2.2 响应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磋商小组应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应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澄清、说明和补正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2.2.3 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仍不满足相应评审要求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有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3.1 评审价格确定3.1.1 除评审办法前附表另有规定外,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3.1.2 评审价格超过最高限价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3 磋商小组经过对供应商的报价进行比较或基于专业经验认为某一供应商的报价过低,可能对其履约造成影响时,应当要求该供应商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3.1.4 最终报价有算术错误或其他错误的,磋商小组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正,并要求供应商对修正后的价格进行书面澄清确认。供应商拒不澄清确认的,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1)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3)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且缺漏项内容不属于实质性偏差的,则视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6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为缺漏项内容的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2 综合评分和排序(综合评分法)3.2.1 分值构成(1)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2 评审基准价计算(1)评审价格:评审价格以最终报价的大写含税价格为准;符合评审价格扣除条件的供应商,在评审时对磋商报价给予相应的扣除。(2)评审基准价: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3.2.3 评分标准(1)商务部分、技术部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2)报价:见评审办法前附表。3.2.4 评分。磋商小组成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对供应商的商务、技术和其他因素进行评分。报价评分由磋商小组统一计算。各项得分汇总后为该成员给供应商的评分总分。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3.2.5 汇总。磋商小组汇总每个成员对供应商的评分总分,每个供应商的评分总分的算术平均值为供应商最终得分。3.2.6 磋商小组对供应商最终得分进行比较后,按照供应商最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供应商排序。最终得分相等时,按照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供应商优先顺序。4.评审结果4.1 提交书面评审报告磋商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采购人递交书面评审报告。4.2 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要求及数量磋商小组应在书面评审报告中按照供应商排列的优先顺序向采购人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排序。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排序要求及数量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7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第四章 合同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甲方) 和 (成交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一、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2.成交通知书;3.竞争性磋商文件;4.响应文件。二、标的1.标的名称: 。2.标的数量: 。3.标的质量:严格遵守响应文件、承诺书及竞争性磋商文件各项服务质量和要求执行。4.服务期限: 年,本合同执行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三、服务要求1.派驻人员要求: 。2.服务内容: 。3.供餐要求: 。4.安全要求:四、价款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以上为含税包干价款,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五、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8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1、付款方式:餐饮服务费采用中标总价按每月折算后进行给付。合同签订后30 天内,甲方支付 3个月的餐饮服务费给乙方,以后按三个月一次进行支付,在第一月的 10 日前支付餐饮服务费,遇财政财务结算期间支付时间延后。2、发票开具方式:由乙方按照约定时间及合同价款开具本季度相关金额发票给甲方,甲方收到发票后 个工作日将价款支付给乙方。3、乙方收款账户为:户名:账号:开户行: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履行期限: 。2、履行地点: 。3、履行方式:现场服务。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甲方联系和处理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负责提供必要的场地、水电等。如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操作使用不当,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按照损失全额赔偿。3、负责监管餐饮质量与服务、食品安全和环境卫生,对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和食品加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进行考核,对乙方派驻人员表现情况进行监督,如烹饪水平差、达不到等级的厨师、服务人员工作表现查、服务态度差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4、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八、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指定一名项目联系人,代表乙方联系和处理服务过程中的有关事宜。2、乙方派往本项目的工作人员需经过相关培训,持相关资格证和健康证上岗。3、在合同期内无条件接受甲方对所提供服务的质量、安全考核,并对甲方提出的意见及考核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29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4、乙方不得提供问题食品、高风险食品(四季豆、菌类、发芽或变色土豆、豆芽等)。如乙方提供的食品有问题,造成甲方出现食品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5、提供的食材必须明确货物来源。6、按照工作程序和标准做好各项工作。7、所投入人员工资标准不低于玉溪市最低人工工资标准。九、违约责任1. 本合同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干警对餐品、环境卫生等进行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2. 乙方保证在服务期间,利润率不超过 15%,采购人有权对利润率进行核查,经核查利润率超过 15%且乙方不进行实质性整改,视为乙方违约,合同自行终止。3.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季度服务费的 %进行支付,违约金按本季度服务费的 %进行支付,甲方可在下一季度服务费中扣除。且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4.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本季度服务费的 %进行支付,如甲方不履行,乙方有权追加违约金,追加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5.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6.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0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7.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8.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9.如果在合同期内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目标,责任由甲方承担。10.如果在合同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服务目标,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11.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限内,在乙方没有过错的情况下,甲方单方面中止合同,甲方需向乙方提前发出中止合同的相关通知并且实际服务期限价格结清款项。12.乙方派驻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内,发生的人身伤害、意外事故以及劳动纠纷由乙方负责,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乙方派驻工作人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和乙方派驻工作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13.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本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4.乙方无法响应甲方需求,未按照本合同及附件以及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响应文件的要求提供服务,在经甲方要求整改三次后仍未符合合同约定及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前单方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 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无需支付任何合同费用。十、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1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2.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过程中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公告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全部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十一、其他1.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 7 天之内作出答复,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默认。2.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 10 天内支付。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持 份,乙方持 份,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签字生效。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2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订日期:乙方(供应商单位章)名称:地 址:邮 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签订日期:丙方(鉴证方单位章)名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电话: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3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第五章 采购需求一、采购服务的功能或者目标项目编号:HYZB-2022-001项目名称: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采购预算:¥800000.00 元/年(大写:捌拾万元整/年)采购需求: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约 160 名干警工作日早、中、晚餐用餐服务,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等。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服务地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1、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按采购文件的格式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采购文件规定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后计算报价得分。2、供应商属于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采购文件规定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后计算报价得分。3、供应商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按采购文件的格式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按采购文件规定扣除幅度对报价进行扣除后计算报价得分。三、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四、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4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五、验收或考核标准1、主要是对食材品质的要求,在管理上明确由专人参与管理,定期不定期参与监督采购;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食堂监督员(各部门内勤代表)、不定期检查、监督食堂物品品种、数量、质量;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不定期组织职工对餐品、环境卫生等进行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2、供应商保证在服务期间,利润率不超过 1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利润率进行核查,经核查利润率超过 15%且供应商不进行实质性整改,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六、付款方式餐饮服务费采用中标总价按每月折算后进行给付。合同签订后 30 天内,甲方支付 3个月的餐饮服务费给乙方,以后按三个月一次进行支付,在第一月的 10 日前支付餐饮服务费,遇财政财务结算期间支付时间延后。七、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一、餐费标准1、法院干警:早餐 3元/人,午餐 6元/人,晚餐 6元/人。非法院干警:早餐5元/人,午餐 8元/人,晚餐 8元/人(非法院干警是指干警家属、外来人员)。2、会议、培训、接待等用餐费用按有关文件规定进行结算。乙方调整供餐收费标准方案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执行。二、供餐要求1、早餐、午餐、晚餐的供餐方式为自助餐。2、早餐:①每天须供应米线、卷粉、面条、饵丝等不少于 4 个品种,帽子以杂酱、焖肉、扒肉、牛肉、三鲜等,每天不少于 3个品种,底汤 2个品种。②豆浆、油条、稀饭、面点(包子、馒头、蛋糕、饺子等)包子、鸡蛋(煎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5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蛋、盐蛋、茶叶蛋)等,每天不少于 4个品种,每星期须做到 2天不重样。③食材和帽子每天按需准备,并准备适量的佐料。3、午餐:①每天供应的菜品为新鲜蔬菜 3—4 个品种、荤菜 3—4 个品种(串肉菜比例不高于 30%),汤类不少于 2 个品种,菜品的数量不低于 10 个品种,主食不少于3个品种(包含面点);咸菜不少于 2个品种。午餐菜品品种每周不重复,食品营养搭配科学合理。②每半月推出一例新菜,不断丰富菜肴品种;午餐须提供足量的米饭、菜汤或米汤,汤品种每周至少更换 3次。③荤菜中肉的净含量不低于 70%,串肉菜中肉的净含量不低于 50%。4、晚餐:①每天供应的菜品为时鲜蔬菜 3—4 个品种、荤菜 3—4 个品种(串肉菜比例不高于 30%),汤类不少于 1个品种,菜品的数量不低于 7个品种,主食不少于 2个品种(包含面点);咸菜不少于 2 个品种。晚餐菜品品种每周不重复,食品营养搭配科学合理。②每半月推出一例新菜,不断丰富菜肴品种;晚餐须提供足量的米饭、菜汤或米汤,汤品种每周至少更换 3次。③荤菜中肉的净含量不低于 70%,串肉菜中肉的净含量不低于 50%。5、接待、培训、会议用餐,按规定要求提供。6、根据法院需要提供专案及涉密审判案件的就餐保障服务。7、配合保障法院其他特殊活动的餐饮需求。三、饭菜质量要求:1.严格按照新《食品安全法》中要求,制作营养均衡、搭配合理、安全达标、口感佳、适合大众但不乏特色的餐食;会议及接待餐要有特色,营养与口味兼故。2.以时令菜品为主、菜式组合创新、口味丰富适宜、加工形状各异、色彩明快绚丽、烹调方法有别、营养搭配平衡。3.专案及会议餐品:调味适当,口味纯正,主味突出,无邪味、糊味和腥膻味。4.色调明快自然,美观大方,主料、副料、调料和汁芡等相互配色谐调。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6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5、讲究食品卫生,个人卫生、操作卫生、场地卫生、器皿卫生,杜绝使用人造色素。6、提供不少于 100 种中式菜肴、20 种中西面点食谱库用于院方参考,做到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确保餐饮服务优质高效。每周四向院方提供下周食谱参考方案。四、服务质量、人员管理及卫生安全要求:(一)服务质量要求(1)每年两次法院干警满意度测评结果均不得低于玉溪市中院规定的 85%目标值;(2)法院干警使用的餐具、操作间使用的各种器具必须每日进行消毒,不准使用对人体有害的消毒液;(3)须按规定的就餐时间按时用餐和收餐,并确保用餐量的及时供应,做到随时需要随时加工;(4)对法院干警的意见和需要整改的事项,应及时给予整改(明确整改期限,一般不得超过 48 小时);(5)确保服务到位细致,供餐及时有序,干警餐费收入使用足额,强化内部管理,严格食品卫生,法院干警问题反映少,满意度高;(6)严格执行合同及合同附件中规定的其他相关服务标准及要求;(7)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餐饮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8)原材料采购(1)、计划采购,严禁采购腐烂、变质食物,防止食物中毒;(2)、食堂大宗商品如米、面、油、调味品等承担餐饮服务单位统一负责采购,由采购人参与采购监督,鱼肉等贵重食材需到物美价廉的正规商店、摊档采购,采购人不定期参与采购监督;(3)、食堂蔬菜采购尽可能为生态生产基地供应商为主,或者每日到正规商店、摊档采购,煤气由正规液化气公司供应;(4)、值班人员每日认真核对食堂所有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全面监督物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7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质量,确认无误,验收合格后,在采购单据上签名;(5)、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食堂监督员不定期检查、监督食堂物品品种、数量、质量;(6)、坚持实物验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结,账物相符,每月盘点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布账目,接受干警监督;(7)、法院司法行政装备管理处将食堂每日采购物品汇总到《食堂采购物品清单》,逐日核算、测评;(8)、食材要求:①大米必须符合 “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必须符合GB1354-2009 要求,无异色泽和气味,外包装上有生产厂家及日期、QS 认证标志等,品质不低于秋然、稻花香、秋田小町等品牌要求。②食用油必须采购非转基因油,无异色泽和气味,外包装上有生产厂家及日期,产品执行 GB/T1536 标准,质量等级为一级,标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QS 标志,品质不低于滇雪、金菜花等品牌要求。③购买鲜肉类必须为当天在定点屠宰场(或宰杀店)宰杀加工,并经动物卫生检疫机构检疫合格,加盖检疫合格印章和屠宰场印章,并附有《动物产品(B)检疫合格证明》且为当天宰杀;冷冻肉类必须向经营商索票索证,并报动物卫生检疫机构备案。④食堂鲜粮(卷粉、米线等)食品、蛋、面粉、生粉豆制品、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等)等必须购买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在保质期内,有 QS 标志。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面粉质量标准为国标特制一等。⑤采购的蔬菜水果必须为实时新鲜,存储过程中必须做好防污染工作,确保清洁卫生、无杂物、新鲜无异味、无腐烂变质。(二)餐饮服务人员要求:供应商应配备满足服务需求的厨师、配菜、面点师、服务员等人员不少于 8 人,厨师、面点师需具备职业资格证书,所有从业人员均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上岗,厨师持《烹调师》上岗率不得低于 90%;所有服务人员上岗前均通过政审,应确保有较高的素质和修养,不与法院干警发生正面冲突,遇到问题时应逐级上报协商解决,并为不断提高服务技能,做好经常性的培训工作。(三)卫生安全要求(1)严格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确保食品安全卫生,并承担食品安全责任。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8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2)食堂所有经营管理和服务行为必须符合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要求,必须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3)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生熟食品应分开加工,严格按程序管理添加剂,全面执行有关食品卫生安全的法规及规章制度,剩余饭菜禁止再次加工供应,如果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4)食品及菜品按规定留样备查。(5)做好食堂的安全防范,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厨房区域。(6)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食品安全、菜品质量、进餐秩序及设备维护等进行无障碍监督管理、检查和要求。(7)制定和实施餐饮服务、安全管理、应急预案、卫生防疫、防止浪费、节约能源等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措施,做好餐厅、厨房等区域内的卫生保洁,垃圾每天定时清运到垃圾站,做好排水、排污管沟清掏清洁,保持干净通畅。(8)做好员工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所属员工因工作中操作不当造成事故或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害的,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9)因供应商管理和服务人员自身责任被有关机构处罚,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10)负责食堂、厨房设施设备用品的安全,就餐完毕应及时对餐具清洗消毒后再存放,节假日后餐具应重洗,发生丢失或人为原因损坏,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四)管理工作要求1、按规定准时开餐,每餐所供食品在开餐前 15 分钟布置完毕,如变更或其他情况,不能准时开餐,应提前通知,并留有充分时间做出补救。2、成交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提供餐饮服务,负责食堂的经营、维护和管理,不得对外经营,不以盈利为目的。3、妥善使用、保管、维护采购人提供的设施、设备。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非正常损害、丢失、成交供应商需修复或照价赔偿。4、在经营过程中食堂使用的燃气、燃油等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5、食堂就餐卡的充值由成交供应商负责管理,合同期满后充值卡剩余金额如数全额返还持卡人,充值工作专人负责,充卡时间方便上下班人员时间,食堂卡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39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充值金额自行管理,但须接受采购人的专人监督。6、成交供应商须接受采购人对其经营成本、利润的监督,需根据招标人的监督管控如实核算、上报食堂每月经营报表,采购人对其经营状况保密。7、采购人不定期组织干警对餐品、环境卫生等进行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8、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成交后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所附人员进行服务,不得擅自更换人员。9、环境卫生管理:(1)厨房作业区分区明确,标注明晰,物品归类有序。严格区分生、熟食物的容器、刀具、墩子等。餐后及时擦扫地面、台面、柜面、刀具、机械用具、盛用器皿等,定位存放,保持干净干燥。保持排水畅通,不积存脏水污物,地面、墙壁无污渍,消除苍蝇、老鼠、蟑螂等害虫孳生环境。(2)工作人员须统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围裙,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前要彻底洗手消毒,头发应梳洗整齐并置于帽内。(3)餐厅桌椅摆放整齐,桌上物品摆放有序,门窗、玻璃、窗帘干净整洁明亮,地面、墙面整洁无油污。(4)餐饮具使用前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不得使用。洗刷餐饮具须有专用水池,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所使用洗涤剂、消毒剂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消毒后的餐饮具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餐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5)定点收集、存放、处置餐厨垃圾,及时清扫消毒餐厨垃圾存放地,保持整洁。13、其他:供应商成交后,在经营前必须取得针对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0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正本或副本(项目名称)响应文件项目编号: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1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目 录一、响应函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三、联合体情况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六、报价表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响应方案九、其他资料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2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一、响应函(采购人名称):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含税价人民币¥: 元(大写: )的报价提供本项目服务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并承诺上述报价按磋商后的最终报价进行调整和确认,最终报价为响应函的组成部分。2.我方的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响应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3)联合体情况;(4)响应保证金(如有);(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6)报价表;(7)资格审查资料;(8)响应方案;(9)其他资料。……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差外,我方响应采购文件的全部要求。4.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不撤销响应文件。5.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1)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3)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响应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7. (其他补充说明)。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地 址:电子邮箱:电 话:传 真:邮政编码: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3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单位性质:地 址:成立时间: 年 月 日经营期限:姓 名: 性别: 年龄: 职务:系 (供应商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特此证明。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 (盖章)日 期: 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4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 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委托期限:与响应文件有效期一致。代理人无转委托权。附: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 (签字)身份证号码:日 期: 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5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三、联合体情况1.采购文件规定不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没有组成联合体的,供应商自行说明非联合体参加磋商。2.采购文件规定接受联合体的,或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按如下格式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适用于供应商组成联合体的情况)(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竞争性磋商活动。现就联合体事宜订立如下协议。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2、联合体各成员授权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签署文件,递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进行合同谈判活动,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组织和协调工作,以及处理与本采购项目有关的一切事宜。3、联合体牵头人在本项目中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的一切事宜,联合体各成员均予以承认。联合体各成员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合同的要求全面履行义务,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各方承诺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磋商采购项目。5、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7、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牵头人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成员一名称: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6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四、响应保证金(适用于递交响应保证金的情况)1.采用转账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转账凭证复印件。2.采用支票、汇票、保险等方式的,供应商应在此提供支票、汇票、保险等的复印件,原件应单独递交。3.采用银行或担保机构担保函方式的,格式如下:(采购人名称):鉴于 (供应商名称) (以下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参加 (项目名称) 磋商采购活动, (担保人名称)(以下称“我方”)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或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或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发生采购文件明确规定不予退还响应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我方承担保证责任。收到你方书面通知后,我方在 7日内向你方无条件支付人民币(大写) 。本保函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通知应在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送达我方。担保人名称: (盖单位章)地 址:邮政编码:电 话: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7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商务偏差表序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 偏差说明1服务范围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约160 名干警工作日早、中、晚餐用餐服务,接待、会议、培训用餐服务等。2服务地点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3响应有效期90 日历天。4履约保证金合同总价的 5%…… …… ……备注: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内容,但不得删减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8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技术偏差表序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供应商响应情况 偏差说明1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2 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3 服务地点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4 试用期考核采购人不定期组织干警对餐品、环境卫生等进行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5 利润率供应商保证在服务期间,利润率不超过 15%,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利润率进行核查,经核查利润率超过 15%且供应商不进行实质性整改,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 …… ……备注:供应商可自行增加内容,但不得删减采购文件要求内容。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49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六、报价表1、报价说明(由供应商自行编写)2、报价明细表(供应商根据自身服务费用组成自行编写。)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0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七、资格审查资料1.基本情况表供应商名称注册资金 成立时间注册地址邮政编码 员工总数联系方式联系人 电话网址 传真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 电话供应商具有的各类资质证书类型: 等级: 证书号:类型: 等级: 证书号: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基本账户银行账号近三年营业额供应商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备注后附:营业执照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证明)、资质证书(如有)等复印件。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1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2、近年财务状况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 项的要求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如有)的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验资报告或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项的要求,提供缴税在规定期间内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复印件;免税供应商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4.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材料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9项的要求,提供缴纳社会保险在规定期间内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复印件或参保证明复印件。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2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致: (采购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我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参加(项目名称) 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包括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单未移出等情形。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真实和准确,并愿意承担因我方就此弄虚作假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特此声明。供应商: (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_______年 月 日后附:1、“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2、信用中国网站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以上信用记录截图可由供应商自行查询并附查询截图,若供应商未附查询截图,可由采购代理机构查询后向磋商小组提供。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3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6、类似业绩情况表项目名称 简要描述 主要服务内容项目单位联系电话备注注:本表填写类似服务项目业绩,供应商可按上述的格式自行编制;合同复印件或业主出具的证明材料附在此表后。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4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7、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序号 本项目任职 姓名 所学专业 职称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备注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注: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健康证、职业资格证(若有)、职称证(若有)等相关证件证书复印件附后。供应商名称: (盖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8、供应商认为必须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5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八、响应方案(供应商自行编写)响应方案一般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1)总体服务方案;(2)食堂管理方案;(3)餐品搭配;(4)应急预案;(5)服务人员配置;(6)服务评价评审材料;(7)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及其他。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6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九、其他资料1、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参加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提供的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 (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 的具体情况如下:1. (项目名称) ,属于 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 年 月 日注: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本次采购所属行业为:商务服务行业划型标准为: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7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 ___单位的___ 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盖章):日期:_______年 月 日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无需填写。3、其他供应商认为需提交的其他资料。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玉溪和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58 - 联系电话:0877-6991366二 次 (最终)报 价 表供应商: (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日 期:填写说明:1、供应商必须按表中规定格式完整、清晰、正确填写。2、竞标单位二次报价表应签字盖章后单独携带二份到磋商会议现场,以方便进行二次报价。项目名称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采购后勤管理服务磋商报价小写:大写:项目地点 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食堂服务要求和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标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制作标准等要求,不出现食品安全事故,并遵守采购人内部管理制度。服务期限一年,试用期三个月(包含在一年服务期内),试用期内采购人不定期组织民主测评,连续两次测评不合格,视为供应商违约,合同自行终止。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合同续签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相关事宜的通知》(云财采〔2015〕16 号)和《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合同履行期限不超过三年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相关事宜的补充通知》(云财采〔2016〕22 号)文件执行。响应有效期 90 日历天其他优惠条件和优惠承诺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3 -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5 - 1.总则- 9 - 2.采购文件- 10 - 3.响应文件- 11 - 4.响应文件的递交- 14 - 5.开启响应文件- 15 - 6.磋商和评审- 15 - 7.合同授予- 18 - 8.质疑- 20 - 9.纪律要求- 21 -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1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22 - 第四章 合同草案- 27 - 第五章 采购需求- 33 -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40 -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总则 2.采购文件 3.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递交 5.开启响应文件 6.磋商和评审 7.合同授予 8.质疑 9.纪律要求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 评审办法 第四章 合同草案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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