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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急救中心南川分中心、南川区精神卫生中心、南川区职业卫生培训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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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NCRMYY-20220008

更新日期:2022/1/29

各潜在供应商: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拟对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CRMYY—20220008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三、项目限价:7.2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五、有关说明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科教楼(5号楼)5楼会议室。

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2月10 日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 10 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科教楼(5号楼)5楼会议室。

6、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南川区人民医院科教楼(5号楼)5楼会议室签到确认投标。逾期未签到者视为放弃投标。

7、参与该项目供应商需持渝康码绿码。

六、相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或不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crmy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查看。

3、供应商如对该采购项目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总务科要求澄清,总务科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71694047


采购文件NCRMYY-20220008 .doc

开县政府采购

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NCRMYY-20220008

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采 购 人: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2022年2月

目 录

采购邀请函

项目内容和需求

供应商须知

响应文件要求

第五篇 附件

第一篇 采购邀请函

各潜在供应商: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拟对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NCRMYY—20220008

二、项目名称: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三、项目限价:7.2万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比选

五、有关说明

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科教楼(5号楼)5楼会议室。

2、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2年2月10 日9:00(北京时间)。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2月 10 日9:30(北京时间)。

4、开标时间:2022年2月10日9:30(北京时间)。

5、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科教楼(5号楼)5楼会议室。

6、注意事项: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南川区人民医院科教楼(5号楼)5楼会议室签到确认投标。逾期未签到者视为放弃投标。

7、参与该项目供应商需持渝康码绿码。

六、相关规定

1、超过投标截止时间或不按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本项目所有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官网(http://www.ncrmyy.com/)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查看。

3、供应商如对该采购项目有疑问,必须以书面形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一个工作日前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总务科要求澄清,总务科可视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或答复。如供应商未提出疑问,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本采购文件要求。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联 系 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71694047

第二篇 项目服务内容和质量、商务要求

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低限价

(万元/年)

中标人数量(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履约保证金

服务年限

备注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

7.2

1

餐饮业

中标金额的10%

一年

投标人报价不低于7.2万元,由中标人每年向采购人支付管理费

注:食堂厨具、炊具、洗消设施、餐厅桌椅等设施基本俱全,欠缺餐具自备。

二、服务内容:供应商为病人及病人家属和部分职工提供早、中、晚三餐餐厅用餐及新诚外科医院隔离观察点、南宾隔离观察点和内科楼、外科楼病区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的送餐。(职工餐厅用餐采用刷卡消费但不能刷卡兑换物品,医务人员送餐按月统计)

1.早餐

就餐人数:工作日日均约100人餐厅用餐和新诚外科医院隔离观察点、南宾隔离观察点、内科楼、外科楼病区医务人员及患者和家属的送餐。

早餐菜品(最低要求):每周轮换提供点心2种、荤菜1种、素菜1种、粗粮2种、鸡蛋2种、咸菜1种、粥1种、豆浆1种、面食1种、牛奶2种等。

就餐时间:工作日7:00-9:00。

2.午餐

就餐人数:工作日日均约100余人餐厅用餐和新诚外科医院隔离观察点、南宾隔离观察点、内科楼、外科楼病区医务人员及患者和家属的送餐。

就餐时间:工作日11:00-13:00。

3.晚餐

就餐人数:工作日日均约50余人用餐和新诚外科医院隔离观察点、南宾隔离观察点、内科楼、外科楼病区医务人员及患者和家属的送餐。

晚餐菜品(最低要求):二荤二素一汤或小炒及接待用餐等。

就餐时间:工作日17:00-18:30。

三、服务质量要求:一日三餐保证正点、足量、优质的提供就餐服务,品种多样,不出售变质、变味饭菜及剩饭剩菜。餐饮服务做到及时、卫生、安全、营养、节约、热情、周到,并接受采购人监督考核。《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实施细则》质量考核不合格或考核得分低于80分者,采购人有权要求其在通知之日起一周内完成整改。连续3个月服务质量考核不合格者,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考核实施细则

评分内容

评分细则

1、供应商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不穿工作服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2、供应商工作人员衣冠不整,工作服不整洁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3、厨师工作期间不戴工作帽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4、厨师制作凉菜不在凉菜房制作,制作凉菜不戴手套(一次性)和食堂制作不戴口罩的;

发现一次扣1分

5、厨师制作菜品时,生食、熟食菜刀菜板未分开的;

发现一次扣1分

6、食品储藏时,生食、熟食未分开存放的;

发现一次扣1分

7、食堂提前开餐或到开餐时间未上齐菜品的(采购人通知的情况除外);

发现一次扣1分

8、食堂环境清洁卫生不合格的;

发现一次扣0.5分

9、在禁烟区域内吸烟或乱扔烟头的;

发现一次扣1分

10、加菜不及时,导致大部分就餐人员提出意见的;

发现一次扣1分

1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未能按时、保质保量提供用餐单位和人员用餐的;

发现一次扣1分

12、饮食卫生做得不到位,导致饭菜中出现异物的;

发现一次扣1分

13、食物留样不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数量、标签、登记的;

发现一次扣1分

15、供应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差与就餐人员发生口角的;

发现一次扣3分

16、供应商制作菜品质量差,一次有10%以上就餐人员提出意见的;

发现一次扣3分

17、供应商不服从安排,安排工作不落实,未按要求配置人员,讲条件的;

发现一次扣3分

18、供应商工作人员与就餐人员发生打架斗殴的;

发现一次扣5分

19、供应商工作人员饮酒后或吸毒后上班或在上班期间有饮酒或吸毒行为的;

发现一次扣5分

20、经采购人查实,因供应商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导致发生煤气泄露、火灾事故的;

发现一次扣10分

21、就餐人员在餐厅就餐发生食物中毒的;

发现一次扣20分

四、商务要求

1.服务时间要求:提供病人、病人家属及员工早、中、晚三餐就餐服务。

2.服务人员要求:该项目配备的人员无犯罪和其他不良记录,具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颁发的厨师资格证书。

3.设备要求:常规消毒清洁药剂及低耗品如清洁毛巾、扫帚、撮箕、纸巾、牙签、筷子、消毒药剂等。

4.后续服务要求:成交供应商自主经营、管理餐区。

4.1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采购人无烟医院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制度等管理规定和各职能部门的管理。

4.2成交供应商严格遵守菜品留样管理制度。

4.3成交供应商应保证经营区域卫生、整洁(餐厅、操作间、室外楼梯等)。

4.4就餐环境、卫生防疫必须达到区卫生监督局制定的相关标准。

4.5成交供应商接受采购人指定管理部门监管,采购人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其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并将考核情况反馈成交供应商。

4.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应遵守餐饮法规,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并监督实施,不能与用餐者生发生争吵或冲突,如有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4.7成交供应商不得私自将食堂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采购人资产搞不法经营。一经发现,一切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4.8成交供应商自行安排员工住宿。

4.9食堂水、电、燃气由成交供应商负责,操作间的大型灶具等由采购人提供(有资产台账)。经营期结束后,应完好无损交回采购人,如有遗失或损坏,应予照价赔偿(自然消耗除外)。

4.10经营所需其它设备或特殊装修、改造等,须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申请,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4.11成交供应商负责餐饮服务许可证等经营资格手续的办理,采购人只配合出具证明材料,所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4.12成交供应商合理、正确使用采购人提供的厨房设备及其附属设施,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采购人进行维修或更换。因其工作人员非正常使用或破坏导致的损失,由其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修理、更换等)。

4.13除不可抗力因素(如停水、停电、停气)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不按时、保质保量供应职工餐饮。当发生不可抗力不能正常供餐时,应及时与采购人商议应急方案,保证就餐人员按时、保质保量用餐。

4.14按照餐饮从业人员要求持证上岗、统一着装。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应向采购人提供所有工作人员的合格体检报告。

4.15成交供应商负责厨房设施、设备、环境、餐具、机具等的消毒杀菌工作,使其达到相关行业标准。就餐后的餐具应进行清洁残留食物、清洗油污、漂洗、消毒四道工序。承担常规消毒清洁药剂及低耗品的费用(如:清洁毛巾、扫帚、撮箕、纸巾、牙签、筷子、消毒药剂等)。

4.16成交供应商工作人员因自身原因或第三方原因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及由此产生的损失与采购人无关,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17成交供应商加强对场地及厨具等设施的管理,损坏部分部分由其自行补充购买。

4.18做好防火、防滑、防盗等安全措施,若因成交供应商原因导致的工作人员和就餐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由其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19因食物不洁等原因导致就餐人员引起腹泻、中毒等疾病,成交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

4.20成交供应商每周四下午将下星期食谱交采购人指定管理部门审核。每日应提前3小时主动与采购人管理部门沟通当日用餐人数及菜品数量。

4.21成交供应商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完成各类相关接待及检查工作。

4.22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如数、完整地将食堂、工作人员休息场所、设施设备交还采购人,并保证其正常使用功能,若有遗失或损坏,予以照价赔偿(自然消耗除外)。

第三篇 供应商须知

第一部分 说 明

一、适用范围: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文件中所叙述的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二、合格供应商:

合格的供应商应具备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基本资质条件

1.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近三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条件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等关键字。

三、参与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补遗文件:本项目的补遗通知对供应商有约束力。

、报价要求该项目进行两轮报价,报价表详见附件6和附件7投标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实行总包干,经营费用自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包含在总报价中,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税收以及保险等按国家规定标准缴纳。

七、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八、成交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计算结果取小数点后两位)。即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九、质疑与答复

1、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纪检监察室(5号楼5909室)提出质疑,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质疑答复

采购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对质疑内容作出答复和处理。

第二部分 评 审

一、评审会议:
  1、采购人根据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公开评审会议。
  2、评审前,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报到,并出席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弃权。
  3、会议开始后,宣布评审方法和有关注意事项。
  4、启封响应文件前,供应商代表和监督人员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评审小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进行评判。
  5、响应文件如有下列错误,供应商必须按以下原则修正并确认,否则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1文字与图形不符,以文字为准;

5.2大小写不符的,以文字大写为准。

无效、废标条款

一、无效投标条款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响应的。

3、响应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未按要求报价的。

4、响应文件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或未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响应文件资料混乱无序、内容不全或辨认不清的。

6、响应文件含有违法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7、评审小组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而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澄清或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废标条款

1、本次采购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第四部分 成交结果及合同签订

一、成交结果

本项目成交结果在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网站公示3天。若公示期内收到质疑,采购人按有关规定受理。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合同条款

1、公示期满后,成交供应商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购销合同。逾期未签者,视为自动放弃。

2、合同内容应与项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内容一致。

2.1服务地点: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重庆市南川区南大街16号)。

2.2付款方式

2.2.1采购人根据职工刷卡消费和医务人员送餐统计按月支付就餐服务费给成交供应商,采购人职工以外的餐饮服务由成交供应商自行收费(价格不得高于市场价)。成交供应商支付给采购人的场地管理费分2次支付,第一次支付时间为中标后签订合同时,第二次支付时间为食堂经营后5个月。

2.2.2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如中途终止合同,该履约保证金扣除相关费用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或在正常履约一年后30日内无息退还全款。

其他要求

1.争议解决方式:向采购人所在地提请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成交供应商无食品安全事故和其他安全事故记录。

3.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供应商应自行对现场进行踏勘,供应商现场踏勘时请与采购人总务科联系,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安全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在履约过程中做到廉洁自律,合法经营,一经发现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成交供应商纳入不良记录黑名单。

5.成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对以上条款和服务承诺明确列出,承诺内容必须达到本篇及采购文件其他条款的要求。

6.其他条款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在合同中详细约定

第四篇 响应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需要递交的响应文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具体要求如下:

装订

顺序

材料名称

材料要求

标准格式

1

封面

附件1

2

响应文件目录

3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原 件

附件2

4

法人授权书

原 件

附件3

5

供应商承诺函

原 件

附件4

6

《营业执照》

复印件

7

项目实施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原 件

8

食品安全方案

原件

9

人员资质证书、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复印件

10

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复印件

附件5

12

报价表

原 件

附件6

13

最终报价单

原 件

附件7

1、供应商须按以上响应文件组成内容编制响应文件并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的份数

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以正本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3、响应文件的签署

响应文件报价表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参与的需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4、响应文件的密封

响应文件的正本、副本均应用信封密封。信封上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和地址、“正本”、“副本”等字样。信封封口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与处置

1、递交响应文件:凡符合本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商家,应按要求编制好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有效时间内向采购人递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处置: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采购人收到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第五篇:附件

附件1:封面

附件2: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附件3:法人授权书

附件4:供应商承诺函

附件5: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附件6:报价表

附件7:最终报价单

附件1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附件2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3 法人授权书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地址)的

(供应商名称)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代表本企业授权 (投标授权代表姓名)为本企业的唯一合法代理人,全权处理贵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投标活动中包括递交文件、确认信息等在内的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并保证所提供的资质证明材料真实、有效。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印章)

投标授权代表(被授权人): (签名)

附件4

供应商承诺函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我公司自愿参加贵院食堂餐饮服务外包采购活动,根据采购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本公司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院内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已经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比选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的行为。

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按采购文件要求,未为“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六、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本公司承诺给医院提供符合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的货物及服务,因货物及服务的质量原因造成的纠纷和医院损失由本公司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保证在中选后,严格按照该项目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全面、完善的服务,并郑重承诺不会为达成此项目同医院进行任何不正当联系,决不在比选过程中有任何商业贿赂或欺诈的行为。

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本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选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5

业绩及相关证明材料

序号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金额

联系电话

备注: 1.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合同证明材料。

2.证明材料应至少包括合同金额、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内容页复印件。

3.此表后所附合同证明材料应与表中顺序相对应。

4.提供真实信息和有效联系方式,以便核实真伪。

附件6

报价表

项目名称

价格(元)

备注

备注: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提供的服务费用、税费等所有相关费用。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附件7

最终报价单

重庆市南川区人民医院:

根据比选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代表本公司对 (项目名称) 做出最终报价(人民币)如下:

总报价(小写+大写):

相关补充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供应商名称

年 月 日

注:供应商可按此格式制作“最终报价单”,并加盖单位公章并签字后自行携带到现场,用于最终报价。

(结束)

附件(1)