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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
发布于 2022-01-30

招标详情

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
【信息时间:2022-01-29】

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GXTC-A1-21631437)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驻渝某部的委托,对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GXTC-A1-2163143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

二、 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GXTC-A1-21631437

三、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时间

预算

(万元)

服务地点

1

蔬果类、肉类、家禽和小型家畜类、水产类、冻品类、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奶制品饮料类、糕点小食品类、其他熟食类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年(我部因上级政策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600

20个食堂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范围内,1个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1600万元,最高投标折扣率为90%(不含)即投标报价须<90%,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折扣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人采用其他形式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四、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

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占股企业,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需报招标人审核)。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需求相关。

3.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有2例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案例(提供①合同②发票③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4.拥有完整的数据管理系统,能保证物资全程可控,随时追踪溯源,有可在网上对菜品进行下单的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APP截图等)

5.供应商需具备数字化副食品信息库,可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副食品及相关物品数字化管理或承诺中标后根据业主需求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数字化服务和软件开发。(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0)。

7.对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五、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

(三)招标人应于2022年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用开标时收取)

注: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供应商入库注册须知。单位注册的入口链接地址(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首次注册请牢记账号密码。 注册后供应商主账号管理员可以查看本单位所有已参与的项目情况及正在参与的项目情况,子账号仅可查看此账号负责人经办的项目情况。 如应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注册导致保证金及后续流程受影响,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六、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上午09时30分(建议提前半小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二)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三)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4.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 开标时间、地点

(一)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八、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 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驻渝某部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252145826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36号鹭岛loft广场写字楼7楼703室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黄先生、彭先生

电 话: 010-87235094、18583616691

电 子邮 件: 309736742@qq.com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583616691

纪委联系人:吴先生

纪委联系电话:023-68777806

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
户名
开户行
投标保证金账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
123904808710630016213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
6232813760000661776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
3111230034020005678



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发售.doc




招 标 文 件

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

/GXTC-A1-21631437

招标人:驻渝某部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1月


特别提示: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特别留意招标文件上载明的投标开始截止时间,提前或逾期送达(含邮寄送达)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提交。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

请仔细检查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相关证书的有效期和审核信息。

请仔细检查投标文件是否按要求盖单位公章、签名、签署日期、胶装成册、密封。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签署。

带▲与★号条款均为实质性响应指标要求,必须全部响应。若有一项带“▲”与“★”条款未响应或不满足,均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价格文件》一式二份,单独装订,密封在一个信封内,在信封表面标明“价格文件”“开标时启封”字样,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等信息,投标时单独递交。投标人如未按上述要求单独递交《价格文件》,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投标文件中除《价格文件》外,其他部分不得有任何涉及本次投标报价的信息,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采用综合评分法和性价比法评审时,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评分项要求,填写指标值或评分项及其在投标文件位置页码;评审时评委依据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核确认。

供应商发现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的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15846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1

HYPERLINK \l _Toc14456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

HYPERLINK \l _Toc18771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7

HYPERLINK \l _Toc5758 第四部分 合同样本 47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51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GXTC-A1-21631437)

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驻渝某部的委托,对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GXTC-A1-21631437)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驻渝某部副食品集中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021-JKDZSD-F1001/GXTC-A1-21631437

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时间

预算

(万元)

服务地点

1

蔬果类、肉类、家禽和小型家畜类、水产类、冻品类、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奶制品饮料类、糕点小食品类、其他熟食类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年(我部因上级政策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1600

20个食堂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范围内,1个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具体采购需求及技术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采购预算1600万元,最高投标折扣率为90%(不含)即投标报价须<90%,投标人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投标折扣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采用折扣率报价,投标人采用其他形式报价均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三)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期。

注: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信用中国”、军队采购网等渠道对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并将查询记录存档。凡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视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参与本项目的将被拒绝。

(四)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

(五)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六)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本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占股企业,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需报招标人审核)。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需求相关。

3.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有2例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案例(提供①合同②发票③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4.拥有完整的数据管理系统,能保证物资全程可控,随时追踪溯源,有可在网上对菜品进行下单的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APP截图等)

5.供应商需具备数字化副食品信息库,可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副食品及相关物品数字化管理或承诺中标后根据业主需求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数字化服务和软件开发。(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0)。

7.对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月29日(北京时间,下同)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全部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潜在投标人全部知晓有关招投标过程和全部内容。

(二)投标人可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本项目招标公告网页下方“我要提问”栏提出疑问,提问时间从本公告发布至2022年2月19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

(三)招标人应于2022年2月23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cqggzy.com)发布澄清。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文件费用开标时收取)

注:以上提交资料不作为通过资格审核的依据。供应商入库注册须知。单位注册的入口链接地址(http://user.gxzb.com.cn/ztb/unit/login/register.jsp)。首次注册请牢记账号密码。 注册后供应商主账号管理员可以查看本单位所有已参与的项目情况及正在参与的项目情况,子账号仅可查看此账号负责人经办的项目情况。 如应供应商自身原因未及时注册导致保证金及后续流程受影响,造成后果由供应商自身承担!

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1日上午09时30分(建议提前半小时到场递交投标文件并签到),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招标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指定专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3月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接标处详见大厅显示屏)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采购人:驻渝某部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15252145826

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

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执 行机 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第四分公司

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鹭岛路36号鹭岛loft广场写字楼7楼703室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张先生、黄先生、彭先生

电 话: 010-87235094、18583616691

电 子邮 件: 309736742@qq.com

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18583616691

纪委联系人:吴先生

纪委联系电话:023-68777806

2022年1月29日

第二部分 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技术要求(项目内容

招标项目情况

序号

食品类别

内容描述

1

蔬果类

各类绿色蔬菜、瓜果等;

2

肉 类

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等;

3

家禽和小型家畜类

鸡类、鸭类、鹅类等家禽和兔子;禽蛋类等;

4

水产类

鱼类、虾类、蟹类、鳖类、蛙类、黄鳝、贝类等;

5

冻品类

禽类、鱼类、饺子、汤圆、馒头等;

6

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食用油(非转基因)、干货调料、豆制品(非转基因)、半成品、调味品(食盐、味精、酱油、醋、糖等)等。

7

奶制品饮料类、糕点小食品类、其他熟食类

牛奶、酸奶、花生奶、豆奶等;可乐、汽水、果汁及其他饮料;蛋糕、面包等;各类卤菜及烟熏烧烤类。

※二、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蔬果类

1.1水果、蔬菜,质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规定;

1.2农药残留按照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执行;

1.3供应商供货时应当根据需求方要求出具农药残留检测报告;

1.4蔬菜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大小基本统一、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1.5水果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并按我部送货前提出的具体果大要求供货。

肉类

2.1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2.2供应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

2.3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

3. 家禽和小型家畜类

(1)鲜鸡肉类

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或灰白色,肌肉切而发亮。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瘀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要整齐,重量在1.5KG左右鲜鸡当天杀当天送。

(2)鹅/鸭类

符合GB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眼球平坦,皮肤有光泽,乳白或淡红色,肌肉切而有光泽。外表稍湿润,不粘手,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鸭固有的正常气味,无长毛及绒毛,毛根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无紫斑瘀血、净膛、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要齐整,净鸭重1.5KG左右。

(3)禽蛋类

外壳完整、洁净,将鲜蛋打开之后,蛋壳内部应为纯白蛋,不能有斑点或污浊,卵白透明,卵黄膜不破裂,卵黄卵白分明,不能有血管形成,不能有腐败等异臭味。光照试验:右手持蛋,左手遮盖光线透视。新鲜蛋整个呈微红色,陈蛋有暗影,腐蛋暗影更多或不透明。振荡试验:将蛋握在手中,使其摇动,新鲜蛋无哑板声,内容物无流动感,无活动声;陈旧蛋由于水分蒸发,内容物缩小,有振荡声。特殊说明:投标人只能配送白壳蛋、不允许配送黄壳蛋。

4.水产类

鲜活、大小基本统一,水产类净菜须保证处理干净、表面无鳞片、血迹、内脏清理彻底、无异味,生鲜冷冻品必须配冷藏车运输。

(1)鱼类:游水生猛,对外界刺激敏感,无翻肚;无嘴烂及其它外表损伤。鱼鳞完整有光泽,不易脱落,眼隔膜有光泽,透明,眼球突出;腹部坚实不膨胀,肛门内部洁净无异常红尾,大小均匀。

(2)虾类:游水快。对外界刺数敏感;头尾完整,有一定弯曲度;虾眼突起,虾身较挺,肉质坚实;虾壳发亮、发硬,呈青绿色或青白色。

(3)蟹类:蟹腿坚实,肥壮,手捏有硬感;脐部饱满,体重;翻扣在地上能很快翻转过来;外壳呈青色冷亮,腹部发白。

(4)鳖: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四肢、尾、颈、裙边等完好,无腐烂,用手翻个后能很快翻过来。

(5)蛙类:大小均匀,没有伤痕,没有异味,表皮光滑,有较强的跳动活力。

(6)黄鳝:体色正常,体态完整,在水中头朝上直立,捞离水后,挣扎有力,身上黏度较多,个体较大。

(7)贝类:肉质新鲜,无臭味,两贝壳相碰发出实响,且响声均匀,在静水中会伸出触角;表面清洁完整,无寄生物,外观完美,有光泽。

5.冻品类

5.1包装整洁、标识清晰、不发粘、不变味、不变色、不浑浊、无杂质沉淀、不漏气、胀气、面类品不开裂、不化冻、个体完整分明、外观品质无污染。

5.2无过期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冻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6.干副调料(含干货)类

6.1配送种类、品牌、规格,质量完全符合我部要求;

6.2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6.3包装完整、无任何破损、无挤压、无破碎、无异味、无任何表面附着物或衍生物。大小包装规格齐全、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6.4具有“QS”生产许可证或“SC”食品生产许可证。

7.奶制品饮料类、糕点小食品类、其他熟食类

7.1包装规格、口味、种类齐全。熟食外包装必须显示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食用方法、包装规格,同时应附有合格证明;

7.2无过期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奶制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二分之一、饮料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三、配送要求

1.供应方式:投标人按照我部预约的数量按时将副食品配送至21个伙食单位。交货时,投标人和各个伙食单位经济民主组指派监督员、给养员、厨房值班员共同负责现场验收购买的副食品品种、数量和质量。验收完毕后,投标人现场开具机打送货清单,并加盖公司鲜章,双方确认无误、签字后,投标人方可离开食堂。

2.供货时间:投标人应保持相对稳定的进货渠道和充足的货源。一般情况下,我部应提前8个小时将所需货物的数量通知投标人,投标人应于每日早上北京时间6:30-9:00期间将我部所需食品配送到各伙食单位食堂(第十二食堂必须8:00前送达),全年节假日无休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疫情等不可抗力)拒绝保障。如遇紧急或者补货情况,投标人在接到我部补货通知后1.5个小时内必须送达我部各伙食单位,我部除一食堂、三食堂不限次数外,其余各灶每日有2次补货机会,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迟供应我部所需货物。

3.配送车辆及人员:按照军队保密规定,防止投标人出现转包、分包情况,投标人须实行专人专车配送,配备配送人员至少10名,配送车4辆,所有配送车辆及服务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配送车辆和驻地化服务团队,不得出现投标文件之外的车辆和人员,若需新增车辆和人员,必须将车辆和人员资料交我部审核,审核通过后才能进行配送服务;服务采购人的配送人员要相对固定,必须经过医院体检、心理健康检查和必要的安全、保密培训,再经采购人政审后方可上岗,严禁聘用有犯罪前科、犯罪嫌疑人员、有传染的人员,相关证明材料留存采购人备案,配送人员无犯罪记录,配送车辆车况良好且无违章记录等,承诺配送人员和车辆遵守采购人相关规定;配送包装费用及配送途中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配送人员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健康证等证明材料)

4.对于质量及数量有问题的食品要保证退货,并及时更换符合质量标准的食品。对标书确定的原料规格市场确实缺货的,经我部研究同意后,可临时调整配送规格,价格按实际情况商品比例浮动。要努力提高有关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不得向我部食堂配送不符质量标准的食品。如发生配送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按我部《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规范及考核标准》未达到要求的,将按照考核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处罚,且我部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补偿(赔偿),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5.投标人向我部食堂提供符合品相及规格要求的货物,必须是经过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并取得合格证明的产品,每批次产品提供时应交存货物质量合格证明或检验检疫证明等交我部食堂保存。

6.投标人应保证及时提供合格安全的产品。一旦发现伪劣假冒产品,经相关部门质量检测认证后,由投标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我部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赔偿所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向有关部门上报并列入征信记录。

7.投标人应每月主动提供服务团队的工资单、社保证明、医保证明等能证明其员工身份的证据,否则将视为非法转包、分包。

▲商务要求(项目要求)

一、服务期限、实施时间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本项目的服务期限为1年(我部因上级政策变更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二)服务时间:中标人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必须按照采购人要求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联系。交货配送时间:北京时间6:30-9:00(每天早上);特殊(应急)采购任务必须按照采购人规定的时间送达指定位置。

(三)服务地点:20个食堂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范围内,1个在重庆市沙坪坝区。特殊(应急)任务交货地点另行通知。

二、验收方式、标准

1.验收方式:货物到达现场后,采购人应在投标人和我部经济民主组指派成员、给养员、厨房值班员在场情况下当面进行感官检验,外观检验或试用检验,若产品外观、包装、数量、质量等不能达到验收标准,采购人可拒收配送物资,投标人应无条件迅速补充合格产品,不得影响正常开餐,我部对违规事项作出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验收标准: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招标文件规定、合同约定以及我部制定的《量化考评细则》(详见本篇第七条)等要求进行验收,如验收达不到规定要求,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成交方应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三、服务要求

1.投标人具有完成本项目配送需求的完备冷链配送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不少于20人的团队提供驻地化服务,且团队至少6名司机,2名财务(至少含1名中级会计师),拥有5年以上副食品供应管理工作经验项目经理1名。团队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0岁,50岁以上人员不得多于5人。(①提供2021年6月至11月连续6个月社保②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十日内,合同签订前在项目所在地具备固定经营场所为甲方提供驻地化售后服务,提供承诺函(已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复印(租赁合同中须附有有效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件加盖投标人鲜章);承诺函格式自拟。

四、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产品质量保证

1.蔬菜类:从采摘到配送至食堂在两天之内(部分特殊蔬菜除外),确保新鲜。

2.肉类:鲜肉保证是当日凌晨屠宰分割,确保新鲜。

3.禽肉类:根据我部要求提供,标准和肉类一样新鲜,当日宰割;保证蛋类新鲜。

4.水产类:根据我部要求提供,当日捕捞,确保新鲜。

5.冻品类:保质期为12个月(特殊产品除外)的常规冻品类,投标人保证冻品生产日期在3个月以内。无过期和临近保质期食品,冻品到期时间不低于保质期三分之二。

6.水果类:保证水果类产品新鲜、无破损、无腐烂变质。

7.干副调料(含干货)类:在保质期3个月以内的产品。

8.奶制品饮料类、糕点小食品类、其他熟食类: 保质期在3天以内的,必须是送货当天生产的货品;保质期在7天以内的,送货日不超过生产日两日;保质期在6个月以内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三分之二;保质期在6个月以上的,送货日至保质期到期日的天数必须大于保质期天数的二分之一。

(二)售后服务内容

1.因市场特殊原因,个别食材品种不能及时提供,投标人应主动与我部沟通协调,更换品种,满足我部需要。

2.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投标人按照我部规定时间内调换,不得影响正常工作。

3.因配送物资质量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承担所有责任。

4.投标人每月派出专业检测人员到部队生活服务中心随机对留样食材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报告。

5.投标人根据我部需求,必须无偿提供对所有食材的简单初加工服务(去皮、切片、切丝、切丁等);鱼、虾、鳝鱼、泥鳅等水产品,经我部同意后投标人方可进行宰杀、分块等粗加工,而后再送至食堂,但必须保证食品新鲜。

6.投标人设置24小时服务热线、专人服务、专人跟踪。

五、履约保证金

(一)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

(二)缴纳履约保证金方式:投标人在签订合同前通过银行基本账户转账缴纳履约保证金(不得使用现金进账);

(三)履约保证金账户:

1.收款单位:驻渝某部(缴纳履约保证金时由采购人提供具体收款单位名字)

2.开户行:中国银行重庆长江路支行

3.账号:108807545805

4.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一年服务期满后,由投标人提交退还保证金申请,我部收到申请后根据投标人合同执行情况无息办理退还。

六、定价规则、付款方式及期限

(一)定价规则

1.每个月分为上半月和下半月两个采价周期。每个周期前5日由我部任选一日在白市驿周边市场(优先选择白市驿农贸市场,其次选择白市驿太慈农贸市场,农贸市场无法获得的商品最后选择大型超市)进行一次市场采价(我部认为采价数据不可靠时,可以重庆市政府物价局定期发布的副食品价格为指导),采价时间为当日9:00-16:00.如遇自然灾害、瘟疫爆发等特殊情况,可沿用上一采价周期价格、权威部门指导价格或由双方商定阶段执行价格。

2.采价结束后,由我部召开会议根据所采菜品的质量和价格进行议价,按照投标人中标下浮比例下浮,并最终确定结算价格。

(二)付款方式及期限

1. 我部和投标人合同签订后,投标人按采购合同按时交货,结算形式为先送货后付款,所有订购原料的配送单,经双方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2.每1个月结算一次。投标人在次月与我部21个伙食单位对上月货款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次月5日前完成核对),须给21个伙食单位分别开具正规发票,并送向我部申请付款,同时提供《结算报告》(履约保障金扣除情况),不提供不予结算。

3. 我部对投标人提供的付款资料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 ,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通过转账方式向投标人支付款项。

七、量化考评、违约责任及处罚

1.投标人在合同执行期间必须接受我部的考核,规定每季度进行一次(详见下表:《副食品筹措量化评分细则》),考核结果作为对投标人日常工作的跟踪评估依据,与支付结算费用挂钩。连续两次分值低于80分或满意率低于60%,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投标人在副食品配送过程中出现《副食品筹措量化评分细则》第一、二、五项任一问题时,第一次由我部进行口头警告;累计出现2次,投标人须向我部作出书面说明,累计出现3次以上,超过次数严格执行《副食品筹措量化评分细则》处罚规定。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将副食品送达指定地点(包括因质量问题换货造成的配送时间延误),严重影响我部正常饮食保障的,免除当日全部货款,并扣除履约保证金10%。若投标人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按照规定时间将副食品送达我部指定地点,投标人须提前2小时告知我部,经双方协商后,由我部在白市驿周边市场购买副食品,投标人进行付款。如因副食品质量不达标引起的食物中毒,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中止合同;由投标人负全责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3.经我部随机抽查,若出现结算价格未按每半月定价执行的情况,投标人须向我部作出书面说明,并调回原价,退回差价金额;再次出现的,我部每次扣除投标人当天所有货款的10%,且调回原价,退回差价金额;累计达到5次的,我部将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供应过程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若有违反,我部有权终止合同,并且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5.供应过程中,未经我部同意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更换供应品种、调整数量,因客观原因需调整的,投标人提前告知,并经我部同意后方可实施。

6.投标人及投标人派往本项目配送人员,均须与我部签订保密协议,若投标人或投标人工作人员违反保密协议规定内容,我部将扣除履约保证金,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

7.招标及供应过程中,一旦发现投标人拉拢腐蚀我部及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如送礼品、请吃、返点回扣等可能影响公正问题,我部将视情取消投标人供应资格或扣除投标人全部履约保证金、无条件终止合同,并追究投标人法律责任,纳入诚信黑名单,永久不得参与我部副食品招投标,并将违规情形通报上级业务机关和地方工商管理部门。

投标人对客观存在违约事实,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如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拒不签字确认,我部一律视作投标人默认;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因存在分歧和矛盾,需约谈投标人法人时,投标人法人不得任何理由推脱,投标人法人确因现实情况不能列场的,投标人需授权副总以上领导代表行使法人职责,若投标人法人或授权代表在接到我部通知8小时内拒不到场,我部有权终止合同。

副食品筹措量化评分细则

序号

选项

标准

扣分

罚款(履约保证金)

备注

货物数质量

单种货物数量少于预约数量50%以下

0.5

500元

罚款情形具体参考

单种货物数量少于预约以上50%(含)以上

1

1000元

单种货物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

1

1000元

单种货物腐败变质

1

1000元

单种货物保质期超过2/3

1

1000元

单种货物经检验质量不合格

1

1000元

单种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1

1000元

单种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货物

5

5000元

配送时间

因供应商原因,送达时间超过约定时间少于(含等于)1小时

0.5

500元

因供应商原因,送达时间超过预约时间大于1小时(含等于)2小时

1

1000元

因供应商原因,送达时间超过预约时间大于2小时(含等于)3小时

1.5

1500元

因供应商原因,送达时间超过预约时间大于3小时(含等于)6小时

2

2000元

因供应商原因,送达时间超过预约时间大于6小时(含等于)12小时

5

5000元

因供应商原因,送达时间超过预约时间大于12小时(含等于)24小时

10

10000元

服务态度

服务态度恶劣

1

履约保证金1%

对部队正常要求故意拖延不办理

1

履约保证金1%

不按部队要求着装、携带相关证件

1

履约保证金1%

不携带称重工具或故意调整称重工具数值

1

履约保证金1%

账目核对

虚增数量

5

履约保证金5%

需增价格

5

履约保证金5%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部队结算进度滞后

10

履约保证金10%

包装卫生

配送人员及卸载工具不卫生

1

履约保证金1%

配送车辆未清理干净,未定期消毒,不落实部队防疫有关要求

1

履约保证金1%

货物包装与合同约定不符

1

履约保证金1%

其他

每月未按规定时间提供服务人员工资单、社保、医保等证明文件

2

履约保证金2%

服务团队、车辆配置与投标文件不一致

5

履约保证金5%

协助套现

100

履约保证金100%

配送违禁物品

100

履约保证金100%

泄露部队秘密

100

履约保证金100%

在部队滋扰生事

100

履约保证金100%

转包或者分包

100

履约保证金100%

因质量问题导致食物中毒

100

履约保证金100%

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部队断供

100

履约保证金100%

未按照服务承诺进行服务

1

1000元

八、知识产权

采购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如果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中标人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九、其他

(一)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招标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在为采购人服务期间投标人公司内部所出现的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行为与采购人无关,不得影响服务质量和效率。

(三)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四)考察期间内发现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有虚假承诺、提供虚假资料,供应商不能达到承诺的,不能履行合同的,将没收投标保证金,直接考察顺延排名第二的供应商,以此类推,并根据情况对供应商相应处罚。

说明:

1.技术要求条款前加上“★”符号的,投标人任何一条“★”条款或合同条款不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负偏离),有一项不满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商务项要求为本项目实质性要求,投标人必须完全满足,有一项不满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说 明

概述

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招标公告》中所述的采购项目;

2.参与招标投标的所有各方,对在参与招标投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和军队商业、技术秘密以及其它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定义

1.“采购项目”系指本招标文件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2.“招标人”系指驻渝某部;

3.“招标代理机构”系指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4.“中标人”系指经过招标评审,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所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设备、产品、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

6.“服务”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必须承担的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协助、培训、维修、配件供应等义务。

合格的投标人

1.能够遵守国家和军队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招标的有关规定;

2.符合《招标公告》所述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和特定资格条件;

3.能够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合格的货物和相关服务

1.投标人对所提供的货物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和相关服务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委托

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18)。

付款及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以合同签订为准。在结算过程中出具虚假发票和不真实文件资料的供应商,将被列入黑名单,终生不得参与军队采购活动,并在《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示。

合同乙方组织生产发生资金困难时,可以依据中标合同向指定银行申请优惠贷款(具体银行信息可通过《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由银行自主评估作出贷款与否的决定。任何情况下,贷款的提供、收回及风险、损失处置等均由银行自主评估和决定。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就贷款事宜提供任何形式的意见或者建议,不得作出任何形式的担保或者承诺。军方任何单位和个人就贷款事宜提供的任何形式的意见建议、担保或承诺均无法律效力,不承担任何形式的直接或连带责任。

2.预留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合同到期后退还,合同履行期间若发生投标人违约现象,将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处罚,具体处罚标准以合同签订为准。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信息发布

本采购项目需要公开的有关信息,招标人均通过《军队采购网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投标人在参与本采购项目招投标活动期间,请及时关注以上媒体上的相关信息,投标人因没有及时关注而未能如期获取相关信息,将会增加投标风险,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的内容

招标文件由招标公告、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投标人须知、合同样本、附件/投标文件格式等内容构成。

招标文件以中文编写。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版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出现不一致时,以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页面发起提问,招标人应当针对提问内容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予以澄清。

招标文件的修改

1.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修改。招标文件修改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发布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投标人具有约束力。因开标前,招标人不能知道投标人信息只能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看到,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需要推迟的,招标人将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投标文件编制

注意事项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在完全了解全部内容后,依法真实编制投标文件。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或者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投标文件和来往信函均以中文书写。确有需要时,相关内容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书写,但必须同时提供中文译文,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译文为准。

2.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投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组成(包括3部分: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

价格文件包括:

开标一览表(附件1)

价格构成表(附件2)

※其他与价格有关的资料、文件

投标书包括:

投标函(附件3)

技术要求参数响应偏离表(附件4)

商务要求响应偏离表(附件5)

企业实力及其证明文件(附件6)

类似案例业绩情况表(附件7)

人员的配置表及其证明文件(附件8)

服务方案(附件9)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19)

资格证明文件包括(除必须要求原件外,其他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均可):

营业执照副本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税务登记证副本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附件1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书面承诺函(附件1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的书面承诺函(附件12)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供应商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13)

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的书面承诺函。(附件12)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附件1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书面承诺函。(附件12)

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占股企业,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需报招标人审核)的书面承诺函。(附件12)

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有2例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案例(提供①合同②发票③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附件7)

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附件15)

※投标保证金保函(附件16)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附件17)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法定代表人未到开标现场需提供,附件18)

保密承诺书(附件10)

投标保函或保证金银行转账回执

投标人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附件19)

投标人必须按上述统一格式及顺序向招标人提供《价格文件》《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文件的格式规定和签署

投标文件必须工整、规范、统一、清晰,采用A4幅面纸胶装成册、标注页码。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开始部分应当有目录,以及方便评标委员会评审使用的项目索引。

投标人名称应当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价格文件、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须单独封装。其中,价格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投标书一式11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0份;资格证明文件一式11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0份。在每一份文件上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书和资格证明文件需提供电子版文件。

※投标人应自带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以防损坏。电子投标文件提交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光盘刻录;

(2)光盘应加贴标签,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投标人名称”,每包单独密封;

(3)电子投标文件为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价格文件除外)的PDF格式或DOC格式文档,目录与相应内容具有链接索引功能,文件名格式:“第X包-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必须打印或用黑色、蓝黑色墨水填写。

开标一览表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投标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投标文件不得随意涂改和增删。如有修改错漏之处,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述不清以及复印件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文件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180日内保持有效。

投标文件有效期需要延长的,招标人可与投标人进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投标保证金有效期相应延长。投标人拒绝延长有效期不影响退还投标保证金。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在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时,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投标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

所有单价和总价按照开标一览表格式要求填报。报价应包括货款、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包装、安装、调试、培训、保修等费用和税金。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各项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不同语言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投标人不接受以上修正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对同一种货物只允许有一种报价,招标人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或者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每个项目各品种物资报价进行评定。若五分之四以上评委认定报价或者重要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规定时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其为低价恶意竞争,其投标报价无效。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2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须采取非现金方式交纳,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必须到达交易中心账户内,未到账的投标将被拒绝。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的,仅需1份原件,投标时单独递交。

3.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正式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发出未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开标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

投标人干扰开标、评标活动,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的;

虚假投标、串通投标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

中标人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的;

其他违反国家和军队法律法规行为的。

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密封及标记

价格文件须单独密封、单独递交,与其他文件合并封装的,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的正本和副本统一装入密封袋内,封口处应当有投标人单位公章,封面上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所投包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明确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电报、电话、电传、邮寄等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投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的,招标人将拒收。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招标人将不接受对投标文件内容的实质性修改。

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在封面上标明“投标修改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开标时启封”字样。

投标人撤回投标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采取电报或传真形式撤回投标的,必须补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盖章的撤回投标的正式文件。撤回投标的时间以投标人的书面撤回通知送达招标人时间为准。

开标后,投标人不得撤回投标,否则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开标与评标

开标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招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开标大会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大会

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或监标人,或者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所有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当场公布检查结果。对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密封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宣读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唱出的内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场作出答复。招标人同时做开标记录。

评标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根据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招标人代表组成,分为技术评审组和商务评审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评标原则

评标工作严格遵守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对所有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一视同仁;

综合比较货物性能、质量、价格、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因素,确定评审排序结果;

报价最低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不得判定为无效投标(报价)的要求:

①投标(报价)文件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密封章,但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投标(报价)供应商名称,且得到该投标(报价)供应商现场认可的;

②正副本数量齐全、密封完好,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统装的;

③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的文件外,其他未签字的;

④除采购文件明确要求加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等公章的文件外,其他未盖章或加盖相关专用章的;

⑤供应商纳税、社保、审计报告缺项,供应商声明或承诺事项错漏,投标(报价)文件印刷装订不规范、前后不一致、书写有错误,资格性符合性文件与投标(报价)文件混装,投标(报价)文件未标明正副本但能分辨出投标文件主体的,提供的军队采购、政府采购失信记录截图不完整不规范等非实质性问题。

评审委员会对存疑事项可现场要求采购服务站提供查询帮助,允许供应商现场澄清补正、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或经其他渠道查实。经查有效的,应予以认可并在评审报告中注明。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技术和商务评审总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预中标人;得分相同的,按照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标委员会成员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最终评分偏离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评分均值±20%的,该成员的评分将被剔除,以其他评委的评分均值计算,作为该成员的评分计入总分值;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均超出±20%时,直接以全体成员评分均值计算,不再剔除。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时,投标人报价高于全体有效投标人报价平均值4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投标人的技术、商务(不含价格因素)得分低于全体有效投标人的技术、商务得分平均值30%以上的,不得推荐为预中标人。

表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审查项目

是否合格

投标人1

……

说明

一、资格性审查内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书。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军队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投标截止之日前查询 “失信惩戒对象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查询”“供应商失信行为名单”查询结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发生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没有被政府或军队宣布取消投标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书面承诺函。

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7.近三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近三年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近三年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记录;三年内未受到行政处罚;未被责令停业或在破产状态的;财产未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非联合体投标得承诺函。

9.本项目其他要求:

(1)投标人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 ,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占股企业,所派遣员工无外籍人员(员工上岗前需报招标人审核)。(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且经营范围须与本项目需求相关。

(3)投标人2020年至今至少有2例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案例(提供①合同②发票③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

(4)拥有完整的数据管理系统,能保证物资全程可控,随时追踪溯源,有可在网上对菜品进行下单的软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APP截图等)

(5)供应商需具备数字化副食品信息库,可根据业主需求提供专业服务,满足副食品及相关物品数字化管理或承诺中标后根据业主需求为本项目提供相关数字化服务和软件开发。(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

(6)投标人提供保密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10)

(7)对资质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二、符合性审查内容

1.投标书、资格证明文件密封完好

2.投标文件签署、盖章齐全完整

3.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

4.投标文件有效期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5.投标保证金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6.其他内容

综 合 评 定

说明: 1.合格打“√”, 不合格打“×”。2.有一项内容不合格,综合评定为不合格。3.采购机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调整审查内容。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名: 年  月  日

表2

序号

评分因素及权重

各分项报价分值

各分项报价评分标准

说明

1

投标报价(60%)

蔬果类(15%)

各分项通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有效报价中的最低折扣率为评标基准价,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每个投标人的各项投标价格得分。

单项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重×100。

(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采用四舍五入)

注:

1.最低折扣率的认定:如有A、B、C三位供应商投标,且三位供应商填报的有效折扣率分别为82%、85%、87%,那么82%在所有折扣率中最低,即为该项最低折扣率;

2.所报折扣率:以白市驿就近市场(依次为白市驿农贸市场、白市驿太慈农贸市场)价格为基准。

肉类(12%)

家禽和小型家畜类(7%)

水产类(8%)

冻品类(5%)

干副调料(含干货)类(9%)

奶制品饮料类、糕点小食品类、其他熟食类(4%)

2

技术部分

(11.5%)

技术团队设置(1.5%)

1.投标人承诺为本项目配备驻地化专职团队人员至少20人(提供人员配置清单),人员在20-30人得1分,人员在31人以上得1.5分。

注:投标人针对配备人员构成(年龄、职业、从业时间)、分工、管理方式作出说明,未提供说明视为本项目不满足。

1.提供2021年6月-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2.针对团队配置做出说明;

3.团队至少6名司机,2名财务(至少1名中级会计师),拥有5年以上副食品供应工作经验项目经理1名。团队平均年龄不得超过50岁,50岁以上人员不得多于5人。

设备技术能力

(6%)

1.投标人自有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农药残留检测设备)且能够正常运行得1分,每多一类设备额外增加0.5分。该项最多得2.5分。所有设备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承诺所提供的设备可保障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2021年10月1日至今的第三方针对蔬菜(任意三种)以及肉类(同时具备猪肉类、牛肉类、羊肉类)检查报告得1分,每增加一种其他类别(家禽和小型家畜类、水产、冻货)检测报告得0.5分;该项最多得2分,未提供不得分;

3.投标人拥有副食品供应管理软件得1.5分(必须但不限于拥有采购、库存管理、原料追踪溯源、电子核算功能)

1.提供设备购入发票,加盖投标人鲜章(设备发票日期须为公告发布之日2个月以前的为有效,原件备查);

2.提供有效的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3、提供软件购买凭证及APP截图等证明材料。

配送服务方案(2%)

投标人提供涉及本项目配送服务的各方面方案:如货源、采购渠道、供货保障、品质监控、日常管理组织、物流配送方案及各种规章管理制度等,材料必须充分有效且承诺按所提供方案为本项目提供服务并作为合同签订依据,方案对比排名,排名第一得2分;排名第二得1分,其他不得分(排名可并列)。

应急保障能力(2%)

1.投标人针对突发情况,有能力为我部代储1000人-1500人5日份副食品能力,得0.5分,有能力代储1500人以上5日份副食品能力,得1分,其余不得分。提供应急处理代储方案及存储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针对我部制定应急保障预案进行对比排名,排名第一得1分,排名第二得0.5分,其余不得分(排名可并列)。

1.代储能力需提供代储方案,方案应包含代储地点、容积、配送、资源渠道、持续性补货等措施;提供场地证明或其他单位的代储协议等证明材料。

3

商务部分

(28.5%)

仓储设施(4%)

1.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在项目所在地拥有储藏库面积累计(蔬菜水果冷藏库、肉类急冻库)400 m²(含)以上得1分,800 m²(含)以上得2分,1200 m²(含)以上得3分。

2.专家针对储藏库位置合理性进行对比排名,排名第一得1分,排名第二得0.5分,其余不得分(排名可并列)。

1.储藏库必须提供有效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复印(租赁合同中须附有有效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2.为方便招标人实地考察,提供的有效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须体现具体地址和面积,否则提供的材料视为无效。

3.承诺需提供承诺函或合作意向书,且需注明拟选地信息。

配送能力(9.5%)

1.投标人拥有保障2000人(含)以上饮食的冷链设施设备得1.5分,拥有1500人(含)至2000人(不含)饮食的冷链设施设备得1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针对我部配有专职运输车辆达到4台(在车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检验合格的,其中至少2台为冷链运输设备,冷藏车最低配置要求为3.7米类型)得3分基础分;每增加1台加1分,最多得5分;

3.投标人承诺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在我部40KM内设立不少于2个配送点得1.5分,每增加1个加0.5分,最高得3分。

注:.投标人对自身冷链设备进行说明,证明其保障能力,否则不得分。

1 .投标人需证明冷链设备真实性,包括但不限于采购合同、实物照片等。

2.所有车辆须提供相应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或车辆登记证复印件、车辆照片;投标人自有车辆行驶证或登记证上标注的车辆所有人须为投标人名称(或者提供汽车租赁合同及相关证明材料)。

3.针对我部配有的专职车辆需与实际配送车辆一致,不得私自变更。

4.提供配送点到采购单位地址的高德导航截图、配送点照片,配送点的有效产权证明或者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合同中须附有有效租赁房屋的产权证明)加盖投标人鲜章 (原件备查)。暂时没有配送点的可提供选址意向且承诺按此实施。

半成品加工能力(3%)

1、投标人需具备2018年1月1日至今具备半成品加工销售业绩

①具备500人份半成品加工配送业绩的得0.5分;

②具备501-1000人份得1分;保障1001-1500人得1.5分。

③具备1501人份以上得2分。

本项最高得2分,以上业绩得分不重复计算。

2、投标人拥有专职中级及以上等级厨师得1分,否则不得分。

1.须提供自有加工能力的需提供投标人加工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合同(与其他半成品加工企业合作的,需提供合作协议书及合作单位自有加工设备照片、设备购买合同)、半成品销售业绩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关键页指:合同首页、合同标的页、大签页、金额页、如合同为单价合同或框架合同无总金额,应提供相应订单或发票结算金额证明复印件缺失任何一项或字迹模糊不清的该项不得分。

2.等级厨师提供2021年6月-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的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补货速度(3%)

投标人因我部突发要求,临时进行供货,承诺供货时间。

★1.补货时间不得超过90分钟(不含),承诺得1.5分,未承诺不得分。

2.对供货时间进行横向评比,排名第一得1.5分,排名第二得1分,排名第三得0.5分,排名第四及以后不得分。(排名可并列)

1.投标人充分考虑我部配送点位,对自身临时补货渠道、方式、人员做出说明,并提供临时补货速度的承诺(格式自拟)。

专业经验、业绩(3%)

投标人在2018年以来,拥有与国家机关、学校、医院、部队以及类似事业单位合作的副食品单个合同(框架加协议)100万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提供4-6个副食品合作业绩的得1分;

提供7-9个副食品合作业绩的得1.5分;

提供10-12个副食品合作业绩的得2分;

提供13-15个副食品合作业绩的得2.5分;

提供15个以上副食品合作业绩的得3分,未提供不得分。

1.投标人与同一单位同一年度内的所有合同(包括框架合同)只核算为1个合同。

2.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

3.投标人提供的业绩合同须体现出业绩金额,若无合同金额的,须提供关于此合同银行收款回单和出具的发票等;

食品安全(1.5%)

1.投标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2名及以上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提供所供蔬果、肉类、水产、熟食(点心)生产商来源,每个得0.25分。

1提供食品检验员资格证书以及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合格证、提供人员2021年6月-2021年11月连续6个月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2.来源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来往流水加盖公章

食品安全保险(1.5%)

1.投标人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额度3000万元及以上得1分;提供有效的食品安全保险额度3000万-2000万(含)得0.5分;其余不得分。

2.投标人提供有效的公共责任险额度100万元及以上得0.5分,其他的不得分。

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和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鲜章,原件备查。

认证证书(3%)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认证(质量管理体系)得1分;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22000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得1分;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14001认证(环境管理体系)得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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